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做好2012年“雨露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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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在社会主义新农

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在社会主义新农

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认真做好我省贫困地区科技扶贫工作的意见【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发文字号】陕扶办发[2006]65号【发布部门】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发布日期】2006.10.10【实施日期】2006.10.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认真做好我省贫困地区科技扶贫工作的意见(陕扶办发[2006]65号2006年10月10日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科技厅)各市、县(区)扶贫办(局)、科技局:新阶段扶贫开发以来,我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经过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等都发生了明显改善。

但贫困村产业发展滞后,生产技术水平低,产品质量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农户增收缓慢,稳定脱贫困难的问题仍然存在。

所以,有必要结合我省“一体两翼”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在全省范围内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工程技术人员到村到户,深入田间地头进行科技扶贫项目示范推广和科技培训,以此加快我省贫困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产业优化、品种升级换代、品质提升、普及科学、增加农民收入等步伐。

为此,现根据《陕西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加强科技扶贫力度,在贫困地区重点推广一批先进实用技术,增强当地“造血”功能。

通过大力普及推广精准农业、生态农业、节约型农业、农业标准化、生产等先进实用技术,提高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等工作要求,特提出我省贫困地区科技扶贫工作的意见。

一、科技扶贫指导思想我省贫困地区科技扶贫工作,将以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阶段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我省贫困地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及科技进步为主线,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针对我省不同的经济区域、不同的主导产业,以我省农业科研、农业教育、农技推广、各类农业技术协会等部门为依托,以科技人员广泛参与为支撑,以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良种引进和新技术应用、示范推广为核心,以到村到户示范推广、田间地头讲座、解答、演示、发送技术资料、播放影像光碟等为培训手段,以提高贫困人口科技意识、技术水平、综合素质及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财政专项
扶贫资金绩效考评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陕扶办发[2013]35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3.05.17
【实施日期】2013.05.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情况的通

(陕扶办发〔2013〕35号)
各设区市扶贫办(局)、财政局:
根据《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省扶贫办和省财政厅对全省2012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绩效考评。

本次考评涉及全省10个设区市以及国家连片特困地区片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连片特困地区片区县(65个县区)。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各地扶贫开发工作,经研究决定,对绩效考评情况进行通报,并对等级达到A级和B级的县(区)给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奖励。

一、绩效考评结果
(一)对10个设区市的绩效考评结果
A级:汉中市、商洛市、渭南市。

B级:铜川市、咸阳市、榆林市、宝鸡市。

C级:西安市、延安市、安康。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申报2012年陕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申报2012年陕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申报2012年陕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水利厅,陕西省林业厅,陕西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2.03.14•【字号】陕发改农经〔2012〕223号•【施行日期】2012.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申报2012年陕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务)局:根据《陕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申报指南(暂行)》(陕发改农经[2010]1471号)精神,现就做好2012年陕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根据《陕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发展项目区包括10市97个县(市、区),详见规划。

二、支持重点1、畜牧养殖业。

支持猪、牛、羊、鸡等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及水产养殖和特色养殖(小区)建设。

2、特色种植业。

支持建设日光温室和薄膜大棚等设施农业项目和中药材等特色种植业。

3、优质果业基地。

支持苹果、猕猴桃、柑橘等地方优质果业示范基地建设。

4、重点经济林示范基地。

支持核桃等干杂果和蚕桑、茶叶等经济林、生物质能源林、培植业原料林等示范基地建设。

5、特色加工项目。

支持粮、油、果、蔬等农产品加工项目。

三、支持方式后续产业发展资金采取贷款贴息、补助两种方式,每个项目只采取一种支持方式,对特色加工等经营性项目原则上采取贷款贴息。

1、贷款贴息:贴息额度原则上按照申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贷款额度及当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确定,不超过两年贷款利息。

2、补助资金:参照国家现行同类项目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20%。

四、项目申报条件1、专业合作社申报项目条件。

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成立1年以上,合作社成员50户以上;从事养殖、种植等相关产业1年以上,具备规定的产业发展基础条件;管理运行规范,产权明晰,辐射范围广,带动作用强,经营效益好,收益分配制度健全。

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做好《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学习

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做好《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学习

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做好《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发文字号】陕扶发[2012]3号【发布部门】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发布日期】2012.02.14【实施日期】2012.02.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做好《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陕扶发[2012]3号2012年2月14日)各市、县(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2年1月6日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省关于扶贫开发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确定了我省扶贫开发的基本制度框架,为我省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为切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条例》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

中、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对新阶段扶贫开发作出了新的战略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颁布施行《条例》,对于深入贯彻中、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创新扶贫机制,有效整合资源,构建“大扶贫”格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条例》充分反映了我省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积累的宝贵经验、比较成熟的政策措施和较为完善的开发模式,充分反映了中、省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新部署和新举措,充分反映了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想早日摆脱贫困的强烈愿望和诉求。

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条例》,对于进一步推动和加强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加快脱贫致富步伐,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推荐上报2012年度扶贫开发“雨露计划”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推荐上报2012年度扶贫开发“雨露计划”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推荐上报2012年度扶贫开发“雨露计划”培训学校(机构)的通知
【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
【发文字号】陕扶办发[2012]13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1.02.09
【实施日期】2011.02.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推荐上报2012年度扶贫开发“雨露计划”培训学校(机构)
的通知
(陕扶办发〔2012〕13号、2011年2月9日)
各市扶贫办(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及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全面做好2012年度扶贫开发“雨露计划”培训工作,推动贫困农民进城转移步伐,请各市扶贫办(局)按照下述要求,认真做好2012年度“雨露计划”培训学校(机构)推荐上报工作。

一、2012年度全省“雨露计划”培训工作总体思路
2012年,我省扶贫开发“雨露计划”培训工作,以我省贫困地区适龄劳动力为主要培
训对象,按照培养“有文化、能创业、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和高技能人才为目标,开展以农民工进城就业为目标的职业技能培训、支撑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种植养殖技术培训、及为贫困地区新型社区生活配套服务的创业培训,努力促进贫困地区低收入家庭适龄劳动力整体素质提高,技能水平和创业能力有明显增强。

为此,2012年的“雨露计划”培训将实施中短期转移技能培训与特种行业高级技工培训相结合,创业技能培训与农业产业化。

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印发《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指南(试

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印发《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指南(试

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印发《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国开办司发[2015]106号【发布部门】国务院扶贫办【发布日期】2015.09.07【实施日期】2015.09.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印发《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15〕1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办(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明确任务要求,规范管理程序,细化服务措施,我办制定了《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指南(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把雨露计划职业教育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措施抓实抓好,引导更多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努力实现应学尽学,应补尽补。

各省在组织实施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沟通反馈。

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2015年9月7日附件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指南(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以下简称19号文件),明确任务要求,规范管理程序,细化服务措施,推进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更好实现精准扶贫目标要求,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实施时间2015年秋季学期起,各地要根据19号文件要求,将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补助政策落实到位,覆盖全部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努力实现应学尽学,应补尽补。

二、扶持对象扶贫助学补助受益对象为全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下简称贫困家庭)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开办发〔2014〕24号)要求,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认定的贫困家庭,都应享受此项扶持政策。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3.12•【字号】陕政办字[2013]8号•【施行日期】2013.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陕政办字〔2013〕8号)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201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厅干部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做好“三个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省政府办公厅在全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再获优秀等次。

同时,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经研究决定,对厅办公室(人事处)等16个先进处室(单位)、杨琦等55名优秀公务员、董振勇等13名先进工作者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开拓创新,争取更大成绩。

同时,号召全厅干部职工向先进学习,按照省政府领导对办公厅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扎实开展作风、制度、队伍“三项建设”活动,勇于奉献,敢于担当,奋发进取,创先争优,努力建设“团结、务实、勤廉、高效”一流机关,为加快建设西部强省、实现“三强一富一美”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先进处室(单位)名单2 优秀公务员和先进工作者名单3 获得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各种表彰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3月12日附件1先进处室(单位)名单办公室(人事处)、行政(财务)处、外联处、机要处、综合一处、综合三处、综合六处、机关党委,省应急办处置处,省金融办金融服务处,省电子政务办政府公报编辑室、数据管理处,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驻北京办事处,省政府参事室(省文史研究馆)外联处,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信息联络部附件2优秀公务员和先进工作者名单一、优秀公务员(55名)杨琦张春明张党会白凡高建华郭良张东升姚文柱应宏锋雷蓓张军林王洋郭双朝石成军万卫星连涛王丽娟郑海荣刘若男丁石张赫杜蓬勃任步学吴鹏翔余立平石憬玫冯小立李泳李可中丁立新赵新祥李厚贞杨小岗张锐拓青云李振斌沙玉继任强江宣王晓斌余欣XXX岗高立田张剑王巍刘冲韩青海王雅丽李杰任学启杨建辉吕莉杨建勋李晓华党铖栋二、先进工作者(13名)董振勇王建民刘大平李天育白炎陈志俊吴晓栋喻山余文洁王航向郑亚妮杜娟陈雪附件3获得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各种表彰1 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先进承办单位(政全委发〔2012〕10号)陕西省人民政府2 2013网民留言办理先进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3 2012中国政府信息公开评估活动“政府透明度领先奖”陕西省4 第十六届西洽会先进单位(陕政函〔2012〕80号)省政府办公厅5 省高速公路建设先进单位(陕政函〔2012〕185号)综合五处6 201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陕食安委办发〔2012〕6号)综合七处7 2012年度密码电报管理先进单位(陕办字〔2012〕73号)省政府办公厅8 省十届政协五次会议提案先进承办单位(陕政协发〔2013〕2号)省政府督查室9 全省组织系统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集体三等功省政府办公厅办公室(人事处)10 全省组织系统先进集体(陕组字〔2012〕64号)省政府办公厅办公室(人事处)11 省直机关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省政府办公厅办公室(人事处)12 2012年度保密通联工作先进单位(陕保局字〔2012〕34号)省政府办公厅保密办13 省保密工作先进集体(陕人社发〔2012〕117号)省政府办公厅保密办14 全省工资统计报表优秀单位(陕人社函〔2012〕794号)省政府办公厅15 公务员统计年报表优秀报表单位(陕组通字〔2012〕96号)省政府办公厅16 全省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省政府办公厅17 2012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先进单位(陕财办预〔2012〕174号)省政府办公厅18 新城机关2012年度计生工作先进单位(陕新计字〔2013〕1号)省政府办公厅19 省政府机关2012年度卫生工作先进单位(陕政爱卫字〔2013〕1号)省政府办公厅20 陕西省老干部工作者羽毛球团体赛第二名省政府办公厅21 2011年度全省维稳工作优秀调研文章三等奖(陕政法字〔2012〕69号)省金融办22 2012新浪西部政务微博十佳应用奖陕西发布23 2012新浪西部政府机构微博影响力飞跃奖陕西发布24 腾迅微博陕西盛典2012政务微博创新奖(腾迅大秦网)陕西发布25 2012年度陕西政务微博优秀奖(腾迅大秦网)陕西发布26 2012年度陕西省十大政务机构微博(腾讯微博)省政府门户网站27 2012年度陕西政府微博最具影响力奖(新浪陕西)陕西发布28 2012陕西省文明办网先进单位(陕网信办〔2013〕1号)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29 2011年全国机关文印先进单位(中快印〔2012〕001号)省政府办公厅机要印刷所30 2012年度先进职工之家(省直机关工委)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工会31新城大队2012年度交通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西交新〔2012〕45号)省政府办公厅车队32 2012网民留言办理先进个人(人民网)张祖培33 全国“两基”工作先进个人(国发〔2012〕46号)张连业34 2012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陕政发〔2012〕41号)《陕西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研究及应用》项目主要完成人唐少鹏、谢泱35 2012年度信息报送先进个人(国办秘函〔2013〕3号)刘晓林36 2011全省煤电运保障先进个人白雪峰、刘宏凯37 2010-2011年度全省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先进个人(陕三电办〔2012〕6号)刘宏凯、徐刚38 2011年度退伍安置工作先进个人(省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白婷39 全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先进个人(陕人社发〔2012〕109号)刘桂秋40 全省水库移民工作先进个人(省库区移民工作领导小组)李瑞41 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先进个人(陕医改发〔2012〕3号)薛珑42 2012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陕食安委办发〔2012〕6号)雷蓓43 第四届省直机关优秀青年(省直机关工委)刘晓林44 2008-2012年全省地方立法工作先进个人(陕人常字〔2013〕1号)马胜利45 2011手牵手--农村青年阅读行动征文活动社会青少年组一等奖(电校办〔2012〕14号)张赫46 全省妇女创先争优先进个人(陕妇发〔2012〕36号)陆景新47 省十届政协五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个人(陕政协发〔2013〕2号)李锴48 2013年度保密通联工作先进个人(陕保局字〔2012〕34号)张芒果49 公务员统计年报表优秀报表填报人(陕组通字〔2012〕96号)李笑弋50 省政府机关2012年度卫生工作优秀大组长(陕政爱卫字〔2013〕1号)丁立新51 新城机关2012年度计生工作先进个人(陕新计字〔2013〕1号)满怀52 2012年度省直机关房改工作先进个人(省直房改委发〔2012〕1号)闫乐53 交警新城大队2012年度交通管理工作先进车管干部(西交新〔2012〕45号)慕发运54 交警新城大队2012年度交通管理工作优秀驾驶人(西交新〔2012〕45号)何望峰55 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先进个人(陕政办字〔2012〕8号)金玮56 2012年省优秀网络从业人员(陕网信办〔2013〕1号)郭鹏57 省直机关首届文化艺术节诗歌朗诵二等奖(陕省工发〔2012〕39号)马参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3月13日。

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的决定

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的决定

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2.23•【字号】•【施行日期】2013.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其他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的决定(2013年2月23日)2012年,各级党委、政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牢牢把握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以目标责任考核为工作抓手和制度保障,坚持科学发展、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有力推动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一系列令人鼓舞的成绩,涌现出一批实绩突出的先进集体。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省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深入开展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省委、省政府决定,对被评为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的西安市、省纪委机关(省监察厅)等34个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要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全省各地各部门都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改进工作,努力拼搏,争创佳绩。

各地各部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和省十一届政协一次会议部署,紧扣主题主线、坚持稳中求进,进一步解放思想、改进作风、真抓实干、砥砺奋进,为实现“三强一富一美”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名单市(区):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榆林市、西咸新区省直部门:省纪委机关(省监察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政法委、省人民检察院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地税局、省法制办、省信访局、省环保厅省民政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统计局、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省体育局、省新闻出版局省妇联、省科协、团省委。

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扶贫开发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扶贫开发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扶贫开发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06.01.04•【字号】陕扶办发[2006]2号•【施行日期】2006.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扶贫开发工作要点的通知(陕扶办发[2006]2号2006年1月4日)各市扶贫办(局):现将全省2006年扶贫开发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06年工作要点2006年实施“十一五”计划的第一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扶贫《决定》的重要一年。

我省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扶贫开发统领贫困地区农村工作全局,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定》精神为中心,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以稳定解决贫困人口温饱、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和提高贫困人口素质为目标,以整村推进为主体,以产业化扶贫和专业技能培训为两翼,认真搞好重点村建设、移民扶贫、产业扶贫、科技扶贫、外资扶贫和社会扶贫等工作,进一步强化措施,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创新机制,狠抓落实,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2006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计划新实施建设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1300个,搬迁贫困人口10万人,实施贫困人口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5万人,继续加强贫困地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努力解决4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实现60万贫困人口脱贫,确保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高于全省平均增长水平。

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进一步强化地方党委、政府搞好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

按照省委、省政府《决定》“建立年度扶贫任务完成情况考核体系,每年对各级扶贫开发的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

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扶贫开发工作十年规划的通知-陕扶办发[2007]1号

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扶贫开发工作十年规划的通知-陕扶办发[2007]1号

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扶贫开发工作十年规划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扶贫开发工作十年规划的通知(陕扶办发[2007]1号2007年1月5日)各市、县扶贫办(局):为总结经验、完善规划、推动工作,全面完成新阶段我省扶贫开发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为了进一步修订完善扶贫开发工作十年规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内容要对照扶贫开发十年规划,全面总结前六年的工作,适应新农村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结合目前各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扶贫开发十年规划,其措施上要重点突出以下六个方面:1、各市、县(区)是否将扶贫开发纳入了当地“十一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规划之中,其具体措施有哪些。

2、各市、县(区)是否将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其结合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3、各市、县(区)是否成立了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06年召开了几次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解决了哪些问题。

4、各市、县(区)在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建设中,确定重点村建设内容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村民是否参与,其参与程度如何,具体措施有哪些。

5、各市、县(区)在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建设中瞄准贫困的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新阶段扶贫开发规划确定的10700个村名单实施的。

6、在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建设中,各市、县(区)实行集中联片开发、资源整合、资金捆绑的情况,其具体整合措施有哪些。

7、各市、县(区)在“十五”期间扶贫开发工作的主要经验及“十一五”工作的设想、措施。

二、几点要求1、各市、县扶贫办(局)要高度重视这次扶贫总结与规划工作,及时向扶贫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汇报,认真做好扶贫开发十年规划的修订工作。

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贫

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贫

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雨露计划”培训参培学员生活和交通补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
【发文字号】陕扶办发[2008]39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陕西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08.05.21
【实施日期】2008.05.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雨露计划”培训参培学员生活和交通补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扶办发[2008]39号)
各市扶贫办(局)、财政局及各培训学校:
“雨露计划”培训是国务院扶贫办新阶段实施的“一体两翼”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省组织实施几年来,取得了显著扶贫效果。

在项目实施中,虽然国家财政资金为贫困户参培学员提供了全额免费培训支持,但贫困家庭劳动力因经济困难,难以全额承担在校培训期间生活费和外出务工交通费,直接影响到参加“雨露计划”培训和外出务工。

为此,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继续加大我省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
“雨露计划”培训经费投入的同时,为贫困户子女参加“雨露计划”培训提供在校培训期间的生活费和外出务工交通费两项补助。

为了加强“雨露计划”参培学员生活和交通补助费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发放范围和补助标准
凡是符合《陕。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13•【字号】陕政办发[2012]66号•【施行日期】2012.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66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和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我省实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着眼于落实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着眼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着眼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加工作的责任感,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落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作以下安排。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

一是全面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同级人大审批通过2012年政府预算草案和2011年决算报告后,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预决算情况,实现全省各级政府预算决算普遍的公开。

二是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范围。

省级要在2011年公开10个单位和部门预算的基础上,将2012年预算公开范围扩大到43个单位,并将预算公开内容细化到“项”级科目。

除特殊部门外,省政府组成部门要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公开范围。

纳入部门预算公开范围的单位,要在省财政厅批复2011年部门决算后,同步公开本单位部门决算情况。

“雨露计划”的做法与成效(可编辑)

“雨露计划”的做法与成效(可编辑)

“雨露计划”的做法与成效――中国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案例中国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组1.“雨露计划”提出的背景1.1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劳动力流向城市从事非农就业,已逐步成为推动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

但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和宏观经济结构的调整,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方面,制造业发达的东部地区劳动力市场需求巨大,用工单位招工难。

另一方面,中西部地区有大量文化程度低、没有经过任何技能培训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困难。

1.2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明确提出:提高群众的综合素质特别是科技文化素质,是增加贫困人口经济收入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根本途径,必须把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训作为扶贫开发的重要工作。

积极稳妥地扩大贫困地区劳务输出。

加强贫困地区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和引导劳动力健康有序流动。

1.3 据统计分析,中国贫困农村尚有1300多万剩余劳动力。

此外,每年新增劳动力250万左右。

如何解决这部分人的就业问题,已越来越成为扶贫开发工作急需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

1.4 2003年,中国农业部、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制定并实施了《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转移培训规划》,即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

与之相呼应,从2006年开始,国务院扶贫办把2001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实施以来专门针对贫困家庭劳动力的转移培训工作统称为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

2.“雨露计划”的宗旨、对象和目标2.1宗旨: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为特色,以提高素质、增强就业和创业能力为宗旨,以职业教育、创业培训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为手段,以促成转移就业、自主创业为途径,帮助贫困地区青壮年农民解决在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最终达到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最终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务信息报送要点的通知-陕政办函[2012]25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务信息报送要点的通知-陕政办函[2012]25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务信息报送要点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务信息报送要点的通知(陕政办函〔2012〕25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2012年政务信息报送要点印发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二月三日2012年政务信息报送要点一、关于经济发展1 经济运行方面。

跟踪反映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判断、预测和专家的看法,物价走势及分析,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面临的困难,煤电油气运生产供应及运行调节情况,小微型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解决小微企业融资、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做法,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处置情况及经验做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场流动性变化和信贷投放情况。

2 固定资产投资方面。

跟踪反映基础设施、农业、民生、优势特色产业和生态环保等方面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重点关注西成客运专线、宝汉高速和沿黄公路建设情况,新增煤炭产能和新能源装机情况,气化陕西、电力外送、西安地铁和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实施情况。

3 经济结构调整方面。

跟踪反映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发展情况,推进激光器、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物联网等产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统筹科技资源改革推进情况。

重点关注“一中心一基地”建设情况,“千亿百项”技术改造工程推进情况,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情况,航空、航天等21个产业集群发展情况,国家级高新区、开发区建设情况,100个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情况,西安国家服务业改革试点情况,陈炉、凤凰、华阳、青木川等30个特色旅游古镇建设情况。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1.04.09•【字号】陕扶办发[2011]50号•【施行日期】2011.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扶办发〔2011〕50号、2011年4月9日)各设区市扶贫办、财政局,各县(市、区)扶贫办、财政局:现将《陕西省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并请将执行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及时向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反馈。

特此通知。

陕西省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升我省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水平,提高贫困劳动力综合素质和自我脱贫能力,切实解决贫困家庭大学生入学难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改委《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农字〔2000〕18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扶贫开发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实施对象为:我省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中登记在册、被高职以上学校(学院)列入国家计划内招生并报到就读的贫困家庭应届本科生和大专生。

第三条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统筹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

由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组织领导,市扶贫办(局)、市财政局负责,县扶贫办(局)、县财政局落实,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监督,共同做好我省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贫困大学生助学项目资金由省扶贫办和省财政厅在每年财政扶贫资金预算中统筹安排。

按照《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报账制管理。

采用“一卡通”方式直补到人到户,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大学生助理需求意向调查的通知

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大学生助理需求意向调查的通知

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大学生助理需求意向调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3.03.17•【字号】陕团联发[2013]11号•【施行日期】2013.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大学生助理需求意向调查的通知(陕团联发〔2013〕11号)各市、县(市、区)团委、农业局,杨凌示范区团工委、农业局:为了更好的发挥共青团组织的青年人才优势,进一步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探索建立团组织与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涉农院校、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有效合作机制,促进现代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和青年成长成才,团省委、省农业厅于2011、2012年连续两年向全省大型畜禽养殖场、百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派驻场长(理事长)大学生助理(以下简称“大学生助理”),取得良好的效果,实现了养殖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农业部门工作手段和高校实践教学水平共同得到促进的预期目的。

为不断推进全省大学生助理派驻工作深入开展,团省委、省农业厅决定,在2013年继续开展大学生助理派驻工作,并从现在起开展大学生助理需求调查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一、大学生助理的派驻对象大学生助理派驻工作着眼于现代农业发展的青年人才需要,主要面向全省大型养殖场(公司)、百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

对于经营规范、规模较大、发展前景良好的市级百强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可以适当考虑其实际需要。

二、大学生助理的选派程序由团省委、省农业厅在征集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人才需求意愿的基础上,协商省内涉农院校,结合大学生暑期社会“三下乡”实践活动,与自愿担任大学生助理的高校大学生对接,向每个需求单位选派1-3名大学生,以场长(理事长、经理)助理的身份参与经营管理,开展技术服务,时间30天左右。

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02年度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验收情况的通报

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02年度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验收情况的通报

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02年度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验收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05.11.07•【字号】陕扶办发[2005]66号•【施行日期】2005.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02年度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验收情况的通报(陕扶办发[2005]66号2005年11月7日)各市、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局):为了全面掌握全省2002年度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建设情况,根据省办的统一安排和《陕西省扶贫开发重点村验收办法(试行)》,省扶贫办抽调省市相关人员,组成陕南、关中、陕北三个验收组,采取会议座谈、入户调查、查阅档案资料、审核财务、综合评定等方法,对各县(区)2002年度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进行了抽验。

现将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依据省上的验收办法,检查组抽验了全省19个县(区)36个扶贫开发重点村。

从验收情况看,各市、县(区)的领导对重点村建设工作非常重视,思路清晰,责任落实;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解决了群众的行路难、吃水难、子女上学难等问题;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比较规范,做到了专帐管理专户运行;群众积极参与重点村建设,参与式扶贫得到了充分体现;主导产业已初具规模,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超过了全县平均水平;村容村貌得到了整治,群众的精神文明建设得到了加强;经过整村推进建设,重点村的贫困人口有所下降,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明显。

经综合评定,各县(区)2002年度重点村建设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是:陕南片:洋县96.5分勉县96.5分商州区96分柞水县96分紫阳县94分汉滨区92分关中片:武功县97.6分彬县96.7分白水县95.5分太白县94.3分蓝田县93.5分凤县92.5分陕北片:印台区96.7分靖边县96.5分宜君县96.5分志丹县96分子洲县94.1分安塞县92.5分二、各地的主要做法和特点在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建设中,各县(区)以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为目标,紧紧围绕基础设施建设、主导产业开发、村容村貌整治等项目,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使重点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表彰2006年度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雨露计划”培训先进单位的决定

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表彰2006年度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雨露计划”培训先进单位的决定

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表彰2006年度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雨露计划”培训先进单位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07.05.08•【字号】陕扶办发[2007]43号•【施行日期】2007.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表彰2006年度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雨露计划”培训先进单位的决定(陕扶办发[2007]43号2007年5月8日)各市扶贫办(局)、各培训学校: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雨露计划”培训是我省新阶段扶贫开发“一体两翼”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扶贫部门的重点工作内容之一,对促进我省贫困地区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受到了贫困群众的热烈欢迎。

2006年,我省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雨露计划”培训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全年共完成培训与安置6.4万人。

取得了明显的扶贫效果。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市扶贫部门及各培训学校按照省扶贫办的安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雨露计划”培训工作,严把培训对象选择关、培训质量关、安置就业关、跟踪服务关。

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培训单位,经省扶贫办研究,决定对咸阳市扶贫办等13个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创佳绩。

各级扶贫部门及各培训学校,要认真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组织好本单位的“雨露计划”培训工作,不断促进我省“雨露计划”培训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2006年度陕西省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雨露计划”培训先进单位1、咸阳市扶贫办2、宝鸡市扶贫办3、安康市扶贫办4、西安蓝田厨师中等专业学校5、陕西省茂陵技工学校6、铜川市印台区职业技术学校7、渭南市西北新世纪培训学院8、榆林市米脂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学9、延安市技术学院10、陕西振华培训学院11、汉中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12、安康市技术学院13、商洛市新潮技术学院。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结对帮扶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结对帮扶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结对帮扶县级学生资
助管理中心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经费与财务
【发文字号】陕教贷[2012]1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2.04.05
【实施日期】2012.04.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结对帮扶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的通知
(陕教贷〔2012〕1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促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健康开展,夯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基础,2010年6月,我省开展了高校结对帮扶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

工作开展两年来,取得了很好效果,得到了各市、县教育部门的广泛好评,2011年省教育厅对结对帮扶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高校进行了表彰。

同时,此项工作也得到了教育部等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教育部学生资助工作简报》(专报国家领导同志)(2011年第10期)专题刊发了我省开展此项工作的经验,这是对我省学生资助工作极大的鼓舞与鞭策。

为进一步总结经验、扩大成果,根据2012年的学生资助工作计划,现就高校结对帮扶县级学生资助管
理中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结对帮扶工作长效机制。

高校要建立健全结对帮扶工作的长效机制,要把开展结对帮扶工作作为本单位深入开展“三问三解”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千村互助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扶办发[2009]10号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千村互助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扶办发[2009]10号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千村互助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千村互助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扶办发〔2009〕10号2009年2月16日)各设区市扶贫办(局)、财政局:为了认真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努力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低收入村和贫困户自我持续发展的能力,实现全省农民增收的目标。

省政府研究决定,我省在17个县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的基础上,2009年在全省97个有扶贫任务县的1000个低收入村实施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的项目工作。

现就有关实施工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提出的奋斗目标,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低收入村中的贫困户为扶持对象,以发展特色产业为重点,采取配套措施,完善发展机制,运用财政扶贫资金的杠杆作用,切实解决贫困户发展生产资金困难问题,努力增加贫困人口收入,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和信用意识,以尽快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

二、实施项目的宗旨、目标和原则项目实施工作要紧紧围绕增加贫困人口的收入,瞄准贫困、互助互济,提供资金服务、信息服务和技术服务,加强监督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宗旨积极探索和完善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新机制,努力增加农村贫困人口收入,提高低收入村和贫困农户自我积累、自我管理、互助互济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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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做好2012年“雨露计划·扬帆工程——中西部地区万名应用人才助学行
动”陕西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陕扶办发[2012]35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共青团陕西省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6.29
【实施日期】2012.06.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做好2012年“雨露计划·扬帆工程--中西部地区万名应用人才助学行动”陕西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陕扶办发〔2012〕35号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各市扶贫办(局)、团委: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团中央《关于开展2012年“雨露计划·扬帆工程--中西部地区万名应用人才助学行动”的通知》(国开办发〔2012〕39号)要求,现就做好2012年“雨露计划·扬帆工程--中西部地区万名应用人才助学行动”陕西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以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动员和组织贫困家庭
“两后生”到承办学校接受2-3年职业教育,学生毕业后颁发中职毕业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根据本人意愿可继续攻读高职学历。

2012年陕西项目计划招收1000名“两后生”(招生名额分解见附件1),承办学校为陕西振华培训学院。

二、资助培养方式及申请条件
(一)资助培养方式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免缴学杂费、住宿费,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1500元。

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县的学生享受国家雨露计划相关补贴。

2、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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