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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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一、车站管理
1、车站应配有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和维修技术人员,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保持设施设备完好和工作正常;
2、车站应当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确保车站出入口及通道畅通;地面垃圾及时清扫;
3、车站内、外门窗、玻璃、台阶、顶棚等各类设施设备应保持整洁完好。定期对车站内的座椅、地面、扶手、内墙、玻璃及通风口等进行清洁和消毒;
4、车站设置的各类标志、公示牌、宣传标语、招贴画等应保持完整无破损,公告、通知等及时更新;
5、车站内广告设置应合理有序,不得影响运营服务标志使用效果;车站商业设施的设置不得影响正常运营服务;
6、车站内广告应保持完好,对破损、脱色严重的广告应及时进行维修、更换;
7、车站客服中心内设备状态良好,客服中心应留有一定空间,保证应急票出售、便民资料发放等服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列车管理
1、运营生产部门应建立健全运营列车管理制度,加强对运营列车管理,保持车厢环境整洁,设施完好;
2、应建立健全列车车容车貌清洁维护制度,定期对运营列车车厢内座椅、地面、扶手、内墙、玻璃及通风口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运营列车处于整洁状态;
3、车厢内、外相关服务标志、各类显示设备、张贴物应保持完好及整洁;
4、车厢内广告设置应合理有序,不得影响运营服务标志使用效果;
5、车厢内广告应保持完好,对破损、或严重不符合使用条件的广告应及时进行维修、更换。
三、设备、设施管理
1、售检票设备
(1)运营生产部门应保证售检票设施(自动售票机、进出站检(验)票机等)安全可靠、状态完好;
(2)人工售票窗口作为无人售票模式的必要补充,可根据客流情况适时开启;遇有大客流集中到达时,应及时增开人工售票窗口,必要时增加应急票售票窗口。人工售票窗口宜配有扩音器。
2、导乘设施
(1)导乘设施包括车站和列车的广播设施、信息显示设施、导向标志、警示标志等;
(2)运营生产部门应确保车站、车厢广播设施的正常使用;车站广播设施应具备对站台、站厅等不同区域进行集中广播和分区域广播功能;
(3)列车广播应使用中、英文播报;车站、列车发生广播故障时,应根据规定进行人工广播;广播内容应能满足运营服务需要;
(4)车站、车厢应设置信息显示设施,为乘客提供动态运营信息,并确保该系统状态良好;
(5)车站、车厢应设置醒目、明确、规范的导向标志、警示标志,引导乘客安全、便捷出行。
3、服务查询设施
(1)车站应设置查询设备,方便乘客进行信息查询;
(2)查询设备应性能可靠、操作简单、指示明确、状态完好,信息能及时更新,确保乘客所查信息的准确;
(3)服务热线全天 24 小时对外服务。
4、无障碍设施
(1)乘客无障碍设施,应满足运营要求;
(2)铺设有盲道的区域,应保持通畅、完好。
5、其它服务设施
(1)车站站台公共区域设置适量的乘客座椅,并保持完好;
(2)车站应设置公共厕所,并保持厕所的清洁正常使用;
(3)车站的站台、站厅设置适量的垃圾箱,并定期清洁;
(4)车站、车厢照明应包含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照明设施的设置、性能应符合要求;
(5)环控设施应按规定设置和开启,为乘客提供良好的候车、乘车环境;
(6)车站、车厢应有符合规定的防灾报警设施、设备,以及紧急通讯装置、紧急解
锁装等应急设备,并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