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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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PPT课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PPT课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013年4月
2021/3/9
授课:XXX
1
主要内容
总则
➢ 一般规定 ➢ 合同的订立 ➢ 合同的效力 ➢ 合同的履行 ➢ 其他规定 分则
➢ 建设工程合同
2021/3/9
授课:XXX
2
总则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
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
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
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021/3/9
授课:XXX
10
总则
合同的履行
第一百二十条 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
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
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
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
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
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解析PPT课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解析PPT课件

案例3:生死合同有效吗?
赵某,男35岁,北京市某出租汽车公司的司机。92年该 公司与其签定承包合同。合同规定,每年上缴利润后,本人的 病、伤、残、亡等企业概不负责。赵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致残。 根据双方签定的合同,该公司不负任何费用,赵某和公司发生 争议并起诉到劳动行政部门,要求解决其伤残保险待遇问题. 经 了解,赵某所诉情况属实。
思考 2:隐瞒个人情况所订立的合同有效吗?
胡某所在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胡某不服,到劳动仲裁机 关申请仲裁。经查,胡某在订立合同时,隐瞒两次受行政、刑事 处分的事实,与公司签订了3年期限的 劳动合同。该公司经调查 之后,与其解除了合同,因其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你认为结果 如何?
由于胡某故意隐瞒自己受处分的事实,以达到签定劳动合同的 目的,属于欺诈行为(违反了协商一致原则)。公司终止与其劳动 合同关系是合法的,应予以支持。
1995 年 1 月 1 日施行的《劳动法》正式确立了 劳动合同制度。
2005 年 12 月 24 日《劳动合同法(草案)》 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于2006 年 3月 20 日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社会反响十分强烈,全 国人大常委会收到的反馈意见达 19 万条之多。各 方阵营对抗激烈、立场对峙鲜明、意见对立清晰。
《劳动法》实施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 度,在用人单位的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 用人单位对临 时性岗位用工,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有所区别,但合同应该签 。
用人单位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这种做法是不对的。他可以 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必要时 可以向所在地区的劳动部门反映。
二、劳动合同的含义及内容 (一)劳动合同的含义
❖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 动关系并确立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法律知识案例讲座(3篇)

法律知识案例讲座(3篇)

第1篇一、讲座背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知识的普及和传播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本讲座将结合实际案例,对法律知识进行深入剖析,以期为大家提供有益的法律知识。

二、讲座内容一、案例一:合同纠纷【案情简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货物交付后,乙公司应在10日内向甲公司开具发票。

然而,乙公司在货物交付后,未按约定开具发票。

甲公司多次催促,乙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甲公司无奈之下,将乙公司诉至法院。

【法律分析】1. 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纠纷应当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

2. 乙公司未开具发票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乙公司作为卖方,有义务向买方开具发票。

乙公司未按约定开具发票,违反了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乙公司未按约定开具发票,违反了合同约定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开具发票,并赔偿甲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

二、案例二:侵权责任【案情简介】张某驾驶一辆汽车在道路上行驶,因超速行驶与前方行驶的李某发生碰撞,导致李某受伤。

经鉴定,李某受伤构成十级伤残。

李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法律分析】1. 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张某因超速行驶导致李某受伤,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张某的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张某应当赔偿李某因受伤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

3.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超速行驶,存在过错,导致李某受伤,判决张某赔偿李某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三、案例三:婚姻家庭纠纷【案情简介】王某与李某结婚多年,因性格不合,双方感情破裂。

关于合同篇的讲座(3篇)

关于合同篇的讲座(3篇)

第1篇尊敬的各位听众,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为大家带来一场关于合同的讲座。

合同是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法律工具,它规范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了交易的顺利进行。

以下我将从合同的基本概念、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

一、合同的基本概念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合同。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简单来说,合同就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二、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是合同成立的前提。

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 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基于真实意愿达成协议。

2. 公平原则:合同内容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显失公平。

3.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

合同的订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 要约: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

2. 承诺:另一方对要约表示同意。

3. 合同成立:要约和承诺达成一致,合同成立。

三、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各自义务的行为。

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全面履行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期限、地点、方式等全面履行义务。

2. 适当履行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期限、地点、方式等适当履行义务。

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1. 实物履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等直接交付实物。

2. 货币履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货币。

3. 其他履行方式:如提供服务、转移权利等。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者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

1. 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包括标的、数量、质量、期限、地点、方式等。

2. 合同的解除: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的定义本法所称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二条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当事人,是指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合同的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订立、变更、终止合同的自由。

当事人的合同行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诚信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不得以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履行合同,不得恶意拖延履行合同义务,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五条合同的要件合同应当具备下列主要内容:(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物或者服务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等;(三)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四)合同签订日期和地点。

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补充、变更或者约定其他条款。

第六条合同的形式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经过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取特定形式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办理。

第七条表示意思的真实性当事人应当对其表示的意思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所订立的合同无效,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条广告作为要约广告是指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发布的,以介绍、宣传商品或者服务为目的的宣传行为。

广告作为要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明确商品或者服务的种类、性能、质量、价格、销售方式、履行条件等内容;(二)可被广告收件人接受;(三)广告中所述内容构成要约;(四)广告中的内容不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

第九条订立合同的要求订立合同,当事人应当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过特定程序订立合同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第十条不当得利当事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合同条款所规定的利益,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该利益无效,另一方有权要求恢复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课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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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 某甲长期为一商店运送货物挣取劳务费。一日, 某甲因有事临时让某乙代其为商店运送货物,每日支 付劳动报酬80元。谁知,某乙在第二次运送货物途中 遭遇不幸身亡。肇事车辆逃逸,查无下落。某乙家人 要求某甲与商店老板共同赔偿因某乙死亡造成的损失, 双方为此发生纠纷,某乙家人以某乙与某甲和商店之 间具有劳动合同关系要求按工伤处理为由,向劳动仲 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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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医生是否适用《劳动法》 根据劳动法,教师、医生既不属于公务员,也不属于 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人员,又不是《劳动法》规定的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事业单位的劳动者。这些人员 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处于无法调整的状态。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 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 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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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是主体不同。 毕业生就业协议主体有三方,毕业生、用人 单位、学校。 劳动合同的主体双方,则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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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是内容不同 毕业生的义务是向用人单位如实地介绍自己的情况, 并按时到用人单位进行报到。用人单位的义务是如 实向毕业生介绍自己的情况,负责办理毕业生有关 手续。学校的义务则是负责完成有关的派遣工作, 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分配的具体体现。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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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是性质的不同 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无名合同,适用民法和合同法。 和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分配的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 政策规定,这个协议一经签订,各方应严格履行, 任何一方要变动这个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取得另外 两方面的同意,否则按违约处理。 劳动合同是有名合同,受劳动合同法约束的。
31
另外一点是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也是不同的 就业协议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不能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如因劳动合 同发生的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的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案例讲座(3篇)

法律案例讲座(3篇)

第1篇一、讲座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合同纠纷案件日益增多。

为了提高大家对合同法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本讲座将以一起典型的合同纠纷案为例,对合同法的相关知识进行讲解。

二、案例简介某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供应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一批货物,货款总额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向乙公司供应了货物。

然而,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以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支付货款。

甲公司多次催收无果,遂将乙公司诉至法院。

三、案例分析1. 合同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在本案中,甲公司和乙公司均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故合同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

2. 合同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在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货物供应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3. 合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等规定,合同内容应当具备以下要件:(1)标的;(2)数量;(3)质量;(4)价款或者报酬;(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6)违约责任;(7)解决争议的方法。

在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货物供应合同》具备上述要件,合同内容合法。

4. 货物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的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在本案中,甲公司提供的货物质量是否符合约定,成为争议焦点。

5.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乙公司以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支付货款,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合同法引言合同法于1999年合法通过,并于2000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合同法是中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立法,对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合同法》进行介绍和解读。

第一章合同的基本规定第一条合同的定义合同是自愿订立的民事法律文件,内容包括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循法律和公平原则,维护合同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第二条合同的自愿原则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的,任何强迫、欺诈等行为都是违反合同法的。

第三条合同的平等原则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应当平等协商,并享有相等的权利和义务。

任何一方不得以优势地位对另一方进行不公平的约束或限制。

第四条合同形式的自由原则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合同形式由当事人自由选择。

第五条合同订立的效力合同经过当事人的有效签订即产生效力,并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六条合同的要素第七条合同的订立方式合同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电子合同等形式订立。

书面形式合同应当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第八条合同的订立方式的效力合同的订立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

违反订立方式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合同方式或者解除合同。

第九条合同的附条件、附期限、附解除权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附条件、附期限或者附解除权。

但是,附条件、附期限、附解除权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十条履行义务的地点和方式合同的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由当事人约定。

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交易习惯确定。

第十一条履行期限合同的履行期限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书面形式和当事人的约定确定。

第十二条合同履行的质量要求合同履行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变更合同应当经过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

法律知识案例讲座合集(3篇)

法律知识案例讲座合集(3篇)

第1篇一、讲座一:合同纠纷案例分析一、背景介绍合同纠纷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之一。

为了提高大家对合同法的认识,本讲座将通过几个典型的合同纠纷案例,为大家解析合同法的相关知识。

二、案例一: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案情简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货物交付后5日内,乙公司向甲公司开具发票。

然而,乙公司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履行合同义务,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乙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三、案例二:合同无效与可撤销【案情简介】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丙公司将一套房屋出售给丁公司,总价款为200万元。

合同签订后,丁公司支付了定金。

然而,在房屋过户过程中,丁公司发现丙公司提供的房屋产权证书系伪造,遂要求解除合同。

【案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本案中,丙公司提供的房屋产权证书系伪造,属于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四、讲座二:知识产权案例分析一、背景介绍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重要的财产权益。

本讲座将通过几个知识产权案例,为大家解析知识产权法的相关知识。

二、案例一:专利侵权纠纷【案情简介】戊公司生产了一种新型节能设备,申请了专利。

己公司未经许可,生产、销售与戊公司专利产品相同的设备。

戊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明确了合同的法律地位和约束力,为企业和个人之间的交易提供了法律保障。

本文将从合同的定义、合同的种类、合同的缔约程序、合同的效力以及合同的权利义务等方面进行阐述,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合同法。

一、合同的定义与种类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合同种类繁多,主要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劳动合同、委托合同、保险合同、担保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

每种合同应当根据不同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具体的解释和适用。

二、合同的缔约程序合同的缔约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征集意向:当事人可以通过讨论、函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表达意向。

2. 商定条款:当事人应当就合同的主要内容、数量、质量、价格、交付方式、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进行商定。

3. 签订合同: 当事人以签名、盖章等方式对合同予以确认,使其生效。

4. 履行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达成合同目的。

三、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主要分为以下几种:1. 生效:当事人达成合同协议,并签订合同后,合同即生效。

2. 失效:当事人违反合同条款并引起严重后果,或者违法违规导致合同无效,合同则自行失效。

3. 解除:当事人之间经过协商一致、无法履行等原因而解除合同,则合同效力消失。

解除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实事求是,不得恶意解除合同。

4. 变更:当事人就合同内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对合同进行变更。

5. 终止:合同到期或丧失约束力的情形,合同效力自动终止。

四、合同的权利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相互之间应当遵循以下权利义务:1. 安全和健康权: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对方人身安全和健康。

2. 诚实守信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使用欺诈、胁迫等手段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当事人信息甲方: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的成立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第二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条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履行合同义务。

第二章合同的内容第四条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包括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标的、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等内容。

第五条价款或者报酬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价款或者报酬的金额、支付方式、期限等内容。

第六条标的物的质量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检验方法等内容。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七条履行期限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第八条履行方式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履行方式履行合同义务。

第九条瑕疵担保提供标的物的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供的标的物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条合同变更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当事人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解决争议第十三条协商解决当事人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仲裁解决当事人可以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

第十五条诉讼解决无法通过协商或者仲裁解决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生效本合同经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解释本合同条款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第十八条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事项,由当事人另行约定。

法律案例主题讲座(3篇)

法律案例主题讲座(3篇)

第1篇一、引言合同纠纷是市场经济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涉及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各个环节。

在处理合同纠纷时,证据的认定和法律适用至关重要。

本讲座将结合具体案例,探讨合同纠纷中的证据认定与法律适用问题。

二、案例背景某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供应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了交货期限、付款方式等条款。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期交付了货物,但乙公司未按约定支付货款。

甲公司多次催讨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证据认定1. 证据类型本案中,甲公司提供了以下证据:(1)合同文本:证明双方之间存在货物供应合同关系。

(2)货物交付凭证:证明甲公司已按合同约定交付了货物。

(3)催款函:证明甲公司已多次催讨货款。

乙公司则提供了以下证据:(1)付款凭证:证明乙公司已支付部分货款。

(2)货物验收报告:证明货物存在质量问题。

2. 证据效力(1)合同文本:作为双方签订的书面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2)货物交付凭证:作为货物交付的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3)催款函:作为催讨货款的证据,具有法律效力。

(4)付款凭证:证明乙公司已支付部分货款,具有法律效力。

(5)货物验收报告:作为货物质量的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四、法律适用1. 合同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甲公司已按合同约定交付了货物,乙公司未按约定支付货款,构成违约。

2. 货物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1条规定:“当事人对货物的质量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履行。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本案中,乙公司提供的货物验收报告显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乙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

3.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02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章定义和解释1.1定义1.1.1“合同”指甲方和乙方之间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附件、附录和补充协议。

1.1.2“合同双方”指甲方和乙方。

1.1.3“合同标的”指甲方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涉及的具体事项或交易对象。

1.2解释1.2.1本合同的条款应参照合同的整体目的和意图进行解释。

1.2.2本合同中的和编号仅为方便阅读而设置,不影响合同条款的含义和解释。

第二章合同标的2.1合同标的本合同的标的为(具体事项或交易对象)。

2.2合同标的的交付2.2.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交付合同标的。

2.2.2乙方应在收到合同标的后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证明。

第三章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3.1合同价格3.1.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格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3.1.2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金额)。

3.2支付方式(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

(1)首付款:合同总价的百分之(%);(2)中期付款:合同总价的百分之(%);(3)尾款: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和地点4.1履行期限4.1.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完成合同标的的交付。

4.1.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支付合同价款。

4.2履行地点4.2.1甲方应在(具体地点)履行本合同的交付义务。

4.2.2乙方应在(具体地点)履行本合同的支付义务。

第五章违约责任5.1甲方违约5.1.1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交付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5.1.2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交付义务,导致乙方遭受其他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2乙方违约5.2.1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支付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5.2.2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支付义务,导致甲方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解读合同是社会经济活动中广泛应用的一种法律工具,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颁布和实施,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

本文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主要内容进行解读,以期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合同法。

一、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公平、自愿、平等、诚实信用为基本原则。

公平体现了合同各方在交易过程中应当公平竞争、平等协商;自愿体现了交易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应当自愿参与、自主确定权益;平等体现了交易双方应当在合同交易中地位平等,互相尊重;诚实信用体现了交易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保持诚信守信的行为准则。

二、合同的成立和效力根据合同法,合同自当事人达成协议,并通过书面形式签署、口头形式确认、网络形式确认等方式表达意思后,即成立。

在成立的过程中,应当遵循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并强调重要事项应当以书面形式表达。

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合同应当具有合法的标的和目的,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二是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不得含有违法、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条款;三是当事人的行为应当真实、详尽、准确,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各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如果一方未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包括违约金、损害赔偿等。

同时,合同法对无力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提供了解除合同的权利。

如果双方在履行合同中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记录。

变更合同应当依法办理手续,确保变更后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四、合同的转让和终止根据合同法,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可以转让给第三人,但需要经过原合同双方的书面同意。

转让合同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通知,并办理相关手续。

合同的终止可以分为自然终止和提前终止两种情况。

自然终止主要指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合同目的实现或者不可抗力等情况下,合同自动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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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 第十六条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 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 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 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 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 到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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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 第十七条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 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 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 第十八条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 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 前到达受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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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 不得撤销:
•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 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 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 作。
• 第二十二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 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 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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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 第二十三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 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 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 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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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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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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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
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
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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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一部法律,于1999年3月15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1999年10月1日正式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旨在规范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合同法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转让、解除、责任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合同法确定了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的内容、形式以及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等。

合同法强调了自愿原则和平等原则的重要性,要求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自愿、平等,并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法还规定了合同的履行方式和标准,包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等。

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内容履行合同义务,如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义务,可能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于国内外的合同交易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为商事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有效维护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合同编讲座

民法典合同编讲座
•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 章时合同成立。
• 《合同法解释二》 第五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 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 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 浙江顺风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宁波分行借款 合同纠纷案
四、合同成立的地点
• 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
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 定的,按照其约定。
对比:《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成立地点】承诺生效的地 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 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 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三、竞争性缔约
• 合同的一种分类:一对一订立合同与一对多订立合同(竞争性 缔约)
•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 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 立书面合同。招标 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 容的其他协议。
• 《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三条 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 人和供应 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 合同方式约定。
• 六、体现了关注民生,回应社会热点的立法理念和精神 • 诸如限制“霸座”、禁止高利放贷、便于小微企业融资、
物业服务等
• 合同法428条 • 合同编526条
• 第二部分 合同编总则部分
一、准用范围进一步明确
•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 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 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 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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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部分主要有三个内容:
2、承诺的含义及相关内容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内容一致的含义是承诺对要约的内容没有作出实质性变更。 什么叫实质性变更?合同法第30条规定,变更标的、数量、质量、价格或者报酬、履行期 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为实质性变更。 对于非实质性变更,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作出任何变更外, 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承诺的方式分为两种: 一是通知的方式,包括口头和书面形式。 二是默示,默示有条件,合同法规定只有两种情形方能作为承诺的方式: (1)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如某客户向公司发函要求购买一辆汽车起重机,价格 为30万,并声称如在一个月内将汽车起重机送至该客户所在地,则无需公司再回函确认。 (2)按交易习惯确定。如旅客运输合同,公共汽车行驶在固定的线路上,在停车站停车时即 为要约,旅客上车时即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案例:有一老年人乘公共汽车,下车时老人的 一只脚尚未下车,车就开动了。致使老人摔倒而粉碎性骨折。此属公交公司违约,故可要求赔 偿。承诺也可以撤回。但承诺撤回的通知应先于承诺通知到达或同时到达。 承诺的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但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没有 确定期限的,按下列时间到达: (1)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承诺,除非另有约定; (2)以非对话方式作出,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合理期限主要看合同的内容。如非典 时期,甲公司去函给某药店,要买板蓝根50箱,药店未回函承诺。时隔半年,药店回函同意供 货。这就是超过了合理期限。
三、合同的订立
合同订立部分主要有三个内容: 1、要约的含义及相关内容 2、承诺的含义及相关内容 3、合同成立的时间
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即要约和承诺是合同订立的两个必经阶段,如买 卖合同,客户提出买汽车15万一辆。对方同意,即合同成立,如改变数量或单价,则为新要约。
五、合同的效力
1、合同生效的时间 2、合同无效 3、可撤销的合同 4、合同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5、代理效力
合同的三种形式:
2、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 件)。 这里要注意两个问题: (1)数据电文,如传真、电子邮件有可能对方不认可。 (2)格式合同问题。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 对方协商的合同。按这个定义,社会生活中的格式合同非常多,如买飞机票,航空运送旅客 的合同条款预先印在飞机票上,这些合同都不允许协商,如允许协商,我们就不会同意退票 只退50%的条款。前段时间有个人买北京至深圳的飞机票,打六折后700多元,后去退票要扣 去全额的50%,即扣去600元,退100多元。这些格式合同的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如果每位 旅客买飞机票都要与航空公司讨价还价,每张机票上的合同条款都不一样,那就麻烦了。但 格式合同最大的问题是剥夺了对方的合同自由,为此,合同法制定了一套规则来管制格式合 同。 第一、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要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 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这就是提示义务。企业销售产品,一般都会有免责条款。 怎样提示呢?可将免责条款用大的字体、黑体字印在合同中比较显眼的地方,或者是用显眼 的文字要对方注意合同中第几条的免责条款,没有履行提示义务,该免责条款无效。 第二、在格式合同中,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 利的条款无效。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已直接违反了公平原则,当然无效,因为对方的主要权利 都没有了,加重对方责任,这样权利义务不对等,也违反了公平原则,也应无效,免除其责 任,应理解是免除其全部责任,而不是一般的免责条款。 第三、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合 同与合同示范文本不同,示范文本完备,可协商。但当事人没有义务必须使用示范合同文本 订立合同,只是参照,有些机关要求必须按示范合同文本签订合同,这是违法的。
合同法 是1999年10月1日施行的,它 由三部法律合为一部(经济合同法、涉外 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共分三编: 总则、分则、附则,共428条,其中总则 部分129条。而原经济合同法只有57条。 合同法是在我国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秩序的过程中产生的。因此有许多 立法条文与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接轨,很多 方面也与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制订的经 济合同法大不相同。比如:合同法第一条 规定:“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制订本法。”这一条写的是合同法 的立法目的。 因为我们过去一直强调个人服从集体, 集体服从国家。即使诉讼中,往往提出要 特别保护国家的利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都应当平等的得到保护,只有保护了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才能维护经济秩序,才能 促进现代化建设。这样再以个人服从集体, 集体服从国家的提法就不是合同关系了。
二、合同的基本知识
1、合同的概念 2、合同的特征
1、合同的概念
合同,通俗地说又称协议、协约、契约,是指当事人之 间订立的确认一定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约定。《合同法》第2 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 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一个 “合”,一个“同”,合强调什么呢?不是一个人,二人以 上才能是合,所以它讲的是两个主体之间,两个当事人之间 的事情。还有一个“同”,双方同意,双方协商一致,这叫 合同。
2、合同的特征
第一,合同的主体。合同主体方面的特征,它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平等主 体,能够有资格订立合同的可以是自然人,就是公民个人,可以是企业法人,或者其 他类型的法人,还有非法人组织,像合伙企业,都能够订立合同。分公司一般不具备 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对外签署合同要有总公司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由总公司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一旦订立了合同,那么它们的主体地位是平等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本着平等、 自愿的原则订立合同。所谓平等,是合同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因主体的差异 而享有特权;所谓自愿,就是任何一方不能强迫另外一方,不能以强迫交易的方式来 达成合同。 第二,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所谓的法律行为就是合同主体实施的是合法的法律行为。 合同通过一定的方式表达出来,比如说你跟一个汽车销售商进行磋商,我想买你这个 车,你什么价格、什么型号、什么时候付款、以什么方式付款、以后售后维修服务怎 么进行等等,这就是表达的过程,最后双方谈成了,签一个书面的合同,确定我们双 方之间的合同得以成立,它是个法律行为,法律行为的本质是一种真实意思表示,这 是第二个特点。 第三,合同的目的性。合同的目的是合同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 系的协议。合同它有目的性,双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是在双方之间形成一种权利义务关 系,或者是变更一种权利义务关系,或者是消灭一种权利义务关系,这是合同的第三 个特征,它有目的性。 第四,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一旦达成,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撤销,双方都得 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法律后地产集团 张永超
一、引言
按照集团领导指示精神,我们举办了本次合同法专题培训。 一个好的合同,能够使合同当事人双方或某一方受益;一个缺 陷的合同,会导致合同当事人无所适从;一个无效的合同,有 可能为我们留下无法挽回的祸根。 在现实的生活中,合同广泛的、普遍存在的,我们工作实践 中遇到的有些合同没有加盖骑缝章,使对方偷梁换柱;有些合 同没有填写签订日期,使合同生效日期处于不确定状态;有些 合同没有认真核对单价和数量,使合同总价与合计总价不一致。 为此,签订一个好的合同是十分重要的。而好的合同必然源于 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了解和熟悉合同内容和掌握合同法律。
合同的三种形式:
3、其他形式 它又分为默示形式和视听资料形式,默示前面已介绍。视听 资料主要为录象和录音,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有关方面 的规定,对方对视听资料没有异议,则可以认定。 如一方有异议,则要具备三个条件才能认定: 第一、要以合法方式取得,如不能偷录电话中的通话; 第二、要有其他证据佐证; 第三、要没有疑点。
合同订立部分主要有三个内容:
1、要约的含义及相关内容 要约是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指内心的意思通过一定形式表示出来)。 要约的成立有两个条件: (1)内容具体明确,要约不能含混不清,应当明明白白。也就是说,要约必须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 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格或者报 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这条规定只起合同示范条款的作用,并不是合同成 立的必备条款。 (2)表明经对方承诺,本人即接受要约的约束。有一种行为,如电视上打广告,宣传一种健身器材如何如何好, 并说在某家商店有买,这是不是要约呢?在一般情况下不是,它叫做要约邀请。合同法第15条规定:“要约邀 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 第一,性质不同,要约是自己主动提出愿意订立合同,以订立合同为目的。要约邀请是希望对方主动提出愿意 订立合同; 第二,内容不同,要约须包括合同的必备条款,并表示愿意受要约的约束。要约邀请则不一定包含合同的主要 内容。比如没有当事人的名称; 第三,方式不同。要约一般是针对特定的人,而要约邀请一般是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 由于两者在实践中有时难以区分,为此,合同法第15条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 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比如悬赏广告,应视为是要约, 如遗失了重要文件、财物、拾到者送来给予重奖的广告为要约。最高人民法院出了一个司法解释,商品房广告 的内容对合同的成立有重大影响的,为要约,所以康田公司在销售房屋时要注意其广告内容。 要约的生效期间: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如果要约发出后不想订立合同,可以撤回,但撤回的通知应先于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或同时到达。 如果要约已先期到达,则要约已生效,不能再撤回,此时要约人如果要废除要约,在受要约人尚未承诺的 情况下,可行使撤销权,但撤销要约有条件限制: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过去见的较多的是不可撤销的担保书。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如单位进行装修,去函给装修 公司要求其支付保证金,同时,装修公司为此购进了材料,该要约应是有理由认为不能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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