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工作室、骨干教师工作点建设及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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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北仑区特级教师工作站、名师工作室、

骨干教师工作点建设及管理办法(试行)

为充分发挥名优骨干教师在深化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中的指导、示范和榜样作用,进一步规范特级教师工作站、名师工作站、骨干教师工作点(以下简称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建设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性质宗旨

(一)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是在区教育局管理和指导下开展工作的非行政性的学术机构,是由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各类名优骨干教师、学校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共同组成的, 集教学、科研、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合作共同体。

(二)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以名师为引领,以学科为纽带,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旨在搭建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以及名师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既促进学校教研组建设,又打造一支在全市乃至全省学科教育领域中有成就、有影响的高层次教师团队。

第二条职责任务

(一)培养、培训优秀教师。工作室的基本目标是促进教师素质全面提升,带徒研修员业务水平在现有基础上相应提升一级或成为在某一方面学有专长、术有专攻的知名教师。

(二)开展课题研究。以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学科导师专长为基础,以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点、

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工作周期内至少要完成一个区级以上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成果,撰写出一定数量的高质量论文或专著,促进学科教学的理论建设。

(三)推广教育教学成果。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应以论文、专著、讲座、公开课、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专题记录片、现场指导、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区范围内介绍、推广。工作周期内,学科导师应带领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有关成员开设一定数量的区级以上公开课、培训讲座或教学论坛(报告会、研讨会)。

(四)开发、整合教育教学优质资源。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要结合新课程实施,根据本学科特点和本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工作目标,系统地建立教育教学资源库,重视开发空中课堂,使之成为工作动态发布、成果辐射推广和资源生成整合的中心,通过互动交流,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

(五)推进建室(点)学校教研组建设。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的学科导师应重视建室(点)学校教研组建设,协助制定教研计划,引领日常教研活动,推进教研组成员共同成长。

第三条组织机构

(一)区教育局成立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加强对名师工作室的管理,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中分管师训工作副局长为常务副组长。人事科、教研室、教科所、计财科、师训中心等有关人员为成员。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师培训中心,任命主任、副主任各一名,负责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日常管理。

(二)全区设立一个特级教师工作站,由一名知名特级教师担任站长,特级教师工作站下设若干个特级教师工作室,由取得浙江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教师担任学科导师。

(三)每个街道(乡镇)均成立一个名师工作室,以街道(乡镇)命名,每个高中设一个名师工作室,以高中命名,名师工作室下设若干个名师个人姓名命名的名师工作室。街道和高中名师工作室由取得北仑区名师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担任主任,名师个人姓名命名的工作室由命名教师担任学科导师。

(四)骨干教师工作点每个学校各设一个,以学校命名,由取得北仑区学科骨干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担任主任,每个工作点下以学科为单位,成立若干个学科研修组,由区学科骨干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担任学科导师。

(五)各幼儿园的名师工作室和骨干教师工作点建设,纳入街道(乡镇)名师工作室。

第四条岗位及人员

(一)岗位设置

1.顾问:各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聘请顾问若干名,顾问由知名教育专家担任。

2.站长(主任):特级教师工作站设站长一名,每个街道和高中名师工作室、骨干教师工作点各设主任一名。条件为:

(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的意识,有鲜明的教育风格或教育教学特色,业绩突出,在区内外本学科领域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2)有较强的管理和协调能力。

(3)特级教师工作站站长应具有浙江省特级教师称号,名师工作室主任应具有北仑区名教师(校长)及以上荣誉称号,骨干教师工作点主任应具有区学科骨干及以上荣誉称号。

(4)身体健康,有基本的信息技术知识和网络操作能力。

3.学科导师。特级教师工作室、名师个人命名的工作室、学科研修组各设一名学科导师。条件为:

(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的意识,有鲜明的教育风格或教育教学特色,业绩突出。

(2)有较强的教育研究和教学实践能力,组织、培养和指导研修员进行课堂教学和课题研究,带领指导研修员不断成长,推进学校教研组建设;有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扎实稳健的工作作风。

(3)特级教师工作室学科导师应具有浙江省特级教师称号,名师工作室学科导师需应具有北仑区名教师(校长)及以上荣誉称号,学科研修组导师应具有区学科骨干及以上荣誉称号。

(4)身体健康,有基本的信息技术知识和网络操作能力。

4.研修员:

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研修员包括两部分:一是各室(点)学校相关学科教研组成员;二是带徒学员。室(点)学校相关学科教研组成员为必选研修员,带徒学员需经师徒双方认定后进入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培养,学员的基本条件:

师德高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一般要求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本科以

上学历、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师。并要求:

(1)申报特级教师工作室的研修员一般要求具有区骨干教师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在教研新秀(优质课)评比中获市二等奖以上的成绩;

(2)申报名师工作室的研修员一般要求具有区教坛新秀及以上荣誉称号;

(3)骨干教师工作点一般以引领建点学校教研组建设为重点,也可在校内外招聘有潜质的青年教师为带徒学员。

(4)对有培养前途中青年优秀教师,经所在站(室、点)站长(主任)考察同意,也可成为该站(室、点)研修学员。

(二)岗位职责

1.顾问:宏观规划指导名优骨干教师工作站学术方向,指导各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开展研究工作。

2.站长(主任)

(1)开展工作站(室、点)建设,确定本工作站(室)研究发展方向,制订工作目标、四年规划、年度计划及日常管理制度等;完成年度和任期工作总结。

(2)与区名优骨干教师工作室办公室、街道(乡镇)、学校进行联络、协调,及时妥善解决有关问题。

(3)督促、指导、协调所属工作站(室、点)学科导师及研修员按要求组织和实施研修工作,动态掌握导师和学员情况,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有效措施。

(4)负责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收集工作中典型的人和事,在各类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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