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地水域营运船舶国际规则
solas公约第xiv章极地航行船舶安全措施
solas公约第xiv章极地航行船舶安全措施
SOLAS公约第XIV章是关于极地航行船舶安全措施的规定。
该章节的目的是确保极地地区航行的船舶和船员的安全,并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该章节,极地航行船舶需要满足特定的安全要求,包括:
1. 船舶设计和建造:船舶必须按照极地航行条件进行设计和建造,并具备足够的结构强度、稳性和冰防御能力。
2. 船舶操作:船舶需要有足够的船员和操作人员,他们需要接受相应的培训并熟悉极地航行的操作规程。
船舶还需要配备必要的导航和通信设备。
3. 航行计划和风险评估:船舶必须制定详细的航行计划,并进行风险评估,考虑因素包括冰情、气象条件、导航危险等。
4. 救生和应急设备:船舶需要配备足够的救生设备,如救生艇、救生筏、救生衣等,并且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5. 油污防治措施:船舶需要有适当的油污防治措施,包括油污预防计划、应急油污处置设备等。
船舶还需要遵守极地航行区域的油污防治规定。
6. 岸上设施和支持:船舶在极地航行期间,需要有足够的岸上设施和支持,以便在紧急情况下提供必要的援助和支持。
总之,SOLAS公约第XIV章关于极地航行船舶安全措施的规
定旨在确保极地航行船舶和船员的安全,并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这些规定包括船舶的设计和建造、船舶操作、航行计划和风险评估、救生和应急设备、油污防治措施以及岸上设施和支持等方面。
MSC 极地规则中文
海安会MSC.385(94)决议(2014年11月21日通过)国际极地水域营运船舶规则(极地规则)海上安全委员会,忆及国际海事组织公约第28(b)条关于本委员会的职能,认识到由于对极地营运船舶及其系统和操作的额外要求超出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和其他有约束力的相关IMO文件的现有要求,因而有必要为这些船舶规定一个强制性框架,注意到MSC.386(94)决议通过的公约新的第XIV章,还注意到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在其第67届会议上,批准在其第68届会议上通过《国际极地水域营运船舶规则》(极地规则)的引言(因其与环境保护相关),以及II-A和II-B部分,并还将审议通过《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相关修正案,在其第94届会议上审议了《国际极地水域营运船舶规则》草案,1. 通过极地规则引言与安全相关的规定,以及I-A和I-B部分全文,其文本载于本决议附件;2. 同意有关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极地规则引言修正案应与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协商通过;3.提请本公约缔约国政府注意,极地规则将于2017年1月1日公约新的第XIV章生效后生效;4. 还提请各缔约国政府考虑对极地规则未包括的在极地水域营运的船舶尽可能自愿应用极地规则;5. 要求本组织秘书长按公约第VIII(b)(v)条规定,将核准无误的本决议及其附件中的极地规则文本的副本分发给所有本公约缔约国政府;6. 还要求本组织秘书长将本决议及其附件中的规则文本的副本分发给非SOLAS公约缔约国的本组织成员;7. 进一步要求秘书长在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通过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后编制极地规则的综合文本。
国际极地水域营运船舶规则(极地规则)目录引言1 目的2 定义3 危险源4 本规则结构5 南极区域和北极水域图示I-A部分安全措施第1章通则1.1本部分结构1.2定义1.3证书和检验1.4性能标准1.5操作评估第2章极地水域操作手册(PWOM)2.1目的2.2功能要求2.3规定要求第3章船舶结构3.1目的3.2功能要求3.3规定要求第4章分舱和稳性4.1目的4.2功能要求4.3规定要求第5章水密完整性和风雨密完整性5.1目的5.2功能要求5.3规定要求第6章机械设备6.1目的6.2功能要求6.3规定要求第7章消防安全/保护7.1目的7.2功能要求7.3规定要求第8章救生设备与布置8.1目的8.2功能要求8.3规定要求第9章航行安全9.1目的9.2功能要求9.3规定要求第10章通信10.1目的10.2功能要求10.3规定要求第11章航次计划11.1目的11.2功能要求11.3规定要求第12章配员和培训12.1目的12.2功能要求12.3规定要求I-B部分与引言和I-A部分规定有关的补充导则1 引言第2部分(定义)补充导则2 第1章(通则)补充导则3 第2章(极地水域操作手册(PWOM))补充导则3.1 极地水域操作手册内容的建议案3.2 破冰船协助下的航行导则3.3 应急计划制定导则4 第3章(船舶结构)补充导则5 第4章(分舱和稳性)补充导则6 第5章(水密完整性和风雨密完整性)补充导则7 第6章(机械设备)补充导则8 第7章(消防安全/保护)补充导则9 第8章(救生设备与布置)补充导则9.1 个人救生属具示例9.2 群体救生属具示例10 第9章(航行安全)补充导则11 第10章(通信)补充导则12 第11章(航次计划)补充导则II-A部分防污染措施第1章防止油类污染1.1操作要求1.2结构要求第2章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2.1操作要求第3章防止海运包装有害物质污染第4章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4.1定义4.2操作要求第5章防止船舶垃圾污染5.1定义5.2操作要求II-B部分II-A部分补充导则1第1章补充导则MSC 94/21/Add.1 2第2章补充导则3第5章补充导则4其他环境公约和指南补充导则1为增强船舶操作的安全性并减少对偏远、脆弱和潜在恶劣的极地水域的人和环境的影响,特制定《国际极地水域营运船舶规则》作为现有IMO文件的补充。
关于IMO发布SOLAS第XIV章修正案和MARPOL公约附则I、II、IV和V修正案以及《国际极地水域操作船舶规则》的通告
C C S技术通告Technical Information(2015年)技术通告第37号总第198号 2015年12月08日(共3页)发:国内各分社,各海外区域中心,总部各业务处室,直属机构、IVII、SOLAS S第XIV章修正案和MARPOL公约附则I、II关于IMO发布SOLA》的通告的通告国际极地水域操作船舶规则》修正案以及《和V修正案以及《国际极地水域操作船舶规则为增进船舶在偏远、脆弱和潜在严酷的极地水域操作安全,并减轻对极地地区居民和环境的影响,国际海事组织分别在2014年11月召开的海上安全委员会第94届会议和在2015年5月召开的第68届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分别以MSC.385(94)决议和MEPC.264(68)决议共同通过了《国际极地水域操作船舶规则》(以下简称“极地规则”),并分别以MSC.386(94)决议和MEPC.265(68)决议通过了使极地规则强制化的SOLAS第XIV章“极地水域操作船舶安全措施”修正案和MARPOL公约附则I、II、IV和V修正案,将于2017年1月1日生效,适用于所有按SOLAS第I章发证的和适用于MARPOL附则I、附则II、附则IV和附则V要求的极地水域航行的船舶,系对现有SOLAS公约和MARPOL公约各相关附则适用要求的补充。
极地规则完整文本以MEPC.264(68)为准。
本通告就上述IMO强制性文件主要内容通告如下:一、SOLAS公约下的适用范围1、极地规则适用于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建造所有极地水域航行的客船和500GT及以上的货船;2017年1月1日以前建造船舶,在2018年1月1日以后第1次中间或换证检验时符合极地规则适用的要求。
2、极地规则不适用于政府拥有或营运的,和政府用于非商业服务的船舶。
二、SOLAS公约下的检验与发证1、极地水域航行船舶应符合适合其操作条件的极地规则第I-A部分安全措施的适用要求,考虑第I-B部分的附加指南,经检验后签发《极地船舶证书》,规定船舶类型、冰级及冰区操作吃水、极地服务温度(PST)、操作限制及引用的评估方法。
E10极地航行船舶相关要求
E10 极地航行船舶相关要求10.1 SOLAS第XIV章---极地水域营运船舶的安全措施:.1于2017年1月1日生效;.2 2017年1月1日以前建造的船舶应在2018年1月1日后的第一次中间或换证检验之前(以较早者为准)满足极地规则的相关要求。
10.2 适用范围在极地水域营运并按SOLAS公约第I章发证的船舶10.3 证书:.1 持《极地船舶证书》;.2 符合极地规则PII‐A 部分要求的IOPP 证书;.3入级证书,授予冰级和/或防寒附加标志。
10.4 10.4.110.4.2 船员培训航行极地水域船舶的船员除按照STCW、SOLAS、MARPOL公约进行培训持证外,还应注意:2010 STCW 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第B-V/g节,船长和高级船员在极地水域操作船舶的培训指南,对在极地水域作业的船长和负责航行与轮机值班的高级船员应进行极地水域相关知识(包括但不限于:冰区船舶操纵训练、极区航行、伤害控制程序、冰情观测和判断、极区生存等)的专项培训作了建议性要求。
极地规则的要求:培训要求,条件是:1)该人员应根据STCW公约第II/2条和STCW规则第A-II/2节具备资质并经过认证,且满足上述表格中的高级培训要求;2)在极地营运中,船舶具有足够数量满足相关极地水域培训要求的人员以覆盖所有值班;3)该人员始终满足主管机关最低休息时间要求;4)在敞开水域或冰山水域外的水域营运时,客船和液货船船长、大副和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应满足上述表格中适用的基本培训要求;和5)在总冰密集度超过2/10的水域营运时,除液货船以外的货船的船长、大副和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应满足上述表格中适用的基本培训要求。
.3 使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以外的人员满足培训要求并不是减轻船长或航行值班高级船员的对于船舶安全所担负的责任和义务。
.4 应使每位船员熟悉PWOM中包含或提及的与其所分配职责相关的程序和设备。
培训证明拟进入极地水域船舶的所有船员应接受在冰覆盖水域运营所要求的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并持有经认可的培训证明。
北极航线需要明确的规则说明书
Pioneering voyage puts more focus on the need for concrete Polar CodeGreenpeace protests over SCF Group’s first oil shipments from the Arctic-based Prirazlomnaya platform have underlined the importance of finalised rules on safe navigation in environmentally fragile areas The 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sation (IMO)’s Maritime Safety Committee (MSC) is set to meet next week and an update on the Polar Code will be on the agenda. The watchdog committee is keen to ensure safe navigation regulations for Arctic waters are operational next year.The importance of concrete rules to guide shipping in environmentally fragile locations has been underlined in recent days.Greenpeace has just mounted a series of protests against SCF Group (Sovcomflot)’s 70,000-dwt shuttle tanker Mikhail Ulyanov (built 2010) after it carried the first oil from the Prirazlomnaya platform in the Pechora Sea off the north of Russia. At the same time, the Northern Sea Route Administration (NSRA) revealed growing interest in the East-West passage off the Siberian coast. 開創性的北極海航程需將更多重點放在極地航行具體規範的需求上綠色和平組織抗議SCF集團首航自北極海Prirazlomnaya鑽油台的運油運務,此舉顯示了船舶行駛於脆弱環境地區,應制定安全完善航行規範的重要性註1.SFC集團-俄羅斯航運巨頭Sovcomflot公司,專門從事石油和液化天然氣運輸;註2. Prirazlomnaya 鑽油台位於位於北極伯朝拉海國際海事組織(IMO)所屬海事安全委員會(MSC)下周即將進行會議,關於極地航行規則更新案也在議程討論中。
MSC 94
MS C 9 4及 其通 过 的极 地规则等 简介
林 德 辉
( 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 上海 2 0 0 0 1 1】
国际海事组织 ( I M O) 海上安全委员会第 9 4 届会议 ( M S C 9 4 ) 于2 0 1 4 年1 1 月1 7日至 2 1 E t 在英 国
过 的所 有 相关 的公 约 、规则 、决 议 和标 准 。 MS C 9 4审议 了 多 份 提 案 和 海 上 环 境 保 护 委 员 会 第 6 7届 会 议 ( ME P C 6 7) ,以及 航 行 、通 信 与搜 救 分 委员 会 第 1 次会议 ( N S C R 1 )批 准 的极 地 规 则 部 分 章 节 内容 ,澄 清 极 地 规 则 适 用极 地航 行 的 客船 和
地 规则 ( 引 言 和第 1 一 A篇 “ 安 全 措 施 ”)具 有 强制 性 ,详 见 MS C . 3 8 6( 9 4) 。这 是 I MO为保 护 在 两极 周 围 水域 的 恶劣环 境 中 的船 舶 和船 上人 员 ( 船员 和乘 客 )所作 出的历史 性贡 献 。 极 地 规则 涉 及 与 在两 极周 围水 域 营运 船 舶 相关 的设 计 、建 造 、设 备 、营运 、试 验 、搜 救 和环 境 保 护
5 0 0 G T及 以上货 船 。
极地冰区船舶的船型及法规要求分析
极地冰区船舶的船型及法规要求分析聂鑫摘要国际上对海洋冰区的研究早已展开,冰区船舶的设计和建造技术也基本成熟而目前我国对于冰区船舶的研宄无论是从理论还是从工程上都尚处于起步阶段。
随着北极航线的开辟,极地航行油轮的需求增大,但是极地航行油轮的设计面临着诸多的挑战,极地航行油轮既要满足自身功能的要求同时由于北极特殊的地理环境,极地航行油轮需要满足相关的国际公约,通过开展极地航行环境分析,对极地航行油船的主尺度的确定、总布置设计、结构强度设计、以及推进系统和动力匹配、耐低温系统等设计技术进行了研究和分析。
通过对相关极地区域的规范和国际公约进行研究,同时结合极地特殊的环境特点以及海峡的特殊情况,分析了极地航行船舶的主尺度以及船型特点。
冰区资源价值及冰区船舶的研究意义极地资源的开发和航道的利用如今己经成为人们对极地冰区研宄的热门话题。
由于极地冰雪覆盖,所以无论是资源开发、科学考察还是航道利用,都离不开适于在冰区航行的船舶。
不仅是极地冰区,非极地冰区的资源开发及航道利用同样对于中国这样的中高祎度国家有着重要意义。
鉴于冰区重要的战略与经济价值,我国虽不属于极地国家,但基于科学考察、油气开采、渔业捕搜、航道利用等需要,对冰载荷以及冰区船舶设计的研宄依然卓有价值。
一、船型参数对极地船舶阻力性能影响分析船型主尺度及船型参数对船舶性能影响极大,极地船舶的船宽、首柱倾角,首部外飘角等参数对冰区航行性能影响巨大,对静水阻力性能的影响尚不清楚。
本文选取船宽、首柱倾角,首部外飘角三个关键船型参数为研究对象,采用CFD方法计算并分析不同船型参数值对静水阻力性能的影响,同时结合极地船舶的冰阻力经验公式和冰区性能要求对船型参数的合理取值给出建议。
3 . 1 船宽自破冰型极地船舶船宽直接关系到破冰后的碎冰道宽度,同时会影响到船舶所需要的主机功率。
选取本文前面提及的某极地船舶为研究对象,变换其宽度值分别至 4 2 m、 4 0 m、 3 8 m、 3 6 m方案,并计算各方案在相同吃水( 1 5 m)、相同航速下(Fn=0 . 1 5 )的模型静水阻力,结果见如表 3 。
【独家整理】极地规则
【独家整理】极地规则背景在环境极度恶劣却⼜极度脆弱的两极地区,船舶的航⾏安全以及对未开发的环境的保护⼀直是国际海事组织(IMO)的重点关切。
多年来,国际社会也出台了许多关于在极地地区进⾏海洋开发的要求、规定和建议。
发展趋势和预测均显⽰,未来极地航运的发展将呈现规模化和多样化。
但应注意的是,这些发展都应在保证海上⼈命安全以及不损害极地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进⾏。
在南北极从事海上运输会⾯临许多难以想象的困难艰险,⽐如⽓候条件恶劣、相关区域海图缺失、通讯系统失灵以及其他助航设备缺乏等。
极地偏远荒凉,救援和清污团队也难以及时到达,⼀旦发⽣事故,就会产⽣难以估量的代价。
超低⽓温还会降低⼀些船舶组件的有效性。
⼀旦出现冰冻,还会为船舶的船体、推进设备和附属物件增加额外的负重。
2009年,国际海事组织⼤会通过了第A1024(26)号决议,发布了在极地⽔域船舶营运准则。
该准则是在SOLAS公约和MARPOL公约现有规定要求之外,针对极地⽔域的⽓候条件、符合海事安全的合理标准以及防⽌环境污染⽽提出⼀些必要的额外要求。
但该准则为建议性⽂件,不具备强制⼒。
随着航运界在极地的开发需求越来越强烈,极地周边国家对极地环境资源的争夺越来越激烈,国际海事组织意识到有必要出台⼀份具有强制⼒的法律来规范极地的航运活动,保护极地的⽣态环境。
《极地区域船舶航⾏安全规则》(《极地规则》)草案因此继2009年后,国际海事组织开始着⼒制定⼀部具有强制⼒的极地航运法律规则——《极地区域船舶航⾏安全规则》,(International Code of safety for ships operating in polar waters ),简称《极地规则》(Polar Code)),涵盖在两极⽔域同船舶营运相关的船舶设计、建造、设备配备、操作、培训、搜索搜救以及环境保护相关事宜。
2014年5⽉,国际海事组织海事安全委员会(MSC)通过了新版SOLAS公约第14章,关于“船舶在极地⽔域营运的安全措施”的规定草案。
imo极地规则
imo极地规则
imo极地规则是国际海事组织(IMO)于2014年通过的一套强制性的规则,旨在保护北极和南极这两个极地地区的环境和航运安全。
imo极地规则适用于在极地水域运营的船舶,涵盖了船舶的设计、建造、设备、操作、培训、搜救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imo极地规则于2017年1月1日正式生效。
imo极地规则的主要内容如下:
imo极地规则要求船舶在进入极地水域之前,申请极地船舶证书,该证书将根据船舶的结构和性能,将船舶分为A类、B类和C类三种类型。
A类船舶是指能够在至少中等一年冰(可能含有老冰)的极地水域航行的船舶;B类船舶是指能够在至少薄一年冰(可能含有老冰)的极地水域航行的船舶;C类船舶是指只能在开阔水域或比A 类和B类船舶所能承受的冰情更轻的极地水域航行的船舶。
imo极地规则要求船舶在制定极地水域运作手册,该手册应包含船舶的操作评估、操作限制、应急计划、船员培训等内容,以指导船舶在极地水域的安全和环保运营。
imo极地规则要求船舶在船舶结构、分舱和稳性、水密和风雨密完整性、机械设备、消防安全、生命救助、船舶安全、船舶导航、通信、船舶污染防治等方面,满足特定的要求,以适应极地水域的恶劣条件和挑战。
imo极地规则要求船舶在船员培训方面,提高船员对极地水域的认识和能力,包括极地水域的特点、风险、法规、应急响应等内容,
以提高船员的专业水平和安全意识。
imo极地规则是国际社会关注保护极地环境的一个里程碑,也是船舶在极地水域航行的一个指南,为极地水域的航运业提供了一个统一的标准和框架。
《极地水域船舶作业国际规则》的法律属性析论
第31卷第3期 极地研究Vol. 31, No. 3 2019年9月CHINESE JOURNAL OF POLAR RESEARCHSeptember 2019[收稿日期] 2018年9月收到来稿, 2018年12月收到修改稿 [基金项目] 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HEUCFP201831)、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6FXB01)、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3072019CFP1301)资助[作者简介] 袁雪, 女, 1972年生。
法学博士, 副教授, 主要研究国际法学。
E-mail:yuanx8088@《极地水域船舶作业国际规则》的法律属性析论袁雪 童凯(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提要 《极地水域船舶作业国际规则》(简称《极地规则》)是国际海事组织为极地水域船舶航行安全与防止环境污染制定的技术性国际规则。
该规则的体系构成是以MARPOL 、SOLAS 和STCW 三大公约修正案为基础, 因此使其对缔约国具有强制约束力, 并沿袭了技术性、前瞻性等属性。
从普适性角度衡量, 该规则因为制定主体、立法结构与实际履约等问题尚不足以构成“一般接受的国际规则和标准”。
我国应当吸取其中的先进立法理念, 并积极加强国内履约,为即将到来的北极航运高峰做准备。
此外, 鉴于《极地规则》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简称《公约》)的冰封区域条款之间相对独立, 我国在遵守沿海国单边立法的同时应积极倡导在极地地区适用以《极地规则》为核心的统一标准。
我国对北极航道的使用呈逐年增加的趋势, 这势必要求厘清《极地规则》的法律属性以维护我国的北极航运利益。
关键词 极地规则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冰封区域条款 一般接受的国际规则和标准 目标型标准 doi: 10. 13679/j.jdyj.201800480 引言2014年11月, 国际海事组织(IMO)安全委员会(MSC)第94次会议通过《极地水域船舶作业国际规则》(The International Code for Ships Oper-ating in Polar Waters, Polar Code)安全措施部分(第Ⅰ部分)[1]和相应的《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修正案[2]; 2015年5月, IMO 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第68次会议通过《极地规则》防污染措施部分(第Ⅱ部分)[3]和相应的《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修正案[4]; 2016年11月末至12月初, MSC 第97次会议通过了与《极地规则》相关的《海员发证、考试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修正案[5]。
《极地规则》PSCO检查导则动态与解读
极地规则PSCO检查导则动态与解读1.背景2014年11月26日MSC94会议与2015年5月26日MEPC68会议分别通过了《极地水域营运船舶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安全和环保部分,按公约修正案默认生效程序,规则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生效。
随着公约生效日期日趋临近,如何依据规则对船舶实施港口国监督受到各个缔约国主管机关的重视。
为切实履行IMO(国际海事组织)法律文件要求,保障极地水域船舶、人员安全,保护极地环境;同时为港口国监督工作提供参考,现将规则港口国监督检查导则的动态和要点做简要梳理与解读。
2.动态趋势(A.1052(27))2015年,IMO在马尔默召开北极航运大会,IMO注意到对《港口国监督程序》的修订应该纳入规则中强制内容,其中包括SOLAS、MARPOL、STCW修正部分。
随后,2016年MSC96次会议强调“任何有关港口国监督的检查应该依据其导则”。
至今IMO尚未制定有关规则的港口国监督检查导则。
但是,巴黎备忘录在其49次备忘录会议上通过了该备忘录下的“极地规则PSCO检查导则”[1]。
2016年10月,东京备忘录召开其第27次备忘录会议,根据备忘录间现行协调机制,东京备忘录组织将对巴黎备忘录通过的“极地规则PSCO检查导则”进行评估,会议决定由澳大利亚, 智利, 中国, 马绍尔,俄罗斯新加坡几个成员国对巴黎备忘录通过的“极地规则PSCO检查导则”进行评估,并于2016年12月15前给出评估意见[2]。
如果评估通过,则自2017年1月1日起,东京备忘录与巴黎备忘录将同步实施该检查导则。
3.要点解读3.1 适用船舶规则适用于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新船,对2017年1月1日以前建造船舶有追溯性,在2018年1月1日或第一次中间检验、换证检验以前(取其早者)满足相关文件要求。
PSCO在船舶选择时应该特别注意船舶航行的区域,重视船舶是否曾经或者将要航行于规则定义的极地区域。
国际极地水域航行船舶规则
国际极地水域航行船舶规则
国际极地水域航行船舶规则旨在确保在极地海域航行船舶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导致极地冰层的消融,对于这些水域的船舶交通有了更大的需求。
因此,为了保护极地环境和确保船舶安全,国际社会制定了一系列规则和准则。
首先,这些规则明确了船舶进入极地水域的许可要求。
船舶必须申请并获得相
关的授权,以确保其具备足够的安全措施和技术能力。
这包括船舶设备的防冰措施、通信设备的可靠性以及船员的培训要求等。
其次,航行船舶规则要求船舶在极地水域内采取特定的导航和航行方式。
这包
括规定船舶在航行中应避免与冰山相撞,并且要在事先规定的航道内航行。
此外,规则还要求船舶遵守速度限制,以降低碰撞风险和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另外,国际极地水域航行船舶规则还强调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船舶在进入极
地水域前必须进行严格的环境评估,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避免或减少对当地生态系统造成的影响。
这可能包括限制废水排放、控制噪音污染以及禁止使用有害物质等。
最后,航行船舶规则强调了船舶的责任和安全意识。
船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强航行安全管理。
此外,规则还鼓励船舶之间的合作和信息交流,以提高整体的安全性和应对能力。
总之,国际极地水域航行船舶规则在确保船舶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面起到了至关
重要的作用。
这些规则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全球各国的合作和共识,以确保极地水域的可持续发展和保护。
随着极地地区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这些规则将继续发展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航运需求。
IMO_MSC94_新要求宣讲培训-
实施:
适用于所有公约船,2016.7.1起强制实施。 进一步明确第10.5.2条的适用范围,具体技术要 求无变化。
CCS 上海规范研究所
二,经修订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SOLAS)修正案(MSC.380(94))
2、新增SOLAS XI-1/7封闭处所气体测试设备 背景
MSC94批准的SOLAS XI-1/7修正案,要求配备 至少能够测量氧气、易燃气体、H2S和CO浓度 的便携式装置,以便确保进入封闭处所安全。
CCS 上海规范研究所
三,极地水域营运船舶国际规则(MSC.385(94))
实施
各类船舶应按上述时间满足极地规则的要求。
CCS 上海规范研究所
四,2009MODU规则(A.1023(26))修正案 MSC387.(94)
背景
2009 MODU规则中包含有关于移动平台救生设 备的类型、数量、操作和维护的要求,也包含对 近海油气生产、服务和人员培训的相应规定,这 些要求和规定与SOLAS中的相关要求非常相似, 但其中一些只适用于船舶救生设备的要求如被直 接应用于海上移动平台,则可能导致潜在的危险, 因此,有必要能够实施移动平台上救生设备训练 的替代方法 。
CCS 上海规范研究所
二 1979MODU 规则 (A.414(XI))修正案MSC.382(94)
1989 MODU 规则 (A.649(16))修正案MSC.383(94) 2009 MODU规则 (A.1023(26))修正案MSC.384(94)
主要内容:
同时,在脚注中指向A.1050(27)和《便利选择SOLAS XI-1/7所要求的封闭处所移动式气体测量装置导则》。
主要内容:
新增SOLAS XI-1/7封闭处所气体测试设备。
《极地规则》效应
《极地规则》效应[来源:中国船检更新时间:2014-12-30 10:07:06]《极地规则》将2017年1月1日生效,其适用于所有极地水域操作的客船和500总吨及以上的极地船,现有极地船实施极地规则留有一年宽限期。
船舶只有持有极地规则要求的极地船舶证书才能进入极地水域操作。
国际海事组织(IMO)第94届海上安全委员会于2014年11月21日通过了《极地水域操作船舶国际规则》(极地规则)安全措施(PI部分),和相关《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第XIV章“极地航行船舶安全措施”修正案,使其成为强制性规则。
极地规则PII部分环保措施(PII部分)将于2015年5月召开的第68届海上环境保护委员审议通过,并通过修正《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附则I、II、VI和V予以强制实施。
极地规则主要目的是保护极地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尽最大可能免受日益增长的极地航运活动的影响,以降事故促环保为原则,采用风险方法,针对极地水域特殊风险,提供了覆盖极地船舶构造、设备、操作、培训、搜救、环保等所有方面的目标和功能要求,以补充现有IMO公约规则要求。
极地规则将2017年1月1日生效,适用于所有极地水域操作的客船和500总吨及以上的极地船,现有极地船实施极地规则留有一年宽限期。
只有持有极地规则要求的极地船舶证书才能进入极地水域操作。
所有停靠美国、加拿大和俄罗斯的北极地区港口的船舶,以及穿越北极航行的船舶将受极地规则约束。
贯穿GBS理念极地规则是针对极地水域脆弱和严酷环境提出的船舶安全和环境保护标准。
由于极地水域的环境条件具有多变和多样性特征,在不同地区和季节操作的船舶冰级选择、低温性能等操作能力具有差异性,否则,会导致船舶建造成本问题。
为解决这个问题,极地船舶难以采用与常规船舶相同的安全控制原理,即设定最严格条件设定技术标准并不受限制操作,而是采用操作限制安全原理,即船舶操作能力和操作限制结合实现等效安全水平。
国际极地水域船舶操作规则
国际极地水域船舶操作规则摘要:I.引言- 极地水域船舶操作规则的背景和重要性II.国际极地水域船舶操作规则的概述- 规则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规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III.极地水域船舶操作规则的关键要素- 船舶设计和建造要求- 船舶设备和仪器的要求- 船员培训和操作要求IV.国际极地水域船舶操作规则的实施和影响- 规则的实施过程和现状- 规则对极地水域船舶操作的影响和意义V.结论- 总结国际极地水域船舶操作规则的重要性和影响正文:I.引言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极地冰盖的融化,极地水域的商业和科研活动日益增加。
为确保极地水域船舶的安全和环境保护,国际海事组织(IMO)于2014年通过了《国际极地水域船舶操作规则》(International Code for ShipsOperating in Polar Waters,简称Polar Code),这是第一个针对极地水域船舶操作的国际性法规。
II.国际极地水域船舶操作规则的概述Polar Code旨在为极地水域的船舶操作提供统一的国际标准,以确保船舶在极地水域操作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环保性。
规则适用于在极地水域操作的所有类型的船舶,包括客船、货船、研究船和破冰船等。
规则涵盖了船舶的设计、建造、设备和船员操作等方面。
III.极地水域船舶操作规则的关键要素1.船舶设计和建造要求为适应极地水域的特殊环境,船舶需要具备良好的耐寒性、抗冰性和环保性。
规则对船舶的防冰结构、破冰能力、抗冰等级、环保设施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2.船舶设备和仪器的要求船舶在极地水域操作需要特殊的设备和仪器,如破冰雷达、冰厚测量仪、气象和海况监测设备等。
规则对这些设备和仪器的性能、类型和安装位置等提出了详细的要求。
3.船员培训和操作要求规则对船员的培训和操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包括船员应对极地水域的特殊环境、气象条件、冰况等有充分的了解和应对能力,以确保船舶在极地水域的安全操作。
IV.国际极地水域船舶操作规则的实施和影响Polar Code已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各成员国应将其纳入国内法并予以执行。
极地冰区船舶的船型及法规要求分析
极地冰区船舶的船型及法规要求分析聂鑫摘要国际上对海洋冰区的研究早已展开,冰区船舶的设计和建造技术也基本成熟而目前我国对于冰区船舶的研宄无论是从理论还是从工程上都尚处于起步阶段。
随着北极航线的开辟,极地航行油轮的需求增大,但是极地航行油轮的设计面临着诸多的挑战,极地航行油轮既要满足自身功能的要求同时由于北极特殊的地理环境,极地航行油轮需要满足相关的国际公约,通过开展极地航行环境分析,对极地航行油船的主尺度的确定、总布置设计、结构强度设计、以及推进系统和动力匹配、耐低温系统等设计技术进行了研究和分析。
通过对相关极地区域的规范和国际公约进行研究,同时结合极地特殊的环境特点以及海峡的特殊情况,分析了极地航行船舶的主尺度以及船型特点。
冰区资源价值及冰区船舶的研究意义极地资源的开发和航道的利用如今己经成为人们对极地冰区研宄的热门话题。
由于极地冰雪覆盖,所以无论是资源开发、科学考察还是航道利用,都离不开适于在冰区航行的船舶。
不仅是极地冰区,非极地冰区的资源开发及航道利用同样对于中国这样的中高祎度国家有着重要意义。
鉴于冰区重要的战略与经济价值,我国虽不属于极地国家,但基于科学考察、油气开采、渔业捕搜、航道利用等需要,对冰载荷以及冰区船舶设计的研宄依然卓有价值。
一、船型参数对极地船舶阻力性能影响分析船型主尺度及船型参数对船舶性能影响极大,极地船舶的船宽、首柱倾角,首部外飘角等参数对冰区航行性能影响巨大,对静水阻力性能的影响尚不清楚。
本文选取船宽、首柱倾角,首部外飘角三个关键船型参数为研究对象,采用CFD方法计算并分析不同船型参数值对静水阻力性能的影响,同时结合极地船舶的冰阻力经验公式和冰区性能要求对船型参数的合理取值给出建议。
3 .1 船宽自破冰型极地船舶船宽直接关系到破冰后的碎冰道宽度,同时会影响到船舶所需要的主机功率。
选取本文前面提及的某极地船舶为研究对象,变换其宽度值分别至4 2 m、4 0 m、3 8 m、3 6 m方案,并计算各方案在相同吃水(1 5 m)、相同航速下(Fn=0 .1 5 )的模型静水阻力,结果见如表3 。
国际极地水域船舶操作规则
国际极地水域船舶操作规则摘要:一、国际极地水域船舶操作规则概述二、极地水域船舶操作的特殊性1.环境挑战2.船舶技术要求3.航行安全措施三、国际极地水域船舶操作规则的具体内容1.船舶设计要求2.船舶操作要求3.船员培训和配备4.应急措施和救援机制四、我国极地船舶操作规范与发展现状五、极地船舶操作规则对我国船舶行业的意义六、展望极地船舶操作规则的未来发展正文:一、国际极地水域船舶操作规则概述国际极地水域船舶操作规则,是指在极地水域中,为保证船舶安全、保护环境和减少事故发生的国际公约和规定。
极地水域的特殊环境,使得船舶操作面临诸多挑战,因此需要一套专门的操作规则来确保航行安全。
二、极地水域船舶操作的特殊性1.环境挑战:极地水域的气候、海冰等自然条件对船舶操作产生严重影响,如低温和暴风雪、海冰漂浮等。
2.船舶技术要求:在极地水域航行,船舶需要具备一定的抗冰能力、节能性能和破冰技术。
3.航行安全措施:为应对极地水域的特殊环境,船舶需采取一定的航行安全措施,如加强通信设备、航行计划和跟踪系统等。
三、国际极地水域船舶操作规则的具体内容1.船舶设计要求:船舶应具备良好的抗冰性能、节能设备和破冰技术,以适应极地水域的环境。
2.船舶操作要求:船舶在极地水域应遵循一定的操作规范,如严格控制航速、避免进入危险区域等。
3.船员培训和配备:船员需接受极地水域航行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确保船舶安全。
4.应急措施和救援机制:船舶应制定应急预案,建立救援机制,加强与岸基支持的联系,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迅速获得救援。
四、我国极地船舶操作规范与发展现状我国已制定了一系列极地船舶操作规范,并在国内外船舶上得到应用。
目前,我国极地船舶数量逐年增加,船舶技术不断提高,极地航线运输业务逐渐扩大。
五、极地船舶操作规则对我国船舶行业的意义1.提升我国船舶行业的国际地位:遵循国际极地水域船舶操作规则,有助于提升我国船舶行业的整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极地水域营运船舶指南
C 部分–操作
第 13 章 操作布置
第 14 章 船员配备
第 15 章 应急设备
D 部分–环境保护和破损控制
第 16 章 环境保护和破损控制
前言
P-1 引言
P-1.1 在北极和南极环境下营运的船舶面临该地区特有的若干风险。恶劣的天气 条件,标准海图、通信系统和其他导航设备的相应缺乏对航行者提出了挑战。由 于地区偏远使救援和清扫作业很困难,并且费用昂贵。寒冷的天气可能降低船上 许多设备的效能,例如从甲板机械和应急设备到海水吸入口。有浮冰时还会对船 体、推进系统和附体造成额外的负荷。
P-2.7 本指南标准的制定是为减少极地水域内恶劣环境和气候条件对船舶航行 带来的附加风险。本指南的应用应考虑到所预计营运的性质。
P-2.8 并非所有进入北极和南极环境的船舶都能在所有区域全年保持安全航行。 因而制定了一个极地级别系统,以表示不同等级所具备的能力。在本指南制定的 同时,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在船级社的一般规范外制定了一套统一要求, 对极地级别船舶构造的重要方面作出规定。
G-3.13 破冰船系指作业面可包括护航或冰区管理功能的船舶,其动力和尺度使 其可在冰覆盖水域内进行超常规作业。
G-3.14 国际航行系指在国际水域内的航行,见经修正的 1974 年 SOLAS 公约第 I 章的定义。
G-3.15 ISM 规则系指经修正的《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污染管理规则》。
G-3.16 ICLL 公约系指《1966 年国际载重线公约》。
P-2.2 本指南认识到,根据公约中现有的对设计、舾装、船员配备和船舶营运的 要求采用综合手段是实现此目的的最佳方式。
P-2.3 本指南考虑到北极和南极的条件可能包括会对所有船舶造成严重的结构 性危害的海冰和流动冰。这是对北极和南极地区营运船舶影响最大的因素,并在 本指南的许多规定中反映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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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新增SOLAS公约第XIV章"SAFETY MEASURES FOR SHIPS OPERATING IN POLAR WATERS" ,明确自2017.1.1起强制实施《极地 水域营运船舶国际规则》,适用于所有客船和总 吨≥500货船。
CCS 上海规范研究所
XX,SOLAS第 XIV章修正案(MSC.386(94))
主要内容
说明本章的目的是为了实施极地规则,以及主要 内容简介;
明确极地规则的适用范围,应按下列时间追溯满 足极地规则的要求:
对K<2017.1.1的船舶,不迟于2018.1.1之后的 首次中间检验或换证检验满足极地规则部分要求;
对K>=2017.1.1的船舶,满足极地规则的所有设 计和操作要求。
明确适用本章的船舶要求。 明确替代设计和布置的要求。
CCS 上海规范研究所
XX,SOLAS第 XIV章修正案(MSC.386(94))
实施
各类船舶应按上述时间满足极地规则的要求。
CCS 上海规范研究所
XX,极地水域营运船舶国际规则 (MSC.385(94))
背景
新增《极地水域营运船舶国际规则》,2017.1.1 生效,适用于所有客船和总吨≥500货船。
应按下列时间追溯满足极地规则的要求: 对K<2017.1.1的船舶,不迟于2018.1.1之后的首
次中间检验或换证检验满足极地规则部分要求; 对K>=2017.1.1的船舶,满足极地规则的所有设
CCS 上海规范研究所
XX,极地水域营运船舶国际规则 (MSC.385(94))
实施
各类船舶应按上述时间满足极地规则的要求。
CCS 上海规范研究所
计和操作要求。
CCS 上海规范研究所XX极地水域营运船舶国际规则 (MSC.385(94))
主要内容
极地规则主要目的是保护极地地区脆弱的生态环 境,尽最大可能免受日益增长的极地航运活动的 影响,以降事故促环保为原则,采用风险方法, 针对极地水域特殊风险,提供了覆盖极地船舶构 造、设备、操作、培训、搜救、环保等所有方面 的目标和功能要求,以补充现有IMO公约规则要 求。所有停靠美国、加拿大和俄罗斯的北极地区 港口的船舶,以及穿越北极航行的船舶将受极地 规则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