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财预[2008]406号)
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激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财预[2013]285号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管理要参照上述管理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消化和压缩结余结转资金。从土地出让收益集中用于教育、农田水利建设等方面的资金,要及时分配下达,抓紧组织落实到具体项目,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其余部分按规定用途使用,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其他基金预算项目以及非税收入中的以收定支项目也要比照办理。
各省级财政部门需于2013年7月31日前,将落实本通知的具体方案,包括政策措施、工作安排、预期目标等,报我部备案。
财政部
2013年7月15日
——结束——
一、加快公共财政预算执行进度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预算执行管理,把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放在财政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对年初预算已经确定的项目,要加快资金支付。对年初代编预算,要分科目、分项目予以全面清理,及时做好资金分配方案的细化和指标下达工作,超过规定期限仍未落实到部门和单位的,除据实结算项目外,要收回总预算用于其他急需项目。要加强与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下达预算指标后,及时跟踪后续执行进展,督促加快项目审核和资金支付,减少资金滞留。要继续将支出进度作为财政管理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形成实际支出。
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激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
制定机关
财政部
公布日期
2013.07.15
施行日期
2013.07.15
文号
财预[2013]285号
主题类别
预算、决算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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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乡镇财政所计划”财政工作计划
2024年“乡镇财政所计划”财政工作计划一、前言在当前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乡镇财政作为我国财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乡镇财政所作为基层财政管理机构,其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直接关系到乡镇经济的发展和民生福祉的改善。
因此,制定一份全面、细致、具有前瞻性的乡镇财政所计划,对于推动乡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乡镇财政现状分析在制定财政计划之前,必须对乡镇的财政现状进行全面的分析。
这包括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赤字或盈余等方面的情况。
同时,还需要对乡镇的经济结构、产业特点、资源优势等进行深入了解,以便更好地制定符合实际的财政计划。
三、财政计划目标根据乡镇的实际情况,财政计划的目标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持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的效益;三是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四是推动乡镇经济发展,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四、财政收入计划税收收入: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税收征收效率,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
同时,优化税收结构,提高税收收入的质量。
非税收入:积极拓展非税收入来源,如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
加强非税收入的管理,确保非税收入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转移支付:积极争取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资金,为乡镇发展提供稳定的财力支持。
五、财政支出计划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乡镇的硬件水平,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
民生工程:重点投入教育、卫生、文化等民生工程,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
产业发展:支持乡镇特色产业的发展,加大对农业、林业、畜牧业等产业的扶持力度,促进乡镇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债务管理:严格控制乡镇债务规模,加强债务风险预警和防范,确保乡镇财政的稳健运行。
六、财政管理计划预算管理: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
绩效管理: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对财政支出项目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提高财政支出的效益。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
湖南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更好地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财预[2008]406号)及《财政部关于印发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预[2010]3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财政部门依法履行财政监督职能,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和本办法规定,对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及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包括乡村基本支出经费、乡村项目建设资金、财政补助性资金、以及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条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按照“上下联动、统筹规划、分类监管、整体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通过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确保乡镇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确保乡村两级基层政权正常运转。
第二章乡村基本支出经费的监管第四条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
乡镇财政要将税收、非税收入、上年结余资金等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综合预算。
要加强收入征管工作,对乡镇负责征收的财政收入,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
要全面清理预算外资金,严格基金收入管理,坚决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和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
要逐步完善乡镇本级支出预算编制,实行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
要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坚持支出执行按预算,追加支出按程序。
第五条深化“乡财县管乡用”改革。
县级财政要进一步按照“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县乡联网”的改革要求,完善有关制度措施,全面监督乡镇财政收支管理;根据“预算控制指标、指标控制计划、计划控制支出”的原则,全程监督乡镇财政资金申报、审批、核拨、使用等情况。
乡镇财政要加强财务支出核算,统一支出项目、标准和范围,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推行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理财机制。
关于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的规定
为适应“乡财县管乡用”和部门预算改革的需要,促进乡镇财政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乡镇财政精细化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全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预算编制收入预算由于我县乡镇财政未设立金库,收入全额上解,支出由县局进行“零基预算”,故在编制收入预算时可不考虑“一般预算收入”和“上解支出”,只计算可用财力。
乡镇收入=上年结余+上级补助收入+代管财政专户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指县财政核定的乡镇人员及公用经费计划指标、各项转移支付拨款及年末税收体制分成收入。
代管财政专户收入:指乡镇各种事业性收费、接受捐赠收入、县级以上各部门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
其中县级以上各部门补助收入指上述“上级补助收入”以外的其他部门拨入的比较稳定的补助收入,非稳定收入如“向上级争取资金”不能列入年初预算计划;不与收支结余挂钩的专项资金,不能列入代管财政专户收入。
支出预算各乡镇要按照部门预算改革的基本原则与具体要求,采取“零基预算”办法,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全面、完整、准确地编制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按用途分部门编制。
其明细项目为财务软件中相关经济科目内容。
其中人员支出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对公用支出的明细项目,要分别计算出占其总额的比重。
各明细项目的比重一般为:办公费10%—15%,交通费5%—10%,招待费5%—10%,会议费5%—10%,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维修费等占总额的50%;其他支出不得超过公用支出总额的5%。
2、项目支出暂定为3万元以上专项支出、转移支付及债务还本付息支出。
3、对村级转移支付必须按文件规定的标准足额预算。
4、预备费:一般为年度基本支出总额的1%—3%。
二、预算审批每年2月底3月初,各乡镇财政所编制完成财政收支预算,报乡镇主要领导,由乡镇领导召开本乡镇有关部门负责人预算计划通报会,对收支计划的测算程序和依据进行说明,并征求各站所意见,对确需调整的相关收支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的思考及建议
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的思考及建议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直接关系到乡镇财政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为了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和提出建议。
要加强财政预算编制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乡镇财政预算编制过程中,应明确各项收支的具体依据和标准,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要充分听取广大群众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做到政策的公平公正。
要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乡镇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是评估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必须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可以通过建立相关的监督机制,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要加强对财政预算收支的管理和控制。
乡镇财政预算的收支管理是预算管理的核心内容,必须加强对预算收入和支出的管理和控制。
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的监控和控制,严格规范预算使用,防止财政资金被挪用和浪费。
要加强对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学习。
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乡镇财政部门应加强对预算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使其能够胜任相应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要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合作和沟通。
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涉及到与上级财政部门的联系和合作,必须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合作和沟通,及时了解上级财政政策的变化和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要加强与其他乡镇的交流和合作,借鉴其成功经验和做法,互相学习和提高。
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需要从透明度和公开性、监督和检查、收支管理和控制、人员培训和学习、合作和沟通等方面进行思考和提出建议,以推动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财政部关于颁发乡(镇)财政管理办法的通知-[91]财地字第215号
财政部关于颁发乡(镇)财政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关于颁发乡(镇)财政管理办法的通知([91]财地字第2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83〕35号通知中关于“随着乡政府的建立,应当建立乡一级财政和相应的预决算制度,明确收入来源和开支范围,有关具体事项由财政部规定”的要求,为适应农村经济形势的发展需要,我们在〔85〕财预字第55号文颁发的《乡(镇)财政管理试行办法》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乡(镇)财政管理办法》,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各地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情况,望及时向我部反映。
1991年12月26日乡(镇)财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进一步发挥乡(镇)财政的职能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乡(镇)财政的决定和有关财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乡(镇)财政(以下简称“乡财政”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
乡镇应当建立与其任务相适应的财政机关。
乡财政机关是乡镇政府的重要部门,受乡镇政府和县财政机关的双重领导。
乡财政机关是基层政权的行政机构,依法享有执法权和处罚权。
第三条乡财政的基本任务是管理乡财政收支、对行政、事业和企业进行财政管理和财政监督,为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和事业服务,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服务。
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优良传统,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各项财经制度。
(二)负责组织和管理国家预算内收支,完成上级财政核定的乡财政总预算收支任务和上级下达的财政任务,负责乡镇政府经管的各项预算外资金和乡镇自筹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切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切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5.11.17•【文号】•【施行日期】2005.11.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切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促进增强基层执政能力建设,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财政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切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狠抓贯彻落实,确保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关于切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意见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十七日附件:关于切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意见县乡财政是县乡政府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是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改革开放特别是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以来,县乡财政收入持续增长,财政保障能力不断提高,有力地支持了县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同时,由于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财政供养人员增长过快、财力配置和财政支出责任不对称等原因,部分县乡财政较为困难,集中表现为欠发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较低等。
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促进县乡财政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党和政府在基层的执政能力,关系到区域的协调发展和城乡的协调发展,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具有重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
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中央关于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就切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一)主要目标通过几年的努力,不断提高县乡财政保障能力,促进县乡政府提高行政效率和管理水平,确保县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和基层政权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经费等公共支出的基本需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调动县乡发展经济和生产粮食的积极性,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浅议当前基层村账镇管”现状与改进
浅议当前基层村账镇管”现状与改进作者:黄文伟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1年第9期“村账镇管”或“村账乡管”(以下以“村账镇管”代称)作为我国基层农村经济活动的管理方式,最早起源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是属于农村税费改革后地方财政管理探索的形式之一。
其基本做法是:各行政村不再设置会计和财务人员,由乡镇政府成立会计服务中心(或依托于各乡镇的财政所、农经站等),对村级财务实行账钱双代管。
会计服务中心统一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人员,采用进驻或集中的方式为属下各村记账,各村只设报账员,对村级账实行定期统一报账。
尽管过去十余年中,对于“村账镇管”这一做法,是否符合村民自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存在着一些不同的声音,但是通过长期的实践与理论探索,“村账镇管”这一做法对于基层村级经济活动的规范、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促进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都是一种有效的尝试。
“村账镇管”起源于对基层农村账务的规范化管理。
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村经济得到迅速发展,特别是某些发达省份,除传统的农业经济外,层出不穷的乡镇企业、集体产业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的管理方法和手段仍然停留在旧的一套:财务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不健全,财会人员素质与配置都存在一些问题,基层村干部对财会工作的干预较大等,使得“村账镇管”这一做法提上了议事日程。
一、当前“村账镇管”的现状简析(一)当前“村账镇管”还缺乏统一明确的管理模式当前,各地在实施“村账镇管”的形式上,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由基层财政部门主导,如各乡镇的财政所或专门成立的会计服务中心。
这种做法类似于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集中核算与委派会计制度。
虽然在财会管理体制上,由财政系统管理似乎更为合理,但由于其与基层乡镇政府具体事务结合不够,存在一些业务沟通上的问题。
另一种模式是由乡镇主管的农经站负责主持。
其主要做法是将原有的农经站业务进行扩展,主要是沿用了农村税费改革前农经站管理自筹资金(如三提五统)的方法,将基层农村村委会经济收支纳入统一管理。
财政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意见
财政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0.09.21•【文号】财预[2010]443号•【施行日期】2010.09.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财政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意见(财预[2010]4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进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现就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政策目标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以县乡政府实现“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目标,保障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民生政策的基本财力需要。
二、基本原则一是明确责任。
地方财政是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责任主体。
省级财政要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加大对基层的财力倾斜和支持力度。
市级财政要强化统筹所辖县区协调发展的责任,帮助困难县乡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县级财政要强化自我约束,科学统筹财力,规范预算管理,切实保障相关部门、乡镇基本运转支出和民生政策支出。
中央财政加大对地方财政的指导和帮助。
二是以奖代补。
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地方工作实绩实施奖励,体现政策正确导向,形成合理预期。
中央财政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较好的地区,给予激励性奖励,体现正向激励。
对消化县级基本财力缺口取得成效的地区,给予保障性奖励,支持地方财政弥补财力缺口。
三是动态调整。
根据有关政策和因素的变化,动态调整县级财力保障水平,建立保障范围逐步扩大、保障标准逐步提高的动态保障机制。
在保障范围和标准的制定、奖励资金安排等方面,既要保障基层政府的基本支出需要,又要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三、主要内容(一)制定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和标准中央财政制定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
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等。
财政部关于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
财政部关于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8.09.24•【文号】财预[2008]406号•【施行日期】2008.09.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财政部关于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财预[2008]4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乡镇财政面临着新的形势与任务,在职能转变与规范管理方面也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为适应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逐步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体系,切实发挥乡镇财政的作用,现就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等相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乡镇财政管理,做好农村公共服务要健全乡镇财政预算制度,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乡镇年度财政收支预算。
要切实保障乡镇党政机构行政和社会管理等基本运转的支出需要。
要适应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业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努力满足农村社会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需求。
要健全乡镇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切实增强预算的约束力。
要规范乡镇财政预算执行,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
要加强和规范农村收费管理,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优化农村经济发展环境。
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开预算及执行、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要切实加强乡镇债务管理,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镇债务。
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奖补等方式,鼓励、引导和督促乡镇政府积极化解逾期债务。
二、做好涉农补贴工作,认真落实惠农政策要充分利用乡镇财政贴近农村、直接服务农村的优势,发挥乡镇财政在落实涉农补贴政策中的作用。
乡镇财政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涉农补贴对象的申报、认定、审核和公示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全部纳入政策保障范围。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1.03.15•【字号】苏财基层〔2011〕7号•【施行日期】2011.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财基层〔2011〕7号各市、县(市)财政局: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意见》江苏省财政厅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更好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构建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财政监督“四位一体”建设,提高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我省乡镇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就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重要性乡镇财政是最基层的一级财政,是财政工作体系的基础。
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省乡镇财政日益壮大,工作水平明显提高,在巩固基层政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我省城乡统筹发展和公共财政建设步伐的加快,乡镇财政承担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工作要求不断提高,乡镇财政工作对全局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但在思想认识、职能定位、机构队伍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相适应的问题,制约了乡镇财政职能作用的发挥。
必须看到,在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我省乡镇财政在服务政府有效履行职能、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贯彻落实财政政策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基础保障作用。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因此,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既是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深化财政改革的必然要求,对于促进我省农村的改革和发展、提升财政工作的整体水平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财政部关于印发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_百度百科
(十八)细化实施办法。省级财政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1]
参考资料:
财政部关于印发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开放分类:
财政,乡镇,财政部,通知,指导意见
“财政部关于印发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相关词条:
财政部关于印发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财预[2010]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和公共财政职能的不断加强,国家财政用于乡镇的资金大幅度增加。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关系到党的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统筹城乡发展,意义重大。《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职责和具体要求,是健全乡镇财政职能,发挥乡镇财政监管优势,加强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的指导性文件。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抓好落实。
一、明确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目标
(一)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监管范围。乡镇财政要将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以及部分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包括:对人员和家庭的补助性资金,支农惠农的项目建设资金;乡镇财政本级安排资金,上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下达到乡镇的资金。
调整完善乡镇财政所职能的意见和建议
调整完善乡镇财政所职能的意见和建议摘要:作为乡镇一级财政来说,取消农业税后,乡镇财政所的职能无疑将发生深刻变化。
在当前逐步建立农村公共财政的形式下,如何调整乡镇财政的职能,如何完善财政职能的转换,是当前亟需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乡镇财政职能乡镇财政所在加强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组织地方财政收入、开展财政监督、发展地方经济、维护政权建设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笔者结合自己工作实际,对当前形式下乡镇财政所职能进行了实地调研。
现将具体情况简报如下:一、目前乡镇财政所职能基本状况对辖区内乡镇财政所调研,实地了解了乡镇财政所的职能和管理状况。
目前,乡镇财政所承担的工作主要是:1.负责乡镇一般预算资金的收支管理,部门综合预算管理;2.非税收入、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及协助税收征管;3.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与信息化管理。
调研中发现乡镇财政职能在履行中存在下列问题:(一)分税制财政体制不够完善,事权与财权相脱节严重影响了乡财政职能的充分发挥。
“分税制”的不完善使乡镇财政缺乏稳定的高收入来源,支出压力大。
1994年起我国开始实行“分税制”,但至今省以下“分税制”体系采取了不尽合理的基数法,一方面,税收收入一层层向上集中,中央得了“大头”,地方收入相对减少并经过省、市、县三级的层层盘剥,乡镇财政收入逐渐被掏空。
税制改革以后,农业税划归为地方税种,虽然刺激了地方政府对农业税的征收工作的积极性,但是随着农业税的免征,支撑乡镇财政的一大主要财力落空,乡镇财政靠微小增幅的工商税收增加财力来自我消化农业税税基,显然是不切实际的。
而财政转移支付,对乡镇财政来说,大多还缺乏规范、透明的转移支付办法,没有能科学地配合分税制改革最终落实。
另一方面,支出责任却一层层向下转移,中央出台的一些增支政策要靠地方自行消化,使地方财政支出压力加大。
落实到具体事务,乡镇财政所承担的大多是一些刚性强、欠帐多、支出基数大、无法压缩的支出。
如农村教育、民兵训练、优抚等就基本由乡镇负担了,还有道路、危桥、医疗、文化及其它一些社会福利项目,主要由乡镇配套组织实施,但是资金来源溃泛,完全由乡镇预算负担必将导致资金短缺。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工作的通知-财预[2006]402号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工作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工作的通知(财预〔2006〕4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加强乡镇财政管理,规范乡镇收支行为,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结合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的经验,现就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必要性乡镇财政自建立以来,对促进我国农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巩固和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乡镇财政收入规模大幅下降,乡镇财政支出范围明显缩小,不少乡镇存在财政供养人员较多、债务负担过重、管理水平低下等问题。
为推动建立县乡公共财政体制框架,规范乡镇收支行为,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迫切需要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县管。
二、推进范围和原则根据各地乡镇经济和财政情况确定乡财县管的实施范围,不搞“一刀切”。
除财政收支规模大,并且具有一定管理水平的乡镇外,原则上推行乡财县管。
推进乡财县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积极创新。
在保证乡镇资金使用权的基础上,积极创新,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方式。
二是因地制宜。
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办法,确定推进进度。
三是提高效率。
要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效率。
三、主要内容实行乡财县管,乡镇政府管理财政的法律主体地位不变,财政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乡镇政府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不变。
属于乡镇事权范围内的支出,仍由乡镇按规定程序审批。
县级财政部门在预算编制、账户设置、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票据管理等方面,对乡镇财政进行管理和监督。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作者:胡睿来源:《经营者》2014年第11期摘要:从近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的核心内容来看,党和国家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增大,用于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逐年增多,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在国家强农惠农力度不断加大和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的新形势下,乡镇财政如何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如何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值得研究的一项课题。
本文就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分析研究。
关键词:乡镇财政;资金监管;问题;建议一、当前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内容及现状(一)工作职能上的缺位由于乡镇财政所自身职能的特殊性,既收又支,还要监控资金流向,在资金监管过程中所处位置比较尴尬,对地方党委政府在资金使用方面的建议权不能充分运用。
仅靠向上级反馈意见,缺乏真正意义上对资金的监管,监管工作基本流于形式。
(二)监管能力上的缺位一方面目前乡镇财政所配备的实际在岗人员有限,而财政所工作负担逐年增加,还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驻村包片,抓各项中心工作,所以人员力量不足;另一方面,财政所人员缺乏系统的业务培训,特别是脱岗培训,导致乡镇财政干部总体素质不能提高,业务技能弱,与新形势下的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不能适应。
(三)监管平台的缺位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单靠上级财政部门重视和乡镇财政所实施是不能完成的,需要各级政府关注,各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建立统一的资金监管平台。
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一)监管意识不主动大部分乡镇财政干部习惯于将精力投放在资金的分配支付上,所以,对于资金的使用和运行的过程监管不到位,其没有深刻意识到资金监管的重要性及必要性。
因此,乡镇一定程度上存在“重资金分配,轻使用监管”的现象。
(二)监管责权未理顺乡镇财政所的工作职责和义务未赋予相应监管的处理处罚职权,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内容、重点、环节和责任不够细化,监管缺乏执纪的刚性保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协同支持。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乡镇财政精细化管理的意见(试行)
象, 认真核实补助信息 , 扎实做好补助信息基础管理工作 , 切 实将补 助资金落实到户。 要严格项 目资金监管 , 严把项 目申报
关, 做好项 目公示 , 跟踪项 日实施 , 做好评估验收 。 对于上级
财 政 或 主 管部 门用 于 乡镇 的 补 助 性 或 项 目资金 要 建 立 信 息沟 通 机制 和委 托 监管 制 度 , 时将 资 金使 用 中存 在 的问 题 、 目 及 项
建立乡镇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 。稳步推进政府采
购制度 ,积极探 索通 过政府采购等方式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 产 品。 加强和规范农村收费管理 , 坚决取消不合法 、 不合理收 费, 优化农村经济发展环境 ;要按 照政务公开的要求 , 及时公 开预算及执行 、 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等情况 , 自觉接受社会监 督。 ( ) 二 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
对基层政权的保障能力和服务 “ 三农”的水平 , 推进乡镇 财政
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
审核 。 乡镇按核准后的计划使用 , 并接受县乡镇财政管理局监
督。 乡镇要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控制用款计划 , 县财政局要逐步
二 、主要内容及要求
按照财政部 《 关于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 加强财政预算 管理 的意见 》 ( 财预 [0 8] ( 20 4) )、 《 6号 关于切实加强财政 资金监管工作 的指导意见 》 ( 财预 [ 0 0 3 号 ) 《 21 ] 3 、 关于切 实加强县 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 ( 财监 [ 00] 8 ) 21 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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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州市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州市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锦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13•【字号】锦政办发[2008]24号•【施行日期】2008.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州市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锦政办发〔2008〕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锦州市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锦州市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监督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工作的通知》(财预〔2006〕402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7〕9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和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要求,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加强乡镇财政监督管理,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调动和保护乡镇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主要目标。
通过改革,使乡镇财政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乡镇财政困难得到明显缓解,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得到有效控制;强化乡镇政府债务管理,并逐步消化历史债务;保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国家规定工资正常发放,保证基层政权正常运转,保证农村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等公共财政支出基本需要,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基本原则1.坚持因地制宜,鼓励探索创新。
按照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总体要求,各地可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实行分类指导。
鼓励各地大胆实践、改革创新。
2.坚持“三个不变”,实行独立核算。
基层财政局加强预算管理的有效管理措施
基层财政局加强预算管理的有效管理措施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预算管理在基层财政局的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如何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是基层财政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本文将从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体系、完善预算过程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等几个方面,探讨基层财政局加强预算管理的有效管理措施。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体系基层财政局应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和财政需求,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体系。
预算体系应该包括年度预算、项目预算和资金预算等。
年度预算是基层财政局制定的全年财政收支计划,是财政工作的重要依据,必须与地方的经济发展目标相一致。
项目预算是用于具体项目的资金计划,包括项目的收入和支出规模,以及执行时间和进度等。
资金预算是对财政资金的规划和管理,在年度预算和项目预算的基础上进行编制,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基层财政局还应建立预算编制和调整的规范制度,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预算编制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预算指标和预算方法,同时要充分考虑地方经济的发展需要,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预算调整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预算进行调整和修正。
基层财政局应建立相应的调整机制,使预算能及时反映地方经济的发展情况。
二、完善预算过程管理为了加强预算管理,基层财政局还应完善预算过程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基层财政局应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预算编制不能简单地依赖过去经验,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论证和分析,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提高预算编制的透明度。
基层财政局应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和管理。
预算执行是预算管理的核心环节,必须严格遵守财政法规和制度,确保预算的落地落实。
基层财政局应加强对各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预算执行中的问题,确保预算的全面执行和实施。
三、加强预算执行监督为了提高预算执行的效果,基层财政局还应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
《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释义
《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释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乡、民族乡、镇(以下简称乡镇)财政行为,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和监督,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释义] 本条是关于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的规定。
一、立法目的2000年我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保障基层政权运转,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社会管理改革深入推进,乡镇财政管理工作面临新形势、新问题,迫切需要修订完善现行《条例》。
一是乡镇财政运行环境发生变化。
2000年《条例》的立法背景是我省乡镇财政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乡镇财政负责农业税费及各项事业费征收,各类统筹款和税费附加构成乡镇较为稳定的自主性收入来源。
但是,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各类农业税费收入被取消;同时受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制约,大部分乡镇失去了自主性收入来源,难以按税种划分预算级次。
乡镇财政运行十分困难,主要依靠各类财政转移支付维持运转。
二是乡镇财政运行方式已作调整。
由于乡镇财政运行环境发生变化,修订前《条例》中有的规定与当前乡镇财政运行方式的实际相脱节,如规定农村教育费附加的“征、管、用”,现已取消农村教育费附加,乡镇财政不再承担教育支出责任。
又如,规定预算外收支作为乡镇财政收支的重要组成部分,现预算外收支已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其科目也已停止使用。
三是财政资金安全存在风险。
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12年出台一号文件聚焦“三农”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公共财政转移支付,国家财政对乡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逐年加大,注入到我省乡、村的各类财政资金规模增大,迫切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财政机构就近就地实施监管,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乡镇财政管理改革深入推进。
2005年,我省实施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推行“乡财县管乡用”,县级财政部门在预算编制、账户设置、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票据管理等方面,对乡镇进行管理和监督。
浅谈对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
浅谈对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姚海蓉摘要: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是新形势下公共财政提出的一项重要举措,针对当前存在的诸多问题,不断完善监管制度,提高监管水平是当前乡镇财政职能转化的主要方面,也是提高乡镇财政资金运行效率的重要保证。
关键词: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一、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重要性(一)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需要。
随着国家对强农惠农政策的日益重视,对农村的各项惠农资金补助项目日益增多,对农民的吃、住、养等补贴逐年加大,财政投入逐年大幅增加。
据统计,作为甘肃省的崇信县,2013年全县各共发放各类强农惠农资金7828.5万元,较2012年增长6.6%,近三年平均增长9.7%。
其中:农村低保、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危房改造补助等补贴类资金5477.6万元,退耕还林、草原奖补、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优抚对象抚恤、村级组织运转、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项目类资金5764.6万元,户均受益5915.4元,人均受益1351.2元。
这些涉农专项资金量大、涉及面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转变乡镇财政工作职能的需要。
近年来,财政部、省财政厅相继出台了关于乡镇财政管理改革的指导性文件,明确规定了财政资金监管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作为新形势下乡镇财政的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来大力推进。
(三)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行为的需要。
乡镇财政资金涉及面广,种类繁多,要加强资金监管力度,强化监督手段,严肃财经纪律,使会计单位按照财经纪律与会计法规办事,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发挥乡镇财政的监管职能,使乡镇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内容(一)资金监管范围:1.各级财政预算安排保障日常工作运转的支出,即基本经费支出;2.国家各部门安排的各种专项资金,即项目建设支出;3.国家安排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性资金,即财政补助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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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财政部
【发布文号】财预[2008]406号
【发布日期】2008-09-24
【生效日期】2008-09-2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财政部
财政部关于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
(财预[2008]4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乡镇财政面临着新的形
势与任务,在职能转变与规范管理方面也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为适应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逐步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体系,切实发挥乡镇财政的作用,现就
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等相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乡镇财政管理,做好农村公共服务
要健全乡镇财政预算制度,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乡镇年度财政
收支预算。
要切实保障乡镇党政机构行政和社会管理等基本运转的支出需要。
要适应统筹城
乡发展的要求,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业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努力满足农村社会
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需求。
要健全乡镇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切实增
强预算的约束力。
要规范乡镇财政预算执行,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
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
要加强和
规范农村收费管理,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优化农村经济发展环境。
要按照政务公
开的要求,及时公开预算及执行、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要切实
加强乡镇债务管理,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镇债务。
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奖补等方式,
鼓励、引导和督促乡镇政府积极化解逾期债务。
二、做好涉农补贴工作,认真落实惠农政策
要充分利用乡镇财政贴近农村、直接服务农村的优势,发挥乡镇财政在落实涉农补贴政策中
的作用。
乡镇财政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涉农补贴对象的申报、认定、审核和公示等工作,
确保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全部纳入政策保障范围。
要积极创新涉农补贴资金发放方式,逐步
将直接补贴给农民的资金纳入“一卡通”或“一折通”发放范围。
要积极创新为民服务方式,对
居民申请办理涉农政策咨询、补贴资金发放等服务事项实行“一站式”办结,努力为农民群众
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要加强涉农财政补贴信息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涉农财政补
贴信息管理系统。
三、参与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乡镇财政要积极参与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对于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专项资金,要建立健全
项目库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论证、立项、申报、实施等各环节的监督,严防截留、挪用、挤
占专项资金的行为发生。
对于上级财政部门直接管理、未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专项资金,包
括农林水专项、农业综合开发、环境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上级财政在下达资金时,要同时抄送项目所在地市(县)财政局,市(县)财政部门要分解
告知有关乡镇财政所,建立上级财政与乡镇财政以及乡镇财政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保证乡
镇财政全面掌握有关专项资金的政策、额度、项目要求等情况。
乡镇财政要加大对上述各类
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及时将资金使用中的存在问题、项目实施效果等信息
上报上级财政部门。
四、加强财务监督,健全乡村理财机制
要建立和完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统一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规范财务收
支行为。
要推行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理财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要加强乡镇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购买、处置、登记和台账制度,做到资
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防止资产流失。
要加强乡镇财务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
纪行为,严肃财经纪律。
要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村级财政补助资金
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行“村账乡管”试点工作,由乡镇财政会同有关职能站所代理村级财务会
计核算,全面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并定期公示。
五、搞好队伍建设,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
要按照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要求,适应乡镇财政职能调整,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完善乡镇财
政机构,合理确定乡镇财政编制。
要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财政干部综合素质,制订
乡镇财政人员岗位条件和培训规划,选拔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充实乡镇财政队伍。
要推进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加强业务学习,适应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
要贯彻
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落实“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财政工作宗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乡镇财政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
六、创新体制机制,为乡镇财政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要根据乡镇经济发展水平、税源分布等情况,区别对待,合理确定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妥善
处理县与乡镇财政分配关系。
要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努力缩小地区间
财力差异,逐步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为乡镇财政履行职能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
要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乡财县管”改革,建立
符合当地实际的财政管理方式。
各地财政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制定措施,切实落实,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
财政部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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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
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