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怎么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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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本税法知识是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怎么缴
税
国税总局日前发布《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规定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分期预缴企业所得税,年终由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税款。
税源转移?
“此次汇总纳税实际上关键的问题是两个:汇总纳税和分级预缴制度。
”律师刘天永表示。
由于中国大型企业多集中在北京和上海,在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起草阶段和出台之后,曾有一些西部省份提出,汇总纳税将会导致税源转移的问题,使得东西部的财力差距更加拉大。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青海省副省长骆玉林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就表示,中石油等央企在西部地区采掘了资源,当地政府却没有从中获益。
早在去年3月,时任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就新《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作说明时亦承认,由于实行总分机构汇总纳税,可能带来部分地区税源转移,对税源移出地的财政有一定影响。
今年1月,财政部、国税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处理办法。
上述暂行办法对各级地方政府享有的份额进行了明确规定,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