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公司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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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中油工程字〔2005〕40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工作,保障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促进集团公司经济效益稳步增长,依据国家设备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其它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设备是指企业用于生产、运营、试验等活动中可供长期使用的机器、设施、仪器和机具等物质资源。

第四条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在国家有关政策指导下,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技术组织、经济组织等方面采取措施,将实物形态管理和价值形态管理相结合,对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直至报废处置等进行全过程管理,做到经济高效地使用设备,为企业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五条设备管理原则:(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二)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三)坚持持续发展,努力保护环境和节能降耗。

(四)坚持依靠技术进步、科技创新作为发展动力,推广应用现代设备管理理念和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实现设备管理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六条加强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设备管理人员、检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的素质,为完成设备管理任务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奠定基础。

第七条企业为设备管理工作的主体,应建立和完善设备管理体系,配备精干高效的管理人员,形成健全的设备管理组织。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八条工程技术与市场部是集团公司设备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企业设备管理工作,其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完善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

(二)编制中长期设备发展规划,与规划计划部门共同审查设备更新改造计划。

2016年天然气企业组织架构和部门职能

2016年天然气企业组织架构和部门职能

2016年天然气企业组织架构和部门职能一、公司组织架构 (2)二、部门主要职能 (2)1、董事会办公室 (2)2、总经理办公室 (3)3、人力资源部 (3)4、财务部 (3)5、生产运行部 (4)6、市场运行部 (4)7、工程建设部 (4)8、采购部 (5)9、安全监管部 (5)10、预决算部 (6)11、审计督导部 (6)12、投融资部 (6)一、公司组织架构二、部门主要职能1、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日常工作,督促公司的规范运作,进行股权事务、关联交易、公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及其他对外沟通事项;负责指导下属子公司规范法人治理结构;负责公司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股权投资及资本运营等方面的业务;负责保持与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各中介机构及投资者的联系,分析证券市场的变化和影响,及时、规范地披露信息。

2、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综合性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综合性“办文、办会、办事”业务,为“领导、部门、基层”提供服务。

具体包括:负责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公文处理、合同审核、文秘档案、会议筹办、安全保密、卫生绿化、后勤保障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推进经营管理制度建设和企业特色文化建设;受总经理层委托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并向总经理层负责。

3、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的管理工作。

具体包括:编制人力资管理的规章制度;根据公司各部门提供的人员需求计划,编制公司年度人员需求计划并根据计划组织招聘,与用人部门共同组织新聘人员的面试、复试、录用;根据各控股子公司及股份公司本部各部门提交的年度员工培训计划,编制股份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干部晋升考核;编制和修改股份公司薪酬福利制度。

4、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工作,完成公司财务计划。

具体包括:负责指导和统筹公司本部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会计预算、核算及管理工作,对有关的经营活动进行风险监控;执行公司资产管理制度,负责公司资产保险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成本核算及管理、费用开支及审批制度;负责公司的成本核算、固资核算、材料核算、工资核算;负责编制本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资金收支、费用开支、税金及利润计划。

央企机构编制管理规定

央企机构编制管理规定

央企机构编制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落实股份公司“三控制一规范”工作要求,加强公司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机构设置,科学、合理使用人员,进一步提高组织机构的运行效率,制定本规定。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部门、公司所属单位的机构设立、撤销、合并、名称变更,以及职能与编制、职数的确定与调整等管理工作。

3 术语和定义3.1 机构编制管理本规定所称机构编制管理是指对公司机关部门、公司所属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岗位设置及人员数额的管理。

3.2 定员本规定所称定员是指根据公司生产规模,在一定时期内和一定的技术、组织条件下,规定公司机关部门、公司所属单位应配备的各类人员的数量标准。

4 职责4.1 机构编制委员会(以下简称编委会)4.1.1 编委会是公司机构编制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4.1.2 贯彻执行股份公司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监督检查公司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及执行工作;4.1.3 负责确定公司机关职能部门、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职责;4.1.4 负责审定公司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各类机构及人员编制标准;4.1.5 负责制定公司机关职能部门、机关附属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名称变更和上述机构人员编制,新增公司所属单位机构设立,公司所属单位机构规格的建议方案,报股份公司审批;4.1.6 负责审定公司所属各单位机构的撤销、合并;4.1.7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在职权范围内制定公司机构调整方案并实施。

4.2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编委会办公室)4.2.1 编委会办公室负责编委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处;4.2.2 负责起草公司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制度;4.2.3 负责编委会会议议题、纪要、文件、呈批件的起草、报审工作;4.2.4 负责按照编委会决定,承办处级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名称变更和上述机构人员编制核定,新增公司所属二级单位机构设立,公司所属各单位机构规格确定等管理工作;4.2.5 负责科级机构设立、撤销、合并,以及职能与编制、职数的确定与调整、机构名称变更的报审或审批工作;4.2.6 承办上级交办的涉及机构编制的各项工作。

能源部印发《能源部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doc

能源部印发《能源部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doc

能源部关于印发《能源部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文单位:能源部文号:能源人[1991]444号发布日期:1991-5-24执行日期:1991-5-24生效日期:1900-1-1附:能源部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编制分类与管理层次第三章机构编制的审批权限第四章领导班子的职数配备第五章机构编制的管理第六章附则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的统一管理,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严肃性、纪律性,不断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审批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部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能源部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能源部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机构编制的统一管理,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严肃性、纪律性,不断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审批制度,保证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部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机构编制工作必须贯彻改革的精神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

明确职责,减少层次,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条机构编制必须按规定的机构序列、职务序列和编制分类,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机构设置、领导职数,核定人员编制和各类人员比例。

第四条机构编制工作应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并按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第五条部属电管局、省电力局、水电总公司和东煤公司、地煤公司等单位机关内部机构的设置不搞上下对口,本着加强宏观控制,简政放权的原则,严密组织、精心配置。

第六条部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本着因事设岗,因岗配人分级管理的原则,从严控制。

第七条部归口管理的煤、油、核总公司机关内部机构设置,由各公司依据国务院及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机构限额和人员编制总额自行管理。

第二章编制分类与管理层次第八条编制一般分为行政编制、企业编制、事业编制和社团编制四类。

行政、企业、事业、社团编制不得互相挤占或挪用。

第九条部机关和归口管理单位的职能机构一般实行三级管理。

燃气有限公司标准化管理办法(4篇)

燃气有限公司标准化管理办法(4篇)

燃气有限公司标准化管理办法是一种管理制度,用于规范燃气有限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活动,以提高组织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

该办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组织管理:明确燃气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文件管理:建立和完善各种管理文件,包括制度、规程、操作手册等,确保文件的合规性和及时性。

3. 资源管理:合理配置和利用燃气有限公司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财务资源、物资资源等,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降低成本。

4. 运营管理:制定和实施燃气有限公司的运营计划和控制措施,确保业务的稳定进行和风险的控制。

5. 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目标、质量控制、质量评估等,以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6. 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规程、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等,以确保员工和设备的安全。

7. 绩效评估: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估体系,包括制定绩效指标、考核绩效结果等,以促进员工的积极性和提高整体绩效。

8. 改进措施:建立和实施改进措施,包括回顾评估、问题分析、改进方案制定等,以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

以上是燃气有限公司标准化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不同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燃气有限公司标准化管理办法(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燃气有限公司的运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燃气有限公司的全体职工,包括公司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一套科学、系统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实行标准化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第四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标准化操作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

第五条公司应当制定和完善各项标准规范,确保公司的各项工作按照规范进行。

第六条公司应当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公司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二章标准化管理体系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一套科学、系统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

石油股份 公司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石油股份 公司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石油股份公司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某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文件★关于印发《某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公司、院:现将《某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某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适应新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建立规范有序的机构编制管理程序,根据《某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机构设置方案》(石油人字[1999]第5号)和《某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机关部门职能和专业公司职责范围》(石油人字[1999]第7号),借鉴国际大石油公司的管理经验,结合某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机关及股份公司所属的各专业公司、地区公司和科研单位。

第三条第三条机构编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1、有利于股份公司降低管理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整体效益;2、2、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国际规范运作;3、3、有利于建立机构精简、职责明确、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系;4、4、有利于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建立信息畅通、反应灵活、适应企业发展和市场环境变化的运行机制。

第四条第四条按照一级法人、分公司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股份公司对机构编制实行宏观调控、集中归口、责权对等、分级授权管理。

第二章第二章管理部门及管理范围第五条第五条股份公司人事部为股份公司机构编制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地区公司(含科研单位,下同)人事部门为本单位机构编制业务归口管理部门。

第六条第六条股份公司人事部根据股份公司的总体战略和管理定位,制订股份公司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提出组织机构改进建议;按管理权限,核定、审批调控范围内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构编制执行情况。

第七条第七条地区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归口上报需股份公司审批的机构编制;核定、审批管理权限以内的机构编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3.06.09•【文号】国办发[2013]51号•【施行日期】2013.06.09•【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3〕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能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6月9日国家能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5号),设立国家能源局(副部级),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

一、职能转变(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电力、煤炭、油气企业的发展建设规划和专项发展建设规划审批。

2.取消电力市场份额核定。

3.取消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审批。

4.取消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信息化验收和安全监测系统检查验收。

5.取消发电厂整体安全性评价审批。

6.取消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范和方案审批。

7.取消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审批。

8.取消电力行业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审批。

9.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下放的职责。

1.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审批及供电营业许可证核发职责与国家能源局的电力业务许可证核发职责整合,下放区域能源监管机构。

2.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需要下放的其他职责。

(三)加强的职责。

1.强化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的拟订及组织实施,加强能源预测预警,提高国家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2.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加强能源法制建设,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中国石油公司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doc 3页)

中国石油公司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doc 3页)

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适应新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建立规范有序的机构编制管理程序,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机构设置方案》(石油人字[1999]第5号)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机关部门职能和专业公司职责范围》(石油人字[1999]第7号),借鉴国际大石油公司的管理经验,结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机关及股份公司所属的各专业公司、地区公司和科研单位。

第三条第三条机构编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1、有利于股份公司降低管理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整体效益;2、2、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国际规范运作;3、3、有利于建立机构精简、职责明确、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系;4、4、有利于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建立信息畅通、反应灵活、适应企业发展和市场环境变化的运行机制。

第四条第四条按照一级法人、分公司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股份公司对机构编制实行宏观调控、集中归口、责权对等、分级授权管理。

第二章第二章管理部门及管理范围第五条第五条股份公司人事部为股份公司机构编制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地区公司(含科研单位,下同)人事部门为本单位机构编制业务归口管理部门。

第六条第六条股份公司人事部根据股份公司的总体战略和管理定位,制订股份公司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提出组织机构改进建议;按管理权限,核定、审批调控范围内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构编制执行情况。

第七条第七条地区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归口上报需股份公司审批的机构编制;核定、审批管理权限以内的机构编制。

第八条第八条股份公司机构编制管理调控的范围:1、1、股份公司总部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部门(含处室)正副职设置职数;2、2、专业公司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部门正副职及领导班子设置职数;3、3、地区公司机关及附属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新增二级管理机构、原有机构升格,地区公司领导班子职数、处级职数、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职数;4、4、增设、合并、解体、撤销专业公司和地区公司;5、5、地区销售公司机关机构编制,由股份公司直接调控管理,其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由炼油与销售分公司负责管理,报股份公司人事部备案。

石油天然气规划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

石油天然气规划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

附件石油天然气规划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石油天然气规划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和《国家级专项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规划〔2007〕794号)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石油天然气规划指全国五年期石油天然气专项规划。

石油天然气规划依据国家发展规划编制,与国家发展规划的规划期同步,是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在油气领域的细化和落实,是国家能源发展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石油天然气规划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编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后公开发布。

第三条石油天然气规划是指导石油天然气产业发展的引领性文件,规划编制要落实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贯彻油气体制改革、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大力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等工作要求,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产业布局、重大工程,加强科技创新,强化政策支持和措施保障,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服务能源结构转型。

第四条石油天然气规划工作可分为组织与研究、编制与衔接、审定与发布、实施与监督、评估与调整等环节。

规划编制遵循“政府组织、多方参与、研究先行、上下衔接、专家评估、科学决策”的原则。

第五条石油天然气规划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油气管道保护和设施公平开放的要求,符合石油天然气行业相关规程和标准规范,同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注重提升覆盖面、权威性和科学性,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第六条地方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当支持和配合推进规划实施和落实。

各省(区、市)组织编制的省级能源发展规划或油气专项规划应服从国家能源发展规划,并与国家石油天然气规划上下衔接、协调统一。

第七条石油天然气企业以审定印发的全国石油天然气规划为指导编制企业规划,充分发挥企业在规划重大项目实施中的主体作用,并加强企业规划与省级能源发展规划和石油天然气规划的衔接,确保全国石油天然气规划落地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文件中油计〔2010〕10号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已经集团公司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投资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三章投资项目管理权限第四章投资项目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第五章投资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第六章投资项目初步设计第七章年度投资计划第八章专项投资管理第九章投资项目实施第十章投资统计与后评价第十一章投资监督与考核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投资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实现持续有效较快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投资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控(参)股子公司的投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投资是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为未来获得收益,以现金或资本投入到项目,形成资产或权益的经济行为。

本办法所称投资管理,包括投资规划与计划,投资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实施、竣工验收、统计、后评价及监督考核等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投资实行集中决策、分级授权管理。

第五条投资管理应当遵循“一统一、三控制、两挂钩”的原则。

吉林油田公司机构编制管理办法

吉林油田公司机构编制管理办法

吉林油田公司规章制度制度编号:JLYT-RL-21-2014 发布版本:A吉林油田公司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吉林油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机构编制管理,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中油人事〔2008〕342号),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机构编制管理主要包括机构的设立、撤销或合并,机构名称、机构规格、机构层次,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岗位设置等事项的全过程管理与监督。

第三条机构编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科学先进、实事求是的原则。

机构设置和编制确定,既要有利于实现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目标,充分体现科学发布日期:2014年9月11日实施日期:2014年9月11日性、先进性,又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既要综合考虑管理模式、技术工艺水平、地域分布等因素,又要与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生产经营特点相适应。

(二)坚持职责清晰、精干高效的原则。

机构设置和编制确定要在公司总体战略规划下,最大限度优化组织结构和队伍结构,逐步形成机构精干、职责明确、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系,有利于降低公司管理成本,不断提高公司整体效益。

(三)坚持统一归口、分级管理的原则。

根据公司行政两级管理的体制要求,由公司人事处和所属单位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机构编制管理。

(四)坚持规范程序、严格审批的原则。

要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依据管理权限规范程序、严格审批。

机构设立、撤并和编制调整应充分论证,慎重研究,避免随意性,杜绝因人增设机构编制,防止机构和编制膨胀。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处室、机关附属、直属部门、所属单位,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编制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编委会)是公司机构编制的归口管理机构。

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机构编制工作的规定和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公司机构编制工作的规划和计划。

(二)审议公司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和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办法中油质2008567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办法中油质2008567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办法中油质【2008】56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质量管理,贯彻质量至上理念,明确质量责任,提高质量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质量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单位)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控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质量管理是指依照国家质量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对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实行全过程控制、改进、监督等活动。

第四条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坚持源头把关、过程控制,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完善体系、持续改进,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服务用户、追求卓越的原则,为社会和用户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工程和服务。

第五条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体制。

实用文档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质量管理与节能部负责质量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集团公司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质量发展规划;(二)组织和指导所属单位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过程质量控制、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监督检查所属单位质量管理工作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三)组织所属单位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认证,培育名牌产品,负责集团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重要采购产品质量认可工作;(四)负责质量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指导集团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等技术机构业务工作;(五)协调处理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与外部用户、专业分公司之间发生的重大质量纠纷,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重、特大质量事故。

第七条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质量管理相关工作:(一)规划计划部负责国务院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承担工程建设单位资质和相关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归口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二)物资采购管理部负责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工作,归口管理物资供应商,监督检查采购物资质量;(三)矿区服务工作部负责矿区服务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物业管理、公用事业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等服务规范,监督检查矿区服务质量;实用文档(四)其它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质量管理相关工作。

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适应新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建立规范有序的机构编制管理程序,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机构设置方案》(石油人字[1999]第5号)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机关部门职能和专业公司职责范围》(石油人字[1999]第7号),借鉴国际大石油公司的管理经验,结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机关及股份公司所属的各专业公司、地区公司和科研单位。

第三条第三条机构编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1、有利于股份公司降低管理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整体效益;2、2、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国际规范运作;3、3、有利于建立机构精简、职责明确、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系;4、4、有利于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建立信息畅通、反应灵活、适应企业发展和市场环境变化的运行机制。

第四条第四条按照一级法人、分公司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股份公司对机构编制实行宏观调控、集中归口、责权对等、分级授权管理。

第二章第二章管理部门及管理范围第五条第五条股份公司人事部为股份公司机构编制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地区公司(含科研单位,下同)人事部门为本单位机构编制业务归口管理部门。

第六条第六条股份公司人事部根据股份公司的总体战略和管理定位,制订股份公司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提出组织机构改进建议;按管理权限,核定、审批调控范围内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构编制执行情况。

第七条第七条地区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归口上报需股份公司审批的机构编制;核定、审批管理权限以内的机构编制。

第八条第八条股份公司机构编制管理调控的范围:1、1、股份公司总部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部门(含处室)正副职设置职数;2、2、专业公司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部门正副职及领导班子设置职数;3、3、地区公司机关及附属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新增二级管理机构、原有机构升格,地区公司领导班子职数、处级职数、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职数;4、4、增设、合并、解体、撤销专业公司和地区公司;5、5、地区销售公司机关机构编制,由股份公司直接调控管理,其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由炼油与销售分公司负责管理,报股份公司人事部备案。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燃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燃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燃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12.14•【字号】新克政发[2000]58号•【施行日期】2000.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燃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克政发[2000]58号)《克拉玛依市燃气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00年12月14日克拉玛依市燃气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的燃气管理工作,保障燃气的安全使用和正常供应,维护用户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燃气,是指供生活、生产等使用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等气体燃料。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燃气规划、建设、经营、储存、输配、供应和燃气使用及燃气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本市燃气发展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合理布局、协调发展、安全第一的方针。

燃气事业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燃气应优先满足居民生活用气的需要。

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市燃气行业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

劳动、规划、计划、环保、物价、工商、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燃气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建设管理第六条城市燃气发展规划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进行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必须符合城市燃气发展规划,并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七条燃气工程建设资金按照国家规定可采取多种方式筹集。

第八条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工程,应按燃气发展规划建设配套燃气供应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某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某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某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某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文件★关于印发《某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公司、院:现将《某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某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适应新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建立规范有序的机构编制管理程序,根据《某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机构设置方案》(石油人字[1999]第5号)和《某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机关部门职能和专业公司职责范围》(石油人字[1999]第7号),借鉴国际大石油公司的管理经验,结合某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机关及股份公司所属的各专业公司、地区公司和科研单位。

第三条第三条机构编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1、有利于股份公司降低管理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整体效益;2、2、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国际规范运作;3、3、有利于建立机构精简、职责明确、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系;4、4、有利于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建立信息畅通、反应灵活、适应企业发展和市场环境变化的运行机制。

第四条第四条按照一级法人、分公司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股份公司对机构编制实行宏观调控、集中归口、责权对等、分级授权管理。

第二章第二章管理部门及管理范围第五条第五条股份公司人事部为股份公司机构编制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地区公司(含科研单位,下同)人事部门为本单位机构编制业务归口管理部门。

第六条第六条股份公司人事部根据股份公司的总体战略和管理定位,制订股份公司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提出组织机构改进建议;按管理权限,核定、审批调控范围内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构编制执行情况。

第七条第七条地区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归口上报需股份公司审批的机构编制;核定、审批管理权限以内的机构编制。

天然气公司全套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天然气公司全套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天然气公司全套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目录第一章机构部门及职责范围工作职责…………………………第一条工程师办公室职责范围…………………………………第二条办公室职责范围…………………………………………第三条生产部职责范围…………………………………………/第四条用户部职责范围…………………………………………第五条多经(经营)部职责范围………………………………第六条财务部职责范围…………………………………………第七条行政班(组)职责范围…………………………………第八条安装抢险作业班(队)职责范围………………………第九条维修抢险调压(抄表)班职责范围……………………第十条计量仪表班(组)职责范围……………………………第十一条党支部工作职责………………………………………#第十二条行政工作职责…………………………………………第十三条职代会(组)工作职责………………………………第十四条工会工作职责…………………………………………第十五条团支部工作职责………………………………………岗位职责…………………………………………………第一条经理岗位职责……………………………………………第二条副经理岗位职责…………………………………………第三条书记岗位职责……………………………………………@第四条办公室岗位职责…………………………………………一、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二、档案资料员综合岗位职责…………………………………三、行管、生活、后勤综合岗位职责…………………………四、统计、劳资综合岗位职责…………………………………五、驾驶员岗位职责……………………………………………六、门卫人员岗位职责…………………………………………七、清洁工岗位职责……………………………………………&八、炊事员岗位职责……………………………………………第五条工程师办公室岗位职责…………………………………一、工程师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二、工程师岗位职责……………………………………………三、计量组长岗位职责…………………………………………四、输气仪表工岗位职责………………………………………第六条生产部岗位职责…………………………………………一、生产部主任岗位职责………………………………………》二、仪修技师岗位职责…………………………………………三、配气站站长岗位职责………………………………………四、输气工岗位职责……………………………………………五、调度工岗位职责……………………………………………六、调度长岗位职责……………………………………………七、安装抢险作业班(队)长岗位职责………………………八、天然气管道安装施工员岗位职责…………………………九、电焊(气焊)工岗位职责…………………………………】十、管工岗位职责………………………………………………十一、巡逻工岗位职责…………………………………………第七条用户部岗位职责…………………………………………一、用户部主任岗位职责………………………………………二、用户管理员岗位职责………………………………………三、维修工岗位职责……………………………………………四、调压工岗位职责……………………………………………五、抄表员岗位职责……………………………………………\第八条多经(经营)部岗位职责………………………………一、多经(经营)部主任岗位职责……………………………二、业务员岗位职责……………………………………………三、库房保管员岗位职责………………………………………四、营业员岗位职责……………………………………………第九条财务部岗位职责…………………………………………一、财务部主任岗位职责………………………………………二、费用报销审核岗岗位职责…………………………………>三、销售核算、管理岗岗位职责………………………………四、总帐核算、管理岗岗位职责………………………………五、出纳岗岗位职责……………………………………………第三章制度、规则、规定、要求………………………………第一条公司党政议事规则………………………………………第二条公司党支部工作生活制度………………………………第三条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制度…………………………………第四条公司廉洁自律规定………………………………………$第五条公司办公会议制度………………………………………第六条生产会议制度……………………………………………第七条双流天然气公司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第八条劳动管理制度……………………………………………第九条教育培训制度……………………………………………第十条治安管理制度……………………………………………第十一条环境卫生与绿化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安全教育制度…………………………………………\第十三条安全检查制度…………………………………………第十四条安全防火、防爆制度…………………………………第十五条抢险抢修制度…………………………………………第十六条维修制度………………………………………………第十七条安全行车制度…………………………………………第十八条输气工岗位制度………………………………………第十九条工程施工安全制度……………………………………第二十条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抄表制度……………………………………………第二十二条维修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物质仓库管理制度…………………………………第二十四条库房防火管理制度…………………………………第二十五条民用气安全管理制度………………………………第二十六条公司有关职工学习费用报销的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职工业务技能考核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双天司车辆管理及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公司院内设备、设施及公物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办公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安全防火防爆规定…………………………………第三十二条工程施工安全规定…………………………………第三十三条站场施工动火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机动设备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输配气站设备维护安全要求………………………第三十六条站线管理要求………………………………………《第三十七条燃气热水器安装有关规定…………………………第三十八条输配气安全“三标”条件…………………………第四章服务规范…………………………………………………第一条业务接待岗位服务规范…………………………………第二条安装岗位服务规范………………………………………第三条管道施工岗位服务规范…………………………………第四条维修岗位服务规范………………………………………第五条抄表收费岗位服务规范…………………………………-第六条文明办公守则……………………………………………第七条输供气职工服务守则……………………………………第八条职工职业道德准则………………………………………第五章建设部、省、市燃气办法、条例………………………第一条建设部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第二条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条成都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一章机构部门及¥职责范围第一条工程师办公室职责范围一、负责公司全面技术管理工作,对仪表班实施领导与管理。

集团公司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集团公司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集团“二次创业”新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建立规范有序的机构编制管理程序,有效配置人力资源,逐步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精简高效的组织机构和人才队伍,结合各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机构管理坚持围绕集团整体战略的落地,整合资源和制定产业链打造策略,重点打好两层级组织结构(区域公司/专业公司),让整体集团成为有机的整体,相互之间形成互补性,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发展目标和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
第八条机构调整应广泛征求多方意见,充分研究论证,及时、谨慎、民主、科学决策,最大限度减少改革成本。
第九条各层级组织机构必须按以上审批流程提交签呈,审批通过后方可正式发布生效,发布后如果再上级主管单位对批准后的方案有异议的话,可以提出修改意见。
第十条各级人事管理人员要依据批准后的方案及时做好eHR、OA、NC等系统的信息更新工作,保证以上三套系统的组织机构信息的一致性。(附件《系统维护情况登记表》)。
第二十条 集团人力资源还将在年终根据实际人数对各单位各部门进行编制考核,设定的管理架构人员中如有员工工作不饱和,存在人浮于事的现象,一经查实则对该部门处以1000元/人的罚款。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各级财务部门严格配合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执行过程中如与以往约定或其它管理制度有冲突之处,以本办法为准。
集团战略发展部
/产业集团人力资源部
分管副总裁
成员企业
人力资源部
部门设置或调整的管理权限表:
权 限
部门层级
确定方案
审核
批准
发布
报备
集团总部
集团人力资源部
集团主管副总裁
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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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适应新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建立规范有序的机构编制管理程序,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机构设置方案》(石油人字[1999]第5号)
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机关部门职能和专业公司职责范围》(石油人
字[1999]第7号),借鉴国际大石油公司的管理经验,结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机关及股份公司所属的各专业公司、地区公司和科研单位。

第三条第三条机构编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1、有利于股份公司降低管理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整体效益;
2、2、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国际规范运作;
3、3、有利于建立机构精简、职责明确、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系;
4、4、有利于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建立信息畅通、反应灵活、适应企业发展和市场环境
变化的运行机制。

第四条第四条按照一级法人、分公司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股份公司对机构编制实行宏观调控、集中归口、责权对等、分级授权管理。

第二章第二章管理部门及管理范围
第五条第五条股份公司人事部为股份公司机构编制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地区公司(含科研单位,下同)人事部门为本单位机构编制业务归口
管理部门。

第六条第六条股份公司人事部根据股份公司的总体战略和管理定位,制订股份公司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提出组织机构改进建议;按管理权限,
核定、审批调控范围内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构编制执行情况。

第七条第七条地区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归口上报需股份公司审批的机构编制;核定、审批管理权限以内的机构编制。

第八条第八条股份公司机构编制管理调控的范围:
1、1、股份公司总部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部门(含处室)正副职设置职数;
2、2、专业公司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部门正副职及领导班子设置职数;
3、3、地区公司机关及附属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新增二级管理机构、原有机构升格,
地区公司领导班子职数、处级职数、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职数;
4、4、增设、合并、解体、撤销专业公司和地区公司;
5、5、地区销售公司机关机构编制,由股份公司直接调控管理,其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
由炼油与销售分公司负责管理,报股份公司人事部备案。

第九条第九条地区公司机构编制自行管理的范围:
1、1、在股份公司核定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数以内,分解机关部门具体人员编制,
确定部门正副职职数以及部门内业务单元设置,按标准核定下属单位管理机关人员编制和领导班子职数;
2、2、调整、合并、解体、撤销下属单位的机构。

第三章第三章设置标准
第十条第十条机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根据企业类别、组织结构模式、经济效益、管理幅度、员工总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特大型地区公司机关人员编制一
般控制在150人以内(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机关人员编制控制在200人以内);
大型地区公司机关人员编制一般控制在100人以内;其它地区公司机关人员编
制一般控制在80人以内。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股份公司总部机关设置精干的职能部门,部门内下设若干处。

部门正副职设置职数为2至3人,个别业务管理幅度大的部门可设4人;处室正副职
设置职数一般为2人,复杂的可设3人;专业公司和地区公司机关部门正副职
设置职数一般为2人,个别管理幅度大的部门可设3人。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管理业务较集中的专业公司领导班子职数一般为3至5人,个别管理业务复杂的一般为6至9人;特大型地区公司领导班子职数一般为8至9人;
大型地区公司一般为6至7人;其它地区公司为5人以下;地区公司所属二级
管理机构领导班子职数一般为5人,个别管理幅度大的可设7人;专业公司和
地区公司要严格控制经理助理或副总师设置职数,确因工作需要,要报经股份
公司批准,并纳入职数管理。

第四章第四章相关规定及要求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股份公司机构编制管理调控范围内需要调整的业务,由调整部门或单位先期调研论证后,向股份公司人事部提出专项请示报告,股份公
司人事部根据管理权限,拟定处理意见。

按照股份公司章程,需提交总裁办公
会或董事会议定的,按议定结果批复执行。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机构设置和调整应广泛征求多方面意见,充分调研论证,及时、谨慎、民主、科学决策,最大限度减少改革成本。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机构编制应适应股份公司管理模式和外部市场变化的要求,顺应国内外上市公司组织结构的发展趋势,减少中间管理层次,避免设置业务重复或职
能相近的机构,实现组织结构的扁平式管理。

大型油气田应逐步取消矿(大队)一级管理层次;中小油气田应逐步取消采油厂一级的管理层次,由油田公司直接管到采油作业单元;炼化地区公司要通过改革现行管理模式,进一步精简机构和人员,逐步推行公司——车间两级管理体制;销售地区公司要根据经济区域,对原按行政区域设置的公司和确定的销售范围进行调整和重组,并根据重新确定的销售区域,撤并重复设置的地区性公司;对油库和加油站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减少人员,降低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对生产作业点多、分散,地处边远,直接管理有困难的单位,可根据实际设置相应精干的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岗位设置不宜过细,不得因人设岗。

要撤并无效、低效岗位,提高人员素质,实行一人多岗、一专多能,满足专业化协作的需要。

提倡地区公司机
关部门按业务流程管理,部门内一般不再下设科室,减少工作界面,提高工作
效率和效能。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确定人员编制,必须以核准的工作量和生产任务为前提,以科学先进的劳动定员定额标准为依据,先定任务、定职责、定岗位,后定编制,并按编
制配备人员,不得超编制用人或无编制增人。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严格职数管理,不得超职数配备领导班子成员,已超职数配备的,要逐步压缩到职数以内。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严格控制机关附属或直属单位的设置数量。

属于机关职能部门管理的
业务应纳入机关正常业务管理,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职能重叠的附属管理机构
和管理人员,更不能自行提高机构规格。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任何职能部门和领导个人不得以强调业务对口为由,干预或变相干预下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

对非机构编制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机构编制
文件,所属单位不予执行。

无编制的管理部门不得向下属单位长期借用人员。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地区公司、专业公司总经理(院长)和股份公司总部机关部门正职为本单位(部门)机构编制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部门)机构编制管理
负全责。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股份公司人事部每年对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适时进行通报,并限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纠正。

第五章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股份公司所属专业公司、地区公司和科研单位,应依据本办法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股份公司备案。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股份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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