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某企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本
某企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本1. 目的与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动火作业在企业内部得到有效控制与管理,从而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适用范围包括所有涉及动火作业的岗位和部门。
2. 定义2.1 动火作业:指使用明火、引火设备或其他能够产生火花、火焰、高温等火源进行的作业活动。
2.2 动火作业管理人员:指经过培训合格、具备相关能力的员工,负责管理和监督动火作业活动的人员。
3. 职责与权限3.1 企业负责人负责确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并向全体员工宣传和执行。
3.2 动火作业管理人员负责动火作业的策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程序。
3.3 执行动火作业的员工必须按照相关安全规定进行操作,并积极参与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4. 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4.1 动火前必须进行动火工作准备会议,由动火作业管理人员组织,明确动火具体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制定安全操作方案。
4.2 动火前必须将动火计划、安全操作方案和相应的安全设备提交给企业负责人进行审核和批准。
4.3 动火前必须对动火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符合要求,并清理可燃物、易燃物等。
4.4 动火前必须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他们有能力和责任配合动火作业,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5. 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5.1 动火前必须检查火源设备是否完好,并满足动火要求。
5.2 动火前必须检查通风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确保动火作业场所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5.3 动火前必须全面清理动火场所的可燃物,并设置防护措施,如防火帷幕、防火板等。
5.4 动火时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设置专人在场监护。
5.5 动火时必须设立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动火区域,并保持通道畅通。
5.6 动火时必须保持手机或对讲机的正常通信,以便及时报警和求助。
5.7 动火后必须进行现场检查,确保火源已经彻底熄灭,场地清洁无垃圾。
6. 事故应急处理6.1 发生火灾事故时,必须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确保人员的安全撤离和火灾扑灭。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5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动火作业的管理,保障人员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或者产生高温、火花、火焰、烟雾等可能引发火灾的作业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包括公司员工、承包商、访问人员等。
第四条动火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应设立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组织,负责制定和实施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申请和审批第一条动火作业申请应提前进行,具体时间由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组织确定。
第二条动火作业申请内容包括:作业单位、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方法、安全措施等。
第三条动火作业申请应由作业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的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报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组织审批。
第四条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组织应对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第五条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组织应审查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质和能力,确保其具备进行动火作业的条件。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第一条动火作业应按照预先制定的动火作业方案进行。
第二条动火作业方案应包括:作业准备、作业程序、作业环境控制、作业人员保护等内容。
第三条作业准备包括:动火作业前的检查、准备、清理等工作,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第四条作业程序包括:动火作业的具体步骤、注意事项、协调配合要求等。
第五条作业环境控制包括:防火、防爆、通风、照明等措施,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第六条作业人员保护包括:佩戴安全防护装备、进行必要的培训、控制火源等,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第四章动火作业的管理和监督第一条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组织应进行作业现场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作业过程符合安全要求。
第二条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组织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安全的认识和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
第三条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组织应定期进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讲座,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023年某企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2023年某企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企业的生产安全和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涉及动火作业的场所和设备。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焊、切割、电熔、喷灯等方式进行的施工、维修、拆除等作业活动。
第四条:动火作业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必要时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培训。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准备工作第五条: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并明确动火区域、作业人员、作业时间等信息。
第六条:动火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可燃物和易燃物,如有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第七条:动火作业前,必须准备好必要的消防器材和灭火设备,并将其放置在离作业区域近且容易获取的位置。
第八条: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动火作业,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制定,并报告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操作要求第九条:动火作业必须由专人负责,并在作业现场摆放明确的警示标识,以提醒他人注意。
第十条:动火作业时,必须戴上符合要求的防护帽、防护眼镜、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并穿戴防火服和防火鞋。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中,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控作业区域,并随时准备进行灭火救援。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期间,禁止丢弃烟蒂、轻率使用火种,必须做到火种有人看管、准备好灭火器材。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期间,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作业区域。
第四章:动火作业的监督检查第十四条:企业应设立动火作业监督检查人员,负责对动火作业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企业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其纳入个人安全档案。
第十六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动火作业的技术交底和操作培训,以提高员工的动火作业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动火作业的安全演练,以检验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和员工的应急能力。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的修订由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修订后应及时通知到各部门和作业人员。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化工企业的动火作业安全,保护员工和公共安全,订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化工企业内全部的动火作业活动。
三、管理标准1. 动火作业管理责任1.1 化工企业应设立特地的动火作业管理部门负责该部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1.2 动火作业管理部门应配备合格的专业人员,负责订立和执行动火作业的相关标准、规范和程序。
2. 动火作业申请与审批2.1 全部动火作业必需提前向动火作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2.2 动火作业申请应包含作业人员、动火地方、动火时间、动火方式、动火设备和防护措施等内容。
2.3 动火作业申请应由项目经理或相关负责人签字,并附上必需的工作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文件。
3. 动火作业操作3.1 动火作业前,必需对动火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评估,确保安全措施到位、设备正常运行。
3.2 动火作业人员必需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且持有相应的动火作业证件。
3.3 动火作业期间,必需在动火现场设置警戒线,并由专人进行监控和指挥。
3.4 动火作业期间,必需配备充分数量和规格的消防器材,并保持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
3.5 动火作业期间,应保持动火现场、周边环境的清洁和整齐,并做好动火现场的不安全品标识。
4. 动火作业结束和验收4.1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需进行动火现场的清理和整理,确保没有残留的火源和可燃物。
4.2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需进行动火现场的安全验收,由动火作业专人进行验收。
4.3 动火作业结束后,相关动火作业人员和监管人员应及时归档和报告动火作业的信息和记录。
四、考核标准1. 动火作业人员考核1.1 动火作业人员需经过定期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动火作业。
1.2 考核内容应包含动火作业安全知识、作业程序、应急预案等相关内容。
2. 动火作业管理部门考核2.1 动火作业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动火作业的现场检查和评估,以确保作业符合安全要求。
某企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5篇)
某企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一)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作业。
(二)动火作业分类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1、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生产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5、遇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三)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审批表。
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HG23012、HG23014的规定。
2)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带压不置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
3)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4)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5)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
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6)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____%。
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8)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
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为了确保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安全,保障工人和财产的安全,我公司特制定了以下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工作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施工现场的所有动火作业。
二、工作人员要求:1. 所有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获得相应的证书。
2. 所有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耳塞、安全帽、护目镜、防尘口罩等。
3.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确保身体健康,不得患有精神疾病或其他不适宜从事动火作业的疾病。
三、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动火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
2. 动火作业前必须通知施工现场周边的相关人员,确保安全范围内无人员滞留。
3. 动火作业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泄露气体、易燃物质等情况。
4. 动火作业前必须准备好应急灭火器材,并设置消防器材专人负责。
四、动火作业操作要求:1. 动火作业必须由专人负责,其他人员禁止靠近作业区域。
2. 动火作业必须按照计划进行,不得擅自更改作业内容或范围。
3. 动火作业必须保持通风良好的环境,确保燃烧物质能够顺利燃烧,防止烟雾堆积造成窒息等危险。
4. 动火作业必须保持作业区域清洁,防止燃烧物质外溅导致火灾事故。
五、动火作业后的处理:1.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清理,清除燃烧物质和垃圾。
2.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关闭动火设备,并确保没有隐患。
3.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没有残留的火源或其他危险。
4.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做好记录。
六、事故应急处理:1. 发生动火作业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扑灭火源,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救援。
2. 发生动火作业事故时,必须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施工管理人员,协助处理事故。
3. 发生动火作业事故时,必须妥善保护现场,确保不被扩散到其他区域。
七、违规处罚:对于违反本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员,公司将根据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罚,包括罚款、停工整顿、解除劳动合同等。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企业专用版)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企业专用版)一、目的为了加强企业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动火作业行为,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动火作业活动,包括生产、维修、改造、拆除等过程中的焊接、切割、热风干燥、砂轮磨削等动火作业。
三、管理职责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定和修订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对动火作业进行审批,并指定专人负责动火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护。
3.动火作业人员负责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动火作业,并对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4.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动火作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动火作业分类1.一般动火作业:指在非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2.特种动火作业:指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3.紧急动火作业:指因生产需要,无法事先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但必须立即进行的动火作业。
五、动火作业审批1.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一般动火作业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特种动火作业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批,紧急动火作业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企业负责人审批。
2.动火作业审批内容包括:动火作业地点、时间、作业内容、作业人员、安全措施等。
3.动火作业审批通过后,由审批人签发动火作业许可证,作业人员持证进行动火作业。
六、动火作业安全措施1.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清除易燃易爆物品,设置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3.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4.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5.动火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某企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4篇)
某企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企业动火作业的安全、可靠进行,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动火作业的管理水平和效率。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涉及动火作业的部门和人员。
二、术语和定义2.1 动火作业指在不使用明火的情况下,使用明火易导致火灾发生的工作操作,包括焊接、切割、打磨等。
2.2 动火作业许可证指由企业相关负责部门签发的、针对具体动火作业进行授权的许可证。
2.3 动火作业区域指动火作业实施的场所范围。
2.4 动火作业人员指被授权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
三、动火作业管理要求3.1 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3.1.1 动火作业人员应参加由企业组织的相关安全培训,熟悉本制度的内容,并了解动火作业的相关法规和规范。
3.1.2 动火作业前,动火作业人员应检查和确认所使用的动火设备和防护用具的完好性,并对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
3.1.3 动火作业前,动火作业人员应清理和标识动火作业区域,确保工作区域的安全和整洁。
3.1.4 动火作业前,动火作业人员应核查动火作业区域周边的火灾防护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有效性。
3.2 动火作业的组织和实施3.2.1 动火作业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进行组织,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可靠进行。
3.2.2 动火作业应由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动火作业许可证的人员负责组织和实施。
3.2.3 动火作业前,动火作业人员应制定详细的动火作业方案,包括动火时的应急预案和安全措施,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
3.2.4 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显眼的警示标识和安全警示标识,以提醒周围人员注意动火作业的存在。
3.3 动火作业后的处理3.3.1 动火作业结束后,动火作业人员应及时清理动火现场,确保动火区域的安全和整洁。
3.3.2 动火作业结束后,动火作业人员应注意检查动火设备和防护用具的状况,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
3.3.3 动火作业结束后,动火作业人员应填写动火作业记录,详细记录动火作业的时间、地点、作业内容和相关措施等信息。
某企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某企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1. 引言动火作业是企业中常见的一种作业行为,但由于动火作业涉及到火源的使用和火环境的控制,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本企业特制定了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以规范动火作业的流程和控制措施,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可靠进行。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发生的所有动火作业行为。
所有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要求。
3. 责任与义务3.1 企业负责人负责制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并确保所有相关人员了解并遵守制度的要求。
3.2 动火作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动火作业的实施,确保动火作业符合本制度的规定,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3.3 动火作业人员负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动火作业任务,保证自己的安全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4. 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4.1 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须在动火前对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制定相应的动火计划。
4.2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并熟悉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4.3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戴齐个人防护装备,如防火服、防护眼镜等,并确保防护装备完好有效。
4.4 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须清楚确定动火现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以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5. 动火作业的执行5.1 在动火现场,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动火计划进行操作,并确保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安全规程。
5.2 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须提前准备好相应的灭火器材,并向操作人员进行操作示范和技术培训。
5.3 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须设立专人监控现场,并随时准备采取应急措施,确保现场的安全。
5.4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随时注意周围的火源,确保火源的可控制,同时保持与火源的安全距离。
6. 动火作业后的处理6.1 动火作业结束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须进行现场的安全检查,确保火源已经完全熄灭,没有潜在的安全隐患。
6.2 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须对动火作业进行事后总结,分析动火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及时更新动火计划。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篇)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 为了保障化工企业动火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2. 本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化工企业内进行的所有动火作业。
第三条定义1. 动火作业:指对涉及火源或产生火花的设备、设施或部位进行焊接、切割、喷灯、打火、喷焊、热剪、点焊、电焊等作业,或通过燃烧装置点火或加热操作的作业。
2. 动火许可证:是指化工企业根据工程、设施、设备的安全要求对动火作业进行审查、评估后发给作业单位的证明,证明其可以安全进行动火作业。
3. 动火区域:指化工企业内划定的进行动火作业的区域。
4. 动火人员:指具备相关技能和证书的人员,可以参与化工企业的动火作业。
5. 动火管理人员:指化工企业内负责动火作业的管理、监督和组织的人员。
第二章动火许可第四条动火申请1. 作业单位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向化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动火申请。
2. 动火申请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2)动火作业地点、时间、持续时间;(3)动火作业的内容和范围;(4)动火作业可能引起的风险及应对措施;(5)动火作业的人员名单及其资质和证书;(6)动火作业所需的设备、工具和材料。
第五条动火评估1. 动火申请提交后,化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将进行动火评估。
2. 动火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动火作业对周围环境和设备的影响;(2)动火作业可能引起的火灾、爆炸、中毒等风险;(3)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技能;(4)动火作业所需的防护措施和紧急救援措施。
第六条动火许可证1. 动火评估合格后,化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将颁发动火许可证给作业单位。
2. 动火许可证包括以下内容:(1)动火作业地点、时间、持续时间;(2)动火作业的内容和范围;(3)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4)动火作业人员名单;(5)动火作业所需的设备、工具和材料。
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动火作业的场所和项目,包括焊接、切割、打磨、喷漆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高温的作业。
第二章动火作业许可第三条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动火作业。
第四条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办理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 动火作业申请表;2. 动火作业场所的安全评估报告;3. 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证明;4. 动火作业设备的检验报告;5. 动火作业期间的应急预案。
第五条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为24小时,如需延长,应重新办理。
第三章动火作业前的安全措施第六条动火作业前,作业现场必须进行以下安全检查:1. 作业现场周围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2. 作业现场是否通风良好;3. 作业现场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4. 作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七条动火作业前,作业现场必须采取以下安全措施:1. 清理作业现场,清除易燃易爆物品;2. 隔离作业区域,设置警戒线;3. 指定专人监护,确保作业安全;4. 配备消防器材,并确保其有效。
第四章动火作业中的安全监控第八条动火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2. 定期检查设备状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3.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并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4. 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应急响应。
第九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动火作业过程进行监控,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五章动火作业后的清理与验收第十条动火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以下清理工作:1. 清理作业现场,清除残留的易燃易爆物品;2. 检查设备状态,确保设备无损坏;3. 清理现场垃圾,保持现场整洁。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完成后,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作业现场进行验收,确保无安全隐患。
某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某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动火作业活动,包括焊接、切割、热切割、热风焊、火焰喷射、熔炉作业等。
第三条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单位负责、部门监管、现场控制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公司各级领导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严肃处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公司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员工代表组成。
第六条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决策和指挥;(二)负责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三)负责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责任追究;(四)负责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培训和教育。
第七条公司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职责如下:(一)负责制定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二)负责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现场监督;(三)负责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资料归档;(四)负责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作业管理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实行动火作业票制度。
动火作业前,必须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第九条动火作业申请表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动火作业的名称、地点、时间;(二)动火作业的类型、级别;(三)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四)动火作业人员的姓名、职务、资格。
第十条动火作业分为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两个级别。
一级动火作业指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指非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第十一条一级动火作业应实行现场监护制度。
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负责现场消防安全。
动火作业现场管理制度(4篇)
动火作业现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动火作业现场的安全和有效进行,规范动火作业的操作,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进行的所有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钎焊、喷涂等动火作业。
第三条安全责任1. 本单位主管人员负有安全责任,对动火作业的现场管理负有最终责任。
2. 动火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障现场安全。
3. 承包商、外来工作人员等外来人员,在参与动火作业前,应接受安全教育并签署安全责任书。
第四条安全教育与培训1. 所有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通过考试。
2. 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动火现场的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动火作业操作规程、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等。
3. 具备作业资格的人员,须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交流。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准备工作第五条动火操作人员应办理相应手续1. 动火作业开始前,动火操作人员必须确认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
2. 动火作业操作人员应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在表上注明动火作业的内容、时间、地点等,并由相关人员审批。
3. 申请表须提前至少三天提交,提交后应有专人审批并记录。
第六条动火作业现场的准备1. 动火作业现场应做好通风、防护设施和消防器材的准备。
2. 清理现场周边的易燃物,确保作业现场的环境整洁。
3. 根据作业需求,设置警示标志牌和警戒线。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操作规程第七条动火作业前的安全检查1. 动火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保没有明火、烟草、易燃物等存在。
2. 检查动火设备是否安全可靠,消防器材是否齐备。
3. 确认动火区域的标志和警示牌是否清晰可见。
第八条动火作业的操作程序1. 动火作业进行前,必须解决周围人员撤离和现场安全的问题。
2. 动火操作人员应穿戴适当的防护用具,且只有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3. 在动火作业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护,且持证上岗。
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精选
〔一〕目的加强对火源的管理,防范火警事故的发生。
〔二〕责任1、平安科负责执行本制度;2、动火作业部门履行本制度。
〔三〕适应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
〔四〕管理要求1.本制度中的动火作业是指烧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险作业;2.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远离进行动火地方最少10米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
有烟感探头的场所,要做好保护,防止误报警,准备好应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平安科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3.平安科在发出危险作业许可证之前,要以作业现场进行检查,依据许可证上所列之工程逐条核对无误,确认不会由此引发火警事故后,才能发出危险作业许可证;4.动火作业现场要有相应的消防灭火措施,例如准备水、灭火器等,以便发生火警时,能迅速灭火;5.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了解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走火通道;6.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平安科要全程监督,防止发生火警事故;7.平安科有权制止有危险的动火作业;8.动火作业完毕之后,要清理好作业现场,并监视现场至少30分钟,防止留有火种,引起后患;对不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而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或部门〕,除通报批评外,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
1根本要求1.1本规定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设备检维修中的动火作业。
1.2本规定所称动火作业,是指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外表的非常规作业,主要包括:a)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b)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c)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破拆地面等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d)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开工具。
e)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1.3本规定所称易燃易爆场所,是指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化工企业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动火作业过程中的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保护环境和公共安全。
适用于所有在化工企业内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和设备。
二、责任与义务1. 化工企业管理层要负责制定和实施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为动火作业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资源,并确保员工接受相关的培训与教育。
2. 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动火作业管理知识和技能,并对动火作业实施全面监督和管理。
3. 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并遵守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
4. 作业区域的负责人负责确保作业区域内的安全,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防护设施。
5. 设备和工具的供应商要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并协助化工企业进行设备的维护和检修。
三、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火灾危险性评估,并编制动火作业方案。
2. 检查动火作业区域的周边环境,确保没有可燃物料和易燃气体的泄露,必要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 动火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清理,移除可能引发火灾的物体和设备。
4. 对动火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对动火作业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有清楚的理解。
5. 准备灭火设备和急救设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四、动火作业的操作规程1. 动火作业前应按照动火作业方案进行现场布置,并确保作业区域明确划定。
2. 检查动火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和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没有漏油、漏电等问题。
3. 动火前应进行试火,检查火焰的稳定性和可控性,并进行必要的调整。
4. 不得在不适宜的环境中进行动火作业,如有大风、强电等情况必须停止动火作业。
5. 动火作业期间,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离开作业区域。
6. 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应随时保持与监控人员、作业负责人的沟通,并及时报告突发情况。
五、安全事故应急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并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和周边人员的安全。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篇)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目的:为了保障化工企业动火作业过程中的作业人员、设备和环境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进行动火作业的化工企业。
责任主体:1. 动火作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动火作业的安全工作。
2. 动火作业人员:负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动火作业,并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程序:1. 动火作业申请:动火作业负责人在动火前需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包括动火位置、时间、工艺流程、作业人员名单等信息,并经相关责任人审核后提交。
2. 动火作业准备:获得动火作业申请表后,动火作业负责人需根据作业要求做好作业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必要的消防器材、通风设备等。
3. 动火作业组织:动火作业负责人根据作业要求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动火作业,并向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指导。
4. 动火作业执行:作业人员需按照动火作业负责人的指示和规定进行作业,确保作业过程中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严禁违规操作。
5. 动火作业监督:动火作业负责人需负责监督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6. 动火作业报告:完成动火作业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填写《动火作业报告》,记录动火作业的具体情况和安全情况,并报送相关责任人。
安全措施:1. 动火前需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保没有易燃易爆物和有害物质。
2. 动火作业现场需明确标识,设置警示标志。
3. 动火作业现场应设有专人监控,保障作业安全。
4. 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救援设备等。
5. 作业人员需佩戴防护装备,如防火服、防爆眼镜等。
违规处理:对违反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按照企业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整改等,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制度宣传:化工企业需定期开展动火作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备注:本制度为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具体实施中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确保化工企业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制定的管理规程。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动火作业,保障人员身心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所属各部门、单位的动火作业。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离辐射、易燃气体等形式进行的点火、烘烤、焊接、切割、热处理等活动。
第四条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
第五条动火作业必须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未经专业人员批准和监督,任何人不得从事动火作业。
第六条动火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保证工作人员熟悉并遵守施工方案。
第七条动火作业必须准备充足的安全防护装备,并保证工作人员正确使用。
第八条动火作业必须落实责任,明确各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动火作业必须加强现场管理,保持清洁、整齐的工作环境。
第十条动火作业必须进行事故预案演练,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处置和应对。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动火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规范作业程序和操作步骤,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必须由经过资格认证的作业人员进行,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不得从事动火作业。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必须在充足的通风条件下进行,确保氧气供应和烟尘排放。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必须防止火源直接接触易燃物,必要时采取隔离措施。
第十六条动火作业必须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的易燃物、可燃物,保持安全环境。
第十七条动火作业必须做好防火巡查和监控,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动火作业必须设置专人负责协调工作,保证施工安全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动火作业必须严禁在有爆炸危险的区域进行,必要时需要封锁和隔离危险区域。
第二十条动火作业必须配备适当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备,确保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一条动火作业必须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安全培训和管理第二十二条动火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获得相关证书,未取得证书不得从事动火作业。
企业动火管理制度
企业动火管理制度篇一:动火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篇二:动火管理制度动火作业许可制度1、一、二类动火及特殊动火许可证:1.1适用范围1.1.1本标准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 3022-2008执行,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1.1.2不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及生产区域外的动火作业;1.2.定义1.2.1动火作业能直接或者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1.2.2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和储存的物品场所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1.3动火作业分类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类动火作业和二类动火作业、固定区域动火四类。
1.3.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1)在未经吹扫的带压或可燃(有毒)介质容器、设备、管线上的动火作业;(2)在未拆除易燃填料的凉水塔内施工作业进行的动火;(3)节假日期间进行的用火检修作业(指日常中的一级用火作业)。
1.3.2 一类动火作业(1)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及有毒介质的泵房和机房(冷冻站);(2)工业含水系统的隔油池、油沟、管道(包括距上述地点15m以内的区域);(3)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的系统工艺设备管线;(4)贮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5)公用管网系统(保温除外,保温作业按二类动火作业办理);(6)正在运行的工艺生产装置区域内(催化、焦化、加制氢、气分、聚丙烯、柴油改质、汽油加氢、高等级道路沥青、轻油改质制芳烃、异丁烯、乙苯等装置内)进行的动火作业;(7)可燃气体及可燃液体罐区防火堤内进行的动火作业;(8)停工检修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的工艺生产装置的第一次动火作业。
1.3.3 二类动火作业(1)停工检修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的工艺生产装置的第一次动火作业期满以后的动火作业;(2)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装置或系统拆除的,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且运到安全地点的设备和管线;(3)生产装置区的非防爆场所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包括操作室、交接班室、变配电室、办公室等);(4)厂区主干道两侧绿化施工等用火作业;(5)普通物品仓库的动火作业;(6)在以厂区主干道两侧路基为界的非明火作业。
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范围内所有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热处理、喷灯作业等。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动火作业安全有序进行。
第二章动火作业分级第四条动火作业分为以下三级:1. 一般动火作业:在非禁火区进行的,不涉及易燃易爆物质,火源控制较为容易的动火作业。
2. 禁火区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的,涉及易燃易爆物质,火源控制较为困难的动火作业。
3. 特殊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的,涉及易燃易爆物质,火源控制极其困难,可能引发重大火灾事故的动火作业。
第三章动火作业审批第五条动火作业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1. 一般动火作业:由作业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2. 禁火区动火作业:由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并报企业负责人审批。
3. 特殊动火作业: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四章动火作业现场管理第六条动火作业现场应满足以下条件:1. 动火作业区域已进行防火隔离,确保火源不扩散。
2. 动火作业现场配备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3. 动火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质,或已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
4. 动火作业现场设有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专人监护。
第七条动火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持有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2. 掌握动火作业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3. 了解作业现场的安全风险,并能够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五章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第八条动火作业前,作业人员应进行以下安全措施:1. 清除作业现场及周围区域的易燃易爆物质。
2. 对动火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完好。
3.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专人监护。
4.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用品等。
第九条动火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安全措施:1. 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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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Hot work management system of an enterprise
某企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作业。
(二)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1、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生产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5、遇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三)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
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审批表。
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HG23012、HG23014的规定。
2)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带压不置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
3)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4)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5)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
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6)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0%。
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8)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
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9)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10)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得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应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11)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
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12)动火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2、特殊危险动火作业,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下列情况下不准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①生产不稳定。
②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
2)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
动火作业时,车间领导、动火作业与被动火作业单位的安全员、安全生产部部长、经理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3)动火作业前,生产单位要通知工厂其他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生产系统压力变化情况,使系统保持不低于980.665Pa(100mm水柱),压力降低时应停止动火作业,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火作业,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四)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1、动火分析由动火分析人进行。
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藏、阴井等部位及其他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2、动火分析的取样点,均由动火所在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或当班长负责提出。
3、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至动火结束。
4、取样时间与动火时间间隔不得超过30min,否则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如现场分析手段无法实现上述要求,应由经理签字同意,另做具体处理。
(五)《动火作业审批表》的管理
1、《动火作业审批表》
《动火作业审批表》为一式三份,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作业审批表分别以区分。
2、《动火作业审批表》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1)《动火作业审批表》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
办证人应按《动火作业审批表》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最后将办理好的《动火作业审批表》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2)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作业审批表》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作业审批表》交给动火人。
3)一份《动火作业审批表》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后,由动火人在《动火作业审批表》上签字。
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作业审批表》,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作业审批表》上签字。
4)《动火作业审批表》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3、《动火作业审批表》的有效期限。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审批表》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审批表》的有效期限为24小时。
2)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审批表》的有限期为12小时。
4、《动火作业审批表》的审批。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审批表》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领导初审签字,经安全生产部门复检签字后,报经理终审批准。
2)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审批表》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领导初审签字后,报主管安全生产部门终审批准。
3)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审批表》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领导终审批准。
(六)动火项目负责人
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2、动火人
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作业审批表》上签字,若带徒作业时,动火人必须在场监护。
动
火人接到《动火作业审批表》后,应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主管安全防火部门报告。
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作业审批表》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
动火前(包括动火停歇期超过30分钟再次动火),动火人应主动向动火点所在单位当班班长呈验《动火作业审批表》,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3、监火人
监火人应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也可由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
新项目施工动火,由施工单位指派监火人。
监火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火人。
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监火人必须监守岗位,不准脱岗。
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他工作,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4、动火部门负责人
被动火单位班组长为动火部门的负责人,应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并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检查《动火作业审批表》有制止动火作业的权利。
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5、动火分析人
动火分析人应对动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动火作业审批表》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6、安全员
执行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7、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各级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在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
消防安全| Fire Safety
安全管理
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作业审批表》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在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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