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4讲_合同约定不明的处理、涉及0三人的合同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CPA-经济法】第4章 合同法律制度知识点总结
【CPA-经济法】第4章合同法律制度知识点总结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知识点1】《民法典》合同编的适用范围1.调整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2.部分规定还适用于:①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②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①和②有相关规定的,按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合同编的规定。
【知识点2】合同的订立1.合同的订立程序(1)要约(2)承诺承诺的迟延与迟到:2.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当事人未做约定的,按如下规则在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3.格式条款4.缔约过失责任VS违约责任【知识点3】合同生效1.一般成立时生效。
2.依法规需办理审批手续,审批后生效。
3.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有效(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除外)。
4.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为由确认合同无效。
【知识点4】合同的履行1.合同的履行原则: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补充协议→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仍不明确,按下述(1)质量要求:强制性国标→推荐性国标→行标→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标准。
(2)价款:合同订立时履行地市场价(非现价)。
(3)履行地不明:A接受货币方;B不动产所在地。
(4)履行费用:履行义务方。
(5)履行期限不明:债务人随时履行;债权人随时要求履行。
但都要给对方准备时间。
(6)履行方式:有利于合同实现。
2.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3.电子合同履行4.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1)界定(2)连带债务人之间责任①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②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
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追偿权和法定代位权是两个权利,可一并行使,但受偿份额不得超过追偿人的份额。
(2023新增)③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第4章合同法3
合同法
第七十三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 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 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丁无权请求撤销。根据规定,因债务人以明显 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在本题中,已公司 属于善意第三人,不能撤销
(3)2月21日后,甲公司一直催告乙偿还债务, 但乙到8月底仍未偿还,甲公司亦未采取其他 法律措施。
丁是否有权代位行使甲对乙的债权?
第四,代位权的行使必须在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 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代位权不是诉讼上的权利, 而是一种实体上的权利
乙是A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市甲处 借了5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售给了B市的 丙,约定价款为60万元人民币,但丙未付款。乙与丙约定 的合同履行地在A市。后来,甲要求乙还钱,乙说因为丙 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鉴于此,甲欲直接起诉丙 ,要求其支付50万元。如果甲对丙提起诉讼,法院在下列 何种情形下不应当受理? ()
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 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没有及时 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 无权就扩大的损 失要求赔偿
情势变更原则
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情事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 动摇,若继续维护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允许变 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则。
抗辩权:用于对抗请求权或否认他人权利主张 的一种权利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合同法》机考4套真题题库及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合同法》机考4套真题题库及答案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合同法》机考4套真题题库及答案题库一试卷总分:100 答题时间:90分钟客观题单选题(共20题,共40分)1.合同的价款或者报酬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履行的规则是()。
A 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B 按照订立合同的签订的市场价格履行C 按照政府部门规定的价格履行D 按当事人重新约定的价格履行 2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使用,租期为3年,但在租期未满之前,甲将该房屋卖给了丙,在这种情况下,租赁合同()。
A 从行为开始起就无效B 即为终止C 仍对乙继续有效D 对丙有效 3.下列选项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
A 买卖合同B 租赁合同C 借用合同D 运输合同 4.某甲的儿子患重病住院,急需用钱又借贷无门,某乙趁机表示愿意借给20_元,但半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以甲的房子代偿,甲表示同意。
根据合同法规定,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
A 因显失公平而无效B 因显失公平而可撤销C 因乘人之危而无效D 因乘人之危而可撤销 5.买卖合同当事人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
A 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B 应当在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C 应当在出卖人的住所地交付标的物D 应当在买受人的住所地交付标的物 6.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承包人不用经发包人同意,即可将工程的全部工作交第三人完成B 承包人不用经发包人同意,即可将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第三人完成C 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承包的全部工作交第三人完成 D 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第三人完成 7.赠与合同的赠与人()。
A 无条件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B 原则上不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C 不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D 受赠人有损害事实时承担赠与物瑕疵责任 8.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
交货前夕,甲公司派人调查乙公司的偿债能力,有确切材料证明乙公司负债累累,根本不能按时支付货款。
合同法_经济法
2.不安抗辩权
举例:A企业和B企业签订100万元的买卖合同,约定A在4月 1日之前发货,B后付款,但A企业在发货之前有确切的证据证明 B丧失商业信誉或者经营状况恶化, 4月1日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B。 如果B能够提供担保或者可以恢复履行合同能力的,合同可 以继续履行,如果B自己不能恢复能力并且不能提供担保的,A可 以提出解除合同。 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 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 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③丧失商业信誉; 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三)抗辩权
1.后履行抗辩权 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 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 西服价款总值为9万元,甲公司于8月1日前向乙公司预先支付货 款6万元,余款于10月15日在乙公司交付西服后2日内一次付清。 甲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未按合同约定预先支付货款6万元。 10月15日,甲公司要求乙公司交付西服。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 定,乙公司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后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撤销权
5.实际履行原则
1.合同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 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2.合同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 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 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1.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2.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国开合同法形考任务1-4试题及答案
国开合同法形考任务1试题及答案一、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试题 1下列合同中属于格式合同的有()。
正确答案是:铁路运输合同, 保险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试题 2下列各选项中属于债权人代位权的性质的有()。
正确答案是:债权人代位权属于债权的对外效力,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的固有权利, 债权人代位权属于实体法上的权利试题 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合同法》的调整范围的有()。
正确答案是: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签订的行政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签订的收养合同试题 4刘某欲将其对许某享有的债权转移给王某,该债权附有房产抵押并有其他专属于刘某自身的从权利。
关于这一行为,下列各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正确答案是:刘某转让其债权,应当通知许某, 在债权转让后,如果刘某事前对许某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许某可以对王某主张因刘某履行不符合约定所产生的抗辩试题 5我国《担保法》规定担保方式有()。
正确答案是:保证, 抵押和质押, 留置, 定金试题 6下列合同债权中,不能转让的有()。
正确答案是:抚养请求权, 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试题 7以下各选项中对合同变更的效力描述正确的有()。
正确答案是:合同的变更具有确定性, 合同变更原则上仅对将来发生效力, 合同变更仅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部分发生效力, 合同变更对当事人未变更的部分仍维持其原先的效力试题 8下列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的有()。
正确答案是:基于扶养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 基于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 劳动报酬请求权, 人寿保险请求权试题 9下列各选项中不属于承诺的情况有()。
正确答案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作出的接受要约的意思表示,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届满后作出的与要约内容完全一致的答复, 甲给乙去函,提出以单价580元出售自行车200辆,乙提出,如单价510元,购买200辆的答复试题 10附期限合同的期限设定的方法有()。
合同法中的不明确约定与解释原则
合同法中的不明确约定与解释原则合同是人们在法律保护下自由约定权利义务的一种法律行为。
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不明确的约定。
这些不明确的约定可能会引发争议,因此合同法中对于不明确约定的解释原则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从合同法的角度探讨不明确约定的解释原则。
一、合同法中的不明确约定在合同中,不明确约定是指合同中的某些条款或者内容表述模糊、含糊不清,无法准确理解其具体含义或者无法确定其具体约定的情况。
这些不明确约定可能是由于合同当事人表达不清晰、用词不准确、意思不明确等原因造成的。
不明确约定在合同中的存在可能会导致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和纠纷,因此解释不明确约定的原则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解释不明确约定的原则1. 合同一致原则合同一致原则是指在解释不明确约定时,应当根据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图进行解释。
合同一致原则要求根据当事人的真实意图来解释合同,即使合同中的约定表述不明确,也应当尽力推断出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并进行解释。
2. 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在解释不明确约定时,应当以诚实信用为原则进行解释。
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以不明确的约定为借口谋取不当利益。
因此,在解释不明确约定时,应当以维护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基础进行解释。
3. 通常意思原则通常意思原则是指在解释不明确约定时,应当根据合同中的约定在一般情况下所具有的意义进行解释。
通常意思原则要求根据合同当事人的交易习惯、行业惯例等因素来解释不明确约定的含义。
这样可以保证合同的解释符合合同当事人的预期和常规。
4. 有利解释原则有利解释原则是指在解释不明确约定时,应当倾向于对于不明确约定有利的解释。
有利解释原则要求在解释不明确约定时,应当以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保护合同当事人权益的方式进行解释。
三、不明确约定的解释方法在解释不明确约定时,可以采用以下方法:1. 根据合同的其他条款进行解释合同是一个整体,不明确约定的解释可以通过对合同的其他条款进行解释和推断。
合同的履行(二)_真题无答案-交互
合同的履行(二)(总分110, 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合同义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全面执行合同义务满足合同权利的行为称为______• A.合同订立• B.合同生效• C.合同履行• D.合同解除SSS_SIMPLE_SINA B C D2.下列原则中,不属于合同履行基本原则的是______• A.诚实信用原则• B.情势变更原则• C.全面正确履行原则• D.等价有偿原则SSS_SIMPLE_SINA B C D3.合同义务人恪守信用,严格依照合同的约定、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法律的规定履行合同义务。
这体现了合同履行的______• A.诚实信用原则• B.情势变更原则• C.全面履行原则• D.正确履行原则SSS_SIMPLE_SINA B C D4.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______,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 A.诚实信用原则• B.合同自由原则• C.公平原则• D.鼓励交易原则SSS_SIMPLE_SINA B C D5.在情势变更条件下,有权请求调整合同关系的是______A.合同双方当事人B.债权人C.蒙受不利益的人D.债务人SSS_SIMPLE_SINA B C D6.下列原则中,属于合同履行特有的原则是______• A.公平原则• B.平等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全面正确履行原则SSS_SIMPLE_SINA B C D7.与债务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替代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若债务人提出异议,债权人______• A.不得拒绝• B.可以拒绝• C.征求债务人意见• D.可以自由决定SSS_SIMPLE_SINA B C D8.上海某公司与宁波某公司订立一加工承揽合同,由宁波公司承揽加工3万件牛仔裤,合同中未约定履行地点,以合同法规定,该合同的履行地点应在______• A.上海某公司所在地• B.宁波某公司所在地• C.上海某公司指定的地点• D.宁波某公司指定的地点SSS_SIMPLE_SIN9.就合同的履行方式,双方没有约定,也达不成补充协议,亦无交易习惯可供参考,则如何确定合同履行的方式______• A.按有利于债权人的原则• B.按有益于债务人的原则• C.无法确定• D.按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原则SSS_SIMPLE_SINA B C D10.就合同的履行费用,双方没有约定,也达不成补充协议,亦无交易习惯可供参考,则如何确定履行费用______• A.享有权利一方负担• B.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C.双方合理负担• D.双方平均负担SSS_SIMPLE_SINA B C D11.双务合同抗辩权的基础是______• A.双方的合意• B.合同各方义务的对价• C.合同• D.法律SSS_SIMPLE_SINA B C D1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其依据是______• A.诚实信用原则• B.自愿原则• C.公平原则• D.平等原则SSS_SIMPLE_SIN13.甲伪造借据一张向乙行使权利时,乙可以进行______• A.拒绝履行义务之抗辩• B.阻却之抗辩• C.权利否认之抗辩• D.对人的抗辩SSS_SIMPLE_SINA B C D14.买卖双方没有确定履行合同的先后时间,出卖人提供部分买卖标的物而请求买受人付款的,买受人拒绝付款的抗辩权______• A.限于提供的标的物所对应的价款• B.限于未提供的标的物所对应的价款• C.及于全部价款• D.由双方合意决定SSS_SIMPLE_SINA B C D15.双务合同订立后应后为给付的一方当事人发生了财产减少致难为对待履行的情形或者发生应后为给付的一方当事人明示或默示预期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应先为给付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提供合适担保前享有的拒绝向相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合同法》2022-2023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44)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合同法》2022-2023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44)本题没有明显的格式错误或有问题的段落,但可以对每段话进行小幅度的改写。
1.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是(A)技术转让合同。
其他选项中,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和保管合同可以采取口头或者其他形式。
但是,为了保障合同的证据力和可执行性,当事人可以选择采取书面形式。
2.合同成立的一般时间为(A)要约发出时间。
要约是合同的第一步,要约发出后,承诺方同意要约,合同就成立了。
要约发出时间是合同成立的起点。
3.正确的判断是(A)甲对乙的表示构成要约。
要约是合同的第一步,要约发出后,承诺方同意要约,合同就成立了。
甲对乙的表示是要约,乙对甲的表示是承诺。
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管辖法院是(D)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
代位权是指债权人可以代替债务人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债权。
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债权人可以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
管辖法院是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
5.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时,应当(D)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可以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但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
如果未经债权人同意,转移合同义务无效。
6.供用水合同主要适用于(C)城市的供水。
供用水合同是指供水单位和用水单位之间订立的合同。
城市的供水是供用水合同的主要适用范围。
7.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仅限于(A)一般的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无偿将财产转让给受赠人的合同。
一般的赠与合同可以任意撤销,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和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可以任意撤销。
8.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的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C)10年。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让与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10年。
9.在建设工程合同中,若总承包人合法地将承包工作交分包人完成,则分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应由(A)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责任。
《民法典》重点条文案例详细解读--合同编--合同的履行3
(一)不真正利他合同
在不真正利他合同中,对于第三人而言,第三人作为履行受领人,仅是 消极地接受债务人的履行,并不享有直接请求履行的权利,履行之中所包含 的法律利益享有者是债权人,受领履行的第三人所获得的只是一种纯粹事实 性质的经济利益,故对于债务人的不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恪守合同相 对性原则,仍应由债权人行使相应权利。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 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 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可以向第三人主张。
(一)不真正利他合同
本条第1款规定的是不真正利他合同。不真正利他合同实际上是合同履 行的一种特殊形式,在不真正利他合同中,第三人是纯粹的履行受领人,并 不获得直接针对债务人的履行请求权,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 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利他合同
对于债务人而言,对于第三人直接负担债务时,由于第三人的权利实际 上来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因而由该合同所发生的一切抗辩,债 务人可以以之对抗第三人。
(二)利他合同
在司法实践中,要准确适用本条规定,要重点区分不真正利他合同和利 他合同,进而准确适用本条的不同条款。作为广义上向第三人履行合同的不 同类型,两者的核心区别是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是否赋予第三人直接向债 务人请求履行的权利。
(三)案例解读
冉某和与谯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情:冉某和(原告)以按揭付款方式向贵州小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购买了 一台挖掘机。2015年3月15日,冉某和将该挖掘机转卖给谯某某(本案被 告),并签订了《挖掘机出售协议》,冉某和已向谯某某交付了挖掘机。因 谯某某未付清按揭款项,贵州小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向贵 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冉某和向其支付拖欠的按揭贷 款188528.78元和利息20926.69元,两项合计209455.47元。
合同法判断题已按序排版
A1.按照合同文字含义,解释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文字的真实意思解释其在合同中的意义(√)。
2.按照交易习惯,解释是指当事人按照自己与其他交易对手交易的通常做法解释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内容(√)。
B1.不安抗辩权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提供确切的证据(√)。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购买人订立买卖合同,但可以作为赠与人订立赠与合同。
(╳ )3.保证债务免除后,主债务也消失(╳)。
4.保管人仅向寄存人负有返还保管物的义务,所以任何第三人向保管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保管人均不能交付保管物(╳)。
5.保管合同的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必须给付保管凭(╳)。
6.补救措施是指当事人在自己的合同权利不能得到实现时,采取的其他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手段(√)。
7.部分违约是指部分无效合同中,当事人已经履行了合同有效部分规定的义务,因为是部分无效、部分有效的合同,尚有部分义务是无法履行的(╳)。
C1.持续性合同之债务不履行适用终止;一时性合同则适用解除。
(√)2.除另有约定外,保管人应当亲自保管保管物(√)。
3.除约定报酬外,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4.向不特定的人发出的要约无须有特殊的构成要件(╳)。
5.撤回要约的通知按照通常情形可以先期到达或者同时到达对方,但因途中障碍而迟到的,视为撤回的通知未迟到(╳)。
6.撤销权的行使仅限于无偿行为(╳)。
7.沉默或不作为同样能构成承诺(√)8.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如果要约人指定了特殊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受要约人的承诺的数据电文被在该特定系统内阅读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9.承诺生效的地点,不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10.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有瑕疵时,承揽人可以要求重作(╳)。
11.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其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12.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合同法》复习题及答案
《合同法》复习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的是:( C )。
A.租赁合同 B.买卖合同 C.加工合同 D.借用合同2.按照我国《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若合同要成立,对确认书的要求是( C )。
A.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后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B.可以在合同成立同时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C.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D.可以不要求签订确认书,合同也成立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 C )。
A.为自始无效合同 B.为效力未定合同 C.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D.以上都不是4.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 B )分担。
A.履行义务的一方 B.接受履行的一方 C.合同双方当事人 D.协商确定5.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 D )。
A.买卖合同 B.委托合同 C.保管合同 D.借贷合同6.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C )。
A.格式条款 B.诚信原则 C.非格式条款 D.法律规定7.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B )。
A.承诺生效的地点 B.经常居住地 C.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D.合同签订地8.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 A )。
A.诉讼时效B.除斥期间C.履行期间 D.以上都不是9.违约行为是当事人( D )。
A.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C.应当对合同不能成立负有责任的行为B.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D.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人身和其他财产损失的行为10.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 A )。
A.买受人承担 B.出卖人承担 C.担保人承担 D.第三人承担11.当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支付利息期限时,借款期间不满( A )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合同约定不明的处理规则
合同约定不明的处理规则
在合同约定遇到不明之处时,当事人有义务尽量采取诸如协商、和平调解、调节等方式来处理,并根据有利于当事人双方共同利益的原则,以审慎书面的方式修改合同内容,以确保合同对当事人的影响。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来处理有关不明事项,以保持合同有效性。
因此,当事人有责任尽量采取合理有效的举措努力去解决不明处的争议,避免事态更加复杂。
首先,应通过重新评估对有关不明处的研究和调查,从更宽泛的角度探究有关不明事项的确切内容及其背后的具体意图,从而探究其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
其次,当事人应尽量开展协商,以完善合同的有关条款,并采取补充措施完善合同,以避免出现不明之处时造成矛盾。
第三,经评估后,当事人应分居两地,联系当地司法以及其他相关专业服务机构进行咨询,综合审慎考量,根据该机构建议和建议,以审慎诚信的态度更新合同,以确保双方利益,并避免违反法律法规带来不利影响。
最后,当事人应当牢记,任何不明之处都不能乱处理,应采取一体化的思维态度,以善意的态度对待彼此的关系,并采取合作的方式来解决此类问题,以形成双赢的结果。
建设法与合同管理在线作业
建设法与合同管理在线作业1.以下选项中属于建设民事法律的是()。
A 建筑法B 城乡规划法C 合同法D 工程建设标准正确答案:C单选题2.从横向看,法律体系是由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的。
从纵向看,法律体系又是由级别不同、效力不一的法律组成。
以下选项中,效力最高的法律是()。
A 宪法B 劳动法C 建筑法D 行政法规正确答案:A单选题3.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A 30B 60C 90D 120正确答案:B单选题4.属中央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的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报送()审批。
A 国家发改委B 国务院C 建设部D 行业归口主管部门正确答案:A单选题5.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应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的事故是()。
A 特别重大事故B 重大事故C 较大事故D 一般事故正确答案:C单选题6.工程项目实施控制包括成本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合同控制。
其中,()是核心。
A 质量控制B 成本控制C 进度控制D 合同控制正确答案:D单选题7.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律草案,决定是否列入议事日程,由()决定。
A 委员长B 国家主席C 主席团D 总理正确答案:C单选题8.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义务,主要是()的安全责任。
A 建设单位B 勘察、设计单位C 监理单位D 施工单位正确答案:C单选题9.关于法制、法人与法定代表人,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 法制即法律制度,从狭义上讲,是指调整某一类特定关系,规范某一类特定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B 法律制度按照划分方式不同,可以做出不同的分类,但多数都以法律部门为依据来建立法律制度。
C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D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指能够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
每年必考的代位权和债权人撤销权考点
每年必考的代位权和债权人撤销权考点一、命题规律债的保全包括代位权与债权人撤销权两部分。
从历年考查情况来看,考生应从以下方面重点掌握:1.代位权与撤销权的成立。
考生应当重点掌握代位权与撤销权各自的构成要件及适用情形,这是法考历来的高频考点。
2.代位权与撤销权的行使。
考生应熟记代位权和撤销权行使诉讼程序的规定。
本部分每年必考,必须掌握。
二、代位权(一)含义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以及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并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代位权具有以下特征:1.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是以自己的名义(而非债务人的名义)直接起诉次债务人等相对人,故不同于代理权。
2.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针对的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的消极行为,而非债务人不当减少自身财产的积极行为,故不同于撤销权。
3.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方式只有一种,即向法院提起诉讼,故又称为代位之诉。
(二)构成要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
原则: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
例外:即使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尚未到期,若债权人确有“保存”债务人对第三人债权的必要,可行使代位权(《民法典》第536条)。
2.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已经到期。
此处的相对人既包括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也包括其担保人等从债务人。
3.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不具有人身性。
人身性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4.债务人存在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事实。
此处的“怠于行使”,专指债务人不以诉讼方式或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
5.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已经影响到(而不是现实危害到)债权人的债权。
也即债务人没有其余的财产可供清偿债务。
(三)代位权的行使原告胜诉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法学概论形考2
债的客体具有多样性,债的客体可能是物,不可能是行为或智力成果。
()正确答案是“错”。
人身权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
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属于精神利益范畴。
()正确答案是“对”。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是:10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正确答案是:50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若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应当采用()正确答案是:非格式条款我国历史上正式公布的第一部民法典是:()正确答案是:《中华民国民法典》实践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以标的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
( )正确答案是“对”。
对普通合伙的债务,应先由合伙财产清偿,不足清偿的,由合伙人应按照其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的约定承担清偿责任。
()正确答案是“对”。
甲乙订立买卖合同,规定甲应于2013年8月1日交货,乙应在2013年10月1日付款。
7月底,甲发现乙方的财产状况恶化,无支付货款能力,就提出证据,要求解除合同,但乙未允许。
问甲方行使的权利是:()正确答案是:不安履行抗辩权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后,经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将该合同转让给丙公司,这种情形在法律上称之为( )正确答案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承受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资产阶级国家民法典,是近代民法的标志。
()正确答案是“对”。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正确答案是“对”。
当监护人设立发生冲突时,就需要指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为()正确答案是:指定监护人下列不属于天然孶息的是:()正确答案是:银行的利息在我国,主要适用于特殊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的民事归责原则是:()正确答案是:无过错责任原则甲欠乙10万元人民币,甲与丙签订债务承担协议,由丙承担甲欠乙的10万元,乙同意。
此情形属于:()正确答案是:债务的承担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正确答案是“对”。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管理和防范实务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管理和防范实务⼀、合同风险引发的危害合同在企业经营中举⾜轻重,合同风险⼀旦演变成了纠纷或官司,将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或信誉损失。
企业的第⼀个关键是利润,利润靠交易,交易靠合同。
企业的第⼆个关键是:合同风险防控。
企业利润依靠法律风险防控和管理作为保障,否则很可能“⾟⾟苦苦⼏⼗年,⼀夜回到解放前”。
企业忽略合同风险将造成严重的损害结果,诸如:1、企业的经营严重受阻。
2、经济利益的直接损害。
3、企业可能被官司缠⾝。
4、商业信誉将遭到质疑等。
⼆、合同风险的来源分析合同条款的关键点即是法律风险点,分别来⾃企业的内部和外部。
合同法律风险的主要来源点:1、合同签约主体:注要涉及A.企业⼰⽅B.合同相对⽅C.关联第三⽅,操作不当将导致合同的⽆效、撤销、变更或终⽌。
律师审查和尽调的关键是:A.签约主体资质B.签约⼈授权C.资产财务、经营场所、诉讼情况等的审查。
2、合同关键条款:考虑不周全、审查不到位约定不明确将导致合同履⾏的分歧、纠纷和诉讼。
容易产⽣法律风险的合同关键条款有:A.合同的标的物条款B.合同的⽀付(价款或报酬)条款C.合同履⾏⽅式条款D.双⽅特别约定或单⽅提出的条款E.违约⾦条款。
3、合同履⾏过程:可能出现的情势变更、意外事件、单⽅违约的情况:A.逾期履⾏、不履⾏和⽆能⼒履⾏B.合同标的交付环节C.合同款项的⽀付D.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材料、视听资料、会议记录、信函、电⼦讯信的收集保存E.双⽅执⾏意愿的改变F.政策法规变化G.意外事件H.不可抗⼒I.合同签约或执⾏条件改变J.市场⾏情变化。
4、合同管理风险。
三、合同的构造及关键点企业从设⽴、经营到注销,都离不开关键词“合同”。
公司成⽴之初《合伙协议》、《出资协议》、《股东合作协议》,接着是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购房合同》,公司运营的《融资合同》、《股份转让合同》、《货物买卖合同》、《服务合同》、《加盟合同》,到公司解散时的《解散协议》、《解除职⼯劳动关系协议书》等。
2019中级经济法51讲第20讲约定不明的处理、涉及第三人的合同、抗辩权、代位权、撤销权
第一单元合同法总则考点06:约定不明的处理(★★★)(P210)1.总原则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具体规则(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例题1·多选题】X市甲厂因购买Y市乙公司的一批木材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合同中未约定交货地与付款地,双方就此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也不能确定。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交货地及付款地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X市为交货地B.Y市为交货地C.X市为付款地D.Y市为付款地【答案】BD【解析】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的一方所在地履行(选项D正确);其他标的(交付货物),在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履行(选项B正确)。
【例题2·单选题】甲、乙两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位于北京和海口,甲向乙购买一批海南产香蕉,3个月后交货,但合同对于履行地点以及价款均无明确约定,双方也未能就有关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依照合同其他条款及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价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按合同订立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B.按合同履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C.按合同履行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D.按合同订立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答案】A【解析】(1)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乙公司作为接受货币一方,履行地点为海口);(2)价款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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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单元合同的履行本单元考点框架考点1:合同约定不明的处理(★★)(P207)1.总原则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具体规则(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例如,交付货物一方所在地、提供劳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例题1·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且无法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履行。
该方式是()。
(2017年)A.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B.有利于债权人的方式C.有利于债务人的方式D.有利于总体经济效益的方式【答案】A【解析】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且无法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例题2·单选题】地处江南甲地的陈某向地处江北乙地的王某购买五吨苹果,约定江边交货。
后双方就交货地点应在甲地的江边还是乙地的江边发生了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按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无法确定。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苹果的交付地点应是()。
(2017年)A.乙地的江边B.由陈某选择甲地或者乙地的江边C.由王某选择甲地或者乙地的江边D.甲地的江边【答案】A【解析】当事人就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总原则”仍不能确定的,交付货币和不动产以外的其他标的(例如苹果)的,在履行义务一方(对交付货物而言,履行义务一方为卖方王某)所在地(乙地)履行。
【例题3·多选题】X市甲厂因购买Y市乙公司的一批木材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合同中未约定交货地与付款地,双方就此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也不能确定。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交货地及付款地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6年)A.X市为交货地B.Y市为交货地C.X市为付款地D.Y市为付款地【答案】BD【解析】履行地点不明确的,按“总原则”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的一方(卖方)所在地(Y市)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卖方)所在地(Y市)履行。
【例题4·单选题】甲、乙两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位于北京和海口。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海南产香蕉,3个月后交货。
但合同对于履行地点和价款均无明确约定,双方也未能就有关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依照合同其他条款及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价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按合同订立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B.按合同订立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C.按合同履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D.按合同履行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答案】A【解析】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价款、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总原则”仍不能确定的:(1)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一般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2)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在本题中,履行地点应推定为海口,履行价格为订立合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
考点2: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2018年调整)(P207)1.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的法律效力(1)第三人可以向债务人请求履行;(2)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3)债务人对于合同债权人可行使的一切抗辩权,对该第三人均可行使;(4)因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增加的费用,除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权人承担。
2.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的法律效力(1)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2008年简答题)(2)债权人请求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对于债权人的一切抗辩,第三人均可行使;(3)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所增加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由债务人承担。
考点3:抗辩权的行使(★★)(P208)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后履行抗辩权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1)适用情形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2)行使程序①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行使中止权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②如果对方当事人恢复了履行能力或提供了适当担保,应当恢复履行;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提示1】抓住关键词,有效区分双务合同履行中的3种抗辩权:(1)合同当事人是否有先后履行顺序?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只能是同时履行抗辩权;(2)是哪一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先履行义务一方享有的权利是不安抗辩权,后履行义务一方享有的权利是后履行抗辩权。
【例题1·单选题】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提供一批货物给乙,货到后一个月内付款。
合同签订后甲迟迟没有发货,乙催问甲,甲称由于资金紧张,暂无法购买生产该批货物的原材料,要求乙先付货款,乙拒绝了甲的要求。
乙拒绝先付货款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
(2008年)A.行使不安履行抗辩权B.行使后履行抗辩权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D.行使撤销权【答案】B【解析】(1)本题不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等情节,与撤销权无关,排除选项D;(2)当事人约定“货到后一个月内付款”,即先交货后付款——存在先后履行顺序,排除选项C;(3)乙是付款方,是后履行义务一方,行使的是后履行抗辩权,选项B正确,选项A错误。
【例题2·单选题】甲、乙双方签订一份煤炭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购买煤炭1000吨,甲于4月1日向乙支付全部煤款,乙于收到煤款半个月后装车发煤。
3月31日,甲调查发现,乙的煤炭经营许可证将于4月15日到期,目前煤炭库存仅剩700余吨,且正加紧将库存煤炭发往别处。
甲遂决定暂不向乙付款,并于4月1日将暂不付款的决定及理由通知了乙。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无权暂不付款,因为在乙的履行期届至之前,无法确知乙将来是否会违约B.甲无权暂不付款,因为甲若怀疑乙届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应先通知乙提供担保,只有在乙不能提供担保时,甲方可中止履行己方义务C.甲有权暂不付款,因为甲享有后履行抗辩权D.甲有权暂不付款,因为甲享有不安抗辩权【答案】D【解析】(1)“乙于收到煤款半个月后装车发煤”——存在先后履行顺序;(2)甲先付款,属于先履行义务一方,其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3)“目前煤炭库存仅剩700余吨,且正加紧将库存煤炭发往别处”——的确存在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
【提示2】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应当在同一双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中进行,不能跨合同进行抗辩。
例如,甲欠乙房租(租赁合同),乙欠甲货款(买卖合同),甲不能以乙未付货款为由主张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房租。
考点4:代位权(★★)(P210)1.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2010年简答题)2.代位权行使的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也合法。
(2)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权人的债权已到期。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提示】所谓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必须是债务人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到期债权。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提示】所谓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3.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优先受偿),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5.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例题1·单选题】2012年,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2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
借款期满后,甲公司无力偿还借款本息,此时甲公司对丙公司享有到期债权10万元,却不积极主张,乙银行拟行使代位权。
下列关于乙银行行使代位权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7年)A.乙银行可以直接以甲公司的名义行使对丙公司的债权B.乙银行行使代位权应取得甲公司的同意C.乙银行应自行承担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D.乙银行必须通过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答案】D【解析】(1)选项A:债权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2)选项BD:代位权的行使不需要债务人同意,符合法律规定的代位权行使条件后,债权人直接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即可;(3)选项C: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其他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例题2·多选题】甲对乙享有50000元债权,已到清偿期限,但乙一直宣称无能力清偿欠款。
甲调查发现,乙对丁享有3个月后到期的7000元债权,戊因赌博欠乙8000元;另外,乙在半年前发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伤害对丙享有10000元债权,因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对丙享有5000元债权。
乙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乙对其享有的债权都怠于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