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教程文件
中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规定范本
中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中学生的身心健康,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教育环境的和谐与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教育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学的教师、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与学生教育教学相关的工作人员,包括校内辅导员、班主任、教导主任等。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体罚,是指对学生采取肢体上的折磨、惩罚或侮辱性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殴打、拳打脚踢、摔跤、拽耳朵、剪头发等。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变相体罚,是指采取非肢体上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惩罚或侮辱,包括但不限于让学生跪操场、站着脚尖、握拳站姿等。
第五条任何人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
第六条学校应该积极开展身心健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观念。
第七条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疏导机制,及时发现并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
第八条学校应加强对教职工的法律法规知识和体罚的危害宣传教育。
第二章体罚和变相体罚的禁止第九条学校严禁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第十条学校要对教师进行严格的行为规范教育,确保教师不采取体罚或变相体罚。
第十一条学校要建立完善的纪律和奖惩制度,通过正当的方法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约束。
第十二条学校要鼓励学生之间的和谐交往和互助,杜绝学生互相欺凌和暴力行为。
第十三条学校要细化每个环节的操作规程,确保评价和处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第十四条学校要建立依法保护学生权益的机制,鼓励学生就遭受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情况进行申诉和举报。
第三章体罚和变相体罚的处理办法第十五条学校要成立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问题处理委员会,负责处理学生申诉和举报的问题。
第十六条学校要及时调查核实体罚和变相体罚的情况,对涉事教师或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学校要对被体罚或变相体罚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帮助,确保其身心健康。
第十八条学校要向学生和家长充分介绍本校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问题处理办法,提供多元化的申诉途径。
第十九条学校要建立健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问题的报告和处理制度,保证问题的及时上报和处理。
中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规定模版
中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中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中学教育的正常秩序,制止和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学的各个部门、各级教职工、学生和家长。
中学教育教学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定义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体罚,是指教职工对学生用殴打、捆绑、鞭打、捆绑、剥削、放纵、贬低、威胁、侮辱等肉体上的虐待行为。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变相体罚,是指教职工对学生用羞辱、讥笑、恶搞、训斥、恶意扣分、搬弄是非等精神上的虐待行为。
第三章体罚和变相体罚的禁止第五条中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教职工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方法。
第六条教职工不得对学生进行任何苛刻、歧视、羞辱、恐吓、讥笑等精神上的虐待行为,不得进行违背职业操守的行为,默认学生应受的尊重和平等待遇。
第七条教职工不得在教室、宿舍、食堂、操场、教学楼、电子设备室等公共场所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八条学生的家长和监护人有权力、义务制止教职工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并有权力报告相关部门,要求相关教职工受到必要的处罚。
第四章处罚第九条教职工违反本规定,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学校将根据违反情况,采取如下处罚措施:(一) 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教职工立即停止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并深刻认识到错误。
(二) 记过、留校察看、记大过、记过、撤职、开除等级别的处罚。
(三) 若违规行为涉及刑事犯罪,学校将立即向有关监管机构举报,并支持受害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进行法律维权。
第十条若教职工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已经属于刑事犯罪行为的,则学校将立即向有关监管机构举报,并配合相关机构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五章学校责任第十一条中学应建立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制度,明确相关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十二条中学应定期组织学校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水平,加强对体罚和变相体罚的预防和处理能力。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制度模板(四篇)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制度模板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实施方案一、充分认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教师体罚学生,不仅有悖职业道德,违背教育规律,而且是违法侵权行为。
首先,教师体罚学生是违法行为。
我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其次教师体罚学生是侵权行为,它侵犯了学生的生命权、健康权和人格权。
体罚学生要承担相关责任。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体罚学生造成伤害的,根据情节轻重,要分别承担三种法律责任:(1)行政法律责任,实施体罚者应受到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2)民事法律责任,实施体罚者所在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实施体罚者不直接承担民事责任,但有被追偿的义务;(3)刑事法律责任,实施体罚情节严重者应受到刑罚处罚。
二、加强教育和管理,杜绝体罚学生现象的发生教师要以____提出的“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作为职业道德准则,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针对体罚学生事件认真进行讨论,增强教育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教师依法从教水平。
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弘扬高尚师德,以言传身教感染和教育学生。
切实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厉处理各种违规行为。
要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严肃奖惩,把职业道德建设做为教师培训和考评的重点内容之一,把教师职业道德表现同行政奖惩、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竞争上岗等紧密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一经发现,或举报经查实,将根据情节和后果轻重以及造成的影响对当事人做出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的责任。
对经常违规的教师,重点教育,必要时依法予以辞退。
对于严重体罚学生、摧残学生身心健康的,要依法提交司法机关给予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禁止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暂行规定
关于禁止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暂行规定
总则
1、为加强学校管理,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素质,树立好教师形象,特制定关于禁止老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暂行规定。
2、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做到自尊、自爱、自强、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严格禁止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有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事件发生,依照本办法予以追究。
3、本办法的处罚对象为责任教师和有关领导。
处理、处罚
1、违反本规定,对学生罚站、罚跑、逐出室外,用语言侮辱学生的,已被学校发现,大会点名批评并扣发全部奖励,
2、若发生侮辱、打骂学生事故,学校接到家长举报(已形成了一定社会影响),教师在全校大会做检查,并扣发期末所有奖励。
3、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造成学生出走辍学事故者,扣发教师全部奖励。
4、教师体罚学生,造成学生伤害,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由责任人承担100%的经济责任,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5、教师体罚学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包括登报、报道等)对责任教师给予待岗处理。
6、教师体罚学生,被家长举报到教育局者,学校除采纳教育局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外,并根据以上条款进行处罚。
7、教师体罚学生,被家长或其他人员举报到中心校或县局,除采纳上级意见外并根据以上条款进行处罚。
8、学年内教师累计发生三次体罚学生事故者,对责任教师进行待岗处罚。
9、凡发生体罚学生的责任教师均不被评为本年度内的各种先进。
小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规定模版
小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保护小学生的权益,维护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小学,包括公办小学、民办小学等各类小学。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体罚,指的是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身体所产生的直接伤害或痛苦,包括但不限于打击、辱骂、捆绑、虐待等行为。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变相体罚,指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利用其他形式对学生进行身体上或心理上的伤害或压迫的行为。
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预防体罚和变相体罚的制度和机制,加强对教育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的培养和教育,提高其防范和化解体罚和变相体罚的能力。
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机制,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帮助。
第二章体罚和变相体罚的禁止第七条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都是严格禁止的。
第八条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对学生进行打击、辱骂、捆绑、虐待等行为,不得利用批评、惩戒、奖励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
第九条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强迫学生参加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活动。
第十条学生对体罚和变相体罚的行为有权拒绝,并有权向学校、家长或有关部门投诉。
第三章处理体罚和变相体罚的原则第十一条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学校应当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第十二条学生的身心健康是第一位的,学校应当确保受到体罚和变相体罚的学生得到及时的救助和保护。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加强预防和教育,通过学生培训、教师培训和家长教育等方式,提高学校对体罚和变相体罚的认识,增强预防和化解的能力。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查处机制,对发生体罚和变相体罚的案件进行彻底调查,保证公正处理。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信访和举报机制,接受学生、家长等的投诉和举报,并能为其提供必要的保护和协助。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尊重学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说理权,在处理体罚和变相体罚的案件时,应当听取学生的陈述和意见。
第四章处理体罚和变相体罚的程序第十七条学生、家长或其他相关人员在发现体罚和变相体罚的行为时,应当立即向学校报告,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关于禁止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的规定
关于禁止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的规定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学校教师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的行为,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人权。
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以照顾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2. 定义- 体罚:指教师对学生进行身体上的惩罚或虐待,包括但不限于打击、踢踹、割伤、拳打脚踢等。
体罚:指教师对学生进行身体上的惩罚或虐待,包括但不限于打击、踢踹、割伤、拳打脚踢等。
- 变相体罚:指教师利用言语、行为或其他方式对学生进行精神上的惩罚或虐待,包括但不限于侮辱、歧视、恐吓、威胁等。
变相体罚:指教师利用言语、行为或其他方式对学生进行精神上的惩罚或虐待,包括但不限于侮辱、歧视、恐吓、威胁等。
3. 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的原则- 尊重人权:学校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权和尊严,不得进行任何侵犯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 和谐发展:教师应以和谐的方式引导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研究兴趣。
- 公平公正: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应公平对待所有学生,不得对某一学生进行特殊或歧视性的对待。
4. 体罚或变相体罚的禁止内容- 教师不得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
- 教师不得使用侮辱、歧视、恐吓、威胁等方式对学生进行精神上的惩罚或虐待。
- 教师不得在学校内或校外进行任何对学生身心健康有害的行为。
5. 违反禁止规定的处理措施- 学校将建立投诉机制,学生或家长可向学校相关部门举报教师涉嫌体罚或变相体罚的行为。
- 学校将认真调查每一起投诉,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
- 对于违反禁止规定的教师,学校将给予相应的惩戒,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调离原班、停职处理、终止聘用等。
6. 培训和指导学校将组织相关培训和指导活动,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理念,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行为观念,增强教育教学能力。
7. 结论本文所述规定旨在保障学生的权益和健康成长。
学校将积极落实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的规定,并加强教师的培训和指导,确保教育过程的和谐发展。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制度(二篇)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制度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实施方案一、充分认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教师体罚学生,不仅有悖职业道德,违背教育规律,而且是违法侵权行为。
首先,教师体罚学生是违法行为。
我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未成年人保____》等法律法规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其次教师体罚学生是侵权行为,它侵犯了学生的生命权、健康权和人格权。
体罚学生要承担相关责任。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体罚学生造成伤害的,根据情节轻重,要分别承担三种法律责任:(1)行政法律责任,实施体罚者应受到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2)民事法律责任,实施体罚者所在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实施体罚者不直接承担民事责任,但有被追偿的义务;(3)刑事法律责任,实施体罚情节严重者应受到刑罚处罚。
二、加强教育和管理,杜绝体罚学生现象的发生教师要以____提出的“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作为职业道德准则,认真学习《____未成年人保____》,针对体罚学生事件认真进行讨论,增强教育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教师依法从教水平。
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弘扬高尚师德,以言传身教感染和教育学生。
切实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厉处理各种违规行为。
要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严肃奖惩,把职业道德建设做为教师培训和考评的重点内容之一,把教师职业道德表现同行政奖惩、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竞争上岗等紧密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一经发现,或____经查实,将根据情节和后果轻重以及造成的影响对当事人做出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的责任。
对经常违规教师,重点教育,必要时依法予以辞退。
对于严重体罚学生、摧残学生身心健康的,要依法提交司法机关给予追究法律责任。
2024年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制度例文(三篇)
2024年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制度例文关于规范教学管理及禁止体罚行为的严格规定一、课堂教学管理针对个别学生因影响课堂秩序而需请出教室的情况,必须采取妥善措施。
此类学生应交由其他教师协助教育,或转至政教处、校长室处理。
课后,相关责任人需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处理,严禁以任何形式驱赶学生离校。
学生到校上课后,除因病需与家长联系并妥善处理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责令其回家或拒之门外。
二、作业管理严禁教师采用罚抄作业的方式惩罚学生。
学生作业中出现错误时,原则上仅针对错题或错误部分进行纠正。
若需通过重复练习以强化记忆,错题量较少的情况下,纠正次数不得超过三遍;错题量较多时,应酌情减少纠正的题量或遍数。
三、师生关系管理严禁教师采用“封建家长式”的训斥方式对待学生,不得使用歧视性、侮辱人格、威胁恐吓等教育忌语。
在批评学生时,应就事论事,严禁影射或株连家长,且不得随意传唤家长到校。
四、课后管理放学后,教师应确保学生按时离校。
对于因个别教育辅导需要留校的学生,必须有教师在场监管,且不得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
五、考试与作业管理严禁以停止考试或拒批作业作为体罚学生的手段。
教师应以正面引导和教育为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六、违规处理上述规定必须得到严格执行。
对于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并在考核、评优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
校长签字:科任老师签字:清华万被实验学校校长室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治理工作方案鉴于当前教师体罚幼儿现象引发的社会关注与痛心,为切实维护广大幼儿的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我园特制定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活动时间本次专项整治活动自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____日止,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学习讨论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和检查抽查阶段。
二、活动内容1. 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制度范本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和教育机构管理,维护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依法保障学生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学校和教育机构,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等各级各类教育机构。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体罚,是指教育机构或教育工作者在管理和教育过程中,以过度严厉的态度、方式或手段进行的对学生身体或心理的体罚行为。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变相体罚,是指教育机构或教育工作者以其他名义或方式对学生进行侮辱、恐吓、歧视或虐待等精神或情感上的伤害行为。
第五条教育机构和教育工作者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遵循科学、文明、人道的教育原则,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六条学校和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体罚和变相体罚防治机制,并进行相关制度和政策的宣传,全员参与。
第二章体罚和变相体罚的禁止第七条学校和教育机构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一)毒打、鞭笞、棍棒等殴打学生身体的行为;(二)强迫学生做伤害身体的操纵或镇静剂,或开展伤害身体的竞赛;(三)使用言语、行为等方式对学生进行恐吓、歧视或侮辱;(四)剥夺学生正常的生活、学习和休息权利,或以不合理的要求形式逼迫学生完成任务;(五)对学生进行人身侵害或虐待,包括但不限于绑缚、麻醉、注射不明药物等行为。
第八条学校和教育机构应当配备专门人员,负责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对于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
第三章监督和责任追究第九条学校和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定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的检查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十条学校和教育机构应当公开体罚和变相体罚的举报渠道,鼓励学生和教职员工积极向监督部门举报违规行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对于发现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的情况,学校和教育机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处罚,以确保类似行为不再发生。
第十二条对于有违规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的教育工作者,学校和教育机构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予以惩戒,必要时可以解除其教职。
关于对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治理方案
万州区中心小学关于对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治理方案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营造一个稳定详和的教学秩序;为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教职员工依法施教意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体罚的危害体罚是不民主、不科学、有害的惩戒儿童的方法,是以损伤人体,侮辱人格为手段的处罚方法。
将体罚与变相体罚作为一种教育手段,是教育者教育水平、教育方法极其单一、低下、粗暴的表现,也是教育者的失败,更是非法行为。
1986年我国颁布的《义务教育法》以法律形式规定禁止体罚学生。
因为这种教育手段不仅违背了教育规律,有损教育与教师的形象,而且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身心。
教师体罚学生,实际上是在为学生提供简单、粗野的攻击性榜样,教学生以蛮横霸道的方式处理与同伴的关系,这将影响学生的良好品质的形成,给学生的成长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因此,必须加强师德建设,制定措施,提高教师的修养,杜绝一切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出现,在社会上树立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
二.体罚与变相体罚的认定1、?教师与学生有身体的接触,或借助其它物体接触到学生身体,或因物体发生变化而没有接触到学生身体。
2、罚学生长时间站立,罚做作业、罚抄、罚跑、罚劳动,该上课停学生的课,该休息不让学生休息,该吃饭不让吃饭等。
3、不分时间、地点、场合、学生承受能力,对学生进行不当批评,甚至呵斥、挖苦等.4、唆使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以上行为。
三、体罚的分类: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视其情节分为较轻、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种情况。
情节较轻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了伤害,有人举报,但学生本人或家长未到学校反映,经调查属实的。
情节较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明显的伤害,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吵闹,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2024年中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规定(二篇)
2024年中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规定一、为全面实施依法治校,切实提升教师整体素质,保障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体罚学生的现象发生,本校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校将建立体罚学生的举报制度和首遇制度。
教职工和学生如实举报教职工体罚学生的行为,学校将给予举报人奖励____元。
对于目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个人,均有权利和义务进行劝阻,对劝阻有效的个人,学校将给予奖励____元。
对体罚现象听之任之、熟视无睹或推波助澜的教职工,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处以50—____元的罚款。
三、本校政教处将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于每月底和学期末对教职员工是否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的现象进行深入了解。
四、本校将全力保障检举人的合法权益,对任何打击报复检举揭发者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五、通过检举揭发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如发现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情况,一经查实,学校将视情节轻重作出以下处理:1. 对于体罚学生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并扣除当月师德奖金,班主任同时扣除当月班主任费,生活老师和职工扣除当月工资____元。
2. 对于体罚学生情节严重,在师生、家长和社会中造成恶劣影响者,学校除给予上述处理外,还将扣除全学期的奖金,并给予行政处分或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处理。
3. 对于体罚学生特别严重,触犯刑律者,学校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 对于因体罚、变相体罚导致学生出走的情况,由体罚者负责自费寻找,并追究其相应责任;如导致学生转学退费的,其退费由体罚者全额承担。
5. 对于体罚学生屡教不改者,学校将给予解聘处理。
6. 凡涉及体罚学生的教职工,无论情节轻重,学校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其评先、评优、评职称的资格,第一年工作者当年不得转正。
思洋中学2024年中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规定(二)一、为贯彻落实依法治校原则,全面提升教师素质,切实保障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体罚学生现象的发生,本校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法》、《教师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学校禁止教师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
学校禁止教师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管理行为,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
第三条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关心、爱护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四条体罚是指教师以惩罚为目的,对学生实施身体上的打击、伤害的行为。
变相体罚是指教师以非直接身体接触的方式,对学生实施精神上的打击、伤害的行为。
第五条教师不得以下列方式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一)殴打、踢打、撞击、抓捏、踩踏学生身体;
(二)使用鞭子、教鞭、木棒、链条等物品打击学生;
(三)对学生进行罚站、罚跪、熬夜、挨饿等惩罚;
(四)侮辱、诽谤、威胁、恐吓学生;
(五)的其他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第六条教师违反本规定的,学校应给予批评教育,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学生或家长发现教师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有权向学校举报,学校应认真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理。
第八条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确保教师依法依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2024年小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规定
2024年小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小学教育的健康发展,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小学,包括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
第三条小学教育机构应当坚持以德育为基础、全面发展为目标,切实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
第四条小学教育机构要积极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提升学生的自律能力和责任感。
第五条小学教育机构应当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道德素质,增强教师的专业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小学教育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本规定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体罚的定义和禁止第七条体罚是指教师或其他教育工作者以身体暴力对待学生,包括打、踢、摔、拽、拳打脚踢等行为。
第八条小学教育机构严禁教师或其他教育工作者对学生实施体罚。
第九条小学教育机构对教师或其他教育工作者实施体罚的,应予以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条小学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学生举报体罚的渠道,对学生的举报要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小学教育机构应当加强学生家长的教育引导工作,提高家长对体罚的认识,杜绝家庭暴力现象的发生。
第三章变相体罚的禁止第十二条变相体罚是指教师或其他教育工作者以言语暴力或其他形式对学生进行欺辱、侮辱、羞辱、讽刺等行为,有悖于学生的人格尊严。
第十三条小学教育机构严禁教师或其他教育工作者对学生进行变相体罚。
第十四条小学教育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禁止教师或其他教育工作者对学生进行变相体罚。
第十五条小学教育机构应当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和学生教育引导,引导教师以激励和鼓励的方式对待学生,树立师生和谐的氛围。
第四章监督和责任追究第十六条小学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机制,定期开展教师的业务和道德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十七条小学教育机构发现教师或其他教育工作者存在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的,应当立即采取行动制止并进行调查,如确属违规行为,应当严肃处理,并将后果通报有关部门。
中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规定范本
中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身体和心理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条中学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基础教育阶段,教育工作者应当严守法律法规,严禁使用体罚和变相体罚的行为对待学生。
第三条体罚是指以身体或器物对学生进行打、骂、捆绑、关禁闭、恐吓、虐待等违背人道的伤害行为;变相体罚是指以任务、惩罚、歧视、剥夺权益等方式对学生进行的虐待行为。
第四条所有教育工作者都应当严格遵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禁令,确保学校教育环境积极健康。
第二章体罚和变相体罚的禁止范围第五条所有教育行为中,严禁使用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1. 以体罚或变相体罚作为矫正学生错误行为的手段;2. 以体罚或变相体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3. 以体罚或变相体罚作为驱使学生完成任务的手段。
第六条教育工作者要采取积极的教育方法,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以帮助学生改正错误,提高学习能力和素质。
第三章体罚和变相体罚的监管和教育措施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监管制度,对有违规行为的教育工作者进行严肃处理。
第八条学校教育工作者要加强讲解和培训,提高对体罚和变相体罚的禁止意识,防范和纠正违规行为。
第九条学校应当积极开展心理辅导和健康教育工作,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和困惑,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第四章违规行为的处理第十条教育工作者如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学校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1. 停职检查,对违规教育工作者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2. 追究违规教育工作者的法律责任,如涉嫌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进行处理;3. 进行公开道歉,恢复学生的名誉和权益;4. 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受害学生恢复正常,重建自信。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及时向学生和家长说明处理结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章监督和举报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举报机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教育工作者的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进行举报。
3.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制度[推荐]
3.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制度[推荐]第一篇:3.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制度[推荐]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制度为了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校必须认真对教师进行“反罚”的宣传教育,组织“反罚”领导小组,为杜绝体罚于变相体罚现象的发生提供组织保障。
二、教师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反罚”的法律意识。
三、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和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四、教师应当关心学生的在校生活,对有违反学校纪律制度行为的学生进行耐心地教育,不独实施“罚站”或“罚做其他事情”的方法来处罚学生。
五、教师应当关心学生的学习,对学习有困难、成绩差、学习不认真等学生,教师不得加重作业量的方法提高成绩,更不得实施罚作业的方法处罚学生。
六、对品行有缺点的学生,交换司应当采用正面教育的方法,不得对学生施加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
七、对有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热未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行政记过处分。
八、对有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并造成学生伤害的教师,分别给予行政记过、降薪降职的处分,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当有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发生时,任何学校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控告。
十、“反罚”工作应当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监督,对“反罚”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学校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篇: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责任书屈家岭实验小学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责任状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教师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应当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禁止一切有体罚或变相体罚性质的行为。
本着“依法治教”的原则,现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湖北省公办教师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责任状》:凡有欧打学生、罚做额外作业、罚做额外劳动、罚做清洁、罚跑步、罚留校、罚站、罚款、赶出教室、用语言文字或其它手段对学生的人格、名誉进行辱骂、嘲弄、讽刺,使学生感到爱侮辱、受伤害、自尊心受打击等行为都视为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一经发现,检举并查实后,学校将不论何种原因,不论资历深浅,不论贡献大小,均予以严肃处理。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制度模版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制度模版【引言】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一种对学生身心健康产生极大危害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学生的人权和尊严。
为了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我校特制定以下《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制度模版》,以规范校园管理,切实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正文】一、背景与目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对学生身心造成严重伤害,给学生健康成长带来负面影响。
为了营造安全、和谐、健康的校园氛围,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此《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制度模版》,旨在激发教师的教育热情和创造力,让学生在温馨、宽松的学习环境中发展自身特长,促进健康成长。
二、体罚的定义和范畴1. 体罚是指教师或其他负责教育工作的人员以体力或其他手段对学生进行惩罚或虐待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体罚、拳打脚踢、扇耳光、鞭打等;2. 变相体罚是指教师或其他负责教育工作的人员利用其他方式对学生进行激烈的羞辱、讽刺、责骂等行为,以达到惩罚的目的。
三、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的原则1. 尊重学生人权:学生是学校的未来,享有与其他人一样的人权,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以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方式对学生进行虐待;2. 爱护学生身心健康:教师应当以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为首要任务,通过合理的教育方式完成教育目标;3. 公平公正:教师不得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偏袒,保证教育的公平公正;4. 成功塑造:教师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禁止的行为1. 体罚:教师严禁使用任何体罚手段对学生进行虐待,包括但不限于拳打脚踢、扇耳光、鞭打等;2. 变相体罚:教师严禁利用其他方式对学生进行羞辱、讽刺、责骂等行为;3. 歧视和偏袒:教师不得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偏袒,保证教育的公平公正;4. 威胁和恐吓:教师不得以威胁和恐吓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指责和惩罚;5. 不合理的惩罚: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对学生进行不合理的惩罚,如体力劳动、繁重的家务等。
五、教师责任与义务1. 依法执行:教师要依法履行教育职责,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2. 养成正确教育观念:教师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关心学生,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和批判思维能力;3. 有效沟通:教师要与学生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倾听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4. 以身作则:教师要以言传身教的方式引导学生,做到言行一致;5. 教育指导:教师要通过适当的教育指导方式帮助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行为,培养良好的品德和习惯;6. 纪律教育:教师要合理运用纪律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建立规范的教育管理制度。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教程文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持正面教育,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通知(摘抄)
• 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极易造成师生的 对立情绪,使学生产生自卑、怯懦心理, 严重的甚至会造成学生肢体损伤,对学生 身心的健康发展造成十分恶劣的后果,并 且容易引起家长与教师的纠纷。对于情节 严重、屡教不改的,要查清事实,区别情 况,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对于残害儿童、 情节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报请有关 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持正面教育,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通知(摘抄)
• 二、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师学习 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学习教育学、儿童 心理学等业务知识,帮助广大教师特别是 青年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学会科学 的教育方法,逐步掌握教育儿童的规律。 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师生关系,作为 师德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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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持正面教育,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通知(摘抄)
• 四、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检查对 学生的教育管理情况,并做好思想工作, 使广大教师既能爱护学生,又要勇于负责、 敢于管理,防止因严禁体罚而出现放弃管 理的偏向。要采取适当方式,向学生家长 和社会人士加强尊师爱生的宣传教育工作, 树立尊师爱生的良好风尚。对于辱骂、殴 打、伤害教师的事件,应继续抓紧处理, 切实保障教师的正当权益和人身安全。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持正面教育,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通知(摘抄)
• 一、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 育工作者必须恒。既要管 教管导,严格要求,又要循循善诱, 诲人不倦。要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的规 律,通过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教育、 教学活动,积极引导他们为振兴中华 而勤奋学习,奋发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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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 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有缺点、错 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 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 培养和调动后进学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 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 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地前进。对于极个别屡 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 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 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 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持正面教育,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通知(摘抄)
• 二、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师学习 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学习教育学、儿童 心理学等业务知识,帮助广大教师特别是 青年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学会科学 的教育方法,逐步掌握教育儿童的规律。 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师生关系,作为 师德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落实。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持正面教育,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通知(摘抄)
• 一、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 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的教育 原则。教师对学生要动之以情,晓之 以理,导之以行,持之以恒。既要管 教管导,严格要求,又要循循善诱, 诲人不倦。要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的规 律,通过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教育、 教学活动,积极引导他们为振兴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通知(摘抄)
• 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极易造成师生的 对立情绪,使学生产生自卑、怯懦心理, 严重的甚至会造成学生肢体损伤,对学生 身心的健康发展造成十分恶劣的后果,并 且容易引起家长与教师的纠纷。对于情节 严重、屡教不改的,要查清事实,区别情 况,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对于残害儿童、 情节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报请有关 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持正面教育,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通知(摘抄)
• 四、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检查对 学生的教育管理情况,并做好思想工作, 使广大教师既能爱护学生,又要勇于负责、 敢于管理,防止因严禁体罚而出现放弃管 理的偏向。要采取适当方式,向学生家长 和社会人士加强尊师爱生的宣传教育工作, 树立尊师爱生的良好风尚。对于辱骂、殴 打、伤害教师的事件,应继续抓紧处理, 切实保障教师的正当权益和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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