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语翻译的回顾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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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学院学报 2008年第3期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I nternati onal Relati ons,2008No13

公示语翻译的回顾与展望

谢桂梅

(北京物资学院外语系,北京101149)

[摘要]目前国内双语公共标识设施建设方面存在许多问题。汉英翻译人员不仅要翻译汉语公示语的意义,还应考虑其实际应用环境,以及委托机构的法律权限。对于中外标示语而言,标志与国际标准一致,或者使用国际通用的符号,有助于增加对公示语的认知。今后的工作重点,应该从查找错误、进行分析转移到怎样有效地把研究结果应用到社会现实当中,呼吁社会的关注,全面改进我们身边的、新的公示语的翻译,努力创造一个正确的国际通用的标示语环境。

[关键词]公示语;翻译;语言风貌;功能

[中图分类号]H31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23489(2008)0320071205

一、公示语研究回顾

21世纪以来,外语作为传播思想文化过程中最为重要的载体和媒介,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个国家外语应用能力水平的高低,不但是评价国民综合素质的一个必备参数,而且也是反映经济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和上海两大城市分别获得了2008年“奥运会”和2010年“世博会”的主办权。随着我国在科学技术、经济发展、对外贸易、文化交流、体育项目、旅游开发等方面的发展,有关公示语的研究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时期。

国外对公示语的研究多从“语言风貌”(linguis2 tic landscape)角度入手,侧重于“多语环境”中语言政策问题的研究以及社会语言学语境(s oci olinguis2 tic context)中广义的文化学讨论。[1](P.67)语言风貌被定义为“the visibility of languages on public and

commercial signs in a given territ ory”and more p re2 cisely“the language of public r oad signs,advertising billboards,street na mes,p lace na mes,commercial shop signs,and public signs on govern ment buildings which combine t o for m the linguistic landscape of a giv2 en territ ory,regi on,or urban aggl omerati on”,[2]即“公共路标、广告招牌、街道名称、地域名称、商业标识以及政府机构公共标识所使用的语言,一起构成了一个特定区域、地区或都市街区的语言风貌。”同时,他们还认为“语言风貌”有两种基本功能:一个是“信息功能”,另一个是“符号功能”。[3](P.25)从这个意义上说,“语言风貌”可纳入广义的“都市语言”(urban language)的范围中去考察。

目前国内一般使用“公共标识语”、“公共标示语”、“标示语”、“公示语”这样的名称进行研究。公示语即“公开和面对公众,告示、指示、提示、显示、警示、标示与其生活、生产、生命、生态、生业休戚相关的文字及图形信息”(《汉英公示语词典》)。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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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在公共标识设施外语应用方面的研究,力量比较薄弱,起点比较低,多为感触式的评议、[4]语言层面的评论、零敲碎打式的考察,既缺少“宏观指导性”的研究,也缺乏“微观实证性”的调查,既缺少“问题研究”的意识,也缺少严谨、统一的“应用研究”对策,更缺少国际化的规范与标准。以语法的纠正等为主,如“不可回收垃圾”翻译成NO RECYCLA2 BLE,而正确的译法应是NON RECYCLABLE。NO 不能修饰形容词。

无论身在何处,我们可以发现国内双语公共标识设施建设方面普遍存在的问题包括:指示不明,形同虚设;表述不当,语用“失范”;信息不全,误导普遍;外语错误,比比皆是;中外信息,互不一致;形式驳杂,缺少规范;缺乏标准,各自为政。[5](P.22)从意义方面来说,公示语信息具有“静态”意义(突出服务、指示功能的公示语)和动态意义(突出提示、限制、强制功能),“静态”公示语与“动态”公示语在特定语境中的有机结合,在实际应用中具有突出的指示性、提示性、限制性、强制性四种应用示意功能。[6](P.38)另外,商业经营场所内外设置的公示语依据消费者类别、消费需求、消费行为分为引发兴趣、提供信息、加深理解、促进行动、巩固形象、服务社会等突出的促销公关功能。[5](P.22)

从语言特征方面,公示语有指引性和描述性两种特征。指引性的标识,在语言上要求简练、生动、直接,具有强烈的指示性。游客对景点尚无感性了解,所以无需烦琐、冗长的语言,无需说明过多。对于景点描述性的标识,由于游客直接面对景点,在语言上应详尽、细致、直观,比照所描述对象阐述来龙去脉,引导挖掘深层含义,促使游客深刻理解,增加兴趣,获得审美满足感。公示语翻译策略方面,主要有“异化”与“归化”的研究。最早由美国翻译理论家劳伦斯・韦努缔(Laurence Venuti)1995年提出。“异化”翻译处理时,一般以突出异域色彩为出发点,注重异域风俗文化、价值取向、思维方式和表达习惯等。“归化”翻译处理则反之。

尽管公示语有这样那样的功能,它还可能构成“霸王条款”。任何人、任何机构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布、张贴、设置的公示语都可能对公众、旅游者行为举止构成一定的要求或约束。凡是国家标准规定的处所、行业协会约定的部门都应依法设置公示语,依据行业自律使用规范公示语。服务机构、公益组织可以指示、提示,但无权限制、强制公众、旅游者的行为和举止。在市场经济不发达的中国,有些个人或机构自认为可在它们管辖的范围内约束他人的行为或言谈。如餐厅可以“谢绝自带酒水”,商场可以“售出商品,概不退换”,促销可以“解释权在活动组织方”,酒店可以“贵重物品自理,丢失概不负责”,大学可以“违者罚款”,大院可以“出入下车”,诸如此类的“霸王条款”都构成对公民权利不同程度的侵犯。因此也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抵制和投诉。这些条款会遭到来自讲英语的发达国家的旅游者、商务人员强烈的反感和拒绝。如澳大利亚昆士兰州癌症基金会的劝戒吸烟公示语“Thank You For No S moking”出言客气,有节适度。车站、码头、机场、餐厅、剧场、出租车就可依法昭示“No S moking 严禁吸烟”。任何机构和个人没有法律依据,没有司法机构授权,无论是指示性,还是提示性,无论是限制性,还是强制性功能的公示语都不能在公开场合“公示”或“翻译”。

为此,汉英翻译人员不仅要翻译汉语公示语的意义,还要考虑其实际应用环境,以及委托机构的法律权限。那些霸道“公示”信息不是我们的民族文化遗产,也不是现行国内法律规范认可的实践,为此就不可能为世界所接受。

然而,目前国内的一些通用汉语公示语在英语国家是找不到任何踪迹的。某些公示语又完全是针对本地、本国公民需求和行为特点而设置的。在这种情况下,翻译工作者首先不应考虑如何译,而是考虑是否译。如男厕所中的“小便前站”,商店中的“商品售出,不退不换”,以及随处可见的“违者罚款”等。一些具有中国本土意义的公示信息经确认实有必要保留,在暂时无法找到对应译法的情况下应参照实际功能需要选择适宜的形式和风格进行试译,然后在部分海外旅游者中进行检验。在确认不会产生任何误解的情况下才可广泛应用。类似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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