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茂名市应急物资储备运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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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茂名市应急物资储备运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茂名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12.21
•【字号】茂府办[2012]109号
•【施行日期】2012.12.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
正文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茂名市应急物资储备运输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茂府办〔2012〕1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是政府应对突发事件、提高预防、处置、救援、救助能力的重要基础。根据《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8]49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茂名市应急物资储备运输工作联席会议(下称联席会议),现将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联席会议秘书处(设在市经信局)反映。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21日
茂名市应急物资储备运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统一调配、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更新、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根据不同
区域突发事件的特点,分区域分部门布局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物资包括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应急处置装备和基本生活物资3类,涵盖了消防、医疗卫生、环境、生产安全、应急通信、交通运输、生活保障等方面。为全面掌握我市各类应急物资资源,切实保障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特建立本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领导机构及成员组成
总召集人: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召集人:市政府分管经信工作的副市长
市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市长
秘书长: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联席会议由市府办(市应急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审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人防办、市畜牧兽医局、市公路局、市粮食局、市地震局、茂名海事局、市气象局、市公安消防局、市盐务局、广东电网公司茂名供电局、中国电信茂名分公司、中国移动茂名分公司、中国联通茂名分公司、武警茂名市支队、茂名东火车站、茂名火车站、中石化茂名石油分公司等单位和部门组成。
联席会议秘书处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秘书长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担任。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一)根据市政府、市应急委的部署,负责制定《茂名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统筹规划研究应急物资、装备的配备数量和应急运输能力,组织修订完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各类物资、器材、油料、装备和运力的储备、运输保障方案和工作责任,区分责任、明确任务。
(二)建立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及时全面了解各类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和器材的市场产、供、销信息,组织各救援队与供货商按照政府采购要求,签订长期供货合同,确保物资、器材和装备的对口、快速、高效、精准供应。
(三)建立、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为保证应对突发事件快速高效,根据市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和市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需求,组织全市应急物资、器材和装备的调整、调度和运输,确保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供应科学及时、顺畅高效,保障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需要。
(四)合理规划布局市级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库,调查了解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物资的需求情况,实现社会储备与专业储备的有机结合。
(五)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基础数据库。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器材储备和运输有关技术资料、数据的收集,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台账,实现动态管理,为市应急平台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各有关单位根据《茂名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运输工作,并由分工负责部门联系市其他有关单位配合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具体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市府办(市应急办):指导、督促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台账,管理市应急平台。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局:负责做好粮食和食用油的储备、投放并保障应急时的市场供应;组织、管理有关企业做好定点生产加工和销售工作。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做好油、电和通信应急物资以及猪肉的储备、投放并保障应急期间的市场供应工作。
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局:负责反恐、防暴类和消防救生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市监察局:对负责管理捐赠应急物资拨付和使用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
察。
市民政局:负责灾害避护场所和灾民生活救助的物资储备。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储备物资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分配和拨付。监督、检查资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处置地质灾害相关应急抢险救援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市环保局: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处置建筑工程、城市供气等应急抢险救援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市公路局:负责运力、公路抢险工程机械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市水务局:负责防汛、防旱、防风、防冻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市农业局:负责植物疫情防疫、农作物种子等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
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药品、医药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计划,落实市相关医疗卫生单位作为重点储备单位。
市审计局:负责对捐赠应急物资的拨付和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
市林业局:负责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应急物资储备。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处置海洋环境污染事故、水生动物疫情防疫、渔船遇险等应急物资储备。
市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应急储备药械质量的监管,落实市相关重点骨干销售流通企业作为储备单位。加强对应急储备食品安全的监管。
市畜牧兽医局:负责动物疫情防疫应急物资的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