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要河湖健康评估_试点_工作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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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要河湖健康评估(试点)

工作大纲

河湖水系是地表水资源的主要载体,是维系生态系统健康的重要因子,也是哺育人类历史文明的摇篮。在大规模经济开发和全球气候变化双重因素作用下,一些河流、湖泊出现了不同程度地水质恶化、形态、结构、水文条件变化、生境退化以及重要或敏感水生生物消失等问题。有效保护、合理利用水资源,为子孙后代留下健康的河湖,不仅关系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也关系到流域乃至全国整体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按照系统、严谨的技术体系,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持对我国重要江河湖库健康状况“定期体检”,以评估河湖治理与保护策略,为制定河湖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实现水利部及其流域机构“河流代言人”的职责。

我国流域自然、社会条件复杂,河湖健康评估工作起步较晚,评估指标体系不完善、评估方法不统一、水生生物监测数据资料匮乏。因此,在全国大规模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工作条件尚不成熟,现阶段有必要通过试点工作方式,积累经验、培养人才、联合公关、重点突破,总结凝练出我国河湖健康评估的基本方法,技术标准体系和工作机制,最终实施对重要江河湖泊的“定期体检”。为此,制定了全国重要河湖健康评估(试点)工作大纲,该工作大纲主要确定2010年到2016年试点期间有关工作要求。该工作大纲将在试点工作完成后进

一步修改完善,指导全国河湖健康评估工作

一、总体工作框架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中河湖健康保护目标,用6年左右的时间构建全国重要河湖健康评估试点工作制度,为定期开展我国重要江河湖库“健康诊断”提供坚实基础,为实现水利部及其流域机构“成为河流代言人”的职责提供技术支撑,为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提供强有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稳步推进

按照满足国家需要,重点关注水生态问题,充分考虑监测能力和信息获取等,统筹规划分阶段工作目标和评估重点,稳步推进河湖健康评估工作。评估范围逐步扩大,评估项目逐步扩展,评估成果逐步深入,评估水平逐步提高。

2、试点先行,先易后难

在各流域推荐开展健康评估的试点河流(河段)或者湖泊的基础上,优先选择条件相对成熟的河湖开展工作,通过试点工作逐步完善信息采集和监测方法,建立河湖健康评估的技术体系和保障规程,最终建立全国重要河湖健康评估定期发布制度。

3、技术突破,夯实基础

根据河湖健康评估中存在的重大科学和技术问题开展专项研究,调动

国家级科研院所力量,解决河湖健康评估的重大科学问题,突破河湖健康评估的瓶颈,夯实河湖健康评估的理论和技术基础,为形成一个科学、简便、适用的全国重要河湖健康评估技术体系提供支撑。

4、分工合作,兼收并蓄

为做好河湖健康评估工作,水利部组建河湖健康评估报告编委会和编写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国重要河湖健康评估(试点)报告的编制工作,督促各流域按时保质完成报告编制的各项任务;流域机构负责流域河湖健康评估(试点)报告编制的具体组织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密切配合流域机构开展流域试点河湖健康评估的资料收集、调查监测、技术评估和流域试点河湖健康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

河湖健康评估(试点)报告的资料来源,包括收集各有关部门已有资料,辅以必要的典型调查监测、观测试验和专题研究工作,有关信息应与水资源公报、水资源质量年报等一致。

(三)总体时间安排和预期成果

评估工作遵照先试点再向全国推广的模式进行,初步确定开展二期试点工作。 第一期全国重要河湖健康评估试点时间为三年,第一年准备,第二年收集资料和开展监测,第三年上半年编辑完成全国试点河湖健康评估报告。

1、一期试点评估工作

2010年~2012年为一期试点评估工作。对已确定的试点河湖开展健康评估工作,2010年、2011年按照总体要求,部署工作,准备技

术文件,收集资料、开展监测(特别是水生生物的监测),2012年编制2011年的试点河湖健康评估报告。2010年底,各流域应完成试点评估的技术准备工作,有条件的还应完成必要的水质监测和一个周期的水生生物监测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表)。

2、二期试点评估工作

初步确定再用三年时间完成第二期试点评估工作。在一期试点评估工作的基础上,扩大试点类型和范围,另外选择一部分试点河流(河段)和湖泊开展试点工作。总结一期试点评估工作经验,完善各项技术规定和要求,召开河湖健康评估试点工作成果研讨会。

(四)组织框架设计

1、组织领导

成立《全国重要河湖健康评估(试点)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编委会和《报告》编辑部。 编委会由主管水资源工作的部领导任主编,有关司局领导担任编委,编委会主要负责河湖健康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评估报告的审定。编委会办公室由水资源司会同综合事业局(水资源管理中心)、水文局、水规总院、水科院等单位组成,主要负责全国技术工作指导和协调、工作大纲和技术细则编写、技术专题攻关和组织报告编写等工作(有关组成人员另文通知)。

2、《报告》编辑部

《报告》编辑部由水科院和综合事业局(水资源管理中心)、水规总院联合组成,《报告》编辑部办公室设在水科院水环境所。

各流域机构参照全国模式组建相应工作机构,成员单位应充分考虑流域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五)工作保障

1、加强领导与组织协调

河湖健康评估工作涉及部门多,流域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从长计议做好系统内与水文、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等部门的合作与协调;系统外与林业、环保、农业等相关部门的合作与沟通。做到评估结论客观真实,评估工作基础扎实,合作部门广泛参与。

各流域机构要遵照工作大纲的部署和进度安排开展试点评估工作,分阶段突出重点,保证工作进度和成果质量。对难度大的工作要特别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保证人力和时间,确保按时完成。

2、开展技术培训和经验交流

《报告》编写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河湖健康评估的培训与交流,对参加试点河湖健康评估的技术骨干进行专题培训;各流域机构要在此基础上开展试点河湖健康评估人员的岗前培训、交流和总结

3、逐步加强河湖健康评估能力建设

试点河湖健康评估中必要的监测工作采用分步走的方式逐步完善。一期试点期间,监测工作特别是水生生物的监测工作,可以采用委托方式,与专业部门合作开展;二期试点期间,监测工作应力争做到委托和自测相结合,力争在6年试点工作完成后,河湖健康评估监测工作基本由流域机构自行承担。流域机构河湖健康评估能力建设逐步提高,包括仪器设备的完善,监测技术人员的选拔和培训以及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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