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法律知识讲课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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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档案机构及其责任
三、档案工作人员
1、档案工作人员的概念
广义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的档案工作人员是指从事各种档案工 作的人员。
狭义上的档案工作人员是指《档案法》第二 章、第三章规定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各类 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政党及其 他组织的档案机构的工作人员。
第二节 档案机构及其责任
三、档案工作人员
全文共6章27条,包括总则、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档案的管理、档案的利用和公布、法律责任和 附则。
第一节 档案法的概念
三、《档案法》颁布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
《档案法》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组成部分,是建设我国 档案事业的法律依据。
《档案法》是增强社会的档案意识,有效地保护档案财富 的可靠保障。
《档案法》是有效地开发利用档案资源,为社会主义现代 化建设服务的保障。
《档案法》是完善我国档案法规体系,强化依法治档的依 据。
《档案法》是改革和发展档案事业的保障。
第一节 档案法的概念
四、档案工作基本问题的法律规定
《档案法》的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
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档案法》关于档案的定义
档案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 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 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 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 录。”
第一节 档案法的概念
二、《档案法》实施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是1987年9月5日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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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 通过,并以第58号国家主席令公布的,1988年1月 1日起施行。
1996年7月5日,经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 法>的决定》,对《档案法》中的某些条款加以 修改。
第二节 档案机构及其责任
三、档案工作人员
2、档案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的义务:
(1)遵守档案法律和规章制度;
(2)负责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 利用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档案业务工 作的“六个环节” )
(3)按规定向有关档案机构移交档案; (4)提供利用档案不损害国家利益,不侵犯公民 的合法权益; (5)保守党和国家秘密; (6)努力学习,钻研业务,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第三节 档案管理
一、档案集中管理的国家规定
《档案法》第十条 《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第三条 《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第四条 《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第六条
第三节 档案管理
档案集中管理要求
1、对本单位全部档案实体实行集中保管, 统一整理、编目,统一提供利用。
2、对本单位的全部档案信息(目录、数 据等)按统一的管理制度进行集中管理,但 档案实体则分别保存在不同的库房。
,在对外活动中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能以档案 工作机构的名义,而只能以设立他们的单位的名义对 外开展活动。
第二节 档案机构及其责任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机构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 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二)对本单位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文件材料形成 、积累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 (三)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按照规定向国家认 定的档案馆移交档案。 (四)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档案法律知识讲课提纲
教学目的:
通过学习了解和掌握档案法律、法规的基本 内容,增强档案业务人员的档案法律意识,提高 档案业务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技能,做到 依法办事和有效的管理档案。
教学内容:
《档案法》 《档案法实施办法》 《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第一节 档案法的概念
一、档案法的概念
指国家为管理档案和档案事业,调整 档案事务关系,由各级人大、政府按照立 法权限而制定的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 规、规章和一般规范性文件的总和。
第三节 档案管理
二、档案归档时间
1、文书档案:《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 规范》第3条规定:应在次年6月前完成归档。
2、科技档案:《科技档案工作条例》规 定:应在科技活动项目完成或告一段落后将 科技材料经系统整理,及时归档。
3、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 定〉: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工作终 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 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 档案机构统一保管。
第二节 档案机构及其责任
一、档案机构及种类
档案机构是指专门从事档案事业的档案管理部 门和单位。 根据《档案法》的规定,档案机构的种类包括: 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国家档案局);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 门;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内 设档案机构; ④中央和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
2、档案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档案工作人员在档案事务方面的权利
(1)对分管范围内所属档案机构的工作实行监督和指 导;
(2)对文书和业务部门文件材料立卷归档进行指导和 监督;
(3)有权向国家机关反映档案工作情况和问题,提出 要求加强档案工作的建议;
(4)有权对未开放的档案拒绝提供利用;
(5)有权申报档案专业职务。
(1)产生档案的主体和来源。 (2)档案的基本属性——原始 记录性(3) 档案的价值。(4)档案形式的多样化。
第一节 档案法的概念
五、 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从法律的高度 对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作了规定: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 的利用。” 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是档案工作组织 原则; 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是档案管理的基本要 求; 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是档案工作的根本 目的。
第二节 档案机构及其责任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机构的设立
《档案法》第七条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
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均应设立档 案机构配备档案工作人员。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属 单位内部的工作机构。对内直接负有档案工作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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