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制人员薪酬管理制度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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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制人员薪酬管理制度1
**医院
年薪制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医院(以下简称医院)核心员工的利益,形成稳定的业务团队,保证医院的长远发展,特制定本年薪制薪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首批进入年薪制薪酬体系的员工,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院长;
2、副院级领导班子成员;
3、部分职能科室科长(主任);
4、部分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
5、骨干专家;
6、首席护士长(临床一线)。
第三条:首批进入年薪制薪酬体系的人员名单产生办法,按以下步骤执行:
1、由领导班子确定首批进入年薪制的部分职能科室科长(主任),部分
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骨干专家,首席护士长(临床一线)
的名额;
2、由职工代表大会和中层干部分别讨论推荐首批进入年薪制的部分职
能科室科长(主任),部分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骨干专家,
首席护士长(临床一线)的名单;
3、由院党委根据职工代表大会及中层干部的推荐名单,并参照其为医院
所做贡献大小,票决首批进入年薪制体系的岗位。
第四条:年薪制员工的薪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基本年薪;
2、绩效年薪;
3、法定福利和保险;
4、院长特别奖;
第二章: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条:基本年薪:
1、根据上年度考核结果,院长办公会确定本年度不同档次
人员年薪起
始额度,其中60%作为基本年薪,按月核发;
2、年薪起始额度的核定以劳动力市场价格、医院人力资源政策以及个
人上年度业绩完成情况为基础;
3、新聘(或新晋升)进入年薪制薪酬体系的员工的基本年薪按照医院
现行标准进行核定;
4、特殊情况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后进行调整。
第二条:绩效年薪:
1、在年度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核定,在次年1月末前一次性核
发;
2、任现职不满一年者按实际任职时间进行核定;
3、绩效年薪总额:以所有年薪制员工核定年薪总额的40%为基数,这
一基数将根据本年全院年终净结余与上一年度全院年终净结余相比
得出。
绩效年薪总额的分配:绩效年薪总额在各年薪岗位之间的分配按照下列
公式计算:
该岗位对比系数*考核系数
某岗位应发绩效年薪= ×绩效年薪总额
∑(对比系数*考核系数)
对以上公式说明如下:
(1)对比系数:由院领导班子按各年薪岗位为医院所做贡献大小及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对年薪制员工划分为若干档次,每个档次内又
分为三级,每级对应一个对比系数,见下表:
(2)考核系数:由年薪制员工年终考核结果得出,具体考核办法参见《目标考核与述职报告制度》,考核等级及其对应的考核系数见
下表:
4、各岗位绩效年薪的资金来源:
(1)对于业务科室的年薪制员工,其实际发放的绩效年薪由医院与科室共同承担,首先按照其在本科室内部正常分配的核算办法,每
月从科室净结余中提留绩效年薪的一部分,年薪与其在科室正常
分配的差额在年终发放时由医院从净结余中提取补齐。
(2)其他年薪制员工,其实际发放的绩效年薪由医院直接从全院净结余中提取。
5、建立不良事故考核机制,凡发生不良事故者,根据所发生的不良事
故等级,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具体细则另行规定。
第三条:法定福利与保险,年薪制人员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和保险,其享受内容和享受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院长特别奖,由院长确定,于次年度春节前一次性发放。
第五条:凡国家、地区和行业规定的各项特殊津贴的发放办法,另行规定。
第六条:进入年薪制的员工,不享有加班工资。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本规定未尽事项,另行规定或参见其他规定的相应条款。
第二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在人事科。
第三条:本规定自院长核准通过后颁布执行,修改时亦同。**医院
二零零四年九月
附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