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官小学教师层级发展机制实施计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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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益都街道马官小学文件
马小教字〔2018〕10号
教师层级发展机制实施方案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为树立教师正确的品德、能力、业绩发展导向,增强教师专业成长内生动力,进一步调动教师教学积
极性,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号)和上级教
育主管部门有关精神,学校研究决定建立教师层级发展机制。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建立教师层级发展机制,落实学校用人与
评价自主权,通过价值引领和底线管理,加强教师职业生涯的自
我规划和可持续发展,形成激励教师爱岗敬业、不断进取的制度机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目标任务。通过完善制度、由点及面、统筹推进,用
3-5年时间建立起层次分明、标准明确、阶梯成长、特色鲜明的教师专业层级发展机制,与岗位聘用、培养培训、考核评价、绩效激励实
现有机结合,引导教师建立职业生涯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二、层级分布与标准
设计为五个发展层级,新入职教师、胜任型教师、骨干型教师、专家型教师、导师型教师。
1.新入职教师。能把育人目标与学科教学相结合,初步掌握课程标准和教材基本知识点,重视自身修养和教学基本功训练,
会使用现代教育教学手段和设施辅助教学,能指导学生进行与学
科相关的部分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集体教研和各种教师培训,有提升自身教育理念和专业技能的动机,实现由受教育者到教育者的角色转变。
2.胜任型教师。将育人目标与学科教学有机融合,做学生喜欢、家长放心的教师。熟悉课程标准和教材基本知识,掌握与教材内容相关的社会、自然科学知识。熟练掌握教学的各项基本功,熟练掌握教学各个环节,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教学手段和设施,并将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进行合理的整合;能指导学生进行与学科相关的部分社会实践活动;能担任班主任工作。按照科学合理的职业规划积极进取,主动学习实践课堂教学改革的科学理
念;提升自身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动机强烈,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各项活动。
3.骨干型教师。将育人目标与学科教学有机融合,与学生、
家长交流沟通和谐,建立融洽、互信的关系。熟悉课程标准,对教材基本知识形成网络,掌握与教材内容相关的丰富社会、自然科学知识。熟练掌握教学的各项基本功;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教学
手段和设施,并将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进行合理的整合,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改革;能熟练指导学生进行与学科相关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能胜任班主任工作;能积极参与国家、地方课程的
校本化构建。在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表现突出。
4.专家型教师。将育人目标与学科教学有机融合,以育人目
标带动发展目标深入落实。熟练应用课程标准和教材基本知识网络,具有厚实广博的学科专业知识和自我学习提高能力。对教学各项基本功精益求精,在课堂教学改革中充分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独立开展国家、地方课程的校本化构建。熟练掌握各种课型
基本流程,能够形成独特的个人教学方法、风格;能灵活运用现
代教育教学手段和设施,并将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进行有机整合。能够全面胜任班主任、备课组长等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工作中勇于承担,带动团体创优,在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
5.导师型教师。将育人目标与学科教学有机融合,以育人目
标带动发展目标深入落实。对课程标准把握准确,对教材基本知识网络的应用能够做到举一反三,具有超出一般教师的厚实广博
的社会、自然科学知识,能够激发学生强烈的学科兴趣,对学生
的人生发展方向产生积极影响,知识储备丰富。教学的各项基本
功精湛,对教学各个环节有成功的经验和科学的创新做法;科学实施国家、地方课程的校本化构建。在课堂教学及改革中充分发挥引领、组织、带头作用;能够在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中积极创新,对新教师“传帮带”,对老教师“标导引”,能带领大团队集体创优,在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起引领示范作用。
三、层级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申报认定教师各发展层级,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2.学生、家长满意度达到85%及以上。
3.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申报学年两学期师德考核均为合格
及以上等次,无违反“师德投诉必查内容30条”。
4.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每年一般应完成72学分,或五年周期内完成不少于360学分且每年不少于48学分的继续教育。
5.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基本功扎实,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每学期担任列入教育部规定的课程设置方案的一门及以上课
程,达到本学校专任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标准,不低于12-18节。教师兼职管理工作的,课时量不得低于标准的三分之二。
6.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申报资格
1.新入职教师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申报胜任型教师。
2.任胜任型教师3年及以上,能胜任各年级教育教学工作循
环,其间担任班主任工作(或学校认定的同类工作,下同)2年及以上,可申报骨干型教师。
3.任骨干型教师5年及以上,其间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及以
上,并具备担任备课组长工作的能力,可申报专家型教师。
4.任专家型教师5年及以上,期间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及以
上,或具备12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在学校、教师、学生、
家长中得到广泛认可,有良好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可申报导师型教师。
基本条件、申报资格是进入教师发展层级的底线要求,学校可结合实际适当提高标准,但不得降低标准。
(三)认定比例
1.以教师总数为基数,新入职教师占10%左右,胜任型教师
占30%-40%骨干型教师占40%-50%学校自主完成认定,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局备案。
2.专家型教师与导师型教师需上报教育局审核认定。申报名额为:专家型教师最多1人,最少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