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布丨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医院生活垃圾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医院的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提高环境质量和健康水平,本院特制定以下医院生活垃圾管理分类制度。
一、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科室、诊所、办公楼、宿舍和餐厅等场所的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二、垃圾分类标准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将生活垃圾分为四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1、可回收物可回收物包括:纸张、塑料、金属、玻璃等物品。
2、有害垃圾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废杀虫剂等物品。
3、厨余垃圾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果皮、菜叶等厨房废弃物。
4、其他垃圾其他垃圾包括:餐巾纸、尘土、卫生纸等难以归类的垃圾。
三、垃圾分类管理要求1、垃圾桶设置在医院内设立分类垃圾桶,醒目标识,明确标注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以便医院内部人员进行正确分类投放。
2、垃圾收集按照垃圾分类标准设置分类垃圾桶,并分别收集不同类别的生活垃圾。
收集垃圾的人员应接受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培训,做到垃圾分类的正确投放和收集。
3、垃圾运输按照垃圾分类标准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打包,并使用不同颜色的垃圾袋进行包装和标识,以便垃圾分类运输和处理。
4、垃圾处理根据不同类别的生活垃圾,采取不同的垃圾处理方式,可回收物应该进行分类回收和再利用,有害垃圾应该进行专门的处理和处置,厨余垃圾应进行分类处理和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执行垃圾分类桶的设置(1)按照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医院应当设立医疗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其他垃圾等分类垃圾桶。
(2)各科室、门诊等医疗单位应根据医疗垃圾产生量、分类、运输和处置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垃圾桶数量和位置。
垃圾分类的责任和义务(1)医院垃圾分类管理由医院环卫部门或特设人员负责,并指派专人监管垃圾分类情况。
(2)各科室、门诊等医疗单位的医护人员应对医疗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进行正确分类,并确保不同种类的垃圾不混合在一起。
《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试题
《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试题一、单选题(共5题)二、填空题(共5题)三、判断题(共5题)四、简答题(共1题)一、单选题(5题)1.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应按照(B)处理。
A药物性废物 B可回收的生活垃圾 C化学性废物 D感染性废物2、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按照(D)处理A药物性废物 B感染性废物 C化学性废物 D可回收的生活垃圾3、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B)处理。
A药物性废物 B感染性废物 C化学性废物 D可回收的生活垃圾4、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A)处理。
A药物性废物 B感染性废物 C化学性废物 D可回收的生活垃圾二、填空题(5题)1.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
去除后的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2.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应当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3.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处理,按照可回收的生活垃圾处理。
4.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5.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
三、判断题(5题)1.医疗机构对于本单位产生的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可由各科室自行处置。
(×)2.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物时,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交接登记,确保可追溯。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精选)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制度目的1.1.1为积极响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政策,规范医院内生活垃圾的分类与管理,最大程度地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1.1.2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员工,旨在培养全员参与、高效贯彻垃圾分类理念,推动医院成为生态友好型单位。
1.2制度依据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1.2.2当地政府发布的垃圾分类管理政策文件。
第二章生活垃圾分类标准2.1分类依据2.1.1医院内的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
2.1.2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等;有害垃圾包括废弃药品、废电池、废灯管等;厨余垃圾包括食物残渣、果皮等;其他垃圾包括非可回收、有害和湿垃圾的其他部分。
2.2分类标志2.2.1在医院内设置清晰可见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以文字、图案等形式直观传达分类信息。
2.2.2医院要定期对分类标志进行检查,确保其清晰可辨认。
第三章生活垃圾分类流程3.1垃圾产生3.1.1医院内各部门要在源头减量,通过使用可降解材料、加强意识宣传等方式降低生活垃圾的产生。
3.1.2患者、访客和员工应养成随手分类的良好习惯。
3.2垃圾投放3.2.1针对不同的垃圾类别,医院内设定专用的分类投放区域。
3.2.2强化员工的分类宣传培训,提高其分类意识。
3.3垃圾收集3.3.1医院要配备专业的垃圾收集人员,负责从各部门定期清理分类垃圾。
3.3.2医院内要建立临时储存点,确保垃圾在清理过程中不发生交叉污染。
3.4垃圾运输3.4.1选择符合环保标准的垃圾运输公司,确保垃圾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露和扬尘。
3.4.2加强与垃圾运输公司的沟通,确保垃圾分类信息准确传递。
第四章生活垃圾分类设施4.1垃圾分类容器4.1.1选择质量可靠、易清洁的分类垃圾桶,确保其经久耐用。
4.1.2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分类垃圾桶的数量和位置。
4.2垃圾分类信息宣传4.2.1制作生动形象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发放给患者、员工和访客。
医院废弃物通知
医院废弃物通知尊敬的医院员工:为了加强医院废弃物管理工作,确保医院环境的卫生与安全,本通知向全体员工发布有关废弃物管理的重要事项。
一、废弃物分类根据国家环保部门的要求,医院废弃物需要进行分类处理。
具体分类如下:1. 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化学药物废物、放射性废物等。
请将这些废物投放至专门的医疗废物容器内,严禁随意丢弃。
2. 生活垃圾:指非医疗废物,如食品残渣、纸张、塑料等。
请将生活垃圾投放至指定的垃圾桶内,确保垃圾桶盖子关闭。
3. 有害垃圾:指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垃圾,如废旧电池、废荧光灯管等。
请将有害垃圾投放至指定的有害垃圾桶内。
二、废弃物处理流程1. 医疗废物处理:医疗废物应由专业的废物处理公司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理。
请在使用完毕后,将医疗废物妥善存放在指定容器内,并定期通知医务人员进行收集。
2. 生活垃圾处理:请将生活垃圾投放至指定的垃圾桶内,严禁随意丢弃。
垃圾桶需定期清理,避免垃圾积聚引发细菌滋生。
3. 有害垃圾处理:请将有害垃圾投放至指定的有害垃圾桶内,并确保垃圾桶盖子关闭。
有害垃圾应定期交由专业的废物处理公司进行处置。
三、废弃物管理要求1. 废弃物容器:请确保医疗废物容器、垃圾桶和有害垃圾桶的密封性良好,以防止废弃物散发臭味和细菌。
2. 废弃物堆放:请严禁将废弃物随意堆放在走廊、门口或公共区域。
将废弃物统一存放在指定的地点,以免影响医院的整洁和卫生。
3. 废弃物交接:医务人员在收集医疗废物时,请佩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并注意安全操作。
交接废弃物时,应确保废弃物袋被妥善封口,防止废弃物泄漏。
四、废弃物教育宣传为了提高员工对废弃物管理的重视程度,医院将定期组织废弃物管理培训和宣传活动,以增加员工的环保意识和知识。
废弃物管理是医院环境卫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共同维护健康环境的责任。
希望全体员工能够严格按照。
最新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最新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医院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坚持政府引导、医院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目标。
第四条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过程管理系统,提高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第五条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六条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要注重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能力。
第七条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提高全社会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和参与度。
二、分类标准与分类要求第八条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分为以下四类:(一)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弃物,如纸张、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等。
(二)厨余垃圾:指餐饮服务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如食物残渣、菜叶、骨骼、废弃食用油等。
(三)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如废电池、废荧光管、过期药品、废油漆等。
(四)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之外的废弃物,如砖瓦陶瓷、卫生间废纸、尘土等。
第九条医院应当根据生活垃圾类别,设置相应的分类收集设施,标明分类标识,便于识别和投放。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投放管理制度,明确投放要求,引导患者、医务人员和访客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加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环节的管理,确保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得到有效执行。
三、责任分工第十二条医院院长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
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尊敬的各位医务工作者:大家好!医院是每个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也是卫生健康事业的前沿阵地。
为了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环境卫生水平,我们决定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大家认真落实。
一、背景与意义随着城市的发展,生活垃圾数量不断增加,处理难题日益突出。
传统的垃圾处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化城市的需求。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是解决城市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推进思路与目标1.思路:坚持底线思维,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采取开展宣传教育、加强分类设施建设、推进分类收集与转运等多种方式手段,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全覆盖。
2.目标:①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工作者和患者的环保意识;②建设齐全的分类设施,方便群众垃圾分类投放;③建立健全的收运体系,确保分类垃圾的及时收集与清运。
三、工作要求与措施1.宣传教育①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增加医务工作者和患者的环保意识。
通过展览、讲座、宣传册等形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强调垃圾分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②制作宣传标语和宣传画,张贴在医院的醒目位置,提醒大家关注垃圾分类问题,并积极参与其中。
③利用新媒体手段,如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及时回答大家的疑问。
2.分类设施建设①患者楼层设置垃圾分类箱,并标注明确的分类标识。
分类箱应放在便利患者的地方,方便垃圾分类投放。
②医务工作者办公区域设置垃圾分类箱,并精心设计分类标识。
严禁将分类垃圾混在一起,确保各类垃圾得到正确投放。
③建设分类垃圾处理区域,包括生物垃圾处理点、可回收物集中收集点、有害垃圾收集点等,确保分类垃圾有序、高效处理。
3.分类收集与转运①制定明确的收集计划和时间表,确保定时定点收运垃圾。
在医院内设立临时存放区,及时清运垃圾避免滋生细菌及异味。
②派专人定时巡查各个分类设施,确保患者和工作者正确投放垃圾。
医疗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规定
医疗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医疗和生活垃圾的处理越来越重视。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各地纷纷出台医疗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规定。
下面是一份医疗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规定的示范文件,旨在引导人们正确分类处理医疗生活垃圾。
一、医疗垃圾分类处理原则1.危险垃圾和非危险垃圾分开处理。
危险垃圾是指含有有害物质的垃圾,如污染物、药品包装物等。
非危险垃圾是指未经特殊处理可以直接处理或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垃圾。
二、医疗垃圾的分类处理1.医疗垃圾主要包括废旧医疗设备、医药废品、医疗废水等。
2.废旧医疗设备应尽量进行二次利用或回收处理,以减少资源浪费。
如不能回收利用,则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医药废品应按照其性质进行分类处理。
弃药应收集后送至指定药店或回收站点,由专门机构进行处理。
过期药品应在指定时间内交还给制药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
4.医疗废水应经过专业处理后排放,不得直接进入自然水体。
三、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1.可回收垃圾包括纸张、塑料、玻璃等。
居民应将可回收垃圾分类投放至指定的回收桶内,方便回收单位进行收集和处理。
2.厨余垃圾包括食品残渣、植物废料等。
应尽量实行厨余垃圾分类投放,并加强生活垃圾减量。
居民可选择自行进行堆肥处理,或交由专业机构进行处理。
3.其他垃圾包括纺织品、家电、杂物等。
应将其他垃圾投放至指定的垃圾桶中,并安排专车进行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收集和处理。
四、垃圾收集和处理机构的责任1.垃圾收集和处理机构应制定详细的垃圾收集和处理方案,并确保全面覆盖并按时执行。
2.垃圾收集和处理机构应建立垃圾收集和处理数据监测系统,定期报告相关数据和处理情况。
3.垃圾收集和处理机构应不断加强垃圾分类处理技术研究,提高垃圾处理效率和无害化处理能力。
医疗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环境保护和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政府和相关机构应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居民正确分类处理垃圾。
同时,应加强垃圾收集和处理机构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发布丨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
(一)实施范围。所有医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下同)应当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其中,《实施方案》中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和区域,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属地要求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未实施强制分类的城市和区域,医疗机构应当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所有医疗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
3、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来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
(l)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
(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加强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一)完善体系衔接.畅通处置渠道。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落实责任,在积极推进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同时,加强与社会生活垃圾分类体系的衔接。逐步拓宽回收渠道,改进处置方式,发展循环经济,提升各类垃圾的回收、处置和资源再利用能力。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提供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名单及联系方式,地方住建部门应当提供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名单及联系方式。
最新发布丨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
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
国卫办医发2017-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局)、环境保护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商务厅(局)、中医药管理局:
最新发布丨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
最新发布丨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局)、环境保护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商务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为全面落实健康中国的战略部署,提高医疗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 17 〕26 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在医疗机构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开展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实施范围。
所有医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下同)应当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其中,《实施方案》中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和区域,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属地要求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未实施强制分类的城市和区域,医疗机构应当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工作目标。
到2020 年底,所有医疗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 %以上。
二、明确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求(一)明确分类类别。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格医疗废物的源头分类管理.规范收集暂存,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医疗机构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属性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类。
1、有害垃圾。
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易腐垃圾。
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餐厨垃圾、瓜果垃圾、花卉垃圾等。
3、可回收物。
主要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
医院垃圾分类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保护医院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2.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垃圾分类工作,包括宣传、培训、指导、监督、检查等。
三、分类标准及要求1. 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1)可回收物: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电池等。
(2)有害垃圾:废药品、废消毒剂、废油漆、废矿物油、废电池等。
(3)餐厨垃圾:废弃的食品、食品加工废弃物、厨余垃圾等。
(4)其他垃圾:烟头、破碗、大骨头、卫生纸等。
2. 垃圾分类要求:(1)各科室、部门应按照分类标准,将生活垃圾分别投入指定的垃圾桶。
(2)生活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随意堆放。
(3)垃圾分类投放时,应遵循“谁产生、谁分类、谁负责”的原则。
四、设施及管理1. 医院各区域设置不同种类的垃圾桶,并明确各类垃圾的投放地点。
2. 垃圾桶应保持清洁、完好,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3. 定期对垃圾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宣传教育与培训1. 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员工和患者的垃圾分类意识。
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垃圾分类培训,使其了解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操作方法。
3. 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个人或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六、监督与考核1.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对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医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医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垃圾产生量也日益增加。
尤其是医疗机构,作为人员密集、废物产生量大的特殊场所,垃圾分类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要求,提高医院垃圾处理效率,减少环境污染,医院特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个总目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医院实际,切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建设美丽医院。
二、目标原则(一)目标1. 建立健全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度。
2. 提升医院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减少环境污染。
3. 培养医院职工和患者的环保意识,形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
(二)原则1. 依法依规,细化分类。
按照国家和地方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法规,结合医院实际,细化垃圾分类类别,明确分类要求。
2. 宣传教育,提高意识。
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医院职工和患者的垃圾分类意识。
3. 科学管理,有序推进。
结合医院特点,制定合理的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分步骤、分阶段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4. 创新机制,强化考核。
建立健全垃圾分类考核机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医院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主要任务(一)完善垃圾分类制度1. 制定医院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垃圾分类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
2. 建立健全医院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规范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
3. 设立垃圾分类工作机构,负责医院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二)加强垃圾分类设施建设1. 设置足够数量的垃圾分类投放点,明确各类垃圾投放标识,方便职工和患者投放。
2. 配备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提高垃圾处理能力。
3. 在医院内部推广使用环保垃圾桶、垃圾分类袋等物品,引导职工和患者养成垃圾分类习惯。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垃圾分类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医院作为一个特殊的场所,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这些垃圾的种类繁多,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为了实现医院生活垃圾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垃圾处理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医院职工和患者的健康,特制定本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二、垃圾分类的标准和要求(一)分类标准1、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
例如,废弃的纸张、塑料瓶、玻璃瓶、易拉罐、金属制品等。
2、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果皮、菜叶等食品类废物。
3、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
4、其他垃圾: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
(二)分类要求1、各科室应严格按照分类标准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2、对于可回收物,应尽量保持其干净、整洁,以便于回收利用。
3、厨余垃圾应沥干水分后投放,避免污染其他垃圾。
4、有害垃圾应单独投放,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
三、垃圾收集与运输(一)收集设施1、医院应在各个区域合理设置分类垃圾桶,包括病房、门诊、公共区域等。
垃圾桶应明确标识垃圾的种类,便于投放。
2、垃圾桶应保持清洁、无异味,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二)收集流程1、保洁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对各区域的垃圾桶进行收集。
2、在收集过程中,应检查垃圾的分类情况,对于未分类或分类不正确的垃圾,应及时指导相关人员进行重新分类。
(三)运输要求1、垃圾运输应使用专用的运输车辆,确保垃圾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不散落。
2、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保持车辆的卫生。
四、垃圾处理(一)可回收物处理1、定期将可回收物交由专业的回收公司进行处理,实现资源的再利用。
2、对回收的数量和种类进行记录,以便于统计和分析。
(二)厨余垃圾处理1、与专业的厨余垃圾处理公司合作,采用科学的处理方式,如堆肥、厌氧发酵等。
2023年推进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
2023年推进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医疗机构的不断发展,医疗垃圾的数量也在持续增加。
医疗垃圾的不合理处理给环境和人类健康带来了风险。
因此,加强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势在必行。
本方案旨在推进2023年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护公众健康。
二、目标与原则1.目标:建立有效的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现医疗垃圾的科学分拣和合理处理。
2.原则:(1) 科学性原则:依据垃圾的特性和危害程度,制定科学的分类标准和处理方法。
(2) 可操作性原则:便于医疗机构员工理解和操作,减少管理成本。
(3) 全员参与原则:通过培训和宣传,推动医疗机构全员参与垃圾分类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4) 安全性原则:确保医疗垃圾的分类过程安全、卫生,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三、具体方案1.制定详细的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1) 根据医疗垃圾的特性,将医疗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
(2) 制定明确的分类指南,为医疗机构员工提供分类依据。
2.提供分类回收设施和设备(1) 对医疗机构进行设施改造,配置相应的分类垃圾桶和回收设备,确保医疗垃圾能够得到正确分类。
(2) 在适当的位置设置分类垃圾桶,明确标识分类垃圾的种类和处理方式。
3.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培训(1) 利用内部通知、电子屏幕、宣传册等方式,开展医疗垃圾分类宣传,提高员工和患者的意识。
(2) 定期组织医疗机构员工参加垃圾分类培训,增强他们的分类意识和操作能力。
4.建立垃圾分类监督和管理机制(1) 成立医疗机构垃圾分类管理委员会,负责垃圾分类政策的制定和监督。
(2) 定期检查医疗机构的垃圾分类情况,对不合格的进行整改,并进行追责。
5.与相关单位合作,确保医疗垃圾处理的安全与合规(1) 与当地环保部门、垃圾处理企业等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医疗垃圾的安全、规范处置。
(2) 定期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垃圾处理中的问题和困难。
医疗机构医疗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理精选全文
医疗废物处理
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应统一交到药品管理科,药品管理科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标准进行处理。
批量的废化学剂、及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先到感染管理科登记后,感染管理科再交由专门机构进行处理。
03
医疗垃圾处理流程
医疗垃圾处理流程
易腐垃圾投放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在易腐垃圾主要产生区域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易腐垃圾,原则上应当采用密闭容器存放。
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理
1、有害垃圾处置要求。医疗机构应当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2、易腐垃圾处置要求。医疗机构可与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每日产生的易腐垃圾由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上门收集并处理。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采用生物转化有机肥等技术就地处置易腐垃圾。。3、可回收物处置要求。医疗机构应当统一处置本单位产生的可回收物,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物时,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交接登记,确保可追溯。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胶片及废相纸等。易腐垃圾。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餐厨垃圾、瓜果垃圾、花卉垃圾等。可回收物。主要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 其他垃圾。
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是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塑料袋密闭包装,贴上标签,产生科室对其进行登记后由医疗废物管理办统一回收处理。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10.12
•【字号】沪卫计办医〔2017〕018号
•【施行日期】2017.10.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管理
正文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卫生计生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有关医疗机构,市卫生计生委监督所:
近期,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中宣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八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号),要求医疗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明确了具体工作要求。
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各办医主体和医疗机构要落实责任,建立制度,加强宣传,积极推进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2日。
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求
关于在医疗机构推动生涯垃圾分类治理请
求
医疗机构内产生的生涯垃圾按照属性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收受接管物和其他垃圾四类.
1.有害垃圾.重要包含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易腐垃圾.重要包含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餐厨垃圾.瓜果垃圾.花草垃圾等.
3.可收受接管物.重要包含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渗出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纸张.纸质外包装物,放弃电器电子产品,经由擦拭或熏蒸方法消毒处理后放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
4.其他垃圾.
✱应用后输液瓶(袋)的分类治理请求.
1.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渗出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
应该在其与输液管衔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分散收受接管.存放.去除后的输液管.针优等应该严厉按照医疗废料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涯垃圾中.
2.残留少量经稀释的通俗药液的输液瓶(袋),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处理.医疗机构应该科学.规范.勤俭用药,进步药物应用效力,削减糟蹋,下降药品消费和情况承载压力.
3.存鄙人列情况的输液瓶(袋),即使来被患者血液.体液和
渗出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收受接管生涯垃圾治理.
(l)在传染病区应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纳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该按照沾染性医疗废料处理.
(2)输液涉及应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该按照药物性医疗废料处理.
(3)输液涉及应用麻醉类药品.精力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该严厉按拍照干划定处理.。
医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最新
医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最新医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一、组织保障为贯彻落实好上级主管部门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医院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立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小组办公室,同时,建立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督导队和志愿者队,明确分工、职责。
二、工作目标在全院建立垃圾分类投放点,并推行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做到分类运送、分类处置,实现可回收垃圾的再利用。
三、生活垃圾分类要求(一)实施范围医院所有区域。
(二)管理模式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要是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运行模式,从每个科室到每个楼层、到每幢楼、再到整个大院,层层落实监督管理职责。
各科室为各自垃圾分类责任部门,物业公司为大院内公共区域责任单位(有二次分类等责任)。
(三)设施配置及分类流程1、在医院门诊楼前、门诊楼一层过道、二层大厅分别布置1足有害垃圾桶(红色)、可回收垃圾桶(红色)、厨余垃圾桶(灰色)、其他类垃圾桶(蓝色)。
在医院住院楼一至三层过道分别布置1组有害垃圾桶(红色)、可回收垃圾桶(红色)、厨余垃圾桶(灰色)、其他类垃圾桶(蓝色)。
每个布置点均用红色标带圈示,并悬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示牌”。
2、每个区域小垃圾篓用不同颜色袋子套装区分。
3、分类流程:(1)科室内产生垃圾要分类投放到生活垃圾桶和医疗垃圾桶内,满后生活垃圾由保洁员统一投放到各楼层卫生间分类垃圾桶内,再由保洁员每日定时收集投放到集中投放点,医疗垃圾由专门人员运送到医疗垃圾暂存点。
(2)科室内产生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投放到每层集中投放点,由保洁员定时统一收集到集中投放点。
(3)各区域产生的建筑垃圾、园林垃圾由后勤安排施工方或承包方到指定区域临时堆放,日产日清。
四、检查考核1、每月由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导队成员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检查,并在院务会或生活垃圾分类督导会议上进行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中心卫生院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中心卫生院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垃圾分类中心《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什垃分办〔202*〕9号)及《卫健系统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卫健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四分类”的指导原则,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前端投放参与率、准确率及规范化作业能力;提升**干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三个一”行动力,强化生活垃圾分类“三个一”行动成效。
二、重点工作(一)提升分类投放准确率以末端分类处理倒逼前端分类投放习惯养成,对院内设置不合理的点位进行梳理和整改,推进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在定时段按“一个点位配备一位引导员”的原则进行分类督导工作,指导医务工作者及患者正确进行前端投放,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提升分类投放准确率。
引导员佩戴工作袖套,熟练掌握工作技能,熟悉生活垃圾分类种类,做好现场指导和宣传工作,保持点位干净整洁并做好台账记录。
(二)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规范化作业能力生活垃圾分类必须严格进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
厨余垃圾: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处置公司采取定点收集的方式收运到厨余垃圾处置厂进行处理。
可回收物:采取“智能+传统”模式,以主动投放或预约上门收运方式,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进行处理。
有害垃圾:采取预约收运方式,由产生单位收集储存后交由环卫部门收运至指定地点进行暂存处理。
其他垃圾:须日产日清。
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由管理责任主体(医院、物业企业、建筑公司等)预约国资公司进行收运处理,并负责堆放点的日常管理。
园林绿化垃圾:由产生主体预约园林绿化垃圾处置企业,自行集中运送至处置场进行处理。
医疗废物:由具备处置医疗废物资格的单位规范处置,严禁混入生活垃圾。
(三)提升生活垃圾分类“三个一”成效按照《关于在**干部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三个一”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继续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三个一”行动,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依托本次专项提升行动进一步发挥行动成效,将生活垃圾分类学习教育纳入基层**工作,并号召各党支部开展垃圾分类相关主题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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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发布丨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
最新发布丨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
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
国卫办医发2017-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局)、环境保护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商务厅(局)、中医药管理局:
为全面落实健康中国的战略部署,提高医疗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 17 〕26 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在医疗机构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实施范围。
所有医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下同)应当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其中,《实施方案》中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和区域,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属地要求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未实施强制分类的城市和区域,医疗机构应当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工作目标。
到2020 年底,所有医疗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 %以上。
二、明确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求
(一)明确分类类别。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格医疗废物的源头分类管理.规范收集暂存,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
圾。
医疗机构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属性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类。
1、有害垃圾。
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易腐垃圾。
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餐厨垃圾、瓜果垃圾、花卉垃圾等。
3、可回收物。
主要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
4、其他垃圾。
(二)明确分类投放要求。
1、有害垃圾投放要求。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安全、便利、快捷的原则,集中或定点设立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
2、易腐垃圾投放要求。
医疗机构应当在易腐垃圾主要产生区域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易腐垃圾,原则上应当采用密闭容器存放。
3、可回收物投放要求。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问,定点投放和暂存,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
(三)明确分类处置要求。
1、有害垃圾处置要求。
医疗机构应当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
2、易腐垃圾处置要求。
医疗机构可与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每日产生的易腐垃圾由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上门收集并处理。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采用生物转化有机肥等技术就地处置易腐垃圾。
3、可回收物处置要求。
医疗机构应当统一处置本单位产生的可回收物,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
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物时,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交接登记,确保可追溯。
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四)明确使用后愉液瓶(袋)的分类管理要求。
1、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
去除后的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2、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处理。
医疗机构应当科学、规范、节约用药,提高药物使用效率,减少浪费,降低药品消耗和环境承载压力。
3、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来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
(l)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
(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加强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一)完善体系衔接.畅通处置渠道。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落实责任,在积极推进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同时,加强与社会生活垃圾分类体系的衔接。
逐步拓宽回收渠道,改进处置方式,发展循环经济,提升各类垃圾的回收、处置和资源再利用能力。
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提供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名单及联系方式,地方住建部门应当提供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名单及联系方式。
(二)加强业务指导,落实主体责任。
1、医疗机构是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认真落实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暂存的主体责任,制定有关工作制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安排专门部门负责落实。
2、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贵加强行业监管和沟通协作,防止出现监管空白,促进形成回收规范、监管到位、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垃圾综合处里模式。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对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住建部门负责对生活垃圾专业处里单位的行业指导和管理。
环保部门负责对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环境监管。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予以支持。
商务部门负贵对再生资源回收单位进行行业指导和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对再生资源利用单位进行行业指导和管理。
(三)突出宣传引导,确保取得实效。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报道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医疗机构应当加大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通过采取宣传栏、海报、机构内宜教显示屏、宣教节目和新媒体等宣传手段,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引导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及就医群众自觉分类投放生活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