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规章制度(完整)
食品经营许可证制度(四篇)
食品经营许可证制度第一条为保障食品销售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____食品安全法》、《____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药品监管机关核准食品销售许可后开始从事食品销售活动,并将许可证悬挂或摆放于显著位置。
第三条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销售安全。
第四条按照许可要求,保持销售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配齐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配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和执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配置销售设备、设施和注重操作流程有效防止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督促食品从业人员在销售食品时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第五条当销售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销售许可要求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存在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条不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经营的十三类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不伪造、涂改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不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不进行虚假、违法广告宣传。
第七条采购食品时,按规定查验、留存供货者的证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安全。
同时,向供货者索取、保存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票据,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保证食品来源可追溯。
第八条批发食品时,使用印有销售者详细信息的一式两联(销售联、进货联)票据,如实填写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____等内容,并将销售联按照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的期限要求进行保存,保证批发食品去向可查。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许可证是食品企业合法经营的重要凭证,也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了确保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运行,需要制定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包括11个方面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帮助食品企业正常经营。
一、食品流通管理制度1.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制度2.食品经营许可证核查和备案管理制度3.食品供应商管理制度4.食品采购和验收管理制度5.食品存储和保管管理制度6.食品销售和配送管理制度二、食品安全控制制度1.食品安全责任制度2.食品生产和加工管理制度3.食品质量监测和检验制度4.食品追溯和召回管理制度5.食品投诉处理和纠纷解决制度6.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制度下面将详细介绍以上每个方面的管理制度:一、食品流通管理制度1.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制度公司应依法履行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和办理手续,并确保许可证的有效性。
制定流程和要求,确保所有涉及食品流通的员工都具备相关证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核查和备案管理制度要求相关人员核查并备案所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确保一切食品流通活动都在合法的许可范围内进行。
3.食品供应商管理制度建立供应商评估制度,对供应商的资质、卫生条件、出厂检验等进行评估,确保所购进的食品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
4.食品采购和验收管理制度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制度,规定采购程序,确保采购的食品品质符合要求,防止购买假冒伪劣食品。
5.食品存储和保管管理制度对食品的存储、保管进行规范管理,确保食品不受污染和变质,并严格控制温度、湿度等环境参数,保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6.食品销售和配送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销售和配送环节,确保食品安全,包括销售环境、销售渠道、配送流程、配送车辆等方面的管理。
二、食品安全控制制度1.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职责,包括食品生产、经营和销售等所有环节,确保食品安全责任的落实。
2.食品生产和加工管理制度建立食品生产和加工管理规范,包括原料检验、生产工艺控制、卫生条件管理、设备设施清洁和消毒等方面的要求。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前言食品安全是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为了确保食品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与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食品经营者。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食品原料采购与储存管理制度(1)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索取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2)食品原料采购应遵循新鲜、合格、安全的原则,不得采购过期、变质、不合格的食品原料。
(3)采购的食品原料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储存,确保原料的新鲜度和安全性。
(4)食品原料储存应实行分区管理,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5)定期对食品原料储存环境进行检查,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2. 食品加工制作管理制度(1)食品加工制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且在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
(2)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应遵循卫生操作规程,确保食品的卫生和安全。
(3)食品加工制作工具、设备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4)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有积水、油污、垃圾等。
(5)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不得使用过期、变质、不合格的食品原料。
3.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1)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有积水、油污、垃圾等。
(2)食品销售过程中,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确保食品的新鲜度。
(3)食品销售时应明码标价,确保消费者知情权。
(4)食品销售过程中,不得使用过期、变质、不合格的食品原料。
(5)定期对食品销售场所进行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4. 食品检验检测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对食品进行检验检测,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2)食品检验检测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
(3)食品检验检测报告应保存完好,以备监管部门查阅。
(4)食品检验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5. 食品安全培训与宣传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六篇)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渗出性皮肤病等____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日健康晨检,出现咳嗽、发热、皮肤伤口或感染等有碍于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当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岗位的卫生管理要求,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手部清洁,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或贮存场所内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健康检查和处置以及日常卫生检查等应当记录并建立档案,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污损,保管期限最低不得少于____年。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保证食品安全的自律管理制度制定、实施自查计划,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二、食品安全自查由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组织实施,并负责不合格项的整改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一般分为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定期自查应当根据所经营的食品风险等级确定频次,专项自查应当根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消费者、媒体舆情等渠道获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立即实施。
四、经营场所布局、制作工艺流程、内部管理流程等重点管理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立即组织食品安全自查。
五、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项应当查清原因、立即整改。
有证据表明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当地食品要你监管部门报告,待问题排查整改到位后方可重新销售。
六、食品安全自查应当建立自查档案,如实记录食品安全自查组织实施的时间、计划、人员、结果和排查整改情况,不得涂改或污损,保存时限不得少于____年。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规章制度(完整)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规章制度(完整)1.从业人员健康制度:食品经营人员每年必须接受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从业人员必须在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才能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患有消化道传染病、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一旦发现,要立即调离原岗位。
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的从业人员必须严密包扎并佩戴手套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培训制度:新参加工作和临时从业人员必须通过卫生知识培训并合格后方可上岗。
长期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每两年要进行卫生知识复,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从业人员必须掌握相关的食品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严格把好卫生质量关,采购员不购买卫生不合格产品,保管员不接收卫生不合格食品,加工员不使用卫生不合格食品,销售员不出售卫生不合格食品。
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惯,包括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和勤换工作服。
上岗时,从业人员要自觉保持衣帽整洁,不佩戴首饰、耳饰或涂指甲油、化浓妆等,保持形象素雅。
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制定、落实、检查本单位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是否到位,协助本单位法人、负责人做好日常的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工作。
依法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商品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格控制商品进货。
建立健全商品进货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保存进货商品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进货商品的可追溯性和销售商品流向信息的真实性,以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的研究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年度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督促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积极配合有关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售后服务,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
4.食品安全自检查与报告制度:删除该段落,因为没有内容。
食品经营许可证 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食品经营活动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适用于本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取得与管理。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程序及要求1. 申请程序: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前,需提前准备以下资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规范-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与食品生产相关的场所租赁或购买合同复印件- 食品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 食品原材料购进检验证明- 其他与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的证件和材料2. 申请要求:在填写《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时,应详细填写以下内容:- 食品经营者的名称、住所等基本信息- 食品经营品种及范围- 食品经营场所-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业务能力证明二、食品经营环境管理制度食品经营单位应按照以下要求,对食品经营场所的建设、设备设施的使用和维护等进行管理:1. 建设要求:- 食品经营场所应位于不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建筑结构符合食品经营的要求,卫生间设置应符合规范- 食品经营场所的平面布局应合理,能保证食品操作流程的顺畅 - 食品经营场所应有充足的采光和通风条件,防止积尘、异味以及病媒生物的滋生2. 设备设施管理:- 食品经营单位应具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的设备设施- 设备设施的选择、采购、使用和维护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要求应落实到位,定期检验和维修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卫生三、食品原材料及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食品经营单位应按照以下要求,统一管理食品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1. 原材料采购:- 选择供应商时,要求其具备合法资质证明,并与其签订合格供货协议- 原材料供应商须提供原材料的来源地、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相关信息- 食品原材料应按照合格供货协议的要求进行采购,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安全2. 食品添加剂使用:- 食品经营单位应明确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限量,并按照要求进行使用- 使用食品添加剂时,需了解其适用范围、用量限制和标签标识的要求,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四、食品生产加工管理制度针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食品生产加工管理,应注意以下要求:1. 工艺流程管理:-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应按照科学的工艺流程进行操作,严禁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和添加剂- 加工操作应符合卫生标准,人员操作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做好健康监测工作2. 食品留样与跟踪:- 食品留样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必要时要委托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 对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控和跟踪,防止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五、食品储存与运输管理制度对食品储存与运输进行管理,应注意以下要求:1. 食品储存管理:- 食品经营单位应具备适宜的仓储设施,保持库房内温度和湿度的稳定,防止食品变质和污染- 食品储存区域应与有害物质隔离,防止交叉污染2. 食品运输管理:- 食品运输车辆应具备必要的设施和条件,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卫生性- 运输车辆和包装容器要求定期清洗和消毒,确保食品不受污染六、食品销售与售后管理制度针对食品销售与售后环节的管理,应注意以下要求:1. 食品销售环节:- 食品销售台要整洁明亮,销售场所、货架及照明设施要符合卫生标准- 食品标签标识应完整、清晰,标明食品的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存储条件等信息2. 售后服务:- 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 - 对销售的食品进行质量追溯,并保留消费者投诉的记录,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食品经营单位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制度,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食品营业许可证规章制度
食品营业许可证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食品营业的管理,维护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食品营业许可证是食品经营者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资格的证明,是从事食品销售、餐饮等经营活动的必备资格。
第三条食品营业许可证的管理机构为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具体责任由各级人民政府确定。
第四条食品经营者在营业之前必须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食品营业许可证,并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
第五条食品营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1年,到期后需要重新办理。
许可证有效期内,应当遵守相关法规,不得擅自变更经营范围或者停止经营。
第六条食品营业许可证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处展示,并且应当及时更新。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七条申请食品营业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资格;(二)经营场所符合卫生标准,设施设备齐全;(三)从事食品经营的销售人员具备相关的健康证明;(四)有经营食品所需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五)符合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
第八条申请食品营业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递交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
第九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质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检查。
第十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给予申请人书面答复。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十一条取得食品营业许可证后,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以下管理要求:(一)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销售过期或者变质食品;(二)经营场所及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定期进行清洁消毒;(三)销售食品的销售人员应当具备食品卫生知识和相关资质;(四)销售食品的包装标签必须合法合规,明码标价;(五)严禁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来源不明的食品;(六)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检和抽检,并及时上报检验结果。
第十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持证的食品经营者有权进行突击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经营者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并可以吊销其食品营业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样本(3篇)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申请、发放、使用、变更、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食品经营许可证是指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核发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合法凭证。
第四条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保护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使用、变更、注销等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必须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经营食品,对违法经营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申请与核发第七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食品经营者登记证明;(二)食品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三)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四)食品生产加工设备、器具的验收检疫证明;(五)食品经营场所的设计图纸和卫生许可证;(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发或者不予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
第九条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
第十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前,应当对食品经营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其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
第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食品经营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第三章使用与管理第十二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食品,并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并确保员工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对检查结果及时进行记录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五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在食品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食品经营许可证,向消费者展示。
第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随时对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样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核实,如发现问题,依法予以处罚。
食品经营许可证各项管理制度(工商版全套)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健康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健康检查,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
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
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严格按规范洗手。
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7.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8.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直接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9.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规章制度完整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规章制度完整一、引言近年来,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度不断提高,食品经营许可证成为了食品行业中不可或缺的一项资质要求。
为了保障食品的质量安全和消费者的权益,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全套规章制度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全面介绍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全套规章制度,以期提升食品行业各参与方的认识和了解。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流程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流程是规范食品企业运营的重要环节,它保证了食品从生产到销售全程的安全和合规性。
申请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资料,如企业法人身份证明、食品生产过程的详细描述、食品标签和包装等。
2.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一般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
3. 审核评估: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包括食品生产设施、生产工艺、卫生条件等方面的检查。
4. 审批决定:根据审核评估的结果,相关部门会作出是否批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
5. 领取许可证:如果审批通过,申请人需前往相关部门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和管理1. 有效期: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届满后需重新申请。
2. 管理要求: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管理要求包括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持食品生产经营环境的卫生和安全等。
四、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与检查为了确保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性和规范性,相关部门会进行监督和定期检查。
监督和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审核企业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
2. 检查企业的食品生产经营设施是否符合卫生标准。
3. 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等环节管理。
4. 检查企业的食品标签和包装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5. 监督企业是否按照许可证的规定经营,如是否经营超出许可范围的食品等。
以上监督和检查的目的在于确保食品企业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权益。
食品经营许可各项规章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各项规章制度一、食品经营许可的适用范围食品经营许可适用于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活动的单位或个人。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生产企业(包括食品加工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批发、零售等销售单位、餐饮服务单位、食品仓储单位等。
二、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条件1. 食品经营主体应当具备依法设立的证照、生产加工场所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从业人员具备食品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基本条件;2. 食品经营主体应当具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并严格依照食品生产加工标准进行操作;3. 食品经营主体应当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能够保证食品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食品经营许可的审批程序1. 申请:食品经营主体应当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2. 审查: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符合规定则受理,并组织实地检查;3. 审批:经审查合格,审核通过的食品经营单位,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书;4. 监督检查:获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单位,应当定期接受监督检查,确保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
四、食品经营许可的管理办法1. 食品经营主体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无许可经营的食品活动;2. 食品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质量控制和监督;3. 食品经营主体应当定期对食品生产加工环境进行清洁消毒,并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4. 食品经营主体应当加强对食品原料的审查和采购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5. 食品经营主体应当配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监测设备,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五、食品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1.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食品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2.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食品经营主体的投诉举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并公布;3.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经营单位的抽检监测,对不合格食品及时责令下架处理;4.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1、食品经营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经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制定和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等。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健康证明应在有效期内。
2、食品经营单位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培训情况等信息。
3、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工作服等。
三、食品安全培训制度1、食品经营单位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培训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知识、操作规范等。
3、新入职的从业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培训应有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签名等。
四、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1、食品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当按照规定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并留存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复印件。
2、采购进口食品及原料,应当索取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3、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建立采购台账,如实记录食品及原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4、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实行定点采购,选择信誉好、质量可靠的供应商,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食品安全责任。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规范食品市场,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经营者。
第三条食品经营许可证是食品经营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必备资格,未取得或者失去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不得经营食品。
第四条食品经营许可证分为小规模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大规模食品经营许可证两种。
经营者应根据自己经营的食品种类和规模申请相应的许可证。
第五条获取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按照程序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第六条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重新申请。
第七条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在食品经营者的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不得私自拆除、挪动或弄脏。
第八条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验核,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第九条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丧失、暂扣、吊销或者注销,将不得再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第十条经营者应当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接受检查和抽样检测。
第十一条经营者违反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申请与审核程序第十二条经营者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应提交以下材料:1. 申请表;2. 身份证明;3. 经营场所证明;4. 经营计划书;5. 食品安全控制措施;6. 相关执照和证明文件。
第十三条申请人应根据要求缴纳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费。
第十四条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或需要补充材料,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第十五条经营者在获得审核通过的通知后,应到指定地点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十六条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并保护商业秘密。
第三章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七条经营者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所经营食品的质量安全。
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自觉接受食品监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提供真实、完整的经营信息。
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污染和传播疾病。
食品经营许可规章制度目录
食品经营许可规章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第二条适用范围第三条基本原则第四条主要内容第二章许可条件第五条主体资格第六条食品安全要求第七条经营场所要求第八条设备设施要求第九条人员要求第十条保障食品质量的责任制度第三章许可流程第十一条申请条件第十二条申请材料第十三条受理和审查第十四条行政许可第十五条许可监管第四章许可事项管理第十六条许可证件第十七条许可期限第十八条许可变更第十九条许可拒绝和撤销第二十条许可证件的使用与监管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监督方式第二十二条监督对象第二十三条监督内容第二十四条监督责任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违法行为第二十六条处罚措施第二十七条行政处罚第二十八条法律诉讼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九条规章制度的解释第三十条实施日期食品经营许可规章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了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加强监督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适用于所有经营食品商品的商家和个体户。
第三条基本原则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讲究质量、提供安全、服务社会。
第四条主要内容1. 食品经营许可条件2. 许可流程3. 许可事项管理4. 监督管理5. 法律责任第二章许可条件第五条主体资格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独立经营能力3.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4. 符合法定经营要求第六条食品安全要求1. 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2. 保证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3. 提供具有食品安全保障的经营场所4. 定期对经营设施进行检测,确保符合卫生标准第七条经营场所要求1. 符合食品卫生要求2. 具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3. 具备防火、通风、排水等基本条件4. 有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第八条设备设施要求1. 设备设施符合国家质量标准2. 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3. 设备设施运行正常,不存在影响食品安全的隐患第九条人员要求1. 拥有健康证明2. 接受食品安全培训3. 有食品经营相关经验4. 遵守经营纪律,服从管理第十条保障食品质量的责任制度1. 建立健全食品质量管理制度2. 实行进货、检测、销售的全程追溯3. 对食品质量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消费者权益第三章许可流程第十一条申请条件1. 符合主体资格要求2. 符合食品安全要求3. 具备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4. 具备合格人员第十二条申请材料1. 申请表2. 身份证明3. 经营场所证明4. 设备设施检测证明5. 健康证明6. 相关培训证明第十三条受理和审查1.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2. 现场核实申请材料3. 审查是否符合许可条件第十四条行政许可1. 审查通过后,发放许可证2. 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到期需重新审核第十五条许可监管1. 对持证经营者进行定期检查2.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案件记录3. 针对食品安全事件开展应急处理第四章许可事项管理第十六条许可证件1. 许可证应当在可视范围内公示2. 许可证应当保持整洁,不得涂改3. 许可证丢失或损毁应当及时补办第十七条许可期限1. 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逾期需重新办理2. 许可证变更、终止等事件均需及时报告第十八条许可变更1. 经营主体变更需重新申请许可2. 经营场所、经营项目等变更需报告主管部门第十九条许可拒绝和撤销1. 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不予许可2. 发现违规经营行为,有权撤销许可3. 对撤销许可的,有权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许可证件的使用与监管1. 许可证持有者应当遵守许可条件2. 发现证件涂改、伪造等行为,有权撤销许可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监督方式1. 定期检查2. 不定期检查3. 抽样检查4. 随机抽查第二十二条监督对象1. 所有持证经营者2. 食品经营市场3. 食品供应链第二十三条监督内容1. 经营行为是否合法2. 食品质量是否安全3. 持有证件是否合规4. 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二十四条监督责任1. 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2. 对违规行为及时处理3. 对食品安全事件做出应急处置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违法行为1. 擅自销售无证食品2. 擅自转让许可证件3. 擅自变更经营项目4. 不履行管理责任第二十六条处罚措施1. 警告或责令改正2. 罚款3. 暂扣许可证件4. 撤销许可证件第二十七条行政处罚1.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2. 对严重违法行为进行公告3.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法律诉讼对处罚结果不服,有权向行政机关申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概述1.1《食品经营许可证》是指依法通过审批手续取得的食品经营者经营食品的许可证书,是食品经营者在食品经营活动中的合法凭证。
1.2《食品经营许可证》具体由生产许可、流通许可和餐饮许可等不同类别,并根据经营者的经营范围合理划分。
1.3《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机关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经营者进行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2.1店面环境要求2.1.1食品经营者应保证店面内环境整洁、明亮,设施设备完善,保证各种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2.1.2店内室内空气质量要求达标,不得存在异味、烟雾等不良气体。
2.1.3店内须设有洗手间,并保持洗手间的清洁卫生。
2.2食品安全从业人员要求2.2.1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健康证明,并接受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掌握相关食品安全知识。
2.2.2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定期接受体检。
2.2.3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应进行定期培训,及时更新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2.3食品供应采购要求2.3.1食品经营者需要确保供应商的合法性和信誉度,选购合格的食品原材料。
2.3.2食品原材料的验收要求:对购买的食品原材料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2.3.3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供应商档案,并对供应商进行定期的评价和监督。
2.4食品贮存和销售要求2.4.1食品经营者应将不同类别的食品进行分别贮存,确保食品的分类存储。
2.4.2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对存储的食品进行检查,确保食品无变质和菌落超标等情况。
2.4.3食品经营者应建立食品追溯和召回制度,对出现质量问题的食品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的结果记录备查。
2.5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2.5.1食品经营者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责任人和具体的应急措施。
2.5.2食品经营者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四篇)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根据《____食品安全法》、《____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一、进货检查验收制度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检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检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销售生鲜食品的,查验检验检疫等上市凭证资料是否相符。
2、对进入商场、超市、食杂店悬挂“总经销”“总代理”字样牌匾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
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检验记录制度。
二、索证索票制度1、索证。
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
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
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索票。
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____、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
3、食品索证索票后,在指定场所显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费者进行查询及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三、进销货台账制度1、食品批发商建立食品进销台账制度,零售商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2、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____、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3、批发商销货时按照市局下发的供货凭证样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____、进货日期等,凭证格式为二联,第一联存根(批发商销货台帐),第二联随货同行(零售商进货台帐)。
食品经营许可证 规章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证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凡经营食品销售、加工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三条:食品经营许可证是食品经营者合法营业的凭证,具有合法合规的经营食品权利,未办理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不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第四条: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前须办理延期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不得继续经营食品业务。
第五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保证所售食品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确保食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程安全。
第七条:食品经营者应当配备专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的质量、安全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第八条:食品经营者不得私自添加违法违规的食品添加剂,不得篡改食品标签、包装或生产日期,不得以次充好、以假乱真。
第九条:食品经营者应当配备完整的食品检测设备,确保所售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第十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保证食品从采购到销售的全程追溯,保留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文件,便于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调查和排查。
第十一条:食品经营者应当遵守价格规定,合理定价,不得哄抬价格或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和执法工作,协助调查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等。
第十三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纳税,不得逃避、拖延或逃漏税款,合法合规经营,维护国家税收秩序。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食品经营许可证规章制度的行为,监管部门有权予以查处,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处理,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定期检查、抽查、现场检查和投诉举报等监督机制,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安全稳定。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规范食品市场,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经营者。
第三条食品经营许可证是食品经营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必备资格,未取得或者失去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不得经营食品。
第四条食品经营许可证分为小规模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大规模食品经营许可证两种。
经营者应根据自己经营的食品种类和规模申请相应的许可证。
第五条获取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按照程序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第六条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重新申请。
第七条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在食品经营者的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不得私自拆除、挪动或弄脏。
第八条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验核,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第九条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丧失、暂扣、吊销或者注销,将不得再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第十条经营者应当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接受检查和抽样检测。
第十一条经营者违反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申请与审核程序第十二条经营者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应提交以下材料:1. 申请表;2. 身份证明;3. 经营场所证明;4. 经营计划书;5. 食品安全控制措施;6. 相关执照和证明文件。
第十三条申请人应根据要求缴纳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费。
第十四条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或需要补充材料,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第十五条经营者在获得审核通过的通知后,应到指定地点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十六条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并保护商业秘密。
第三章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七条经营者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所经营食品的质量安全。
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自觉接受食品监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提供真实、完整的经营信息。
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污染和传播疾病。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制度1.食品经营许可制度食品经营许可是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主要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从业人员、食品销售等各个方面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食品的安全与合法。
2.食品生产加工管理制度立足于保障食品加工和生产的安全和卫生,实行“卫生工程、净化生产、卫生操作”等手段,设立专责机构,进行备案管理,制定食品生产质量追溯体系,落实生产许可证证照,落实产品检测和检验,以确保生产环节的安全和可控性。
3.食品进货验收管理制度建立进货台账,审核原材料供应商资质证件,制定进货采购计划、审核采样检测报告,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基于检测的结果,对采购确认,同时对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进行拒收处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和饲料等情况的发生。
4.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从物理环境、设备、工艺和人员等多个方面来管理,并定期检测,全面确保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安全。
5.食品包装管理制度根据食品的种类和使用周期等要素,进行合适的包装,并选用符合医疗卫生标准的包装设备,确保每个环节下来的产品物流的安全性和卫生性。
6.食品销售管理制度制定食品销售计划,明确销售范围、渠道、市场需求,落实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相关的监管制度,避免销售过程中的问题,对关键节点进行跟踪,确保食品实现的是优质和安全。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加工安全制度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能够保证食品的卫生和安全,确保生产加工环节对卫生和健康的合理保护。
2.食品原料采购安全制度在采购食品原材料时,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好供应商资质证明的核查工作,确保采购到的食品原料最安全最健康。
3.食品中毒应急处理制度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应对食品中毒应急情况,以确保受害者得到及时的救治,同时确保相关食品被封存和处理,以保护其他消费者和公众的安全。
4.食品检测和检验安全制度食品检测和检验肩负着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任务,应该尽可能地提高检测和检验的准确率和可靠性,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进行处理,以保障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食品经营相关的规章制度
食品经营相关的规章制度一、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许可证是食品经营者合法开展经营活动的重要凭证,是保障消费者权益和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
食品经营者在开展食品经营活动前,必须依法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取得许可证后始可进行相应经营活动。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条件、审批机构等均应明确规定,以确保食品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
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与消费者健康息息相关,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直接影响到食品安全。
因此,食品从业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不得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
同时,食品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守个人卫生规范,包括穿着清洁、戴口罩、勤洗手等,确保食品安全。
三、食品采购、储存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者在采购食品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原材料和产品。
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专业知识,确保采购的食品符合质量要求,并保留购货凭证以备查验。
对于储存食品,应按照不同食品种类的要求进行分类储存,合理安排存放位置和温度,避免受潮、变质等情况发生。
四、食品加工、制作管理制度食品加工造成某些食物对人体机能有负担,所以必须做到卫生干净,不能有过期变质食材以及不好的油脂、不卫生物品会引起中毒或者伤害食品质量因此是食品加工的核心,必须经常检查,严格控制食品质量。
五、食品销售管理制度食品销售是食品经营的最终环节,也是保障消费者权益和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关卡。
食品经营者在销售食品时应当明码标价,不得销售过期食品或未经检验合格的食品。
食品销售点应具备相关卫生设施设备,保持环境整洁,杜绝卫生死角。
在实施食品经营相关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和法律执法力度,对于违反规定、严重不法的行为应当依法严惩,确保食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安全有序进行。
同时,食品经营者应当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从源头上确保食品安全,为公众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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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品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四、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将其调离原岗位,禁忌患者及时调离率100%五、凡食品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要严密包扎,并戴手套后方可上岗工作。
一、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二、长期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两年进行卫生知识复习一次,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三、食品人业人员必须掌握相关的食品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严把卫生质量关,做到采购员不购买卫生不合格产品,保管员不接收卫生不合格食品。
加工员不使用卫生不合格食品,销售员不出售卫生不合格食品。
四、食品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和勤换工作服。
五、食品从业人员上岗时,要自觉做到衣帽整洁,不配戴首饰、耳饰或涂指甲油、化浓妆等现象,保持形象素雅。
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认真制定、落实、检查本单位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是否到位,协助本单位法人、负责人做好日常的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工作。
二、依法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商品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把商品进货关。
三、建立健全商品进货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保存进货商品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进货商品的可追溯性和销售商品流向信息的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四、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并做好建立培训档案工作。
五、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年度健康检查并做好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六、积极配合有关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售后服务,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
4食品安全自检查与报告制度一、为促进食品经营者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义务,防范经营风险,确保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自律档案,并妥善保管,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三、食品经营者必须按照工商部门制定的自查记录表对自己的经营资格、经营场所、经销食品、经营行为等如实逐项自查,每周一次、每月一表,自查记录存入自律档案妥善保管,随时接受检查指导。
四、食品经营者对自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未认真履行自查义务,发生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的,工商部门将从严查处。
5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1.食品经营卫生管理要求1.1食品经营者应保证经营环境、设施设备、人员满足食品经营卫生要求。
1.2食品经营者应对所经营食品安全进行承诺。
1.3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经营卫生管理。
1.4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训。
1.5经营单位应建立与食品经营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
2.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要求2.1采购2.1.1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
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
2.1.2应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方档案。
2.1.3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存档备案。
2.1.4采购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QS 标志。
2.1.5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3.运输3.1应建立食品运输制度。
明确送货人员在食品运输过程中对于车辆卫生、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
3.2食品运输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3.3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3.4运输包装材料或容器应完整、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无有毒有害物质,达到相关食品卫生标准要求,且应具有一定的保护性,在装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能够避免内部食品受到机械或其他损伤。
4.散装的食品应该具备符合安全卫生和运输要求的独立外包装。
4.1冷藏食品的运输可采用冷藏车、保温车、冷藏列车、冷藏船、冷藏集装箱等运输工具。
一般情况下,允许冷藏温度接近的多种食品拼箱装运,但具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不得进行拼箱,避免串味或污染:a)不同加工状态的食品,如:原料、半成品、成品;b)不同种类的食品,如:水果和肉制品;蔬菜和奶制品;蛋制品和肉制品;C)具有强烈气味的食品和容易吸收异味的食品;d)产生较多乙烯气体的食品和对乙烯敏感的食品。
4.2冷藏食品运输包装应使用GB/T 191规定的“温度极限”标志或用文字直接标明食品应保持的最低温度和最高温度。
4.3冷藏食品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应符合GB 6388的规定。
4.4冷藏食品的运输包装尺寸应符合GB/T 15233和GB/T 16471的规定,采用托盘包装时还应符合GB/T 16470的规定。
4.5食品运输有冷藏、冷冻温度要求的,应符合GB/T 24616的相关规定。
5.验收5.1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5.2经营单位应设立验收机构。
食品应根据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或双方制定的合同(协议)进行验收。
5.3应查验索取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明及认证证书,并备案。
5.4建立进货和验收记录,应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信息。
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
5.5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5.6货证不符的应拒收或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应检查标识是否清楚、正确,标识不清楚的单独应存放。
6贮存6.1应建立食品贮存制度。
贮存管理人员应熟悉制度要求和各类食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6.2贮存场所应建在地势较高,干燥,交通方便的地区,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6.3贮存食品的场所应保持清洁,定期清刷,无积尘、无食品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应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应有充足的自然光线或人工照明,亮度应能满足工作需要。
6.4食品常温贮存的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装置、空气清新。
6.5食品贮存仓库和货架的设计应满足食品卫生要求,在食品贮存区域,不同类别食品应进行适当的物理隔离。
食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应在IOcm以上。
6.6具有强烈挥发性气味和腥味的食品,要求不同冷藏温度的食品,需经特殊处理的食品,容易交叉污染的食品应专库储存,不应混放。
6.7上架食品应分类贮存。
6.8贮存的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6.9贮存有温度要求食品的场所应有降温或调节温度的设施。
贮存冷却物和冻结物的冷藏间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GB 50072规定6.10应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定期检查库存食品的质量和数量,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7、销售7.1应建立食品安全销售管理制度。
明确销售人员在食品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责任。
7.2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规模相适应的销售场所。
营业场所应布局合理,与生活等区域分开。
7.3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施设备。
食品销售有温度要求的应配备销售冷冻食品必备的冷藏库(柜)、冷冻(库)柜等设施设备。
7.4销售场所应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和消毒的设施设备。
照明设备安装在食品的正上方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
7.5与食品表面接触的设备与用具,应无毒、无害或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表面平滑且可承受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质制造。
7.6销售场所应进行定期卫生检查和清洁,冷藏、冷冻库(柜)应当定期维护保养、清洗、清除异味,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
7.7销售冷藏、冷冻食品应按食品标签明示的温度进行控制,超出温度、湿度规定应及时采取措施。
7.8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7.9销售的食品应分类上架摆放或垫离,不应落地码放。
7.10上架销售的食品必须严格控制在保质期内,做到先进先出,并为消费者预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
7.11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应延长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不应拆封后重新包装或散装销售。
7.22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应以破坏性方式处理销毁,并记录。
7.23应建立食品销售台账,记录销售食品的基本情况。
6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一、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二、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主要设施应易于维修和清洁。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π⅛勺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
宜米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
五、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六、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七、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八、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7食品加工制度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
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2、炒、烧食品要勤翻动。
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食物中心温度必须高于70C。
3、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4、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要回锅彻底加热后才能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