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期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各期l临床试验周期和案例数量
新药研发临床前研讨周期及案例数量之杨若古兰创作临床试验一共分成四个阶段(即四期),前三期为新药上市前的临床试验,第四期为上市后的临床试验.具体包含:I期临床试验:是新药进行人体试验的起始期.以20一30名健康意愿者为次要受试对象,进行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平安性评价试验,观察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拟定给药方案提供根据医|学教育网搜集清算.Ⅱ期临床试验:是以新药预期利用的患病人群样本为对象,初步评价医治感化的阶段.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证患者的医治感化和平安性,也包含为Ⅲ期临床试验研讨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根据.III期临床试验:试验的设计是采取多中间开放随机对照试验,随机分组方法和药物编码方法与Ⅱ期临床试验类似,通过添加样本量(试验组病例很多于300例和对照100例)并根据试验目的的调整选择受试者尺度,适当扩大特殊受试人群,及更为丰富的观察项目或目标等措施,进一步考察分歧对象所需剂量及允从性.Ⅲ期临床试验的条件应尽可能接近该药的正常使用条件,试验药要经中国药品生物成品检定所检定合格,供药时,标明药物系专供临床试验用.Ⅳ期临床试验:是新药上市后由申请人自立进行的利用研讨阶段.其目的是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与风险关系;改进给药剂量等.新药Ⅳ期临床试验是新药临床试验的一个次要构成部分,是上市前新药I、Ⅱ、Ⅲ、期试验的弥补和延续.它可以验证上市前的结果,还可对上市前临床试验的偏差进行纠正,更次要的是可以弥补上市前临床试验缺乏的材料和信息,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根据.新药研发的几个周期新药研发是一个耗时耗资都非常庞大的零碎工程,完成前期的基础研讨(药理、毒理、药效等动物研讨)后开始申请进入人体临床试验阶段.您所问的临床试验的周期,应当就是临床试验的期别(I、II、III、IV期): I 期临床试验: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平安性评价试验.观察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拟定给药方案提供根据. II 期临床试验:医治感化初步评价阶段.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医治感化和平安性,也包含为III 期临床试验研讨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根据.此阶段的研讨设计可以根据具体的研讨目的,采取多种方式,包含随机盲法对照临床试验. III 期临床试验:医治感化确证阶段.其目的是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医治感化和平安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终极为药物注册申请的审查提供充分的根据.试验普通应为具有足够样本量的随机盲法对照试验. IV 期临床试验:新药上市后利用研讨阶段.其目的是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的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与风险关系和改进给药剂量等.生物等效性试验,是指用生物利费用研讨的方法,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为目标,比较同一种药物的不异或者分歧剂型的制剂,在不异的试验条件下,其活性成份接收程度和速度有没有统计学差别的人体试验.至于说每个具体的品种临床试验阶段的请求,要根据分歧的药品注册分类进行(中药、化药、生物成品的分类均有所分歧) 化学药品: 1.属注册分类1和2的,该当进行临床试验. (1)临床试验的病例数该当符合统计学请求和最低病例数请求; (2)临床试验的最低病例数(试验组)请求: I期为20至30例,II期为100例,III期为300例,IV期为2000例. (3)避孕药的I期临床试验该当按照本法子的规定进行;II期临床试验该当完成至多100对6个月经周期的随机对照试验;III期临床试验完成至多1000例12个月经周期的开放试验;IV期临床试验该当充分考虑该类药品的可变身分,完成足够样本量的研讨工作. 2.属注册分类3和4的,该当进行人体药代动力学研讨和至多100对随机对照临床试验.多个适应症的,每个次要适应症的病例数很多于60对.避孕药该当进行人体药代动力学研讨和至多500例12个月经周期的开放试验.属于以下二种情况的,可以避免予进行人体药代动力学研讨: (1)局部用药,且仅发挥局部医治感化的制剂; (2)不接收的口服制剂. 3.属注册分类5的,临床试验按照以下准绳进行: (1)口服固体制剂该当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普通为18至24例; (2)难以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的口服固体制剂及其他非口服固体制剂,该当进行临床试验,临床试验的病例数至多为100对; (3)缓释、控释制剂该当进行单次和多次给药的人体药代动力学的对比研讨和须要的医治学相干的临床试验,临床试验的病例数至多为100对; (4)打针剂该当进行须要的临床试验.须要进行临床试验的,单一活性成份打针剂,临床试验的病例数至多为100对;多组份打针剂,临床试验的病例数至多为300例(试验药);脂质体、微球、微乳等打针剂,应根据注册分类1和2的请求进行临床试验. 4.对于注册分类6中的口服固体制剂,该当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普通为18至24例.须要用工艺和尺度控制药品质量的,该当进行临床试验,临床试验的病例数至多为100对. 5.减免临床试验的申请,该当在申请药品注册时一并提出,并具体列出减免临床试验的理由及相干材料.对于已批准进行临床试验的,除《药品注册管理法子》规定可以减免临床试验的情况外,普通不再批准减免试验.如完成临床试验确有困难的,申请人该当提出申请,具体说明减免临床试验的根据和方案,从临床统计学、试验入组病人情况等各个方面论证其合理性. 6.临床试验对照药品该当是已在国内上市发卖的药品.对必必要从国外购进的药品,需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经口岸药品检验所检验合格方可用于临床试验.临床试验阳性对照药品的选择普通应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原开发企业的品种; (2)具有明确临床试验数据的同品种; (3)活性成份和给药途径不异,但剂型分歧的品种; (4)感化机制类似,适应症不异的其他品种.中药: ①临床试验的病例数该当符合统计学请求和最低病例数请求; ②临床试验的最低病例数(试验组)请求:Ⅰ期为20~30例,Ⅱ期为100例,Ⅲ期为300例,Ⅳ期为2000例; ③属注册分类1、2、4、5、6的新药,和7类和工艺路线、溶媒等有明显改变的改剂型品种,该当进行Ⅳ期临床试验; ④生物利费用试验普通为18~24例; ⑤避孕药Ⅰ期临床试验该当按照本法子的规定进行,Ⅱ期临床试验该当完成至多100对6个月经周期的随机对照试验,Ⅲ期临床试验该当完成至多1000例12个月经周期的开放试验,Ⅳ期临床试验该当充分考虑该类药品的可变身分,完成足够样本量的研讨工作; ⑥新的中药材代用品的功能替代,该当从国家药品尺度中拔取能够充分反映被代用药材功效特征的中药制剂作为对照药进行比较研讨,每个功能或主治病证需经过2种以上中药制剂进行验证,每种制剂临床验证的病例数很多于100对; ⑦改剂型品种应根据工艺变更的情况和药品的特点,免除或进行很多于100对的临床试验;⑧仿制药视情况须要,进行很多于100对的临床试验; 医治用生物成品: 1.申请新药该当进行临床试验. 2.临床试验的病例数该当符合统计学请求和最低病例数请求. 3.临床试验的最低病例数(试验组)请求为:Ⅰ期:20例,Ⅱ期:100例,Ⅲ期:300例. 4.注册分类1~12的成品该当按新药请求进行临床试验. 5.注册分类13~15的成品普通仅需进行Ⅲ期临床试验.6.对创新的缓控释制剂,应进行人体药代动力学的对比研讨和临床试验.预防用生物成品: 1.临床试验的受试者(病例)数应符合统计学请求和最低受试者(病例)数的请求. 2.临床试验的最低受试者(病例)数(试验组)请求:Ⅰ期:20例,Ⅱ期:300例,Ⅲ期:500例. 3.注册分类1~9和14的疫苗按新药请求进行临床试验. 4.注册分类10的疫苗,提供证实其灭活或者脱毒后的平安性和无效性未发生变更的研讨材料,可免做临床试验. 5.注册分类11的疫苗,普通应按新药请求进行临床试验,但由打针途径给药改为非打针途径的疫苗可免做Ⅰ期临床试验. 6.注册分类12和15的疫苗,普通仅需进行Ⅲ期临床试验.7.注册分类13中改变免疫程序的疫苗,可免做Ⅰ期临床试验.8.利用于婴幼儿的预防类成品,其I期临床试验该当按照先成人、后儿童、最初婴幼儿的准绳进行.9.每期的临床试验该当在设定的免疫程序完成后进行下一期的临床试验. 10.对于首次申请在中国上市的疫苗,应进行流行病学的呵护力试验.进口注册药品的临床试验请求: 进口化学药品: 1.申请未在国内外获准上市发卖的药物,该当按照注册分类1的规定进行临床试验. 2.申请已在国外上市发卖但尚未在中国境内上市发卖的药品,该当按照注册分类3的规定进行临床试验. 3.申请与国内已上市发卖药品的剂型分歧,但给药途径不异的药品,如果其材料项目28符合请求,可以按照注册分类5的规定进行临床试验;不符合请求的,该当按照注册分类3的规定进行临床试验. 4.申请已有国家药品尺度的制剂,如果其材料项目28符合请求,可以按照注册分类6的规定进行临床试验;不符合请求的,该当按照注册分类3的规定进行临床试验.申请已有国家药品尺度的原料药不需进行临床试验. 5.单独申请进口尚无中国国家药品尺度的原料药,该当使用其制剂进行临床试验.进口中药: ⑨进口中药、天然药物制剂按注册分类中的响应请求提供申报材料,并应提供在国内进行的人体药代动力学研讨材料和临床试验材料,病例数很多于100对;多个主治病证或适应症的,每个次要适应症的病例数很多于60对.进口医治用生物成品: 1.申请未在国内外上市发卖的生物成品,该当按照注册分类1的规定申请临床试验. 2.申请已在国外上市发卖但尚未在中国上市发卖的生物成品,该当按照注册分类7的规定申请临床试验. 3.申请已有国家药品尺度的生物成品,该当按照注册分类15的规定申请临床试验.进口预防用生物成品: 1.申请未在国内外上市发卖的疫苗,该当按照注册分类1的规定申请临床试验. 2.申请已在国外上市发卖但尚未在中国上市发卖的疫苗,该当按照注册分类6的规定申请临床试验.对于首次申请在中国上市的疫苗,应进行流行病学的呵护力试验. 3.申请已有国家药品尺度的疫苗,该当按照注册分类15的规定申请临床试验.。
四期临床试验
关于四期临床试验新药IV期临床试验是新药临床试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上市前新药I、H、皿期试验的补充和延续。
V期临床试验既可以验证上市前临床试验的结果,还可以对上市前临床试验的偏差进行纠正,更重要的是可以弥补上市前临床试验缺乏的资料和信息,从而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依据,故本文拟对IV期临床试验相关法律规定和实施作一简要介绍。
1V 期临床试验的定义国际上多数国家把上市后的研究称为“ I期临床试验”我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05-05-01施行)规定:IV期临床试验为新药上市后由申请人进行的应用研究阶段。
其目的是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的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与风险关系以及改进给药剂量等。
因此,新药上市后的临床研究即为IV期临床试验。
2V 期临床试验的特点2.1V期临床试验要求的病例数较多,一般为上市前临床试验例数的5〜8倍。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要求V期临床试验的最低病例数(试验组)为2000例,其中避孕药的V期临床试验应当充分考虑该类药品的可变因素,完成足够样本量的研究工作。
2.2V期临床试验以观察药品安全性和长期有效性为主要目的。
本期试验注重对不良反应、禁忌、长期疗效和使用时的注意事项进行考察,以便及时发现可能有的远期副作用,并对其远期疗效加以评估。
此外,还将进一步考察药物对患者的经济与生活质量的影响。
2.3V期临床试验注重对特殊人群(如老人、儿童、孕妇、肝肾功能不全者)及临床药物相互作用的研究。
2.4在W期临床评价方法方面,除了临床试验外还可以采用流行病学方法。
3W期临床试验方案设计要点3.1W期临床试验不要求设对照组。
IV期临床试验为上市后进行的试验,可不设对照组,但也不排除根据需要对某些适应症或某些试验对象进行小样本随机对照试验。
3.2V期临床试验病例数应>200(例。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IV 期临床试验病例数应当符合临床试验的目的和相关统计学的要求,并且不得少于办法规定的最低临床试验病例数(IV期2000例)。
临床试验各期l临床试验周期和案例数量
新药研发临床前研究周期及案例数量临床试验一共分成四个阶段(即四期),前三期为新药上市前的临床试验,第四期为上市后的临床试验。
具体包括:I期临床试验:是新药进行人体试验的起始期。
以20一30名健康志愿者为主要受试对象,进行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观察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Ⅱ期临床试验:是以新药预期应用的患病人群样本为对象,初步评价治疗作用的阶段。
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证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为Ⅲ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
III期临床试验:试验的设计是采用多中心开放随机对照试验,随机分组方法和药物编码方法与Ⅱ期临床试验类似,通过增加样本量(试验组病例不少于300例和对照100例)并根据试验目的的调整选择受试者标准,适当扩大特殊受试人群,及更为丰富的观察项目或指标等措施,进一步考察不同对象所需剂量及依从性。
Ⅲ期临床试验的条件应尽可能接近该药的正常使用条件,试验药要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检定合格,供药时,标明药物系专供临床试验用。
Ⅳ期临床试验:是新药上市后由申请人自主进行的应用研究阶段。
其目的是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与风险关系;改进给药剂量等。
新药Ⅳ期临床试验是新药临床试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是上市前新药I、Ⅱ、Ⅲ、期试验的补充和延续。
它可以验证上市前的结果,还可对上市前临床试验的偏差进行纠正,更重要的是可以弥补上市前临床试验缺乏的资料和信息,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依据。
新药研发的几个周期新药研发是一个耗时耗资都非常庞大的系统工程,完成前期的基础研究(药理、毒理、药效等动物研究)后开始申请进入人体临床试验阶段。
您所问的临床试验的周期,应该就是临床试验的期别(I、II、III、IV期): I 期临床试验: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
观察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临床试验各期l临床试验周期及案例数量
新药研发临床前研究周期及案例数量临床试验一共分成四个阶段(即四期),前三期为新药上市前的临床试验,第四期为上市后的临床试验。
具体包括:I期临床试验:是新药进行人体试验的起始期。
以20一30名健康志愿者为主要受试对象,进行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观察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Ⅱ期临床试验:是以新药预期应用的患病人群样本为对象,初步评价治疗作用的阶段。
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证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为Ⅲ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
III期临床试验:试验的设计是采用多中心开放随机对照试验,随机分组方法和药物编码方法与Ⅱ期临床试验类似,通过增加样本量(试验组病例不少于300例和对照100例)并根据试验目的的调整选择受试者标准,适当扩大特殊受试人群,及更为丰富的观察项目或指标等措施,进一步考察不同对象所需剂量及依从性。
Ⅲ期临床试验的条件应尽可能接近该药的正常使用条件,试验药要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检定合格,供药时,标明药物系专供临床试验用。
Ⅳ期临床试验:是新药上市后由申请人自主进行的应用研究阶段。
其目的是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与风险关系;改进给药剂量等。
新药Ⅳ期临床试验是新药临床试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是上市前新药I、Ⅱ、Ⅲ、期试验的补充和延续。
它可以验证上市前的结果,还可对上市前临床试验的偏差进行纠正,更重要的是可以弥补上市前临床试验缺乏的资料和信息,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依据。
......新药研发的几个周期新药研发是一个耗时耗资都非常庞大的系统工程,完成前期的基础研究(药理、毒理、药效等动物研究)后开始申请进入人体临床试验阶段。
您所问的临床试验的周期,应该就是临床试验的期别(I、II、III、IV 期): I 期临床试验: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
疫苗4期临床实验
疫苗4期临床实验疫苗的研发是保障公共健康安全的重要环节之一。
临床实验是疫苗研发过程中的关键步骤,其中4期临床实验更是其中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介绍疫苗4期临床实验的背景和目的,以及其在疫苗研发中的作用和意义。
1. 背景和目的疫苗的研发需要经历多个阶段,其中4期临床实验是在前期试验的基础上进行的进一步验证和评估。
这一阶段旨在评估疫苗在大规模人群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后续的批准和推广提供科学依据。
2. 4期临床实验的步骤4期临床实验通常包括三个主要步骤:随机分组、双盲安慰剂对照和人群监测。
首先,参与者通过随机分组的方式被分为接种疫苗组和安慰剂对照组。
接种疫苗组的人群接受疫苗接种,而安慰剂对照组的人群接受安慰剂。
实验人员和参与者都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组,这被称为双盲安慰剂对照。
然后,对两组人群进行一段时间的观察和监测,收集数据并进行分析。
最后,根据实验结果,评估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并进行报告和发布。
3. 疫苗4期临床实验的意义疫苗4期临床实验在疫苗研发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通过大规模人群的实验,能够更准确地评估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进一步推广和使用提供科学依据。
其次,通过双盲安慰剂对照的方式,可以有效地排除人为因素的影响,提高实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可信度。
此外,4期临床实验还可以进一步检验前期试验的结论,验证疫苗的实际效果,并检测罕见或长期副作用。
4. 疫苗4期临床实验的挑战然而,疫苗4期临床实验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实验过程需要大量的时间和资源,可能需要数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完成。
这对于紧急情况下的新疫苗研发来说可能不太适用。
其次,实验过程中需要处理大量的数据和样本,对实验团队的技术能力和实验设施提出了较高要求。
此外,实验过程中也需要严格的伦理和法律要求,确保实验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综上所述,疫苗4期临床实验在疫苗研发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重要意义。
通过评估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后续的推广和使用提供科学依据。
临床试验 各期l临床试验周期及案例数量
新药研发临床前研究周期及案例数量之马矢奏春创作临床试验一共分成四个阶段(即四期),前三期为新药上市前的临床试验,第四期为上市后的临床试验。
具体包含:I期临床试验:是新药进行人体试验的起始期。
以20一30名健康志愿者为主要受试对象,进行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平安性评价试验,观察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Ⅱ期临床试验:是以新药预期应用的患病人群样本为对象,初步评价治疗作用的阶段。
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证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平安性,也包含为Ⅲ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
III期临床试验:试验的设计是采取多中心开放随机对照试验,随机分组方法和药物编码方法与Ⅱ期临床试验类似,通过增加样本量(试验组病例很多于300例和对照100例)并根据试验目的的调整选择受试者尺度,适当扩大特殊受试人群,及更为丰富的观察项目或指标等措施,进一步考察分歧对象所需剂量及依从性。
Ⅲ期临床试验的条件应尽可能接近该药的正常使用条件,试验药要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检定合格,供药时,标明药物系专供临床试验用。
Ⅳ期临床试验:是新药上市后由申请人自主进行的应用研究阶段。
其目的是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与风险关系;改进给药剂量等。
新药Ⅳ期临床试验是新药临床试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上市前新药I、Ⅱ、Ⅲ、期试验的弥补和延续。
它可以验证上市前的结果,还可对上市前临床试验的偏差进行纠正,更重要的是可以弥补上市前临床试验缺乏的资料和信息,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依据。
新药研发的几个周期新药研发是一个耗时耗资都非常庞大的系统工程,完成前期的基础研究(药理、毒理、药效等动物研究)后开始申请进入人体临床试验阶段。
您所问的临床试验的周期,应该就是临床试验的期别(I、II、III、IV期): I 期临床试验: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平安性评价试验。
临床试验 各期l临床试验周期及案例数量
新药研发临床前研究周期及案例数量临床试验一共分成四个阶段(即四期),前三期为新药上市前得临床试验,第四期为上市后得临床试验。
具体包括:I期临床试验:就是新药进行人体试验得起始期、以20一30名健康志愿者为主要受试对象,进行初步得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观察人体对于新药得耐受程度与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Ⅱ期临床试验:就是以新药预期应用得患病人群样本为对象,初步评价治疗作用得阶段。
其目得就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证患者得治疗作用与安全性,也包括为Ⅲ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与给药剂量方案得确定提供依据。
III期临床试验:试验得设计就是采用多中心开放随机对照试验,随机分组方法与药物编码方法与Ⅱ期临床试验类似,通过增加样本量(试验组病例不少于300例与对照100例)并根据试验目得得调整选择受试者标准,适当扩大特殊受试人群,及更为丰富得观察项目或指标等措施,进一步考察不同对象所需剂量及依从性。
Ⅲ期临床试验得条件应尽可能接近该药得正常使用条件,试验药要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检定合格,供药时,标明药物系专供临床试验用。
Ⅳ期临床试验:就是新药上市后由申请人自主进行得应用研究阶段、其目得就是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药物得疗效与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得利益与风险关系;改进给药剂量等。
新药Ⅳ期临床试验就是新药临床试验得一个重要组成部份,就是上市前新药I、Ⅱ、Ⅲ、期试验得补充与延续。
它可以验证上市前得结果,还可对上市前临床试验得偏差进行纠正,更重要得就是可以弥补上市前临床试验缺乏得资料与信息,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依据、新药研发得几个周期新药研发就是一个耗时耗资都非常庞大得系统工程,完成前期得基础研究(药理、毒理、药效等动物研究)后开始申请进入人体临床试验阶段、您所问得临床试验得周期,应该就就是临床试验得期别(I、II、III、IV期): I期临床试验:初步得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观察人体对于新药得耐受程度与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临床试验各期l临床试验周期及案例数量
新药研发临床前研究周期及案例数量临床试验一共分成四个阶段(即四期),前三期为新药上市前的临床试验,第四期为上市后的临床试验。
具体包括:I期临床试验:是新药进行人体试验的起始期。
以20 一30名健康志愿者为主要受试对象,进行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观察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医教育网搜集整理。
H期临床试验:是以新药预期应用的患病人群样本为对象,初步评价治疗作用的阶段。
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证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为皿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
III期临床试验:试验的设计是采用多中心开放随机对照试验,随机分组方法和药物编码方法与H期临床试验类似,通过增加样本量(试验组病例不少于300例和对照100例)并根据试验目的的调整选择受试者标准, 适当扩大特殊受试人群,及更为丰富的观察项目或指标等措施,进一步考察不同对象所需剂量及依从性。
皿期临床试验的条件应尽可能接近该药的正常使用条件,试验药要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检定合格,供药时,标明药物系专供临床试验用。
N期临床试验:是新药上市后由申请人自主进行的应用研究阶段。
其目的是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与风险关系;改进给药剂量等。
新药N期临床试验是新药临床试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是上市前新药I、H、皿、期试验的补充和延续。
它可以验证上市前的结果,还可对上市前临床试验的偏差进行纠正,更重要的是可以弥补上市前临床试验缺乏的资料和信息,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依据。
临床试验的原则和力込新药临床试验的分期利主要内容-、新跖枪床试验力舉设计要求L遵守有关的法规体累他床试验利趣守有关法理剃腊肯’如药品管理加药品注册管理办柱、新药审批加吐药品临沐武脸普理办•型〔附3)^n冋村斫令创人为左驾的忧究必颌盼*赫尔辛祛宣言》t附4〕和国际医学科学給织参员会颁布的(人体生鞫医学研实国乐道德指南》的道懐麻则,即公IT、茅直人格“力求想爱试斉琳人秤潯受喘和葛町萨邀如伤害“法粧杲悴轩泌律"貝窃閃制性.比也徉更只怵、貝可按作性I捋用比仏现更详细貝悴,与注規尿持一敎.但捋南的鉴求是十换制性的.2.试隘方峯的制定就验方案依抽“迎塑、对愿、随机,均《r的慣則制定.实例见附虽蘇英沙必利沿疗功寵性泊化十良以目…就橈霖U多屮心融机狀朋陆爪试验•亠新謝临床或监的分期和主耍内容新药临尿渕甜■分XH期,每—-期他有不冋皿求和LI的’需釀的病似熨也不尽HJR].去2列出f 1期靳药忌込试醴的主耍内容和特点.1-新轴床I期为初步的締床药理学及人博安全性评你是在人:S实验宰旺定、试管实监与动物实岭慕硝匕将新片艺升鶴用]•人类的试脸.目的在J:『斛列第廉俺与再性.进行初步的窃金性评价,研究人体对新药的附一受性及药代妫力学,以握供初*时給药万案”殳试村曾-靛为健康占愿斤在牯硃惜况F也选择病人作为莹试对缸方法为开肢*幫线対卿*葩机和盲注.一股受试侧数为冗至30 ft2.新药临床叮期主耍廿新药的有效性、安全性进行初步评折.确定给药剂吊:* 一般来堀严格的随机双肓刈熙试脸,以干存对弭如主。
四期临床试验
有关四期临床实验新药Ⅳ期临床实验是新药临床实验旳一种重要构成部分,是上市前新药Ⅰ、Ⅱ、Ⅲ期实验旳补充和延续。
Ⅳ期临床实验既可以验证上市前临床实验旳成果,还可以对上市前临床实验旳偏差进行纠正,更重要旳是可以弥补上市前临床实验缺少旳资料和信息,从而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根据,故本文拟对IV期临床实验有关法律规定和实行作一简要简介。
1 Ⅳ期临床实验旳定义国际上多数国家把上市后旳研究称为“IV期临床实验”,我国《药物注册管理措施》(-05-01施行)规定:IV期临床实验为新药上市后由申请人进行旳应用研究阶段。
其目旳是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旳药物旳疗效和不良反映,评价在一般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旳利益与风险关系以及改善给药剂量等。
因此,新药上市后旳临床研究即为IV期临床实验。
2Ⅳ期临床实验旳特点2.1Ⅳ期临床实验规定旳病例数较多,一般为上市前临床实验例数旳5~8倍。
《药物注册管理措施》规定Ⅳ期临床实验旳最低病例数(实验组)为例,其中避孕药旳Ⅳ期临床实验应当充足考虑该类药物旳可变因素,完毕足够样本量旳研究工作。
2.2 Ⅳ期临床实验以观测药物安全性和长效性为重要目旳。
本期实验注重对不良反映、禁忌、长期疗效和使用时旳注意事项进行考察,以便及时发现也许有旳远期副作用,并对其远期疗效加以评估。
此外,还将进一步考察药物对患者旳经济与生活质量旳影响。
2.3 Ⅳ期临床实验注重对特殊人群(如老人、小朋友、孕妇、肝肾功能不全者)及临床药物互相作用旳研究。
2.4 在Ⅳ期临床评价措施方面,除了临床实验外还可以采用流行病学措施。
3Ⅳ期临床实验方案设计要点3.1 Ⅳ期临床实验不规定设对照组。
Ⅳ期临床实验为上市后进行旳实验,可不设对照组,但也不排除根据需要对某些适应症或某些实验对象进行小样本随机对照实验。
3.2 Ⅳ期临床实验病例数应≥例。
《药物注册管理措施》规定IV期临床实验病例数应当符合临床实验旳目旳和有关记录学旳规定,并且不得少于措施规定旳最低临床实验病例数(IV期例)。
临床试验各期l临床试验周期及案例数量
新药研发临床前研究周期及案例数量临床试验一共分成四个阶段(即四期),前三期为新药上市前的临床试验,第四期为上市后的临床试验。
具体包括:I期临床试验:是新药进行人体试验的起始期。
以20 一30名健康志愿者为主要受试对象,进行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观察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医教育网搜集整理。
H期临床试验:是以新药预期应用的患病人群样本为对象,初步评价治疗作用的阶段。
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证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为皿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
III期临床试验:试验的设计是采用多中心开放随机对照试验,随机分组方法和药物编码方法与H期临床试验类似,通过增加样本量(试验组病例不少于300例和对照100例)并根据试验目的的调整选择受试者标准, 适当扩大特殊受试人群,及更为丰富的观察项目或指标等措施,进一步考察不同对象所需剂量及依从性。
皿期临床试验的条件应尽可能接近该药的正常使用条件,试验药要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检定合格,供药时,标明药物系专供临床试验用。
N期临床试验:是新药上市后由申请人自主进行的应用研究阶段。
其目的是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与风险关系;改进给药剂量等。
新药N期临床试验是新药临床试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是上市前新药I、H、皿、期试验的补充和延续。
它可以验证上市前的结果,还可对上市前临床试验的偏差进行纠正,更重要的是可以弥补上市前临床试验缺乏的资料和信息,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依据。
临床试验的原则和方法——新的临床试验的分集和丄空内容S翳舅临垛试验刀案邀计耍求1.谊守真扶的法规曾奈临床试墟应集守育关陆世和指肉"如药品忡理法、药品注阳骨理莎袪、新药审毗林法、药H刖和木试验筲理舟也(附3}专-同吋曲仃以人为刑猱的訓宪姥越町汁弋赫尔¥寺迂言芳(附4)和国际医学科学组駅委员会頒布的电人休生物医学硏究国际道鶴抬南》的道總原则,即处帀、尊罪人格、力求性受试荐舜火秤箜童益和尽可龍潜免怖亂法刚是吗打法悴,只有弼制性.比注律更貝恨,貝可採作性I指冇比法理更详细只俶与选规尉s—裁・但捋南的轉求EI卜越制性的.N试验方宪的制定域鲨方案故据'任复,xm.領机、均衡"的魚则制定.宴例见附录玉莫沙亞轴沦疗功匪性消化不良収目、以槌拟、爭中心随机对頼I备体试鉴二新药临廉试验的分期和主翌內容新药曲床通常分XJ1 每一•期均程不冋咀求卿口的,盜耍的病帆数也不尽相PI+去2列出『1明劉马临床试世的主鉴内客祁特人爲i-新药临床I期为初步的临床药理琴及人悴安全性讦价,是在丸吊宾验室研兗、试肯宴脸与动物买岭基躍上.将新疔注开始用」人喪的试验,目的在于了解列尾反应勺毎性.进和初歩的安全性评价,研克人悴对稱药的咱潢性总药代功力字・以捉供初步的洽药力秦.堂贰弋象一肢为健廉忐愿职在持硃恃况卜也狂择病人作均蔭试对瓠方法为开玻、鞋和很应机和盲法.一假爱试例敌为20至30例,N新药临床II期主耍炖新药的荷效性、安全性进行初步irtih确定给药剂晴.一般采用严群时随机双肓对朋试蚣以平trxm为主。
四期临床实验包括
四期临床实验包括四期临床实验包括药物的研发和评估,是保证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重要阶段。
本文将介绍四期临床实验的概念、目的和步骤,并探讨其在药物研发过程中的重要性。
一、概念四期临床实验是指在新药上市前进行的临床试验阶段,旨在评估药物的安全性、疗效和副作用。
这是新药开发过程中的最后一阶段,在此之前已经完成了临床前研究、一期、二期和三期临床试验。
二、目的1. 评估药物的安全性:四期临床实验主要目的之一是评估药物对人体的安全性。
在之前的临床试验中,药物的安全性已经得到初步验证,但由于样本量较小,可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四期临床实验通过扩大样本量,进一步观察药物的安全性,确保药物的使用不会对患者造成严重的不良反应。
2. 评估药物的疗效:除了安全性,四期临床实验还对药物的疗效进行评估。
通过与对照组进行比较,观察药物在临床实践中的治疗效果,验证药物的疗效是否与前期试验结果相符。
3. 监测药物的副作用:四期临床实验也是监测药物副作用的重要阶段。
尽管在前期试验中已经对药物的副作用进行了初步评估,但某些副作用可能需要更长时间才能显现。
四期实验能够进一步观察和记录药物在大样本中的副作用情况,为其安全性评价提供更为全面的数据。
三、步骤四期临床实验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 研究设计和方案制定:在进行四期临床实验之前,研究人员需要设计详细的研究方案。
这包括确定样本量和研究时间,制定临床评价指标和观察方法,以及选择适当的对照组和随机分组方法等。
2. 患者招募和入组:研究人员根据研究方案的要求,通过各种途径招募符合条件的患者。
在患者同意参与研究后,进行入组评估和随机分组操作,确保实验组和对照组的公平性。
3. 药物治疗和观察:实验组患者接受新药治疗,对照组患者接受常规治疗或安慰剂。
研究人员通过定期观察和临床评估,记录患者病情、治疗效果和副作用等相关数据。
4. 数据分析和结果解读:研究结束后,研究人员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并解读结果。
四期临床试验
四期临床试验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关于四期临床试验新药Ⅳ期临床试验是新药临床试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上市前新药Ⅰ、Ⅱ、Ⅲ期试验的补充和延续。
Ⅳ期临床试验既可以验证上市前临床试验的结果,还可以对上市前临床试验的偏差进行纠正,更重要的是可以弥补上市前临床试验缺乏的资料和信息,从而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依据,故本文拟对IV期临床试验相关法律规定和实施作一简要介绍。
1 Ⅳ期临床试验的定义国际上多数国家把上市后的研究称为“IV期临床试验”,我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05-05-01施行)规定:IV期临床试验为新药上市后由申请人进行的应用研究阶段。
其目的是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的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与风险关系以及改进给药剂量等。
因此,新药上市后的临床研究即为IV期临床试验。
2 Ⅳ期临床试验的特点Ⅳ期临床试验要求的病例数较多,一般为上市前临床试验例数的5~8倍。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要求Ⅳ期临床试验的最低病例数(试验组)为2000例,其中避孕药的Ⅳ期临床试验应当充分考虑该类药品的可变因素,完成足够样本量的研究工作。
Ⅳ期临床试验以观察药品安全性和长期有效性为主要目的。
本期试验注重对不良反应、禁忌、长期疗效和使用时的注意事项进行考察,以便及时发现可能有的远期副作用,并对其远期疗效加以评估。
此外,还将进一步考察药物对患者的经济与生活质量的影响。
Ⅳ期临床试验注重对特殊人群(如老人、儿童、孕妇、肝肾功能不全者)及临床药物相互作用的研究。
在Ⅳ期临床评价方法方面,除了临床试验外还可以采用流行病学方法。
3 Ⅳ期临床试验方案设计要点Ⅳ期临床试验不要求设对照组。
Ⅳ期临床试验为上市后进行的试验,可不设对照组,但也不排除根据需要对某些适应症或某些试验对象进行小样本随机对照试验。
Ⅳ期临床试验病例数应≥2000例。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IV期临床试验病例数应当符合临床试验的目的和相关统计学的要求,并且不得少于办法规定的最低临床试验病例数(IV期2000例)。
临床试验各期l临床试验周期和案例数量
新药研发临床前研究周期及案例数量之袁州冬雪创作临床试验一共分成四个阶段(即四期),前三期为新药上市前的临床试验,第四期为上市后的临床试验.详细包含:I期临床试验:是新药停止人体试验的起始期.以20一30名健康志愿者为主要受试对象,停止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平安性评价试验,观察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医|学教导网搜集整理.Ⅱ期临床试验:是以新药预期应用的患病人群样本为对象,初步评价治疗作用的阶段.其目标是初步评价药物对方针适应证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平安性,也包含为Ⅲ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III期临床试验:试验的设计是采取多中心开放随机对照试验,随机分组方法和药物编码方法与Ⅱ期临床试验近似,通过增加样本量(试验组病例很多于300例和对照100例)并根据试验目标的调整选择受试者尺度,适当扩展特殊受试人群,及更为丰富的观察项目或指标等措施,进一步考查分歧对象所需剂量及依从性.Ⅲ期临床试验的条件应尽量接近该药的正常使用条件,试验药要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检定合格,供药时,标明药物系专供临床试验用.Ⅳ期临床试验:是新药上市后由申请人自主停止的应用研究阶段.其目标是考查在广泛使用条件下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好处与风险关系;改进给药剂量等.新药Ⅳ期临床试验是新药临床试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上市前新药I、Ⅱ、Ⅲ、期试验的补偿和延续.它可以验证上市前的成果,还可对上市前临床试验的偏差停止改正,更重要的是可以补偿上市前临床试验缺乏的资料和信息,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依据.新药研发的几个周期新药研发是一个耗时耗资都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完成前期的基础研究(药理、毒理、药效等动物研究)后开端申请进入人体临床试验阶段.您所问的临床试验的周期,应该就是临床试验的期别(I、II、III、IV期): I 期临床试验: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平安性评价试验.观察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II 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其目标是初步评价药物对方针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平安性,也包含为III 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此阶段的研究设计可以根据详细的研究目标,采取多种形式,包含随机盲法对照临床试验. III 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确证阶段.其目标是进一步验证药物对方针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平安性,评价好处与风险关系,最终为药物注册申请的审查提供充分的依据.试验一般应为具有足够样本量的随机盲法对照试验. IV 期临床试验:新药上市后应用研究阶段.其目标是考查在广泛使用条件下的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好处与风险关系以及改进给药剂量等.生物等效性试验,是指用生物操纵度研究的方法,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为指标,比较同一种药物的相同或者分歧剂型的制剂,在相同的试验条件下,其活性成份吸收程度和速度有无统计学差别的人体试验.至于说每一个详细的品种临床试验阶段的要求,要依据分歧的药品注册分类停止(中药、化药、生物制品的分类均有所分歧) 化学药品: 1.属注册分类1和2的,应当停止临床试验. (1)临床试验的病例数应当符合统计学要求和最低病例数要求; (2)临床试验的最低病例数(试验组)要求: I期为20至30例,II期为100例,III期为300例,IV期为2000例.(3)避孕药的I期临床试验应当依照本法子的规定停止;II期临床试验应当完成至少100对6个月经周期的随机对照试验;III期临床试验完成至少1000例12个月经周期的开放试验;IV期临床试验应当充分思索该类药品的可变因素,完成足够样本量的研究工作. 2.属注册分类3和4的,应当停止人体药代动力学研究和至少100对随机对照临床试验.多个适应症的,每一个主要适应症的病例数很多于60对.避孕药应当停止人体药代动力学研究和至少500例12个月经周期的开放试验.属于下列二种情况的,可以免予停止人体药代动力学研究: (1)部分用药,且仅发挥部分治疗作用的制剂; (2)不吸收的口服制剂. 3.属注册分类5的,临床试验依照下列原则停止: (1)口服固体制剂应当停止生物等效性试验,一般为18至24例; (2)难以停止生物等效性试验的口服固体制剂及其他非口服固体制剂,应当停止临床试验,临床试验的病例数至少为100对; (3)缓释、控释制剂应当停止单次和多次给药的人体药代动力学的对比研究和需要的治疗学相关的临床试验,临床试验的病例数至少为100对; (4)注射剂应当停止需要的临床试验.需要停止临床试验的,单一活性成份注射剂,临床试验的病例数至少为100对;多组份注射剂,临床试验的病例数至少为300例(试验药);脂质体、微球、微乳等注射剂,应根据注册分类1和2的要求停止临床试验. 4.对于注册分类6中的口服固体制剂,应当停止生物等效性试验,一般为18至24例.需要用工艺和尺度节制药品质量的,应当停止临床试验,临床试验的病例数至少为100对. 5.减免临床试验的申请,应当在申请药品注册时一并提出,并详细列出减免临床试验的来由及相关资料.对于已批准停止临床试验的,除《药品注册管理法子》规定可以减免临床试验的情况外,一般不再批准减免试验.如完成临床试验确有坚苦的,申请人应当提出申请,详细说明减免临床试验的依据和方案,从临床统计学、试验入组病人情况等各个方面论证其合感性. 6.临床试验对照药品应当是已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对必须要从国外购进的药品,需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经港口药品检验所检验合格方可用于临床试验.临床试验阳性对照药品的选择一般应依照以下顺序停止: (1)原开辟企业的品种; (2)具有明白临床试验数据的同品种; (3)活性成份和给药途径相同,但剂型分歧的品种;(4)作用机制相似,适应症相同的其他品种.中药: ①临床试验的病例数应当符合统计学要求和最低病例数要求; ②临床试验的最低病例数(试验组)要求:Ⅰ期为20~30例,Ⅱ期为100例,Ⅲ期为300例,Ⅳ期为2000例; ③属注册分类1、2、4、5、6的新药,以及7类和工艺道路、溶媒等有分明改变的改剂型品种,应当停止Ⅳ期临床试验; ④生物操纵度试验一般为18~24例; ⑤避孕药Ⅰ期临床试验应当依照本法子的规定停止,Ⅱ期临床试验应当完成至少100对6个月经周期的随机对照试验,Ⅲ期临床试验应当完成至少1000例12个月经周期的开放试验,Ⅳ期临床试验应当充分思索该类药品的可变因素,完成足够样本量的研究工作; ⑥新的中药材代用品的功能替代,应当从国家药品尺度中选取可以充分反映被代用药材功效特征的中药制剂作为对照药停止比较研究,每一个功能或主治病证需颠末2种以上中药制剂停止验证,每种制剂临床验证的病例数很多于100对; ⑦改剂型品种应根据工艺变更的情况和药品的特点,免去或停止很多于100对的临床试验; ⑧仿制药视情况需要,停止很多于100对的临床试验; 治疗用生物制品: 1.申请新药应当停止临床试验. 2.临床试验的病例数应当符合统计学要求和最低病例数要求. 3.临床试验的最低病例数(试验组)要求为:Ⅰ期:20例,Ⅱ期:100例,Ⅲ期:300例. 4.注册分类1~12的制品应当按新药要求停止临床试验. 5.注册分类13~15的制品一般仅需停止Ⅲ期临床试验. 6.对创新的缓控释制剂,应停止人体药代动力学的对比研究和临床试验.预防用生物制品: 1.临床试验的受试者(病例)数应符合统计学要求和最低受试者(病例)数的要求. 2.临床试验的最低受试者(病例)数(试验组)要求:Ⅰ期:20例,Ⅱ期:300例,Ⅲ期:500例. 3.注册分类1~9和14的疫苗按新药要求停止临床试验. 4.注册分类10的疫苗,提供证明其灭活或者脱毒后的平安性和有效性未发生变更的研究资料,可免做临床试验. 5.注册分类11的疫苗,一般应按新药要求停止临床试验,但由注射途径给药改为非注射途径的疫苗可免做Ⅰ期临床试验. 6.注册分类12和15的疫苗,一般仅需停止Ⅲ期临床试验. 7.注册分类13中改变免疫程序的疫苗,可免做Ⅰ期临床试验. 8.应用于婴幼儿的预防类制品,其I期临床试验应当依照先成人、后儿童、最后婴幼儿的原则停止. 9.每期的临床试验应当在设定的免疫程序完成后停止下一期的临床试验. 10.对于首次申请在中国上市的疫苗,应停止风行病学的呵护力试验.出口注册药品的临床试验要求: 出口化学药品: 1.申请未在国表里获准上市销售的药物,应当依照注册分类1的规定停止临床试验. 2.申请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应当依照注册分类3的规定停止临床试验. 3.申请与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分歧,但给药途径相同的药品,如果其资料项目28符合要求,可以依照注册分类5的规定停止临床试验;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依照注册分类3的规定停止临床试验. 4.申请已有国家药品尺度的制剂,如果其资料项目28符合要求,可以依照注册分类6的规定停止临床试验;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依照注册分类3的规定停止临床试验.申请已有国家药品尺度的原料药不需停止临床试验. 5.单独申请出口尚无中国国家药品尺度的原料药,应当使用其制剂停止临床试验.出口中药: ⑨出口中药、天然药物制剂按注册分类中的相应要求提供申报资料,并应提供在国内停止的人体药代动力学研究资料和临床试验资料,病例数很多于100对;多个主治病证或适应症的,每一个主要适应症的病例数很多于60对.出口治疗用生物制品: 1.申请未在国表里上市销售的生物制品,应当依照注册分类1的规定申请临床试验. 2.申请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中国上市销售的生物制品,应当依照注册分类7的规定申请临床试验. 3.申请已有国家药品尺度的生物制品,应当依照注册分类15的规定申请临床试验.出口预防用生物制品: 1.申请未在国表里上市销售的疫苗,应当依照注册分类1的规定申请临床试验. 2.申请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中国上市销售的疫苗,应当依照注册分类6的规定申请临床试验.对于首次申请在中国上市的疫苗,应停止风行病学的呵护力试验. 3.申请已有国家药品尺度的疫苗,应当依照注册分类15的规定申请临床试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四期临床试验
新药Ⅳ期临床试验是新药临床试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上市前新药Ⅰ、Ⅱ、Ⅲ期试验的补充和延续。
Ⅳ期临床试验既可以验证上市前临床试验的结果,还可以对上市前临床试验的偏差进行纠正,更重要的是可以弥补上市前临床试验缺乏的资料和信息,从而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依据,故本文拟对IV期临床试验相关法律规定和实施作一简要介绍。
1 Ⅳ期临床试验的定义
国际上多数国家把上市后的研究称为“IV期临床试验”,我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05-05-01施行)规定:IV期临床试验为新药上市后由申请人进行的应用研究阶段。
其目的是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的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与风险关系以及改进给药剂量等。
因此,新药上市后的临床研究即为IV期临床试验。
2 Ⅳ期临床试验的特点
2.1 Ⅳ期临床试验要求的病例数较多,一般为上市前临床试验例数的5~8倍。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要求Ⅳ期临床试验的最低病例数(试验组)为2000例,其中避孕药的Ⅳ期临床试验应当充分考虑该类药品的可变因素,完成足够样本量的研究工作。
2.2 Ⅳ期临床试验以观察药品安全性和长期有效性为主要目的。
本期试验注重对不良反应、禁忌、长期疗效和使用时的注意事项进行考察,以便及时发现可能有的远期副作用,并对其远期疗效加以评估。
此外,还将进一步考察药物对患者的经济与生活质量的影响。
2.3 Ⅳ期临床试验注重对特殊人群(如老人、儿童、孕妇、肝肾功能不全者)及临床药物相互作用的研究。
2.4 在Ⅳ期临床评价方法方面,除了临床试验外还可以采用流行病学方法。
3 Ⅳ期临床试验方案设计要点
3.1 Ⅳ期临床试验不要求设对照组。
Ⅳ期临床试验为上市后进行的试验,可不设对照组,但也不排除根据需要对某些适应症或某些试验对象进行小样本随机对照试验。
3.2 Ⅳ期临床试验病例数应≥2000例。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IV 期临床试验病例数应当符合临床试验的目的和相关统计学的要求,并且不得少于办法规定的最低临床试验病例数(IV期2000例)。
罕见病、特殊病种及其他情况,要求减少临床试验病例数或者免做临床试验的,必须得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
3.3 方案设计应简明,指标少而精。
过于复杂的实验室指标或研究表格会制约样本量,同时也会影响多中心临床试验的质量控制。
3.4 可参考Ⅱ期临床试验的设计要求。
Ⅳ期临床试验的病例入选标准、排除标准、退出标准、疗效评价标准、不良反应评价标准、判定疗效与不良反应的各项观察指标等都可参考Ⅱ期临床试验的设计要求。
4 Ⅳ期临床试验实施前要求
4.1 选择适合的研究单位。
申请人应当从具有药物临床试验资格的机构中选择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机构,并商定临床试验的负责单位、主要研究者及临床试验参加单位。
在2000年颁发的《药品临床研究的若干规定》中有“IV期临床试验的负责单位,必须是参加该药品II期、III期临床试验的研究单位;IV期临床试验的协作单位,由申办者和临床研究的负责单位选择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或是在国家药品监督局登记备案的非基地医疗机构”,因此建议IV期临床试验的负责单位
为参加该药品II期、III期临床试验的研究单位,一方面尊重其既往劳动成果,另外该机构对药物的作用特点与临床试验过程均非常熟悉,也有利于对试验的质量控制。
值得说明的是:《药品临床研究的若干规定》没有强制要求IV期的协作单位必须具有药物临床试验资格,而在2004年02月SFDA印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中规定:自2005年3月1日起,未提出资格认定申请和检查不合格的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将不再具有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资格。
2005年颁发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也要求在具有药物临床试验资格的机构选择研究单位,所以承担IV期临床试验的研究单位必须具有药物临床试验资格。
4.2 签订合同。
申请人应与选定的临床试验负责单位和参加单位签订临床试验合同,明确双方职责,并商定临床费用等财务协议。
4.3 申请人提供研究者手册,与研究者共同设计和完善方案。
申请人应参照有关技术指导原则与研究者共同设计和完善临床试验方案。
临床试验方案应当提请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进行审查。
原则上多中心临床研究方案及其附件要由各研究机构的伦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做出书面同意。
变通方法为采用该临床试验的主要负责单位的伦理委员会的同意意见和批件作为覆盖性的措施,但这种办法不适用于试验中心有伦理委员会且有不同意见的情况。
4.4 准备药物。
临床试验用药物和对照用药品一般由申请人向选定的临床试验单位提供,并附样品检验报告书。
在《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没有规定IV期临床试验需免费提供药品,即IV期临床试验可以收取相应的药品费用,但临床试验所需要的费用应由申请人承担。
临床试验用药物应当在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车间制备。
制备过程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