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开发流程——前期准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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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开发流程——前期准备阶段(二)

四、建设项目报建登记,申请招标,办理招标投标手续,确定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队伍。

项目报建总流程: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建筑面积达

到1000m2 的建设工程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在发包前,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到相关交易中心进行报建。应当报建而未报建的工程项目,不得进行招投标。报建时须交验工程建设

项目以下文书:立项的批准文件、银行出具该工程项目资信证明、经批准的建

设用地证明和规划审批文件等。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度、工程规模、拟开工与竣工日期、发包方式、工程筹建情况。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程序:

1) 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局)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

2) 按报建表的内容如实填写,盖上项目法人公章后报送建设局。

3) 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批文、资信证明、建设用地证明、规划审批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连同报建表同时提交。

4) 属于试桩建设工程项目,须办理试桩登记手续。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发生变化时,建设单位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应及时到市交易中心进行补充登记o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办理变更手续。

1、建设项目报建登记

工作内容:

填报《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需带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工程项目土地使用合法证明文件;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资金证明(银行出具的六联单或审计报告);

(五)私营、民营、合资项目必须出具合法证明文件。

报建信息管理:

(1)、建设局核实报建资料,进行现场勘踏(7个工作日内);

(2)、将报建信息转至各有关管理机构。

2、审核“一费制”收费认定表、核发缴款通知填报《建设工程“一费制”收费认定表》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在报建台领取收费认定表(共两份);

(二)到各执收执罚单位办事“窗口”办理缴费认定手续;

(三)应缴费用从工程报建开始20日内凭建设局(咨询台)开具的《市

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缴款通知书》到代理银行专柜办理缴款手续。其它以中

标价为计算基数的缴费项目,在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对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核准前按上述程序办理。

3、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

(一)投标报名、评标、定标的依据资料:

1、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投标申请人信誉档案资料;

4、项目经理有关资料;

5、业绩及其它与投标活动有关的资料。

(二)网上投标报名:

4、招标人根据工程需要对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工作内容:

(一)招标人根据工程需要对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预审的,应按已发布公

告的内容和要求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二)投标申请人到建设局领取资审通知书和购买资格预审格式文件;

(三)招标人采用对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的,凡预审合格者少于7家的,

应重新发布招标公告;预审合格者过多时,又不便直接确定的,应在市建设局

采用随机方式抽取不少于7家的投标申请人。

5、投标文件的编制、内容、递交和接收工作内容:

(一)招标文件编制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图纸以及工程技术规

范要求,结合踏勘施工现场和招标答疑会所了解的情况,编制投标文件和工程

预算。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仔细校核,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打印、装订、密封

和标志,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采用标准保密化评审技术标的(暗标)

严格按武建招办字[2002]18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投标文件的内容:

1、投标函;

2、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

3、投标报价;

4、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

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限以前,投标人可以对所递交的

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并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志。

2、投标文件的接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应做好投标文件的接收工作。在接收中应注意

核对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志,并做好接收时间的记录,未按时或提前送达的,招标人应当拒收。

6、组织评标委员会工作内容:

(一)招标人于开标前(上午召开的评标会应提前18小时以上,下午召

开的评标会应提前4小时以上5小时以内)在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下,通过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计算机系统按规定随机抽取评委,并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局抽取评标评委申请表》;

2、代理银行代收专柜开具的以建设面积为计算基数的“一费制”收费项目的缴款凭据。

(二)由建设局指定专人通知评委参加评标;

(三)建设局负责将已抽取评委的详细资料及通知结果打印密封(密封套

破损无效),分别交由招标人和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签收保存。

7、开标

工作内容:

(一)招标人介绍投标单位和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人员;

(二)当众检验投标文件是否符合规定,按规定启封投标书;

(三)报投标标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用量以及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

(四)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五)招标人填写开标汇总表,并由投标人签字认可。

(六)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8、定标

工作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进行。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限30日前确

定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9、核准招投标情况报告、中标通知书的签发及中标人的公示公告

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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