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全生产法》)已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4 年12 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新《安全生产法》届时在我乡得到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充分认识新《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意义,以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监管人员、企业管理层和职工以及广大人民群众为普法对象,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通过深入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促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减少违规违章现象;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执法水平,切实做到依法执法、严格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保证新《安全生产法》得到全面、准确、严格的实施。
二、宣贯方式
1.广泛开展社会性宣传。通过印制宣传材料、悬挂横幅等形式,宣传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将新
《安全生产法》翻印成册,免费发放,覆盖到每个生产经营单位,普及新《安全生产法》立法精神、实质内涵,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开展各级干部和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座谈讨论会和组织参加省市举办的培训班等活动,开展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的培训,使之深刻领会立法宗旨,熟悉法律内容,增强安全生产工作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3.做好生产经营单位新《安全生产法》的教育培训。将新《安全生产法》列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内容,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地做好学习培训,让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了解、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4.结合执法检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在日常安全执法检查中,突出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督促企业对照新《安全生产法》的条款规定,修订完善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
三、实施时间
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重大意义
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的
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又迈进一大步。新《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完善工作方针,创新工作机制,对于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强化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各乡镇、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安全生产法》的法律地位,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把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提到重要日程上来,加大宣贯力度,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宣贯工作与整体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二)切实抓好学习宣贯《安全生产法》的各项活动
乡直各单位要把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当作一件大事来抓,结合实际,制定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的方案和计划,精心组织实施,把新《安全生产法》送到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做好各项宣贯工作,为《安全生产法》的正式实施打好基础。各生产经营企业要充分利用标语、广播、宣传橱窗、黑板报、职工教育室等各种宣传载体开展宣传。同时,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悬挂安全宣传标语。
(三)及时总结学习宣贯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要突出重点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对象(安全生产一线执法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宣贯,组织人员对学习宣贯进行指导,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对先进的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