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制实施办法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
是指对学分制教育的实施过程和规定进行具体细化和明确的文件。
下面是一份可能的学分制实施细则:
1. 学分计算方法:确定学分计算的具体方法,包括每门课程的学时数和学分数的确定方式。
一般情况下,每一个学时对应一个学分。
2. 课程设置:规定各个学科或专业的课程设置要求。
包括必修课、选修课、通识教育课程等的设置和学分要求。
3. 学分要求:明确学生需要获得多少学分才能毕业。
根据不同的学科或专业,确定不同的学分要求。
同时,规定学分的分类要求,如必修学分、选修学分、实践学分等。
4. 学分转换:规定学分转换的具体方法和标准,如在跨专业选课、跨学科学分互认等情况下的学分转换规则。
5. 学分认定:明确学分的认定程序和要求。
规定学生获取学分的方式和途径,以及相应的学分认定程序。
6. 学分管理:规定学分的管理办法,包括学生学分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学分清零的规定等。
7. 学分监控:建立学生学分情况的监控机制,确保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达到规定的学分要求。
8. 学分制评价:明确学分制评价的具体方法和要求,包括学生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学分上限的设定、学分不及格的处置办法等。
9. 学分制改革与调整:规定学分制改革和调整的程序和要求,包括课程体系调整、学分要求的调整等。
10. 其他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制定其他与学分制相关的具体规定,以确保学分制的实施效果和质量。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或不同国家可能有不同的学分制实施细则,具体的细则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制定。
以上细则仅为参考,具体的学分制实施细则要根据具体的学校或机构的情况进行制定。
工业大学学分制实施办法(新)
工业大学学分制实施办法(新)工业大学学分制实施办法(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教育改革的要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学分制是一种贯穿全局的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以学分为核心,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为目标,以实现教育教学的综合管理和高效运作为手段,优化教育教学质量的管理方式。
第三条工业大学实行学分制,以培养学生的实际能力和创新精神为主要目标,使学生达到行业标准,适应社会的需要,达到工业大学的要求。
第四条工业大学学分制的任务是为工业大学培养具备本科教育的基本素质、科学的知识基础、宽广的思维视野、良好的人文素质、创新精神和实际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第二章学分的获得和管理第五条学生在工业大学取得学分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1、走完全部课程合格后通过考核获得学分2、通过不同形式的学科竞赛或其他实践性活动获得学分3、通过专业实践或实习获得学分4、通过其他符合工业大学规定的途径获得学分第六条学分是反映学生学习成果的重要指标,工业大学按照学生所修的课程、专业实践、实习和社会实践的相关要求,设定学分规定。
第七条工业大学对课程设置学分,严格按照国家高等教育规定、课程安排、考核制度、教师组织教学、教学质量等细节进行审定,将课程学分量确定为学生学习该课程必要的知识、技能和思想修养的重要标志。
课程学分量设置应当满足学生学习该门课程所需知识、技能和思想修养的难易程度与工作量。
第八条工业大学师生个人显现学生学习和发展的真实情况,相互了解,相互配合,共同关心学生学分获得及其影响因素,以达到学分的合理分配。
第九条工业大学重视学分的动态管理,按照国家高等教育规定制定学分管理制度,使学分的获得和管理得到规范和优化。
第三章学分的统计和考核第十条工业大学以学年为周期,对学生获得的学分进行统计。
学分统计应当满足学分获得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公正性的原则。
第十一条工业大学设立学分累积与考核管理系统,对学生获得的学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考核。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本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为了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推进教学改革和质量提升,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学分制下高等教育学制的实施。
第二章学分的定义和分类第三条学分的定义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业实践活动量的单位。
学分是指定数量的学习任务完成所需的工作量和时间。
第四条学分的分类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
1. 必修学分是学生必须完成的学习任务所对应的学分,是获取学位的必备条件。
2. 选修学分是学生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和兴趣选择的学习任务所对应的学分,不是获取学位的必备条件。
第三章学分的获取与认定第五条学分的获取方式学分的获取通过课程学习、实践环节及学术研究等方式完成。
第六条学分的认定标准学分的认定应符合下列标准:1. 学生完成指定的学习任务,达到规定的学习目标。
2. 学生经过合理的学习时间和学习工作量,完成学习任务。
3. 学生的学习成果能够得到专业教师认可。
第七条外语学分的认定外语学分的认定应符合下列标准:1. 学生通过外语水平测试,达到规定的能力要求。
2. 学生完成外语学习课程,达到规定的学习目标。
第四章学分互认与转换第八条学分互认学分互认是指不同高等教育机构之间对学分的认可和接纳。
第九条学分转换学分转换是指将某个高等教育机构的学分转化为另一个高等教育机构学分的过程。
第五章学分管理与监控第十条学分管理的主体学分管理的主体包括学校、教师和学生。
第十一条学分管理的内容学分管理的内容包括学生学分的统计、记录、查询和考核。
第十二条学分监控学分监控是指对学生学分获取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和管理。
第六章学分制度评估与改进第十三条学分制度的评估学分制度的评估是指对学分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进行定期评估。
第十四条学分制度的改进学分制度的改进是指根据评估结果,对学分制度进行相应的改进和优化。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归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高等教育机构共同承担。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引言学分制度是目前许多高校教育管理中普遍采用的一种评价学生学业成绩和学习质量的方法。
学分制度将学生的学业成果分为若干个学分,通过学分的积累与交换,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并推动学生学业发展。
本文将对学分制度的实施细则进行详细阐述,包括学分的划分与积累、课程设置与安排、学分的转换与认定等方面。
一、学分的划分与积累1.1 学分的定义学分是对学生在学校学习过程中所获得的学业成绩进行量化的指标,是学生学习成果的度量单位。
1.2 学分的划分原则学分的划分应遵循以下原则:(1)学分应依据学业目标和课程设置的要求进行划分;(2)学分应具备逐级递进的特点,高年级或高级课程的学分应高于低年级或低级课程的学分;(3)学分应与学生的实际学习量和学习质量相一致,不得人为提高或降低学分标准。
1.3 学分的积累学生通过参加并顺利完成课程学习,取得相应学分,学分应进行积累。
学分的积累可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如课程学习、学术研究、实践实习等。
学生需按照学校制定的学业规划和学分要求完成相应学分的积累。
二、课程设置与安排2.1 课程设置学校按照学科方向、专业方向和综合素质教育的要求,设置各类专业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实验课、实践课等。
课程设置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需求和专业特点。
2.2 课程安排学校应合理安排课程的学习时间和学分分配。
课程的学习时间应合理分配,避免冲突和过分集中,充分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2.3 选课与退课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选课规则和时间,在选课范围内自主选择课程。
一般情况下,学生选课后不得退课,但可根据学业规划需要和特殊情况,向学校申请退课。
三、学分的转换与认定3.1 学分转换学分转换是指将学生在其他学校或国外学习的相应课程学分,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转化为本校学分。
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申请学校认可和审核。
3.2 学分认定学分认定是指学校对学生已获得的学分进行审核和认可。
学生应按照学校制定的规则和程序,提交学分认定申请。
学分制实施办法
学分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教学过程中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在教学管理中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实施弹性学习制度的意见》的精神,特制定我校学分制实施办法。
第二条学分制是一种教学管理制度,是以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分量的单位,学生毕业时必须取得各专业规定的学分。
第三条实施学分制是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学校师生必须给予高度重视,要严格要求,严格考核,加强目标管理。
第四条本实施办法于2005年秋季入学的初中毕业新生实施。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第五条为保证学分制的顺利实施,制定出各专业切实可行、富有弹性、适合学生个性发展的教学计划,并报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执行。
第六条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
(一)必修课:指为保证人才培养基本规格,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
必修课包括基础课程、主干专业课程和实践,基础课程包括德育课、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等,主干专业课程和实践课程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确定。
(二)修课:指学生可以有选择地修习的课程。
选修课分为限选课和任选课。
1、限选课:指学生在学校提供的选修课范围内,按规定要求选修一定学分,以深化、拓宽与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的课程。
2、任选课:指扩大学生知识面,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特长和潜能的课程。
任选课既有学校开设的任选课程。
又有各专业开设的任选课程,还包括学校开设的本专业教学计划以外的课程。
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修。
第七条必修课和限选课按课程的内在关系在各学期的学科中均衡设置。
第三章学分第八条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分量和成效的单位,是确定学生是否毕业的依据,也是制定教学计划和组织教学的依据。
学分计算以学期为单位时间,以该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课时数为主要依据。
第九条原则上授课满15周的课程,学分数为该课程周学时数,授课不满15周的课程,其学分数按16-18个课时)按1学分计算。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文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文学分制度是教育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它通过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取得的成绩进行定量评估和综合评价,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全面、公正、灵活的学习和评价体系。
学分制度的实施细则是对学分制度的具体操作方法和管理规定的详细说明,下面将对学分制度的实施细则进行探讨。
一、学分赋予与获取学分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量化评价,学分的赋予应符合一定的原则和标准。
学分可以通过课程和其他学习活动来获取,学生需要根据学校制定的学分获取规则,根据学习内容和难度,计算出相应的学分。
1.课程学分:学校制定的每门课程应有明确的学分赋予标准,一般来说,学分应根据课程的学时、学习深度和难度来确定。
2.实践学分:实践是培养学生实际操作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学校应制定相应的实践学分获取规则,包括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等。
3.科研学分:科研活动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科学精神的重要方式,学校应鼓励学生参与科研活动并制定相应的科研学分获取规则。
4.学业竞赛学分:学校可以根据学生在学术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等方面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学分奖励。
二、学分计算与转换学分计算和转换是学分制度的核心环节,它需要明确的规则和方法。
1.总学分要求:学校应设定学生须要达到的总学分要求,以确保学生的学业过程和学习质量。
2.课程学分计算:学校可以使用加权平均计算法或其他计算方法计算学生的课程学分,以保证学生在不同课程中的成绩能够综合起来评价。
3.学分转换:学校应设定不同课程间的学分转换规则,以保证学生在跨学科或跨专业选修课程时,能够将已获得的学分得到合理转化。
三、学分管理与监控学分制度的实施需要有相应的管理与监控机制来确保其有效性和公正性。
1.学分管理机构: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学分管理机构,负责学分制度的落实和监督,对学生的学分获取和使用进行管理和审核。
2.学分记录与查询:学校应建立学生学分的记录与查询系统,确保学生的学分信息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更新。
3.学分追溯与补充:对于误差产生的学分或由其他原因导致的学分缺失等情况,学校应设定相应的学分追溯与补充规定,确保学生的学分不因任何原因被遗漏或减少。
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为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教师教学积极性和学生学习自主性,按照“高素质、三创型(创新、创业、创造)、国际化”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与学分制 1.学分制作为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基本内容是:以学分作为学生学习的计量单位,以取得必要的最低学分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
学分计算以课程为单位,把每门课程的各种教学形式所需的课内外时间合并计算,折算为学分。
2.学校实行学期标准周制。
每学期理论教学周数为16周,课程按每16学时计1学分,少于16学时但达8学时以上计0.5学分,少于8学时的不计学分;体育课、实验课每32学时计1学分,少于32学时但达24学时以上计1学分,少于24学时但达12学时以上计0.5学分,少于12学时的不计学分;实践性课程环节累计每周计1学分,少于一周但达半周以上计0.5学分,少于半周的不计学分。
3.学生须按要求修满最低毕业学分数。
按综合培养计划规定,原则上理、工科类专业最低毕业学分数为177学分,经、管、文、法、体、艺类专业最低毕业学分数为166学分,医学类专业最低毕业学分数为260学分。
二、综合培养计划、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教学计划1.综合培养计划是学校人才培养的总体设计和实施计划,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指导学生修读课程的基本依据,学生必须根据综合培养计划要求完成学分要求。
学生完成综合培养计划的基本学制为4年(部分专业为5年),学生在校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为所在专业基本学制加2年。
提前修完规定学分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未如期完成规定学分的学生可延长在校学习时间, 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最长修读年限。
综合培养计划主要内容有:(1)培养目标、规格和要求。
学生必须修读并获得必修课程的学分数,并修够所要求的选修课程学分数,达到毕业要求的最低学分数,方可取得毕业资格。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文(3篇)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文第一条:为了推动高等教育的深化改革,加强学生的自主学习和能力培养,制定本细则,明确学分制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条: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核心的教学管理体系,通过学分评价学生的学业完成情况,根据学分的积累和学业指标,确定学生的毕业要求。
第三条:学分制实行学分计算、学分认定、学分转移和学分累积四个环节。
第四条:学分计算是根据课程的学时和难度进行量化,确定每门课程的学分值。
学分认定是通过考试、论文或其他考核方式评价学生对课程的学习成果,确定学生所得学分。
学分转移是指学生在不同学校之间或不同专业之间转学时,能够将已获得的学分在新的学校或专业中予以承认。
学分累积是学生通过学习一定数量学分,达到毕业要求。
第五条:学分计算应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结合实际情况,考虑课程的难度和学时,确定课程的学分。
学分认定应根据教师的评价和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学生所得学分。
学分转移应由学生提供相关学习材料和学分认定证明,学校根据情况予以审核和转移。
学分累积应以学生在学期内完成的学分为基础,考虑课程的学分值,对学生的学分进行累积。
第六条:学分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制定的相关政策和指导意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七条:学校应加强对学分制实施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教师和学生对学分制的认识和理解。
第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分制的管理机制,建立学分课程库和学分认定库,规范学生的学分管理和毕业要求。
第九条:学校应加强学分制的监督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学分制的实施办法,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果。
第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应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学分制的全面实施,确保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文(2)学分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学分制教育政策,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规范学分的获取与认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实施学分制教育的学校。
第三条学分制是指学生在学校进行学习和实践活动时,根据一定的制度和标准,根据学习成果和学业完成情况,获得相应学分,累计达到规定要求方可毕业。
学分制实施方案
XX学校学分制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在教学过程中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在教学管理中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体现以能力为本位的教育思想,为培养实用性、技能型高素质专门人才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实施学分制是学校教学组织和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
学分制是以选课为基础,以学分为单位计算学生的学习量,以学分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单位,以平均学分绩点(General Point Average,即GPA)为尺度衡量学生的学业水平,以取得必要的学分作为毕业的前提条件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签于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医学教育的特点,学校实行学年学分制。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第四条为保证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学校各专业均应制定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
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是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由教学管理部汇同各专业系部根据市场需求和人才结构分析的情况拟定初稿,经专业指导委员会审核,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通过,主管校长签批,在新生入学时向学生公布。
第五条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将课程分为必修课、限定选修课(以下简称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以下称简称任选课)三类。
根据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需要,各专业各类课程学分所占的大致比例为:必修课约占总学分的65%~75%;限选课约占应修总学分的15%~25%;任选课约占应修总学分的5%~10%。
(一)必修课必修课是指为保证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和质量,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
包括思想政治、公共基础、专业基础课、主干专业课、专业实训课等。
(二)限选课限选课是指学生在专业业务范围内,按照规定要求选修的有关深化、拓宽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课程。
(三)任选课任选课是指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实际需要选择的扩大专业知识面,提高个人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的课程。
任选课设置要有利于培养和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开发学生潜能。
中学学分实施方案
中学学分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推动中学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我校制定了中学学分实施方案,旨在为学生提供更加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途径,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一、学分制度。
中学学分制度是指按照学科和课程的难易程度、学时长短、教学质量等因素,将学科和课程划分为不同的学分,学生通过学习和考核,累积一定数量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
二、学分获取途径。
1. 学科学分,学生通过学习各门学科的课程,参加考试,取得成绩,根据成绩获得相应的学分。
2. 选修学分,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学校开设的选修课程,通过考核取得相应的学分。
3. 实践学分,学生通过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文艺活动等,取得实践成果,获得相应的学分。
4. 素质拓展学分,学校将开展各种素质教育活动,学生通过参加活动、取得成绩,获得相应的学分。
三、学分管理。
1. 学分积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逐步积累各类学分,学校将建立学分档案,记录学生的学分情况。
2. 学分认定,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选修课程考核成绩、实践成果、素质拓展活动成绩等,认定学生的学分情况。
3. 学分使用,学生在选择课程、选修课程、申请奖学金、评选学生干部等方面,可以利用自己所获得的学分。
四、学分奖励。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分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例如学业奖学金、学分证书、学生干部评选加分等,激励学生努力学习、积极参与各项活动。
五、学分衔接。
学校将建立学分衔接机制,与高中、大学等教育机构对接,使学生所获得的学分能够顺利转换和使用,为学生的升学和就业提供便利。
六、学分实施效果。
通过中学学分实施方案的推行,学生将更加自主、多样地选择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将更加注重个性化发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造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在学分实施过程中,学校将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管理,确保学分的公平、公正获取,保证学分制度的顺利实施。
同时,学校将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使学分制度更加科学、合理,更好地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服务。
学分制实施方案
第一条为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校从 201 级学生开始试行学分制,试行学分制是教学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为使试行学分制工作顺利进行,我校成立学分制领导小组,负责学分制实施具体工作。
第三条学分制的基本特点是:⑴以学分表示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份量;⑵承认学生的个别差异,包括才干、特长、爱好、学习基础与勤奋程度等;⑶教学计划具有弹性。
第四条学分制的基本内容为:⑴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⑵以学分制作为计算学习量的单位;⑶对理论性强的课程提出不同档次考核要求;⑷对实践性强的课程理论部份和实际操作部份可单独记学分;⑸允许学生通过不同途径取得毕业资格;⑹以课程分作为计算学习质量的单位。
第五条为确保专业目标和教育教学质量,各专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根据《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由教务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报教学副校长初审,由校长主持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报请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各类课程按课程内在的递进关系在各学期科学合理地设置。
第六条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将课程分为必修课、限选课和任选课(任意选修课)三种课程。
(一)必修课是指根据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培训目标和规定,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所确定的该专业必须修读的课程,包括文化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实践课。
三年制专业普通开设 12 门摆布。
必修课通常为考试课程。
一门必修课安排 2 个以上学期的可分一个学期考试,其余学期考查。
(二)限选课限选课是为深化、拓宽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知识,培养专门化技能而设置的课程,普通开设 6-7 门。
限选课必须选修 4-5 门。
(三)任选课任选课是拓宽、加深知识和技能层面或者培养兴趣、发展特长的课程。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和能力自由选课,以拓宽、优化自己的知识和能力结构。
学校将积极创造条件。
2024年学分制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学分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分制是以学生自主选课为机制,以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量与质的计算单位,以取得一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人才培养规格多样化和个性化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第二条为深化我校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发挥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____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学习年限第三条我校本科专业的学制,除建筑学专业为五年外,其余均为四年。
根据学生学习能力,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制。
四年制本科在校学习年限为____年,五年制本科在校学习年限为____年。
第四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完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毕业要求的总学分,准予毕业;对符合《____学位条例》和《____工程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因患病、出国、创业等原因可申请休学____年,休学期限以学年为单位计算,学生最多可申请休学____次,累计时间最多____年。
学生休学须本人提出申请,经家长签字确认,学院院长审核,报教务处批准。
第三章课程、学分与成绩考核第六条人才培养计划内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
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对各类课程和实践环节均有最低学分要求规定。
必修课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包括____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
选修课指为加深专业基础、拓宽专业知识面以及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课程。
分为限制性选修课(简称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简称任选课)两种。
限选课指与专业密切相关的知识、技能以及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课程;任选课指为扩大学生知识面的课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爱好、学习能力以及就业方向选修的课程。
第八条学分计算学分计算以该门课程在人才培养计划中安排的学时数为主要依据。
大学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
大学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高效利用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的积极性,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的要求,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学校研究决定,自2016级学生开始,推进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改革。
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分制,是指学校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达到毕业应修课程和学分最低要求,作为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
第二章课程与学分第四条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
1.必修课:是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培养规格,要求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
2.选修课:是指为反映专业培养方向,扩大学生知识面, 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根据学生本人意愿选择修读的课程。
选修课又分限制选修和任意选修两种,学生可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学分的规定结合个人志趣和能力选修。
第五条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计算单位,每门课程学分的计算以该门课程在培养方案中安排的课时数为主要依据。
1.一般课程以16学时计1学分。
2.独立开设的实验课、课程设计、研讨课、习题课等以32学时计1学分。
3.实习、社会调查等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类课程, 以一周计1学分。
4.毕业论文(设计)的学分按时间计算,一般以一周计1学分。
第六条学生应按要求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课程的修读并通过考核获得相应的学分方可毕业。
第七条鼓励学生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或修读经学校认定的在线课程,修读的课程学分(成绩)由本校审核后予以承认。
第三章学习年限第八条基本修业年限指规定的、学生完成专业培养目标一般所需要的必要学习时间。
本科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4年(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为5年),专科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
第九条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为参考, 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允许学生提前或者延期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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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制实施办法
1、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
学生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工学交替,教学内容安排服从生产季节需要。
学生可根据个人情况选修相关课程,参加各类培训,考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努力工作,业绩突出,带动作用明显,受到相关部门的嘉奖等,均可换算为修业学分。
在规定的5年内修满学分,即可获得毕业证书。
2、根据农村生产实际和学生现实状况,合理安排教学活动。
理论教学采取集中讲授与小组学习、个人自修、面授辅导相结合的方式;专业技能教学采取在教师指导下,边学习边生产、边工作边实践的方式进行;学生通过相应科目的考试或考核即可取得相应学分。
理论学习一般安排在职教中心、各分校或联办单位培训中心进行,实践教学安排在相关实习基地。
3、在活动中增加致富本领。
根据农业生产对先进技术的需要,以及农民对技术方面的需求,大力开展各类适合农村、农民特点的短期实用技术培训与指导。
要深入田间地头,主动了解农民对技术的需求,从培养专业户、示范户入手,以推广优良品种、先进生产技术、新型农机具操作修理等实用技术为内容,带动农村生产水平的整体提高。
4、奖励学分。
根据学生参加义务工和慈善的具体事宜,被评为三好学生,获得等级证书等,增加相应的奖励性学分,并计入总分。
(1)构成:公共课50分、专业课60分、实践课60分。
(2)计算:16学时=1学分。
(3)认定:
(4)置换:
(5)补修:
(6)奖励(义工、慈善及证书):
(7)学分的管理:各分校建立学分档案。
(资料二、“学分登记表”)毕业时总学分不得低于170学分。
附:有关资料表
资料一、教学安排落实记录表
分校
资料二、临城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分登记表
审核意见:完成审核时间:年月日
(章)
资料三、作业完成情况表
分校
分校
分校
09年以来发书种类与相应模块情况
1、文化基础模块
应用文写作基础
计算机应用基础
2、基本政治理论模块
时事报告
3、专业知识与技术模块
蔬菜生产
植物科学基础
果树生产
畜禽疾病防治
畜禽繁殖与改良
畜牧生产
作物生产
植物保护
4、农村经营管理模块
生态农业
农业推广
5、就业与创业模块
现代农民创业教育读本
6、奖励学分(义工、慈善及证书)
2009年春季学生各专业教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