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正式版
客户失信违约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内容
客户失信违约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内容合同双方
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目的
2.1. 明确失信违约行为的定义
2.2. 规定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标准
2.3. 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失信违约行为的定义
3.1. 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3.2. 提供虚假信息或数据
3.3. 拖延或拒绝支付合同款项
3.4. 未经授权擅自变更合同条款
违约责任
4.1. 违约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4.2. 赔偿金额的计算标准
4.3. 违约金的设定及支付方式
责任追究程序
5.1. 提出违约投诉的流程
5.2. 违约行为的调查和证据收集
5.3. 违约处理的决定和通知
争议解决
6.1. 争议的协商和调解
6.2. 提起诉讼的条件和程序
6.3. 选择的法院和法律适用
合同的修改与解除
7.1. 合同修改的程序和要求
7.2. 合同解除的条件和方式
7.3. 解除合同后的处理措施
保密条款
8.1. 保密义务的范围
8.2. 保密信息的处理和泄露的后果附则
9.1. 合同的有效性和生效日期
9.2. 双方签字确认和日期
9.3. 其他未尽事宜的处理办法。
失信行为责任追究制度1(2).doc
失信行为责任追究制度1失信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为了防范和控制在合同签订及履行的过程中发生失信违法行为,避免公司的经营受到损失,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制定本失信违法责任追究制度:经营过程中对方发生失信违法行为的追究一、对方失信违法行为可能表现形式: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公司利益的2、以虚假的担保订立合同,骗取公司货物及财产的3、物资采购中,对方提供的物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4、产品销售中,对方不按约定支付货款的5、对方违约后,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6、有证据证明,对方在经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可能丧失履行合同及债务的能力7、其他的失信违约行为二、对对方失信违法行为可以采取的措施对于对方的失信违约行为,可根据具体的情况,酌情采取下列措施:1、取消赊账条件,并要求对方提供必要的担保2、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没收定金3、中止合同的履行,停止供货资格4、诉诸法律等其他措施公司内部发生失信违法行为的追究三、公司内部发生失信违法行为的可能表现形式1、个人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并违约或骗取款物的2、委托代理人超越委托权限签订合同并违约造成公司损失的3、委托代理人与对方勾结,共同骗取公司款物的4、提供给对方产品合格率未达标的5、拖欠对方货款的6、其他失信违法行为行为四、对公司内部发生失信违法行为的纠正措施1、对于公司内部发生失信违法行为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并说明理由2、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对方损失的扩大,并依法赔偿对方损失3、撤消过错当事人的职务或开除,并赔偿公司的损失4、依法追究过错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失信违法行为导致的合同纠纷处理五、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必须及时处理和解决,避免损失的扩大。
处理合同的纠纷,应该注意一下几点:1、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或法定代表人,并通报信用(合同)管理机构,提供必要的材料2、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3、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公司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参加仲裁或诉讼4、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6、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书、答辩书、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的副本或正本复印件,自发出或收到之起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备案7、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8、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
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背景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失信违法行为问题愈发严重。
不少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主体的失信行为已经对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态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为了构建公正、透明、法治的社会环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纷纷建立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定义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是指,针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失信违法行为,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据刑法、行政法、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刑事责任。
其中,失信行为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承诺不履行或者未能履行相关义务;违法行为则是指在经济活动中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意义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的实行,有利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正竞争,减少不良企业、个人的不当行为;有利于提高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和市场信誉,促进经济环境的良好发展;有利于完善法律制度,加强法律规范和法治建设,形成更加稳定、可持续、高效的经济发展环境。
主要内容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包含多个方面,其中比较重要的有以下几个方面:信用管理针对企业和个人的失信行为,政府和有关部门通过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个人信用评价、黑名单公示等机制,对失信者进行信用管理。
其中,企业信用评价主要包括信用等级评定、信用记录管理、信用考核、信用承诺等方面;个人信用评价则包括个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的诚信档案建设、互联网信用记录整合等方面。
黑名单公示则是指政府部门公布失信者的名单,对其予以警示和限制。
违法行为惩罚针对企业和个人的违法行为,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惩罚。
具体惩罚措施包括罚款、行政处罚、刑事追究等。
其中,罚款是指对企业和个人违法行为的处罚,赋予其缴纳一定的罚款数额的责任;行政处罚则是指法律法规授权的政府部门行使行政权力,对违法行为者进行行政处罚;刑事追究则是指企业和个人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涉及刑事责任的追究,可能涉及刑事罚款、拘留、有期徒刑等惩罚措施。
民事赔偿针对企业和个人的违法行为,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民事赔偿。
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6253-94 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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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方发生失信违法行为,可酌情采取下列措施:1.1取消赊销条件;1.2停止供货;1.3取消供货资格;1.4诉诸法律。
2、本企业发生失信违法行为的可能表现形式与纠正措施:表现形式:2.1个人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并违约或骗取款物;2.2产品合格率未达标;2.3拖欠货款;2.4其他。
纠正措施:及时书面告知对方,说明原由;依法赔偿对方损失;撤销过错当事人的职务、开除直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合同纠纷处理3.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或法定代表人,并通报信用(合同)管理机构,提供材料。
3.2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3.3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公司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参加仲裁或诉讼。
3.4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355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标准版本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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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方发生失信违法行为,可酌情采取下列措施:1.1取消赊销条件;1.2停止供货;1.3取消供货资格;1.4诉诸法律。
2、本企业发生失信违法行为的可能表现形式与纠正措施:表现形式:2.1个人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并违约或骗取款物;2.2产品合格率未达标;2.3拖欠货款;2.4其他。
纠正措施:及时书面告知对方,说明原由;依法赔偿对方损失;撤销过错当事人的职务、开除直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合同纠纷处理3.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或法定代表人,并通报信用(合同)管理机构,提供材料。
3.2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3.3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公司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参加仲裁或诉讼。
3.4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3.6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书、答辩书、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的副本或正本复印件,自发出或收到之日起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备案。
3.7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8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
付款方失信违约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付款方失信违约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有时候啊,咱们做生意、签合同的时候,总想着“万事都能顺顺利利,大家都讲诚信”,可偏偏就有人“失信”,不按规矩办事,结果一出问题,大家都蒙圈。
你说,这多让人头疼啊!说实话,谁不想钱款到位,合同履行得妥妥的?可问题来了,付款方如果出尔反尔,失信违约,得让人怎么办?这事儿可得讲讲,免得下次又踩坑。
失信违约其实不是什么小事,真要追究起来,那可得让付款方知道后果。
不仅仅是道个歉、扔几个赔偿金就能了事的哦。
毕竟,大家都不容易,做生意、签合同,讲的就是互信。
你不按时付款,甚至拖欠、赖账,那就得承担责任了。
像那些故意耍赖、找各种借口不支付的行为,可是要吃亏的,虽然法律上有很多规定,但归根结底,还是得靠咱们自己先挺直腰杆,拿出点“真功夫”。
有些人可能会想,拖延付款有什么大不了,迟点儿给钱不行吗?哎呀,这就错了!你拖了不说,影响的不仅仅是对方的资金流转,还可能拖慢整个项目的进度,甚至是影响公司的信誉。
久而久之,人家会觉得你这人“说话不算数”,做事不靠谱。
那合同上写的“按期付款”呢?这可不是白写的,都是有法律保障的。
所以,付款方要是失信违约,法律可是会追究责任的。
你不信?看看那些因为欠款被告上法庭的案例,你就知道这个问题有多严重。
要是想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最好在合同里约定清楚付款的具体条款,别含糊其辞,也别想着“以后再说”。
一旦签字,你就是按照那个规则走,违约了,赔偿金、违约金这些可不是小数目,数一数二也不少。
大家签合同的时候不妨多花点心思,别让以后“后悔药”没得吃。
有的付款方可能觉得“反正我拖了,追究也没什么”,但其实不然。
如果你被追责了,不仅钱要赔,甚至可能影响到公司的经营和声誉。
这可真不是闹着玩的,不要等到“赔了夫人又折兵”才知道问题有多严重。
当一个人或公司违约,失信了,往往不仅仅是一个合同的破裂,它背后可能连带着更多的麻烦。
比如说,供应商的款项没收到,他的生产进度就停了,工人没有工资就得罢工,整个链条一旦断了,那可不是小事。
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一、前言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进展,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倚靠于信用,而信用也成为了一个紧要的社会资源。
正由于如此,建立和完善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是我们推动信用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的必定选择。
本文将认真探讨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的含义、紧要性、实现方式等问题,希望能够为读者解决一些怀疑并供给一些思考。
二、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的含义所谓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就是针对那些有意违反相关规定、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的行为,实行肯定的法律手段,追究相应责任的制度。
实在来说,这个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重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相关规定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需要对相关规定进行明确。
比如,对于一些突破社会底线的行为,法律需要进行严格规定和明确界定,以便对涉案人员进行相应的惩罚。
2、明确违法责任的范围在针对不同事情的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时,应当对不同相关方的应尽责任进行明确规定。
比如,对于一些企业在市场上有意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相关平台或监管机构应当负起相关违法责任。
3、明确责任追究的流程当发生失信违法行为时,应当有明确的责任追究流程。
比如,依据相关规定,在失信违法违规情况下,会先实行行政惩罚等处理方式,然后再就涉及的责任追究工作打开调查。
三、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的紧要性为什么要建立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呢?答案明显是不言自明的。
以下几点足以证明这个制度的紧要性:1、强化法律管束力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可能会将本身的利益置于社会公共利益之上,甚至损害了社会的合法权益。
面对这些人的行为,假如没有相应制度的管束,那么这些人是很可能躲避惩罚的。
因此,建立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可以强化法律的管束力,提高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平衡性。
2、促进公正竞争在市场经济中,竞争是不可避开的。
有些企业可能出于赚钱的目的有意违反市场规定,从而占据了不正当的竞争优势。
而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打击这些不正之风,促进公正竞争,保护市场的正常秩序。
政务 失信 惩戒 制度
政务失信惩戒制度是指针对政府部门或公务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失信行为的情况,建立相应的惩戒机制和制度。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促使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恪守职责,提高政务诚信水平,保障公众利益。
政务失信惩戒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立失信记录: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的失信行为应当被记录下来,形成失信档案。
这些档案可以包括违反法律法规、违背承诺、滥用职权等失信行为。
2. 惩戒措施:对于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的失信行为,应当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这些措施可以包括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严重情况下甚至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3. 公示曝光: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的失信行为应当向社会公开,通过媒体等渠道进行曝光。
这样可以增加舆论监督,形成对失信行为的社会压力。
4. 整改和复查: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在受到惩戒后,应当进行整改,并接受复查。
只有经过整改并证明恢复诚信后,才能恢复正常职责。
政务失信惩戒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提高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公众对政府的信任。
同时,也能够有效遏制腐败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失信行为管理制度
失信行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经济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社会诚信建设,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外部合作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和外部合作单位在本单位的全部活动中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三、失信行为定义失信是指以欺骗、拖欠、逃废等不正当手段或者违背诚信行为的事实,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和社会经济生活的行为。
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违背承诺,不履行合同义务;2.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欺骗他人;3.拒不支付货款、工程款、购房款等;4.逃避法院执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5.违法违规经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6.其它侵犯他人权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
四、失信行为管理原则1.预防为主,综合治理;2.依法惩戒,倡导诚信;3.严格审核,一票否决;4.信息共享,实时监督。
五、失信行为管理措施1.信用评估本单位对工作人员和外部合作单位的信用情况进行评估,建立信用档案。
2.提醒教育对于初犯或轻微失信行为,给予口头提醒、书面警示,教育其改正错误。
3.限制参与对于恶意失信行为,限制其参与本单位相关业务活动,停止合作。
4.公开曝光对于严重失信行为,通过媒体公开曝光,警示社会。
5.法律追究对于违法失信行为,交由有关部门或律师事务所处理,追究法律责任。
六、失信行为管理流程1.收集证据对于发生失信行为的情况,本单位应当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并确保真实有效。
2.评估分析对于收集到的失信行为证据,本单位应当进行评估分析,确定失信程度,并依据失信情节进行分类标准。
3.制定处理方案根据评估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包括针对不同种类失信行为的具体管理措施。
4.执行管理措施依照制定的处理方案,执行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失信行为得到妥善处理。
5.监督检查定期对失信行为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问题。
七、失信行为管理责任1.本单位领导负责全面领导失信行为管理工作,确保失信行为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失信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失信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为了防范和控制在合同签订及履行的过程中发生失信违法行为,避免公司的经营受到损失,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制定本失信违法责任追究制度:经营过程中对方发生失信违法行为的追究一、对方失信违法行为可能表现形式: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公司利益的2、以虚假的担保订立合同,骗取公司货物及财产的3、物资采购中,对方提供的物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4、产品销售中,对方不按约定支付货款的5、对方违约后,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6、有证据证明,对方在经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可能丧失履行合同及债务的能力7、其他的失信违约行为二、对对方失信违法行为可以采取的措施对于对方的失信违约行为,可根据具体的情况,酌情采取下列措施:1、取消赊账条件,并要求对方提供必要的担保2、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没收定金3、中止合同的履行,停止供货资格4、诉诸法律等其他措施公司内部发生失信违法行为的追究三、公司内部发生失信违法行为的可能表现形式1、个人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并违约或骗取款物的2、委托代理人超越委托权限签订合同并违约造成公司损失的3、委托代理人与对方勾结,共同骗取公司款物的4、提供给对方产品合格率未达标的5、拖欠对方货款的6、其他失信违法行为行为四、对公司内部发生失信违法行为的纠正措施1、对于公司内部发生失信违法行为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并说明理由2、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对方损失的扩大,并依法赔偿对方损失3、撤消过错当事人的职务或开除,并赔偿公司的损失4、依法追究过错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失信违法行为导致的合同纠纷处理五、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必须及时处理和解决,避免损失的扩大。
处理合同的纠纷,应该注意一下几点:1、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或法定代表人,并通报信用(合同)管理机构,提供必要的材料2、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3、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公司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参加仲裁或诉讼4、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6、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书、答辩书、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的副本或正本复印件,自发出或收到之起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备案7、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8、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
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一、背景介绍为了规范企业职能部门的工作行为,加强对失信违法行为的追究和处理,维护企业的良好运营秩序和社会公信力,特订立本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二、管理标准1. 定义失信违法行为是指企业职能部门在工作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等的行为,严重损害企业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行为。
2. 失信违法行为范围失信违法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意向外部传播虚假信息;—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对企业客户、供应商、员工等进行欺诈行为;—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无视企业纪律要求,造成重点经济损失。
3. 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对于发生失信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将采取以下责任追究措施:—严厉调审核实相关情况,并收集相关证据;—依据调查结果,依法向有关部门报案;—针对失信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视情况予以纪律处分、行政惩罚或经济赔偿等适当处理;—对涉及的严重失信违法行为,可立刻停职调查,并考虑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于失信违法行为引发的经济损失,违法行为人负有赔偿责任。
三、考核标准1. 考核内容失信违法行为将作为企业职能部门工作考核的紧要内容之一,实在考核标准包含:—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纪律性;—维护企业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责任意识;—乐观参加企业反腐败活动的自动性;—守信经营、诚实守信的业务拓展本领;—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保密意识;—在工作中的失误及时矫正和整改的本领。
2. 考核流程失信违法行为的考核将依照以下流程进行:—每年初,企业职能部门将订立年度考核计划,明确考核内容和权重;—考核周期为一年,依据职能部门工作实际,不定期进行考核;—考核主体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协同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评定;—考核结果将作为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的紧要依据。
3. 考核结果与责任追究依据考核结果,对失信违法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若工作人员在考核中存在细小失信违法行为,将进行矫正和教育,建议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对于较为严重的失信违法行为,依据实在情况采取警告、降薪、调岗等纪律处分;—对于严重失信违法行为,将予以严格的处理,包含辞退、停职调查等,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考核结果将被记录在档案中,作为后续晋升、奖惩和离职等决策的参考依据。
安全生产失信惩罚制度
一、前言安全生产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取得了显著成效。
然而,一些企业由于追求利益最大化,忽视安全生产,导致事故频发,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 加大对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
3. 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减少事故发生。
4.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制度内容(一)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认定1. 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2. 伪造、篡改、销毁安全生产相关资料的。
3. 未经许可擅自进行特种作业的。
4. 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培训的。
5. 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
6. 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7. 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
8.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安全生产失信行为惩戒措施1. 责令改正:对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责令企业立即改正,并处以警告。
2. 罚款:对安全生产失信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罚款金额为1万元至10万元。
3. 限制生产经营:对安全生产失信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限制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限制期限为1个月至6个月。
4. 取消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安全生产失信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取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 限制招投标:对安全生产失信行为,限制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的参与。
6. 限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任职:对安全生产失信行为,限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在一定期限内任职。
7. 公示曝光:对安全生产失信行为,予以公示曝光。
8. 其他惩戒措施: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惩戒措施。
(三)惩戒程序1. 发现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失信奖罚制度
失信奖罚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公司信用管理,提高员工诚信意识,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特制定本失信奖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失信行为认定1. 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
2. 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
3. 未经授权使用公司财产或信息。
4. 故意误导、欺骗客户或同事。
5. 违反公司规定,造成公司损失或不良影响。
四、失信行为分类根据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三个等级:1. 轻微失信:初次违反,影响较小。
2. 一般失信:违反次数较多或影响一般。
3. 严重失信:违反次数频繁或造成严重后果。
五、奖罚措施1. 轻微失信:- 警告。
- 书面检讨。
- 参加诚信教育课程。
2. 一般失信:- 罚款:根据公司规定,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 记过:在员工档案中记录失信行为。
- 限制晋升: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参与晋升评定。
3. 严重失信:- 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公司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解除与失信员工的劳动合同。
- 追究法律责任: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失信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奖励措施1. 诚信模范:对于长期遵守诚信原则,表现突出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诚信奖励:对于在诚信建设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公司将给予额外奖励。
七、申诉与复核员工对失信行为的认定或奖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公司将组织复核。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制度的修改和完善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九、生效日期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生效。
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4432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对方发生失信违法行为,可酌情采取下列措施:1.1取消赊销条件;1.2停止供货;1.3取消供货资格;1.4诉诸法律。
2、本企业发生失信违法行为的可能表现形式与纠正措施:表现形式:2.1个人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并违约或骗取款物;2.2产品合格率未达标;2.3拖欠货款;2.4其他。
纠正措施:及时书面告知对方,说明原由;依法赔偿对方损失;撤销过错当事人的职务、开除直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合同纠纷处理3.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或法定代表人,并通报信用(合同)管理机构,提供材料。
3.2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3.3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失信行为责任追究制度1.doc
失信行为责任追究制度1失信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为了防范和控制在合同签订及履行的过程中发生失信违法行为,避免公司的经营受到损失,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制定本失信违法责任追究制度:经营过程中对方发生失信违法行为的追究一、对方失信违法行为可能表现形式: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公司利益的2、以虚假的担保订立合同,骗取公司货物及财产的3、物资采购中,对方提供的物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4、产品销售中,对方不按约定支付货款的5、对方违约后,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6、有证据证明,对方在经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可能丧失履行合同及债务的能力7、其他的失信违约行为二、对对方失信违法行为可以采取的措施对于对方的失信违约行为,可根据具体的情况,酌情采取下列措施:1、取消赊账条件,并要求对方提供必要的担保2、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没收定金3、中止合同的履行,停止供货资格4、诉诸法律等其他措施公司内部发生失信违法行为的追究三、公司内部发生失信违法行为的可能表现形式1、个人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并违约或骗取款物的2、委托代理人超越委托权限签订合同并违约造成公司损失的3、委托代理人与对方勾结,共同骗取公司款物的4、提供给对方产品合格率未达标的5、拖欠对方货款的6、其他失信违法行为行为四、对公司内部发生失信违法行为的纠正措施1、对于公司内部发生失信违法行为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并说明理由2、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对方损失的扩大,并依法赔偿对方损失3、撤消过错当事人的职务或开除,并赔偿公司的损失4、依法追究过错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失信违法行为导致的合同纠纷处理五、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必须及时处理和解决,避免损失的扩大。
处理合同的纠纷,应该注意一下几点:1、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或法定代表人,并通报信用(合同)管理机构,提供必要的材料2、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3、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公司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参加仲裁或诉讼4、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6、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书、答辩书、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的副本或正本复印件,自发出或收到之起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备案7、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8、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
法院关于失信的工作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法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在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期限届满后,未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仍不履行,且符合本制度规定的被执行人。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受理的各类民事、行政案件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第四条本院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信用体系,实施信用惩戒,并采取以下措施:(一)限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消费支出;(二)限制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三)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者办理信用卡;(四)限制在高档场所消费;(五)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六)限制参与招标、拍卖;(七)限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八)其他法律规定的措施。
第五条本制度由本院执行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失信被执行人认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认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原则;(二)公开原则;(三)公正原则;(四)及时原则。
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认定条件:(一)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二)被执行人未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报告财产;(三)被执行人未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据;(四)被执行人擅自处分财产,导致无法执行;(五)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人民法院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六)被执行人逃避、抗拒人民法院执行;(七)其他符合失信被执行人认定条件的情形。
第八条失信被执行人认定程序:(一)执行法官根据案件情况,提出认定失信被执行人的初步意见;(二)执行局召开会议,对失信被执行人认定意见进行讨论,形成初步认定意见;(三)将初步认定意见报送本院院长审批;(四)经院长批准后,执行局制作失信被执行人认定决定书,送达被执行人;(五)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失信行为与处罚管理制度
失信行为与惩罚管理制度1. 背景为了规范企业内部行为,加强企业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特订立本《失信行为与惩罚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2. 目的本制度旨在明确失信行为的定义和范围,并明确相应的惩罚措施,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护企业的声誉和利益。
3. 失信行为定义失信行为是指企业或其员工在商业交往、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合同商定、企业规章制度或道德伦理,造成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或企业形象的行为。
失信行为包含但不限于:—虚假宣传行为—不定期履行合同义务—违反质量安全标准—侵害知识产权—不合理债务躲避—内部腐败行为—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其他侵害合法权益或损害企业形象的行为4. 惩罚措施针对不同的失信行为,本制度规定如下惩罚措施:4.1 细小失信行为对于细小失信行为,采取以下惩罚措施:—口头通报批判—提示教育,督促整改—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考核因素参考—进行内部培训,加强行为规范意识4.2 一般失信行为对于一般失信行为,采取以下惩罚措施:—书面通报批判,并要求进行书面检查报告—取消个人嘉奖和晋升机会—进行肯定期限的有薪停职处分—降低年终绩效评定,影响年终奖金4.3 严重失信行为对于严重失信行为,采取以下惩罚措施:—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影响升职和晋升机会—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取消个人全部待遇,包含奖金、股权等—向有关行政机关或司法机构报案,追究刑事责任4.4 挽救措施在采取惩罚措施的同时,也应予以被惩罚方改正的机会,执行挽救措施,包含但不限于:—赔偿受损方的经济损失—自动公开致歉和澄清—自动矫正错误,恢复信誉5. 处理程序对于发现的失信行为,应依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 事实调查: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料子,听取当事人叙述,并形成调查报告。
2. 决策审批:依据调查报告,由企业管理负责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人员进行审批决策。
3. 通知当事人:通知当事人被惩罚的事实、依据和惩罚措施,并告知上诉渠道。
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为了防范经营风险,维持企业正常经营秩序,为了维护企业声誉;为了教育惩戒失信企业或人员。
一、经营活动中,拖欠款、物;产品质量不达标;以欺骗手段谋取款、物等均属失信行为。
个人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超越法人代表授权范围对外签订合同也属失信行为。
二、经济纠纷的处理1.发生经济纠纷,合同承办人员应即时通过所在部门领导或直接报告董事长,同时通报信用管理办公室,如实提供纠纷情况及与之相关的材料。
2.合同承办人应提出解决该项经济纠纷的建议措施。
3.据情选择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承办该项合同的部门人员应积极配合好信用管理办公室。
4.必须在法定的时效内提出诉讼请求。
5.发现对方当事人进行合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报经董事长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6.解决经济纠纷的申请书、起诉书、答辩书、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信用管理办公室应自发出或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呈报董事长,告知相关经营公司。
7.在处理经济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8.经济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9.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三、若失信的对方当事人是买方,则在判定对方失信之时起立即停止供货。
四、公司业务人员超越授权权限或擅自以本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造成企业蒙受经济损失的,除据情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行政直至法律责任外,其直接领导人应承担领导责任。
五、本企业一旦发生业务人员有失信行为,相关部门(必要时由信用管理办公室代表公司)应及时向合同对方当事人赔礼道歉,说明原因,表明履行合同的诚意并征求对方当事人意见,同时依法承担相关损失。
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1]
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员工的行为,强调诚信、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并建立起对失信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以维护企业的良好声誉和社会形象。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员工,并适用于所有与本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的供应商、合作伙伴等。
三、失信违法行为的定义1.失信行为:指企业内部员工或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的供应商、合作伙伴等在交易、合作过程中严重违背合同约定或者涉及其他违背信用原则的行为。
2.违法行为:指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者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失信违法行为的等级划分根据失信与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本制度将失信违法行为划分为三个等级:1.一般失信违法行为:指失信或违法行为对企业利益造成一定损失或影响,但尚未对企业形象和声誉造成严重影响。
2.重要失信违法行为:指失信或违法行为对企业利益造成较大损失或影响,且已对企业形象和声誉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
3.严重失信违法行为:指失信或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利益,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形象和声誉。
五、责任追究措施1.一般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措施:–面谈教育:对一般失信违法行为的员工,首先进行面谈教育,告知其行为的不当之处,引导其正确对待交易或合作事宜。
–薪资扣减:对于在失信违法行为中造成经济损失的员工,可按照企业制度,给予一定比例的薪资扣减。
–监管期限:对于一般失信违法行为的员工,设定一定限期的监管期限,期间对其行为进行监控,及时纠正。
2.重要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措施:–通报批评:对重要失信违法行为员工进行通报批评,将其行为公之于众,提醒其他员工引以为戒。
–薪资降级:对重要失信违法行为员工适用一定时间的薪资降级措施,以警示其行为对自身的财务影响。
–岗位调整:对经常涉及重要失信违法行为的员工,在一定时间内将其调整至其他岗位,以避免其继续对企业造成损失或影响。
3.严重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措施:–停薪留职:对严重失信违法行为的员工停止薪资发放,但保留其在职状态,待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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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
度正式版
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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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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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方发生失信违法行为,可酌情采取下列措施:
1.1取消赊销条件;
1.2停止供货;
1.3取消供货资格;
1.4诉诸法律。
2、本企业发生失信违法行为的可能表现形式与纠正措施:
表现形式:
2.1个人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并违约或骗取款物;
2.2产品合格率未达标;
2.3拖欠货款;
2.4其他。
纠正措施:及时书面告知对方,说明原由;依法赔偿对方损失;撤销过错当事人的职务、开除直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合同纠纷处理
3.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或法定代表人,并通报信用(合同)管理机构,提供材料。
3.2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3.3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合同承办
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公司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参加仲裁或诉讼。
3.4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3.6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书、答辩书、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的副本或正本复印件,自发出或收到之日起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备案。
3.7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
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8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3.9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3.10在涉及合同纠纷的诉讼或非诉讼活动中,行使可能引起国有资产流失的处分权时,应当报请有关部门公司批准。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