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塑料炼油产业相关政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国废塑料炼油产业相关政策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国家主席胡锦涛第31号令
第一章第三条: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固体废物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先进的防治技术和普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
二、国家主席胡锦涛签发的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将在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三、2004年5月20日,国家发改委在其下发的《关于组织实施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的公告》中确定了10项产业技术为国家重点支持对象,10项重点产业技术中包括:节能和新能源关键技术,环境保护关键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等。
四、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通知国经贸资[1996]809号文件第五项废旧物资的综合利用中。
第7条:利用废胶鞋,废轮胎等废橡胶为主要原料生产的胶粉、再生胶、轮胎、汽油、柴油、润滑油、碳黑、钢丝、煤气、防水涂料。
第8条:利用废塑料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塑料制品、土工制品、防水涂料以及从废塑料中提取的柴油、汽油、柴油、煤油、燃料油沥青、油漆、涂料。
五、免税政策
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6]809号关于{资源综合利用}的通知中
第五部分第七条:利用废旧轮胎、废胶鞋等废橡胶为主要原料生产的汽油、柴油、炭黑、钢丝、防水材料;规定享有优惠政策的范围,按照〈资源综合利用〉执行。
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有如下规定:
(1)第一章,第四条,国家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通过制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目标和采取相应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建立和发展。
国家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参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依法保护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者的合法权益。
(2)第四章,第十六条,国家鼓励生产和利用生物液体燃料。
石油销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将符合国家标准的生物液体燃料纳入其燃料销售体系。
(3)第六章,第二十六条,国家对列入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项目给予税收优惠。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4)第七章,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石油销售企业未按照规定将符合国家标准的生物液体燃料纳入其燃料销售体系,造成生物液体燃料生产企业经济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生物液体燃料生产企业经济损失额一倍以下的罚款。
(5)第八章,第三十二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生物质能,是指利用自然界的植物、粪便以及城乡有机废物转化成的能源。
国家鼓励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2007年修订)》
七、根据中央关于采取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精神,对环保设备(产品)给予鼓励和扶持的政策。
(1)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凡使用目录中的国产设备,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的规定,享受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2)对企业使用目录中的国产设备实行折旧政策。
企业使用目录中的国产设备,经企业提出申请,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实行加速折旧办法。
(3)对专门生产目录内设备(产品)的企业(分厂、车间),在符合独立核算、能独立计算盈亏的条件下,其年净收入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4)为引导环保产业发展方向,国家经贸委将在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中,重点鼓励开发、研制、生产和使用列入目录的设备(产品);对符合条件的国家重点项目,将给予贴息支持或适当补助。
(5)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建设项目或政府采购,应优先选用符合要求的目录中的设备(产品)。
八、切实落实好优惠政策,防止骗取税收优惠。
国家经贸委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对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及设备(产品)进行确认,具体办法可参照国家经贸委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国经贸资[1998]716号)执行,其中,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国产设备的确认按有关规定执行。
对经确认符合条件的设备(产品)及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确认凭证予以办理有关减免税事项。
九、各地区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国内外市场情况,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选择本目录内有可能形成本地比较优势的产品,支持其发展。
同时,可参照本通知的精神,制订相应的支持措施,保证国家产业政策的有效实施。
十、国家经贸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和环保产业技术发展的情况,陆续分批颁布鼓励发展目录,并对原有目录进行调整和修订。
废橡胶裂解制碳黑和燃料油成套设备
生产的产品达到相应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生产过程无二次污染;工艺技术简单,无需庞大预处理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