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群劳动保护管理守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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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员工保护制度范本

特殊员工保护制度范本

特殊员工保护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特殊员工合法权益,维护用人单位与特殊员工之间的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特殊员工,特殊员工是指在本单位就业的残疾人员、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老龄员工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特别保护的群体。

第三条本单位应当尊重和保障特殊员工的合法权益,为特殊员工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工作环境,防止歧视和侵害特殊员工权益的行为。

第四条本单位特殊员工保护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特殊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二、劳动就业保护第五条本单位在招聘特殊员工时,应当确保招聘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不得设置与岗位无关的歧视性条件。

第六条本单位与特殊员工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特殊员工的权益保障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职业培训等方面的保障。

第七条本单位应当根据特殊员工的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工作任务,不得安排特殊员工从事对其身体或心理有害的高强度、有毒、有害、危险和对女性生理特点有特殊要求的岗位。

第八条本单位应当为特殊员工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辅助设施,如无障碍通道、特殊工作台、助听器等,确保特殊员工能够正常开展工作。

三、工资福利保护第九条本单位应当确保特殊员工的工资水平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本单位应当为特殊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确保特殊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为特殊员工提供必要的福利,如哺乳时间、探亲假、病假待遇等,确保特殊员工的生活和工作得到妥善安排。

四、职业安全健康保护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职业安全健康的规定,确保特殊员工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特殊工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特殊工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特殊工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殊工种的安全管理,保障特殊工种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特殊工种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水下作业、密闭空间作业、高温作业、爆炸危险作业等。

第三条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增强自身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范,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二章特殊工种人员安全管理第四条特殊工种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第五条特殊工种人员在作业前应当认真查看作业环境,保证作业设备和工具的完好,确认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六条特殊工种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进行作业,不得违反作业流程和规定,不得随意更改、拆卸作业设备。

第七条特殊工种人员应当遵守作业现场的安全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要求,不得擅自行动,不得违反安全规定。

第八条特殊工种作业结束后,特殊工种人员应当做好作业设备和工具的清理和归库工作,留下作业记录并报告相关负责人。

第九条特殊工种人员不得饮酒、吸烟、吸毒,不得在作业现场进行赌博、斗殴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擅自改变作业计划。

第十条特殊工种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新的安全技能和知识,不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三章特殊工种作业安全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特殊工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作业,合理设置安全防护设备和设施。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定期对特殊工种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特殊工种作业环境的安全。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为特殊工种人员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安全培训,保障特殊工种人员作业时的安全。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特殊工种作业风险评估制度,对特殊工种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确保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

特殊工种管理制度范本

特殊工种管理制度范本

特殊工种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特殊工种的管理,确保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安全和权益得到保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特殊工种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特殊工种:高处作业员、电工、焊工、矿工等。

二、责任和权利1.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有权享受与其工作内容和工作环境相适应的工作待遇和福利,并要求给予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2.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有责任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护好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并及时报告发现的安全隐患。

3.公司有责任为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工具,并对其进行及时的检修和更换。

4.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有权要求公司提供必要的事故保险和工伤保险,并及时报告和处理任何工伤事故。

三、培训和考核1.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应接受公司组织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规程、急救知识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

2.公司应定期对特殊工种从业人员进行技术考核和安全知识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及时进行再培训和考核。

四、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1.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应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严禁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确保自己的安全和他人的安全。

2.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应熟悉公司的应急预案和逃生路线,掌握基本的自救和互救技能,并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

五、工时和休息1.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工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超过规定的工作时间。

2.公司应合理安排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保障其身心健康,避免过度劳累。

六、纪律和处罚1.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有义务遵守公司的各项纪律规定,严禁违反劳动纪律和安全规定。

2.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者发生安全事故的,将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解雇等。

七、违约责任1.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如违反本制度规定,给公司或其他员工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2.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如严重违反本制度规定,损害公司形象和利益的,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殊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模版

特殊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模版

特殊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模版一、引言特殊作业人员是指在特殊环境、特殊条件下从事工作的人员。

为了保障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工作效率,制定特殊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特殊作业人员的行为,确保其遵守相关规定,从而保障特殊作业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特殊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高空作业人员、高温作业人员、密闭空间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等。

三、特殊作业人员的职责和义务1.特殊作业人员应服从上级的指挥和管理,执行相关安全规定和工作流程。

2.特殊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并参加相关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

3.特殊作业人员应遵守现场纪律,不得擅自离岗或替他人代班。

4.特殊作业人员应互相配合,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作业顺利进行。

四、特殊作业人员的管理1.特殊作业人员应在相关工作前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能够胜任特殊作业的要求,不得患有重大疾病或有感染疾病的风险。

2.特殊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考试,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持证上岗。

3.特殊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状况符合特殊作业的要求。

4.特殊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

5.特殊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检查和考核,确保其在特殊作业中的安全行为符合规定。

6.特殊作业人员应与相关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及时反馈工作中的问题和意见。

五、特殊作业人员的奖惩措施1.特殊作业人员如果发现他人存在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应立即报告,并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2.特殊作业人员如发生安全事故或质量问题,经调查属实后,可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停工整改、降级、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

3.特殊作业人员如遵守安全规定、具备卓越表现,可给予表彰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表扬、奖金、晋升等。

六、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保护1.特殊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体检,确保身体状况符合特殊作业的要求。

特殊人群工作制度措施

特殊人群工作制度措施

一、引言特殊人群,指的是因为生理、心理、社会等原因,需要得到特别关注和帮助的人群。

在我国,特殊人群包括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留守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等。

为了保障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特殊人群工作制度措施。

二、特殊人群工作原则1. 尊重人权原则:尊重特殊人群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保障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

2. 社会参与原则:鼓励特殊人群积极参与社会生活,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

3. 专业化服务原则:采用专业化的服务方法和手段,为特殊人群提供科学、规范、高效的服务。

4. 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原则:充分发挥家庭和社会的力量,共同关注和参与特殊人群的工作。

三、特殊人群工作制度1. 特殊人群保障制度:制定特殊人群保障政策,为特殊人群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服务。

2. 特殊人群教育制度:制定特殊人群教育政策,保障特殊人群受教育的权利,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

3. 特殊人群就业制度:制定特殊人群就业政策,鼓励和扶持特殊人群就业,提高他们的经济收入。

4. 特殊人群医疗制度:制定特殊人群医疗服务政策,保障他们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权利。

5. 特殊人群法律援助制度:为特殊人群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6. 特殊人群关爱制度:建立特殊人群关爱服务体系,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和生活状况。

1. 建立特殊人群信息数据库:对特殊人群进行排查、登记,建立个人信息数据库,为政策制定和服务提供提供数据支持。

2. 加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基层服务机构建设,提高基层服务能力,为特殊人群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3. 开展特殊人群培训:针对特殊人群的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心理疏导培训等,提高他们的生活能力和心理素质。

4. 加强特殊人群就业援助:通过设立特殊人群就业岗位、创业扶持等政策,鼓励和帮助特殊人群就业。

5. 加强特殊人群教育关爱:对特殊人群子女提供教育关爱,确保他们接受良好的教育。

6. 加强特殊人群医疗保障:为特殊人群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确保他们享有医疗保障。

特殊人群安全管理制度

特殊人群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特殊人群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特殊人群,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孕妇、慢性病患者等。

三、组织机构1.成立特殊人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特殊人群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2.设立特殊人群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四、职责分工1.特殊人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研究制定特殊人群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形势,部署安全工作。

(3)对特殊人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2.特殊人群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1)负责特殊人群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协调、监督和检查。

(2)组织开展特殊人群安全教育培训。

(3)建立健全特殊人群安全管理档案。

3.各部门职责:(1)按照本制度要求,落实特殊人群安全管理措施。

(2)定期对本部门特殊人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发现特殊人群安全隐患,立即上报安全管理办公室。

五、安全管理制度1.特殊人群健康管理:(1)对特殊人群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2)对特殊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和指导,提高自我保健意识。

(3)定期对特殊人群进行健康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方案。

2.特殊人群安全防护:(1)对特殊人群居住、工作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为特殊人群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扶手、防滑垫等。

(3)对特殊人群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3.特殊人群应急救援:(1)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明确应急救援流程。

(2)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发现特殊人群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4.特殊人群关爱帮扶:(1)开展特殊人群关爱活动,关注特殊人群生活状况。

(2)为特殊人群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服务。

(3)鼓励社会各界关爱特殊人群,共同营造关爱氛围。

六、考核与奖惩1.对特殊人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部门年度考核。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工作效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作业人员。

第三条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责任明确,各负其责。

(三)全员参与,社会共治。

(四)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第四条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执行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企业应制定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其向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宣传,确保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充分了解相关安全规定和要求。

第二章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职责和权益第六条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确保自己具备从事特殊工作的专业技能和相关证书,并遵守国家有关专业技术要求。

第七条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按照企业安排的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八条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有权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工作技能。

第九条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有权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进行阻止和报告,并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安排。

第十条企业应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设备,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工种作业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论证和评估。

第三章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一条企业应组织制定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十二条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从业资格、岗位安全培训、事故记录等。

第十三条企业应定期开展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教育、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十四条企业应根据特殊工种作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定期检查和修订。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行为给予奖励,对安全违规行为给予处罚。

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事故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对特殊工种作业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

特殊人群劳动保护管理办法

特殊人群劳动保护管理办法

特殊人群劳动保护管理办法1 目的为减少和解决特殊劳动人群在生产作业活动中因生理特点和生理缺陷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特殊人群的生产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对特殊劳动人群的管理。

3 职责3.1 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特殊劳动人群工资、待遇的核定,假别的核准及劳动合同的签订。

3.2 各单位应建立负责特殊劳动人群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监督特殊劳动人群劳动保护的监督实施。

同时负责监督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具体实施与管理。

3.2 各部门、车间具体负责特殊劳动人群劳动保护的具体实施。

4 术语4.1 特殊人群:指在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女职工、未成年工、残疾职工。

4.2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指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采取的不同于男子的劳动保护措施。

4.3体力劳动强度指数:是由该工种的劳动时间率、能量代谢率、性别系数、体力劳动方式系数四个因素决定的。

根据《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体力劳动强度的大小是以体力劳动强度指数来衡量的。

体力劳动强度指数越大,体力劳动强度也越大;反之体力劳动强度就越小。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中规定,劳动强度指数小于15,体力劳动强度为1级;大于15,小于20,为2级;大于20,小于25,为3级;大于25,为4级。

各单位根据《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识别本单位女职工劳动级别。

4.4 高处作业:根据《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包括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2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2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称为特高处作业。

4.5 低温作业: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操作人员工作地点平均等于或低于50C的作业。

4.6 冷水作业: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小于120C的作业。

4.7 三期待遇:指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应享受的劳动保护和工资福利待遇。

第四章 特殊人群的保护

第四章 特殊人群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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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未成年工劳动保护
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内容
主要有:
1、限制就业年龄 禁止用人单位照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 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 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的权利。 2、限制工作时间 未成年工实行缩短工作日时间的制度,每个工作日的工 作时间为6小时。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加班加点和从事夜班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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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有四方面的内容: (1) 保护母亲,即保护妇女的母性机能,如四期(月经 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保护。
(2) 规定女职工的工作时间,孕期、哺乳期女职工禁止 加班加点,女工不作夜班等。
(3) 禁止女职工从事有害作业。
(4) 男女有同等就业机会,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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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是指生产过程中存在着可能对女
性生理机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职业性有害因素,这些有害
因素有的直接损伤女性生殖系统或生殖机能,有的间接 造成生殖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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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 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 从事的劳动。 禁忌安排女职工从事的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主要有: 森林采伐业、归楞及流放作业;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 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连续 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 千克,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超过25千克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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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女职工月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女职工月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有:高处、低温、冷 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女职工在月经 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具体有: 轻工系统的方便面和面,粮食系统的冷冻装运,蛋 品厂的过磅,轮胎厂的大轮胎成型,橡胶厂的拨楦,化 工厂的有机备料和无机备料等。

特别工种人员管理制度

特别工种人员管理制度

特别工种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别工种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安全生产,根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特别工种人员的管理工作,特别工种人员是指在本企业从事特殊工作岗位的员工。

第三条特别工种人员的管理原则是统一管理、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二章特别工种人员管理标准第四条特别工种人员的录用标准:1.特别工种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特殊工作岗位的要求;2.特别工种人员应具备健康的身体条件,不存在身体上的障碍;3.特别工种人员应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证明;4.特别工种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素养。

第五条特别工种人员的工作条件标准:1.特别工种人员所在的工作场所应符合国家相关工艺规定和安全生产标准;2.特别工种人员所需的工作设备应齐全、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3.特别工种人员所需的防护措施和安全设施应齐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4.特别工种人员的工作环境应保持舒适、安全,避免对工作人员的身体和精神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第六条特别工种人员的工作时间标准:1.特别工种人员的工作时间应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定,不得超过法定工作时间;2.特别工种人员的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特点和工作任务的需要进行合理调整;3.特别工种人员的加班时间应按照相关劳动法规定予以合理安排和补偿。

第七条特别工种人员的培训标准:1.特别工种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接受专业技能培训和相关岗位知识的学习;2.特别工种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3.特别工种人员应参加相关岗位考核,确保持续学习和提升。

第三章特别工种人员考核制度第八条特别工种人员考核的目的是评估工作能力、确认工作质量、促进持续发展。

第九条特别工种人员考核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工作效率:根据工作岗位的要求,评估特别工种人员的工作效率;2.工作质量:评估特别工种人员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和准确度;3.安全意识:评估特别工种人员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和遵守安全规定的情况;4.专业知识:评估特别工种人员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和学习能力。

特殊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特殊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特殊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本1. 概述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特殊作业人员,确保他们的安全和健康。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从事特殊作业的所有员工。

3. 定义3.1 特殊作业人员:指从事危险性较大、技能要求较高或需要特殊培训的工作的员工。

3.2 特殊作业:指与正常工作岗位不同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电焊、油漆、化学品操作等。

4. 特殊作业人员要求4.1 年龄要求:特殊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

4.2 健康要求:特殊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不得患有适用于其工作岗位的疾病。

4.3 技能要求:特殊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证书,经过专门培训并合格。

4.4 安全意识要求:特殊作业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安全意识,了解和遵守相关安全规章制度。

5. 申请与审批5.1 特殊作业人员任命必须由上级主管部门书面审批,并经过公司安全监管部门的审核。

5.2 特殊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每年至少一次,并提交体检报告给公司安全监管部门。

5.3 特殊作业人员的特殊培训和证书必须经过公司安全监管部门的认可。

6. 安全措施6.1 特殊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护手套等,根据具体工作环境和要求进行选择。

6.2 特殊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遵守相关安全标准和制度。

6.3 特殊作业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和现场安全指示,不得擅自更改或忽视。

6.4 特殊作业人员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绳索,确保自身安全。

6.5 特殊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 事故处理7.1 特殊作业人员发生事故或意外伤害时,必须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并采取紧急救援措施。

7.2 公司安全监管部门将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7.3 特殊作业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必须配合调查人员的工作,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据。

8. 处罚与奖励8.1 特殊作业人员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工等。

特殊人群管理制度范文

特殊人群管理制度范文

特殊人群管理制度范文特殊人群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节特殊人群管理制度的背景和意义第二节特殊人群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第二章特殊人群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第一节特殊人群管理制度的法律依据第二节特殊人群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第三节特殊人群管理制度的涉及人员第四节特殊人群管理制度的管理机构第五节特殊人群管理制度的责任和义务第三章特殊人群管理制度的重点内容第一节特殊人群的定位和分类第二节特殊人群的权益保障第三节特殊人群的生活照顾和教育培训第四节特殊人群的社会融合和职业发展第五节特殊人群的社会保障和医疗保健第四章特殊人群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督第一节特殊人群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第二节特殊人群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评估第三节特殊人群管理制度的监督和问责第五章特殊人群管理制度的改进与完善第一节特殊人群管理制度的问题和挑战第二节特殊人群管理制度的改进措施第三节特殊人群管理制度的未来发展方向第一章绪论第一节特殊人群管理制度的背景和意义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各类特殊人群逐渐增多。

特殊人群包括残疾人、孤寡老人、未成年人、失业人员等。

这些特殊人群在社会中往往容易面临各种困难和不公平待遇,需要特殊的管理制度来照顾和保障他们的权益。

特殊人群管理制度的建立,旨在为特殊人群提供平等的机会和资源,并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以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和发展。

特殊人群管理制度的意义在于保障特殊人群的权益和尊严,促进特殊人群与正常人群的平等交往和融合。

特殊人群管理制度涉及社会政策、法律法规、社会保障等多个方面,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公平和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节特殊人群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特殊人群管理制度的建立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平等原则:特殊人群与正常人群在权益和尊严上应享有平等待遇,不得歧视和排斥。

2. 优先原则:特殊人群在受教育、就业、医疗等方面应享有优先权,以提高其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

3. 关怀原则:特殊人群在生活和工作中需得到关怀,体现人道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

公司女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公司女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公司女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保障公司女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女工的劳动权益,提高女工的劳动保护水平,订立本制度。

2.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劳动管理规定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女工,包含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

第二章劳动条件保护第三条一般要求1.公司应供应安全、卫生、无害的劳动环境,确保女工的生命健康安全。

2.公司应供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的劳动设施、工作工具,确保女工有良好的工作条件。

3.公司应供应充分的劳动保护用品,如防护眼镜、口罩、手套等,确保女工的劳动安全。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1.公司应合理布置女工的工作时间,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出国家规定的标准,不得强制加班。

2.公司应依照国家规定,供应每天至少1小时的休息时间,以确保女工的身体健康。

3.公司应保证女工享受法定节假日,布置合理的休假制度,确保女工的工作和生活平衡。

第五条劳动保护培训1.公司应定期组织女工进行劳动保护培训,提高女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2.公司应向新员工供应劳动保护培训,并进行考核,确保新员工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3.公司应记录女工的培训情况,并建立培训档案,作为女工晋升和评优的依据。

第三章特殊人群劳动保护第六条孕期女工保护1.公司应充分敬重孕期女工的权益,不得布置孕期女工从事有害的劳动。

2.孕期女工有权利向公司申请适应孕期的工作布置和休息时间,公司应依据实际情况予以考虑和满足。

3.公司应为孕期女工供应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咨询服务,关怀孕期女工的身体情形,及时解决问题和困扰。

第七条哺乳期女工保护1.公司应为哺乳期女工供应合适的哺乳室或布置合理的工作时间,以满足女工哺乳的需求。

2.公司应供应哺乳期女工所需的器具和设施,确保女工能够安全、舒适地进行哺乳工作。

3.公司应供应必需的帮忙和支持,解决哺乳期女工工作和生活上的各种困难。

第八条学习本领有限女工保护1.公司应敬重学习本领有限女工的权益,供应适合其本领水平和专长的岗位。

特殊人群车间管理制度

特殊人群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特殊人群在车间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提高生产效率,保障企业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特殊人群车间,包括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哺乳期妇女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特殊人群在车间生产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车间环境与设施第四条特殊人群车间应设置无障碍通道,方便特殊人群通行。

第五条车间内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护栏、扶手、紧急呼叫按钮等,确保特殊人群在车间内的安全。

第六条车间内应定期进行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新鲜,降低有害气体浓度。

第七条车间内应设置适当的休息区,为特殊人群提供休息和调整的机会。

第八条车间内应定期检查设备,确保设备安全可靠,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特殊人群受伤。

第三章安全生产与管理第九条特殊人群车间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十条特殊人群车间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特殊人群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一条特殊人群车间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二条特殊人群车间应设立安全检查小组,定期对车间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特殊人群车间应制定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应对措施。

第十四条特殊人群车间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章劳动保护与福利第十五条特殊人群车间应按规定为特殊人群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如防护眼镜、耳塞、手套等。

第十六条特殊人群车间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强度,确保特殊人群的休息和恢复。

第十七条特殊人群车间应定期对特殊人群进行健康检查,关注其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服务。

第十八条特殊人群车间应按规定为特殊人群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五章奖惩与考核第十九条对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特殊人群,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损害企业利益的特殊人群,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是指在特殊工种作业岗位从事工作的人员,包括高空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危险品作业人员等。

为了保障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保障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具备相关岗位的技能和安全知识。

培训内容包括岗位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范、应急处置措施等。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三、安全设施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所在的工作场所必须安装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

例如,在高空作业岗位,必须设置安全网、防护栏杆等设施,确保人员的安全;在爆破作业岗位,必须设置疏散通道、隔音设备等设施,防止爆炸事故发生。

四、安全防护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

例如,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防护绳等,确保自身安全;爆破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爆服、防爆眼镜等,保护自己免受爆炸伤害。

五、应急预案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所在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包括应急救援措施、疏散逃生路线、应急联系方式等。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要求行动。

六、值班制度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所在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值班制度。

值班制度包括作业人员的轮班安排、工作岗位的交接班等。

通过值班制度的建立,可以确保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连续监控和及时响应。

七、安全巡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所在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

安全巡查的频次和内容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巡查时要重点检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等。

八、事故报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所在单位发生事故或发现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向上级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的具体情况、造成的损失、相关人员的伤亡情况等。

并应迅速采取措施进行事故处理和隐患消除。

九、奖惩制度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所在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

对于安全工作表现突出的作业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和制度的作业人员,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教育。

特殊人群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特殊人群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为保障特殊人群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特殊人群的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及合作伙伴中患有疾病、残疾、老年、儿童等特殊人群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1. 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解释,对特殊人群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特殊人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本部门特殊人群的人身安全。

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特殊人群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定期开展安全培训。

4. 特殊人群所在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特殊人群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四、内容1. 安全教育培训(1)对特殊人群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

(2)定期组织特殊人群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

2. 安全设施(1)为特殊人群提供符合其需求的办公、生活设施,确保其人身安全。

(2)在公共区域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特殊人群注意安全。

3. 安全检查(1)定期对特殊人群工作、生活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对特殊人群使用的设备、工具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4. 应急处置(1)制定特殊人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流程。

(2)建立应急队伍,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 疾病预防与控制(1)关注特殊人群的健康状况,定期开展健康检查。

(2)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立即隔离治疗,防止疫情扩散。

6. 特殊人群关怀(1)关注特殊人群的生活需求,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2)开展心理疏导,帮助特殊人群缓解心理压力。

五、附则1.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确保特殊人群的安全。

4.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特殊人群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特殊人群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特殊人群的安全管理,保障特殊人群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特殊人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1. 残疾人;2. 老年人;3. 妇女;4. 儿童及青少年;5. 特定疾病患者;6. 其他特殊人群。

三、职责1. 安全生产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制度在本部门的执行和落实;3. 特殊人群所在部门负责对特殊人群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4. 特殊人群所在部门应定期对特殊人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内容1. 安全教育培训(1)公司应定期对特殊人群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2)特殊人群所在部门应根据特殊人群的特点,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3)特殊人群应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

2. 安全设施与设备(1)公司应确保特殊人群工作、生活场所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2)特殊人群所在部门应定期检查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3)特殊人群应遵守安全设施和设备的使用规定,不得擅自改动或损坏。

3.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1)特殊人群所在部门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2)特殊人群应积极配合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3)安全检查结果应记录备案,整改情况应及时反馈。

4. 应急处置(1)公司应制定针对特殊人群的应急预案,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2)特殊人群所在部门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3)特殊人群应掌握应急处置知识和技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确应对。

五、奖惩1.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特殊爱护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特殊爱护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加强对我院特殊爱护人员的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内所有需要特殊爱护的人员,包括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孕妇、病患者等。

三、管理职责1. 院领导负责特殊爱护人员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2.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特殊爱护人员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3. 医护人员负责对特殊爱护人员的日常护理和关爱。

4. 行政部门负责特殊爱护人员管理制度的具体执行和监督。

四、管理制度1. 人员评估与分级(1)各科室对特殊爱护人员进行评估,根据其健康状况、自理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2)一级特殊爱护人员:需密切关注的重症患者、老年人、孕妇等。

(3)二级特殊爱护人员:需关注的轻症患者、残疾人、儿童等。

(4)三级特殊爱护人员:需关注的一般患者。

2. 护理与关爱(1)医护人员根据特殊爱护人员的分级,制定相应的护理计划,确保其得到全面的护理。

(2)医护人员要关心特殊爱护人员的心理需求,提供心理疏导,帮助他们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3)医护人员要关注特殊爱护人员的饮食、休息等生活需求,确保其生活舒适。

3. 环境与设施(1)各科室为特殊爱护人员提供宽敞、舒适、安全的就医环境。

(2)为特殊爱护人员配备必要的辅助设施,如轮椅、拐杖、无障碍设施等。

4. 沟通与协调(1)医护人员与特殊爱护人员保持密切沟通,了解其需求,及时解决问题。

(2)各科室之间加强协调,确保特殊爱护人员得到全面、连续的护理。

5. 教育与培训(1)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特殊爱护人员护理知识培训,提高其护理水平。

(2)开展特殊爱护人员关爱活动,提高全院员工的关爱意识。

五、监督与考核1. 院领导定期对各科室特殊爱护人员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各科室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护理质量、关爱程度、患者满意度等。

3. 对考核不合格的医护人员进行培训、整改,直至达到要求。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岗员工劳动保护制度范本

特岗员工劳动保护制度范本

特岗员工劳动保护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岗员工的劳动保护,维护特岗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特岗员工的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特岗员工,并向本公司全体职工公示告知。

第三条本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和保障特岗员工的合法权益,为特岗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劳动就业保护第四条本公司在招聘特岗员工时,依法与特岗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应具备特岗员工特殊保护条款,明确不得限制特岗员工结婚、生育等内容。

第五条本公司遵守特岗员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并将本公司属于特岗员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特岗员工。

第六条特岗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指自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一周岁止)内,除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本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而孕期、产期、哺乳期未满的,除特岗员工本人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外,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

第三章工资福利保护第七条本公司按照按劳分配原则,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特岗员工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与男员工平等的权利。

第八条本公司不得因特岗员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四章职业安全健康保护第九条本公司为特岗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劳动保护设施,确保特岗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条本公司定期对特岗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

第十一条本公司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特岗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五章管理监督第十二条本公司建立健全特岗员工劳动保护制度,加强对特岗员工劳动保护工作的管理监督。

第十三条本公司定期对特岗员工进行劳动保护教育培训,提高特岗员工的劳动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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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劳动保护管理制度1 特殊人群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情况
一、女职工特殊保护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害的作业。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女职工怀孕7个月(含7个月)至哺乳期满,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当日22时到次日8时)劳动,并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女职工怀孕期间,每班分两次各有15分钟补充食物的时间。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做劳动时间。

4、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晚婚女职工可享受四个月的产假,采取节育措施后,可继续享受两个月的产假。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妊娠不满四个月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四个月以上的,产假为42天。

5、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
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6、产假期满后到婴儿1周岁以前,每天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期,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7、矿每年对女职工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妇科疾病普查,费用由矿行政支付,占用时间按出勤对待。

8、矿对正常出勤的女职工每月发放32元的卫生费。

9、单位不能以结婚、产假、哺乳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和管理”之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八条“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害、有毒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危害作业”的规定,杜绝招收录用未成年工。

2、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矿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在生产全过程中,抓好全员的动态安全,由被
动安全管理转为主动预防管理,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矿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宣传,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增强自主保安意识,促使职工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化。

广泛开展反“三违”活动。

矿的劳动安全、工业卫生设施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工会依法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改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

对于工会提出的问题矿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矿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安排一定的资金作为劳动保护技措经费,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矿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切实做好职业危害特别是工业粉尘危害的防治工作。

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的规
定,采取各种防降尘措施,购置使用完善各种防降尘设施,使采掘工作面等作业现场的工业粉尘测点合格率稳步提高。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矿按有关规定发放保健津贴,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查出的职业病患者,应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并按期复查,及时给予治疗和疗养。

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应在合同解除前进行职业病检查,检查费用由企业承担。

第二条矿根据国家和行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按照工种、岗位和作业场所的需要,按期向职工发放质量合格的劳动
防护用品,并教育职工正确使用。

工会对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实行监督、检查。

在夏季和冬季,对有关作业场所和有关工作岗位的职工,分别采取防暑降温或防寒保暖措施,以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第三条工会坚持“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的方针,协助矿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遵章守纪教育,支持煤矿工人行使安全生产十项权利,提高职工自主保安的意识和技能。

工会支持矿按照职代会通过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支持对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人员给予相应处理。

矿尊重和支持工会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中按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实行群众监督。

支持群监组织和协管会开展工作,保证群监网员和协管员的津贴和活动经费。

第四条矿录用、招收新工人要进行严格的身体检查,对新工人要进行规定时间的上岗前的安全技术培训,对从事特殊岗位工作的职
工进行专门的培训,经考核考试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安排上岗工作。

第五条矿严格执行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和建档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工会对已建档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的整改情况,实行跟踪监督检查。

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重要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工会有权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矿有关部门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行政
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矿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及时做出处理决定。

要严格执行有关工伤事故管理的规定,职工因工负伤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按规定向上级单位报告,办理工伤手续。

隐瞒不报者,要追究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和其它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矿必须通知工会参与调查处理,工会有权对矿所属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工会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矿执行国家《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和“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的女职工从事规定禁忌的劳动。

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从事夜班劳动,并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护理假等待遇。

矿每年对女职工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妇科疾病普查,费用由行政支
特殊设备使用管理制度1
特殊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特殊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特殊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特殊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保证特殊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

其主要内容包括:特殊设备的设计、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殊设备及其安全附近、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其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特殊设备档案是从特殊设备的设计、制造、使用、检修全过程的文字记载,它向人们提供各个过程的具体情况,也是特殊设备定期检验和更新报废的根据。

通过建立特殊设备档案,可以使特殊设备的管理部门和操作人员全面掌握其技术状况,了解和掌握运行规律,防止盲目使用特殊设备,从而能有效地控制特殊设备事故。

二、特殊设备的注册登记制度
新增特殊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监督检验报告等,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殊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

特殊设备使用登记后应将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殊设备显著位置,并在有效期内安全使用。

三、特殊设备报废制度
标准或者技术规程有寿命期限要求的特殊设备或者零部件,或者特殊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应当按照相应要求予以报废处理。

特殊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必须到负责该特殊设备注册登记的特殊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四、特殊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
在用特殊设备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

对特殊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是确保安全使用的必要手段。

所有特殊设备在运行中,因各种原因会产生一些缺陷,或原有允许的缺陷逐步扩大,产生事故隐患。

通过定期检验可以及时发现缺陷,以便能够得到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

根据特殊设备的使用情况及自身结构特点,在有关特殊设备的技术规范中,规定了特殊设备的检验周期,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殊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

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殊设备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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