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文件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的通知法律法规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川办发(2008)7号)精神,巩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乡镇(街道)创建成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加强我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八)有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交通、通讯、事故应急救援、安全监管等所必须的装备和设施。各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工作所需的取证设备(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办公设备(电脑、传真等)、个人防护用品(防静电服、劳保皮鞋、安全帽、护目镜等),要在2009年底前全部配备到位,所需经费由区(市)县财政负责解决;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所需车辆暂由各乡镇(街道)内部调剂予以保障。
一、高度重视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
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是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基础,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区(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把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作为强化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抓得严、管得住。
各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川办发(2008)7号)精神,巩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乡镇(街道)创建成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加强我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
二??八年九月二十日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川办发(2008)7号)精神,巩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乡镇(街道)创建成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加强我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安全生产监管文件
安全生产监管文件
《安全生产监管文件》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
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文件。
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管是指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各类企事业单位
的生产过程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管体制,明确责任,
加强协作,共同推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
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处,依法进
行处罚,并通报相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
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第九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合作,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条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监管文件的制定旨在加强对各类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全文总共十条,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健全监管体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等。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合作,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本文件的发布将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导,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方案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方案摘要: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本方案从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管执法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措施,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的可持续推进。
一、加强领导(一)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领导小组,由副厅级领导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与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组成成员。
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决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统筹协调:建立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的跨部门协调会议,配合协调各部门的资源,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完善制度(一)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各项标准化监管的具体细则和操作办法,明确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和标准。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制度: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的工作计划和目标,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分工和具体措施,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进行。
三、加强宣传教育(一)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普及和宣传。
组织安全培训班和演习活动,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二)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帮扶: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的主动服务,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的全方位咨询和指导,帮助企业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强化监管执法(一)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组织培训班和考试,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二)严格执法检查: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果。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建立安全数据信息平台,实现对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的统一收集、整合和查询,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五、加强督导和考核(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的督导和考核机制:设立专门的督导和考核机构,定期对各地各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工作进行督导和考核,确保工作的落实和效果的达到。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29•【字号】川办发[2008]7号•【施行日期】2008.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川办发[2008]7号)为适应安全生产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建设成果,规范乡镇职能调整后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为全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省政府决定深化“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
一、紧迫性和指导思想(一)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乡(镇、街道,以下简称“乡镇”)安全生产事关广大农村的社会稳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事关工业强省大计,是推进跨越发展的重要保证;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自2002年省政府决定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以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重基层、打基础、强监管”的工作思路,通过5年努力,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建设成效显著。
实践证明,夯实基层、打牢基础,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大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是完善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安全监管体系的重要措施,是创建平安四川的重要保障,是加强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贯彻《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意见、“一岗双责”及《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为主线;以规范乡镇安全监管行政行为,完善乡镇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制度、运行模式为核心内容;以落实工作保障,打造工作平台为着力点;以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安全监管为突破口;以强化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为激励约束管理机制。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20.04.21•【字号】黑应急发〔2020〕22号•【施行日期】2020.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黑应急发〔2020〕22号各市(地)应急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全省执法队伍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全面夯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基础,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加强安全监管规范化执法为主线,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聚焦精准执法,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规范。
依法履行职责,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精简执法事项,合理划分各级执法权限,明确执法主体,实施分类分级执法,防止重复执法,越权执法。
坚持严格执法。
落实执法责任,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做到执法闭环,切实解决执法“宽松软”问题,防止执法不作为、乱作为。
坚持突出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突出问题和重点企业,实施专项执法和重点执法,化解风险,弥补短板,防止执法简单化、“一刀切”。
坚持注重实效。
以目标为导向,针对重大违法行为和风险,紧盯不放,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狠抓落实,重点问题逐项解决。
坚持队伍过硬。
突出政治建设,把守初心担使命作为执法队伍的核心价值观,用过硬作风塑造队伍,严格制度标准,强化执行落实,打造一支“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顶得上去”的执法队伍。
159号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 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中央企业:近年来,随着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生产安全事故逐年减少,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
但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基础工作不扎实、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指导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安全基础投入,加强教育培训,推进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实现安全生产提供基础保障。
二、健全和完善责任体系(一)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要依法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企业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二)明确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管理;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三)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责任体系应涵盖本单位各部门、各层级和生产各环节,明确有关协作、合作单位责任,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要做好相关单位和各个环节安全管理责任的衔接,相互支持、互为保障,做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
【街道意见】木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安监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街道意见】木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安监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安监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各乡镇政府、县直相关部门:为推动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安监机构属地监管作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全县乡镇(街道)安监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乡镇(街道)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也是安全生产监管中最关键、最重要的一环,乡镇(街道)安监机构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各乡镇政府要站在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从事故中汲取教训,充分认识加强乡镇(街道)安监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要把加强规范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强化领导,加强政策引导,加大对乡镇(街道)安监工作的支持和扶持力度,破解基层安全监管“瓶颈”难题,促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二、健全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一)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议事协调机构。
将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议事协调机构规范设置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
安委会主任由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兼任,副主任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乡镇(街道)各办(所)主要负责人组成,并吸收派出所、工商所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二)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办事机构。
单独设置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办事机构(即安委会下设办事机构),规范设置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简称“安监站”。
安监站要做到“八有”,即有职能、有岗位、有人员、有牌子、有印章、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工作经费和有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交通、通讯、事故应急救援、安全监管等所必须的装备和设施。
三、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乡镇(街道)安监站要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所需人员编制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内部调剂解决。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中央企业:近年来,随着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生产安全事故逐年减少,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
但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基础工作不扎实、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指导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安全基础投入,加强教育培训,推进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实现安全生产提供基础保障。
二、健全和完善责任体系(一)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要依法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企业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二)明确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管理;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三)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责任体系应涵盖本单位各部门、各层级和生产各环节,明确有关协作、合作单位责任,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要做好相关单位和各个环节安全管理责任的衔接,相互支持、互为保障,做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化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化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5.06•【文号】安监总管四〔2015〕55号•【施行日期】2015.05.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化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5〕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近年来,各地区高度重视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标准化)建设工作,切实认识到标准化是适合国情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企业自主管理安全工作的有效手段和方法,不断完善标准化建设政策和法规体系,引导企业自主建立以标准化为基础的安全管理体系。
目前,全国工贸行业标准化达标企业共计23万多家,为工贸行业的安全生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但仍存在部分地区标准化建设认识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企业创建流于形式、外部评审质量不高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关于推进标准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工贸行业企业标准化建设水平,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深刻理解内涵,加大推进力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深刻理解标准化建设的内涵和意义,理清工作思路,把标准化建设作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的主要抓手,增强推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性,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企业创建,提高企业和区域的本质安全水平。
二、加强培训教育,全面启动创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使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有关人员真正了解标准化作用,掌握建设方法;要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标准化建设的法定责任意识,培育企业自主创建能力;指导推动工贸行业企业全部启动,通过3至5年时间全面完成创建,使企业建立自主管理的、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体系。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工业化、现代化进程的必须要求。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安全生产风险挑战不断增加。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风险,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势在必行。
在此,我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法规建设:(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法规体系,将安全生产标准化纳入法制化轨道,明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基本要求、技术规范和检验评估方法等。
(二)加强立法工作,完善各类安全生产标准化法规,如机械设备安全、化学品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等方面的法规制度。
(三)加强标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各界人士对安全生产标准化法规的知晓度和遵守度。
二、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组织体系,明确职责、权益和责任,提高管理效能。
(二)加强标准化技术研究和创新,推动标准与技术的有机融合,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三)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方法和体系,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监测检测、风险评估等评价机制,提高标准化的实施效果。
三、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和宣传工作:(一)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培训体系建设,建立培训档案,确保培训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二)加大对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宣传力度,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认知度和重视程度。
(三)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加强对群众的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
四、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和执法工作:(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体系,明确各级政府、监管机构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和执法权限。
(二)加大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日常监管力度,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检查和考核,发现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执法力量和执法水平,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安全。
五、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支撑和示范工作:(一)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支撑平台,推动标准化与技术的深度融合。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水平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水平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05.15•【字号】湘建建函〔2020〕59号•【施行日期】2020.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水平的通知湘建建函〔2020〕59号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相关规定,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水平和效能,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现就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要点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开展日常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应包含以下监督工作要点。
(一)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及建筑工人实名制推行情况(见附表1、2)1.在项目开工前进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时,应核验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任命文件中相关人员证件及人员配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在日常监督检查时,应检查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和监理单位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建设单位对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进行检查的情况、工地现场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情况。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28•【字号】冀政办函[2014]44号•【施行日期】2014.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冀政办函〔2014〕44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河北省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4月28日河北省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一、健全监管机构(一)建立健全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协调机制。
各乡镇(街道)(以下简称“乡镇”)均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行政第一负责人担任委员会主任,相关副职、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下简称“安全监管”)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乡镇负责安全监管的机构负责。
(二)强化乡镇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乡镇安全监管力量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各村居(社区)也要根据安全监管任务情况,确定1名以上安全生产信息员,在乡镇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配合和协助安监站做好安全生产宣传、信息、统计、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和事故报告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三)加强乡镇安全监管经费装备保障。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增加安全生产投入比例;乡镇安监站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全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确保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加大政府财政资金对乡镇安全监管工作的保障力度,乡镇安全监管要达到有办公场所、有现代化办公设备、有执法车辆、有录音摄像等取证设备、有必需的现场检验检测装备、有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的“六有”标准。
(四)稳定乡镇安全监管队伍。
研究探索建立完善安全监管人员激励机制;乡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原则上工作满3年方可调整;建立从事高危和有毒有害等行业(场所)安全监管人员年度体检制度;积极推行安全监管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鄂应急发〔2021〕7号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正文:----------------------------------------------------------------------------------------------------------------------------------------------------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鄂应急发〔2021〕7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解决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秩序、提升服务、保证质量,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康有序开展,现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扎实推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是激发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内生动力,是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范遏制事故的重要手段。
我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十多年的历史经验表明,这项工作在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在一些地方和企业也存在着重申报轻建设,重形式达标轻管理到位等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因此,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出发,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推进全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奖惩结合,加强引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并结合实际探索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激励措施,鼓励引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包括: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在政府投资补贴、项目贴息和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时予以优先支持;鼓励对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高危行业领域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6号)的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机制;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信息与金融类信用信息数据库资源共享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在办理企业贷款业务时运用;对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和二级企业优先作为上市后备企业进行培育;在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时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给予优先推荐;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情况作为分类分级监管的依据之一,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采取合法适当的执法监管措施,实行包容审慎执法,避免“一刀切”式的执法监管,等等。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公布日期】2021.10.27•【文号】应急〔2021〕83号•【施行日期】2021.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各有关单位:《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已经应急管理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应急管理部2021年10月27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标准化)建设,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开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要求,加强标准化建设,可以依据本办法自愿申请标准化定级。
第四条企业标准化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企业标准化定级标准由应急管理部按照行业分别制定。
应急管理部未制定行业标准化定级标准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可以自行制定,也可以参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配套的定级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二级、三级企业建设工作。
第五条企业标准化定级实行分级负责。
应急管理部为一级企业以及海洋石油全部等级企业的定级部门。
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分别为本行政区域内二级、三级企业的定级部门。
第六条标准化定级工作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各级定级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作为标准化定级组织单位(以下简称组织单位),委托其负责受理和审核企业自评报告(格式见附件1)、监督现场评审过程和质量等具体工作,并向社会公布组织单位名单。
安监总办139号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中央企业:近年来,随着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生产安全事故逐年减少,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
但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基础工作不扎实、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指导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安全基础投入,加强教育培训,推进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实现安全生产提供基础保障。
二、健全和完善责任体系(一)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要依法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企业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二)明确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管理;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三)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责任体系应涵盖本单位各部门、各层级和生产各环节,明确有关协作、合作单位责任,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要做好相关单位和各个环节安全管理责任的衔接,相互支持、互为保障,做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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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王坟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资料目录第一部分寿王坟镇安全生产职责规定 (1)一、寿王坟镇党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2)二、寿王坟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2)三、寿王坟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责…………………………(4)四、寿王坟镇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职责……………………………(4)五、寿王坟镇行政要紧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5)六、寿王坟镇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工作职责……………………(5)七、寿王坟镇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6)八、寿王坟镇安监机构工作职责…………………………………(7)九、寿王坟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8)十、寿王坟镇各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9)十一、村(居)委员会安全生产信息职员作职责……………………(9)第二部分寿王坟镇安全生产差不多制度 (11)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12)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制度………………………(13)三、重大危险源监控治理制度………………………………………(14)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14)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15)六、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16)七、安全生产信息、台账和档案治理制度…………………………(17)第三部分寿王坟镇安全生产监管(台账) (20)一、综合文档 (21)1.收文登记本 (22)2.发文登记本 (24)3.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本 (26)4.安全生产会议签到表………………………………………………(34)5.安全生产会议纪要 (35)二、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 (36)1.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台账 (37)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意见书 (41)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表 (43)4.安全生产行政建议书 (44)5.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周报 (46)6.领导干部督查安全生产工作登记表 (47)7.包村干部、村信息员安全生产排查表 (48)8.包村干部、村信息员安全生产检查汇总表 (49)三、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管 (50)1.安全生产重大安全隐患检查台账 (51)2.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监控治理台账 (53)3. 重大危险源登记表 (55)4. 重大危险源巡查记录 (56)四、生产经营单位差不多情况登记 (57)1. 企业差不多情况登记表 (58)2. 企业安全治理机构情况登记表 (59)3. 职业病危害因素 (60)4. 生产经营单位汇总表 (61)第一部分寿王坟镇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寿王坟镇党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安全生产工作由镇党委负总责,政府要紧负责同志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齐抓共管,实现责任体系全覆盖,形成安全进展的强大合力。
一、寿王坟镇党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镇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及事项。
(三)支持镇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镇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
(四)加大镇领导班子考核中安全生产工作所占权重,把安全生产操纵指标纳入经济社会进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成效作为镇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支持纪委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纪行为,支持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六)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工作之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寿王坟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措施,同意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定期向区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报告区安委会和区政府有关部门。
(三)开展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强化安全监管力量、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求设立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四)按照“分级负责、属地治理”原则,建立并实行安全生产网格化治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差不多工作制度。
(五)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降落实安全生产操纵指标,加强对本级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所辖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考核工作。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向区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治理台帐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台账,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有效管控;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情况,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台账并认真落实。
(七)建立本辖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接到人身伤亡事故报告后,及时启动救援程序。
(八)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落实有关事故处理决定;接到发生重伤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区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镇政府要紧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每月按时向区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报送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表。
(九)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事故防范能力。
(十)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形成逐步增长机制;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安排专项引导资金,积极落实整改。
(十一)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寿王坟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责(一)按照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
安委会主任由镇政府要紧负责人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担任。
(二)每年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三)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委会全体成员单位会议(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形势,研究提出安全生产工作政策措施和建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四)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做好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向镇政府提出奖惩建议。
(五)协调组织或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六)完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寿王坟镇党委书记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镇党委书记对本行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履行以下职责:(一)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总体规划,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
(二)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力度,支持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确保机构、人员、经费、执法装备、办公设备、办公场所“六落实、六到位”,为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三)全面了解掌握本行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调研督导,每月至少亲自带队检查2次安全生产工作。
(四)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重大事项。
(五)每月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制定、研究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
(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分管副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其他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寿王坟镇政府要紧负责人(镇政府镇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镇政府要紧负责人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委的领导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治理”原则,对辖区内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具体职责是:(一)组织制定本级安全生产进展规划,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的任务和责任分降落实到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及单位,构建要紧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头抓,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网格化治理格局,并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的组织领导;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经费装备和人员力量的差不多需求,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并列入财政预算,确保专项经费及时拨付到位。
(四)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例会(安委会全体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和检查本镇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每月至少带队检查2次安全生产工作,在重大节日和专门时期,要组织开展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关于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管控要亲自过问、亲自督办。
(六)接到伤亡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区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意见。
(七)其他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寿王坟镇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镇政府副镇长)工作职责镇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协助镇要紧负责人,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打非治违工作,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
具体职责是:(一)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上级部署的贯彻落实,主持制定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打算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本辖区安全生产操纵指标落实情况实施考核。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负责安委会日常领导工作,每周听取镇安全生产监督治理机构工作汇报,分析掌握安全生产形势, 关于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管控要亲自检查督办,将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镇政府要紧领导及区政府有关部门。
(四)负责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
每月至少带队检查2次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