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2011年教师职称评审要求
宿迁市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宿迁市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本科以
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
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
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通过国家中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4、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
体检合格。
宿迁中小学一级评审标准
宿迁中小学一级评审标准
一、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或者硕士学位,需要在二级工作岗位从事教育工作,满2年以上的工作年限;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需要在二级工作岗位从事教育工作,满4年以上的工作年限;
当然想要成为教师,自然需要考取相应的证书,只要符合报名条件,都是可以进行相应证书考取的。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的人员,需要在初中或者小学岗位从事教育工作,满4年以上的工作年限;
4、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的人员,需要在小学二级工作岗位从事教育工作,满5年以上的工作年限;
二、除满足以上条件,申请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定,还需要满足
1、能够正确的教育学生,针对各个年龄段不同的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在班主任工作,辅导员,有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于教育教学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有比较扎实的功底,可以独立掌握课程标准、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很丰富,专业知识技能过硬,可以结合教学开通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动手能力,教学
效果好。
3、有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创新实践中有一定的经验。
在培养和指导三级教师上,有做过一定的成绩。
宿迁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就是以上的介绍,如果符合,就可以进行相应的评定。
2011年初中职称评审申报条件及程序
2011年初中职称评审申报条件及程序符合豫人职 [2008]19 号《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晋升任职资格条件的,可书面向学校办公室申请晋升高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说明符合评审条件和业绩条件的第几条〕,同时报送评审条件中的学历、任职年限、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等材料的原件、获奖证书文件编号及文件复印件。
1、关于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2011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任职年限要求5年以上,应在2006年6月30日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06年9月30日前聘任;2011年申报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任职年限要求4年以上,应在2007年6月30日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07年9月30日前聘任。
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的按文件依次类推。
2、关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的认证:从2010年起,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并在认证报告复印件上加盖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报送评审材料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一同附上。
未经认证的学历,不作为合格学历对待。
学历认证报告可登录“学信网”进行网上认证,也可到郑州市河南报业大厦23层(农业路28号),去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本科学籍表)、教师资格证。
3、关于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的检索在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要对申报人提交的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免费注册后进行检索、验证。
提交评审材料时须将学术刊物、著作原件与检索页一同附上﹙学校经检验无误后加盖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未经互联网上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申报程序(一)、初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校本科毕业生,见习期满,按照德、勤、能、绩的要求经考核合格,报市教育局、市人事局职改部门批准可初定为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
2010-2011学年度晋升教师职务评审标准
2010-2011学年度晋升教师职务评审标准让区新华小学一、评审工作的总体要求(一)评审工作要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中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教师职务评审工作。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的原则,严格掌握评审条件,引导广大教师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教学科研能力,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二)评审工作要与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
学校要在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的基础上,将教师职务制度与聘任制度结合起来,谈化评审,强化岗位聘任,增强岗位意识和职责意识。
积极推行竞争上岗。
通过转变用人机制,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三)考核是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
要强化教师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工作。
坚持客观、公正、全面的原则,认真考核教师的师德表现、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科研能力。
对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连续两年以上考核优秀的,可以优先晋升。
对当年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推荐评审教师职务。
二、认真做好今年中专、中小学教师职务的评审工作(一)认真做好今年的学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工作。
今年的考核仍按人事部规定进行。
要加强对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考核,对品行不良和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侮辱学生等违背师德行为的教师,应将当年考核定为不合格。
凡由于师德原因考核不合格的,除了当年不能推荐评审外,并要重新计算任职年限。
(二)学历、资历条件,原则上按《试行条例》和中央、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凡各县(市、区)城区(具体范围按照学生收费、核编范围确定)中小学、幼儿园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晋升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的,要求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晋升中学一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初中教师,要求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
高级教师复评]
宿州市2011年中学高级教师业务考核(抽评)办法及提供材料要求作者:市教育局人事科来源:市教育局人事科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6日点击数:1673一、考核(抽评)的目的引导中学高级教师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骨干作用,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
二、考核(抽评)的依据《宿州市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管理暂行办法》(宿州市人事局、教育局教人〔2008〕26号)。
三、2011年全市业务考核(抽评)的学科及范围英语(含教育系统管理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教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中的中学高级教师)。
本次业务考核为35周岁-45周岁年龄段的教师。
凡特级教师、县级以上(含县级)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2010年新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教师,不列入考核(抽评)范围。
四、考核推荐办法考核人选按上述考核范围,由学校推荐,名单上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报市考核委员会。
五、业务考核(抽评)要求及需提供的材料(一)教师教师业务考核内容主要是以教师的教学与教科研工作任务为主,注重教学态度与工作业绩,业务水平与思想道德修养的考核。
1、政治思想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团结协作,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提供学校鉴定意见)。
2、教育教学条件(1)上一节业务考核课(上课要求同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考评课要求,并同步进行)。
(2)提供经学校验证的2009年9月—2011年7月的原始教学设计。
(3)提供2009年9月—2011年7月的听课记录(每学期不少于6节)、教育教学工作总结(不少于2篇)。
(4)围绕贯彻素质教育思想,结合本学科教学改革实践,撰写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意义的教育叙事或行动报告1篇。
3、教科研条件(1)任现职期间,开过校级以上(含校级)的教学公开课、研究课、示范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2次,并获得好评(提供教案或讲稿、课堂教学评价表,同级教研部门证明的原始材料)。
关于对申报2011年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关于对申报2011年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论文鉴定的通知各镇中小学、县直学校、各民办学校: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2011年继续对申报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论文鉴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策依据2011年申报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继续依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14号)文件执行。
(可登陆“徐州师资网”查询文件)。
申报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应按上述文件准备相应材料。
二、论文鉴定(一)鉴定范围:1.在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在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或认可的论文评比中获奖论文;在县级及以上教育学会组织评比的获奖论文。
2. 参与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材或教参。
3.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教科研材料。
4. 县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论文。
5非县级及以上获奖论文不予鉴定。
(二)鉴定篇数:依据苏职称〔2009〕14号文件第三章第十条、第四章第十三条对申报中级教师职务的教科研工作要求,每人报代表作3篇。
其中本学科研究论文不少于2篇,至少有1篇在县级以上的教育教学刊物上发表,或在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或认可的论文评比中获奖,或参与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5千字以上,或承担县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并撰写课题报告或课题研究论文。
以上材料只报送论文(论著、课题)原件。
教师所撰写的县级及以上获奖论文,如果没有本学科专业论文,今年不具备申报资格;如果有一篇本学科专业论文,可报送两篇县级论文;如果有两篇或多篇本学科专业论文,可报送三篇县级论文。
三、政策说明根据苏职称〔2009〕14号文件精神,做下列说明:1.今年所有申报鉴定的发表或获奖论文(论著、课题等)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宿迁市职称评定条件
宿迁市职称评定条件《宿迁市职称评定条件》我有个朋友在宿迁,叫大强吧。
有一回我们一起喝酒,大强就开始唉声叹气。
我就问他咋了,他说:“兄弟啊,你说我在这宿迁干了这么多年工作,想评个职称咋就这么难呢?我都不知道这职称评定到底得啥条件。
”得,这就引出咱们今天的主题——宿迁市职称评定条件。
那在宿迁市,这职称评定的条件可不少呢。
咱先从最基本的学历方面说起。
要是想评初级职称啊,一般大专学历,在相关专业工作个一两年,就有资格去争取争取了。
像本科呢,那刚毕业不久可能就满足基本条件了。
这就像是玩游戏,你得先达到最初的等级门槛一样。
再说说工作业绩,这可太重要了。
比如说你是个工程师,那你参与了哪些工程项目,这些项目取得了啥成果,像要是有啥创新的设计,或者解决了工程中的什么大难题,那在职称评定里可就是加分项。
我记得大强还跟我吐槽过,说他同事和他竞争的时候,人家把参与项目里怎么优化一个关键流程说得清清楚楚,那业绩一亮出来,就显得特别有竞争力。
还有继续教育这一块。
在宿迁可不能吃老本,得不停地学习新知识。
你得参加各种各样的继续教育课程,有线上的也有线下的。
我听另一个在宿迁工作的朋友说,他为了职称评定,报了不少网课,休息时间都搭进去了不少,可也没办法,这是职称评定道路上的必经之路啊。
论文发表也是个事儿。
像中级职称评定,很多时候就要求要有一定数量的论文发表在相关专业刊物上。
这可就难倒了不少人,大强就老跟我说:“兄弟啊,我这干实事行,让我写论文可头疼死了。
”因为这论文可不是随便拼凑一下就行的,得有自己的观点,还得有深度、有数据支撑。
而到了高级职称评定,那各方面的要求就更高了。
就好比闯关游戏,越到后面难度越高。
比如说学历要好高好高,工作业绩得是非常突出的,论文呢不但数量要够,质量还得非常高,甚至很多时候还得要求有一些省市级别的奖项之类的。
我觉得啊,宿迁市职称评定条件虽然看起来麻烦又严格,但这也是为了保证评出来的职称有含金量。
对于像大强这样想争取职称的人呢,就得按部就班地去准备,学历不够就想办法提升学历,工作业绩不够就努力在工作中做出成绩,继续教育课程也别落下,论文嘛,该研究研究,该琢磨琢磨。
2011年小学教师晋升职称
2011年中小学教师晋升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五、中学一级教师、小学(幼儿)高级教师职务任职条件(一)学历与任职时间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可直接确定为中学一级或小学(幼儿)高级教师。
2、具有硕士学位,见习期满,再从事中小学(幼儿)教育教学2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取得中学二级教师或小学(幼儿)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受聘中学二级教师或小学(幼儿)一级教师4年(2007年12月前)以上。
受聘中学二级教师或小学(幼儿)一级教师职务期间取得的本科学历任职须满6年(2005年12月前)。
4、大学专科毕业后,在初中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受聘中学二级教师5年(2006年12月前)以上,在小学、幼儿园取得小学(幼儿)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受聘小学(幼儿)一级教师满5年(2006年12月前)以上。
受聘中学二级教师或小学(幼儿)一级教师职务期间取得专科学历任职须满7年(2004年12月前)。
5、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小学、幼儿园取得小学(幼儿)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受聘小学(幼儿)一级教师8年(2003年12月前)以上。
受聘小学(幼儿)一级教师职务期间取得中专学历任职须满10年(2001年12月前)。
(二)教育工作条件1、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提供班主任工作手册或工作记录、经验材料)、教研组长(提供教研组长工作记录)、年级组长(提供年级组长工作记录)、备课组长(提供备课组长工作记录),或担任过3年以上学生社团的辅导教师(提供工作记录或相关经验材料)。
从事上述工作尽职尽责、成绩突出,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2、积极参与学校学生管理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
在课堂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工作有思考、有实践、有成效。
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习方法指导方面有思考、有实践、有成效。
在配合家庭教育、家庭合作方面有思考、有实践、有成效。
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年级组、教研组、学校社团、课外活动小组或本人所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的证明或证件。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2.08•【字号】苏教师[2011]13号•【施行日期】2011.0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1〕13号)各市教育局:根据省职称工作统一部署,为做好全省2011年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和对象全省普通中学专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及在教研室专职从事中学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和教研人员。
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和教研人员不在评审范围。
二、评审和推荐名额全省计划评审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120名左右,下达推荐名额200名。
推荐名额主要依据各市中学高级教师数分配,详见附件。
三、推荐评审条件依据《江苏省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办〔2005〕2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开展省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推荐和评审工作。
在推荐工作中注意把握以下五点:(一)推荐人选应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在教书育人、推进素质教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凡有违反“五严”规定的一律不得推荐。
(二)推荐人选应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在本学科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并在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方面有明显的成效。
(三)推荐人选任现职以来必须坚持上课,其中校长、副校长、中层管理干部教学工作量,分别不少于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1/4、1/3、1/2,且申报学科与所教学科一致。
教研员应在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累计不少于5年,任现职以来特别是近五年来,在县(市、区)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示范课、研究课或学科专题讲座年均不少于5次,其中至少2次在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
2011年度职称评审政策及材料要求 .doc
2011年度职称评审政策及材料要求一、申报范围和对象2011年度职称评审范围为下列具备相应申报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一)企事业单位、非国有单位2010年度或2011年度在岗的人员;(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从事会计、审计、统计、档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公务员、参公人员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作为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的标志,不与工资福利社保等待遇挂钩。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近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1、正高(具备下列条件之—者,可申报评审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副高级工作五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三年以上,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副高级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副高级工作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并在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副高级工作五年以上。
2、副高(具备下列条件之—者,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工作二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工作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在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级工作五年以上。
3、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者,可申报评审中级职务任职资格)(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或者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可认定中级职务。
(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助理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级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助理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级工作四年以上。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2.23•【字号】苏教师[2011]12号•【施行日期】2011.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1〕12号)各高等学校,各市教育局,有关高校主管部门:根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为做好2011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策口径(一)关于评审条件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和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从今年起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江苏省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4个文件的通知》(苏职称〔2009〕15号)规定条件。
其他人员仍执行《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等138个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03〕2号)规定条件。
(二)关于岗位数额各校要严格执行岗位设置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当年可使用的岗位数额。
要按照有利于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校改革发展的原则,合理确定专业技术岗位年度使用计划,确保可持续发展。
(三)关于申报岗位严格执行按岗申报、按岗评聘原则。
1.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对象为专职辅导员,即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的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副处级及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
2.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不含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因工作需要,现聘用在管理岗位或专职辅导员岗位,并一直承担部分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仍可申报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但其岗位仍为管理岗位或专职辅导员岗位。
首次聘用期结束后,须按照所聘岗位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四)关于同级转评1.对于聘用在教师岗位、具有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同级转评为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后,方可申报本岗位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教师评职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教师评职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教师评职称需要满足的条件一、申报条件(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二)担任中学、小学、幼儿园校、园级行政职务1年以上的,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校、园长培训合格证书。
(三)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1、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任教,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2、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中专毕业,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2)大学本、专科毕业,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3、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任教,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2)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3)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
4、小学高级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10年以上;(2)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8年以上;(3)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5、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中小学教研的教研员,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以及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要求。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要求,可以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教师评职称所需资料有哪些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考核登记表及附件表:根据实情填写,不得夸大或虚构。
2、专业论文:虽然并非硬性指标,但却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准备详实论文甚至是发表过,一般大有机会可评上。
3、上课证明:老师需要提交上课证明,且上课课时要达到要求;如果没有任课也没有相应的其它与教育教学工作职位的话,是不允许参评的。
4、年度考核证明:评定职称者需要提交至少连续四年的考核表,不能出现不合格的情况,否则也不允许参评。
5、普通话证:要符合自己所任教的学科,语文必须是二甲以上,其他学科基本要求二乙以上。
徐教职称
徐教职称〔2011〕4 号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社会事业)局,有关民办学校,局直属各单位:2011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任职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将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颁布的《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14号)文件精神,以构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机制为核心,以教育教学能力和实绩为主轴,以公平、公正为基本规范,具体意见如下:一、评审范围2010年底在职在岗的各级各类中学、小学、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少年宫、教研室、教科所、电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取得国民教育学历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
二、评审条件以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14号)资格条件为依据(可登陆“徐州师资网”查询)。
三、评审原则(一)注重能绩原则:重点考核参评对象近3年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工作实绩。
(二)多元评价原则:参评对象须接受群众测评、学生满意度测评、师德综合考核、教学能力测试、教学质量综合考核、教科研能力水平评价等。
(三)一票否决原则: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票否决。
1.2008年1月1日至今有无故旷工行为者。
2.违反有关规定,从事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家教者。
3.向学生、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者。
4.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有侮辱、歧视学生的言行者。
5.参加赌博以及迷信活动者。
6.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具或其它商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标准者。
7.2009-2010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
8.2008-2010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9.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
10.受处分期间和处分未撤消者。
11.其它文件规定“一票否决”的违规行为者。
(五)规范评审操作原则: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组织评审,公示结果,发文公布。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04.25•【字号】苏人社函[2011]191号•【施行日期】2011.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1]191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为做好2011年全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的依据《关于开展技工学校教授级高级讲师评聘工作的通知》(苏职称[2006]1号)、《江苏省技工学校教授级高级讲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办[2006]7号)、《江苏省技工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条件(试行)》、《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2004]24号)。
二、申报评审的范围、对象全省技工院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以及技工教研室和单独设置的公共实训鉴定基地专职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的人员。
上述人员必须具有评审主系列(技工教育系列)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如只有辅系列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作为参评的依据。
三、申报评审的时间安排各市、有关厅局将申报评审的材料及人员简历表,于6月30日前报送江苏省技工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技校职称办),逾期不再受理。
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会议将于7月左右进行。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准的收费标准,每人缴纳评审费400元(申报正高及破格申报者500元),由各市、有关厅局集中送交省技校职称办。
四、申报评审的程序要求各市以学校为单位,通过个人申请、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单位公示等程序,优先推荐能力业绩突出的教师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此次评选将适当向“一体化”教师倾斜。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淮教师…2011‟6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城乡事业局、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市有关单位:根据省、市2011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实际,为做好今年淮安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与条件1.申报范围2011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范围是幼儿园、小学、中学专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教研室、教科所、电化教育机构)专职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已取得国民教育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
2.申报评审条件(1)时间界限。
今年申报评审人员的任职年限,高一级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表彰奖励取得时间,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获奖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完成时间均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
(2)继续教育。
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在任期内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40学时/年;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在任期内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72学时/年。
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凡在任期内未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继续教育证书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职称部门验证的,不得申报。
(3)职称计算机。
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除已取得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免试职称计算机外,其他人员均需取得国家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科目的合格证或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或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书长期有效。
(4)学历、资历。
申报职称的人员,必须取得规定的合格学历,才能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不实行学历、资历双破格申报;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不实行资历破格申报。
(5)教师职业道德要求。
在评审推荐工作中,要加强师德考核,对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教师职业道德进行全面考核。
教师评职称申报条件(评定的标准)
教师评职称申报条件(评定的标准)教师职称评定的标准(一)正高级教师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三)一级教师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动手能力,教学效果好;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4.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2011年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具体要求
2011年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具体要求一、把关要求各校要成立资格申报考核小组,严格把好“三关”:1、申报关:要逐项对照条例,如教龄、学历、班主任工作年限、课时、公开课,循环教学等,符合条件者方可申报;2、述职关:要严格认真组织教师进行述职,不能搞形式走过场,要做好述职记录,以备检查;3、公示关:要认真做好评前公示将申报材料统一摆放在学校公示室公示7天,让全校教职工监督、查阅,做到各级申报人员要公示,各级申报材料要公示。
学校领导须严格申报程序,层层把关,杜绝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真实。
二、填表要求(详细参照附表一或附表二条件简表):1、《广东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可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网站或登陆茂名市教育信息网下载,申报中高的用电脑打字;申报中一、小高的必须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送原件1份(填表时可先用铅笔起草,然后打正或抄正一份上送)。
①封面右上角必须用铅笔写上个人档案号;单位要写全称:高州市××学校;现任资格写全称:中学(小学) ××一级(二级) 教师资格;申报何资格要写全称:××(学科)中学(小学)××高级(一级)教师资格;申报时间必须在2011年8月31日前(包括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时间)。
②P1:身份证号码要准确填写;学历栏从获得中专学历开始填写; 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按周年计至今年8月31日止; 继续教育栏包括《创新案例》、《知识产权法基础与实务》、《低碳经济》、专业科、选修科。
计算机应用能力:中高须四个模块,中一须三个模块。
③P2:填写时从参加工作前就读的那所学校起填,时间上首尾要接上(即月份不能中断)。
④P3:担任班主任工作栏:超出表中格数年限的,在第一行跨年填写,从第二行起一年一年地填写;培优转差栏下面应留出两行作为学校意见栏,校长必须签名盖章和加盖学校公章。
⑤P4:任现职前教学工作情况栏,从任教开始填到现职前,若同在一校任教同一级时,可在一格填写,除此外则一学年一格;周课时数将每周所任教的学科课时总计;完成情况及效果不能简单填写,应有实效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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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教育局宿迁市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职称工作(职业资格)
宿教职称发﹝2011﹞001号
关于做好2011年宿迁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职称办,宿迁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湖滨新城社会事业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称办《2011年宿迁市职称工作要点》精神,我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议均要在9月底前召开。
为做好2011年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今年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条件仍按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14号)文件执行,不得随意降低评审条件。
1.申报范围:本市各级各类中学、小学、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少年宫、教研室、教科所、电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取得国民教育学历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且
在职在岗的教师。
2.教科研要求:所发表的论文按规定应在教育教学刊物或教学刊物上发表,在其它非教育教学刊物发表的均不作为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
获奖论文必须是市级或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评审或认可的。
3.申报材料要求:本年度申报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涉及到的学历、资历、教育教学实绩和教科研等材料均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
二、时间安排
3月底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11年宿迁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4月份,各县(区)及有关单位制定职称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申报材料的整理、预审工作。
5月份,举行全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和业务水平考试。
6月1-15日,市教育局审核接收全市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
7月份,组织全市中学高级教师申报人员面试。
10月底前召开全市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议。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各中小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14号)进行广泛宣传,
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教师。
2.教师个人要对照条件,认真、如实、规范准备相应材料,填写有关表格,及时向学校提出申报。
3.学校要认真做好审核和推荐工作。
应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有5-7名成员参加的考核推荐小组。
考核推荐小组要对申报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班主任工作、工作业绩及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考核,逐页审核申报人填写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实事求是地签署意见。
要审核申报材料复印件,经手人签字,并盖具审核章(或学校公章)。
要组织群众对申报人员进行民主测评等。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要经校内公示(不少于7天)后,由学校统一报县(区)教育局。
4.各县(区)教育局在审核过程中,要坚持原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规范、符合申报条件。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要报经县(区)职称办审核盖章后,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84389652,邮箱:84389651@)。
四、评审费用
评审费仍按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各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时,一并将评审费交市教育局财务处。
附件:
1、一分册目录;
2、二分册目录;
3、宿迁市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袋封面目录;
4、宿迁市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
5、宿迁市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1:
一分册目录
1.个人申明
2.公示情况报告
3.工资审批表(2010年)
4.近五年考核情况汇总表(市或县区教育局加章)
5.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原件)
6.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7.学历证书(复印件)
8.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9.普通话证书(复印件)
10 .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11.聘书(复印件)
12 .教育方面获奖证书(复印件)
13.教学方面获奖证书(复印件)
14 .课堂教学学生满意度评分表(原件)
15 .公开课、讲座或优课证明材料(开课或获奖证明、教案及课堂评价表原件)
附件2:
二分册目录
1.公开发表的专著、论文原件
2.论文获奖证书原件
3.课题立项书、成果鉴定书原件
附件3:
宿迁市中小学教师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袋封面单位(盖章)姓名
学校审核人签名年月日
附件4:
宿迁市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
注:mcb.dbf文件已在铭锐网下发,请直接在表中填写有关信息,不要修改表格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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