公共设施维修费分摊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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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雅居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维修费分摊细则
为维持公共部位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保障全体业主正常持续的使用物业,对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维修费按一下原则分摊:
一、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维修费按小区规划实际总户数分摊;
二、分摊时间按房产开发公司登报交房之日起计算;
三、公共设施设备维修费采取先公示,再向业主收取的方式;
四、未销售商品房的公共设施设备维修费,由房产开发公司承担;
五、公共设施设备维修费部分,由整个小区公共部分和单栋楼部分组成;
六、七楼以上户数,分摊二次供水系统维修费用;
七、公共设施设备维修费分摊明细,每次维修公告一次;
八、使用业主物业维修资金,按照法律规定办理。
本细则自房产开发公司登报交房之日起生效
桂林亘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