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工作室、骨干教师工作点建设及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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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依托中原名师工作室培育省级名师骨干教师试行方案(2016-2020)》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依托中原名师工作室培育省级名师骨干教师试行方案(2016-2020)》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依托中原名师工作室培育省级名师骨干教师试行方案(2016-2020)》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9.18•【字号】教师〔2016〕758号•【施行日期】2016.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依托中原名师工作室培育省级名师骨干教师试行方案(2016-2020)》的通知教师〔2016〕758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有关中小学校,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2013年以来,我省依托中原名师培育工程,培育认定了一批中原名师,初步建立了教师队伍梯队攀升体系,有力推动了全省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为进一步放大中原名师培育工程效益,将中原名师工作室打造成为全省名师、骨干教师的培育基地,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研制了《依托中原名师工作室培育省级名师、骨干教师试行方案(2016-2020)》,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依托中原名师工作室培育省级名师、骨干教师是我省教师培育模式改革的一项重大机制创新,是中原名师走向豫派实践性教育家的助力工程,是构建开放灵活现代教师教育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管理协调力度,在中原名师发展和中原名师工作室建设中给予政策支持、定位指导、经费支持和环境营造,确保中原名师培育工程发挥最大效益。

各地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师范教育处。

联系人:李社亮;电话:0371—69691770;电子信箱:****************。

附件:依托中原名师工作室培育省级名师、骨干教师试行方案(2016-2020年)河南省教育厅2016年9月18日附件依托中原名师工作室培育省级名师、骨干教师试行方案(2016-2020年)一、目标任务2016-2020年,通过组织具备条件的骨干教师到中原名师工作室进行为期一年的分模块、分阶段、递进式、实践型跟岗研修,培育认定一批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进一步发挥中原名师工作室对教师专业发展的指导、支持、提升和优化等功能,探索形成“名师带徒”式的培训模式,优化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的成就路径,助力全省教师队伍梯队攀升体系的建设。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学校规章制度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学校规章制度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学校规章制度第一条名师工作室由挂牌名师和学科骨干教师共同组成,集教学、教科研、培训于一体。

名师工作室由广东省教育厅批准和授牌,实行省、市、县三级共建,按照属地管理、服务地方的原则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学校进行管理。

第二条名师工作室的申报条件1.具有符合以下条件的名师。

“名师”应是教书育人的模范、教学和科研的能手,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获得特级教师称号的中小学教师。

(2)获得广东省基础教育系统名教师称号的中小学教师。

(3)在所任教的学科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当地是被公认的学科带头人,有较丰富的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的经历和经验的优秀中小学教师。

具有履行名师工作室主要职责的必要条件。

第三条名师工作室的分布、申报和审批程序1.名师工作室在全省范围内评选,参照各地教育发展和名教师队伍建设的情况,以学段、学科统筹安排申报名额。

申报和审批的程序:由具备条件的学校组织教师自愿申报,并按要求填写相关材料,经所在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地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初评;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市的名师及名师工作室进行复评,最后确定名师工作室并授予证书和牌匾。

第四条名师工作室的人员组成名师工作室由三部分人员组成,一是挂牌名师,主持工作室的全面工作,是工作室的责任人;二是工作室成员,由任教科目相同的骨干教师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1人应来自名师任职学校,兼任名师助理),协助名师开展工作;三是学员,进行教育实习和接受培训的各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和青年教师,每期2-10人。

第五条名师工作室的主要职责1.加强师德建设。

挂牌名师要在师德方面率先垂范,通过言传身教帮助成员提升学识水平和师德修养,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

承担省级骨干教师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并按当地教育部门的要求参与本地区教师培训和校本培训工作,成为骨干教师成长的摇篮。

3.负责指导学员制订专业发展计划,通过集体备课、双向听课、说课评课、案例分析、课例开发、课题研究和巡回讲座等形式,引导学员专业提升。

周口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

周口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

周口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周口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周口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是以主持名师的姓名(以下简称挂牌名师)及其教育教学特色(学科专长或研究专长)为名称,联合一批在相同学科领域内,有着共同教育理想和追求的优秀教师(以下简称骨干成员),共同开展创新型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集教学、教研、培训于一体的教师合作团队。

为促进名师工作室的高效运行和健康发展,参照省教育厅《中原名师工作室指导意见》,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加强教师岗位培训为重点,着力发挥和强化名师对中青年骨干教师专业发展的示范引领作用,在教育教学实践和教科研活动中加强对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建立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优秀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努力造就一批教育教学专家,带动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

二、建设标准(一)硬件建设名师工作室设在名师所在学校,依托本学校的教育资源开展工作。

所在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为名师工作室提供独立的办公室(面积40—60平方米),按8—10人规模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包括桌椅、计算机、打印机、宽带网络、投影仪、录音机、照相机、摄像机、电话、专业书籍资料、书柜等。

(二)人员组成名师工作室常设人员以4—6人为宜,包括主持人和骨干成员。

挂牌名师任主持人,是工作室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和教、研、训等业务工作。

骨干成员可以从校内外选聘,由主持人自主双向选择,并实行动态管理,接受主持人工作安排,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按照名师工作室发展规划,每学年安排一定数量的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和青年教师以学员身份进驻工作室接受培训。

(三)发展规划根据本地区和本校实际,每三年制定一次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名师工作室总体发展规划,在总体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专题活动方案,并根据工作计划有效开展校本教研、校本培训等工作,创新具有校本特色的操作和管理模式,加强校本研修的评价和总结工作,建立教师专业成长档案。

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委发〔2018〕13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教人〔2015〕127号)和《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委〔2017〕118号)的精神,为发挥我县中小学名师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做好县级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名师工作室是指××县教育局设立的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

第三条名师工作室是由名师领衔、同一学科领域优秀骨干教师组成,以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为指导,以鲜明的教学主张为纽带,集教育科研、培养培训和重点项目推进于一体的教师发展共同体。

第四条设立名师工作室的宗旨是:全面实施高素质教育人才促进工程,进一步提高我县名师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引领中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努力打造一批在全市乃至全省学校教育领域中有成就、有影响的高层次教师团队和教育教学专家,为提高我县基础教育质量提供高素质的师资队伍保障。

第五条名师工作室一般依托领衔名师所在单位(学校)设立。

建设周期为三年,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章职责与任务第六条名师工作室的主要职责与任务:坚持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形成并推广××县名师教学风格特色,指导培养青年教师迅速成长,引领、辐射、带动全县学科教学发展。

名师工作室承担培养名优骨干教师、教育教学研究、公开示范教学等任务。

通过对一线教育教学和培青工作的实践、反思与提升,形成××县名师的风格与特色。

(一)提升师德修养引导工作室团队成员成为新时代以德施教、以德立身的楷模,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

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建设和管理办法

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建设和管理办法

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为了充分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探索全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新模式、新机制,根据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决定在全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建设43个“楚雄州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

第一条组建模式每个高中校长、高中班主任、高中教师工作室按照“1×22×5”的基本模式组建;每个初中校长、初中班主任、初中教师工作室按照“1×30×5”的基本模式组建;每个小学校长、小学班主任、小学教师按“1×30×5”的基本模式组建;每个幼儿园园长、幼儿园教师工作室”按照“1×30×5”的基本模式组建。

具体内容为:高中按人员基本条件遴选1名名校长或1名名班主任或1名教学名师,作为工作室主持人;由主持人按人员基本条件从全州高中学校遴选22名校长(副校长)或22名班主任或22名同一学科领域的中青年骨干教师,作为工作室成员;初中、小学、幼儿园主持人按人员基本条件从全州初中、小学、幼儿园遴选30名校长(园长)或30名班主任或30名同一学科领域的中青年骨干教师,作为工作室成员;再由每位成员在校(园)内和邻近校(园)遴选、引领5名校长(副校长、校长后备人才)或5名班主任或5名以上同一学科领域的青年教师,作为工作室学员,组成专业发展- 1 -共同体。

各工作室可根据需要,从州属学校和州级教师培训机构、教育教学研究单位,聘请1名同一学科领域高水平专家,作为顾问。

第二条人员基本条件工作室主持人的基本条件:在中小学幼儿园工作,身心健康,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热爱教育工作,师德模范,有全面的教育教学理论修养,理念先进,教育教学特色鲜明、风格独特,工作业绩突出,在本学科领域知名度高、影响力强,组织协调、专业引领、培训指导、课堂教学研究等方面的经验丰富、能力强、成效显著,在省级(含省级,以下同)以上学科教学竞赛活动中获奖,指导的学员在州级(含州级,以下同)以上学科教学竞赛中获奖,能够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和网络技术。

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建设标准(试行)

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建设标准(试行)

维度指标建设内容建设⽬标1.组织与管理1.1⼈员组成l名师⼯作室主持⼈、成员及学员条件符合省教育厅⽂件规定,⼯作室⼈员结构:1.1.1主持⼈:主持⼯作室的全⾯⼯作,是⼯作室的责任⼈。

1.1.2成员:由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组成,不少于5⼈,协助主持⼈开展⼯作和参与研修活动。

1.1.3学员:进⾏跟岗研修学习和接受培训的各级⾻⼲教师,每期1⽉,每期3⼈,其中⾄少有1名来⾃农村学校的⾻⼲教师,每年不少于24⼈。

l成员及学员组成结构合理。

l主持⼈与每⼀成员、学员有双向协议。

1.2组织保障l 1.2.1省教育厅负责名师⼯作室的运⾏、建设、业务指导、管理及考核等⼯作。

l 1.2.2各市(州)教育局负责⼯作室⽅案审核、⽇常管理、业务指导、考核评估和经费监管,以及配合省管理办做好本市(州)学员选拔等⼯作。

l 1.2.3主持⼈所在学校协助教育⾏政部门进⾏⽇常管理,创造良好的⼯作条件,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图书资料,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并充分利⽤⼯作室资源,安排本校教师参加⼯作室研修活动。

l 1.2.4成员所在学校将成员参加⼯作室活动纳⼊本校教师⼯作量考核体系,并⽀持成员参加⼯作室活动。

l 1.2.5学员所在学校将学员参加⼯作室活动纳⼊本校教师⼯作量考核体系,并提前做好教学安排,⽀持学员按时参加⼯作室活动。

l有经费使⽤实施细则。

l有对⼯作室管理、指导、考核等记录。

l学校将⼯作室⼯作纳⼊教师⼯作量考核制度和记录。

1.3建章⽴制l制定⼯作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和经费管理制度。

l建⽴与成员、学员所在学校联系制度和向教育⾏政部门报告制度。

l有各项活动的⽅案和后期跟踪指导制度,并有过程记录。

l⼯作室各项制度完善、管理制度健全。

1.组织与管理1.4资料管理l⼯作室⽂件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

l主持⼈、成员及学员发展的过程资料较完善,能体现成长轨迹。

l有⽂件有过程材料。

2.1⽬标明确l年度⽬标、中期⽬标、终期⽬标清晰合理、可测。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详细]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详细]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为了创新教师培养培训机制,有效推动教师专业化发展进程,推进我市”名师工程”建设,促进全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头人,根据《滁州市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市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第二章名师工作室职责与任务一、工作室指导思想以教师专业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培训为重点,以”名师工作室”为载体,充分发挥名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示范、指导、辐射作用,形成以名师为核心的高层次骨干教师团队和专家型教师群体,通过整合资源、强化管理、团队培养、整体提升,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配置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名师队伍,从而促进我市教育工作更好、更快可持续地发展,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做贡献.二、工作室及各类人员职责1、名师工作室的主要职责(1)成立组织.设立名师办公室,为名师研究提供场地和书籍、电脑等用品,建立名师工作档案,制订工作目标、制度、职责.工作室结合成员的自我发展情况,为成员制定专业发展的规划,签写名师工作责任状,促使每位成员尽快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校本研修能力和科研能力,推动成员的专业成长.(2)教学引领.工作室成员应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质,成为学习型人才,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开展专题研究,引领学科发展.工作室要不断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使全体成员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提高教育教学水平.(3)课题研究.以名师的教育教学特色和研究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全体成员的共同智慧为依托,对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课题式研究.工作室将在一个工作周期内开展一项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工作,并以论文、研究会、报告会、名师博客、公开教学、专题讲座、媒体报道、现场指导等形式向外辐射、示范,形成研究过程资料汇编.(4)教师培养.采用导师制度,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作为学员、其他教师的导师,与双方结对子,培养学科名师.工作室的主持人要同每个成员签订中青年教师培养责任书,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培养目标、培养方法和途径,努力培养一批理论水平高、教学业务精、创新能力强的骨干教师.2、工作室主持人职责(1)主持名师工作室的工作,确定本工作室研究发展方向,拟定名师工作室的顺畅运行的等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管理和使用工作室经费.负责开展研修人员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的建设,引领工作室成员提升综合素养.(3)开展教育教学研讨活动.每学年组织专题研讨不少于2次.指导成员开展研究课题,或指导成员参与自己的课题研究,三年内完成1项以上科研课题.每学年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论文1篇以上,任期结束时要有工作室成果汇编.(4)负责对工作室成员和学员的考核、评估和评价工作,采取学年中初评、学年末终评的办法,对不履行工作职责,不适应工作,教学业绩较差的成员、学员提出调整意见.建立成员档案,向学校总结汇报,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评估、工作室的年度考核和终结性考评.3、工作室成员职责(1)树立良好的师德,倡导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工作室主持人的引导下与工作室其他成员合作交流,共同成长,遵守名师工作室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个人三年发展规划,每学年制订个人专业发展计划,做好各种研修记录,提交研修总结.(2)在工作室主持人的引领下,不断改进学科教学,总结教育教学方法、经验,提高本学科教学质量,实现自我成长,成为学科教学的示范者.每学年进行1次以上公开教学展示,提交1份以上优秀教学设计或优质课例实录.(4)坚持教育教学改革实验.三年内参与完成1项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积极参加天长市级以上各类教学竞赛,努力取得好成绩.(5)指导和帮扶青年教师.每名工作室成员必须结对指导至少1名青年教师,经常听课、评课,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并有记录存档,并积极参加在线互动研讨.第三章名师工作室的组织管理一、领导组职责市教育局成立天长市名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名师工作室的组织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启湖副局长担任组长,教研室主任赵树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教研室各相关学科教研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研室,具体事务由魏为秋老师负责.主要职责是:1、审查名师工作室培养发展计划、年度活动安排,检查名师工作室的工作和学习情况,审查名师工作室工作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2、协助协调各名师工作室大型研讨及展示活动,组织名师支教等活动.3、对名师成果进行总结、宣传和推广.收集汇总名师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课程建设方面的成果.4、负责对名师工作室进行考核.名师工作室日常工作由主持人进行组织与管理.二、经费管理名师工作室经费标准为每个工作室每周期(三年)3万元(含主持人工作津贴).由市教育局按年度下拨到主持人所在单位.名师工作室经费由主持人所在单位代为管理,主持人负责经费开支,主持人和所在学校校长(主持人为校长的由其委托一名负责财务的副校长)共同审签,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工作室的各项业务活动,包括主持人工作津贴、添置书籍和办公用品、专家授课、课题研究、学术交流及与培养工作有关的公务出差等.其中主持人工作津贴为每年2000元在市教育局列支.工作经费接受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各名师工作室所在学校应根据具体情况提供配套经费,创造基本条件,支持名师工作室开展活动.三、考核制度名师工作室年度考核由市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和主持人两级负责.(1)天长市名师工作室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名师工作室,进行每年一次的过程性评价和工作周期结束时的终结性考核评价考核.采用到工作室所在校听课、座谈、查看网页、资料等形式,依据工作室成员培养规划实现情况、成员的科研成果、教育教学或管理业绩、对成员的考核情况进行全面的综合考评.对工作业绩显著的名师工作室给予表彰;对工作无进展或经费使用不当的工作室,由市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将取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资格.(2)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其工作室主持人负责,由成员所在学校根据其思想品德、理论提高、管理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提升水平等方面综合考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考核不合格者则调整出名师工作室;同时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名师工作室、骨干教师工作点建设及管理办法(试行

名师工作室、骨干教师工作点建设及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北仑区特级教师工作站、名师工作室、骨干教师工作点建设及管理办法(试行)为充分发挥名优骨干教师在深化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中的指导、示范和榜样作用,进一步规范特级教师工作站、名师工作站、骨干教师工作点(以下简称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建设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性质宗旨(一)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是在区教育局管理和指导下开展工作的非行政性的学术机构,是由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各类名优骨干教师、学校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共同组成的, 集教学、科研、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合作共同体.(二)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以名师为引领,以学科为纽带,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旨在搭建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以及名师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既促进学校教研组建设,又打造一支在全市乃至全省学科教育领域中有成就、有影响的高层次教师团队。

第二条职责任务(一)培养、培训优秀教师。

工作室的基本目标是促进教师素质全面提升,带徒研修员业务水平在现有基础上相应提升一级或成为在某一方面学有专长、术有专攻的知名教师。

(二)开展课题研究。

以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学科导师专长为基础,以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工作周期内至少要完成一个区级以上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成果,撰写出一定数量的高质量论文或专著,促进学科教学的理论建设。

(三)推广教育教学成果。

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应以论文、专著、讲座、公开课、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专题记录片、现场指导、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区范围内介绍、推广。

工作周期内,学科导师应带领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有关成员开设一定数量的区级以上公开课、培训讲座或教学论坛(报告会、研讨会).(四)开发、整合教育教学优质资源.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要结合新课程实施,根据本学科特点和本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工作目标,系统地建立教育教学资源库,重视开发空中课堂,使之成为工作动态发布、成果辐射推广和资源生成整合的中心,通过互动交流,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五)推进建室(点)学校教研组建设。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2.15•【字号】渝教师〔2011〕36号•【施行日期】2011.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教师队伍建设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教师〔2011〕36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教育局,有关委直属单位:现将《重庆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11年12月15日重庆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条件与程序第三章任务和职责第四章权利与义务第五章组织与管理第六章考核与评估第七章保障措施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重庆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发挥名师工作室在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探索并建立优秀教师的培养机制,建设一支适应教育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名师队伍,根据《重庆市中长期城乡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名师工作室是由同一领域骨干教师共同组成的, 集教学、科研、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合作共同体,既是一个开放性的研修组织,也是一种研训一体的培训模式。

本办法所指中小学,包括幼儿园、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条名师工作室以名师为引领,以学科为纽带,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旨在搭建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以及名师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努力打造一支有成就、有影响的高层次教师团队。

第四条名师工作室以名师姓名命名,实行任期制,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名师工作室由1名名师主持人和5-10名学员组成;名师工作室由市教委授牌,设在名师所在单位,由名师所在单位专设工作室并挂牌。

第二章条件与程序第五条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是育人的模范、教学的能手、科研的专家;(二)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的意识,有鲜明的教育风格或教育教学特色,业绩突出,在全市乃至全国有较高的知名度;(三)有较强的教育研究和教学实践能力,能组织、培养和指导骨干教师进行课题研究,有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扎实稳健的工作作风;(四)主持市级及以上研究课题至少1项,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公开刊物发表5篇,研究成果获得市教委成果一等奖;(五)身体状况能胜任工作需要,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岁(女52岁),现仍在职在岗的称职教师,并应具备特级教师或研究员级教师称号,重庆市名师、市级学科带头人优先考虑。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为了创新教师培养培训机制,有效推动教师专业化发展进程,推进我市"名师工程"建设,促进全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头人,根据《滁州市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市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第二章名师工作室职责与任务一、工作室指导思想以教师专业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培训为重点,以"名师工作室"为载体,充分发挥名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示范、指导、辐射作用,形成以名师为核心的高层次骨干教师团队和专家型教师群体,通过整合资源、强化管理、团队培养、整体提升,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配置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名师队伍,从而促进我市教育工作更好、更快可持续地发展,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做贡献。

二、工作室及各类人员职责1、名师工作室的主要职责(1)成立组织。

设立名师办公室,为名师研究提供场地和书籍、电脑等用品,建立名师工作档案,制订工作目标、制度、职责。

工作室结合成员的自我发展情况,为成员制定专业发展的规划,签写名师工作责任状,促使每位成员尽快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校本研修能力和科研能力,推动成员的专业成长。

(2)教学引领。

工作室成员应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质,成为学习型人才,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开展专题研究,引领学科发展。

工作室要不断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使全体成员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3)课题研究。

以名师的教育教学特色和研究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全体成员的共同智慧为依托,对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课题式研究。

工作室将在一个工作周期内开展一项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工作,并以论文、研究会、报告会、名师博客、公开教学、专题讲座、媒体报道、现场指导等形式向外辐射、示范,形成研究过程资料汇编。

(4)教师培养。

采用导师制度,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作为学员、其他教师的导师,与双方结对子,培养学科名师。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名师工作室及杰出教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名师工作室及杰出教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名师工作室及杰出教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8.18•【字号】•【施行日期】2023.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名师工作室及杰出教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开发区教育局,各区县(市)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市属事业各学校,市属各民办学校,市属各高校: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等文件精神,推进郑州美好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名师工作室及杰出教师工作室管理,郑州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郑州市名师工作室及杰出教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8月18日目录第一章工作室的性质与宗旨第二章工作室的组织与管理第三章工作室的职责与任务第四章工作室的考核和评价第五章工作室的保障与激励第六章附则郑州市名师工作室及杰出教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郑州市市级名师、杰出教师辐射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培养造就郑州市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加强郑州市市级名师工作室及杰出教师工作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完善郑州市名师工作室及杰出教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建设与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工作室的性质与宗旨第一条工作室是由郑州市名师及杰出教师牵头主持,由同一学科领域内有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师共同组成的集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科研、成果辐射、专业发展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创新发展共同体。

第二条工作室以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为指导,以鲜明的教育教学主张为纽带,以“教学研究、专业提升、示范引领、共同发展”为宗旨,以学习、研究活动为载体,以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为目标,推动郑州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关于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

关于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

关于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1 为了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根据《关于印发〈xx英才(专项)计划〉的通知》(武人才[20xx]1号)精神,组建"教育名师工作室",实施以"名师工作室"为载体,积极探索科学高效的优秀人才成长培养机制,培养一批具有良好师德修养、先进教育理念、厚实专业素养、扎实教研能力的骨干教师队伍,促进我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为切实做好名师工作室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打造"教育家"型教师。

以"名师工作室"为研究平台,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促进名师理论素养的再提高和实践经验的再升华,打造个人特色明显的xx名师群体,促进和引导"名师"向"教育家"的转变。

(二)培养后备骨干教师队伍。

以"名师工作室"为实践平台,吸纳中青年教师,建立名师与骨干教师合作互动的机制,加大对骨干教师培养力度,努力促使其向更高层次发展,使"名师工作室"真正成为骨干教师成长的阶梯。

(三)完善骨干教师培养、选拔机制。

以"名师工作室"为活动平台,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程开发、学术研究、巡回讲座、学术交流、支教援教等活动,加强档案管理、过程管理、绩效管理,完善全市骨干教师队伍的培养、选拔机制。

二、工作任务(一)专业引领。

研究探讨教育改革趋势和发展前沿,发挥专业引领作用。

以坚定教育信念,提高师德修养,增进科研能力,提升教学水平,凸现教学风格为核心,积极开展教育学术研究,举办名师讲堂、专题研讨等活动,做到"带好一支队伍、抓好一项研究、出好一批成果"。

(二)行动研究。

每个工作室确定至少1所城区学校和1所农村偏远学校作为实验基地,开展对口交流,围绕各工作室的选题,组织开展高层次,高质量的学术交流活动或者组织开展公开展示活动,每个工作室每学期不少于2次。

“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实施方案为传承*市教育深厚研究底蕴,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建立优秀教师培养长效机制,促进全区教师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的不断提升,根据《*市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市中小学名师工程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按照*市区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须要,在“十二五”期间,顺利完成以下建设目标:(一)实现名师素质提升。

通过名师工作室的建立和运行,在教育教学实践和教科研活动中加强学习型、研究型、专家型教师的培养,努力完成优秀教师梯队建设。

(二)顺利完成名左右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育任务,努力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大幅度提高科研能力,同时实现教师业务型向专家型、学者型的转型。

(三)加强对30所中、小学校相关学科的定向业务指导,使其教育教学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有大幅度提高。

(四)通过名师工作室,同时实现全区优质教师资源共享,为教师专业蜕变构建平台,提供更多积极支持和服务。

二、建设标准及要求(一)名师工作室所在学校应当具有以下条件:1、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认真实施教师培训计划,制定名师培养方案,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2、高度重视名师工作室建设,按照本建设方案建议,认真完成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有关工作。

(二)名师工作室软硬件标准:名师工作室的设备布局及价格如下:1、所在学校须为名师工作室提供独立的工作场所及简单装修(面积原则上不少于40平方米),2千元;2、小型会议桌(十座),3千元;3、图书存放架、期刊存放架、档案存放架(各一套),5千元;4、教育教学图书,部分文史、科技类图书及教育期刊本以上,6千元;5、台式计算机、笔记本计算机、激光打印机(各一台),1万元;6、视频展示台、录音视频设备、长焦直投式投影仪(各一台),1万元;7、带支架黑板、白板(各一块),1千元;8、联结宽带网络,电话及或电子邮件设备,3千元;9、建立名师工作室网页,建立名师个人博客;10、空调(一台),5千元。

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模版

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模版

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学名师工作室的管理,提高工作室的教学质量和运行效益,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小学名师工作室是指由具有一定教学经验和教育教学能力的骨干教师组成的学术研究和教研团队。

第三条小学名师工作室的目标是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推动学校整体教学水平的提升。

第四条小学名师工作室对内开展教学研究、教学设计和教师培训,对外与其他学校和教育机构交流合作。

第五条小学名师工作室依托学校,享受学校提供的资源和支持。

第二章组建与评选第六条学校根据教师的教学经验和教育教学能力,以及对学校教学发展的贡献程度,组织评选名师工作室的骨干教师。

第七条组建名师工作室的骨干教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教学经验丰富,教育教学能力突出;(二)带领学生取得较好的教学成果;(三)具备教学设计和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潜力;(四)被评为学校或区县级优秀教师。

第八条组建名师工作室的骨干教师应当在学校提供的申报表上详细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

第九条学校根据评选标准和程序,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名师工作室进行评审,并确定名师工作室的组建。

第十条名师工作室一般由3-5名骨干教师组成,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人数。

第三章权益与责任第十一条学校为名师工作室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包括教学软件、图书、教研资料等。

第十二条学校支持名师工作室申请专项经费,用于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教师培训等活动。

第十三条名师工作室享有使用学校教学设备、教室、实验室等教学资源的权益。

第十四条名师工作室有权利在校内、校外开展教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等活动。

第十五条名师工作室应当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安排开展教学活动,并积极参与学校的教学评估和教学研讨。

第十六条名师工作室应当按照学校的要求报送教学研究成果和教师培训情况,并做好相关档案记录。

第四章日常管理第十七条名师工作室设立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室的日常管理。

第十八条名师工作室应当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教学改革方案、教师培训计划和教学研究课题等。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名师工作室建设与治理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为了创新教师培养培训机制,有效推动教师专业化进展进程,推进我市"名师工程"建设,促进全市教师队伍整体素养的提高,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头人,依照《滁州市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市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与治理实施方案。

第二章名师工作室职责与任务一、工作室指导思想以教师专业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中少年骨干教师培养培训为重点,以"名师工作室"为载体,充分发挥名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示范、指导、辐射作用,形成以名师为核心的高层次骨干教师团队和专家型教师群体,经过整合资源、强化治理、团队培养、整体提升,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配置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养名师队伍,从而促进我市教育工作更好、更快可持续地进展,为办人民中意的教育做贡献。

二、工作室及各类人员职责1、名师工作室的要紧职责(1)成立组织。

设立名师办公室,为名师研究提供场地和书籍、电脑等用品,建立名师工作档案,制订工作目标、制度、职责。

工作室结合成员的自我进展事情,为成员制定专业进展的规划,签写名师工作责任状,促使每位成员尽快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校本研修能力和科研能力,推动成员的专业成长。

(2)教学引领。

工作室成员应别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成为学习型人才,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开展专题研究,引领学科进展。

工作室要别断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使全体成员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3)课题研究。

以名师的教育教学特色和研究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全体成员的共同智慧为依托,对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课题式研究。

工作室将在一具工作周期内开展一项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工作,并以论文、研究会、报告会、名师博客、公开教学、专题说座、媒体报道、现场指导等形式向外辐射、示范,形成研究过程资料汇编。

(4)教师培养。

采纳导师制度,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作为学员、其他教师的导师,与双方结对子,培养学科名师。

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办法4篇

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办法4篇

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办法4篇为确保工作或事情能够科学有序地推进,预先制定方案至关重要。

方案是在行动前深思熟虑后得出的方法计划,它能够帮助我们明确目标、规划步骤、预测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通过精心策划和周密准备,我们可以更加高效地完成任务,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实现预期目标。

下面在这里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几篇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办法,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篇一: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办法为规范、加强我区名师工作室建设,进一步提升名师工作室整体水平,按照__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试行)(__教师〔20__〕__号)和__市名师工作室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__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通过名师工作室建设,重点培养一批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教师,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理念超前、业务精湛、勇于创新的名师队伍,带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名师工作室的定位以名师为引领,以学科为纽带,以先进的理念为指导,集教学、科研、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合作学习共同体,既是一个开放性的研修组织,也是研训学一体的培训模式。

旨在搭建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以及名师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打造一支高水平、出成果、有影响的品牌教师团队。

三、任务目标1、培养一代名师。

在工作室主持人指导下,以名师工作室为重要基地加速骨干教师的专业成长,培养一支高水平、出成果、有影响的品牌教师队伍,使他们在学科教育、教学中成为本辖区有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名教师或特级教师。

2、推出科研成果。

在教育教学实践中,不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注重自我发展,总结经验,在学科或更广阔的领域里,能完成市级以上重点研究课题(或完成自选的1-2个课题)并取得成果,撰写一批优质的教育科研论文,鼓励著书立说。

3、打造示范窗口。

总结教科研成果和教学经验,形成具有先进性、引领性的教育主张、教学风格、教学模式,定期组织工作室学员到农村送教,或与边远地区学校结对帮教,在本地区乃至更大范围内发挥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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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北仑区特级教师工作站、名师工作室、骨干教师工作点建设及管理办法(试行)为充分发挥名优骨干教师在深化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中的指导、示范和榜样作用,进一步规范特级教师工作站、名师工作站、骨干教师工作点(以下简称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建设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性质宗旨(一)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是在区教育局管理和指导下开展工作的非行政性的学术机构,是由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各类名优骨干教师、学校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共同组成的, 集教学、科研、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合作共同体。

(二)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以名师为引领,以学科为纽带,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旨在搭建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以及名师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既促进学校教研组建设,又打造一支在全市乃至全省学科教育领域中有成就、有影响的高层次教师团队。

第二条职责任务(一)培养、培训优秀教师。

工作室的基本目标是促进教师素质全面提升,带徒研修员业务水平在现有基础上相应提升一级或成为在某一方面学有专长、术有专攻的知名教师。

(二)开展课题研究。

以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学科导师专长为基础,以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工作周期内至少要完成一个区级以上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成果,撰写出一定数量的高质量论文或专著,促进学科教学的理论建设。

(三)推广教育教学成果。

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应以论文、专著、讲座、公开课、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专题记录片、现场指导、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区范围内介绍、推广。

工作周期内,学科导师应带领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有关成员开设一定数量的区级以上公开课、培训讲座或教学论坛(报告会、研讨会)。

(四)开发、整合教育教学优质资源。

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要结合新课程实施,根据本学科特点和本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工作目标,系统地建立教育教学资源库,重视开发空中课堂,使之成为工作动态发布、成果辐射推广和资源生成整合的中心,通过互动交流,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

(五)推进建室(点)学校教研组建设。

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的学科导师应重视建室(点)学校教研组建设,协助制定教研计划,引领日常教研活动,推进教研组成员共同成长。

第三条组织机构(一)区教育局成立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加强对名师工作室的管理,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中分管师训工作副局长为常务副组长。

人事科、教研室、教科所、计财科、师训中心等有关人员为成员。

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师培训中心,任命主任、副主任各一名,负责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日常管理。

(二)全区设立一个特级教师工作站,由一名知名特级教师担任站长,特级教师工作站下设若干个特级教师工作室,由取得浙江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教师担任学科导师。

(三)每个街道(乡镇)均成立一个名师工作室,以街道(乡镇)命名,每个高中设一个名师工作室,以高中命名,名师工作室下设若干个名师个人姓名命名的名师工作室。

街道和高中名师工作室由取得北仑区名师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担任主任,名师个人姓名命名的工作室由命名教师担任学科导师。

(四)骨干教师工作点每个学校各设一个,以学校命名,由取得北仑区学科骨干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担任主任,每个工作点下以学科为单位,成立若干个学科研修组,由区学科骨干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担任学科导师。

(五)各幼儿园的名师工作室和骨干教师工作点建设,纳入街道(乡镇)名师工作室。

第四条岗位及人员(一)岗位设置1.顾问:各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聘请顾问若干名,顾问由知名教育专家担任。

2.站长(主任):特级教师工作站设站长一名,每个街道和高中名师工作室、骨干教师工作点各设主任一名。

条件为:(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的意识,有鲜明的教育风格或教育教学特色,业绩突出,在区内外本学科领域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2)有较强的管理和协调能力。

(3)特级教师工作站站长应具有浙江省特级教师称号,名师工作室主任应具有北仑区名教师(校长)及以上荣誉称号,骨干教师工作点主任应具有区学科骨干及以上荣誉称号。

(4)身体健康,有基本的信息技术知识和网络操作能力。

3.学科导师。

特级教师工作室、名师个人命名的工作室、学科研修组各设一名学科导师。

条件为:(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的意识,有鲜明的教育风格或教育教学特色,业绩突出。

(2)有较强的教育研究和教学实践能力,组织、培养和指导研修员进行课堂教学和课题研究,带领指导研修员不断成长,推进学校教研组建设;有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扎实稳健的工作作风。

(3)特级教师工作室学科导师应具有浙江省特级教师称号,名师工作室学科导师需应具有北仑区名教师(校长)及以上荣誉称号,学科研修组导师应具有区学科骨干及以上荣誉称号。

(4)身体健康,有基本的信息技术知识和网络操作能力。

4.研修员: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研修员包括两部分:一是各室(点)学校相关学科教研组成员;二是带徒学员。

室(点)学校相关学科教研组成员为必选研修员,带徒学员需经师徒双方认定后进入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培养,学员的基本条件:师德高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一般要求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师。

并要求:(1)申报特级教师工作室的研修员一般要求具有区骨干教师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在教研新秀(优质课)评比中获市二等奖以上的成绩;(2)申报名师工作室的研修员一般要求具有区教坛新秀及以上荣誉称号;(3)骨干教师工作点一般以引领建点学校教研组建设为重点,也可在校内外招聘有潜质的青年教师为带徒学员。

(4)对有培养前途中青年优秀教师,经所在站(室、点)站长(主任)考察同意,也可成为该站(室、点)研修学员。

(二)岗位职责1.顾问:宏观规划指导名优骨干教师工作站学术方向,指导各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开展研究工作。

2.站长(主任)(1)开展工作站(室、点)建设,确定本工作站(室)研究发展方向,制订工作目标、四年规划、年度计划及日常管理制度等;完成年度和任期工作总结。

(2)与区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办公室、街道(乡镇)、学校进行联络、协调,及时妥善解决有关问题。

(3)督促、指导、协调所属工作站(室、点)学科导师及研修员按要求组织和实施研修工作,动态掌握导师和学员情况,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有效措施。

(4)负责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收集工作中典型的人和事,在各类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总结、提炼经验,形成典型材料,组织推广并上报区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办公室。

3.学科导师:(1)主持本工作室(学科研修组)的工作,确定本工作室研究发展方向,制订工作目标、四年计划、年度计划及日常管理制度等;完成年度和任期工作总结。

(2)带好一支团队。

引领研修员提高师德修养、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

以学科导师公开教学、组织研讨、现场指导、专题研究、公开课讲评、观摩考察等形式对研修员进行培养。

搭建研修员成长平台,联系邀请省内外名师参与到研修员的培育过程中。

每个工作室在工作周期内应培养出一定数量的名优教师。

(3)抓好一项研究。

以学科导师的学术专长为基础,以参研教师的共同志向、共同研究方向、共同研究愿望为依托,确定并开展教育教学项目研究。

任期内要完成立项课题的研究任务。

四年期满,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研究课题需参加省市区教育教学成果评奖,课题研究方案须报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办公室备案,接受检查。

(4)做好一次展示。

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开展学术研究,引领学科建设,每年举办一次区级或以上主题展示活动,以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公开教学、送教下乡、现场指导等形式向全区辐射、示范。

任期末要办好本室任期学术成果汇报展示活动。

(5)建好一个空中课堂。

依托北仑教科网,建立名师工作室专栏,实现名师工作室教育教学经验成果共享,开展学科课程教学改革在线研讨,在线解答本区教师的学科教学问题。

3.研修员职责:(1)树立良好的师德,倡导无私奉献精神;虚心向名师学习,在支持教师的引导下与工作室其他成员合作交流,共同成长;遵守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管理制度;制定个人四年发展规划;每学年制订个人专业发展研修计划,做好各种研修记录,提交研修总结。

(2)在学科导师的引领下,不断改进学科教学,总结教育教学方法、经验,提高本学科教学质量,实现自我成长,成为学科教学的示范者。

每学年在校内进行1次以上教学展示,提交1份以上优秀教学设计或优质课例实录;每学年上1次区级及以上示范展示课或教学研究课。

(3)不断钻研教育教学理论。

每学期研读一本教育教学专著,经常做读书笔记和教育教学研究札记。

每年在教育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教育论文。

(4)坚持教育教学改革实验。

四年内参与完成1项区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积极参加区级以上各类教学竞赛,努力取得好成绩。

(5)准时参加工作室各类活动,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接受负责人的检查评估,及时汇报工作。

帮助学科导师维护工作室网页,积极开展在线互动式研讨。

(7)完成学科导师交办的其他任务。

(8)研修成员为学校教研组的,应结合教研组工作计划达成研修目标。

第五条建设办法(一)全区所有区学科骨干以上教师均需参与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工作,担任站长(主任)及学科导师。

(二)学科导师和研修员一般采用师徒结对方式选择,特殊情况由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办公室协调解决。

(三)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站长(主任)与区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办公室签订协议书,学科导师与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站长(主任)签订协议书,分别在完成研究项目、培养中青年教师、质量评估、保障措施等方面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

(四)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学科导师与带徒学员签订协议书,在完成工作室项目研究和成员专业成长等方面制订周期发展目标,规定双方职责、任务及评价办法。

第六条保障措施(一)人员保障。

工作站(点)站长(主任)、学科导师每轮工作四年,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必须带编到工作室(点)学校工作。

(二)场地及时间保障。

特级教师、名师工作室、骨干教师工作点的挂牌学校应为工作室设置独立的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并为主持人及其团队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在安排工作室成员的工作时间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三)机制保障。

1.落实责任制。

建立区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责任制度,区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区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工作,各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站长(主任)、学科导师负责相关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工作。

2.纳入考评机制。

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相关岗位人员的工作情况与晋升骨干层次、晋升职称、评先评优、教师考核挂钩。

3.纳入师训项目。

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成员学习培训经历作为教师专业发展指令性培训项目,考核合格者登记相应学分。

(四)经费保障。

1.经费来源。

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运行资金由专项资金、研修学员学费及各街道支持经费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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