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澄清公告格式(第10号)
澄清声明模板
澄清声明模板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近些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和社交媒体的兴起,信息传播的速度和范围越来越广泛。
随之而来的是虚假信息和谣言的泛滥,给社会秩序和个人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
面对这种情况,越来越多的机构和个人开始意识到澄清声明的重要性,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名誉。
澄清声明模板是一种常见的声明格式,用于澄清事实,纠正误导信息和向公众传达真相。
在很多情况下,当一个机构或个人面对虚假指控或不实报道时,发布一份澄清声明可以有效地维护其声誉和利益。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澄清声明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制作一份完整有效的声明模板。
澄清声明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信息传播的快速扩散,有时不良信息和谣言会迅速传播,并给相关机构和个人带来负面影响。
而一份澄清声明可以有效地阻止虚假信息的扩散,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名誉。
澄清声明也是一种有效的沟通方式,可以向公众传达真相,避免进一步误解和误导。
制作一份完整有效的澄清声明模板需要一定的技巧和经验。
要确保声明内容准确无误,符合事实真相。
要清晰明了地表达自己的立场和态度,避免语言模糊和歧义。
要选择合适的发布渠道和时机,确保澄清声明能够被公众广泛接受和理解。
为了帮助机构和个人制作一份完整有效的澄清声明模板,下面我们将提供一个简单的模板示例:澄清声明关于近期有关我公司/个人的不实报道一事,我公司/个人特此澄清如下:1.关于指控内容的准确描述,明确列出虚假信息或误导信息;2.声明真相和事实,提供证据和支持材料;3.重申公司/个人的立场和态度,强调维护合法权益和名誉的决心;4.感谢公众的支持和理解,希望得到公正对待和公平待遇。
特此澄清以上仅为一个简单的澄清声明模板示例,实际制作过程中,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和修改。
但一份有效的澄清声明应该具有以上几个要点,即准确描述、明确真相、强调立场和态度、感谢支持和理解。
澄清声明模板的制作并不难,只要掌握了关键点和技巧,就可以很好地应对虚假信息和误导信息。
上市公司公告范文
上市公司公告范文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上市公司公告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上市公司公告范文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背景及公告情况xxxx年7月26日,xxxx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诉讼事项公告》。
1、披露了x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xx省吉首市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状的情况。
2、披露了x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吉首市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xx省吉首市人民法院冻结xxxx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850000元的情况。
3、披露了吉首市人民法院(xxxx)湘3101民初291号民事判决书的情况。
判决为:(1)xxxx股份有限公司支付x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3184371.41元。
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2)xxxx股份有限公司支付x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从xxxx年月31日起,至xxxx年2月28日期间欠付工程价款利息26238.3元,支付欠付工程价款3184371.41的利息(利息从xxxx年2月29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欠付工程款付清为止)。
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3)驳回x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5325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共计40325元由xxxx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4、披露了xxxx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吉首市人民法院(xxxx)湘3101民初291号民事判决,依法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情况。
上诉请求为:(1)请依法撤销吉首市人民法院(xxxx)湘3101民初291民事判决,并将本案发回重审;(2)请判令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二、本次诉讼事项进展情况xxxx年9月7日,xxxx股份有限公司收到xx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xxxx)湘31民终778号《民事判决书》。
文件澄清通知书范本
文件澄清通知书范本尊敬的各位相关人员:根据近期的工作进展和沟通情况,我们发现有一些信息存在误解或者不准确的情况。
为了澄清这些信息,确保大家对相关事项有正确的理解,特向各位发出此文件澄清通知书。
一、背景介绍在过去的几周,我们一直在进行项目A的讨论和推进工作。
项目A 是我们公司今年的重点项目之一,与各位相关人员息息相关。
然而,我们发现在项目A的进展中存在一些信息不准确或者被曲解的情况,因此有必要将真实的情况做一个清晰的澄清。
二、项目A的目标与计划项目A的目标是在2022年第四季度之前完成并交付。
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我们已经制定了详细的计划,并明确了各个阶段的时间节点和任务分配。
与此同时,我们也成立了一个专门的项目团队,负责项目的监管和推进工作。
三、关于人员变动的说明有关项目A的人员变动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
在此澄清一下,目前项目A的工作人员组成尚未发生变动。
关于此事的任何传言或者信息均属于不实之词。
四、关于质量问题的澄清近期我们收到了一些关于项目A质量问题的反馈。
经过我们认真的核实和调查,我们得出的结论是目前项目A的质量状况良好,依然符合之前的设计和标准要求。
我们会继续密切关注项目A的质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项目的质量始终如一。
五、关于项目进度的澄清针对关于项目A进度的一些质疑,我们特别向各位通报,目前项目A的进展与计划基本一致。
我们已经按照原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了一些重要的里程碑任务,并且有信心按照计划继续推进项目的下一阶段工作。
六、沟通渠道的优化为了进一步保证信息的准确和及时传递,我们将优化沟通渠道。
未来,项目A组将建立一个定期沟通与反馈机制,确保将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向各位相关人员通报。
同时,我们也鼓励各位在发现问题或者有任何疑问时及时向项目团队反馈,以便我们能够更好地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
七、结束语我们相信,通过这份文件澄清通知书,可以解决存在的误解和不准确的情况,确保各位对项目A有一个准确的认知。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确保项目A的顺利推进,同时提升与各位相关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合作效率。
公司临时通知范文格式公司通知格式范文
公司临时通知范文格式公司通知格式范文: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定本备忘录。
第二条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按照本备忘录附件规定的公告格式指引编制临时报告。
临时报告不属于公告格式指引范围的,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必要时可参考相关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
第三条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其编制的临时报告中声明: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相关人员对临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第四条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临时报告,除应遵守本备忘录的要求外,还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本所其他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如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应当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本备忘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临时公告格式指引(2002年实施,2007年第一次修订,2008年第二次修订,2009年第三次修订,2010年第四次修订,2012年第五次修订)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目录第一号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 1第二号上市公司取得、转让矿业权公告 (9)第三号上市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18)第四号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22)第五号上市公司委托贷款公告 (25)第七号上市公司特别重大合同公告 (32)第八号上市公司涉及诉讼、仲裁公告 (36)第九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获批公告 (39)第十号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40)第十一号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50)第十二号上市公司分配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56)第十三号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60)第十四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67)第十五号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 (70)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3)第十七号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78)第十八号上市公司澄清公告 (81)第十九号上市公司变更证券简称公告 (83)第二十号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85)第二十一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88)第二十二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91)第二十三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92)第二十四号上市公司终止本次重大事项(重大资产重组)暨复牌公告...93第二十五号上市公司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95)第二十六号上市公司非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99)第二十七号上市公司业绩预增(预减)公告 (103)第二十九号上市公司业绩预亏公告 (108)第三十号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110)第三十一号上市公司业绩快报公告 (113)第三十二号上市公司业绩快报更正公告 (115)第三十三号上市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时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117)第三十四号上市公司可转债开始转股公告 (119)第三十五号上市公司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2)第三十六号上市公司可转债回售公告 (125)第三十七号上市公司可转债赎回公告 (128)第三十八号上市公司可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公告 (131)第三十九号上市公司可转债停止交易公告 (134)第四十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公告 (136)第一号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适用范围:1、本指引适用于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收购、出售资产标准,但未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交易事项。
第一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
第一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为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办理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一般规定1.上市公司按照本指南的要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公司业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报送信息披露文件、提交业务申请、收发函件等。
本指南所称的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公告、公告附件及备查文件、非公告上网文件。
除本指南明确的特殊情形外,本所不接受上市公司以其他方式办理信息披露相关业务。
2.上市公司需要向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申请配发数字证书(以下简称EKEY),办理信息披露业务。
EKEY是上市公司通过系统办理信息披露业务的唯一身份证明。
使用EKEY的所有操作行为均代表上市公司的行为,由上市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信息披露文件的报送与发布1.上市公司通过系统“信息披露—公告提交”栏目提交公告及相关文件、通过“信息披露—非公告上网”栏目提交非公告上网文件。
上市公司提交公告时,需要勾选或填写披露时段、拟披露日期、拟披露媒体、公告编号、拟披露公告的类别与标题、相关报备文件的类型与标题等要素。
非公告上网参照直通业务办理。
2.上市公司可以在以下时间提交信息披露文件:(1)交易日早间披露时段(7:30-8:30);(2)交易日午间披露时段(7:30-12:30);(3)交易日盘后披露时段:直通公告(7:30-19:00)、非直通公告(7:30-17:00);(4)非交易日披露时段(单一非交易日或连续非交易日的最后一日13:00-17:00)。
3.上市公司提交的公告需有公告编号,编号格式为20XX-NNN,其中20XX为披露日期的年份,NNN为当年公告的序列号。
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交的公告无需编号。
4.公告标题与上网附件标题需与文件内容标题一致,该标题直接用作上网标题,同时公告、上网附件及备查文件的标题需与文件内容一致。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13.10.07•【文号】上证发〔2013〕6号•【施行日期】2013.10.07•【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各上市公司、市场参与人: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的新要求,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增强监管透明度,上海证券交易所拟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1: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办法(试行)附2: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上海证券交易所二零一三年十月七日附1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开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督促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好信息披露及其相关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其相关工作(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工作”)的评价。
信息披露相关工作包括上市公司与信息披露相关的规范运作情况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的信息披露或规范运作情况。
第三条本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评价的结果,仅作为本所监管分类的依据,不代表本所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任何判断。
第四条本所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分类,并实施分类监管。
在涉及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市场准入情形时,本所将在所承担的相关职责范围内,依据评价和监管分类结果出具监管意见。
第二章评价内容第五条本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评价,重点关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并综合考虑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工作中的勤勉尽责情况以及本所关注的其他内容。
上市公司澄清公告格式——(企业运营,公告书)
上市公司澄清公告格式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或除董事__________、__________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___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具体和明确的理由)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一、传闻情况简要说明传闻涉及媒体名称、传播时间、媒体报道或研究报告署名单位和个人、文章标题、主要涉及事项等。
传闻(1):……传闻(2):……传闻情况部分应注意:①传闻涉及事项应分条说明;②传闻较多或传闻篇幅较大的,应经归纳、提炼后说明要点及涉及的相关媒体、传播时间等。
二、澄清说明经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传闻(1)是否属实,公司相关真实情况。
传闻(2)是否属实,公司相关真实情况。
公司如在澄清公告中披露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的,应同时承诺至少3个月内不再筹划同一事项。
澄清说明部分应注意:①上市公司董事会应针对传闻的起因、传闻内容是否属实、结论能否成立、传闻的影响、相关责任人等事项进行认真调查、核实;②针对传闻事项逐条说明;③传闻与事实不符的,应同时说明相关事项当前状态、未来可能的发展、对公司影响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信息;④传闻涉及分析的,说明假设条件是否成立、逻辑推理是否严谨、结论是否成立;⑤确有充分理由无法判断传闻是否属实的,应说明前期查实情况、无法判断的理由、有无进一步查实的计划等;⑤传闻涉及筹划中的重大事项,应说明该事项目前的基本情况、后续计划及不确定性;⑥传闻涉及已披露信息的,公告可以提示披露媒体、时间、标题,方便投资者查阅,也可以在突出澄清重点的原则下复述。
传闻与上市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有关的,公司应在履行必要的核实程序作出说明。
三、其他说明1.(如适用)因上市公司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信息披露原则而产生传闻的,说明违反信息披露原则的情形及责任追究情况。
上市公司公告范本
上市公司公告范本尊敬的股东们:我们荣幸地向您宣布,我公司已成功完成上市程序,并于近日获准在股票交易所上市交易。
在此,我代表公司全体员工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祝贺!本次上市标志着公司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也是公司发展历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在此之际,我们愿意借此机会向您介绍公司的发展情况、未来发展规划以及我们对股东们的承诺。
一、公司发展情况自公司成立以来,我们始终秉持着诚信、创新、务实的经营理念,不断努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经过多年的努力,公司已经在行业内树立起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并取得了显著的业绩成果。
截至目前,公司已经拥有一支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和专业的研发团队,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我们的产品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并且已经成功进入了国内外多个市场。
二、未来发展规划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规范化程度,以更好地保护股东的权益。
同时,我们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不断满足市场需求。
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将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加强与合作伙伴的合作,推动公司业务的多元化发展。
我们将继续关注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
三、对股东的承诺作为公司的股东,您的利益是我们最重要的关注点。
我们将始终秉持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我们将加强与股东的沟通和交流,及时回应股东的关切和建议,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同时,我们也希望股东们能够持续关注公司的发展,理性投资,共同分享公司的成长和发展红利。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和信任!我们相信,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一定能够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谢谢!公司名称。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发改委令第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号为规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活动,进一步增强招标投标透明度,保障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我们制定了《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2017年11月23日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活动,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是指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
第三条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除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外,应当按照公益服务、公开透明、高效便捷、集中共享的原则,依法向社会公开。
第四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媒介的信息发布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省级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二)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四)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五)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六)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七)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第六条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董事会付款议案
董事会付款议案篇一:第一次董事会议案******公司(议案一)关于选举***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决议各位董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条》、我国相关的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公司***先生为****集团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现提请董事审议。
****公司**年**月**日(议案二)关于聘用***先生为控股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各位董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司法》、我国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聘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现重审董事会审议。
***公司**年**月**日(议案三)关于聘用***先生为公司付经理的议案各位董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聘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现提请董事会审议。
***公司**年**月**日(议案四)关于批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各位董事:为规范***公司母公司董事会议事及决策规则、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制定本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现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提请公司董事会秘书审议。
**公司**年**月**日篇二:一届一次董事会-议案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职工代表第一次会议议程会议主持人宣布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一、宣读关于提名先生为XXXXXXXX集团董事长股份分公司董事长的议案;二、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先生担任XXXXXXXX全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三、根据当选公司董事长先生奖提名的提名,聘任女士担任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四、宣读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并全体董事签字五、会后董事阅读第一届董事会财务总监第一次会议记录并签字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月日关于提名为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各位董事:我代表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原称股份公司)董事推荐先生为股份公司董事长候选人。
2019年澄清声明书怎么写word版本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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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公司会进行澄清。
那么澄清声明书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澄清声明书怎么写,欢迎阅读。
澄清声明书怎么写120xx年x月3日晚间,我司关注到部分媒体相继推送关于我司产品不实报道的文章,对我司名誉造成重大损害。
现对报道中不实内容作出如下澄清:1、目前我司仅有少数近期新发行的产品触及止损线,我司已启动相关应对方案,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利益;2、关于我司团队管理能力的描述,与事实严重不符。
我司投研团队成员均有多年从业经验,核心投资人员来自大型公募基金及一线券商,有丰富的大规模资金管理经验,且过往投资业绩优异。
我司将继续秉承勤勉尽责的态度,应对当前市场风险状况,最大程度维护投资人的利益。
特此声明!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xx年x月x日澄清声明书怎么写2近日,我司关注到部分媒体相继推送关于我司不实报道的文章,对我司财务报表进行质疑,严重误导投资者,对我司名誉造成重大损害。
现对报道中不实内容做出如下澄清:1、报道中质疑我司部分订单金额偏高,不符合外贸管理软件市场价格规律。
根据我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披露的《20xx年年度报告》和《20xx年度半年报》,我司属于企业互联网公司,面向中小企业提供营销管理云服务,主要产品除了通用性的营销管理软件、邮件营销管理平台、销售管理云服务,还根据客户实际需求提供软件对接服务和定制服务。
公司产品丰富,客户定位清晰,而报道中所称的外贸管理软件行业,属于软件行业的细分行业,客户群体特定,产品多为通用型外贸管理软件,我司商业模式及经营情况明显不适用于该行业。
2、报道中质疑我司20xx年前五大客户中排行第一的旗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20xx年1-7月前五大客户中排行第一的深圳市比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订单金额偏高,并指出旗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大全(doc 114页)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1号——公告格式(第1~40号)(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2010年10月22日制定、2011年3月16日修订)为促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高,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业务备忘录。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促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高,本所根据最新出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最新监管形势,在本所2008年12月31日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第1号-第17号》的基础上整合编制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1号-第40号》(见附件),现予以颁布,请参照执行。
本备忘录所附的公告格式对应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股改备忘录第16号——解除限售》:《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2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修正》、《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4号——传闻及澄清》、《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重大合同》、《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新增股份上市》、《信息披露实务讲解第3号——减持股份》、《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8号——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等文件所指向的相关“格式指引”或“公告格式指引”。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1号-第40号第1号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格式第2号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格式第3号上市公司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格式第4号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格式(修订)第5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格式第6号上市公司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格式第7号上市公司担保公告格式第8号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告格式第9号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格式(修订)第10号上市公司澄清公告格式第11号上市公司重大诉讼、仲裁公告格式第12号上市公司债务重组公告格式第13号上市公司变更证券简称公告格式第14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声明公告格式第15号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及修正公告格式(修订)第16号上市公司业绩快报及修正公告格式第17号上市公司重大合同公告格式第18号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格式第19号上市公司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格式第20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第22号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格式第23号上市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格式第24号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格式第25号上市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格式第26号上市公司破产申请提示性公告格式第27号上市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格式第28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计划(和解协议)获准公告格式第29号上市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暨终止上市风险提示性公告格式第30号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格式第31号上市公司股东追加承诺公告格式第32号上市公司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格式第33号债券发行公告格式第34号债券上市公告书格式第35号上市公司债券回售公告格式第36号上市公司债券付息公告格式第37号上市公司可转债赎回公告格式第38号上市公司可转债赎回结果公告格式第39号上市公司债券兑付暨摘牌公告格式第40号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情况公告格式第1号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格式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XXXXXX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特别提示(如适用):本次交易存在重大交易风险,或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产生较大风险的,应当以“特别提示”的形式逐项披露交易风险和交易完成后可能给上市公司带来的风险因素:1.交易风险通常包括标的资产估值风险、标的资产盈利能力波动风险、盈利预测的风险、审批风险、本次交易价格与历史交易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的风险、标的资产权属风险等。
文件范本澄清与修改公告范本
文件范本澄清与修改公告范本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们:大家好!我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并时刻保持透明、公正的原则。
然而,鉴于某些文件存在一些不准确或不完善之处,为了更好地规范和优化公司的运营,现特发布此澄清与修改公告,特此通知全体员工。
一、涉及范围本次公告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各职能部门、各项目组和全体职员,敬请各位员工务必仔细阅读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文件澄清内容及修改要求1.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办法》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对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办法进行如下修改和澄清:(1)明确绩效考核的目的和意义,准确阐述考核指标和权重的确定原则。
(2)详细规定各职级绩效考核的具体方法和流程,确保公平公正。
(3)明确绩效考核结果的分析和使用方式,为员工提供进一步发展和改进的机会。
请全体员工对《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办法》进行仔细阅读,严格遵守修改后的规定执行。
2. 《公司商务合作伙伴管理制度》基于与合作伙伴的长期合作关系,为提高合作质量,现对《公司商务合作伙伴管理制度》进行如下修改和澄清:(1)明确商务合作伙伴的定义和要求,加强对商务合作伙伴的尽职调查和评估。
(2)详细规定商务合作伙伴的选择和审批流程,确保合作伙伴能够符合公司的要求和价值观。
(3)强调商务合作伙伴管理的风险控制和合规要求,加强合作伙伴关系的监督和管理。
请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督促各员工严格按照修改后的《公司商务合作伙伴管理制度》执行,并及时报告合作伙伴管理的情况。
三、生效日期及操作方式本次公告所涉及的文件澄清与修改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对已存在的合同和协议等相关文件,以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请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对本次公告的解读及培训,并确保全体员工理解并有效执行。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解释的地方,请及时联系公司办公室,我们将竭诚为您答疑解惑。
谢谢各位的配合与支持!特此公告。
公司名称日期。
上市公司公告范文汇总
上市公司公告范文汇总尊敬的股东们:大家好!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特向各位股东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并希望您能够准时参加以维护自身权益。
一、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二、公司注册地:xxx市xxx区xxx街xxx号三、公司法定代表人:xxx四、上市地点:xxxx股票交易所五、上市编号:xxx六、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及形式:时间:xxxx年xx月xx日上午9点整地点:xxxx会议中心形式:线下会议七、股东大会召开议程:1.公司董事会关于销售附属公司股权事项的提案2.公司董事长关于任命执行董事的提案3.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提案4.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5.公司董事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6.其他事项八、股东大会出席及表决要求: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以过半数股东出席并以过半数股东投赞同票通过;3.对于涉及公司利益重大的决议,法定代表人不得亲自或委托他人进行投票,需通过公司董事会进行表决;4.股东大会的召开应当诚实信用,主动公布相关信息,防范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的发生。
九、股东大会信息公告时间及方式:1.本次股东大会公告自发出之日起计算,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予以公告;2.公告方式:公司官方网站、行政部门指定媒体;3.公告内容:包括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形式、议程及有关表决要求等信息;4.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至股东大会当天。
十、其他事项:1.股东大会全程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会议的公正、公开和平稳进行。
2.请股东按照公司章程和上市规定要求参会并履行相应义务,共同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xxx有限公司。
第十号 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第十号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严重异常波动公告适用情形:科创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时监控细则》)规定的异常波动或者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的,适用本公告格式指引。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XXXX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严重异常波动公告重要内容提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形上市公司核查发现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说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形及发生时间等。
触及《实时监控细则》规定的异常波动标准的,应当表述为“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XX%”等。
二、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说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形及发生时间等。
触及《实时监控细则》规定的严重异常波动标准的,应当表述为“公司股票交易连续10个交易日内3次出现收盘价格涨/跌的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XX%”“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XX%”等。
如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的多种情形,应当列明出现的所有情形。
三、上市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核实并向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是否存在如下重大事项,并予以披露。
1.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例如,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是否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是否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是否正常、近期是否签订或正在磋商重大合同、是否在为产业转型升级投资新项目等。
2.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正在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确有筹划前述重大事项的,应当披露筹划进展情况,如是否已接触或确定交易对方、是否已正式委托相关中介服务机构、是否已选定交易标的、是否已初步达成交易框架或制定相关方案、近期是否拟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预案等。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11.06•【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4〕14号•【施行日期】2024.11.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4〕14号关于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公告现公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2024年11月6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第一条为切实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市值管理,是指上市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上市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上市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
上市公司应当立足提升公司质量,依法依规运用各类方式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第三条上市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一)并购重组;(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三)现金分红;(四)投资者关系管理;(五)信息披露;(六)股份回购;(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第四条董事会应当重视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关于上市公司发布澄清公告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上市公司发布澄清公告假设干问题的通知为了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广阔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防止误导性信息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产生不正常的影响,禁止利用信息优势操纵市场,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现对上市公司澄清公告假设干问题通知如下:1、在公共传播媒介中有以下传闻时,上市公司有义务立即作出澄清:上市公司从未发生,也未在拟议中的事项;上市公司正在拟议中,从未公开披露过的事项。
2、上市公司澄清公告前,应事先报证券交易所审查。
除报送公告全文外,还应同时报送有关传闻在公共传播媒介中传播的原始证据(书面资料或音像资料,提供音像资料的,还应有其他书面旁证),并将上述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证券交易所有权根据《关于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职责分工及建立上市公司动态监管体系的意见》的规定做出对上市公司的澄清公告准予公布、不予公布或暂缓公布的决定。
3、各指定报刊在刊登上市公司澄清公告前,应取得该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书面同意。
4、澄清公告应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不得以公司有关人员的谈话或答记者问等其他方式。
未经证券交易所同意,也不得载于公司的其他公告之中。
5、澄清公告在指定报刊上披露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上。
6、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发现公共传播媒介中有涉及上市公司的传闻时,有权要求上市公司澄清公告。
上市公司在接到书面要求后应立即澄清公告,对拒绝公告的,证券交易所应立即暂停其股票和其他证券的交易。
7、澄清公告的内容可以涉及有关市场传闻的,但只能对其作出客观说明,不应作主观评价,不应使用恶意或挑衅性的语言。
8、因违反证券法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调查或因违反证券法规受到中国证监会处分的上市公司,在作出涉及违规事项的澄清公告时,应事先报告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有权依据《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那么(试行)》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公告的披露时机、方式、内容提出要求。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上市公司和有关当事人,中国证监会将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方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10号——重组公司持续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10号——重组公司持续信息披露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14.01.13•【文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10号•【施行日期】2014.01.13•【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十号)重组公司持续信息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2014年1月13日)为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持续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备忘录。
第一条公共媒体或市场出现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消息(以下简称“重组传闻”)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予以关注并向本所提供重组传闻传播的来源,以及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相关方”)确认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是否存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回函,并发布澄清公告。
相关方的回函应当作为公告附件同时披露,并在回函中承诺对回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回函的,在回函前应向实际控制人确认是否存在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第二条上市公司确认已开始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或者相关方回函确认已开始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向本所申请停牌,并披露开始筹划重组的时点及相关进展情况。
第三条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确认目前尚未开始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但存在重组意向、不能确认未来三个月内是否开始筹划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上市公司应在澄清公告中说明上述情况,并按照本所相关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同时申请股票停牌。
参与投资者说明会的人员至少应当包括上市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代表、财务顾问(如有)。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5号――传闻及澄清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5号――传闻及澄清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07.04.30•【文号】深证上[2007]60号•【施行日期】2007.04.30•【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注:本篇法规中的附件“上市公司澄清公告格式指引”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8年12月31日实施日期:2008年12月31日)停止执行*注:本篇法规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7月28日,实施日期:2010年9月1日)废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5号――传闻及澄清(深证上[2007]60号2007年4月30日)第一条为防范和减少市场传闻对证券交易的影响,规范上市公司澄清公告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主板上市公司。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传闻是指公共传媒传播的上市公司未公开披露的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
第四条上市公司应制定并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信息,不得因信息披露不规范而对投资者产生误导或引起不必要的猜测。
第五条上市公司应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在重大信息披露前将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公司应明确内幕人士的保密义务,防止因重大信息泄漏导致传闻产生。
第六条上市公司应对以非正式公告方式向外界传达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和把关,设置审阅或记录程序,防止提前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上述非正式公告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现场或网络方式召开的股东大会、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公司或相关个人接受媒体采访;直接或间接向媒体发布新闻稿;公司(含子公司)网站与内部刊物;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博客;以书面或口头方式与特定投资者沟通;以书面或口头方式与证券分析师沟通;公司其他各种形式的对外宣传、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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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澄清公告格式(第10号)
发布部门 : 深圳证券交易所
时效性 :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 2016.05.09
发文名称 :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16第二次修订)
上市公司澄清公告格式(第10号)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或除董事XXX、XXX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XXX、XXX因__________(具体和明确的理由)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一、传闻情况
简要说明传闻涉及媒体名称、传播时间、媒体报道或研究报告署名单位和个人、文章标题、主要涉及事项等。
传闻(1):……
传闻(2):……
传闻情况部分应注意:①传闻涉及事项应分条说明;②传闻较多或传闻篇幅较大的,应经归纳、提炼后说明要点及涉及的相关媒体、传播时间等。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传闻(1)是否属实,公司相关真实情况。
传闻(2)是否属实,公司相关真实情况。
公司如在澄清公告中披露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的,应同时承诺至少3个月内不再筹划同一事项。
澄清说明部分应注意:①上市公司董事会应针对传闻的起因、传闻内容是否属实、结论能否成立、传闻的影响、相关责任人等事项进行认真调查、核实;②针对传闻事项逐条说明;③传闻与事实不符的,应同时说明相关事项当前状态、未来可能的发展、对公司影响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信息;④传闻涉及分析的,说明假设条件是否成立、逻辑推理是否严谨、结论是否成立;⑤确有充分理由无法判断传闻是否属实的,应说明前期查实情况、无法判断的理由、有无进一步查实的计划等;⑤传闻涉及筹划中的重大事项,应说明该事项目前的基本情况、后续计划及不确定性;⑥传闻涉及已披露信息的,公告可以提示披露媒体、时间、标题,方便投资者查阅,也可以在突出澄清重点的原则下复述。
传闻与上市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有关的,公司应在履行必要的核实程序作出说明。
三、其他说明
1.(如适用)因上市公司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信息披露原则而产生传闻的,说明违反信息披露原则的情形及责任追究情况。
2.(如适用)因媒体、证券分析师误解而产生传闻的,公司应在澄清公告中对媒体、证券分析师纠正情况进行说明,并提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如适用)因相关机构或个人散布谣言、报道误导性消息、发布误导性分析结果而产生传闻的,公司应明确说明对相关机构或个人散布谣言、报道误导性消息、发布误导性分析结果的立场和观点。
公司可以谴责相关当事人不负责任的行为,声明保留追究
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必要的提示
1.(如适用)与传闻涉及事项有关的风险提示。
2.(如适用)无法判断是否属实的风险提示。
3.(如适用)公司认为必要的其他风险提示。
4.《××××报》、(网站)……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