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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读书笔记(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读书笔记(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读书笔记(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读书笔记一、基本原则•法无规定不罚,罪刑法定•守法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罪犯的人权必须保障二、犯罪及其后果1. 犯罪的构成要件•犯罪行为•犯罪主体•犯罪客观性和主观性•犯罪法定性2. 犯罪的后果•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三、犯罪与其心理因素1. 犯罪的心理因素•恶意•过失•故意2. 犯罪的心理损害•精神损害•社会损害•法律损害四、特定犯罪类型1. 故意伤害罪•基本构成要件•重大伤害的认定•轻伤的认定2. 虐待罪•家庭成员的认定•对被虐待人的保护3. 危害公共安全罪•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认定•防控和打击措施的应对4. 贪污罪•消极贪污和积极贪污的认定•偷盗罪与贪污罪的区别5. 组织领导犯罪罪•组织犯罪的特征和危害•处理组织犯罪的策略五、犯罪的量刑1. 量刑的基本原则•制裁和教育相结合•分类和的量刑制度•偏重法治与人情2. 具体的量刑措施•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缓刑和假释•罚金、没收财产和罚金和工作以上为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读书”的相关笔记,希望这份笔记对读者有所帮助。

六、刑事诉讼程序1. 刑事诉讼的基本流程•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上诉或再审2. 参与刑事诉讼的各方•公诉机关•被告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民事诉讼参与人3. 刑事诉讼中相关的权利保障•人权保障•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权利保障七、罪犯的刑期执行1. 刑期的执行方式•假释•缓刑•保外就医•强制医疗•控制和监视居住2. 罪犯的收容与管束•狱政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罪犯的伙食、住宿和医疗保障•严禁虐待、折磨罪犯的规定3. 罪犯的社会复员和再教育•社会复员的重要性及实施方式•罪犯的再教育方式及其原则八、刑事政策及其改革1. 刑事政策的演变•光抑以养•折中主义•以人为本2. 刑事政策的改革重点•强化司法公平•提高司法质量•着力预防犯罪九、法律知识普及1. 法律知识普及的重要性•加强法律意识•规范社会行为•增强法治信仰2. 法律知识普及的途径•学校和培训机构•普法宣传活动•新媒体和信息技术的应用以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读书笔记的全部内容,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到您。

刑法柏浪涛2023背诵卷

刑法柏浪涛2023背诵卷

刑法柏浪涛2023背诵卷刑法柏浪涛学习笔记笔记一: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是指刑法规定的罪名和刑罚应当明确、明白,对违法犯罪行为给出明确的界定和相应的惩罚。

刑法柏浪涛深入研究和背诵了罪刑法定原则,对于该原则的理解和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笔记二:犯罪构成要件犯罪构成要件是指构成某一罪名所需要的必要条件。

刑法柏浪涛系统学习了各类犯罪构成要件,并通过案例分析加深理解。

他明确记住了犯罪构成要件的核心要点,为之后的实务操作做好充分准备。

笔记三:刑法应用原则刑法应用原则是在具体刑事案件中适用刑法的基本准则,包括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释原则、有利于社会稳定的不利原则、有利于刑罚温和的严格解释原则等。

刑法柏浪涛充分了解并准确遵守刑法应用原则,对于公正、公平地处理刑事案件起到了重要作用。

笔记四:刑事责任与刑法认定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在法律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刑法柏浪涛深入研究了刑事责任的性质、刑事责任的界定和刑事责任的免除等内容,准确判断并认定了不同情况下的刑事责任。

笔记五:刑罚与刑罚执行刑罚是对犯罪行为人进行惩罚和教育改造的手段,刑罚执行则是刑罚的具体实施过程。

刑法柏浪涛详细学习了刑罚的种类、刑罚的确定和刑罚执行的要求与程序,能够准确运用刑罚制度,确保刑罚执行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笔记六:修订与解释的适用刑法的修订和解释对于法律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刑法柏浪涛了解了刑法的修订过程和解释的适用原则,能够及时掌握刑法的最新修订内容,并对有争议的解释有独立、准确的判断。

结语刑法柏浪涛2023背诵卷中,他详细整理了刑法学习的重点内容,并通过背诵和案例分析确保对于刑法知识的准确掌握。

他凭借对刑法的深入研究和准确理解,为今后从事相关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刑法柏浪涛在他的学习笔记中展现了他对于刑法的热爱和执着,相信他会在未来的学习和实践中取得更大的成就。

刑法总则笔记(含页码)

刑法总则笔记(含页码)

刑法学总则笔记1刑法: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为维护其政治地位和经济利益,根据其意志制定的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⑴广义刑法~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总称,包括刑法典、单行刑事法律和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附属刑法规范)。

⑵狭义刑法~系统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刑法典。

⑶刑法的阶级性质~刑法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由国家阶级本质决定的、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工具。

我国刑法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保护人民、打击敌人、惩罚犯罪、服务现代化建设、巩固人民民主的有力武器和重要工具。

⑷刑法的法律性质~①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范围更广泛,涉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②刑法的强制性最严厉。

⑸刑法的制定目的~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统治阶级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利益。

⑹刑法的任务~刑法目的之展开,根据《刑法》2条,我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①保卫国家安全、人民民主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②保卫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即保护国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和公民私有财产;③保护公民人身、民主及其他权利;④维护和稳定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⑺刑法体系:刑法的组成和结构。

我国刑法典分为①总则~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原理、原则的规范体系;②分则~关于具体犯罪、定刑和量刑的规范体系;③附则~略;④刑法总则与分则是一般与特殊、抽象与具体的关系,总则指导分则,分则体现总则,二者相辅相成。

2刑法解释:刑法规范含义的阐明。

按解释效力分为:⑴立法解释~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解释刑法含义。

包括:①用刑法条文解释有关刑法术语;②在法律起草或修订说明中的国家立法机关解释;③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实施的歧义解释。

⑵司法解释~最高司法机关(最高法院和检察院)解释刑法含义,若发生原则性解释歧义,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或决定。

⑶学理解释~由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教科研单位或专家学者从学理上无法律约束力地解释刑法含义。

2024年法考随堂笔记之刑法篇(一)

2024年法考随堂笔记之刑法篇(一)

2024年法考随堂笔记之刑法篇(一)一、刑法的基本原则1、罪刑法定原则的意义:限制国家公权力,约束立法者、司法者,保护民众(包括犯罪人)的合法权益。

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习惯法、不确定的刑罚、类推解释、事后法。

【注释: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溯及既往】2、平等适用刑法原则指:司法平等、非立法平等,立法可以对弱势群体予以保护。

二、刑法的解释1、扩大解释是指:适度扩大字面含义(有道理的),但不能超出发条用语可能得含义,否则就是类推解释。

2、体系解释是指:联系刑法上下文进行解释,但并不要求上下文完全一致。

3、当然解释主要包含两个方面:(1)入罪举轻以明重,轻行为是犯罪,重行为更应该是犯罪。

(2)出罪举重以明轻,重行为不是犯罪,轻行为更不应该是犯罪(当然解释的结论不能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三、刑法的效力1、刑法的空间效力(1)属地原则(沾边就管):犯罪行为(包括预备行为)或者犯罪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国领域,就认为是在中国领域内犯罪。

共同犯罪中,只要共同犯罪行为(包括共同实行、教唆和帮助)或结果有一部分发生在我国领域内,就认为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

一个犯罪只能有一种管辖:属地>属人>保护>普遍。

2、刑法的时间效力(1)从旧兼从轻原则:原则上适用行为时的旧法,若新法更轻、有利于被告就用新法四、不作为犯1、成立条件:有作为义务+有履行义务能力+不履行义务+有因果关系+具有等价性(针对不纯正不作为犯)。

2、作为义务来源:(1)对危险源的监督管理义务:宠物或化学物等危险物品、被监护人。

(2)对特定领域发生危险的制止义务:自己家里、出租车内(公交司机一般对车内犯罪无制止义务)。

(3)基于职务、业务规定产生的救助义务:一般要求履职过程中,例外是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

(4)先行行为制造、提高了危险有救助义务,先行行为可以是合法行为,也可以是非法行为。

2024法考刑法笔记

2024法考刑法笔记

以下是一份关于2024年法考刑法的笔记,供参考:一、刑法概述1. 刑法的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 刑法的目的: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3. 刑法的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二、犯罪构成1. 犯罪构成的概念:犯罪构成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是否成立犯罪以及成立何种犯罪的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

2. 犯罪构成的要素: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3. 犯罪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既遂。

三、刑罚1. 刑罚的概念:刑罚是国家对犯罪分子实行的惩罚措施,是刑法规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以限制或剥夺其某种权益为内容的强制性制裁方法。

2. 刑罚的种类: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和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3. 刑罚的裁量:累犯、自首、立功、坦白、数罪并罚等情节对刑罚裁量的影响。

四、常见犯罪类型及认定1.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

2.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等。

3. 侵犯财产犯罪: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等。

4.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

五、案例分析结合具体案例,分析犯罪构成、刑罚裁量以及犯罪类型等问题,加深对刑法理论和实践的理解。

六、复习建议1. 熟悉刑法基本概念和原则,理解犯罪构成和刑罚制度。

2. 掌握常见犯罪的认定标准和处罚规定,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具体案例。

3. 多做练习题和模拟题,加强对知识点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4. 关注最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储备。

以上是关于2024年法考刑法的笔记内容,希望对备考者有所帮助。

刑法第二章读书笔记

刑法第二章读书笔记

刑法第二章读书笔记
刑法第二章主要涉及犯罪与刑罚,是刑法体系中的核心部分。

在阅读这一章时,我深感其内容的复杂性和重要性。

首先,这一章对犯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进行了详细阐述。

我认识到,犯罪不仅仅是违反法律的行为,更是一种严重的社会危害行为。

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这些要件共同构成了犯罪的完整定义。

其次,刑罚是这一章的另一重要内容。

刑罚是对犯罪行为的惩罚,其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社会利益。

在阅读中,我对刑罚的种类和适用范围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如主刑和附加刑、刑罚的执行方式等。

同时,我也意识到刑罚的轻重应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以达到最佳的惩治效果。

此外,这一章还讨论了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免责事由。

这些内容让我了解到,在某些情况下,即使行为违反了法律,也可能因情势所迫或出于正当目的而免除其法律责任。

总的来说,刑法第二章的内容丰富而重要。

通过阅读这一章,我对犯罪与刑罚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更加明白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2024 年刑法经典口诀记忆大全

2024 年刑法经典口诀记忆大全

2024年刑法-宝藏口诀记忆1事实认知错误的处理能定既遂定既遂,否则过失加遂2违法阻却事由防卫避险和承诺,违法阻却没做错3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知道不法正发生,只能防卫侵害人,超出重大限度重大4自杀问题你买毒药我来吃,帮助自杀本无事。

灌我毒药要坐牢,我方承诺并无效。

亲子夫妻需要救,否则不作为伺候。

5责任阻却事由精神病人小孩砸,责任阻却扔违法。

6期待可能性的常见情形流落异乡没饭恰,只能重婚二次嫁。

为保性命把人杀,偷完东西卖或砸。

7原因自由行为的处理突发恶疾丧能力,一次过失后故意。

8特点因果流程诈骗要既遂,对方认错主动给,敲诈要既遂,对方恐惧魂魄飞,抢劫要既遂,压制反抗不敢追9共同犯罪的原则与例外脱离切断双因果,之后结果不归我。

实行过限想不到,超出部分我不要。

中途加入是继承,罪名相同责任异。

片面就像单相思,对方知道我不知10法条竞合的罪名认定主观客观都符合,特别罪名不用说。

主观客观站两队,包容评价定轻罪。

11转化犯逼供取证打囚犯,聚众斗殴多人干。

致人死亡转杀人,人多定罪要区分。

12常见加重情节绑架吸杀伤,拐卖吸强强,运人和运毒,敢把公务妨。

13中国刑种管制本质家里蹲,限制结社和言论。

拘役最高半年期,酌情给钱一抵一。

不死孕妇未成年,老人免死附条件。

死缓放在死刑里,两年考验变无期。

14社区矫正的适用管制缓刑假监外,禁止令占前两块。

15自首和立功一般自首分两步,自动投案和供述。

特别自首已被抓,未知罪行属其他。

立功说他人罪行,代劳职务都不行。

16限制加重数罪并罚,不要相加,上限取和,下限取大。

17数罪并罚新罪减后并,漏罪并后减,遇缓刑假释,减去狱中年。

18缓刑、减刑、假释的适用条件缓刑只能轻罪有,排除累犯集团首。

减刑最多减一半,无期有期拘役管。

假释适用有和无,累犯10年被排除。

19罪状简单一眼见,叙明碎碎念,引证看刑法,空白看其他。

20虚构他人绑架的事实取得财务的假绑架,真敲诈,诈骗一起罚。

21转化抢劫的条件前置罪名盗诈抢,抗拒抓捕或窝赃,暴力威胁很嚣张。

刑法学习笔记

刑法学习笔记

刑法学习笔记第一编总则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为总则和分则两编,总则共分5章,合计101条。

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二章犯罪;第三章刑罚;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第五章其他规定。

刑法总则规定有关犯罪和刑罚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而刑法分则规定具体犯罪和对具体犯罪应判处的刑罚种类和量刑幅度。

刑法总则和刑法分则是刑法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

两者的关系是原则与具体的关系,树干与树枝的关系。

刑法总则指导刑法分则,刑法分则是刑法总则的具体化。

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凡是刑法总则规定的,都适用于刑法分则。

在运用刑法分则的条文时,必须符合刑法总则规定的一般原理和原则。

所以,只有掌握了刑法总则,才能正确理解和适用刑法分则;反之,只有正确地掌握了刑法分则,才能更深入、更全面地理解刑法总则。

只有把两者紧密地结合起来理解,才能正确地处理各种刑事案件。

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导读一、刑法的制定目的和依据刑法第一条规定:“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刑法。

”该条是关于刑法立法目的和立法的规定,正确把握刑法的制定目的和依据,对全面、系统而准确地理解和正确适用刑法,均具有重要的作用和价值。

(一)刑法的制定目的刑法制定的目的,就是统治阶级通过制定刑法所期望达到的效果,或者说是其期望刑法所体现的价值。

刑法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它是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作为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应运而生的。

统治阶级为了达到维护其阶级统治的目的,总是把被统治阶级进行的各种反抗行为和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通过制定刑法宣告其为犯罪,并处以不同程度的刑罚。

因此,统治阶级制定刑法的目的,在于维护其统治。

我国社会主义刑法,其制定的目的是惩治犯罪,保护人民。

即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我国刑法是社会主义类型的刑法,是建立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工人阶级及广大劳动人民意志的体现,必须为社会主义服务,为维护人民的利益服务,为了保证国家政权的巩固,社会秩序的稳定,市场经济的繁荣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必须惩处犯罪,保护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学法笔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学法笔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学法笔记一、刑法是啥?可不是闹着玩的!刑法啊,就像咱们社会的紧箍咒,专门用来约束那些调皮捣蛋、做坏事的家伙。

比如说,有人偷了邻居家的东西,这就触犯了刑法里关于盗窃罪的规定。

你想啊,人家辛辛苦苦攒的钱买的东西,就被这么不声不响地拿走了,多让人气愤!这就好比是在一个游戏里,大家都遵守规则,突然有个人作弊,破坏了整个游戏的公平性,那能行不?肯定不行啊。

所以刑法就是要把这种破坏公平、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给管住。

二、犯罪的构成要件得搞清楚犯罪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定的,得符合好多条件呢。

这就像是做菜,少了一种调料,那菜的味道就不对了。

比如说故意杀人罪,首先得有杀人的故意,不能是不小心碰了一下人就说是杀人。

就像我有个朋友,他和别人吵架,推了对方一下,结果对方摔倒磕破了头。

这虽然是他的错,但绝不是故意杀人,因为他没有那个杀人的心思。

而且还得有杀人的行为,光想不做那也不能算犯罪。

这就好比你想中彩票,天天在那想啊想,可你没去买,那肯定中不了奖,也不会有什么违法的事儿。

三、刑法中的从轻和从重处罚有时候啊,同样的犯罪,处罚却不一样。

这就很有趣了。

从轻处罚就像是给犯错误的人一个机会,让他知道自己错了,还能改正。

比如说一个小偷,他是因为家里实在太穷了,饿了好几天才去偷了一块面包。

这种情况下,法官可能就会从轻处罚他,因为他有值得同情的地方。

这就好比你在学校里,一个同学不小心弄坏了你的文具,他马上跟你道歉,而且他也是因为不小心,你可能就不会太责怪他了。

而从重处罚呢,那就是那些犯的错特别恶劣的。

像那种故意杀害很多人的罪犯,简直就是恶魔,必须从重处罚,让他们为自己的罪行付出沉重的代价。

这就像在一个团队里,有个人老是破坏团队的团结,而且还做了特别坏的事,大家肯定都不会轻易原谅他,要重重地惩罚他。

四、正当防卫是个好东西正当防卫啊,这可是咱们保护自己的法宝。

你想想,如果有人突然拿着刀要伤害你,你难道就只能乖乖地被砍吗?当然不!这时候你就可以正当防卫。

《刑法》第八章刑罚的概念和种类

《刑法》第八章刑罚的概念和种类

第八章刑罚的概念和种类第三章刑罚第一节刑罚的种类第三十二条【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三十五条【驱逐出境】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第三十六条【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第二节管制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被管制犯罪的义务与权利】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第四十条【管制期满解除】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刑法修正案十二解读笔记

刑法修正案十二解读笔记

刑法修正案十二解读笔记
刑法修正案十二是中国国家立法机关通过的一部重要法律修正案,对刑法进行了多项修改和完善。

这次修正主要包括对刑法中的多个条文进行了修改,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司法公正性和效率。

以下是对刑法修正案十二的解读笔记:
一、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保护,刑法修正案十二对网络犯罪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如侵犯个人信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等,加大了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保护了公民的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

二、完善刑事诉讼程序,修正案对刑事诉讼程序进行了调整,加强了对取证程序的规范和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提高了司法公正性。

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修正案增加了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刑事处罚力度,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四、加大对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的打击力度,修正案增加了对
环境污染、非法采矿等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保护了环境资源,促进了可持续发展。

五、加强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行为的打击,修正案加大了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刑事处罚力度,保护了公民的人身权利。

六、加强对金融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修正案增加了对金融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维护了金融市场秩序和金融安全。

以上是对刑法修正案十二的解读笔记,修正案的出台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这些修改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司法公正性和效率。

刑法学笔记刑法总则(1)

刑法学笔记刑法总则(1)

刑法学笔记刑法总则(1)
第一章、刑法概述犯罪概念一、刑法概念和分类: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刑法典、单行刑事法律、附属刑法规范(①第一条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②第二条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二、刑法的基本原则(Basic Principles):①罪刑法定原则(法定化、实定化、明确化)②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③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三、刑法的体系和解释:总则、分则、附则
 以效力分: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无权解释)(最高法院、检察院、人大及常委会有权解释) 2.以解释方法分:文理解释、论理解释(扩张解释、限制解释)四、刑法的空间效力(Scope of Application of the Criminal Law)(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为补充)
 地域上的效力(属地原则):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1)领域的含义:领陆、领空、领水;船舶、航空器2)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含义:①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②港澳台地区刑法不适用③民族自治地方由自治区人大制定变通规定,报人大常委会批准。

3)对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认定:犯罪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在中国领域内的,就认为在中国领域犯罪。

2.对人的效力(属人原则)1)我国公民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按最高。

刑法笔记

刑法笔记

刑法笔记第一章刑法概述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概述第二节罪刑法定原则第三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第四节罪责相适应原则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第一节刑法的空间效力一、概念和原则(概念:对地对人的效力解决刑事管辖的范围问题)(原则:各国社会政治和历史传统不同有: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

四个各有缺陷,各国予以综合采纳)二、属地管辖《刑法》第6条第一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涉及两方面:1、“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含义:是指我国领域内的全部空间区域,具体;领陆、领水、领空(空气空间,非外层空间),此外,依国际条约和惯例,我国领土的自然延伸(a、我国的船舶、飞机或其他航空器b、我国的驻外使馆)属于领域内的犯罪情形有a、犯罪行为与结果都发生在我国境内。

b、行为国内,结果国外。

c、行为国外,结果国内2、“法律特别规定除外“,是指即使我国内犯罪,法律特殊规定,此不适用我国刑法。

法定情形:a、11条关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b、90条规定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补充变更规定。

c、刑法施行以后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特别刑法的规定。

d、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例外规定。

三、属人管辖 7条1款规定我国公民在国外犯罪的适用,但最高刑3年以下可以不追究。

7条2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国外犯罪,适用。

四、保护性管辖刑法8条“外国人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公民按本法规定最低刑3年以上,可适用,犯罪地法不认犯罪的除外“五、普遍管辖 9条规定,我国缔结的条约和国际惯例规定的罪行,依此所承担的义务范围行驶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第二节刑法的时间效力一、生效时间:1、公布时。

2、公布后一段。

二、失效时间:1、国家立法机关宣布失效2、自然失效三、溯及力:刑法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其生效前的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生效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

如适用,有溯及力,如不适用,无溯及。

张三刑法摘抄笔记(3篇)

张三刑法摘抄笔记(3篇)

第1篇一、总则1. 刑法的基本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2. 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 犯罪的特征:①严重的社会危害性;②刑事违法性;③应受刑罚处罚性。

3. 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是指依照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

4. 犯罪形态-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 犯罪既遂: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犯罪行为已经实施完毕,并且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二、分则1. 危害国家安全罪- 叛国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 叛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2. 危害公共安全罪- 放火罪: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 爆炸罪:故意使用爆炸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2024法考刑法总则必背知识

2024法考刑法总则必背知识

2024法考刑法总则必背知识一、刑法总则必背知识来喽刑法总则可是法考里超级重要的部分呢。

先来说说刑法的概念吧,刑法就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它就像一个大管家,管理着社会上那些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犯罪构成要件可是必须要牢记的。

主观方面、客观方面、主体、客体,这四个方面就像四个小伙伴,缺了谁都不行。

比如说故意杀人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客体就是他人的生命权。

刑事责任年龄也很关键。

12周岁以下的小朋友,一般情况下那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但是如果是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经最高检核准追诉的,那就另当别论了。

12周岁到14周岁的呢,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检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14周岁到16周岁的,对一些特定的犯罪,像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那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16周岁以上的,就对所有的犯罪都要承担刑事责任啦。

犯罪形态也很有趣哦。

有既遂、未遂、预备和中止。

既遂就是已经完成了犯罪,比如说小偷把东西偷到手了,那就是盗窃既遂。

未遂呢,就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就像小偷去偷东西,结果被主人发现了,没偷成,这就是未遂。

预备是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比如小偷去买撬锁的工具,这就是预备阶段。

中止就很有正能量啦,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比如说小偷都已经撬锁了,突然良心发现,不偷了,这就是中止。

共同犯罪也是个大考点。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这里面有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

主犯就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一般处罚比较重。

从犯是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处罚会比主犯轻。

胁从犯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笔记第十一至十三章

刑法笔记第十一至十三章

则应经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10、15年的,追诉时效均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死刑的,经过20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1)注意:“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

∴♂♀چ五年的经十年,十年的经十五年,十五年的经十五年2、追诉时效的确定例:甲乙二人均为盗窃行为,甲盗窃摩托车,价值5000元;乙盗窃汽车,价值5万。

甲乙二人的追诉时效如何确定?根据刑法的规定,甲的法定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其追诉时效为5年;乙的法定刑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追诉时效为15年。

三、追诉时效的计算1、一般犯罪追诉期限的计算: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犯罪之日是指犯罪成立之日,即行为符合犯罪构成之日。

2、连续犯或继续犯的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3、追诉时效的延长:(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3)法定最高刑为无期、死刑,20年后经最高检核准追诉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注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受理的案件虽然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但其后的犯罪行为仍然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4、追诉时效的中断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新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如果后罪的追诉期限届满,而前罪的追诉期限未满,则只能追究前罪的刑事责任。

例1:甲85年犯A罪,最高刑为10年(注意追诉期限为15年);96年又犯B罪,最高刑为7年。

截至什么时候为止,才可以对A罪追诉?A 罪的追诉时效为15年;因96年又犯罪,A罪的追诉时效中断。

A罪的追诉时效则应为2011年。

B罪的追诉时效为10年,截至2006年。

例2:张某和许某合伙盗窃,作案五次,窃得财物25000元,销赃9000元,平分,一人分得4500元,98年10月张某单独作案一次,窃得50 00元,审理中间张某交待曾在88年元月单独作案一次,窃得摩托车价值1800元,问张某和许某犯罪金额多少元?按赃物本身的价额计算,不按销赃额,共同犯罪按共同犯罪的总额,张某30000元,许某25000元,1800元时效中断。

2024法考刑法笔记

2024法考刑法笔记

2024法考刑法笔记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2024年法考刑法笔记第一章:刑法基本原理1. 刑法的定义和性质刑法是国家通过立法规定的,用以惩罚犯罪行为的法律。

它具有对犯罪行为实施刑罚的权力,是国家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工具。

刑法的性质是一种特别的公法,其目的在于惩罚犯罪行为,保护社会和公众利益。

2. 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律禁止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犯罪责任原则、法无规定不处罚原则、罪刑相适原则等。

这些基本原则是刑法的基础,是确保刑法执行正义和公平的重要保障。

第二章:刑法的主体1. 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自然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他们在犯罪行为中具有刑事责任。

自然人在犯罪行为中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相应的刑罚。

第三章:犯罪行为和刑事责任1. 犯罪构成要件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对象要件、主体要件、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只有犯罪行为符合这些构成要件,才能构成犯罪,具备刑事责任。

2. 犯罪的故意与过失犯罪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其区别在于犯罪主体的主观意图。

故意犯罪是指有意实施犯罪行为,而过失犯罪是指无意间接导致犯罪后果。

1. 主刑和附加刑刑法的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是对犯罪行为人所判处的基本刑罚,如有期徒刑、死刑等;附加刑是对主刑的补充,如罚金、没收财产等。

2. 刑法的量刑原则刑法的量刑应当遵循法定量刑原则、平等量刑原则、人道主义量刑原则、责罚相当原则等。

量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和罪犯的个人情况来确定。

第五章:共同犯罪和犯罪的数罪并罚1. 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两个或以上的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其共同犯罪的责任需依法予以追究。

共同犯罪中的每个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 犯罪的数罪并罚犯罪的数罪并罚是指在一个犯罪行为中涉及多个犯罪行为的情况,法院应当根据各犯罪的性质和情节,分别判处相应的刑罚,予以数罪并罚。

结语:刑法是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维护社会秩序的法律工具。

张明楷《刑法学》笔记整理最新第五版

张明楷《刑法学》笔记整理最新第五版

张明楷《刑法学》笔记整理最新第五版第一编刑法基础论第一章刑法概说司法法的指导原理是法的安定性,行政法的指导原理是合目的性。

本书认为,刑法的机能是法益保护与人权保障,行为规制机能基本上是法益保护机能的反射效果。

规范与条文并非等同总则规范基本上是裁判规范,分则规范当然也是裁判规范但大多是行为规范。

立法解释:在刑法实行过程中,立法机关对发生歧义的规定所做的解释。

法治与人治的对立表现在:统治的主体是不是人?统治的方法是否恣意?法的制定者、执行者与裁判者必须分离。

刑法条文需要明确界限的问题与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难以甚至不可能区分。

本书认为,立法机关不宜做出立法解释。

针对司法解释,本书认为,合适的做法应是,最高法院以及高级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制作有充分理由的裁决书,以其中的判决理由及判决理由所形成的规则指导下级法院。

“解释的实质的容许范围,与实质的正当性(处罚的必要性)成正比,与法文通常语义的距离成反比。

”(前田雅英)不是限制字面含义而是在刑法规定之外附加条件的,不是缩小解释,可能是目的性限缩。

遇到不明确的规定时,应当通过明确的规定阐释不明确的部分,而不应当以其中一种规定不明确为由而否定明确的规定。

对用语作相对解释,实质上也是体系解释。

历史解释并不意味着只是探讨立法原意,而是要根据历史参考资料得出符合时代的结论。

当不同的解释方法得出多种结论或不能得出妥当结论时,就以目的解释来最终决定。

虽然刑法在制定时是国民意志的体现,但解释者的根本标准,是解释时的国民意志。

第二章刑罚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严格意义上的思想渊源,是三权分立思想与心理强制说。

现在一般认为,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主要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或者说是民主与自由。

虽然习惯法不能成为刑罚的渊源,但它仍然是人们在解释犯罪构成要件和判断违法性、有责性时,必须考虑的因素。

另外,在存在有利于行为人的习惯法,行为人以习惯法为根据实施行为时,可能以行为人缺乏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为由,排除犯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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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笔记刑罚共同犯罪构成要件1 行为人为两人以上2 共同的犯罪行为3 共同的犯罪故意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形1 两人以上的共同过失犯罪2 同时犯,不是共同犯罪3 两人以上所实施的犯罪,罪过形式不同的,不构成共同犯罪4 实施犯罪时故意内容不同的,不构成共同犯罪5 超过共同故意以外的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6 事后通谋的窝藏包庇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主犯,从犯和胁从犯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其他共同犯罪中起到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范围:主犯>首要分子)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到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实质一罪1 继续犯特征:1 一个犯罪行为;2 持续作用于同一对象;3 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时继续;4 从着手实行到行为终了有一定的期间2 想象竞合犯特征:1 一个行为;2 一个行为触犯了不同的罪名3 结果加重犯特征:1 实施了符合基本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2 出现了基本犯罪构成以外的重结果法定一罪1 结合犯2 集合犯,集合犯可分为常业犯和营业犯,常业犯:一次不构成犯罪营业犯:一次也构成犯罪处断一罪1 连续犯特征:1 实施性质相同、独立成罪的数个行为2 数个行为必须基于同一或概括的犯罪故意3 数个行为之间必须具有连续性4 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了同一罪名2 牵连犯特征:1 以实施一个犯罪为目的;2 实施了两个以上的行为(方法行为和目的行为);3 数个行为之间具有牵连关系;4数个行为触犯不同的罪名3 吸收犯刑罚的特征1 刑罚的内容是对受刑人一定权益的限制和剥夺2 刑罚的对象只能是犯罪人3 刑罚适用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审判机关4 刑罚的种类和适用标准必须以刑法明文规定为依据5 刑罚适用必须适用于刑事诉讼程序6 刑罚的执行机关是特定的刑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在刑法中赋予刑罚名称的,用以惩罚犯罪人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并由特定机关依法执行的最严厉的强制方法刑罚权是国家基于社会管理或统治,依法对犯罪人实行惩罚的权力包括制刑权,求刑权,量刑权,行刑权刑罚的功能1 剥夺功能2 威慑功能3 改造功能4 教育功能5 安抚功能6 鼓励功能刑罚目的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一般预防的实现1 刑罚的适当性2 刑罚的公开性3 刑罚的及时性刑罚体系的功能1 教育功能2 威慑功能3 科学化功能4 有利于刑罚的实现功能刑罚体系的特点1 要素完备,种类齐全2 严宽相济,衔接紧凑3 内容合理,方法人道主刑,是指对犯罪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主刑特点: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1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一种刑罚方法是我国目前五种主刑里唯一一种不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的开放性刑种特点:1 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2 限制犯罪分子一定的自由,限制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3 对犯罪分子自由的限制有一定的期限。

数罪并罚时,管制期限不得超过3年4 对被处以管制刑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注意:禁止令期限不得少于3个月2 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就近执行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与刑事拘留,民事拘留。

行政拘留的区别1 性质不同2 适用对象不同3 适用机关不同4 适用法律依据不同特点1 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2 剥夺自由的期限较短(一般在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实行数罪并罚时,拘役期限不得超过一年)3 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4 享受一定的待遇3 有期徒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强制劳动并接受教育和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与拘役的区别1 执行的场所不同2 执行的机关不同3 期限不同4 执行期间的待遇不同5 法律后果不同(是否构成累犯)特点:1 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2 剥夺自由具有一定的期限,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得超过20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超过35年的,最高不得超过25年3 由监狱或其他执行机构执行4 强制参加劳动并接受教育和改造4 无期徒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强制其参加劳动并接受教育和改造的刑罚方法是剥夺自由刑里最严厉的刑罚方法,也是所有刑罚种类里,严厉程度仅次于死刑的刑罚方法特点1 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2 剥夺自由无期限,即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3 强制其参加劳动并接受教育和改造4 羁押期间不能折抵刑期5 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5 死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对死刑的限制性规定1 死刑只适用于犯罪行为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2 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审判时怀孕妇女不适用死刑3 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以特别残忍手段杀人的除外。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1 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两年期满后,减为有期徒刑25年2 对处以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及有组织的暴力犯罪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犯罪分子,限制减刑3 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的,经查属实,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

附加刑是指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特点:既可以附加主刑适用,又可以独立适用1 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额的刑罚方法罚金与罚款的区别1 性质不同2 适用对象不同3 适用机关不同4 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罚金的适用方式1 选处罚金2 单处罚金(单处罚金只对犯罪的单位适用)3 并处罚金4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罚金数额的立法规定1 比例制2 倍数制3 比例兼倍数制4 特定数额制5 抽象罚金制罚金的缴纳1 一次缴纳或者分期缴纳2 强制缴纳3 随时缴纳4 减少或减免缴纳2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生活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以下政治权利:1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 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集会自由的权利3 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 担任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1 应当附加主刑适用2 可以附加适用3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1 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 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减为有期徒刑的或者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减为3年以上10年以下3 独立适用或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其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4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期限相同剥夺政治权利期限自主刑执行期满或假释之日起计算,但效力及于有期徒刑或拘役执行期间,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期限同时起算3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收归国有的刑罚方式没收财产与罚金的区别1 适用对象不同2 内容不同3 执行方式不同没收财产的适用1 与罚金选择并处2 可以并处3 并处注意: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不适用于“没收财产”没收财产偿还债务条件1 必须是没收财产之前存在的债务2 必须是合法的正当债务3 必须是需要以没收财产来偿还的债务4 必须经过债权人的请求4 驱逐出境是指使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境或边境的刑罚方法非刑罚处理方式1 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和责令赔偿经济损失2 训诫、责令具结悔过和责令赔礼道歉3 行政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行政除非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在法定期限内犯一定之罪的犯罪人累犯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普通累犯构成条件1 后罪和前罪必须都是故意犯罪2 犯罪前罪时年满18周岁3 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4 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的5年之内特别累犯构成条件1 后罪和前罪都必须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犯罪中的其中一项2 不考虑前罪刑罚处罚的轻重3 不考虑后罪与前罪距离时间的长短对于累犯,从重处罚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的行为自首可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一般自首,也叫普通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的行为特别自首,又称准自首或余罪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或正在服刑的犯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自首和坦白的区别坦白是犯罪分子被动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犯罪事实的行为对于自首犯,可以从轻或减轻或免除处罚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行为立功形式1 犯罪分子到案后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2 提供重要线索,查证属实并使司法机关得以侦破的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立功分类1 一般立功2 重大立功对于有一般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数罪并罚是指对一人所犯数罪合并处罚的制度特点和条件1 必须是犯数罪2 所犯数罪必须发生在法定的时间界限内3 在对数罪分别量刑的基础上,依据并罚原则、范围、方法决定并罚后应当执行的刑罚数罪并罚原则1 并科原则2 吸收原则3 限制加重原则4 折中原则我国采用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并科原则和吸收原则为补充的折中原则1 判决宣判以前一人的数罪并罚2 判决宣判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漏罪并罚(先并后减)3 判决宣判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先减后并)缓刑一般缓刑和战时缓刑一般缓刑条件1 犯罪分子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3年以下的2 犯罪分子必须不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一般缓刑适用一般适用特别适用:判决以前,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怀孕妇女,已满75周岁的成年人缓刑考验期期限拘役缓刑考验期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不得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不得少于一年战时缓刑条件1 必须是战时2 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下的犯罪军人3 必须是在战争条件下宣告缓刑没有现实危险的一般缓刑和特别缓刑的区别1 适用对象不同2 适用时间不同3 适用实质条件不同4 适用方式及监督考察内容不同5 法律后果不同假释与减刑区别1 适用对象不同2 适用实质条件不同3 适用时间不同4 适用次数不同,假释只宣告一次5 有无考验期6 法律后果不同假释与缓刑不同1 适用对象不同2 适用的实质条件不同3 有关时间不同假释与监外执行区别1 适用对象不同2 适用条件不同3 有无考验期和收监条件不同4 刑期计算不同5 适用依据不同刑罚消灭法定事由1 超过追诉时效2 经过特赦免除刑罚的3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4 不可抗力追诉时效1不满5年刑期的刑种,追诉时效为5年2 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10年3 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15年4 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20年追诉时效的中断追诉时效期间内,发生了法律规定的相关事由,以前计算的追诉时效期间归于无效,自法律规定的事由终了之日起,重新计算追诉时效追诉时效的延长1 立案侦查逃避侦查或审判的2 受害人控诉不予立案的赦免是国家对特定的犯罪人免除执行部分或者全部刑罚的制度赦免只及于刑不及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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