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1
《建设工程施工规定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围:。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专用合同条件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专用合同条件第1条一般约定 (2)第2条发包人 (4)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 (5)第4条承包人 (6)第5条设计 (9)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 (10)第7条施工 (11)第8条工期和进度 (13)第9条竣工试验 (15)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 (15)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 (16)第12条竣工后试验 (16)第13条变更与调整 (17)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 (18)第15条违约 (21)第16条合同解除 (22)第17条不可抗力 (22)第18条保险 (22)第20条争议解决 (23)专用合同条件附件 (25)附件1 《发包人要求》 (26)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29)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31)附件4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35)附件5 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表 (36)附件6 价格指数权重表 (37)第一节第1条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和解释1.1.1 合同1.1.1.10 其他合同文件:。
1.1.3 工程和设备1.1.3.5 单位/区段工程的范围:。
1.1.3.9 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10 永久占地包括:。
1.1.3.11 临时占地包括:。
1.2 语言文字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
1.3 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4 标准和规范1.4.1 适用于本合同的标准、规范(名称)包括:。
1.4.2 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
1.4.3 没有成文规范、标准规定的约定:。
1.4.4 发包人对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6.1 发包人文件的提供发包人文件的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
1.6.2 承包人文件的提供承包人文件的内容、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
建筑施工合同的要件
建筑施工合同的要件建筑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那么,建筑施工合同的要件有哪些呢?一、主体合格主体合格,即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都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资格。
作为公民个人,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年龄,且智力发育健全;作为法人,必须经过合法的登记注册,并且在自己的经营活动范围内,才能作为合格的当事人订立合同;一些非法人的组织、团体在一定范围内也可以成为合同当事人。
二、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即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提出的要约或承诺的内容,都是自己独立意志的表现,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在正常的情况下,行为人的意志总是与其外在表现相符的。
三、内容合法内容合法,主要是指标的合法,即合同标的不属国家明令禁止买卖的物或法律、政策所不允许的行为,或者须特价但未经许可要经营的物或行为。
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合同内容合法,还包括合同标的数量、质量合法、价格合法以及当事人的目的无规避法律之意,没有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等。
四、形式合乎要求形式合乎要求,并非所有合同的有效要件,但也有例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但是,对于一些特定的合同,法律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例如建设工程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等。
五、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是建筑施工合同的重要要件。
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对原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
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同的履行。
总之,建筑施工合同的要件包括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形式合乎要求以及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
只有当这些要件得到满足时,建筑施工合同才能被认为是有效和合法的。
建设工程合同的条件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业主与承包商之间就完成一定建设任务和支付相应价款达成协议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的条件是确保合同的履行和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合同主体条件1. 业主:具有合法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支付工程价款的能力。
2. 承包商:具有相应的建设资质,具备承担建设任务的资格和能力。
承包商应当具备与工程相适应的技术、设备、资金等条件,并具备相应的工程经验和业绩。
二、工程条件1. 工程合法性:工程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划和行业标准,取得相关审批手续。
2. 工程可行性:工程应当具备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和环境适应性,经过充分的前期调查和论证。
3. 工程范围和规模:明确工程的建设内容、规模、总投资等,确保合同双方对工程范围和规模有共同的认识。
4.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业主要求确定工程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三、合同价款条件1. 工程总价:双方根据工程量和单价协商确定工程总价,确保价款合理、公道。
2. 付款方式:双方约定付款方式,如进度付款、验收付款、竣工付款等,明确付款的时间和比例。
3. 价格调整:合同中应当规定价格调整的条件和方式,如遇市场价格波动、政策调整等影响工程价款的情况,双方可按约定进行价格调整。
4. 工程变更:合同中应当明确工程变更的价款计算和支付方式,确保双方在工程变更时的权益。
四、合同期限条件1. 工程进度:明确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和工期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2. 工期延误:约定工期延误的责任和赔偿方式,如因业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业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因承包商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承包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提前完成:合同中可约定提前完成工程的奖励或优惠政策,激励承包商按时或提前完成工程。
五、质量保修条件1. 质量保修期:明确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如常见的最低保修期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 质量保修范围:明确工程质量保修的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条款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合同1.1.1.1 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1.1.3 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1.1.1.4 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1.1.7 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
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
1.1.1.9 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 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3 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一、合同双方甲方(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二、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3.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三、工期与进度1.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2.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3. 工期延误: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双方应协商调整工期。
四、质量标准与验收1.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2. 验收程序:________________五、合同价款与支付1. 合同总价:________________2. 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六、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与义务:________________2. 乙方权利与义务:________________七、变更与解除1. 合同变更:________________2. 合同解除:________________八、违约责任1. 甲方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2. 乙方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九、争议解决1. 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2. 若协商无果,可提交至________________进行仲裁诉讼。
十、其他约定1. 保密条款:________________2. 知识产权:________________3.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十一、附则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字)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字)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示例)一、合同双方甲方(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二、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3.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三、工期1.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2.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3. 工期延误:________________四、质量标准1. 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2. 质量检验:________________五、价款与支付1. 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2. 工程变更价款:________________六、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2. 乙方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七、材料设备供应1. 材料设备供应方式:________________2. 材料设备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八、竣工验收与结算1. 竣工验收:________________2. 结算:________________九、违约责任1. 甲方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2. 乙方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十、争议解决1. 争议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十一、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完整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完整版)1. 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委托人(业主)和承包人(施工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2. 工程基本信息: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规模、用途等基本信息。
3. 合同的目的和范围:明确合同的目的是进行建设工程的施工,并详细描述工程的范围、包括建筑物、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内容。
4. 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合同中应明确所采用的技术规范、标准以及质量要求,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约定,包括验收标准、质保期要求等。
5. 工期安排:根据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合同中应明确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工期的计算方法,以及延期履约的约定。
6. 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明确合同价款的金额,包括施工费、设备费、材料费等,并约定付款期限、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7. 变更和索赔:合同中应包含变更和索赔的程序和条款,包括变更工程的程序、变更后的工程费用、索赔的程序和条件等。
8. 保证金:双方可以约定承包人向委托人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以确保承包人履约。
保证金的数额、支付方式、使用和退还条件等应在合同中明确。
9. 违约责任:合同应界定违约责任的范围和方式,包括违约方需要承担的违约金、违约责任的处理方式等。
10. 附件和附属文件:合同中应列明附件和附属文件,并明确这些文件与合同的关系以及具体内容。
11. 审查和验收:合同中应约定工程的审查和验收程序、标准和方法,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合格性。
12. 保密条款:合同中可以约定保密条款,禁止双方泄露工程相关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
13. 纠纷解决:合同中应明确纠纷解决的方式和程序,例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以上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完整版条件。
这些条件是根据现实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增删和调整。
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仔细审阅并达成一致意见,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7年标准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版)
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工程地点: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本工程的工程(详见施工图),施工内容实行施工总承包。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以发包人发出书面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元(竣工结算以审计机构审计金额为准,并按审计后工程总造价金额减少 %办理结算)。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投标书及其附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 、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合同编号: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发包人:(公章)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承包人:(公章)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证意见:经办人:签证机关(章)年月日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条件包括:
1. 合同双方的身份和资格:承包商应具备合法的承包资质,业主应具备合法的权利和
承包资质。
2. 工程范围和要求:明确工程的具体范围、要求和规格,包括工程的性质、用途、工期、工作量等。
3. 价款和支付方式:明确工程的价款及支付方式,包括总价款、分期支付的方式和时
间等。
4. 工期和竣工日期:明确工程的工期和竣工日期。
5. 权利和义务: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业主提供的必要条件和材料,承包商的
施工责任和质量保证。
6. 索赔和争议解决: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索赔事宜和争议解决方式。
7. 风险和责任分担:明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和责任的分担方式。
8. 变更和解除合同:明确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9. 违约责任:明确各方违约的责任和法律后果。
10. 合同履行保证:明确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保证方式和金额。
11.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方式:明确合同适用的法律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基本条件,具体细节可能根据双方的具体要求和国家的法规有所不同。
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和约定。
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略)1
(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1)一、工程概况 (1)三、质量标准 (2)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2)五、项目经理 (2)六、合同文件构成 (2)七、承诺3九、签订时间 (3)十、签订地点 (3)十一、补充协议 (3)十二、合同生效 (3)十三、合同份数 (4)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5)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略) (5)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一般约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发包人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承包人错误!未定义书签。
4. 监理人错误!未定义书签。
5. 工程质量..............................................................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工期和进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8. 材料与设备......................................................... 错误!未定义书签。
9. 试验与检验.........................................................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 变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专用合同条件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专用合同条件第1条一般约定 (2)第2条发包人 (4)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 (5)第4条承包人 (6)第5条设计 (9)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 (10)第7条施工 (11)第8条工期和进度 (13)第9条竣工试验 (15)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 (15)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 (16)第12条竣工后试验 (16)第13条变更与调整 (17)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 (18)第15条违约 (21)第16条合同解除 (22)第17条不可抗力 (22)第18条保险 (22)第20条争议解决 (23)专用合同条件附件 (25)附件1 《发包人要求》 (26)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29)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31)附件4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35)附件5 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表 (36)附件6 价格指数权重表 (37)第一节第1条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和解释1.1.1 合同1.1.1.10 其他合同文件:。
1.1.3 工程和设备1.1.3.5 单位/区段工程的范围:。
1.1.3.9 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10 永久占地包括:。
1.1.3.11 临时占地包括:。
1.2 语言文字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
1.3 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4 标准和规范1.4.1 适用于本合同的标准、规范(名称)包括:。
1.4.2 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
1.4.3 没有成文规范、标准规定的约定:。
1.4.4 发包人对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6.1 发包人文件的提供发包人文件的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
1.6.2 承包人文件的提供承包人文件的内容、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保障施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合同管理和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相关标准文件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铁路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等)的施工合同签订和履行。
第三条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前,双方应认真了解工程的情况,对于工程范围、工程难度、工期要求等问题要充分沟通,确保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第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形成合同书,并且应经双方盖章或签字,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章合同的组成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合同基本信息:包括合同的名称、合同双方的名称或名称、合同签订地点、签订日期等基本信息;(二)工程范围:包括建设工程的规模、类别、位置、构造等;(三)工程内容:包括建设工程的主要施工内容和项目组成等;(四)工程价款:包括建设工程的总价款、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进度款的支付比例、最终结算方式等;(五)工期要求:包括建设工程的竣工日期、分期工期要求、罚款条款等;(六)质量要求:包括建设工程的质量标准、验收标准、返工条款等;(七)保修责任:包括建设工程的保修期限、保修责任范围等;(八)违约责任:包括施工方违约责任、发包方违约责任等;(九)解决争议:包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仲裁机构的选择等;(十)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包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等事项。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方式第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为总价承包、总价分段施工承包、单价合同、日租赁等形式。
第八条总价承包的履行方式是指承包商承担工程的全部责任,工程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工程价款。
第九条总价分段施工承包的履行方式是指工程分段进行,每个分段完成后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第十条单价合同的履行方式是指根据工程量和单价计算工程价款,工程完成后按照实际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条件一、前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包方(甲方)与承包方(乙方)之间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法律文件。
为了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合同的签订和执行需要满足一定的施工条件。
本文从施工许可、施工场地、施工队伍、施工材料、施工设备、施工质量和安全等方面分析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施工条件。
二、施工许可1. 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工程施工的法定手续,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施工前必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许可证。
2. 发包方应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并承担办理过程中的相关费用。
3. 承包方应按照施工许可证规定的工程名称、地点、规模、施工期限等进行施工。
三、施工场地1. 发包方应保证施工场地的合法性,确保施工场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 发包方应负责提供施工场地,并承担施工场地准备的费用。
施工场地应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具备施工条件。
3. 承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施工设计要求,合理使用施工场地,保护环境,确保施工安全。
四、施工队伍1. 承包方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具备承担合同工程的能力。
2. 承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组建具备相应技能和经验的施工队伍,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3. 承包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施工人员的技能和素质。
五、施工材料1. 承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施工设计要求,采购合格的施工材料。
2. 承包方应提供施工材料的相关检测报告和合格证明,确保施工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3. 发包方应负责对施工材料的验收和监督,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
六、施工设备1. 承包方应根据施工需要,配置足够的施工设备,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2. 承包方应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施工设备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3. 发包方应负责对施工设备的验收和监督,确保施工设备的质量和性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件合同范本需要明确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和施工内容。
这些信息是合同的基础,也是后续所有条款的前提条件。
合同应详细列出甲方(业主)和乙方(承包商)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通常负责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如土地、资金等,并按时支付工程款项。
乙方则需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保证工程质量,并在规定时间内交付工程。
合同还应包含工程质量要求。
这涉及到施工标准、材料规格以及验收标准等方面。
质量条款是保障工程顺利完成的重要保障,也是衡量工程成功与否的关键指标。
安全施工同样是合同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合同应规定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合同还应考虑到工期管理。
明确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可能影响工期的因素,如天气、设计变更等。
同时,对于延期完成的惩罚措施也应在合同中有所体现。
在经济条款方面,合同需要明确工程款项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等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条件,以及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规定。
合同还应涵盖变更与索赔的处理方式。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市场价格波动等原因,可能会出现额外的费用。
合同应明确变更程序、索赔条件和处理流程。
合同应规定争议解决机制。
一旦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应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件范本的制定需要细致入微,涵盖工程的各个方面。
通过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工程质量要求、安全施工、工期管理、经济条款、变更与索赔处理以及争议解决机制,可以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建设工程施工规定合同》(GF-2017-0201)
(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以下简称《施工合同》)。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施工合同》的组成《施工合同》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施工合同》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订立施工合同需要哪些条件
订立施工合同需要具备的条件施工合同是建筑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种合同,它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那么,订立施工合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一、初步设计已经批准初步设计是施工前的重要环节,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设计单位应根据发包人的需求和要求,制定出符合规范和要求的初步设计方案。
在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初步设计的范围和内容,以及任何修改或变更都需要得到双方的同意。
二、项目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必须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并得到了相关部门的批准。
这一条件保证了项目合法性和可行性,同时也意味着项目已经得到了必要的资金和资源支持。
三、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施工合同中应包含完整的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以满足施工的需要。
这些文件和资料应包括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技术规范、材料要求等,以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四、建设资金与主要设备来源已基本落实建设资金和主要设备的来源必须已经基本落实。
这一条件保证了项目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同时也确保了主要设备的供应和施工的顺利进行。
五、招投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已下达如果是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的项目,合同中的工程必须已经中标并下达了通知书。
这一条件保证了承包人的合法性和合同的有效性。
六、合同不能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订立施工合同时,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合同的内容和履行不能违反这些强制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
除了上述具体条件外,订立施工合同还需要遵守以下原则:1. 合同主体资格合法:发包人和承包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合同内容明确:合同中应明确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等条款,以避免未来的纠纷和误解。
3. 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合同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9-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9-0201) (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以下简称《施工合同》)。
为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施工合同》的组成《施工合同》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施工合同》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202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程本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程本本合同目录一览1. 合同主体及定义1.1 发包方1.2 承包方1.3 工程范围1.4 工程地点1.5 工程时间2. 合同价格2.1 合同总价2.2 价格调整2.3 预付款2.4 进度付款2.5 竣工结算3. 承包方的义务与责任3.1 工程质量3.2 工程进度3.3 安全生产3.4 材料与设备3.5 工程验收4. 发包方的义务与责任4.1 施工条件4.2 现场管理4.3 变更管理4.4 协调与沟通4.5 政府手续5. 违约责任5.1 承包方违约5.2 发包方违约5.3 违约赔偿6. 争议解决6.1 协商解决6.2 调解解决6.3 仲裁解决6.4 法律途径7.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7.1 合同生效7.2 合同变更7.3 合同解除7.4 合同终止8. 保密条款8.1 保密内容8.2 保密期限8.3 违约保密9. 知识产权保护9.1 知识产权归属9.2 侵权责任9.3 知识产权保护措施10.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0.1 法律适用10.2 争议解决11. 其他条款11.1 合同的转让11.2 合同的附件11.3 合同的修订11.4 合同的语言12. 附件12.1 工程设计文件12.2 施工图纸12.3 工程量清单12.4 材料与设备技术参数13. 签署页13.1 发包方签署13.2 承包方签署14. 合同日期14.1 签署日期14.2 生效日期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发包方1.2 承包方1.3 工程范围工程范围是指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范围,包括工程设计、施工、设备供应、材料供应等。
1.4 工程地点工程地点是指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的施工地点,具体位置由甲方指明。
1.5 工程时间工程时间是指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具体日期由甲方确定,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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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一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第一条词语涵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
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涵义: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2.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收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方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条款;2.合同条件;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6.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和解释、说明。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专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
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图纸。
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双方责任第五条甲方代表。
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
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
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
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标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权利。
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生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
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
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甲方工作。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乙方接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1.在其设计资料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的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审查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
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
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
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第九条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工程实行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延期开工。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
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
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工期延误。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8小时;3.不可抗力;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