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营养科门诊工作制度
医院_营养科_工作制度

医院营养科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医院营养科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营养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1. 营养科是在院长领导下工作,临床营养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医院营养科是行使对住院病人进行营养评价、营养治疗的部门,属于医技科室。
2. 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应设营养科,从事临床营养工作的专职营养师与床位比不能少于1:200。
100 张床位的医院至少有一名专职临床营养师。
3. 营养科主任负责营养科的全面工作,组织实施营养科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协调与各部门的关系,保证营养科工作的正常运行。
4. 营养师负责营养评估、营养治疗、营养教育等工作,参与病人营养治疗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对病人进行营养指导。
5. 营养士负责营养厨房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食品的采购、保管、加工、供应和采样留检等工作符合规定。
三、营养工作制度1. 营养评估制度:对住院病人进行营养评估,根据病人的病情、体质、营养需求等因素,制定个性化的营养治疗方案。
2. 营养治疗制度:根据营养评估结果,为病人提供合理的营养治疗,包括膳食搭配、营养补充、饮食调理等。
3. 膳食管理制度:制定医院膳食管理制度,确保膳食质量、安全、卫生,满足病人的饮食需求。
4. 营养厨房管理制度:制定营养厨房管理制度,规范营养厨房的各项工作,确保食品的加工、供应符合规定。
5. 食品采购、保管、加工、供应和采样留检制度:制定食品采购、保管、加工、供应和采样留检制度,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6. 食品库房制度:制定食品库房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库房的管理工作,确保食品的储存条件符合规定。
7. 烹调加工制度:制定烹调加工制度,规范烹调加工工作,确保食品的口感、营养和卫生。
8. 膳食供应制度:制定膳食供应制度,确保膳食的按时供应,满足病人的饮食需求。
9. 采样留检制度:对制作的食品进行采样留检,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10. 备餐间制度:制定备餐间制度,规范备餐间的工作,确保食品的卫生和质量。
临床营养科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

临床营养科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一、营养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工作职责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和卫生厅关于加强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要求及质量控制标准。
3.研究确定医院营养科管理工作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针对运行中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与措施,有反馈和记录。
4.参与制定营养科相关规章制度及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进行督促检查。
二、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成员职责1.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全面负责本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2.结合本专业特点及发展趋势,制度本科室年度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个人。
3.定期组织本科室各级人员学习医疗、护理常规及技术操作规范,督促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强化质量管理意识,使用管理工具分析、评估本科室的医疗质量的控制结果。
4.参加医院相关委员会会议,对医院各相关委员会和职能部门反馈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体现持续改进。
5.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每月质控督导2次,每月召开会议1次。
质控会议上,由质控员通报月质控结果,主任及小组成员对各种医疗质量进行反馈、评价、分析、总结,提出整改措施及要求,使医疗质量不断提高,持续改进。
6.质控员负责对每次活动情况详细记录在《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活动记录本》上。
三、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计划1.每月对营养食堂的饭菜质量情况进行检查。
2.检查内容:食品质量、制作质量、和储存销售、配送过程中的质量情况。
3.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并立即提出整改措施。
四、质量管理目标1.饮食质量(1)各种饮食营养标准均按医院饮食常规执行;(2)各种主副食必须与用料规格标准相符;(3)各种饮食必须符合成本核算的标准;(4)各种饮食的制备要做到色、香、味、形俱全.2.营养治疗的准确性医嘱、饮食通知与诊断相符。
营养治疗原则符合疾病诊断。
所制备的饮食内容及烹调方法符合营养治疗原则3.饮食医嘱质量(1)按疾病诊断,临床医师开设饮食医嘱,营养医师根据饮食医嘱制定饮食原则。
区人民医院营养科营养门诊工作制度

区人民医院营养科营养门诊工作制度
一、出诊人员必须是副高职称(含)以上或主治医师以上人员。
二、临床营养科每周至少开设营养门诊1个半天(包括独立门诊及联合门诊)。
三、出诊营养医师应按时出诊,不得迟到和擅离岗位。
应着装整洁,严肃认真,遵守各项工作行为规范,保持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
四、出诊时原则上不能请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须有本科同级别医生顶替,不能出诊时须提前一天告知门诊。
五、营养医师应规范书写营养门诊病历,耐心解释患者提出的有关营养治疗等问题。
六、营养门诊内的设备设施应当由专(兼)职人
员负责操作,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养和消毒,建立使用、维修档案,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七、指定专(兼)职人员或院内相关部门负责门诊处方的非药品类营养治疗产品的发放,做到有规范、有记录。
八、营养门诊应按医疗机构收费标准规定合理收费。
医院营养健康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营养健康管理工作,提高患者营养状况,保障患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院成立营养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医院营养健康管理工作。
2. 医院设立营养科,负责具体实施营养健康管理工作,包括营养评估、营养治疗、营养宣教等。
3. 各临床科室设立营养小组,负责本科室患者的营养管理工作。
三、营养健康管理工作内容1. 营养评估(1)对患者进行营养风险筛查,评估患者营养状况。
(2)对有营养风险的患者,制定个体化营养治疗方案。
2. 营养治疗(1)根据患者营养状况,制定合理的膳食处方。
(2)对需要特殊营养支持的患者,提供相应的营养制剂。
(3)对有特殊饮食需求的患者,提供个性化的饮食指导。
3. 营养宣教(1)开展营养健康知识讲座,提高患者及家属的营养健康意识。
(2)发放营养健康宣传资料,普及营养健康知识。
(3)开展营养咨询活动,解答患者及家属的营养健康问题。
4. 食品安全(1)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医院食堂、餐厅等食品卫生安全。
(2)加强对食品采购、加工、储存、配送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3)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食品质量。
四、工作要求1. 各科室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加强营养健康管理工作。
2. 医护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营养健康知识,提高诊疗水平。
3. 营养科应定期对营养健康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4. 加强与患者及家属的沟通,提高患者满意度。
五、监督与考核1. 医院设立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营养健康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营养健康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科室及个人绩效考核。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营养科负责解释。
门诊工作制度范文(2篇)

门诊工作制度范文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面管理工作。
2、经常检查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3、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4、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并及时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5、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6、建立本部门大事记。
7、严守工作岗位。
每日检查开诊情况。
8、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患者及社区合同单位满意度调查,进行分析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门诊工作制度范文(2)是指医院门诊部门的工作规范和运转方式。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门诊工作制度:1. 工作时间:门诊工作时间通常是每天早上8点到下午5点,但也可以根据医院的需要进行调整。
2. 接诊流程:门诊工作按照预约和非预约系统进行。
患者可以提前预约或者直接前往门诊挂号台进行挂号,挂号后按照挂号顺序进行接诊。
3. 医生排班:医院门诊部门通常会有医生轮班制度,确保门诊能够正常运转。
医生轮班根据门诊部门的需求和医生的工作时间进行安排。
4. 病历记录:门诊医生在接诊过程中会详细记录患者的病史、症状、体检结果等信息,以便分析和诊断。
这些记录通常存储在电子病历系统中。
5. 检查及检验:门诊医生可能会根据患者的症状和需要,安排相应的检查或者检验。
这些检查和检验通常在医院的相关科室进行。
6. 诊断和治疗:门诊医生会根据患者的症状和检查结果,进行诊断并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
对于复杂的疾病,医生可能会将患者转诊到专科医生或者住院治疗。
7. 处方开具:门诊医生对于需要用药的患者,会开具处方,并根据患者的情况进行必要的解释和嘱咐。
8. 门诊收费:门诊患者需要根据医院的收费标准支付诊疗费用。
医院通常设有收费窗口,负责收取费用并开具发票。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门诊工作制度,不同医院和科室可能会有所差异。
临床营养科会诊制度模板

临床营养科会诊制度模板一、会诊目的为了提高临床营养诊疗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等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会诊制度。
二、会诊组织1. 会诊由临床营养科组织,科主任负责召集。
2. 会诊成员包括临床营养科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临床科室医师、护士、营养师等。
3. 会诊可根据需要邀请医院内外知名营养专家、学者参加。
三、会诊对象1. 门诊、住院病人营养状况评估需要会诊的。
2. 特殊、疑难、危重及大手术患者需进行营养治疗的。
3. 需要制定或调整营养治疗方案的患者。
4. 其他需要会诊的病例,如患者及家属要求营养会诊的。
四、会诊流程1. 申请会诊:临床科室或患者家属向临床营养科提出会诊申请,填写《临床营养科会诊申请表》。
2. 安排会诊:临床营养科科主任根据申请情况,安排会诊时间,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会诊。
3. 会诊准备:会诊前,临床营养科对患者进行营养筛查与评估,准备好相关病历资料、检查结果等。
4. 会诊召开:会诊时,临床营养科科主任主持,会诊成员依次发言,针对患者营养状况、营养治疗方案等进行讨论。
5. 会诊结论:会诊结束后,临床营养科整理会诊意见,形成会诊结论,并向申请方反馈。
6. 执行会诊结论:临床科室根据会诊结论,调整患者营养治疗方案,并落实会诊意见。
五、会诊制度管理1. 会诊制度应纳入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定期检查会诊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会诊质量。
2. 医疗机构应制定会诊工作流程、会诊记录表等,规范会诊工作。
3. 会诊记录应详细、完整,包括会诊时间、地点、会诊成员、会诊意见等,并由会诊主持人签字确认。
4. 会诊记录应归入患者病历,作为患者营养治疗的重要依据。
5.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会诊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会诊质量。
六、会诊效果评价1. 定期对会诊制度进行评价,包括会诊覆盖率、会诊满意度、会诊意见采纳率等指标。
营养科规章制度内容怎么写

营养科规章制度内容怎么写一、章程1.1 目的为保障患者健康,提高疾病治疗效果,保证医疗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营养科所有工作人员。
1.3 定义(1)营养科:指医院专门开设的用于营养治疗的科室。
(2)工作人员:指营养科全体医护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2.1 营养科主任(1)负责制定营养科的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营养科的日常工作。
(3)负责定期对营养科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2.2 营养科医生(1)负责执行营养治疗计划。
(2)负责对患者进行营养评估,制定个性化的营养补充方案。
2.3 营养科护士(1)负责协助医生进行患者的营养评估。
(2)负责监测患者的营养状况,记录相关数据。
2.4 营养科营养师(1)负责为患者提供营养咨询服务。
(2)负责根据医生的要求,为患者制定相应的饮食计划。
三、工作流程3.1 接诊与评估(1)患者到达营养科后,由护士进行初步接诊。
(2)医生进行患者的营养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治疗方案。
3.2 营养治疗(1)根据医生的治疗方案,护士执行相应的护理措施。
(2)医生定期复查患者的营养情况,调整治疗方案。
3.3 随访和总结(1)患者出院后,护士进行随访工作。
(2)医生对治疗效果进行总结,为以后的治疗提供参考。
四、工作原则4.1 服务至上营养科工作人员要以患者为中心,为患者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4.2 安全第一在工作中,营养科工作人员要时刻将患者的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医疗质量。
4.3 严格执行制度营养科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医院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工作的规范和有序。
五、工作考核与奖惩5.1 营养科主任对工作人员的绩效进行定期考核。
5.2 工作人员表现优异者,将给予表扬和奖励;表现不佳者,将进行批评和处罚。
六、附则6.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6.2 本规章制度如有补充或修改,需经营养科主任批准后方可实施。
以上为本医院营养科规章制度,望全体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共同维护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身体健康。
人民医院营养科卫生制度

人民医院营养科卫生制度
人民医院营养科卫生制度
一、环境卫生制度
(一)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做到随做、随收、随检。
(二)每日清扫操作间、餐厅地面三次,清扫室内外环境一次。
(三)食品要加盖,防蝇,用药灭蟑螂、蚂蚁、老鼠。
(四)保持菜房整洁,不得留有烂菜、泥土等污物。
二、个人卫生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合格者方能参加工作,患病后必须经过检查合格方能工作。
(二)工作人员必须勤洗澡、理发、换衣、剪指甲,操作时禁止带戒指。
(三)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衣帽,配餐时戴口罩,禁止用手拿熟食。
(四)禁止穿工作服上厕所。
(五)大小便后,做清洁工作,处理生食后均须用肥皂清洗双手。
(六)烹调时禁止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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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营养科门诊工作制度
1、目的
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门诊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范围
营养科营养师
3、标准
3.1、临床营养科每周应至少开设营养门诊5个半天。
3.2营养医师应做好开诊准备工作,按时出诊,坚守岗位。
3.3、营养医师应规范书写营养门诊病历,耐心解释患者提出的有关营养治疗及预防保健等方面的问题。
3.4、营养医师在营养门诊时着装整洁,严肃认真,遵守各项工作行为规范,保持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
3.5、营养门诊内的检测设备设施应当由专(兼)
职人员负责操作,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消毒,建立使用、维修档案,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3.6、指定专(兼)职人员或院内相关部门负责门诊处方的非药品类营养治疗产品的发放,做到有规范、有记录。
3.7、营养门诊应按医疗机构收费标准规定合理收费。
4、参考文献
卫生部医政司《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