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一、总则1.1 为了保障患者权益,确保医疗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临床科室及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对患者进行的知情同意告知工作。
1.3 医院应贯彻“患者至上、尊重人权、全面告知、确保理解”的知情同意告知原则。
二、知情同意告知内容2.1 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对患者进行全面的病情告知、治疗方案告知、风险和可能的后果告知。
2.2 告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诊断结果、治疗方案、手术风险、药物副作用、检查和治疗费用等。
三、知情同意告知程序3.1 医务人员在实施诊疗前,应主动向患者提供所需的信息,并确保患者充分理解。
3.2 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采用易于理解的语言和方式进行告知。
3.3 患者有权询问和了解诊疗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医务人员应耐心解答。
四、特殊情况下的知情同意告知4.1 对于意识不清、无法表达意愿的患者,医务人员应向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进行知情同意告知。
4.2 对于未成年人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医务人员应向其法定代理人进行知情同意告知。
五、知情同意文件的记录与保存5.1 医务人员应将患者的知情同意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并保存相关文件。
5.2 知情同意文件应包括患者或法定代理人的签名、日期等,并进行归档保存。
六、违反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的处理6.1 医务人员违反本制度,未进行充分告知或未取得患者同意进行诊疗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2 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七、附则7.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医务部门。
7.3 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补充。
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摘要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是医院推行的一种重要制度,旨在确保医患之间的信息对等、患者权益得到保障。
本文将从知情同意的定义、告知制度的意义、实施流程等多个方面进行阐述。
1. 知情同意的定义知情同意是指医生或医疗机构在进行诊疗、治疗或实施医疗技术操作前,向患者充分、准确地告知相关信息,并与患者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
知情同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诊断结果 - 治疗方案 - 预测的效果和风险 - 可能的副作用 - 经济费用 - 康复过程 - 是否参与临床研究等2. 告知制度的意义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的实施具有以下意义:2.1 保障患者权益通过告知制度,患者可以全面了解诊疗过程及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副作用,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治疗或手术,并参与决策过程。
这有助于保障患者的知情权、治疗自主权等基本权益。
2.2 降低医疗纠纷的风险准确地告知患者相关信息,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当患者对诊疗方案有清晰的了解并同意后,医生及医疗机构能够免责,减少法律纠纷的可能性。
2.3 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通过充分告知,医生与患者之间的信息对等,建立起互信和尊重的良好医患关系。
患者会认为医生是在尊重和关心自己的权益,并更加配合治疗,增加疗效。
2.4 推动医患共同决策告知制度的实施,鼓励医生与患者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引导医患共同参与决策,共同制定适合患者的治疗方案,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3. 实施流程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的实施流程如下:3.1 录入患者信息在患者初诊或住院时,医院将建立患者的电子病历,并录入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性别、病史等。
3.2 提供知情同意书医院将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医疗操作的特点,编制相应的知情同意书,明确告知的内容和方式。
知情同意书应简明扼要地发挥作用,以确保患者能够理解。
3.3 医生告知患者医生需在诊疗或治疗前,向患者详细告知相关信息,包括诊断结果、治疗方案、可能的风险和副作用等。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通用模板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一、目的为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对自身疾病的认知和意愿,确保医疗行为的合规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对患者的诊疗、检查、治疗、手术、放射、药物等医疗行为。
三、患者知情同意的内容1. 病情告知:医生应当向患者告知其病情的诊断、病程、可能的预后及治疗方案等。
2. 诊疗方案告知:医生应当向患者告知诊疗方案、治疗方法、手术方式、药物使用等。
3. 风险及可能的后果告知:医生应当向患者告知诊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及后果。
4. 替代方案告知:医生应当向患者告知替代诊疗方案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
5. 费用告知:医生应当向患者告知诊疗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费用。
四、患者知情同意的程序1. 医生在实施医疗行为前,应当向患者充分解释病情、诊疗方案、风险及可能的后果等,确保患者理解。
2. 医生在实施医疗行为前,应当征求患者的意见,尊重患者的选择。
3. 医生在实施医疗行为前,应当获得患者的书面同意。
4.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医生应当向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充分解释病情、诊疗方案、风险及可能的后果等,确保患者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理解。
5. 患者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在了解病情、诊疗方案、风险及可能的后果等后,应当书面同意。
五、 exceptions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患者的生命健康,医生可以不征求患者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的意见,立即实施必要的医疗措施。
但是,医生应当在后续的诊疗过程中及时向患者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说明情况,并取得书面同意。
六、违反本制度的法律责任违反本制度的,由本医疗机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造成患者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本医疗机构所有。
(医疗机构名称)(年月日)。
患者告知知情制度
患者告知知情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决策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我院特订立本患者告知知情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部患者,全部相关医务工作者必需遵守。
二、患者告知知情的内容和方式1. 术前告知1.1 术前告知是指医务人员在进行手术或其他治疗前,向患者或患者家属认真介绍手术或治疗过程、手术方式、可能显现的风险和并发症、术后病愈事项等相关信息。
1.2 医务人员应以口头和书面的形式进行告知,确保患者或患者家属理解全部告知内容。
1.3 术前告知书应包含以下内容:—手术或治疗的目的、适应症;—手术或治疗的具体步骤和方式;—麻醉、镇痛措施和可能显现的并发症;—术后恢复情况、注意事项及可能显现的并发症;—处理不良事件和医疗纠纷的相关规定。
2. 检查与检验告知2.1 在进行各类医学检查和检验前,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或患者家属解释项目名称、目的、检查过程、可能的不适感及并发症等相关情况,并取得患者或患者家属的知情同意。
2.2 医务人员应依据患者的理解本领和需求,以简明易懂的语言解释检查与检验的相关信息。
3. 诊疗计划告知3.1 医务人员应在订立诊疗计划时,向患者或患者家属告知诊疗方案、治疗周期、治疗方法、可能显现的疗效和风险、病愈措施等内容,并征得其同意。
3.2 医务人员应在患者或患者家属的要求下,供应多种诊疗方案的选择和解释,并保持真实、客观、全面的告知内容。
4. 药物治疗告知4.1 在进行药物治疗时,医务人员应向患者或患者家属告知药物的名称、用途、用法、剂量、可能显现的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并取得其同意。
4.2 医务人员应依据患者的特殊需求和因素,调整和个体化药物治疗方案,并告知患者相应的信息。
5. 上门服务告知5.1 当患者无法来院就诊时,我院会供应上门服务。
5.2 医务人员应在上门服务前,向患者或患者家属说明具体服务内容、费用、预约时间和其他相关事项,并征得其同意。
三、患者告知知情的履行流程1. 患者告知知情的责任主体1.1 医务人员是患者告知知情的责任主体,包含医生、护士、药剂师等。
患者知情同意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医疗服务项目和诊疗活动。
第三条患者知情同意权是指患者对其病情、诊断、治疗方案、医疗风险、费用等信息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二章知情同意的告知义务第四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履行以下告知义务:1. 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病情、诊断、治疗方案、医疗风险、费用等信息;2. 向患者或其家属介绍可供选择的治疗方案及利弊;3. 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目的、风险、可能产生的后果;4. 主动解答患者或其家属的疑问,提供必要的医疗咨询。
第五条医务人员应当以患者或其家属能够理解的方式和语言进行告知,必要时可提供书面材料。
第三章知情同意的签署程序第六条患者或其家属在了解诊疗信息后,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治疗方案。
第七条需要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情况包括:1. 手术治疗;2.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3. 输血、血液制品、麻醉等;4. 使用贵重药品或特殊治疗设备;5. 医疗机构认为需要签署知情同意书的其他情况。
第八条知情同意书的签署程序:1. 医务人员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诊疗信息,并解释相关事宜;2. 患者或其家属在充分了解诊疗信息后,签署知情同意书;3. 医务人员确认患者或其家属已签署知情同意书,方可实施诊疗活动。
第四章特殊情况处理第九条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由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第十条对急诊、危重患者,在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的情况下,医务人员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医务处、院总值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紧急救治。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第十一条医院设立患者知情同意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本制度,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由医院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全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全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应当在诊疗活动中向患者提供必要的医学信息,同时得到患者的自由意愿和真实授权,确保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具有知情、选择和参与的权利。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是医疗伦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医患关系的稳定。
一、告知义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义务向患者提供必要的医学信息,包括患者的疾病情况、诊疗方法、治疗目的、预后情况、风险和可能出现的并发症等。
医务人员应简明扼要、准确清晰地告知患者,确保其理解。
二、患者同意患者同意是指患者在知悉所接受医疗服务的情况下,自主决定接受治疗并签署同意书或口头表示同意的行为。
患者对是否接受治疗有权做出最终决定,医务人员必须尊重患者意愿。
同意必须是自愿的、没有强迫和欺骗的。
三、告知和同意的程序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确保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得到及时、准确、全面的医学信息。
告知的方式可以是口头告知、书面告知或使用其他有效的方式告知患者,并留下相关的记录。
医务人员应当耐心、尊重地与患者进行交流,了解其状况、需求和意愿。
同时,医生应将医学专业知识以患者能理解的方式告知患者,帮助患者做出决策。
患者在理解情况后,有权拒绝或接受医疗干预,必要时可以征求亲友的意见。
如果患者不满十八周岁或者不能正确判断自己的行为能力,医务人员还应征得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重大手术、器官移植、试验性治疗等涉及高风险的医疗服务,医务人员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患者和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告知,并要求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知情同意的限制患者的知情同意可以是有条件的,但条件必须是合理的,不能违背法律和道德准则。
例如,在紧急情况下患者无法自主决定、危及公共安全和国家利益的情况下医务人员可以不需要患者的明确同意。
同时,患者的知情同意不免除医务人员的责任,医务人员仍然要遵守医学伦理和职业道德,履行自己的职责。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保障了患者的知情权和决策权,增加了医疗服务的透明度和医患关系的信任度。
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一、背景介绍为了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权,提高医疗服务的透明度和质量,我公司制定了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生和医院向患者充分、准确、清楚地告知医疗服务所涉及的风险、利益、可选择方案等相关信息,让患者能够理解并自主决策是否接受医疗服务。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就诊患者,在医院进行诊疗、手术、治疗或参与其他医疗服务的过程中。
三、管理标准1.医生知情告知责任–医生在与患者进行初诊、诊断、治疗计划制定等环节,应当及时进行知情告知。
告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疾病的性质、诊断结果、治疗方案、可能的风险和不良反应等;•非手术治疗方案的利弊、效果、费用等;•手术治疗方案的手术目的、手术方法、手术风险、手术后康复等。
–医生应尊重患者的意愿和决策,对于患者拒绝某种治疗方案的,医生应给予充分尊重和回应。
2.医院知情告知责任–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以患者为中心的知情告知制度,明确知情告知的流程和责任主体。
–医院应当加强对医生的培训,提高其知情告知的能力和水平。
–医院应当建立知情告知的记录制度,记录患者签署的知情同意书、告知书以及医生与患者的知情告知对话内容。
3.患者知情同意责任–患者有责任主动向医生提出问题,增加自己对医疗服务的了解。
–医生就诊过程中的知情告知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患者进行,患者应仔细阅读并确保其理解其内容后签署同意书,确保知情同意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知情告知的时机–对于预约就诊的患者,医生应当提前告知患者所需准备的相关信息。
–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医生应当在关键环节向患者进行知情告知,确保患者能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四、考核标准1.医生知情告知考核–医院将定期对医生的知情告知能力进行考核,包括考察其对重要的疾病、手术的风险和利益的知晓程度,是否能够准确、清楚地向患者进行告知。
–医生应当取得相应的知情告知资质,否则将影响其绩效考核等方面。
2.医院知情告知考核–医院将定期对医院的知情告知制度进行考核,包括考察其制度的完备性、流程的规范性、执法的有效性等方面。
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管理制度
XXXX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管理制度一、患者知情同意的内容(一)知情内容(二)同意内容二、必须履行书面知情同意的情况三、知情同意告知方式四、患方履行知情同意人员的要求五、紧急、特殊情况知情同意告知六、履行书面知情同意的具体要求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患者知情同意的内容(一)知情内容1.以患者或患者家属陈述的病情及医师的初步检查为依据,告知患者所患疾病的发展概况及目前所处的进程。
2.患者所患疾病的初步诊断及诊断依据。
3.拟采取的治疗措施(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及其他治疗)的近期和远期后果,包括可能出现的病情的好转或恶化、副作用及并发症、预后;如存在有多种可能的治疗措施时,应同时向患者说明几种不同措施及可能的效果。
4.诊断和治疗所要付出的费用,特别要告知哪些是医疗保险的付费项目,哪些是自费项目。
如存在采取不同措施的可能,要同时说明不同措施的费用。
患者或家属需配合的注意事项。
5.如遇本院难以确诊、治疗的情况,应及时向患者或家属说明,并提供转院诊治或邀请外院医师来院会诊、治疗的建议。
6.对手术、有创检查、特殊治疗,需充分告知,要认真对待,安排充足的时间,由经治医师、术者与患者和(或)患者家属进行有效的沟通,并履行必要的文字程序。
其他如服药、注射等处置,也应准确告知,可在处置前进行,一般无需履行文字承诺,但应在病历中有所记载。
7.告知体现在诊治和护理的各个环节,其中包括诊断、治疗、麻醉、发药与服药、注射、膳食、交往、休息、活动、出院复查及医嘱,并形成样式统一的知情告知同意书。
8.对某些与治疗、护理有重要意义的事项,应向患者和(或)患者家属反复多次告知。
9.参与诊疗的医师或相关诊疗小组成员。
(二)同意内容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或拒绝治疗的权利。
二、必须履行书面知情同意、签字手续的情况1.有创操作、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手术,包括:①各类手术。
②麻醉。
③创伤性检查、治疗,如血管造影、各种活检、腰椎穿刺、骨髓穿刺、腹腔穿刺、胸腔穿刺各种内镜检查及治疗等。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承德围场大都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一、患者知情同意就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实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得权利,患者在知情得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得权利。
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应充分尊重患者得知情同意权,自觉履行医疗告知义务。
二、知情同意告知得基本要求(一)告知方式有门诊告示、入院须知、各类知情同意书、病程记录、口头告知等形式,具体采用何种形式依告知得具体情况而定。
(二)进行医疗告知得人员为具有我院执业资格得医护人员及有关职能部门人员。
(三)告知对象1.当患者本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告知得对象首先就是患者本人。
2.当患者本人为不满10周岁得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年满10周岁且精神正常得未成年人时,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得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得人(限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应告知患者得法定监护人,具体顺序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其她近亲属。
3.当患者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后果得精神患者(包括痴呆患者)时,应告知患者得法定监护人,具体顺序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她近亲属。
4.在医疗活动中,部分患者由于疾病导致无法行使知情选择权(患者年满18周岁,处于昏迷、休克、麻醉等意识丧失状态)或就是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得,其知情同意权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得近亲属代为行使。
(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各种原因授权她人行使其知情同意权时,患者必须签署《患者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只能在授权权限范围内签署意见,非被授权人不得在相关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署有关意见。
(五)告知应体现在诊治与护理得各个环节,其中包括诊断、治疗、麻醉、发药与服药、注射、膳食、交往、休息与活动,乃至出院复查及医嘱等。
(六)对与治疗及护理有重要意义得事项,应向患者或患者家属反复多次告知。
三、知情同意告知得时机与内容(一)患者入院前告知1.接诊医师应告知患者得病情、初步得诊断、住院得必要性,预计得住院时间、可能得医疗费用,病房床位情况等;2.分诊护士应告知办理住院得流程、病房得位置等。
医院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医院知情同意告知制度(一)目的为依法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利,规范医患沟通的过程,减少医疗争议,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患者知情同意即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为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利,医务人员有提供必需的信息、履行告知的义务。
(三)基本要求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或者开展临床试验等存在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在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说明等情形下,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四)具体细则1.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2.在接诊后应向患者进行病情的一般告知,内容有:需要进行的检查、诊断、治疗方案、治疗中可能的不良反应、疾病的转归等。
告知情况应在病程记录中体现,也可履行书面知情同意手续。
3.对于患者需要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较大费用开支等情况应严格履行书面告知程序,在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实施。
4.如果患者对检查、治疗有疑虑,应当向患者解释,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做出进一步解释。
如果患者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施行,但应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由患者、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表达意见。
5.在实施各类手术、有创诊疗前,操作者必须亲自与患者或其亲属详细交代病情、检查治疗的目的、可能发生的并发症等情况,经患者本人或其亲属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医患双方应当履行知情同意签字手续,方可实施操作。
6.实施麻醉前,麻醉医师必须与患者或其亲属详细交代麻醉的方式,可能发生的麻醉并发症及意外情况等,医患双方知情同意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实施麻醉。
三甲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三甲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患者在医疗机构诊疗过程中有权要求了解所有必要的相关信息,并对这些信息做出选择:接受或拒绝。
同时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在医疗活动中获悉的患者隐私应当保密。
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一般包括:1.医疗资料知情权。
患者有权复印病历资料,对病历资料享有知情权。
医疗机构有提供义务。
可以复印的病历包括住院病历中的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手术同意书等记录患者情况的客观病历。
2.诊疗过程知情权。
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关于自己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
医疗机构有告知义务。
为更好地维护患者在诊疗过程中的知情同意权、选择权、隐私权等,特作以下规定:1. 医务人员在全程医疗服务活动中,必须充分尊重患者的人格和其他权利,保护患者的隐私,切实履行告知义务。
2. 患者在住院、接受手术、进行有创操作前,主管医师要以通俗的语言,向患者本人或授权委托人进行告知,告知的内容包括: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
对患者或授权委托人或家属的咨询耐心解释,说明各种处置的必要性以及预后等情况,使患方理解并同意签名。
3. 向患者或授权委托人或亲属解释并征得同意签名的工作,由主管医师负责,不得由实习医师进行。
4. 各种知情同意书应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本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
遇有特殊情况患者或其授权委托人无法签字时,可由患者的近亲属或患者所在单位负责人代为签名,但经治医师必须在病程记录中作出记录,应包括:(1) 患者本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不能签名的原因;(2)知情同意措施的必要性和风险性;(3)因等待签名而推迟将采取措施有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
但遇极个别急诊手术或病情危急需要立即抢救时,或由于患者神志不清,又无家属在场,无法征得患者或亲属签名同意的,必须在病历中写明抢救措施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立即上报请医务科、院总值班或业务副院长批准。
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在进行诊疗和医疗操作过程中,向患者提供必要的信息,以便患者能够充分了解自己的病情、治疗方案、可能的风险和效果等,并在此基础上自主决策是否接受相应的治疗或手术。
知情同意告知制度是医疗伦理学的重要原则之一,它旨在保护患者的自主权和知情权。
1.客观真实原则:医院在为患者提供治疗或手术之前,应当提供真实、客观的信息,包括患者的病情、可能的治疗方案、风险和效果等。
医院不应隐瞒或歪曲信息,而是应根据患者的理解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化背景等因素提供易于理解的信息。
2.自主决策原则: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患者的自主权,患者有权决定是否接受治疗或手术。
医院应尊重患者的决定,并将其写入医疗记录。
3.仁爱原则:医院应当对患者怀有仁爱之心,关注患者的需求和权益。
在进行知情同意告知时,应帮助患者理解疾病、治疗过程和可能的风险,提供必要的援助和支持。
1.评估患者的知情能力和心理状态:医院应对患者的知情能力进行评估,判断其是否能够理解提供的信息。
此外,还需要关注患者的心理状态,是否存在焦虑、担忧等情绪。
2.提供必要的信息:医院应向患者提供必要的信息,包括病情、治疗方案、可能的风险和效果等。
信息应以易于理解的方式进行表达,使用患者能够理解的语言和术语,并提供图表、影像资料等辅助材料。
3.确保患者理解:医院应确保患者理解所提供的信息,可以通过问答、反馈等方式进行确认。
如果患者无法理解,医院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如向患者家属或法定代理人说明。
4.接受患者的决策:医院应尊重患者的决策,无论其选择是接受还是拒绝治疗或手术。
医院应将患者的决策记录在病历中,并确保医疗团队执行相应的治疗方案。
5.定期评估:在治疗或手术过程中,医院应定期评估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效果,并向患者提供相关信息。
如果治疗过程中发生了意外情况或预期之外的风险,医院需要及时告知患者,并协商可能的处理措施。
6.回访和跟踪:治疗结束后,医院应进行回访和跟踪,了解患者的康复情况,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参考范文
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参考范文引言在医疗实践中,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是维护患者权益、确保医疗安全的重要法律制度。
本医院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了一套完善的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以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医疗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诊断、治疗、手术、检查、特殊治疗等。
第三条:基本原则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应遵循自愿、平等、尊重、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知情同意告知的内容第四条:诊断信息医生应向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提供明确的诊断信息,包括疾病名称、病情严重程度、可能的并发症等。
第五条:治疗方案医生应详细说明治疗方案,包括治疗的目的、方法、预期效果及可能的风险。
第六条:替代方案医生应提供至少一种替代治疗方案,并说明其优缺点,供患者选择。
第七条:检查和治疗风险医生应告知患者检查和治疗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副作用及预防措施。
第八条:费用信息医院应向患者提供检查、治疗的预估费用,并在费用发生变动时及时通知患者。
第三章:知情同意告知的程序第九条:告知方式医生应采用口头和书面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患者充分理解告知内容。
第十条:告知时间医生应在检查或治疗前,给予患者足够的时间了解相关信息,并做出决定。
第十一条:知情同意书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在充分理解告知内容后,应签署知情同意书。
第十二条:特殊情况处理对于无法自行做出决定的患者,应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代为签署知情同意书。
第四章:知情同意告知的记录和保管第十三条:记录要求医生应详细记录告知过程,包括告知的时间、内容、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的反馈等。
第十四条:保管期限知情同意书及相关记录应按照医院规定妥善保管,保管期限不少于五年。
第五章:监督和责任第十五条:监督机制医院设立专门的监督机制,定期检查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的执行情况。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范文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各临床科室:为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和对病人权利的尊重增进医患间的信任和理解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侵权责任法》、《执业医师法》及河南省卫生厅《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我院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一、知情同意权的概念是指病人有权享有知晓本人病情和医务人员要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以及预后和费用方面的情况并自主选择适合于自己需要和可能的治疗决策的权利。
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应充分尊重病人的这种权力。
二、对病人告知的内容(一)患者入院时告知1、护理站在接到患者的《住院通知书》时由当班护士接待患者并负责将我院《患者住院须知》中的各项规定向患者作详细的解释让患者及其亲属在存根中签名并将存根附在《住院通知书》上作为病历资料的一部分。
2、护士应及时向新入院患者做自我介绍说明自己的职责告诉患者在住院期间的护理工作由责任护士负责患者有何需求可直接与责任护士或值班护士联系并告知联系方法或地点。
3、护士应详细告知办理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点及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入院后告知1以病人或病人家属陈述的病情及医生的初步检查为依据告知病人所患疾病、发展概况及现时所处的进程。
2应当立即采取的诊断措施和方法这些诊断措施和方法可能发生的意外。
病人所患疾病的诊断或暂不能确定的诊断及确定某种诊断或暂不能做出诊断的根据。
3拟采取的治疗措施(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及其他治疗)的近期和远期效果。
包括可能出现的理想效果、某种程度的好转、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及并发症以及能够预测的后果、目的、方法及手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意外如存在有多种可能的治疗措施时应同时向病人说明几种不同措施的不同效果。
4、如果患者拒绝做进一步的检查、不同意目前的治疗方案或要求自动出院时医生应将其可能发生的后果详细告诉患者书写告知书同时将告知内容记录在病历中。
5、病情发生变化时告知有些患者入院时病情较轻或症状未完全表现在治疗过程中随着病情的发展可能有加重的趋势此时医生应及时告知患者或其家属目前患者的状况并向他们解释该病发生、发展及其转归的过程消除患者的顾虑和疑问同时将告知内容记入病历中。
医院知情同意制度
xxx医院知情同意制度一、诊断与治疗患者与监护人对医师做出的诊断享有知情权,对医师提出的治疗方案享有选择权和决定权。
对住院患者实施治疗前,应根据住院的不同类型签署相应的治疗知情同意书。
二、知情同意患者及监护人对以下事项具有知情同意权:1.患者在诊疗、治疗过程中享有的权利。
2.有关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方案和治疗方法、目的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和相关费用支出。
3.参加与精神障碍治疗有关的实验性临床医疗的风险、替代医疗方案。
4.有关患者的肖像或者视听资料的使用目的、范围以及时限。
5.对精神障碍患者通信和会见来访者予以限制的理由以及时限。
三、知情同意的限制患者及监护人的知情同意权在以下情况下可能受到暂时的限制:1.因病情危急生命而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时。
2.告知真实的信息可能不利于患者的健康或者治疗时,在该情况下将由监护人行使知情同意权。
3.患者本人或者其监护人自愿放弃知情同意时。
四、知情同意的程序实施知情同意的程序为:1.评估:在进行知情同意前,医疗机构及其精神科执业医师应当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病情状况和医疗需要进行评估。
2.告知:评估后,医疗机构及其精神科执业医师应当告知精神障碍患者本人或着其监护人充分合理的信息。
3.同意:医疗机构及其精神科执业医师在告知精神障碍患者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充分合理的信息后,应当取得患者本人或者其监护人自愿表示的书面同意。
五、通讯与会客患者在住院期间享有通讯和会见探访者等权利,但当患者处在急性发病期或者为了避免妨碍治疗时,该权利可能暂时性受到限制。
六、约束与隔离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或者将要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医疗机构在没有其他可替代措施的情况下,将对其实施约束、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并在实施后告知患者的监护人。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范文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各临床科室:为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和对病人权利的尊重增进医患间的信任和理解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侵权责任法》、《执业医师法》及河南省卫生厅《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我院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一、知情同意权的概念是指病人有权享有知晓本人病情和医务人员要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以及预后和费用方面的情况并自主选择适合于自己需要和可能的治疗决策的权利。
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应充分尊重病人的这种权力。
二、对病人告知的内容(一)患者入院时告知1、护理站在接到患者的《住院通知书》时由当班护士接待患者并负责将我院《患者住院须知》中的各项规定向患者作详细的解释让患者及其亲属在存根中签名并将存根附在《住院通知书》上作为病历资料的一部分。
2、护士应及时向新入院患者做自我介绍说明自己的职责告诉患者在住院期间的护理工作由责任护士负责患者有何需求可直接与责任护士或值班护士联系并告知联系方法或地点。
3、护士应详细告知办理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点及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入院后告知1以病人或病人家属陈述的病情及医生的初步检查为依据告知病人所患疾病、发展概况及现时所处的进程。
2应当立即采取的诊断措施和方法这些诊断措施和方法可能发生的意外。
病人所患疾病的诊断或暂不能确定的诊断及确定某种诊断或暂不能做出诊断的根据。
3拟采取的治疗措施(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及其他治疗)的近期和远期效果。
包括可能出现的理想效果、某种程度的好转、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及并发症以及能够预测的后果、目的、方法及手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意外如存在有多种可能的治疗措施时应同时向病人说明几种不同措施的不同效果。
4、如果患者拒绝做进一步的检查、不同意目前的治疗方案或要求自动出院时医生应将其可能发生的后果详细告诉患者书写告知书同时将告知内容记录在病历中。
5、病情发生变化时告知有些患者入院时病情较轻或症状未完全表现在治疗过程中随着病情的发展可能有加重的趋势此时医生应及时告知患者或其家属目前患者的状况并向他们解释该病发生、发展及其转归的过程消除患者的顾虑和疑问同时将告知内容记入病历中。
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管理制度
XXXX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管理制度
一、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二、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有创操作、使用贵重物品或药品、试验性临床医疗等医疗活动时,应由患者本人、家属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三、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授权委托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如未成年人、精神疾病患者等),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其监护人签字;
2、患者因病(如昏迷、气管插管、窒息等)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真实意愿或无法签字时,由其直系亲属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无直系亲属者,由其关系人签字。
3、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直接说明的,须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的直系亲属,由直系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直系亲属或直系亲属无法签字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关系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直系亲属、
关系人和法定代理人须获得患者的授权委托书。
四、病人存有疑虑拒绝接受检查、治疗,主管医师应进一步做出解释,告知由此可能导致的后果并记录;如病人仍拒绝接受,应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并在病程记录中记录。
如果病人执意不同意,则不可实行,由病人或授权委托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五、由主管医师或其上级医师履行告知义务,对患者及家属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
XXXX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XXXX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为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根据《执业医师法》、《病历书写规范》和《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一般要求1、临床医生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口头告知情况应记入病程记录中。
2、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当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3、对急诊、危重患者,需实施抢救性手术、有创诊疗、输血、血液制品、麻醉时,在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家属联系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应当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务科、院总值班批准。
4、临床医师在对患者初步诊断后48小时内要向患者进行告知:主要病情、重要体格检查结果、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已采取的医疗措施、进一步的诊疗措施、医疗风险、重要或主要药物的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及预后、高值耗材的使用与选择、患者本人或家属应注意的事项等,并以书面的形式记入病程记录中。
5、如果患者对检查、治疗有疑虑,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主管医师应当在病程记录中作详细记录,并向患者作出进一步的解释,若患者仍拒绝接受处理,也应当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
6、如果患者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实行,但应当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由患者或委托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7、知情同意书应由临床医师先行签署,然后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签署。
二、手术知情告知1、手术前由手术医师同患者或授权委托人进行术前谈话,应详细交待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手术方案、高值耗材的使用与选择、手术危险性、术中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预后以及术前准备、防范措施等进行说明和解释,尤其对重大、疑难手术应预警告知可能造成的医疗技术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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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和对患者权利的尊重,增进医患之间的信任,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定义
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3管理办法
3.1医务科:
a 列出对患者执行书面“知情同意”的目录。
b 对临床医师进行相关培训。
3.2主管医师:
a 用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充分告知患者。
b 履行签字同意手续。
4具体要求
4.1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
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4.2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
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4.3一般患者知情程序:
a适用范围:
1)普通患者。
2)急症患者。
3)危重患者。
b知情内容:
1)初步诊断。
2)疾病特点及检查。
3)治疗方法。
4)治疗的后果。
5)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伴随风险。
6)有无其他可替代的诊疗方法。
7)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及相关诊疗费用等。
c临床医师:
1)评估患者病情,做出诊疗计划。
2)及时告知患者。
3)所有诊疗行为,在取得患者的理解同意后方可实施。
4.4特殊患者知情程序:
a适用范围:
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家属联系,或家属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
并且患者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需实施抢救性手术、有创诊疗、输血、
血液制品、麻醉等。
b临床医师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务科或院总值班主任。
c科主任、医务科或院总值班主任:
1)评估患者病情。
2)确定下一步治疗方案。
3)在相关同意书上签字。
4.5手术、麻醉前患者知情程序:
a主管医师及术者:
1)术前查看患者。
2)执行患者术前告知,签署手术知情决定书。
b麻醉医师:
1)麻醉前、后访视患者并填写麻醉访视记录。
2)应告知患者麻醉的相关情况。
3)签署麻醉同意书。
4.6特殊诊疗告知:
a适用范围:
进行临床试验、药物试验、医疗器械试验、输血以及其他特殊检查或治疗前必
须签署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
b告知程序:
由主管医师向患者及家属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由患者及家属
签署同意检查、治疗的意见。
4.7死亡患者进行尸体解剖病理检查前,必须有患者直系亲属的签字同意;国家有法规
规定需行尸检(如传染病)及因司法工作需要进行尸检者除外。
4.8患者拒绝接受诊疗告知:
a如果患者对检查、治疗有疑虑,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反复沟通后患者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实行。
b主管医师:
1)应在病程记录中作详细记录。
2)向患者做出进一步的解释。
3)告知患者可能产生的后果。
4)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
5)书写拒绝或放弃医学治疗告知书,并由患者或委托人签字。
获经批准
院长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