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专利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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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2010年度杨浦区授权专利资助奖励的通知
为鼓励杨浦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自主创新活动,进一步推进杨浦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化发展,根据《关于鼓励本区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应用的实施细则》精神,杨浦区知识产权局将对杨浦区获得授权专利进行资助奖励:
一、资助对象:凡是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获得国家专利授权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资助奖励:
(1)专利权人为注册在杨浦区的企业、事业单位(企业要求税管在杨浦);或(2)专利权人为具有杨浦区户籍或持杨浦区居住证的个人。
二、资助项目和金额:对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奖励800元,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奖励500元。
三、申请和奖励流程
1、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登录杨浦科技网()“通知公告”栏下载、填报电子申请表,并于12月15日前将填写好的申报表发送至“杨浦专利奖励”专用信箱:YPZLJL@(请以申请人姓名或申请单位名称作为邮件主题)。
(2)初审结果将通知申请人,通过初审的申请人请于12月31日前携带书面申报材料到杨浦区知识产权局办理资助实审。实审通过后可获得相应奖励。
受理地点:杨浦区知识产权局(隆昌路690号324室)
联系电话:65696947、65803219
2、实审须提交的申报材料:
(1)打印并盖章的杨浦区专利授权资助申请表;
(2)打印并盖章的杨浦区专利授权资助申请清单;
(3)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为企事业单位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及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申请人为个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双面)。
四、法律责任
审查中发现资助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上海市杨浦区知识产权局应当做出不予资助的决定。
对于因弄虚作假而不予资助的申请人,在收到不予资助书面决定之日起两年内,不得享受资助。
资助申请人以不正当行为骗取资助奖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上海市杨浦区知识产权局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杨浦区专利授权资助申请表(个人申请人填)
杨浦区专利授权资助申请表(企事业单位填)
上海市杨浦区知识产权局
二〇一〇年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