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政府补助“其他收益“如何列示明确
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会计核算问题分析
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会计核算问题分析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国家经济的不断壮大,新会计准则对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问题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和规定,对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产生着重要影响。
政府补助既有利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又可能对其财务报表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如何正确处理和核算政府补助成为了企业会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本文将从新会计准则对政府补助的核算要求、政府补助的分类、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以及会计处理方法等方面展开分析。
一、新会计准则对政府补助的核算要求在新会计准则下,关于政府补助的核算主要遵循以下原则:首先要求政府补助应当以能够收到补助的实际金额为依据进行确认,并将其列示为收入项目;其次要求企业在确认和核算政府补助时应当依据实际情况,按照所获得的补助资金的性质和条件进行处理和核算;最后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中应当准确地披露政府补助的性质、金额以及对企业的影响情况。
二、政府补助的分类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政府补助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与收益无关的政府补助,另一类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无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政府向企业提供的与其实体业务活动无关的资金或者资源,例如对企业的生产设备进行改造升级、新产品研发等方面的支持;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政府向企业提供的与其实体业务活动相关的资金或者资源,例如对企业的销售费用、研发成本等方面的支持。
在实际核算过程中,企业需要根据政府补助的不同性质和条件进行正确的处理和核算。
对于与收益无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应当将其直接确认为其他收入项目,并且在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的披露;而对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需要根据具体的用途和要求进行核算,将其在相关成本或费用项目中进行冲减,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的披露。
三、政府补助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政府补助在企业财务报表中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两个方面。
首先在利润表中,政府补助对企业的净利润和营业成本等项目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如果补助是与企业的特定费用或成本相关的,那么在利润表中会对相应的成本或费用项目进行冲减,从而降低了企业的净利润;而如果补助是与企业的特定收入或经营活动相关的,那么在利润表中会直接确认为其他收入项目,从而增加了企业的净利润。
2022年注册会计师《会计》章节训练营(第十八章 政府补助)
2022年注册会计师《会计》章节训练营第十八章政府补助政府补助的定义及其特征单项选择题企业进行的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不属于政府补助的是()。
A.甲公司收到的先征后返的增值税500万元B.乙公司因满足税法规定直接减征消费税200万元C.因鼓励企业投资,丙公司收到当地政府无偿划拨的款项2 000万元D.丁公司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土地,用于开发建厂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包括政府对企业的无偿拨款、税收返还、财政贴息,以及无偿给予非货币性资产等。
选项A属于税收返还;选项C属于政府对企业的无偿拨款;选项D属于无偿给予非货币性资产;选项B,除了税收返还之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
这类税收优惠为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资源,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
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项描述,符合政府补助准则规定的有()。
A.增值税的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内容B.政府补助表现为政府无偿向企业提供资产,包括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C.政府的资本性投入属于政府补助D.小微企业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免征条件而减免的税款,不属于政府补助,但是按照政府补助准则来处理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选项A,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在对出口货物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同时,退回出口货物前道环节所含的进项税,实质上是政府归还企业事先垫付的资金,并不是政府无偿给予的货币性或非货币性资产,因此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选项B,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选项C,政府的资本性投入不属于政府补助;选项 D,小微企业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免征条件而减免的税款,不属于政府补助,但是按照政府补助准则来处理,将免征的税额转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的分类(无练习题)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政府补助形式的是()。
A.政府对企业的无偿拨款B.财政贴息C.税收返还D.政府的资本性投入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包括政府对企业的无偿拨款、税收返还、财政贴息以及无偿给予非货币性资产等,选项ABC属于政府补助;选项D,政府补助是无偿性的,但是政府的资本性投入享有企业的部分权益,并需要从企业获得其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是有偿的,不属于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
政府补助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徐峥【期刊名称】《中国注册会计师》【年(卷),期】2018(000)012【总页数】3页(P88-90)【作者】徐峥【作者单位】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盐城分所【正文语种】中文2017年,《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发布,并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中全面运用。
2018年,政府补助指南发布,对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列示和相关信息的披露等事项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范性讲解。
在2018年6月发布的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中,也就政府补助在会计报表中的列报给予了进一步明确。
但政府补助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并无明确的文件予以规定,在实务中也有各自不同的理解。
本文拟对政府补助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进行分析,为实务人员提供参考。
在实际工作中,政府补助的形式主要有政府对企业的无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和无偿给予非货币性资产等。
对企业的无偿拨款又区分为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
以下分别对各类补助在现流表的列报作具体分析。
一、收到财政无偿拨款(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企业在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应当选择净额法还是总额法进行会计处理,即分别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
在实务中,对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存在两个不同的观点:(1)与投资活动相关:因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未来要作为购建资产的流出,与投资活动对应,应计入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2)与筹资活动相关:在准则中,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的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
从准则的意义上看,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企业提供了长期可用的资金,且无需归还,实质上形成了一项企业的权益,导致企业的资本结构发生了变化。
因此作为筹资活动中的“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列报更为合适。
笔者认为,根据准则中的定义,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是指企业长期资产(通常指一年以上)的购建及其处置产生的现金流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解读前言: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对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下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以下简称新准则),规定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事实上,随着企业经济活动的日益复杂,政府补助会计准则在实务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已逐渐显现出来。
比如对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究竟应该作为政府补助还是营业收入的界定不明确,部分政府补助资金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却计入营业外收入已明显不恰当,实务界对财政贴息会计处理持有不同观点引起混乱的问题亟待明确等。
因此,此次对政府补助准则重新修订很有必要性和及时性。
新准则将原准则的总则、确认和计量、披露共三章十条,扩展为总则、确认和计量、列报、衔接规定及附则五章共二十条,内容较原准则明显丰富,不仅可以更加合理、正确地反映企业相关经济业务的经济实质,而且将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收入、收益、成本和费用。
【内容要点】●准则修订的背景●准则修订的亮点●准则的后续影响一、准则修订的背景《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政府补助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施行至今已近十年时间。
随着经济业务日益复杂,政府补助准则执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
主要体现在:1.政府补助和收入需明确区分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并不一定都是政府补助,还有可能是政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和政府购买服务。
新能源汽车价格补贴、家电下乡补贴等名义上是政府补贴,实际上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且构成了企业商品或服务对价的组成部分,应当作为收入而不是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
实务界希望在政府补助准则中明确规定政府补助和收入的区分原则。
2.关于会计科目的使用问题现行应用指南规定,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但在实务中,部分补助资金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不宜计入营业外收入。
【现金流量表】政府补助资金如何在现金流量表中列报【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1.对于收到的资本性资金、负债性资金,应当在“收到其他与筹资活 动有关的现金”列报。
2.对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核算时计入当期损益,应当在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列报。
3.对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会计处理上计入递收益,随资产折 旧分期转入利润表,不应作为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流入,应当在“收到的 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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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财政性资金通常分为资 本性资金、收益性资金和负债性资金,并明确规定了不同类别资金的账 务处理。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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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2018年)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2018年)一、总体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本准则)规范了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列示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企业应当根据政府补助的定义和特征对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进行判断,并按照本准则的要求对政府补助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和列报。
政府向企业提供经济支持,以鼓励或扶持特定行业、地区或领域的发展,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对企业而言,并不是所有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都属于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除政府补助外,还可能是政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或者政府购买服务所支付的对价。
本准则要求企业首先根据交易或者事项的实质对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所归属的类型作出判断,对于符合政府补助的定义和特征的,再按照本准则的要求进行确认、计量、列示与披露。
企业选择总额法对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的,应增设“6117其他收益”科目进行核算。
“其他收益”科目核算总额法下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应直接计入本科目的项目,计入本科目的政府补助可以按照类型进行明细核算。
对于总额法下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在实际收到或应收时,或者将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分摊计入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递延收益”等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二、关于政府补助的定义和特征(一)政府补助的定义本准则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政府补助主要形式包括政府对企业的无偿拨款、税收返还、财政贴息,以及无偿给予非货币性资产等。
通常情况下,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资源,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
需要说明的是,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根据税法规定,在对出口货物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同时,退付出口货物前道环节发生的进项税额,増值税出口退税实际上是政府退回企业事先垫付的进项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企业会计准则 政府补助 应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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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到政府补贴,计入“其他收益”还是“营业外收入”?
企业收到政府补贴,计入“其他收益”还是“营业外收入”?1五花八门的政府补助到底是什么?企业收到政府补助,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有利的,但对于财务来说,是比较苦恼的。
特别是没接触过政府补助,就会不知道如何处理。
其实呢,也没很难。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关于政府补贴6个常见的问题1、常见的政府补助有哪些?常见的政府补助如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等形式。
具体内容可参照《企业会计准则》2、如何判断是否属于政府补助?上文提到的,政府补助包括两种性质的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政府包括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国际类似组织也在此范围之内。
注意以下两方面:1)政府补助是无偿的、有条件的。
政府向企业提供补助具有无偿性的特点。
政府并不因此而享有企业的所有权,企业未来也不需要的条件,主要包括:1. 政策条件。
企业以提供服务、转让资产等方式偿还。
政府补助通常附有一定只有符合政府补助政策的规定,才有资格申请政府补助。
符合政策规定不一定都能够取得政府补助;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具备申请政府补助资格的,不能取得政府补助。
2. 使用条件。
企业已获批准取得政府补助的,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
2)政府资本性投入不属于政府补助。
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企业有义务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政府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
政府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也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
政府的资本性投入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不属于政府补助。
3、如何判断政府补助是否与日常活动相关?一般情况下,政府补助的成本费用如果是营业利润之内的,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等经营行为是否相关的,则该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2018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2018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编著目录一、总体要求 (1)二、关于政府补助的定义和特征 (2)(一)政府补助的定义 (2)(二)政府补助的特征 (2)三、关于适用范围 (4)四、关于政府补助的分类 (5)五、关于政府补助的确认与计量 (6)(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6)(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9)(三)政府补助退回的会计处理 (12)六、关于特定业务的会计处理 (14)(一)综合性项目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14)(二)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 (15)七、关于政府补助的列报 (20)(一)政府补助在利润表上的列示 (20)(二)政府补助在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 (20)附录二 (21)《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说明 (21)一、本准则的制定背景 (21)二、本准则的制定过程 (21)三、关于本准则的主要变化 (22)四、关于本准则的适用范围 (23)(一)对无偿性的判断 (23)(二)关于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支持 (23)(三)关于原准则适用范围中债务豁免的规定 (24)五、关于政府补助的分类和会计处理方法 (25)六、关于日常活动 (25)七、关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6)八、关于政府补助的退回 (26)九、关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27)一、总体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本准则)规范了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列示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企业应当根据政府补助的定义和特征对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进行判断,并按照本准则的要求对政府补助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和列报。
政府向企业提供经济支持,以鼓励或扶持特定行业、地区或领域的发展,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对企业而言,并不是所有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都属于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除政府补助外,还可能是政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或者政府购买服务所支付的对价。
16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月末,将补偿保管费的补贴计入当期收益 借:递延收益 l 30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1 300 000 (2)20×7年3月30日,甲企业实际收到财政补贴款 借:银行存款 3 900 000 贷:其他应收款 3 900 000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示例
• 某企业接受一项政府补助100万元,用于补 偿治理工业废水。企业在20×8年10月份收 到款项,但废水处理项目自20×9年起才营 运,项目使用寿命10年。 20×8年10月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1 000 000 贷:递延收益 1 000 000 20×9年项目开始运营后的十年,每年都: 借:递延收入 10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100 000
或者所补偿费用的扣减。 政府补助准则要求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
(一)政府补助的确认
➢会计确认: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 条件;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税收确认:一般来说,应在实际收到政府 补助时再计入收入总额,即应按收付实现 制确认收入的实现,因为企业实际收到款 项时才具有纳税能力。在企业能够收到政 府补助,但尚未收到政府补助时,在税收 上还不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2、财政贴息:税务上应区分财政贴息的不同 方式进行处理: 第一,对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受益 企业的,财政贴息收入作收入总额处理, 利息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第二,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 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 贷款,受益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 和确认利息费用。 所以,对企业取得的财政贴息收入会计与税 收规定是一致的。由此形成永久性差异。
政府补助会计规范及其具体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会计规范及其具体会计处理一、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会计规范1、政府补助的计量方法企业获得的货币资金形式的政府补助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除非有确凿证据确定应收金额。
引入公允价值来计量企业获得的非货币性资产形式的政府补助,在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时按1元名义金额进行计量。
2、获得政府补助的列支渠道政府补助采用收益法核算,将政府补助计入收益(递延收益或当期收益),而不是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收益时采用总额法,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而不是作为相关资产账面金额或者费用的扣减,以便反映政府补助事项的全貌。
改变企业将政府补助冲减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成本的多渠道列支状况,无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还是分期摊配计入各期损益,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最终均计入利润表中的“营业外收入”项目,以提供企业非正常或非经常经营以外的利得信息。
3、政府补助计入损益的会计期间对于补偿以后期间相关费用、损失的政府补助,先通过“递延收益”的负债项日确认,至相关费用损失发生当期再计入该期损益进行配比;对于补偿当期或已发生费用、损失的政府补助,则规定在取得当期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政府补助可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规定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增强可操作性和配比性。
二、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1、财政拨款的会计处理财政拨款是政府无偿拨付给企业的资金。
具体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1)给予特定行业、企业的政策性补助。
这类财政拨款一般没有指定用途而且与资产无关,其实质是对企业经营中因政府调控千预或其他非市场因素导致的“亏损”或“微利”等经营结果,从利润总额的角度进行“纠正”。
比如粮食企业、公用事业企业、三废治理企业,环保企业、高新技术开发企业等按销量、工作量等指标计算或其他规定取得的定额补助。
根据政府补助会计准则,企业应在收到补助或在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补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发时,借记“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贷记“营业外收入”。
关于政府补助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问题的说明
关于政府补助在现⾦流量表中的列报问题的说明关于政府补助在现⾦流量表中的列报 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的现⾦流量列报。
该解释是财政部9⽉5⽇《关于2018年度⼀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中的表述。
该问题原有争议,原瑞华计学撮要⼀书的理解是:企业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总额法下在现⾦流量表中如何列报?解答: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款项,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1 号——现⾦流量表》对“筹资活动”的定义的(即“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变化”),因此应计⼊“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项⽬中。
说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1 号——现⾦流量表》对现⾦流量表中“三类活动”的定义:“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等价物范围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变化的活动”;“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
因此,“经营活动”是⼀个剩余类别,是所有交易和事项扣除应归属于投资、筹资活动的交易和事项之后的剩余类别。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
总额法下递延收益在资产负债表上的“⾮流动负债”⼤类下列⽰。
由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结转损益的期限相对较长,⽽且通常⾦额较⼤,递延收益的确认导致企业的长期负债和权益结构发⽣变化,因此严格来说,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款项,是符合上述“筹资活动”的定义的(即“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变化”),计⼊“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较为适合。
对于净额法列⽰业内⼀般理解是:现⾦流量表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净额法下应如何列⽰?答案:如果冲减资产价值,则作为投资活动。
之所以产⽣差异是因为考虑现⾦流量表准则对投资、筹资活动的定义。
净额法不影响负债和权益结构,⽽总额法有影响。
⽽只有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论总额法还是净额法均作为经营活动相关的现⾦。
【实用文档】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政府补助的列报
【实用文档】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政府补助的列报第二节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四、政府补助的退回已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会计处理:(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成本的,应当调整资产账面价值;(2)存在尚未摊销的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例17-9】接【例17-4】,假设2×19年5月,有关部门在对丁企业的检查中发现,丁企业不符合申请补助的条件,要求丁企业退回补助款,丁企业于当月退回了补助款210万元。
【答案】方法一:丁企业选择总额法进行会计处理,应当结转递延收益,并将超过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19年5月丁企业退回补助款时:借:递延收益 1 890 000其他收益 210 000贷:银行存款 2 100 000方法二:丁企业选择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应当视同一开始就没有收到政府补助,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将实际退回金额与账面价值调整数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为本例中以前期间实际冲减了制造费用,所以本例中这部分退回的补助补记退回当期的制造费用。
2×19年5月份丁企业退回补助款时:借:固定资产 1 890 000制造费用 210 000贷:银行存款 2 100 000【例17-10】甲企业于2×14年11月与某开发区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在开发区内投资设立生产基地,协议约定,开发区政府自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向甲企业提供300万元产业补贴资金用于奖励该企业在开发区内投资,甲企业自获得补贴起5年内注册地址不得迁离本区,如果甲企业在此期限内提前搬离开发区,开发区政府允许甲企业按照实际留在本期的时间保留部分补贴,并按剩余时间追回补贴资金。
甲企业于2×15年1月3日收到补贴资金。
假设甲企业在实际收到补贴资金时,客观情况表明甲企业在未来5年内搬离开发区的可能性很小,甲企业应当在收到补贴资金时计入“递延收益”科目,由于协议约定如果甲企业提前搬离开发区,开发区政府有权追回部分补助,说明企业每多留在开发区内一年,就有权取得与这一年相关的补助,与这一年内补助有关的不确定性基本消除,补贴收益得以实现,所以甲企业应当将该补助在5年内平均摊销结转计入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收入》《政府补助》
(一)以后会计 期间在满足规 定条件时将重 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二)以后会计 期间不能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分类选择
(一)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综合收益的项目 (1)以后会计期间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项目, 主要包括:
①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以后会计期间满足条件时将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所享有的份额:《CAS.2- -长期股权投资》
70 000 70 000
(2)乙公司承诺付款,甲公司确认销售收入时:
借:应收
111 15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000-100
(1)商品发出时
借:发出商品
350 000
贷:库存商品——甲产品 350 000
(2)将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转入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长虹机器厂
85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00
(3)假如12月20日长城公司得知长虹机器厂经营
和财务状况已经好转,长虹机器厂也承诺付款,此
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收 费 直接计 入 用 入当期
利润的 利得/ 损失
直接计 入所有 者权益 的利得/ 损失
(2)其他综合收益 是指企业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 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
6
(一)其他综合收益
2.列报要求 根据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分为下列两类列报:
(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
◦ 会计处理: ◦ 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
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 ◦ 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案例分析政府补助如何在现金流量表中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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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政府补助如何在现金流量表中列报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某国有企业将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全部作为“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列报,这样做合适吗?会计人员在对政府补助资金进行财务分析的时候应该怎么做呢?
政府补助资金是否属于经营活动相关现金流量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三条“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第七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八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
目前,企业接触最多的政府补助有:项目的财政专项补助、项目财政贴息、税收返还、企业搬迁政府补助和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等。
对于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在现金流量表中如何列示,要
1。
案例分析政府补助如何在现金流量表中列报
案例分析政府补助如何在现金流量表中列报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某国有企业将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全部作为“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列报,这样做合适吗?会计人员在对政府补助资金进行财务分析的时候应该怎么做呢?政府补助资金是否属于经营活动相关现金流量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三条“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第七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八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目前,企业接触最多的政府补助有:项目的财政专项补助、项目财政贴息、税收返还、企业搬迁政府补助和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等。
对于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在现金流量表中如何列示,要结合补助资金的来源、补助用途来进行具体分析,不能简单地进行列示。
1.项目专项补助所收到的现金在现金流量表中列示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根据准则规定,在会计处理时应当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通常情况下,项目专项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而且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最终也与收益相关,只是暂时作为递延收益处理,在相关资产形成、投入使用并提取折旧或摊销时从递延收益转入当期损益。
老徐带你学准则—《政府补助》篇
老徐带你学准则—《政府补助》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中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第三条政府补助具有下列特征:(一)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对于企业收到的来源于其他方的补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的实际拨付者,其他方只起到代收代付作用的,该项补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二)无偿性。
即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不需要向政府交付商品或服务等对价。
[解读] 本条是新准则新增的内容,原来该部分内容是主要体现在CAS16(2006)应用指南第一条第一款中,均强调了“无偿性”特征。
(1)新准则进一步明确来源于其他方的补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的实际拨付者,也要视为是政府补助。
(2)新准则对“无偿性”进行了定义,不需要为来源政府的经济资源支付对价。
第四条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第五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相关会计准则。
(二)所得税减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
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相应的所有者权益,不适用本准则。
[解读] 新增内容,对原有债务豁免进行删除,新准则对政府补助与收入的区分更加明确,新准则强调企业向政府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收到对价,属于企业收入而非政府补助。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第六条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第七条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收到政府补助款,“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收到政府补助款,“其他收益”、“营业外收⼊”?1.如果是企业正常情况下收到政府补助,管它跟谁有关,基本上都是“⽇常”。
⽐如增值税即征即退、研发补助、稳岗补助等。
2.如果是企业⾮正常情况下收到政府补助,就是“⾮⽇常”。
⽐如企业遭受了⾃然灾害,政府给予的补助。
3.与资产相关的补助,购进的固定资产等正常折旧、摊销等,属于“⽇常”⾏为,分摊的“递延收益”计⼊“其他收益”;如果某天突然提前处置该资产,就变成了“⾮⽇常”,剩余的“递延收益”统统转⼊“营业外收⼊”。
还需要注意的是,从2020年1⽉1⽇起,根据《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七条规定:纳税⼈取得的财政补贴收⼊,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形资产、不动产的收⼊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纳税⼈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不征收增值税。
七、纳税⼈取得的财政补贴收⼊,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形资产、不动产的收⼊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纳税⼈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不征收增值税。
本公告实施前,纳税⼈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3号)执⾏;已经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可以按现⾏红字发票管理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将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从销售额中扣减。
⼋、本公告第⼀条⾃2020年3⽉1⽇起施⾏,第⼆条⾄第七条⾃2020年1⽉1⽇起施⾏。
因为45号公告提到的情况,属于企业⽀付了对价,政府补助不是⽆偿,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活动密切相关,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不应该适⽤《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该适⽤《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
“其他收益”,需要知道的那些事
“其他收益”,需要知道的那些事一、其他收益是什么时候出现在我们的财务报表中?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8]15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在报表格式中,新增加了“其他收益”项目,并明确“其他收益”行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等。
准则的具体规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是指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准则应用指南中反映:“其他收益”科目核算总额法下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应直接计入本科目的项目。
对于总额法下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在实际收到或应收时,或者将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分摊计入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递延收益”等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期末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
二、其他收益核算内容是不是仅为政府补助?不仅仅是政府补助,还包括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即征即退增值税、增值税加计抵减额、以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等非金融资产清偿债务或者以包括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资产在内的多项资产清偿债务产生的债务重组收益、减免增值税等。
三、其他收益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金额,是否与披露的政府补助金额一致?“其他收益”中列示的相关事项,除了政府补助应单独予以披露外,个人所得税手续返还、债务重组收益等,并不属于政府补助,不需要在“政府补助”中予以披露。
四、在“其他收益”中核算的政府补助,是否可以不征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政府补助必须符合一些特定条件,方可作为不征税收入。
这些条件包括:具有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取得资金及支出单独核算等。
五、“其他收益”是否均为“非经常性损益”?“非经常性损益”具有三个特征: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容易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常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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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其他收益“如何列示明确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版(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
新准则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新准则发布后,关于其他收益具体如何在利润表上披露,有很多不同意见,比如2017年CPA注会教材中的举例是在营业收入之下、营业成本之上列示;也有不同意见,是要放在汇兑收益之下、营业利润之上列示。
2017年7月7日,深交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制作系统全文版(支持2017中期报告)“系统更新,对于“其他收益”具体如何列示,以及附注的披露格式,有了官方的指导意见。
1、利润表中“其他收益”列示
2、附注披露:
会计政策披露:公司核算政府补助的政策,披露格式无变化,披露内容要根据新准则就行修订。
其他应收款、递延收益、营业外收入科目披露格式均无变化。
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新增
深交所定期报告系统披露格式具体如下文
(1)会计政策披露(披露格式无变化)
(2)其他应收款(披露格式无变化)
(3)递延收益
(4)其他收益(新增项目)
目前深交所定期报告系统,只要求披露“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并不能达到新准则的披露要求,即披露如下信息:政府补助的种类、金额和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本期退回的政府补助金额及原因。
而其中“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也没有标明具体的填列口径,笔者判断,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应当是原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披露中的项目名称。
由于深交所并没有明确如何填列,可能后续会导致实务中大家的专业判断和理解各有不同,还是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出台准则应用指南和系统的填报指南,明确下披露口径。
(5)营业外收入(披露格式无变化)
营业外收入与政府补助有关的披露格式并没有发生变化,其仍有子披露项: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并注明了一些要披露的性质类型。
那么此处如果只披露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则会导致计入其他收益和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有不同的披露内容。
综合上述分析,目前的半年报系统在其他收益和营业外收入中关于政府补助的披
露内容并不完全一致,深交所很有可能会在后续再完善半年报填报系统,使其能与准则的披露要求达到一致。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奕蔚意见:感谢提供信息,但不排除年底前证监会修订15号编报规则,将新修订的政府补助、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等的列报和披露要求纳入。
最终还应当以年报的披露格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