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市绿道规划设计指引
广东绿道建设技术规程
广东绿道建设技术规程一、前言为了促进城市绿化、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整体形象,广东省制定了本绿道建设技术规程。
该规程旨在规范广东省内绿道建设的技术规范及操作标准,以确保绿道建设的质量和可持续性。
二、绿道的定义绿道是指以绿地、公园、河道、湖泊等为主体,配以步行、自行车、游憩等多功能道路系统,形成沿途自然风光和文化景观的线性公园。
绿道在城市中的作用主要是实现城市和自然的和谐发展,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
三、绿道建设的设计原则1. 可持续性原则。
在绿道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社会和经济等方面的可持续性,确保其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
2. 环境友好原则。
在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确保在绿道建设和使用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损害,同时也要做好绿道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其长期使用。
3. 灵活多样原则。
绿道建设应充分考虑用户需求和使用情况,采用多样化的设计手法,创造出适合各个年龄层、各个群体的多样化绿道环境。
4. 自然与人工结合原则。
绿道建设要充分考虑自然与人工的结合,既要保护和强化原有的自然景观,又要充分利用人工景观的建设手段,让绿道更健康、更美丽、更舒适。
四、绿道建设的技术要求1. 绿地规划和设计1.1 绿地规划要尽可能的最大化利用可用绿地,同时保留足够的生物多样性。
1.2 设计绿道时,需要考虑交通的安全性、便利性和流畅性。
1.3 考虑到气候、环境和地形的要求,绿道设计师应该按照绿道的使用需求制定设计方案。
2. 绿化和美化2.1 实施植物丰富的绿化,包括各种乔木、灌木、草坪和花卉等。
2.2 合理安排景观区域和景点,以丰富游客的体验。
2.3 清理周围环境,保证整个绿化区域的卫生和清洁。
3. 绿道建设的分类3.1 计划和开发类。
这种类型的绿道是在城市开发中建设的,可以减轻城市交通压力、缓解环境污染问题,并为市民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
3.2 自然景观类。
这种类型的绿道是在野外、公园和保护区中建设的,以自然景观为主要内容,旨在展示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
广州市绿道建设指引(4.12)发
广州市绿道建设指引(4.12)发广州市绿道规划建设技术指引(试行)按照广东省的统一要求,广州市绿道规划、设计、建设原则上按《珠三角区域绿道规划设计指引(试行)》执行,建设主要依托青山绿地工程、迎亚运工程和水环境治理工程的相关项目开展。
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在征求相关意见的基础上,现编制本指引。
一、绿道的定义和分类绿道(Greenway)是一种线形绿色开敞空间,通常沿着河滨、溪谷、山脊、风景道路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内设可供行人和骑车者进入的景观游憩线路,连接主要的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和城乡居住区等。
绿道根据所处区位和目标功能不同分为三类:生态型、郊野型和都市型。
在绿道两边规定的控制范围内要控制新增与绿道功能不相容的项目。
生态型绿道主要是指连接景点、区域之间以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国道等路段以及河流、海岸沿线林带、绿化带为主体,贯通城乡的生态廊道,其控制范围宽度一般不小于200m。
郊野型绿道主要是依托城市建成区、生态旅游景点周边的大块绿地、水体、连接道路和田野乡村所构建的绿色走廊,其控制范围宽度一般不小于100m。
都市型绿道主要是指在城市建成区内,依托河道以及道路两侧的绿地构建形成供市民休闲活动的通道,其控制范围宽度一般不小于20m。
二、绿道的组成要素绿道主要由绿廊系统和人工系统组成。
绿廊系统:是指在绿道控制范围区内的自然因素,包括由绿化、水体等组成的绿化缓冲区。
人工系统:是指在绿道的控制范围内,为满足绿道游憩功能而配建的设施,包括绿道游径、标识系统、服务系统及节点、基础设施等。
广州的绿道须主要包含四大要素:良好优美的绿化生态环境、标准合理的绿道游径(单车道、人行健步道)、统一清晰的标识系统、完善的综合服务设施。
三、绿道线路的选择广州市域范围内绿道分为三个层次:省规划的省级绿道,市规划的市级绿道,区(县级市)规划的区级绿道。
绿道的选线要结合现有的水道和道路系统,考虑其穿越区域的社会经济、自然气候、地形水文、植被、景观风貌等条件,并分析绿道穿越区域的基础设施、土地利用情况、用地权属等;绿道的选线要考虑资源的生态性,布局的整体性,交通的连通性,使用的安全便捷性,实施的可操作性和经济性;绿道的选线要尽量联系贯穿各风景区、名胜古迹、公园、院校、场馆、商务商业中心;省、市、区级绿道要相互连接贯通,并突出地方特色。
广东绿道建设技术规程
广东绿道建设技术规程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和健康生活的提出要求,绿道建设成为了近年来城市规划和建设的热门话题。
而作为较早开始推行绿道建设的省份,广东省也陆续制定了一些技术规程。
本文将介绍广东绿道建设技术规程的相关内容。
一、绿道规划绿道建设的第一步是规划。
广东省的绿道规划必须根据区域自然地理特色和城市经济发展需要,充分利用原有的绿地、景点、文化遗产资源,体现生态、文化、旅游、运动等多样功能。
在规划时,还需要明确绿道贯穿区域居民的需求,将绿道与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交通相结合,提高城市开放性和现代化水平。
二、绿道设计绿道的设计需要结合区域地形和特点,考虑交通、排水和防洪等工程问题。
同时,要注重景观、材料和环保原则。
在设计过程中,需要将绿道设计分段,尤其是在自然地形发生变化的地方,如江河岸线、山丘、湿地等。
过程中还需要确定绿道制作标准,包括路面宽度、路面材料、绿化宽度、绿化种类、附属设施、照明系统等,确保绿道与周边环境协调。
三、绿道施工绿道的施工是关键环节。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对土地质量、地形地貌、水流方向、植被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等进行详细勘察和调查。
同时,需要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案,包括构造、绿化、道路和桥梁等建设方案。
施工时还要注重环境保护,如垃圾回收、建筑垃圾利用、突出文化的绿化和种植等。
四、绿道运营与管理绿道建设完成之后是运营和管理阶段。
运营中要注意绿道对环境的保护,给游客创造一个舒适、安全、整洁的旅游环境。
管理中需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清洁、草坪修剪、花木养护、功能维护等工作,保证绿道的美观和功能的正常。
综上所述,广东绿道建设技术规程是由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等几个环节依次进行的。
相应地,广东绿道的建设,需要有完整、科学、合理和管理制度的支持与保证。
惠州小桂绿道最新规划方案
惠州小桂绿道最新规划方案引言惠州市作为广东省的一个重要城市,自然环境优美,人文景观丰富。
为了提升城市的居民生活质量,同时保护和发展自然资源,惠州市政府制定了小桂绿道最新规划方案。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一规划方案的背景、目标以及具体规划措施。
背景惠州市是一座拥有丰富山水资源和悠久历史文化的城市。
然而,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城市绿地逐渐减少,自然生态遭受破坏,居民缺乏良好的休闲娱乐场所。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惠州市政府决定规划建设小桂绿道,通过打造一条连贯的绿色步道,来改善城市环境,提供一个公共空间供市民休闲健身、亲近自然。
目标小桂绿道最新规划的目标如下:1. 建设一条全长30公里的绿道,贯穿惠州市区的主要景点和商业区;2. 提供一个人车分离的生态通道,鼓励市民选择健康环保的出行方式;3. 保护和提升沿线的自然环境和文化景观,使之成为惠州的城市名片;4. 提供丰富多样的公共设施和服务,满足市民的多样化需求。
规划措施小桂绿道的规划措施如下:1. 线路规划:小桂绿道将从东部的惠城区开始,途经惠州市政府、河池、西湖公园等主要景点,最终延伸至西部的博罗县。
线路将沿河而建,紧邻河流,让市民在漫步绿道的同时可以欣赏到城市的美景;2. 绿化建设:绿道两侧将种植各类乔木、灌木和花草植物,形成一道自然屏障。
同时,根据不同路段的特点,采用不同的景观设计,创造出丰富多样的环境氛围;3. 设施建设:小桂绿道沿途将设置休息点、健身设施、儿童游乐场、公共厕所等公共设施,以满足市民的休闲娱乐需求。
同时,在绿道两侧设置休闲座椅和亭子,提供一个供市民休息和聚集交流的场所;4. 文化保护:对沿途的历史文化遗址和传统建筑进行保护和修缮,并设置相关的展示牌和讲解员,向市民介绍这些文化遗产的历史背景和意义;5. 安全措施:绿道将设置照明设施,并安排巡逻人员,保障市民的人身安全。
项目进展小桂绿道最新规划方案于去年开始实施,目前已经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
其中,东部的惠城区已经完成了绿化和设施建设,投入了使用,受到市民的热烈欢迎。
广东省绿道控制区划定与管制工作指引
关于印发《广东省绿道控制区划定与管制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建规函[2011]203号)2011-04-15 下午02:12:43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点击数:2682粤建规函[2011]203号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为提升珠三角绿道网的规划建设水平,确保珠三角绿道网形成完整、良好的生态基底,依据《珠江三角洲绿道网总体规划纲要》的要求,我厅会同省有关职能部门编制了《广东省绿道控制区划定与管制工作指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厅反映。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广东省绿道控制区划定与管制工作指引1 总则1.1 【目的】为提高绿道网的规划与建设水平,指导绿道控制区的划定和管制,保护绿道的自然生态基底和历史文化资源,维护区域生态系统安全,根据《珠江三角洲绿道网总体规划纲要》相关要求,制定本指引。
1.2 【概念】绿道控制区是为保障绿道的基本生态功能、营造良好的景观环境、维护各项设施的正常运转,沿绿道慢行道路缘线外侧一定范围划定并加以管制的空间,主要包括绿廊系统和为设置各类配套设施而应保护和控制的区域。
1.3 【功能】绿道控制区具有两方面功能:一是发挥防洪固土、涵养水源、净化空气和缓解城市热岛效应等生态作用,为动植物生存繁衍和迁徙提供通道;二是为人们休闲和游憩活动提供设施与空间。
1.4 【职责分工】绿道控制区实行综合协调、分工负责的体制。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指导全省绿道控制区的划定与管制工作,省直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指导做好绿道控制区相应的管理工作;各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市市域范围内绿道控制区的划定,并实施具体管制。
各市省立绿道控制区的划定成果及涉及管理制度的文件应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1.5 【绿道控制区调整】因国家、省、市重大项目建设、城市发展、生态保护需求,确需对绿道控制区进行局部调整的,应按有关程序报城市人民政府审批。
2024年广东绿道管理暂行办法(二篇)
广东绿道管理暂行办法(二)广东绿道管理暂行办法(二)一、总则绿道是指在城市和乡村中,以绿地、河道、湖泊、河岸、道路、遗址等为基础,通过绿化、整治、修建等工作,形成的供人们休闲、娱乐和健身的通道。
为了保护和规范广东省范围内的绿道管理工作,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绿道的管理范围与分类1. 绿道的管理范围: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广东省范围内的绿道管理工作,包括城市绿道和乡村绿道。
2. 绿道的分类:根据绿道的功能和地理位置,绿道可分为主干绿道、支线绿道和环线绿道。
主干绿道是连接城市主要景点和休闲区域的重要通道;支线绿道是主干绿道的分支,连接居民区和景点之间的次要通道;环线绿道是连接城市周边景点和城区的环状通道。
三、绿道的建设与维护1. 绿道的建设:(1)绿道建设应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和景观效果,并按照规划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2)绿道建设应注重与周边环境的协调,不得占用公共道路和居民用地。
(3)绿道建设需要取得相关的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行政许可,并按照规定进行审批手续。
2. 绿道的维护:(1)绿道维护应定期进行,包括绿化、清洁、修整等工作。
(2)绿道维护应采取科学、环保的手段,不得使用有害化学物质。
(3)绿道维护应建立健全的机制,明确责任人和维护义务,加强监督管理。
四、绿道的利用与安全1. 绿道的利用:(1)绿道的开放时间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规定。
(2)绿道的利用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损坏绿化、乱堆乱放、乱涂乱画等。
(3)绿道可供人们进行健身锻炼、休闲娱乐等活动,但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使用。
2. 绿道的安全:(1)绿道的安全应当受到重视,加强警示标识设置,保证绿道使用者的安全。
(2)绿道管理部门应定期巡查和检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绿道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安全,不得酒后闯行和滥用危险设施。
五、绿道的保护1. 绿道的保护:(1)禁止对绿道进行擅自拆建、损坏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禁止在绿道范围内进行非法采矿、捕捞、砍伐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进行处罚。
广东省城市绿道规划设计指引(粤建规函[2011]460号)
广东省城市绿道规划设计指引PlanningGuideesloiUnfrbanGreenwayi nGuangdongProvince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 年7 月目录1 总则 (1)2 涵义及构成 (2)3 目标和原则 (3)4 选线方法 (6)5 基本要求 (8)6 典型地段城市绿道规划指引 (12)7 城市绿道构成要素规划指引 (20)1 总则1.1 为明确城市绿道内涵、规划目标和原则、选线方法与基本要求,指导全省城市绿道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城市绿色生活网络,制定本指引。
1.2 广东省城市绿道的规划设计,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各城市与绿道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等。
1.3 本指引适用于广东省内城市绿道规划编制工作。
1.4 本指引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2 涵义及构成2.1 涵义广东省绿道网对应于是否穿越地级(以上)城市行政区域,由省立绿道和城市绿道两级网络构成。
城市绿道主要串联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限于城市建成区)的各类绿色开敞空间和重要的自然与人文节点,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自然节点,人文遗迹、历史村落、传统街区等人文节点,以及居住社区、中心商业区、大型文娱体育区、公共交通枢纽等人流量较大的区域。
建设城市绿道对于保护与优化城市生态系统、引导形成合理的城乡空间格局、提供休闲游憩和慢行空间具有重要意义。
2.2 构成城市绿道由绿廊系统和人工系统两部分构成。
2.2.1 绿廊系统绿廊系统是城市绿道的绿色基底,主要由地带性植物群落、野生动物、水体、土壤等生态要素构成,包括自然本底环境与人工恢复的自然环境,具有生态维育、景观美化等功能。
2.2.2 人工系统人工系统由慢行系统、交通衔接系统、服务设施系统和标识系统等构成,具有休闲游憩、慢行交通等功能。
慢行系统:包括步行道、自行车道、综合慢行道。
交通衔接系统:包括绿道停车设施、绿道与城市其他交通系统的接驳设施等。
广东省绿道建设管理规定
广东省绿道建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绿道规划、建设和管理,发挥绿道的综合功能和效益,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绿道规划、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绿道,是指以绿化为特征,沿着滨水地带、山脊、林带、风景道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的,可供行人或者非机动车进入的线形绿色开敞空间和运动休闲慢行系统。
第三条绿道建设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体现地方自然风貌和历史人文特色。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绿道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保障其实施。
第五条绿道属公益性基础设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立项、建设、土地等方面予以支持。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绿道规划、建设、管理、宣传推广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绿道工作的正常开展。
属于基本建设投资的,应当纳入政府建设投资计划。
省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绿道建设予以扶持。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参与绿道建设。
第六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本省绿道工作,组织实施本规定。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明确绿道管理部门,确定其工作机构和人员。
绿道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绿道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绿道工作。
第七条绿道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应当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绿道规划、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
第八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绿道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绿道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机制。
第二章绿道规划第九条绿道建设应当符合绿道规划要求。
编制绿道规划应当以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人文因素、公众意愿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体现提高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质量的总体要求,并与相关规划相衔接。
广州市绿道规划建设技术指引
广州市绿道规划建设技术指引(试行)按照广东省的统一要求,广州市绿道规划、设计、建设原则上按《珠三角区域绿道规划设计指引(试行)》执行,建设主要依托青山绿地工程、迎亚运工程和水环境治理工程的相关项目开展。
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在征求相关意见的基础上,现编制本指引。
一、绿道的定义和分类绿道(Greenway)是一种线形绿色开敞空间,通常沿着河滨、溪谷、山脊、风景道路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内设可供行人和骑车者进入的景观游憩线路,连接主要的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和城乡居住区等。
绿道根据所处区位和目标功能不同分为三类:生态型、郊野型和都市型。
在绿道两边规定的控制范围内要控制新增与绿道功能不相容的项目。
生态型绿道主要是指连接景点、区域之间以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国道等路段以及河流、海岸沿线林带、绿化带为主体,贯通城乡的生态廊道,其控制范围宽度一般不小于200m。
郊野型绿道主要是依托城市建成区、生态旅游景点周边的大块绿地、水体、连接道路和田野乡村所构建的绿色走廊,其控制范围宽度一般不小于100m。
都市型绿道主要是指在城市建成区内,依托河道以及道路两侧的绿地构建形成供市民休闲活动的通道,其控制范围宽度一般不小于20m。
二、绿道的组成要素绿道主要由绿廊系统和人工系统组成。
绿廊系统:是指在绿道控制范围区内的自然因素,包括由绿化、水体等组成的绿化缓冲区。
人工系统:是指在绿道的控制范围内,为满足绿道游憩功能而配建的设施,包括绿道游径、标识系统、服务系统及节点、基础设施等。
广州的绿道须主要包含四大要素:良好优美的绿化生态环境、标准合理的绿道游径(单车道、人行健步道)、统一清晰的标识系统、完善的综合服务设施。
三、绿道线路的选择广州市域范围内绿道分为三个层次:省规划的省级绿道,市规划的市级绿道,区(县级市)规划的区级绿道。
绿道的选线要结合现有的水道和道路系统,考虑其穿越区域的社会经济、自然气候、地形水文、植被、景观风貌等条件,并分析绿道穿越区域的基础设施、土地利用情况、用地权属等;绿道的选线要考虑资源的生态性,布局的整体性,交通的连通性,使用的安全便捷性,实施的可操作性和经济性;绿道的选线要尽量联系贯穿各风景区、名胜古迹、公园、院校、场馆、商务商业中心;省、市、区级绿道要相互连接贯通,并突出地方特色。
(完整版)广东省绿色公路建设技术指南
广东省绿色公路建设技术指南(试行)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Construction of Green Highway (Trial)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3月前言.......................................................................................................1 总则 (3)2 绿色公路设计 (5)3 绿色公路施工 (18)4 绿色公路运营与养护管理 (26)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实施绿色公路建设和推进公路钢结构桥梁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交公便字〔2016〕157号)、《关于实施绿色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交办公路〔2016〕93号)及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广东省推进绿色公路建设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广东公路建设情况,特制定本技术指南。
本指南的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绿色公路设计;3.绿色公路施工;4.绿色公路运营及养护管理。
本指南主编单位: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本指南参编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本指南主要起草人员:贾绍明、张钱松、陈明星、王璜、梅晓亮;李爱民、沈毅、邵社刚、孟强、宁选杰、吴立坚、蒋海峰、王随原、和海芳。
1 总则1.1 本指南所称的绿色公路是指在公路的全寿命周期内,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发展理念,最大限度地控制资源占用、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保护生态环境,注重建设品质提升与运行效率提高,为人们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美观的行车环境,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公路。
1.2 本指南适用于新建、改扩建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其他等级公路可参照使用。
1.3 绿色公路的建设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1)可持续发展原则。
高度重视公路、环境、社会各方面、各要素的关系,提高资源和能源利用率,发挥公路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实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广东省绿道规划建设管理规定(送审稿)
广东省绿道规划建设管理规定(送审稿)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03.21•【分类】规章草案送审稿及其说明正文广东省绿道规划建设管理规定(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加强绿道规划、建设和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人居环境,充分发挥绿道网的综合功能和效益,建设生态文明和幸福广东的标志性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绿道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绿道概念)本规定所称绿道,是指以绿化为特征,沿着河滨、溪谷、山脊、风景道路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的线形绿色开敞空间。
绿道通常连接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和城乡居住区等场所,由绿廊系统、慢行系统、服务设施系统、标识系统和交通衔接系统构成。
本规定所称绿道网,是指由省立绿道和城市绿道组成的绿道网络。
其中省立绿道是连接城市与城市,对城乡区域空间格局构建、区域生态保护和生态网络体系建设具有重要影响的绿道。
城市绿道是连接城市重要功能组团,串联市域范围内各类绿色开敞空间和重要的自然与人文节点,对保护与优化城市生态系统、引导形成合理的城乡空间格局、提供休闲游憩和慢行空间具有重要影响的绿道。
第四条(绿道控制区概念)绿道控制区是为保障绿道的基本生态功能、营造良好的景观环境、维护各项设施的正常运转,沿绿道慢行道路缘线外侧一定范围划定并加以管制的空间,主要包括绿廊系统和为设置各类配套设施而应保护和控制的区域。
第五条(绿道工作)本规定所指绿道工作包括绿道网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绿道建设以及建成后的管理、维护、运营和开发利用等。
第六条(计划保障)绿道属公益性基础设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绿道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年度计划,予以保障实施。
第七条(资金保障)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将绿道规划、建设、管理、宣传推广等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保障绿道工作的正常开展。
广东省城市绿道规划设计指引(粤建规函[2011]460号)
广东省城市绿道规划设计指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7月目录1 总则 (1)2 涵义及构成 (2)3 目标和原则 (3)4 选线方法 (6)5 基本要求 (8)6 典型地段城市绿道规划指引 (12)7 城市绿道构成要素规划指引 (20)1 总则1.1为明确城市绿道内涵、规划目标和原则、选线方法与基本要求,指导全省城市绿道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城市绿色生活网络,制定本指引。
1.2广东省城市绿道的规划设计,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各城市与绿道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等。
1.3本指引适用于广东省内城市绿道规划编制工作。
1.4本指引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2 涵义及构成2.1涵义广东省绿道网对应于是否穿越地级(以上)城市行政区域,由省立绿道和城市绿道两级网络构成。
城市绿道主要串联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限于城市建成区)的各类绿色开敞空间和重要的自然与人文节点,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自然节点,人文遗迹、历史村落、传统街区等人文节点,以及居住社区、中心商业区、大型文娱体育区、公共交通枢纽等人流量较大的区域。
建设城市绿道对于保护与优化城市生态系统、引导形成合理的城乡空间格局、提供休闲游憩和慢行空间具有重要意义。
2.2构成城市绿道由绿廊系统和人工系统两部分构成。
2.2.1绿廊系统绿廊系统是城市绿道的绿色基底,主要由地带性植物群落、野生动物、水体、土壤等生态要素构成,包括自然本底环境与人工恢复的自然环境,具有生态维育、景观美化等功能。
2.2.2人工系统人工系统由慢行系统、交通衔接系统、服务设施系统和标识系统等构成,具有休闲游憩、慢行交通等功能。
慢行系统:包括步行道、自行车道、综合慢行道。
交通衔接系统:包括绿道停车设施、绿道与城市其他交通系统的接驳设施等。
服务设施系统:包括管理设施、商业服务设施、游憩设施、科普教育设施、安全保障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等。
标识系统:包括信息标识、指路标识、规章标识、警告标识等。
超详细广州市绿道地图全路线
低碳城市的发展要求。 绿道是城乡联系的纽带,可为人们提供便捷的户外空间,增加城乡居民彼此交流的机会,有助于城乡统筹及和
谐社会的建设。 绿道除了设置游径、休息站、零售和简易餐饮服务等必要设施外,还可以在绿道周边结合旅游发展建设酒店、
度假村、运动俱乐部等设施,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增长。 绿道建设基本不需要占用建设用地指标,具有投资少、见效快的特点。
广州市区绿道简介 广州市区域绿道主线总长约 340 公里,支线总长约 221 公里,连接线总长约 129 公里。
1 号绿道 线路走向:由佛山黄岐街道进入广州,途径沙面、二沙岛、万亩果园、大学城、莲花山、亚运村湿地公园、黄山鲁 森林公园、南沙大角山滨海公园,至南沙湿地公园后向西进入中山,全长约 110 公里,其中郊野型绿道长约 53 公 里,都市型绿道长约 57 公里。
顺镇,全长约 38 公里,其中生态绿道长约 18 公里、郊野型绿道长约 11 公里、都市型绿道长约 14 公里。 查看大图请点击 ————我是驴友—绿道地图广州段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包括十字窖生态绿地支线、知识城支线。
3 号绿道 线路走向:由佛山顺德陈村进入广州番禺钟村,途径大夫山森林公园、长隆水上欢乐世界、番禺区中央公园、
余萌山房、化龙湿地公园、莲花山风景名胜区,有莲花山风景名胜区北部进入东莞麻涌镇,全长约 40 公里,均为 郊野型绿道。
包括广州新客站支线。
4 号绿道 线路走向:北起广州芙蓉嶂水库,向南途径丫鬓岭森林公园、新街河及巴江河,由花都神山镇进入佛山南海和
广州市绿道
绿道的概念 绿道(greenway)是一种线形绿色开敞空间,通常沿着河滨、溪谷、山脊、风景道路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绿道网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年)的批复-粤府函[2012]9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绿道网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年)的批复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绿道网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年)的批复(粤府函〔2012〕99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上报〈广东省绿道网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年)(送审稿)〉的请示》(粤建规〔2012〕40号)收悉,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广东省绿道网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抓紧将《规划》文本、图集印发各地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推动珠江三角洲绿道网向东西北地区延伸,规划建设全省绿道网,对构筑生态安全新格局、促进我省区域协调发展、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我省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和幸福广东的标志性工程。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规划》要求开展绿道建设工作,确保到2015年全省建成总长约8770公里的省立绿道,构建全省互联互通、配套成熟完善的绿道网。
三、按照“省统筹指导、各地政府建设为主”的原则,绿道网建设工作由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具体负责实施。
各地要充分学习借鉴珠江三角洲绿道网建设的成功经验,进一步细化本地区绿道网建设规划并制订年度实施计划,高效有序地推进绿道建设工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抓紧组织编制绿道网建设的相关技术规范指引,会同省有关部门对各地绿道建设工作加强督促指导。
省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对各地绿道建设工作予以大力支持。
广东省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五月七日——结束——。
广东省绿色公路建设技术指南
广东省绿色公路建设技术指南一、引言绿色公路是指在公路建设和管理中,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和公路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公路建设形态。
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关注不断增强,绿色公路建设已成为广东省公路建设的重要任务。
本技术指南旨在为广东省绿色公路建设提供指导和参考。
二、绿色公路建设原则1.生态优先:在公路建设过程中,要尽量避免破坏生态环境,保护植被、动物和水源等生态要素。
2.资源节约:合理利用土地、能源和水资源,降低公路建设和运营的资源消耗。
3.环境友好:减少噪音、震动和尘土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保护居民的生活质量。
4.社会共享:公路建设应积极融入当地社会,保障居民的出行需求,提高公路的社会效益。
三、绿色公路设计技术1.建立合理的公路线形:考虑地理条件、地貌特征和生态环境,合理选择公路的线形,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2.保护生态环境:在公路设计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植被保护、动物栖息地和水域保护等因素,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生态环境受到破坏。
3.优化交通组织:通过合理设置交通设施和交叉口,优化交通组织,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排放。
4.采用低碳材料:在公路建设中,选择符合低碳标准的建筑材料,降低碳排放和能耗。
5.利用新能源:在公路运营中,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少尾气排放和噪音。
四、绿色公路建设管理技术1.建立绿色公路管理制度:制定绿色公路建设管理规范和标准,确保公路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
2.定期检测和评估:定期对已建成的绿色公路进行检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3.环境监测和治理:建立公路环境监测系统,全面监测公路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环境影响,及时治理污染问题。
4.垃圾处理和再利用: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和处理设施,将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和再利用,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5.定期维护和养护:定期对绿色公路进行维护和养护,保持公路的良好状态,延长公路的使用寿命。
广东省城市规划指引--环城绿带规划指引
关于“广东省城市规划指引”的说明“ 广 东 省 城 市 规 划 指 引( GDPG)”是 广 东 省 政 府 城 市 规 划 行 政 主 管 部门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城市规划某些专题公布的一系列引导性政策和技术要求。
它针对不同时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省 内 各 地 城 镇 的 发 展 动 态 和 社 会 公 众 普 遍 关 注 的 规 划 热 点 而 制 定 ,是 在 遵循现行城市规划法规的基础上,对一些城市规划政策和技术的强调、 深化和补充。
“广东省城市规划指引”的制定注意借鉴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 并 与 国 家 和 广 东 省 有 关 城 市 规 划 建 设 管 理 的 政 策 相 衔 接 ,它 以 可 持 续 发 展 战 略 为 指 导 ,既 注 重 系 统 性 和 时 效 性 ,更 注 重 实 用 性 和 可 操 作 性 ,力 求在引导广东省城市发展建设和规划管理上扮演起重要角色。
“广东省城市规划指引” 为省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政策 在 引 导 的 同 时 ,也 给 规 划 设 计 部 门 提 供 技 术 指 导 ,是 各 地 编 制 和 实 施 城 市 规划的重要依据之一。
各地必须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执行本指引。
“广东省城市规划指引”的编制、审批和修改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 从 广 东 各 地 城 市 规 划 建 设 管 理 的 实 际 需 要 出 发 , 由 各 级 城 市 规 划行政主管部门或专家提出制定意向; 2、 经 专 家 论 证 及 广 东 省 建 设 厅 审 定 同 意 立 项 ; 3、 由 广 东 省 建 设 厅 城 乡 规 划 处 组 织 力 量 编 制 , 并 广 泛 征 求 各 级 城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专家意见; 4、 组 织 城 市 规 划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代 表 和 专 家 进 行 评 审 ; 5、 由 广 东 省 建 设 厅 发 布 施 行 ; 6、 根 据 需 要 对 已 颁 布 的 指 引 进 行 检 讨 , 并 按 上 述 程 序 进 行 修 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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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城市绿道规划设计指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7月目录1 总则 (1)2 涵义及构成 (2)3 目标和原则 (3)4 选线方法 (6)5 基本要求 (8)6 典型地段城市绿道规划指引 (12)7 城市绿道构成要素规划指引 (20)1 总则1.1为明确城市绿道内涵、规划目标和原则、选线方法与基本要求,指导全省城市绿道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城市绿色生活网络,制定本指引。
1.2广东省城市绿道的规划设计,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各城市与绿道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等。
1.3本指引适用于广东省内城市绿道规划编制工作。
1.4本指引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2 涵义及构成2.1涵义广东省绿道网对应于是否穿越地级(以上)城市行政区域,由省立绿道和城市绿道两级网络构成。
城市绿道主要串联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限于城市建成区)的各类绿色开敞空间和重要的自然与人文节点,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自然节点,人文遗迹、历史村落、传统街区等人文节点,以及居住社区、中心商业区、大型文娱体育区、公共交通枢纽等人流量较大的区域。
建设城市绿道对于保护与优化城市生态系统、引导形成合理的城乡空间格局、提供休闲游憩和慢行空间具有重要意义。
2.2构成城市绿道由绿廊系统和人工系统两部分构成。
2.2.1绿廊系统绿廊系统是城市绿道的绿色基底,主要由地带性植物群落、野生动物、水体、土壤等生态要素构成,包括自然本底环境与人工恢复的自然环境,具有生态维育、景观美化等功能。
2.2.2人工系统人工系统由慢行系统、交通衔接系统、服务设施系统和标识系统等构成,具有休闲游憩、慢行交通等功能。
慢行系统:包括步行道、自行车道、综合慢行道。
交通衔接系统:包括绿道停车设施、绿道与城市其他交通系统的接驳设施等。
服务设施系统:包括管理设施、商业服务设施、游憩设施、科普教育设施、安全保障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等。
标识系统:包括信息标识、指路标识、规章标识、警告标识等。
3 目标和原则3.1重点目标通过规划建设城市绿道,并与省立绿道有机衔接,共同构建连续、完整的绿道网络,充分发挥其生态、环境、民生、经济等功能,切实将绿道网打造成为我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和幸福广东的标志性工程。
3.1.1 生态目标:维护生态系统稳定,促进生态保护通过维护绿道及周边河流、湿地、森林等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为植物生长和动物繁衍栖息提供充足空间,保护与优化生态系统,维护生态系统稳定。
3.1.2 环境目标:构建合理的城乡空间格局,促进宜居城乡建设构建线形绿色基础设施网络,遏制城市无序蔓延,形成合理的城乡空间格局。
通过城市绿道的规划建设,集中展示安居、康居、乐居的人居环境,增强城乡美誉度和地方归属感,创建环境优美的宜居城乡。
3.1.3 民生目标:引领绿色生活方式,构筑慢行交通网络通过提供新型休闲场所,开展体育锻炼、人文休闲、科普教育活动,为人们提供新的休闲生活方式,丰富城乡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同时构筑慢行交通网络,引领“绿色出行”和“低碳生活”方式。
3.1.4 经济目标: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以省立—城市绿道网为载体,大力开发绿道旅游这一新型旅游产品,促进绿道沿线服务业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实现扩内需促增长,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3.2主要原则城市绿道建设应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取向和生态导向,尊重岭南山水自然基底,引导形成合理的城乡空间格局,体现地域景观特色与文化传统,满足当地居民提升生活品质的需求,确保绿道生态、环境、民生和经济等多方面功能的实现。
3.2.1顺应自然肌理,畅通生态廊道尊重广东省水网交织、阡陌纵横、山水绵延的自然本底,充分利用地形、植被、水系等自然资源,结合市域生态廊道、生态隔离绿地、环城绿带和农田林网等构建城市绿道,使分散的生态斑块得以有机连接,从而构建和维护完整、安全的区域生态格局。
3.2.2串联发展节点,体现特色底蕴充分发挥城市绿道对各类发展节点的组织串联作用,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以及人文遗迹、历史村落、传统街区等自然、人文节点为依托,尽可能多地发掘并展示本地具代表性的特色资源,实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3.2.3契合城乡布局,引导空间发展一方面,城市绿道应契合城市的空间结构与功能拓展方向,有效发挥城市绿道在城乡之间、城镇之间以及城市不同功能组团之间的生态隔离功能,引导城乡形成合理的空间发展形态;另一方面,城市绿道应连通城镇内部的公园、广场、体育场馆、商业街、滨水休闲带等公共空间,成为公共空间的联系纽带,孕育城乡居民多样的公共生活空间,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3.2.4利用交通廊道,集约利用土地城市绿道布局要尽量避免开挖、拆迁、征地,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废弃铁路、村道、田间道路、景区游道等路径,在保障绿道使用者安全的前提下,集约利用土地,降低建设成本。
3.2.5衔接省立绿道与慢行系统,倡导绿色生活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与省立绿道及相邻城市绿道同步对接,加大绿道网密度,并重点向中心商业区、居住社区、公共交通枢纽以及大型文娱体育区等人流密集地区延伸,与城市慢行系统共同构成连续、完整的绿道生活网络,丰富市民出行方式,引领“公交优先、方便慢行”的绿色出行模式。
4 选线方法4.1优选绿道网络串联的发展节点城市绿道应尽可能联系体现地方特色的自然节点以及历史人文景观、城市公共空间和城乡居民点等人文发展节点,高级别的发展节点应作为优先串联的对象。
4.1.1适宜串联的发展节点(1)自然节点:指具备生物多样性、景观独特性的区域。
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旅游度假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农田等;(2)人文节点:指具有一定文化、历史特色的地区。
包括人文遗迹、历史村落、传统街区等;(3)城市公共空间:包括城镇建成区内部的大型居住区、大型商业区、文娱体育区、公共交通枢纽等重点地区,以及公园、广场、绿地等公共开敞空间。
(4)城乡居民点:城乡宜居社区、乡镇、村庄等。
4.1.2优选串联节点对上述发展节点进行重要性评价,挑选出较高级别的节点。
表1 各类点状要素的分级建议4.2确定绿道网络的适宜路径选取开敞空间边缘、交通线路和已有绿道等作为城市绿道选线的依托,以优先串联重要节点为目标,综合考虑长度、宽度、通行难易程度、建设条件等因素,对线性通廊进行比选,确定城市绿道的适宜线路。
(1)开敞空间边缘:指体现自然肌理的水系边缘(江、河、湖、海、溪谷等水体岸线)、山林边缘、农田边缘(农田的田埂、桑基鱼塘的塘基)等。
此类线形廊道最能体现绿道内涵,应优先予以考虑;(2)已有绿道:包括已建成的省立绿道。
城市绿道应与省立绿道有机衔接,共同构建覆盖区域的绿道网络。
局部地区受条件限制,城市绿道可考虑与省立绿道并线。
在与省立绿道有机衔接的前提下,城市绿道应保持其相对独立性。
(3)交通线路:包括废弃铁路和国道、省道、县道、高速公路等公路,以及市政道路、景区游道、田间小道等。
应根据交通流量、车行速度等确定其适宜程度,如废弃铁路、景区游道、田间小道等非机动交通线路,以游憩和耕作功能为主,在选线时可优先考虑;市政道路的慢行系统也可因地制宜地予以考虑;而国道、省道、县道及高速公路等快速机动交通线路,随着交通流量的增大和机动车速度的增加,其适宜程度依次降低,一般不宜选作绿道路径。
5 基本要求5.1穿行于生态郊野区域的城市绿道穿行于生态郊野区域的城市绿道应依托滨水、山林、田园等自然要素,因形就势,保护原生态的自然风貌。
自然生态区域的绿道网络密度宜为0.03-0.10km/km2,郊野区域的绿道网络密度宜为0.5-1.2km/km2。
5.1.1滨水地段城市绿道依托江、河、湖、滩涂湿地、溪流等水体岸线进行选线时,应顺应水系走向。
在满足防洪要求和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贴近水道,合理利用滩涂地,营造亲水空间。
确实无法利用滩涂地的,可借造河堤或架设栈道(桥),但距离不宜过长。
城市绿道经过滨海地区时,应充分利用滨海景观道、滨海旅游径等,因地形因素而无法实现贯通时,可考虑局部架设滨海栈道,但距离不宜过长,且应符合安全标准。
城市绿道需跨越河流等水系时,应尽量借道现有桥梁,也可考虑轮渡等衔接方式。
确需建设桥梁时,应以小体量景观桥梁为主,满足步行和自行车通行要求即可。
5.1.2山林地段城市绿道经过山林地段时,应顺应地形、地貌。
可适当改造林间土路,但应避免大填大挖,尽量不损害原有地表植被和自然景观。
应尽可能利用登山径、远足径、森林防火道,避开容易发生滑坡、塌方、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不良地段。
5.13田野地段城市绿道经过农田、桑基鱼塘等地区时,可合理利用田间机耕道、塘基路,并尽量避免占用农田,同时尽量不影响农用车辆的通行。
经过果园、茶园、花卉种植基地等农业生产用地时,可在花、果园中绕行,体现郊野特色,但应避免破坏果树、庄稼等作物。
城市绿道经过观光农业区时,可考虑与采摘区、综合游乐区、旅游服务区等区域相连接,同时避免穿越农舍、饲养区、农垦区等农民生活与生产地区,保障农业生产的安全性。
5.2通过自然和人文景区的城市绿道城市绿道与自然和人文景区节点可以采用直接连接、支线连接以及辅助道连接等方式进行衔接,应根据节点与线路的空间关系灵活处理。
当城市绿道无法同时串联两个发展节点的时候,宜根据节点的重要程度,优先串联等级较高的节点。
5.2.1自然景区城市绿道经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旅游度假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时,可利用山林土路、公园林荫道、度假区游览道等,尽可能与园区内部饮食区、娱乐区等景点和服务设施相衔接,同时应遵循生态影响最小的原则,避开生态敏感区,减少对野生动植物生境的干扰。
5.2.2人文景区城市绿道进入历史街区或历史文化遗迹分布区域时,应尽量利用已有的步行道,注重保护和修复历史文化资源及环境;沿景区主要线路宜设置解说系统,展示文化遗产资源的内涵和历史遗存;可适当结合旅游开发建设,提高地区吸引力。
5.3穿越城镇的城市绿道结合城市空间结构及功能拓展方向,城市绿道应尽量串联城市的各功能组团,且尽量接近使用主体,即结合人流活动密集的重点地区进行布局。
穿越城镇的绿道网络密度宜为1.0-1.5km/km2。
5.3.1居住区城市绿道进入大型居住社区时,应尽量从组团间的公共绿地通行,并与居住区的步行系统相结合。
同时应考虑与小区配套服务设施、社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衔接,尽可能形成居住区内部贯通连续的绿道网络,满足居民日常使用需求。
5.3.2商业、文娱体育区城市绿道进入商业、文娱体育区时,考虑设置接驳点与步行街进行衔接,并在接驳点处设置自行车停靠点或租赁点。
对于允许自行车进入的区域,可采取划线、地面铺装变化或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措施,使之与人行道保持一定的安全防护距离,保障行人与骑车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