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监管仓库设立及相关管理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出口监管仓库设立、延期和变更审批流程图。

17.2.2出口监管仓库撤销和注销流程图。

17.3工作流程及要求

17.3.1出口监管仓库设立审批。

17.3.1.1工作流程。

(1)企业申请设立出口监管仓库,海关收取以下单证:a.《出口监管仓库申请书》;

b.《出口监管仓库申请事项表》;

c.申请设立出口监管仓库企业的《申请报告》及《可行性报告》;

d.申请设立出口监管仓库企业成立批文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开展有关业务的批件复印件;

e.申请设立出口监管仓库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f.申请设立出口监管仓库企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证书》或者《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g.出口监管仓库库址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仓库的《租赁协议》复印件;

h.仓库地理位置示意图及平面图。

(2)审核企业提交的书面材料和证件,包括以下内容:a.申请企业应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b.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和仓储经营权;

c.注册资本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

d.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

e.具有专门存储货物的场所,其中出口配送型仓库的面积不得低于5000平方米,国内结转型仓库的面积不得低于1000平方米;

f.申请企业提交资料须加盖公章;

g.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主管海关受理企业申请后,应当履行经办关员、科长、关(处)领导审批程序,并于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填写《海关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审批表》(见《保税仓库设立、延期、变更、撤销及注销审批岗位规范》附件2)将审查意见和相关材料报送直属海关审批。

(5)经直属海关批准设立的出口监管仓库,主管海关应根据企业申请,在批准设立后1年内进行验收。验收时应收取下列单证:

a.企业《验收申请》;

b.出口监管仓库的《产权证明》或租赁期限5年以上的《租赁合同》;

c.《消防验收合格证书》;

d.出口监管仓库的章程、机构设置、仓储设施及账册管理和会计制度等仓库管理制度;

e.仓库建筑验收合格证件;

f.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单证。

(6)验收时海关应核实下列事项:

a.具有专门存储货物的场所,其中出口配送型仓库的面积不得低于5000平方米,国内结转型仓库的面积不得低于1000平方米。

b.具有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安全隔离设施、监管设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其他设施;

c.具有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与海关联网;

d.建立了出口监管仓库的章程、机构设置、仓储设施及账册管理和会计制度等仓库管理制度;

e.自有仓库的,具有出口监管仓库的《产权证明》,租赁仓库的,具有租赁期限5年以上的《租赁合同》;

f.消防验收合格;

g.核查仓库实际情况与申请资料的内容是否相符。

(7)验收结束后,仓库主管海关应填制《海关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勘验记录表》(见《保税仓库设立、延期、

变更、撤销及注销审批岗位规范》附件4)和《海关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审批表》,报直属海关审批。

(8)主管海关应根据直属海关审批意见向企业反馈验收结果。出口监管仓库验收合格的,主管海关应通知企业领取《出口监管仓库注册登记证书》后正式运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3号);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署加发〔2005〕48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管理操作规程》(署加发〔2007〕47号);

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入仓和出仓管理流程图。

18.2.2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延期审批流程图。

入仓管理

(1)办理出口货物报关入仓手续时,海关收取以下单证:

a.注明拟存出口监管仓库名称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b.对外签订的货物出口合同或《海关加工贸易手册》(纸质或电子数据的);

c.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货物,需提交相关许可证件;

d.加盖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企业报关专用章的《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入仓清单》;

e.非自理报关的,应提供《代理报关委托书》;

f.海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随附单证。

(2)在启运地海关办结出口报关手续的出口货物,以转关运输方式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海关收取以下单证:

a.加盖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企业报关专用章的《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入仓清单》;

b.《进/出口转关货物申报单》或《进/出境载货清单》;

c.海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单证。

(3)主管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入仓清单》的内容进行审核通过后,对企业提交的相关单证按照经办关员、科长、关(处)领导逐级进行审批。

(4)审核结果处理。

a.补充资料:告知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b.对不同意进仓的,在《海关出口监管仓库申请事项审批表》(见附件1)批注不同意进仓的意见及原因后交企业。

c.对同意进仓的,在《海关出口监管仓库申请事项审批表》批注同意进仓的意见,并随附《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入仓清单》、《仓储协议》、《出口报关单》等资料制作关封,交企业凭以到通关现场办理报关手续。

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仓管理。

(1)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在主管海关申报出仓,并从本仓库主管海关口岸出境的,海关收取以下单证:

a.《出口货物报关单》;

b.加盖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企业报关专用章的《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仓清单》;

c.运输工具装运单证;

d.非自理报关的,应提供《代理报关委托书》;

e.海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单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