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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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

有限公司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

有限公司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一、背景介绍有限公司作为一家法人实体,承担着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

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工作过失可能会导致重大风险和损失,因此有必要建立规范的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

本文将介绍有限公司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的相关内容。

二、工作过失责任的定义在有限公司的运营过程中,工作过失是指员工未履行或者违反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导致公司利益受损、客户损失或对外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行为。

三、工作过失责任的追究原则有限公司在追究工作过失责任时,遵循以下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对于工作过失的追究,公司应当秉持公平、公正的态度,不偏袒任何一方。

2.依法依规原则:公司的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

3.事实为根据原则:公司在追究工作过失责任时,应当基于对事实的客观认定,并充分听取相关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

4.适用法定程度原则:公司追究工作过失责任的范围与力度应当依照法定规定予以限定,不得随意扩大或减少。

5.教育与改进原则:通过工作过失责任的追究,加强员工的教育与纪律建设,推动公司的整体改进与提升。

四、工作过失责任的追究程序有限公司工作过失责任的追究程序如下:1.事故发现与报告:一旦发生可能涉及工作过失的事故或问题,员工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

2.事实调查与分析:公司将成立专门的调查组,对事故或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包括收集证据、听取当事人陈述、查看相关文件等。

3.追究责任与决定处罚:根据调查结果,公司将认定责任人员,并根据情况决定合适的处罚措施,如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调岗、停职、解聘等。

4.处罚结果通知与申诉:公司将书面通知被追责人员,并告知其申诉权利。

被追责人员如对处罚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提出申诉。

5.审核与确认: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诉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最后确认处罚结果。

五、工作过失责任追究的效果与风险控制1.效果:通过工作过失责任的追究,能够及时纠正和解决员工工作中的失误和过失,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利益最大化。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范文(3篇)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范文(3篇)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组织内部工作过程,加强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组织内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是指在组织内部,对工作中发生的过错行为进行追责和纠正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工作过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违反工作流程规定;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侵犯组织利益等。

第五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公正、公开、公平、透明。

第二章过错行为认定第六条过错行为认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事实,以客观证据为依据,进行认定;(二)依据法律法规、内部制度和职责范围,进行判断;(三)听取涉事人员的陈述和辩解意见;(四)对于涉及第三方的行为,应当充分调查;(五)尊重权益,尽量避免对个人声誉造成伤害。

第七条工作过错行为认定程序如下:(一)接收和核实举报材料;(二)制定调查计划,成立专门小组进行调查;(三)调查组员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并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和陈述;(四)确立事实依据,综合判断;(五)形成调查结论。

第三章违纪行为处理第八条违反工作流程规定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一)组织内部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二)情节较轻的,可以进行警告或者批评教育;(三)情节较重的,可以进行记过、记过申诉或者降低岗位等级;(四)情节严重的,可以进行降级、辞退等处理。

第九条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一)调查组对涉事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并听取涉事人员的陈述和辩解意见;(二)情节较轻的,可以进行警告或者批评教育;(三)情节较重的,可以进行记过、记过申诉或者有条件辞退;(四)情节严重的,可以进行辞退或者向有关机关报告。

第十条滥用职权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一)调查组对涉事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并听取涉事人员的陈述和辩解意见;(二)情节较轻的,可以进行警告或者批评教育;(三)情节较重的,可以进行记过、记过申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有条件辞退;(四)情节严重的,可以进行降级、辞退或者向有关机关报告。

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

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

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责任意识,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工作过失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

第三条工作过失是指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工作程序、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声誉损害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行为。

第四条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应当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教育与惩处相结合、责任与处罚相适应的原则。

第二章工作过失的分类第五条工作过失根据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程度,分为一般工作过失、严重工作过失和重大工作过失。

第六条一般工作过失是指工作中出现的轻微失误,未给单位造成明显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但需要进行批评教育和改进的行为。

例如,文件中的文字错误、数据录入错误等。

第七条严重工作过失是指工作中出现的较为严重的失误,给单位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需要进行警告、扣罚绩效工资等处罚的行为。

例如,工作任务延误、重要信息遗漏导致工作受阻等。

第八条重大工作过失是指工作中出现的极其严重的失误,给单位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声誉损害或者法律责任,需要进行降职、撤职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等严厉处罚的行为。

例如,泄露单位机密、违反法律法规导致单位受到处罚等。

第三章工作过失的认定第九条工作过失的认定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规章制度为准绳,综合考虑过失的性质、情节、后果和责任人的主观过错等因素。

第十条认定工作过失应当经过调查核实,听取责任人的陈述和申辩,必要时可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议。

第十一条对于工作过失的认定,应当形成书面的认定报告,明确过失的事实、性质、责任人和处理建议等内容。

第四章工作过失的责任追究第十二条对于一般工作过失,由直接上级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错误,并在部门内进行通报。

第十三条对于严重工作过失,除了进行批评教育外,还应当扣罚责任人当月一定比例的绩效工资,并在单位内进行通报。

第十四条对于重大工作过失,单位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责任人降职、撤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5篇)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5篇)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一、为进一步强化全局工作人员的责任和工作质量,规范工作行为,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工作过错,是指全局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不严、不细、不实或其它主观原因,造成工作损失、产生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三、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各处室及所有工作人员。

四、追究工作过错责任,应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罚相当,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追究工作过错责任:(一)一般工作过错1.正式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及各类材料中,格式、文体、文字等方面出现较大的错误或遗漏,尚未造成不良影响的;2.在政务接待、会议筹备、活动____过程中因计划不周、疏忽大意或不按要求办理,给工作造成被动的;3.违反工作程序,越级请示、汇报,给工作造成被动的;4.在督促查办、综合调研、信息报送等工作中,因自身原因造成上报材料失实的;5.首问责任人不履行首问负责制,贻误办事人办事,造成较坏影响的;6.因态度不好、服务不周受到投诉并经查实的;7.其他应该追究一般工作过错责任的行为。

(二)重大工作过错1.遇重大或紧急问题不及时报告,不采取应急措施,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2.超越规定权限擅自做主,给工作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3.在正式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及各类材料中,因自身原因导致内容出现与现行法律、法规、文件或其他有关规定不相一致问题,产生不良影响的;4.违反保密规定出现____问题,但尚未触犯国家保密法规的;5.因未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以权谋私,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6.其他应该追究重大工作过错责任的行为。

六、工作过错责任划分及承担按以下情况予以认定:(一)因擅自作主、未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报告不及时等造成的工作过错,由具体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不严、不细、不实等原因出现的工作过错,具体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处室领导承担次要责任;(三)因工作程序不明、落实制度不力等原因出现的工作过错,除具体责任人承担责任外,处室领导承担领导责任;(四)工作过错行为造成经济赔偿的,工作过错责任人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5篇)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5篇)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的含义工作过错责任追究是指政府部门对工作人员和受政府部门委托执行公务的人员,由于故意或过失,在工作中出现的除行政执法过错以外的工作过错行为(行政执法过错行为按省、市《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追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党纪、政纪的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的一种内部监督制约制度。

二、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的对象凡在我局机关工作人员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都属于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的追究对象。

三、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制的范围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1)违反政策和制度规定,故意或过失超越权限,适用政策和制度规定错误的;(2)在执行公务员,处理问题认定事实不清、手续不全、证据不足而做出错误决定的;(3)违反服务承诺制规定的;(4)有损于政策和制度的严肃性,处理结果显失公正的;(5)弄虚作假,隐瞒、歪曲事实,涂改、隐匿、销毁有关证据,造成工作过错的;(6)无视政策规定,擅用职权的;(7)其他违反政策规定,造成工作过错应当追究的。

四、对工作过错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对局机关工人员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工作过错,按以下规定进行追究。

(1)工作过错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局党组将予责任人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

(2)工作过错后果严重,但尚未构成犯罪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规定,对责任人酌情给予行政或党纪处分。

(3)工作过错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对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4)法律、法规对工作过错责任人有明确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5)工作过错责任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予以赔偿。

(6)工作过错责任人主动承认并纠正错误的,可以减轻处理;坚持错误不改或者阻碍对其错误进行调查追究的,应当从重处理。

(7)工作过错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依据有关规定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查,复查和申诉期间,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

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精选10篇)在现实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收集的责任追究制度(精选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责任追究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使公司领导、中层干部、管理人员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好的空间留言第二条职责追究是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失误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发展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时对当事人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领导、中层干部、管理人员。

第四条职责追究坚持下列原则: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安静的网名2、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3、惩前毖后、有错必究原则4、谁主管谁负责原则5、过错与职责相适应原则第二章追究范围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班子成员职责:1、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发生政策性偏差或造成不良影响的;2、违反公司发展规划、发展目标的;3、违反公司人事制度、财务制度、采购制度等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4、擅自更改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或其他领导小组会议决议造成不良后果的;5、失职造成公司生产经营、重大项目投资发生决策失误的;6、失职造成公司财产被诈骗、盗窃、浪费,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7、连续三个月内因疏于对部下的管理教育,使其发生三次以上严重工作失误的;8、一般文件送达后1.5个工作日、急件0.5个工作日不批阅,影响后续工作正常开展的;9、对下属的请示、报告无故三日不答复,影响工作开展每月3次以上的;10、以权谋私、理解他人财物损害公司利益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职责1、工作中以权谋私、吃请受贿、理解他人财物、回扣损害公司利益的;2、顶撞上级领导、不服从管理两次(含)以上的;3、工作中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的;4、工作不配合、不协调或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5、工作中拒不执行领导签批或工作安排两次(含)以上的;6、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失误或重大损失的;7、工作中不能顾全大局、谋取小团体利益的;8、工作中不按程序办事且造成失误的;9、遇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件,不能及时制止,致使事态扩大的;10、对到其部门办事的人员,态度恶劣、拖延服务或拒绝为其服务;11、一季度内本职工作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3次(含)以上未能按时完成,或重大工作任务(一次)未能完成造成不良影响的;12、越级请示、汇报且不贴合事实的;13、对各类文件不及时传达、执行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14、不能搞好本部门内部团结,构成帮派影响正常工作的;15、将工作或其他争执发展为吵架、骂人或发生打架的;16、违反公司其他规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第七条对安全事故及工作职责事故的追究,按公司相关事故认定和追究办法执行。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一)为圆满完成组织部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各个环节不出或少出问题,不断提高全部的整体工作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二)过错追究的原则:一是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有错必惩的原则;二是责任自负,依据过错性质、程度分类施惩的原则;三是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四是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三)责任追究的范围:凡是部内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因主观原因违反组织、干部工作程序而造成过错的:2、因业务不熟违反政策规定而造成过错的;3、因违反组织、干部工作纪律而造成工作过错的;4、因责任心不强违反工作原则造成工作过错的;5、固违反部里各项规定造成过错的;6、因完成上级领导和本部领导交办工作不利造成过错的;7、未完成自己应承担的工作职责的:8、因其它原因造成工作过错的。

(四)各科室具体责任追究事项。

1、办公室责任追究事项(1)因公章使用不善,主观失误出现过错;(2)因文件或通知不及时,出现过错;(3)因宣传报导不实出现过错。

2、干部股责任追究事项(1)在研究干部、考察班子或干部中跑风漏气的;(2)在考察班子及干部中因夸大或隐瞒情况出现的过错;(3)在干部任免程序上出现的过错:除尘滤布(4)干部档案管理中出现的过错:(5)年终考核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过错;(6)年统工作耽误上报时限的过错;(7)工资、离退休费审批违反政策出现的过错;(8)各种福利待遇标准审批失误出现的过错:(9)中层干部任免没有按有关程序审批出现的过错;(10)调动手续不健全办理调动的;(11)违反政策续接工龄的;2、组织股责任追究事项(1)由于组织员失职行为造成发展党员违反程序或故意弄虚作假的;(2)因把关不严、管理不善造成党费被贪污、挪用或流失等严重后果的。

(3)对党建工作的有关规定解释有误或执行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知工办责任追究事项(1)引进人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2)宣传表彰工作严重失实,造成不良后果的;(3)选拔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跨世纪青年学科带头人和推荐高级拔尖人才、省级优秀专家走后门、送人情,造成不良影响的;(4)考察乡镇科技工作和科技副职弄虚作假,故意夸大或缩小事实真相的;5、电教室责任追究事项(1)新闻报道因调查核实不细造成不良影响的;(2)电教设备因人为保管、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3)擅自外借电教设备造成损坏、遗失的。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范文责任追究是一种有效的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建立合理的工作秩序,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责任意识。

本文将以____字的篇幅,详细介绍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并给出相应的范文参考。

一、制定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 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工作中,难免会发生一些过失和失误,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责任追究制度,员工可能会产生不负责任的态度,从而影响工作的正常进行。

因此,制定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建立起一个严明的工作纪律,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 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在工作中,每个员工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有当员工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通过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可以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使其明确自己的责任范围,并努力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3. 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时候,员工会因为一些原因而工作不积极,或者出现一些不负责任的行为。

制定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可以对这些行为进行追责,给员工一个明确的警示,从而激励其提高工作积极性,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的制定1.明确制度的目的和原则: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意识。

制度的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公开、明确、严格等。

2.确定责任的划分和范围:根据企业的组织结构和业务特点,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义务,以及不同工作环节中可能涉及的工作过错。

同时,明确工作过错可能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3.明确责任的追究方式和程度:根据工作过错的性质和程度,确定相应的责任追究方式和程度。

例如,可以采取提醒、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方式进行追责。

4.确立责任追究程序和流程:制定追责的程序和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工作内容。

例如,可以包括违规通报、责任调查、听证、决定追责、执行追责决定等环节。

5.制定奖惩机制:除了追究责任,还应建立奖励机制,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企业公司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

企业公司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

企业公司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背景和问题企业公司是现代经济活动中不可避免的一个组成部分,拥有重要的社会和经济影响力。

然而,随着竞争的日益激烈,一些企业公司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可能会忽略一些安全、环境和劳工保护等问题,导致工作过失的发生。

工作过失会对员工、客户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因此企业公司在管理中应该高度重视如何追究工作过失责任的问题。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一些法规和制度来规范企业公司的行为,以保障员工和社会的利益。

企业公司的责任企业公司作为组织实体,需要履行一系列的社会和法律责任。

在工作过失的情况下,企业公司应当承担以下责任:1.安全责任:保障员工、客户和社会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环境责任:确保生产过程不污染环境,保护自然资源。

3.劳工保护责任: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员工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

4.经济责任:承担因工作过失引起的经济损失。

企业公司应该为实现这些责任制定相应的制度、流程和标准,确保这些责任能够得到落实和执行。

工作过失的追究办法当企业公司出现工作过失的时候,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来追究责任。

具体来讲,可以采取以下几种追究办法:1.司法追究:如果工作过失涉及到法律问题,受影响的人可以通过司法程序来追究责任。

企业公司应当遵守法律规定,接受司法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2.行政处罚:如果工作过失涉及到行政法规的违反,相关的政府部门可以对企业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

3.内部惩戒:为了保证企业公司的长期发展和员工的职业操守,企业公司内部也应当建立惩戒制度,对工作过失严重的员工、管理人员和领导进行处罚。

4.公开道歉:如果工作过失对客户、社会和公众造成了影响,企业公司也应该公开道歉,承认错误并提出改进措施。

不同的追究办法有不同的适用条件和程序,企业公司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追究办法。

企业公司的防范措施为了杜绝工作过失的发生,企业公司应该采取一些防范措施,包括:1.建立健全制度:企业公司应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环保、劳资关系等制度,并且流程简明易懂,确保制度的执行力。

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

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

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保证工作人员正确、高效地实施管理与服务,防止工作过失行为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作过失,是指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二章责任分类第四条承办人未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负直接责任。

承办人弄虚作假,致使审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履行直接责任。

第五条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意见试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工作失误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审核人负间接责任,批准人负领导责任。

第七条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间接责任。

第八条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正确意见,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第十条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职责及处理第十一条过失后果发生后,公司专人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对工作过失过程进行调查;工作小组协同责任部门负责对工作过失事件的处理;主管部门协同责任部门负责对工作过失的纠正措施。

第十二条对工作过失责任人情节较轻,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批评教育或书面告诫,并可予以罚款的处理。

第十三条对工作过失责任人情节较重,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令有关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并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留用查看的处理。

失职责任追究制度

失职责任追究制度

失职责任追究制度
一、失职追究
机关工作人员由于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构成失职行为,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受损失的,必须追究其行政及经济上的责任。

二、失职的种类
1.不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出现的有关问题;
2.在工作中对下属的违法、违纪行为失察或放任错误;
3.在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事故或使国家、集体财物被盗窃、诈骗、浪费,造成较大损失;
4.在工作中作风拖拉、办事不力、推诿扯皮、延误工作,违反限时办结制,造成国家、集体和个人经济损失;
5.因工作过失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6.在执法、行政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
7.执法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做出的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
8.其他失职类错误。

三、责任追究及查处
1.因失职造成的损失,须根据情节,由直接责任者、直接领导责任者或间接领导责任者分别赔偿;
2.机关工作人员因失职造成损失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及参照《国家公务员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3.机关工作人员因严重失职造成国家重大损失,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制度

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制度

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制度一、工作过失是指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至影响工作质量或工作效率、贻误管理与服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

三、员工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追究工作过失责任:1、违反规定、规范、标准、工作程序实施工作的;2、对涉及不同部门的配合,不积极主动协调,相互推诿或拖延不办的;3、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达不到要求的;4、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5、缺乏调查研究,提供不实资料、虚假证明,影响经营决策的;6、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造成工作失误的;7、其他违反内部规定贻误工作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工作过失责任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五、承办人未经批准,直接做出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六、承办人虽经批准,但承办人不按照批准意思实施,导致工作过失,负直接责任。

七、承办人提出的方案有错误,批准人应发现而未发现,导致工作失误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审核人负间接责任,批准人负领导责任。

八、集体研究、认定导致工作失误的,集体共同承担责任,持正确意见者不承担责任。

九、两人以上故意或过失,导致工作过失发生的,按个人所起的作用承担责任。

十、对于工作过失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理:1、所有工作岗位因工作不到位造成轻微过失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2、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3、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为完成本职工作或工作未达到要求的每次罚款50元;4、未按规定保管文件资料致使公司重要文件损毁、丢失,但事后及时补救到位的每次罚款50元;5、对来文、来函未按规定签收、登记、传达,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报送批办的,一次罚款50元;6、未按规定使用公章,导致后果发生的,一次罚款50元;7、因关门、关窗等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失窃的,追究责任人等价赔偿责任;8、工作不认真,导致公司出现重特大质量事故,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视情形承担相应责任;十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1.屡次发生(半年内出现3次过失)的;2.干扰、阻碍、不配合对工作过失行为调查的;3.对投诉人、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4.拒不纠正过失行为的;5.其它需从重处理的情况。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5篇)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5篇)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办事效率,按照“求实、务实、抓落实”的要求,制定本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一、责任追究的原则谁负责的工作谁落实并承担相应责任。

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

二、责任追究的范围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三、责任追究的内容1、对县委、政府安排的工作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对工作只作表面上的部署,不动脑子,不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敷衍了事,消极应付者。

2、年初签定的党建经济责任状中目标责任没有完成的。

3、搞____甚至弄虚作假,欺骗____,造成工作严重失误的。

4、对上级摆不正位置不服从领导,对平级或下级不能听取不同意见,不愿接受监督,且工作中不能科学决策,工作随意性大的。

5、工作主观上不努力、怕吃苦、怕得罪人,拖拉、推委,措施落实不力的。

6、因工作不力,群众意见大,造成____或出现其他严重问题的。

四、责任追究的措施1、责令整改。

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落实工作不到位,由上级分管领导提出整改意见。

2、诫勉谈话。

凡思想、工作、生活、领导作风均存在一定问题,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群众反映较大者,由____上进行诫勉谈话。

3、黄牌警告。

连续两次以上不服从上级分管领导的批评指正:工作中对政策把握不准,又不能科学、民主决策,造成较大工作失误的,要在干部大会上通报批评,给予黄牌警告。

4、调整工作岗位。

对各项工作落实不力,在各个业务部门考核中排名最后的单位领导要坚决调整其工作岗位。

5、降职、免职或责令辞职。

工作能力差或者主观上不努力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单位领导,要视情况采取降职、免职或责令辞职的惩罚措施。

五、工作程序:1、各项工作的落实都要和年终的考核相挂钩,落实以上措施,一般应该遵循下列程序。

2、对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进行全面考核评价,依据考核结果确定追究责任对象。

3、听取被追究对象的申辩4、需要调整的干部报县委常委会讨论后,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工作失职责任追究管理规定

工作失职责任追究管理规定

工作失职责任追究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为增强公司员工工作责任感,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和正确实施,同时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职(失误)情况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释义工作失职(失误)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由于过失或过错未能履行好工作职责,以致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及严重过失、过错、收受贿赂或故意犯错等产生的渎职行为。

第三条适用范围1、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均适用本规定。

2、责任追究依据本管理规定及公司其他相关管理制度或规定执行。

3、责任追究处罚包括批评教育、换岗待岗、扣除绩效、停发工资、降职降薪、撤销职务、经济赔偿、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等方式。

第四条遵循原则对公司内部员工失职(失误)的责任追究,应综合考虑行为过错、损失数额、影响程度、历史原因与现实问题等因素,并遵循下列原则:1、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2、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3、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4、谁主管、谁负责,应负的责任与责任追究相适应的原则。

第五条责任部门1、行政综合部负责公司员工工作失职(失误)的认定及责任追究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1)决定是否进行调查;(2)审议调查或核实调查报告;(3)进行失职(失误)责任处理;(4)对失职(失误)责任人的申诉进行复议。

2、工作范围为确定失职(失误)的性质、查明造成失职的原因、危害程度及后果、确定失职责任人应当承担的责任、作出处理决定等事项。

3、行政综合部负责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要求相关部门及员工对介绍有关情况、提供调查所需材料、查阅有关原始纪录等事项予以配合。

第六条责任认定1、相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经济损失的,视为过失或过错,应当追究工作失误责任;由于严重过错、故意犯错或收受贿赂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需追究失职或渎职责任,乃至追究法律责任:(1)不执行入库规定,接收不合格的采购件或外加工件的;(2)未按规定采取保管防护措施,导致库存物资丢失、损坏的;(3)因保管不慎造成重要技术资料丢失、损毁的;(4)偷窃或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资料、商业秘密等为个人谋取利益的;(5)因图纸设计、计算、发放等失误导致技术改造、产品生产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6)签订有缺陷的合同或审核人员疏忽未审出合同缺陷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7)应当或可以追究合同方违约责任而擅自放弃的;(8)签订、履行采购合同中,因不负责任被诈骗或严重影响生产的;(9)因故意或违规操作经相关部门评定为重大质量事故或设备事故的;(10)因错检、漏检造成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导致影响生产或发生质量事故的;(11)为公司采购物资(含食堂)或申报项目时,虚报采购价格而收取回扣的;(12)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以损害公司利益收取好处费的;(13)因使用或保管不善导致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丢失或损坏的;(14)私自出售公司所属物品,所得款项不入公司财务账的;(15)不主动、及时回收应当或可以回收应收资金的;(16)因核算错误公司多付资金或费用且不能追回的;(17)因不执行用电、用气、用水等管理规定,造成浪费或安全事故的;(18)未经公司批准,不按计划组织生产和营销而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19)因工作中言行失当,给公司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20)其它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相关规定,应当追究过错责任的情况。

公司员工工作过失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工作过失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工作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员工工作过失的定义、处理程序、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以促进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提高工作质量。

第二章工作过失的定义第四条工作过失是指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导致公司利益受损、工作质量下降、工作进度延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第五条工作过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2. 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公司形象;3. 玩忽职守,导致工作失误;4. 擅自离岗、迟到、早退、旷工;5. 滥用职权,损害他人合法权益;6. 虚报、伪造、篡改数据;7. 其他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处理程序第六条员工工作过失的处理程序如下:1. 事发现场或相关当事人应及时报告给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2. 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接到报告后,应进行调查核实;3. 调查核实后,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4. 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5. 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应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七条处理过程中,员工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司应充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八条员工工作过失,应根据以下原则追究责任:1. 谁主管、谁负责;2. 依据事实,依法依规;3. 公正、公平、公开。

第九条对于工作过失的员工,公司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 警告;2. 记过;3. 降职;4. 辞退;5. 追究经济损失;6.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

第五章整改措施第十条员工工作过失发生后,公司应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 对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2. 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3.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4.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章制度落实到位。

第十一条对工作过失频发的部门或岗位,公司应进行专项整顿,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公司责任追究制度范文(5篇)

公司责任追究制度范文(5篇)

公司责任追究制度范文第一条为强化内部管理,整顿作风纪律,加强公司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在工作中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差错或过失事故发生,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产生严重后果的,需要给予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四条责任追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等原则。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究所在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责任:情节较轻的,责令书面检查,限期整改,并对部门负责人予以告诫。

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对部门负责人予以告诫,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可对部门负责人停职检查。

(一)对重大或者紧急事项,部门领导不及时协调解决的;(二)所属部门多次发生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的行为的;(三)属于部门审批、办理的事项,超时办结的;(四)牵头部门不负责任或者不配合牵头部门工作造成延误工作的;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究岗位责任人的责任。

情节较轻的,予以告诫。

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调离原工作岗位或给予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待岗学习。

(一)对用户推诿或者粗鲁刁难的;(二)不遵守考勤制度,退到、早退或擅离岗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三)应当场办理而故意没有当场办理的;(四)不按要求,办事拖拉,延误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五)不一次性告知或者不能准确一次性告知用户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致使用户因材料不合格而多次申报的;(六)应该给予用户答复而不予答复的;(七)对受理事项没按规定分送承办部门而造成延误办理的;(八)应该请示报告领导而不及时请示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九)故意拖延或者拒绝依法给予用户补办手续的;(十)在工作中超越或滥用职权,吃、拿、卡、要、徇私舞弊的;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范文(3篇)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范文(3篇)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范文第一条为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移民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公务员在行政过程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追究所在科室科长、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超过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办结的;(二)公务时间擅自离岗的;(三)态度恶劣,故意刁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四)不按规定登记首问负责事项的;(五)不按规定接待、引导、协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有关事项的;(六)对把握不准或特别重大和紧急的事项,应当及时请示报告而不及时请示报告的;(七)应当当场办结而不当场办结的;(八)不一次性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需要补正全部材料的;(九)其他违反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规定的。

第三条有上述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责令直接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对科长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取消直接责任人、科长评优评先资格,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告诫或限期调离工作岗位,并责令科长作出书面检查或予以告诫;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的,对该科室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直接责任人、科长评优评先资格,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诫勉或降职,并可对科长予以诫勉或免职。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一)主动赔礼道歉,公民或其他组织已谅解的;(二)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三)主动挽回损失的;(四)其他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情形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一)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应予追究责任行为的;(二)干扰、阻扰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三)打击、报复、陷害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调查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四)其他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情形的。

第六条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责任追究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提起申诉。

第七条本制度所称告诫是指对违反行政效能建设有关规定,但不够纪律处分的人员,以书面形式进行批评教育的问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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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工作过失责任为凡是因个人主观原因对公司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造成一定影响或对公司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造成一定影响的各种情况。

凡人为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不在此列。

第三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因玩忽职守、不严格按操作程序操作等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转、生产不能正常进行、生产出现次品废品、工期延误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100%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情节严重的除赔偿损失外予以辞退处理,故意破坏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具体赔偿及处理办法由部门主管根据当事人责任提出处理意见,交由总经理认定);责任事故造成本人或他人人身伤害,视其情节由责任人承担直接经济损失10%—100%的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额度由部门主管根据当事人责任提出处理意见,交由总经理认定)。

第四条、在对外经济合同、业务往来中,因人为因素造成质量问题、数量短缺、企业亏损、时间延误等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1000元的处罚直至辞退。

第五条、员工在未经有关人员同意,不得将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资料带出公司和复制;不得在对外经营活动中说不利于公司利益的话,做不利于公司利益的事;不得向他人透漏自己工资奖金情况,不得打听别人的收入情况。

员工泄露公司机密信息、资料、图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公司声誉的,处以50—200元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员工出现以下情形者,予以10倍非法所得的处分直至辞退,数额较大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公司内的偷盗行为;
2、在经营活动中多卖少报、卖高报低;
3、帐务报销中虚报、多报;
4、出差路径与目标不相符又未经批准(须各部门集体认定,以浪费时间发生的工资加多产生的费用为基数);
5、出差逗留时间过长或未出差谎报出差(以当日工资加谎报费用为基数);
6、以公事名义外出办私事(以所浪费的工资额加谎报费用为基数);
7、公共关系活动中,费用开支失当部分(由公司各部门集体认定);
8、因业务关系接受馈赠不上报;
9、业务活动中吃回扣等贪污受贿行为;
10、在业务活动中吃、拿、卡、要等敲诈客户行为。

第七条、工作中相互推诿、工作不力、公共关系中处理失当,影响工作开展,视其情节轻重一次性处以50—200元的罚款,连续三次以上者予以辞退。

第八条、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应随时(24小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特殊情况联系不上的,每次处以20—50元的处分。

第九条、员工进行车辆驾驶工作,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杜绝违章驾驶,对违章行驶造成的交通罚款,由其100%全额支付;对员工在进行车辆驾驶工作中由于违章造成的各种事故,由肇事者承担10—100%的经济赔偿责任(如车辆参加保险的,应扣除由保险公司赔付的各种保险)。

第十条、员工对公司钱、物负有保管或使用责任而损坏或丢失的,承担100%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若发生火灾及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如确认员工负有责任,责任人应视其情节轻重,根据所承担责任大小,承担直接经济损失10%—100%的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额度由部门主管根据当事人责任提出处理意见,交由总经理认定)。

第十二条、本制度未列出或没有具体处理意见的工作过失,确需给予处分的,由各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分。

第十三条、对重大事件、事故、事故隐患知而不报或不予以制止、消除造成公司损失的,当事人应承担5—20%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

第十四条、以上各处分条款,如上级应该负领导责任或工作失察的,给予当事人一次性扣除20—200元工资或赔偿直接经济损失1—20%的处分。

公司内部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文过饰非、徇私舞弊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扣发工资20—100元的处理直至辞退,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赔偿直接经济损失100%的赔偿。

第十五条、以上各项中的经济赔偿责任和处分,不应因员工被辞退、自动离职或受到治安、刑事处罚而终止或免除。

第十六条、特别处理:如员工按上述规定在工作过失中承担经济赔偿数额巨大又够不上法律处分的,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经公司董事会决定给予缓交、减免等处理。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并修改。

计算机、财务等其他人员工作过失责任追究有其他制度规定的,从其他相关制度。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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