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代保管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启动调试期间设备代保管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使分步试运及整体启动工作顺利进行,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运行,使操作规范化和标准化,根据机组调试试运阶段参建单位多、试运设备多、人员复杂的情况,在机组启动、调试工作中实施设备代保管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倒送电所到达的区域(配电室)和系统及已经调试正常的设备。

3.本办法主要规定了设备代保管的条件、代保管阶段的工作范围及职责,管理及运做程序。代保管单位在代保管阶段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具体落实到人和设备,确保圆满完成日常维护及运行保管工作。

二.代保管条件

1.代保管设备或系统的环境照明、卫生、防火、防盗等设施应齐全可用。

2.土建、安装工作已按设计要求全部结束并验收合格。

3.调试工作全部结束,主要保护能可靠投入,设备系统基本满足设计要求。

4.对超出设计范畴要修改、增加项目的提出、决策落实工作,将按兆光公司的要求以变更设计的办法来实施。

三.代保管单位的责任

1.在试运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设备系统操作上受调试试运组指挥,对代保管阶段设备系统的操作和检查负责。

2.负责制定并执行设备代保管期间的管理制度、“两票三制”、“防误措施”、“缺陷管理”等制度。运行人员对电气设备系统的操作应履行操作票制度。

3.负责设备的运行操作,维护和化验工作(不包括材料、备品备件的更换费

用)。运行人员应按照运行规程、运行管理制度在调试试运组的指挥下进行设备系统的检查和操作。

4.负责代保管设备或系统日常卫生、防火、防潮、防盗等工作的管理;负责设备定期巡检、定期试验、定期加油等工作,并作好记录。

5.运行人员负责统计整理设备缺陷,发现缺陷及时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由施工单位负责消缺。

6.及时发现设备异常和组织事故处理工作,发现问题时应先请委托保管单位共同检查(事故可能扩大或造成设备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按规程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通知委托保管单位和试运指挥部)分清责任,并作好记录。

四.委托代保管单位的责任

1.负责代保管期间日常缺陷处理,备品备件的更换、事故抢修等维护工作。

2.负责临时系统安装调试及设计变更项目的实施及实施方案措施的编制与执行。

3.负责向代保管方详细介绍有关注意事项和操作调整步骤,并进行技术交底。

4.尾工处理完善工作。

5.承担试运指挥部安排的对代保管项目的其它工作。

五.设备代保管申请及审批程序

程序为:施工单位申请→监理单位审核→试运验收组设备验收→试运总指挥批准→办理设备代保管协议→委托单位向代保管单位交底→代保管单位上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