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航运政策之英国航运政策
英国交通政策法规
交通政策法规作业一姓名:王建锋学号:15614177 班级:1509关于英国交通运输业未来的政策分析交通运输对经济和生活方式至关重要,我们现在的决策将对未来几十年产生影响,用长远的观点来看问题很重要,为此各个国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都制定了适合自己的交通政策,作为英国这个国家,着眼于未来30年出行和运输网络建设,制定了自己的未来交通发展战略,英国是一个交通运输发达、形式多样的国家,英国政府作为交通运输政策制定的主体,为了适应英国未来20-30年经济社会的发展,为铁路、航空水运、公路公共交通、货运、以及步行及自行车等各种运输方式参与客体,均制订了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
为实现这些远大的目标,英国政府围绕三个主题制定发展战略,第一、长期内持续的投资。
第二、改进运输管理。
第三、提前做好规划。
围绕这三个主题,英国政府为各种运输方式,制定了详细的实现步骤和手段。
铁路运输铁路运输作为国家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大宗货物和旅客运输的任务,英国铁路目前存在着投资不足,设备设施落后,铁路私有化带来的线路养护质量持续恶化的影响,私营部门一味要求补贴的问题,但是最终在服务质量没有明显提高情况下,致使出现了铁路资产缩水,硬件设施缺乏投资,为此政府对铁路部门提出了目标和改善手段(1)持续增加投资,确保投资被有效的利用。
(2)要求更好的管理项目,消除浪费,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3)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最需要的地方,用以产生最大的效益。
公共汽车公共汽车作为客运最重要的运输方式,英国政府为公路运输制定的目标使能为驾驶者、其他公路使用者和商业活动提供一个更可靠、更畅通的公路网。
旅行者根据所获得的信息对其出行方式,出行时间做出最佳的选择。
同时将公路交通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为实现这些目标需要多种手段解决,(1)持续增加投资,改善公路网结构。
(2)加强公路网的管理,针对事故处理、大修施工、恶劣天气、公路拥堵信息的发布等各个方面着手,提高公路的通行效率。
英国通过航运发展而推动国家兴旺的具体做法
英国通过航运发展而推动国家兴旺的具体做法英国作为一个拥有悠久历史的岛国,一直以来都依赖航运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支柱。
通过航运的发展,英国不仅实现了国内外贸易的繁荣,也推动了国家的经济、科技和文化的发展。
本文将探讨英国通过航运发展而推动国家兴旺的具体做法。
首先,英国通过航运发展促进了国内外贸易的繁荣。
作为一个岛国,英国没有与大陆相连的陆路交通,航运成为英国与国际市场交流的重要途径。
英国的港口城市,如伦敦、利物浦、南安普敦等,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枢纽。
这些港口不仅为英国提供了便捷的国际贸易通道,也为英国的制造业、农业和服务业提供了出口的渠道。
英国的航运业发展得益于先进的港口设施和高效的物流管理,这为国内外贸易的繁荣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英国通过航运发展推动了国家经济的增长。
航运业在英国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国家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
英国的航运公司,如英国航运集团和国际航运公司,为国家经济注入了活力。
这些航运公司不仅为英国提供了国际贸易的便利,还为国内企业提供了运输服务,推动了英国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发展。
此外,航运业还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如船舶制造、航运物流、港口建设等,进一步促进了国家经济的增长。
另外,英国通过航运发展推动了科技和创新的进步。
航运业是一个高度技术化的行业,英国航运公司不断推动航运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英国航运业积极引进先进的船舶和港口设备,提高了运输效率和安全性。
同时,英国航运公司也积极参与国际航运组织和合作,推动航运业的国际标准和规范。
航运技术的进步和创新不仅提高了英国航运业的竞争力,也为国家其他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
最后,英国通过航运发展推动了国家文化的传播和交流。
航运业不仅是货物运输的工具,也是人员交流和文化传播的桥梁。
英国的航运公司不仅开辟了国际航线,方便人们的出行和旅游,也为文化交流和教育合作提供了机会。
英国的港口城市成为了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和文化的交汇之地,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促进了国家文化的多元化和繁荣。
政府对国际航运管理的概况讲解
2.1无船承运业务管理制度(1)
• 无船承运业务 : 前款所称无船承运业务, 是指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接 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 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 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 承担承运人责任的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 • 中国无船承运业务的现状与问题 • 解决无船承运业务管理 ---- 海运条例的贡 献之一
4.1国际船舶代理
• 资格条件:人员与设施 • 管理方式:登记 / 前置登记证明文 件 • 设立程序:地方交通/交通部
4.2其它4类国际海运辅助业
• 中国资本:由地方交通主管部门管理
• 管理方式:登记/前置登记证明文件 • 中外合资(合作):地方审核 / 交通部 批准
5.1 运价备案制度(1)
• 与无船承运业务订立协议运价时确 认其身份 • 除非执行公布运价,应当订立书面 运费协议 • 提单或相关单证上显示协议运价号 • 外国无船承运在中国的业务委托
3.国际班轮运输管理制度
• 航线经营权的取得(第十六条 国际船舶运输经营 者经营进出中国港口的国际班轮运输业务,应当 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 未取得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的,不得从事国际 班轮运输经营活动,不得对外公布班期、接受订 舱.以共同派船、舱位互换、联合经营等方式经营 国际班轮运输的,适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 ) • 航线、挂港、航班等实行备案 • 台湾、港澳航线仍须取得批准 • ----班轮运输资格证明文件
3.1 班轮经营人守则
• • • • 运价备案 公会协议及营运协议备案 确认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身份 只能同发货人和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订立 运价协议 • 协议运价应当书面订立并在提单上显示协 议号 • 调整航线/船舶公告并备案
航海条例
航海条例(Navigation Acts),英国历史上关于航海贸易的一系列立法。
最初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发展英国的航海事业和海外贸易。
航海法案(The Navigation Acts)又译作航海条例,是指1651年10月,克伦威尔领导的英吉利共和国议会通过了第一个保护英国本土航海贸易垄断的法案,以后该法案不断修改完善,为此还引发了与海上强国荷兰的战争(见英荷战争)。
但是航海条例也限制了英国殖民地经济的发展,最后且成为美国独立战争的发生背景之一。
(*美国独立战争的主要原因是法国-印第安战争[1754-1763]后期的美殖民地因当时经济和英国对其施展政治压力而产生的后果)。
航海条约在1663,1673,1696被更改。
原因是当时的英国政府想进一步防止非法商人向外(非英国本土的国家)出售未经加工的货物(当时是违反了"航海条例")。
1.只有英国或其殖民地所拥有、制造的船只可以运装英国殖民地的货物。
2.政府指定某些殖民地产品只准许贩运到英国本土或其他英国殖民地,包括如烟草、糖、棉花、靛青、毛皮等。
3.其他国家的制造产品,必须经由英国本土,而不能直接运销殖民地4.限制殖民地生产与英国本土竞争的产品,如纺织品等。
1381年理查二世颁布英国最早的航海条例,1485年和1540年又陆续订立。
1651年,英吉利共和国政府针对当时英国海上贸易的主要竞争对手荷兰颁布的航海条例规定,凡从欧洲运往英国的货物,必须由英国船只或商品生产国的船只运送;凡从亚洲、非洲、美洲运往英国或爱尔兰以及英国各殖民地的货物,必须由英国船只或英属殖民地的船只运送。
英国各港口的渔业进出口货物以及英国国境沿海贸易的货物,完全由英国船只运送。
这些规定排挤了荷兰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危及荷兰的海上利益,导致1652年的第一次英荷战争。
荷兰战败,被迫承认这一条例。
1661年颁布的航海条例重申1651年航海条例的主要内容,规定某些产品只能运送到英国和爱尔兰或英国其他殖民地。
主要国家海运政策与海运航线
资料:2008年 世界 20大班轮公司
排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公司
马士基航运 地中海航运 达飞轮船 长荣海运 赫伯罗特 中海集运 中远集运 美国总统(新) 日本邮船 东方海外 韩进/德国胜利(韩) 商船三井 川崎汽船 以星航运 汉堡南美航运(德) 阳明海运 智利南美 现代商船 太平船务(新)
10
资料:2008年世界前8大船东国
• 1、希腊船队,拥有船舶3087艘,1.7571亿载重吨。 • 2、日本船队,拥有船舶3433艘,1.6072亿载重吨; • 3、德国船队,拥有船舶3189艘,9451万载重吨; • 4、中国船队,拥有船舶2975艘,8306万载重吨; • 5、挪威船队,拥有船舶1400艘,4512万载重吨。 • 6、韩国船队,拥有船舶1063艘,3676万载重吨。 • 7、中国香港,拥有船舶 619艘,3378载重吨。 • 8、美国船队,拥有船舶936艘,3299万载重吨。
万海海运(台湾)
TEU 1946187 1236165 897649 625274 498686 434170 430952 402857 394571 351298 349952 346880 307066 291017 282966 274281 265948 209277 173762
• 海上运输状况自古以来,海运业一直对挪威的经济发展起着 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海运仍是挪威对外贸易的主要运输 方式,占对外贸易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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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欧洲主要国家海运状况
• 二、挪威的海运状况(2)
• 挪威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0.1%,但是挪威的海运船队运力相当于全 球船队运力总量的13%。挪威的造船和修船业也非常发达,全国有50 多家国际水平的造船厂,其中的阿克造船厂是欧洲造船行业中规模最 大的,也是全球第四大造船基地。挪威各家船厂能够建造现代化的滚 装船、高级捕鱼船、冷藏船、高速双体船和地震探测船等。 挪威的海运产业开始于公元前793年维京人盛行海上冒险和掠夺的 海盗时代,但挪威的石油天然气生产和积极参与液化天然气全球海运 正式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近10年来,挪威在巴伦支海大陆架天然 气田的投资已经超过16亿美元。如今,挪威国内的船厂已经来不及建 造足够多的液化天然气船,挪威在韩国船厂订造了11艘新型液化天然 气船,每艘船的运量分别在14.5万立方米至25万立方米之间,预计在 2010年之前能够全部交付使用。此外,挪威船厂也在设计制造一部 分能够在近海和内河航道航运的小型液化天然气运输船,型号最小的 单船运量在1100立方米左右。由此可见,挪威在液化天然气船舶运 输市场中的灵活机动,可以满足欧洲乃至世界各地消费者越来越多的 需求。
国际海运政策的历史沿革
2.2近代西方殖民主义列强海运政策 2.2近代西方殖民主义列强海运政策
二、殖民帝国时期英国的海运政策
16世纪后期的三次贸易海战奠定了海上霸权地位 1、英国重商主义者对海运的重视 2、航海条例:世界海运史上第一部海运政策法律 对荷兰海战的胜利,进一步扩大和强化 3、特许公司与航线垄断
特许公司:由政府办法特许状的公司 成立东印度公司,对英——印东方航行的控制
3、海运补贴的广泛实施
武力和国旗差别被严厉反击,为保证本国船队和海运业
在国际上的竞争力而采取的积极措施
二、英国的海运政策
1、“一战”前不需要补贴的英国航运政策 2、 “一战”后自由主义政策的贯彻 ——具有竞争力强的现代化船队
三、德国的海运政策
1、“一战”前与国家补助无缘 ——民间班轮公司极具实力 2、 “一战”后自由主义的航运政策
2.1 远古和中世纪的海运政策
一、远古时期的海运政策
产生原因:公元前4000-2000年前,地中海水域 出现了腓尼基、迦太基、希腊、罗马等海上强国 1、腓尼基和迦太基对海运与贸易的控制 腓尼基:公元前2000年,古埃及与巴比伦中间,今叙
利亚和黎巴嫩沿海地区,贸易商站进行贵金属运输
迦太基:公元前7——4世纪,今突尼斯,建立殖民地
5、中国古代的海运政策
唐朝后期对外国商船的开放政策:商贸鼎盛时期 宋代的“饶税”政策:加快远洋船舶周转和增加税收 元朝的“官本船”政策:政府筹备,与船商7/3分成 明清两代的闭关锁国政策:严格限制民间海运
2.2近代西方殖民主义列强海运政策 2.2近代西方殖民主义列强海运政策
一、早期殖民主义帝国的海运政策
1、产业革命与海运业的独立
产业革命:18世纪初、19世纪末的工厂制度和大机器生 产对原材料输入、产品输出的需求 特许和垄断不利于自由贸易 海上运输量的激增,使海运业从贸易体系中分离 造船技术的革命,使海运业大发展
英国运输管理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英国作为世界交通运输的重要国家之一,拥有完善的交通运输网络和严格的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交通安全、提高运输效率、保护环境,英国政府对交通运输行业实施了全面的管理。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英国的运输管理规定。
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1. 驾驶员管理(1)驾驶证申领:在英国,驾驶人员需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的驾驶证。
考试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
根据驾驶车辆类型的不同,分为A、B、C、D、E、F、G等不同类别的驾驶证。
(2)驾驶员培训:英国政府鼓励驾驶培训机构提供高质量的培训课程,以确保驾驶员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意识。
(3)驾驶员体检:驾驶员需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条件符合驾驶要求。
2. 机动车管理(1)车辆注册:在英国,机动车需在购买后进行注册,领取车辆登记证书。
(2)车辆年检:英国实行年度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制度,确保车辆安全性能符合标准。
(3)车辆排放标准:英国对机动车排放标准有严格规定,旨在减少环境污染。
3.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1)道路标志:英国道路标志种类繁多,包括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等。
(2)道路标线:英国道路标线清晰,包括车道线、停车线、减速带等。
4. 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英国政府重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学校、媒体等多种渠道,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三、铁路运输管理1. 铁路运营管理(1)铁路公司:英国铁路运营主要由英国铁路集团(Network Rail)负责,负责铁路基础设施的维护和运营。
(2)铁路公司监管:英国政府设立铁路和铁路客运监管局(Office of Rail and Road),负责对铁路公司的运营进行监管。
2. 铁路安全管理(1)铁路信号系统:英国铁路信号系统先进,确保列车安全运行。
(2)铁路安全培训:铁路工作人员需接受专业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铁路安全检查:定期对铁路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四、航空运输管理1. 航空公司管理(1)航空运输许可:英国政府对航空公司实行许可制度,确保航空公司具备运营资质。
第五章 英国海运政策之介绍汇总
假設船舶A之淨噸數為15,000與船舶B則為 90,000,同樣營運天數為250天,則各各船舶 噸稅之計算如下:
(1) 船舶A:15,000×250×3= 11,250 元英鎊
(2) 船舶B:90,000×250×1.5= 33,750 元英 鎊
三、沿岸運輸補助政策
英國政府並不禁止外國船舶參與沿岸運輸的開 放政策,與大部分國家將沿岸運輸保留給國內航運 業者相比,屬於比較特殊之例子。
第二節 英國商船隊之發展現況
英國貨物船保有量,包括境外登記船(Offshore Register)在1998年由779艘合計1,348萬G/T,佔全 球的2.7%。英國的權宜籍船在1998年底為457艘的 1,989萬載重噸(1,421總噸),艘數而言約佔本國籍 船舶之59%;噸數則佔105%。因此本國籍船舶與 權宜籍船舶合計則保有船舶達3,934DWT(2,796GT), 佔全球的5.1%,世界船舶保有量位居第9位。
加之,對國內建造船舶有相同補助金給付之外,亦 採行融資支援制度。英國政府為減少船東之船舶投 資負擔,並非採取直接方式,而以間接方式來支援。
英國政府對於國內造船廠建造的船舶提供的低利 率金融資源,即國內造船新運保證計劃(Home Shipbuilding Credit Guarantee Scheme),對於船 舶、移動可能的海底探索與開發設備之建造與大幅 度的改造等符合條件者,提供融資償還保障。保證 限度方面,一般船舶是契約金的80%,海底探索與 開發設備之情形是85%。
英國海運支援政策大抵可分為金融支援政策、稅制支援政策、 沿岸運輸補助政策、船員支援政策等,分述之如下:
一、 金融支援政策 英國政府根據造船調整基金(Shipbuilding Intervention
世界主要航运国家的税制状况
美、英、德、日是世界上航运业比较发达的国家,各国针对航运业收取的税费及实施的税制各有不同,下面将介绍各国的税制状况。
1.美国美国政府对航运业税制的优惠,除对进口船舶从事国际航运者不需缴纳关税及设立专项基本建设基金(CCF),使船东通过将多种收益和折旧提成等存入基金,可免纳或缓纳税金而受益外,还通过采取加速船舶折旧的方式给船东以税收优惠。
2.英国一直以来,英国政府均以低息贷款的方式对船舶投资进行支持,贷款比例可达船舶价款的80%.与此同时,英国政府还以船舶建造调整基金对造船合同进行补贴。
其他的税收优惠还有:内部留利:包括船舶折旧、减值入账。
削减税收:免征船舶固定资产税;减免船员有关的所得税(含地方税)、社会保险费,并增加其回国费用补助和教育费用补助。
此外英国政府还用吨税制吸引外国船东,用每艘船每年登记费仅300英镑的地吨税吸引他们加入英国籍。
3.德国德国法律规定的船舶折旧年限一般为12年,在前5年之内可在总折旧率40%的范围内进行任何比例折旧,因此在7年内的实际折旧可达98%(除去残值)。
进口船舶从事国际航线运输,可免交任何税项。
4.日本日本对航运业实行税收保护政策,设置免税储蓄基金。
凡船东将其各项收益存入这项基金,可延缓纳税,如果从基金中提款用于在本国造船、船舶改建和更新等,则给予免税。
同时,日本通过提存加速折旧,降低应税利润而间接减税。
船公司可以按最大比例为20%的固定比例法,或按最多15 年的单船固定数额法进行折旧,并允许在这两种方法之间转换。
其中远洋现代化船舶的折旧率为购置价格的18%.300 总吨以上船舶折旧率为12%. 在使用年限上,油船为11-13年,其他船舶为15 年。
船用设备及船用材料进口,均免征关税。
英国综合交通运输政策
英国交通运输政策 制定的理论依据
外部性理论ຫໍສະໝຸດ 自然垄断理论在1950-1960年代,通过基于收入和人口增长对未 来交通需求的预测表明,私人汽车交通出行需求将大量 增加。因此,1960年代早期的交通政策都是简单交通需 求预测过程的结果。虽然城市交通问题恶化也引起了一 些由地方政府支持的交通土地利用研究,并且也得出了 交通需求预测的局限性,但由于当时对新技术及其成果 的高度崇拜,政策制定者认为新技术的应用可以提供充 分满足小汽车需求的完全机动化世界。 1970年代初,人 们开始认识到交通流量预测的不准确和交通建设对城市 造成的不良影响,社会公正以及汽车使用对全球环境影 响等问题日益引起关注,反对道路建设呼声变得强烈。 至1990年代,环境、资源、社会公平等问题已经成为交 通政策最核心的部分。
1990年代,由于道路建 设引发更多交通出行需求以 及机动化对环境破坏逐渐被 世人所熟悉等原因,尽管此 时仍存在大规模修建道路的 提议,但英国交通政策开始 发生重大变化。1990年代晚 期,时任英国交通部长普雷 斯科特提出了两个减少拥堵 的法规以及个人对减少拥堵 承担的义务,交通模式在政 策和理念上的改变已经成为 现实。
从具体的城市间交通政策来看,19501960年代,英国城市间的交通政策就是要 尽可能多的使用公共资金修建综合性的干
道系统。1970年的道路建设白皮书制定了 总投资46亿英镑的干道路网修建计划。
与将公路建设看成明智 投资相比,公共交通建设投 资却被认为是不经济的。在 1970年代中后期反对在城市 和乡村修建高速公路的活动 达到高潮,1975年卡拉汉政 府改革了干道路网公众质询 制度,取消了部分建设项目 并压缩了建设规模。19781983年间撤切尔政府以有利 于国家竞争力的提升为由, 重新支持干道路网建设计划。
英国航运与海员政策回顾
英国航运与海员政策回顾
单德赛
【期刊名称】《世界海运》
【年(卷),期】2017(40)7
【摘要】英国航运崛起于15世纪中叶,至二战结束之际海员队伍发展达到了全盛.然而20世纪80年代英国航运出现了明显衰退迹象,运力下滑,航运人才危机显露.通过回顾英国航运兴衰历史,并对英国海员政策进行梳理与评估,可以发现,航运的繁荣离不开国家的支持,以国防为导向的航运政策可以壮大海员队伍,提升海权.反之,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则可能导致航运人才断层,致使航运走向不可逆转的颓势.以英国航运衰落为鉴,要捍卫我国航运业和海员队伍的发展成果,需要国家出台政策,对航运企业进行更大范围的财政税收扶持,并对海员培养予以大力支持和规范.
【总页数】9页(P1-9)
【作者】单德赛
【作者单位】加拿大渥太华大学法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非航海专业毕业生海员培训政策的回顾与评析
2.国际航运界的盛会——’98海运政策与发展国际研讨会回顾
3.搭建海员职业发展平台——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海员职业生涯管理探讨
4.维护海员权益促进航运发展--访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主席吴子恒
5.发挥产业工会优势推动航运事业发展
——中国海员工会广东省委员会助力广东航运事业发展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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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英国海运协定
中国与英国海运协定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国际贸易往来日益频繁,海运成为了重要的国际物流方式之一。
中国与英国作为世界上两个重要的贸易大国,其海运协定的签署对于双方的贸易往来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与英国的海运协定旨在促进双方贸易的发展,加强两国间的合作。
协定从多个方面对海运领域进行了规范和约束,确保海运业务的顺利进行。
海运协定规定了双方在货物运输方面的义务和责任。
根据协定,海运承运人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路线安全地运送货物,保证货物的完好无损地到达目的地。
同时,协定还约定了货物运输的保险责任和索赔程序,确保在货物损失或损坏时能够及时得到赔偿。
海运协定还规定了双方在港口管理方面的合作。
双方将加强港口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港口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协定还规定了港口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支付方式,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海运协定还涉及到了海关手续和安全检查等方面的合作。
双方将加强海关信息的交流和共享,便利货物的通关手续。
同时,协定要求双方加强对货物的安全检查和监控,防止恐怖主义活动和非法贸易的发生。
海运协定的签署对于中国与英国的贸易往来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协定的签署将进一步降低贸易成本,提高贸易效率。
通过规范和简化海运手续,货物可以更快速地到达目的地,减少了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损耗和延误。
协定的签署将促进双方贸易的增长。
通过加强合作,双方可以更好地利用各自的优势,开展更多的贸易活动。
特别是对于中国的出口企业来说,英国作为欧洲的重要市场,协定的签署将为中国的出口创造更多机会。
协定的签署也将促进两国海运业的发展。
通过加强合作,双方可以在技术、设备和管理方面进行经验交流,提升海运业的整体水平。
同时,协定的签署也将吸引更多的投资和资源进入海运业,推动其进一步发展。
中国与英国海运协定的签署对于双方的贸易往来和海运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双方将通过协定的规范和约束,加强合作,降低贸易成本,提高贸易效率,促进贸易增长,推动海运业的发展。
英国普通法对船舶适航性的规定
英国普通法对船舶适航性的规定在普通法下,船舶适航是合约中承运人的默示责任,也是绝对责任。
由于契约自由,承运人通过在合约中加入对其有利的免责条款来不同程度地免除责任。
为了避免承运人滥用契约自由,无限扩大免责范围,各国政府及国际组织在其制定的法律和公约中对承运人的最低责任要求作出了强制性规定。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海牙规则》(《1924年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第三条第1款规定:承运人须在开航前和开航时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
以前,在发生海损事故时,船方往往寄希望以船员疏忽来企图免除承运人责任。
然而,我们注意到近期的司法和保险实务案例对船舶适航性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值得船东朋友注意。
2011年5月17日,一艘6000标箱集装箱船“CMA CGM LIBRA”轮在离开中国厦门港时搁浅。
该轮的航行计划没有记录下航海通告的一个警告,即海图上显示的航道外的深度不可靠。
船长以为实际水深比海图显示更深,当他在将船驶出航道时,发生了搁浅。
船东要求货物利益方分摊共同海损。
该案经过英国高等法院海事法庭、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三级法院审理。
一审法院认为由于未能记录航海通告所要求的警告,说明航行计划和海图是有缺陷的,这些缺陷使船舶在开航时即不适航。
因此,船东的索赔要求被驳回。
二审法院判定,航行或管理方面的错误如果发生在航程开始之前,就会使船舶不适航。
船东作为承运人对货物承担责任,船长和船员在为船舶准备航行时(即使是航行开始前或开始时的航行行为)的所有行为都是作为承运人而不是作为航行者进行的。
因此,船东要对所有这些行为负责,而船员未能尽最大努力使船舶适航而造成的损失则应由船东负责。
再审中,英国最高院的五位勋爵一致认为有缺陷的航次计划构成船舶不适航,且适航是不可推诿之义务,承运人不可以船员行事为由规避其对适航义务应尽的谨慎处理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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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 Ensign Group (REG)
¾ Category 1 : register ships of unlimited tonnage and type ¾ Category 2 :register commercial ships and yachts of up to
150 gross tons (this limit can be extended to 400GT with an agreement in place with the UK); and vessels which are not operated commercially of up to 400 GT
英国法律渊源
¾ 衡平法的产生: À13世纪中期开始,随着英国封建制度的发展,商
品经济也随之不断发展壮大,大量新的经济和社 会关系急需法律的调整,因受普通法下令状制度 的制约,普通法对此束手无策显得僵硬,以“正 义、良心和公正”为原则的衡平法由此诞生
知识延伸:衡平法(equity)是英国自14世纪末开始与普通法平行发
¾ 盎格鲁 — 撒克逊时期:
7世纪上半叶盎格鲁撒克逊人基本控制了不列颠岛 公元650年左右,进入“七国时代”,开始形成封建制度 7~11世纪在对抗维京海盗的过程中,不列颠逐步统一
英国简史
¾ 中古时期(封建王权统治时期)
1066年诺曼底公爵威廉建立诺曼王朝,英国迅速完成封建化 1215年《大宪章》签署,“王在法下” 原则确立 1295年英国的议会制度正式形成 1337~1453年英法百年战争 1485年都铎王朝建立,成为英国近代化的开端 1588年英国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成为海上霸主 1652~1674年,三次英荷战争,英国奠定海上霸主地位
马恩岛第二船舶登记制度
船舶登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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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 Ensign Group (REG)
¾ The Red Ensign Group (REG) is a group of British Shipping Registers, Any vessel registered in the UK, a Crown Dependency or UK Overseas Territory, is a "British ship" and is entitled to fly the Red Ensign flag
英国国际航运政策
本章主要学习内容:
¾英国简史 ¾英国航运政策的发展历程 ¾英国的法律体系 ¾英国的航运管理体制 ¾英国主要的国际航运政策 ¾英国相关航运政策对我国的借鉴
英国简史
英国全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由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组成
英国简史 ¾ 早期英格兰:
不列颠文明的开拓者:伊比利亚人 & 凯尔特人 公元1~5世纪,罗马帝国统治不列颠
马恩岛简介
¾ 马恩岛属英国皇家属地,但是一 个独立于英国的自治独立地区。 (An internally self-governing dependent territory of the Crown which is not part of the United Kingdom)它有自己的收入税、 进口税和消费税服务。它一直是 独立于英国,税负低廉,以较低 的公司赋税和个人税,以及不收 取遗产税,使得该地区成为世界 上有名的国际离岸商业中心
¾ 凡从欧洲运往英国的货物,必须由英国船舶或商品 生产国的船舶载运
¾ 凡从亚洲、非洲、美洲运往英国或爱尔兰以及英国 各殖民地的货物,必须由英国船舶或英属殖民地船 舶运送
¾ 英国境内沿海贸易必须由英国船舶载运 ¾ 英国船舶只应在英国国内建造 ¾ 英国殖民地所需的欧洲货物必须从英国转口 ……
海运自由主义时期
¾ 1929年爆发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使得英国开始放 弃自由贸易主义政策
保护主义抬头时期
该时期英国主要的航运政策:
¾ 提供造买船支助,设立造船调整基金、优惠贷款等 ( 1977年《Aircraft and Shipbuilding Industries Act 》)
¾ 对航运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2000年开始实施船舶吨 税政策)
prevent the loss of life on the coasts and at sea, and implements the government's maritime safety policy in the UK. The Coastguard provides a 24 hour maritime search and rescue service around the UK coast. MCA inspects ships to ensure they meet safety rules, certifies seafarers, registers vessels and is responsible for coordinating responses to pollution from shipping and offshore installations
识形态。经济自由主义主张限制政府在经济事务中的操控,让市场机 制发挥调节资源的作用。亚当·斯密被视为第一个阐述此思想的学者, 其于1776年发表《国富论》主张实行完全自由放任
海运自由主义时期
该时期英国主要的航运政策:
¾ 废除《航海条例》(至1849年废除大部分航海条 例。1854年外国的商船被准许从事英国沿海的贸 易。至此,航海条例所规定的限制完全取消)
船舶登记政策
英国于1986年正式运作马恩岛第二船舶登记制度 ¾ 对船舶的要求:要求船舶船级属于七大船级社之
一;1984年9月1日之后建造;500总吨以上等 ¾ 对船员的要求:持有STCW95“white list”上所列
国家颁布的船员适任证书,但需仍需马恩岛船舶 登记处再签发认可证书(issue Endorsements ) ¾ 费用及税收的优惠:少量的登记费;免征船舶收 入所得税、船舶固定资产税、船员收入所得税等 详情可参阅:.im/ded/shipregistry/
¾ 对沿海部分航线予以运营补贴( 1960年《Highlands and islands shipping services act》、 1973年的《Local government (Scotland) act》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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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法律渊源
英国司法制度的历史演变:
¾ 普通法形成之前的法制状态: À古罗马法对不列颠法律制度的有限影响 À盎格鲁撒克逊人对不列颠法律制度产生深刻影响
盎格鲁撒克逊人在原始社会氏族公社时期形成的诸多习惯 被人们当作是调整社会生活的规则,被奉为是具有最高权 威的行为准则,并逐步发展成国王的法律。同时,“王在 法下”的法律观念在那时就已经影响着不列颠 知识延伸:盎格鲁撒克逊时期的“贤人会议”(witenagemot)是当
时国家唯一的核心司法机构,主要审理涉及国王和贵族利益的案件, 由它所作出的判决具有最高效力,国王也不得违背
¾ 撤销相关禁止输入措施、放宽限制性关税 ¾ 仅对特定航线采取补贴,对海运、造船业几乎不
采取任何保护性或鼓励性政策
保护主义抬头时期
相关历史背景:
¾ 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国开始丧失“世界工厂” 地位,经济实力开始被美德赶超
¾ 20世纪以来,特别是一战后英国海上霸主地位开 始动摇,面临着来自多国尤其是美国的海运竞争
英国或其属地公民/公司;欧盟成员国公民/公司
¾ manning of the vessel :
船员需满足STCW规定;或获英国MCA颁发的适任证书;一 般情况下对船员无国籍要求,仅对一些有战略意义的船舶要 求船长是英国或英联邦国家或欧盟成员国公民
¾ survey requirement:
船舶需通过MCA的检验
Source:http://www.red /about -us.aspx (accessed 01.12.2015)
展的,适用于民事案件的一种法律。衡平法的形式灵活,在审判中更 加注重实际,而不固守僵化。15世纪末专设衡平法院,衡平法也采用 “遵循先例”的原则,其判例逐渐形成一整套独特的衡平法的基本原 则或准则。 1873年英国《司法组织法》废除了衡平法院,将普通法院 和衡平法院统一到同一法院体系
英国的成文法立法
制度过渡时期(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具体地说,在15—18世纪初 受到普遍推崇的一种经济哲学。 其主要经济思想是一切经济活动的 目的就是为了获取金银,除了开采金银矿以外,对外贸易是货币财 富的真正的来源,政府应该竭力鼓励出口,不主张甚至限制商品 (尤其是奢侈品)进口
殖民侵略扩张时期
该时期英国的主要航运政策(航海条例):
英国法律渊源
¾ 普通法的产生: À1066年诺曼征服之后,威廉一世一方面继续服从
盎格鲁撒克逊法,另一方面给英格兰带来诺曼人 的习惯法。两套法律相互渗透融合,并最终形成 了强化中央司法集权的普通法
知识延伸:普通法是12世纪前后发展起来的,由英国王室法庭实施
于全国的普遍适用的习惯法和判例法。所谓“普通”是相对于“特殊” 而言,具有共同、普遍、通行于全国的含义。从普通法的这一最初含 义出发,又引申出其他四种含义:①与制定法相对而言,普通法是指 判例法;②与衡平法相对而言,是指普通法法院的判例;③与大陆法 系相对而言,是指英美法;④与教会法相对而言,是指世俗政权或法 庭发布的法律
委任立法:议会以外的机构根据议会授权 制定成文法律
英国的航运管理体制
Department for Transport(DFT)
Maritime & Coastguard Agency
/mca/ 海事及海岸警卫局 The Maritime and Coastguard Agency (MCA) works 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