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包机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蒲县宏源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机电设备包机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蒲县宏源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机电设备的维护与保养,以状态监测为基础,点检、定检相结合,防止和减少机电事故,确保机电设备安全、稳定、长周期使用,根据《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述设备是指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可供长期使用且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包括:煤矿生产设备、发供电设备、机械设备、洗煤设备、运输设备、通讯设备、加工制造设备、供水供暖等设备。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

第五条各单位职责

(一)机电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设备包机管理工作的管理、监督、指导和考核。

(二)各分子公司

1、机电矿长负责本单位机电设备包机管理工作的领导。

2、机电科负责本单位设备包机管理工作的现场监督检查。

3、包机维修工负责所包设备的日常维护及故障处理,及时填写

“设备日常检修记录”。

第三章管理内容

第六条各单位针对本单位机电设备及维护、操作人员的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全部机电设备明确分工到人,相互协作,责任到人,做到“人人有专责,台台设备有人管、出现问题有人究、责任有人负”。各单位应为所辖界区内每台设备的包机人(包机维修工)建立包机台账,并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并且以书面形式报机电科备案,当出现变动时,要及时上报。

第七条…

,固定在设备第八条各单位针对每一台设备制作“包机责任牌”

的适当部位。“包机责任牌”内容包括单位、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包机人姓名等。

第九条包机的主要内容:包安全运转、包维护、包检修、包文明卫生。

第十条包机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的知识业务水平,做到“三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四会”(会维修、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必须取得相应资质,做到持证上岗。

第十一条包机人必须要有强烈的责任心,熟悉自己所负责的设备,对所负责的设备按规程及时保养,使其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适

时提出检修建议。

第十二条.包机人应具有一定的实践基础和现场工作经验。通过“听、看、摸、闻、问、测”等方法判断设备运行状态,准确采取相应措施,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处理,如出现的故障较大,应立即通知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派人协作,安排处理。

第十三条认真执行《设备润滑五定制度》,及时检查设备润滑状况,按计划进行维护、清理,并做好润滑油(脂)更换(补充)记录。

第十四条包机人员每次必须按照《设备定检图表》的内容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各项记录,不能处理要向班长和队长及时汇报,以便安排计划检修。

第十五条包机维修工对所承包设备存在的故障隐患必须清楚,并提出相应的检修计划(包括周计划、月计划)。设备检修应保证检修质量,检修后,凡具备试车条件,必须试车,以检验检修质量。

第十六条…

有权参加检查和验收,合格后第十七条包机人员在设备检修后,

方可交接。

第四章考核办法

第十八条全部设备完好率,按照公司目标管理,分单位逐台设备进行考核。

第十九条单机重点设备故障停机率,按照规定标准进行考核。

第二十条各单位的生产设备,设备故障停机不允许超过8小时,否则该设备按不完好设备确定,在设备“三率”中按不完好进行考核。

第二十一条包机维修工设备预防性维护保养工作未按定检图表进行设备维护,造成设备故障停机,处罚包机维修工:100-2000元。

第二十二条做好润滑油加油记录,每发现一次未做记录罚款10元。按润滑五定到期需加油而未及时加油,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第二十三条包机维修工对包机的设备负有使其处于完好状态的责任,对所包机的设备需定时上岗检查,上岗时主动向操作工人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发现易处理的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解决的缺陷要详细记录,结合中小修或停车机会处理。

第二十四条》

一经第二十五条对于包机人员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或隐瞒问题的,

查实处以50—100元罚款。队组设备管理人员应及时了解所辖界区内设备的包机情况,有责任和义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未能及时处理引发设备事故的,对于队组处以500-1000元罚款。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应对本单位的设备包机情况定期检查,对包机人不能尽职尽责完成任务的有权给予一定的处罚。管理人员未能尽职的,视情况处以50—200元罚款。

第二十七条因设备巡检、维护保养不及时而造成停机达8小时以上,除按设备不完好考核以外,分别扣罚包机人和相关设备主管每人50-200元。

第二十八条机电部应对各分子公司设备包机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定期检查设备包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以下包机情况进行考核:

(1)没有100%落实包机制的每处处罚50元;(2)未建立包机台账的每次处罚500-1000元;(3)包机台账人帐不符的每人处罚200元;(4)包机制落实不到位的每次处罚100-300元;(5)因包机制度执行不认真,造成包机运行故障的要严肃追究包机人乃至使用单位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后颁布,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机电管理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