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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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礼泉营销服务部等迁址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公司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陕保监复[2007]319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发布日期】2007.11.26
【实施日期】2007.11.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礼
泉营销服务部等迁址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7]319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礼泉、武功营销服务部职场地址变更的请示》(新保陕发〔2007〕55号)收悉。

经研究,批准以下机构迁址。

迁址后,原址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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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筹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筹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筹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公司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陕保监复[2007]390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发布日期】2007.12.21
【实施日期】2007.12.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筹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心支公
司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7]390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新华人寿保险公司陕西分公司关于筹建汉中中心支公司的请示》(新保陕发1 / 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鸡中心支公司陈仓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陕保监许可[2014]298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4.06.16
【实施日期】2014.06.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鸡中心支公司陈
仓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陕保监许可〔2014〕298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陈仓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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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临潼营销服务部迁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临潼营销服务部迁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临潼营销服务部迁址的批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8.07.28
•【字号】陕保监复[2008]283号
•【施行日期】2008.07.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临潼营销服务部迁址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8]283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临潼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变更的请示》(新保陕发〔2008〕46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批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临潼营销服务部由西安市临潼区西大街原民族饭店三楼迁至西安市临潼区东二环体育路10号。

迁址后,原址撤销。

你公司应采取措施保证客户的后续服务,按照《关于实施<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保监发〔2007〕68号)要求,自本文件批准之日起2个月内到我局办理《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变更手续,并自领取保险许可证之日起20日内予以公告。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韩城营销服务部迁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韩城营销服务部迁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韩城营销服务部迁址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7.12.21
•【字号】陕保监复[2007]385号
•【施行日期】2007.12.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韩城营销服务部迁址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7]385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韩城营销服务部职场地址变更的请示》(新保陕发〔2007〕73号)收悉。

经研究,批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韩城营销服务部由韩城市龙门大街迁至韩城市桢州大街商住楼临街2号。

迁址后,原址撤销。

你公司应采取措施保证客户的后续服务,按照《关于实施<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保监发〔2007〕68号)要求,自本文件批准之日起2个月内到我局办理《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变更手续,并自领取保险许可证之日起20日内予以公告。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华县营销服务部等迁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华县营销服务部等迁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华县营销服务部等迁
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7.01.26
•【字号】陕保监复[2007]24号
•【施行日期】2007.01.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华县营销服务部等迁址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7]24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渭南中心支公司华县营销服务部等职场地址变动的请示》(新保陕发〔2007〕4号)收悉。

经审查,同意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华县营销服务部由华县子仪路电信大楼4楼迁至华县综合市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华阴营销服务部由华阴市老城街45号迁至华阴市岳庙街星源商城二层。

迁址后,原址撤销,你公司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客户的后续服务,并自本文件批准之日起1个月内到我局办理《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变更手续。

二○○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地址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公司保险监管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发布日期】2008.02.14
【实施日期】2008.02.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变
更营业地址的批复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延安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地址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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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长安营销服务部迁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长安营销服务部迁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长安营销服务部迁址的批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7.10.29
•【字号】陕保监复[2007]295号
•【施行日期】2007.10.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长安营销服务部迁址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7]295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长安营销服务部职场地址变更的请示》(新保陕发〔2007〕59号)收悉。

经研究,批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长安营销服务部由西安市长安区文化街111号迁至西安市长安区青年北街165号。

迁址后,原址撤销。

你公司应采取措施保证客户的后续服务,按照《关于实施<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保监发〔2007〕68号)要求,自本文件批准之日起2个月内到我局办理《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变更手续,并自领取保险许可证之日起20日内予以公告。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地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地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地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8.02.14
•【字号】
•【施行日期】2008.02.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地址的批复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延安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地址的请示》(新保陕发〔2008〕4号)收悉。

经研究,批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由延安市宝塔区二道街中古楼商厦五层迁至延安市宝塔区中心街社区二道街国贸大厦13、14层。

迁址后,原址撤销。

你公司应按照《关于实施<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保监发〔2007〕68号)要求,自本文件批准之日起2个月内到我局办理《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变更手续,并自领取保险许可证之日起20日内予以公告。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富平营销服务部迁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富平营销服务部迁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富平营销服务部迁址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8.01.15
•【字号】陕保监复[2008]5号
•【施行日期】2008.01.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富平营销服务部迁址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8]5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渭南中心支公司富平营销服务部职场地址变动的请示》(新保陕发〔2008〕1号)收悉。

经研究,批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富平营销服务部由富平县车站大街物资局大楼三层迁至富平县杜村镇金龙大道南段东侧凤娥楼。

迁址后,原址撤销。

你公司应采取措施保证客户的后续服务,按照《关于实施<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保监发〔2007〕68号)要求,自本文件批准之日起2个月内到我局办理《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变更手续,并自领取保险许可证之日起20日内予以公告。

二○○八年一月十五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黄陵营销服务部等设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黄陵营销服务部等设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黄陵营销服务部等设立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公布日期】2007.11.29•【字号】陕保监复[2007]346号•【施行日期】2007.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黄陵营销服务部等设立的批复(陕保监复[2007]346号)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你公司《关于设立黄陵、洛川等七家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新保陕发〔2007〕57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批准设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黄陵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黄陵县环城路黄花沟村,负责人为李勇君。

二、批准设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洛川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洛川县解放路北段东侧,负责人为周琦。

三、批准设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志丹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志丹县城南广场西侧前进宾馆,负责人为卢红。

四、批准设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神木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神木县铧山路南边2号,负责人为杨晖。

五、批准设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绥德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绥德县文化路1号,负责人为冯娅娅。

六、批准设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旬邑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旬邑县城东大街49号,负责人为成广东。

七、批准设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白水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白水县四马路中段,负责人为王建文。

八、批准上述七个营销服务部业务范围如下:(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四)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

(五)经公司授权,从事部分险种的查勘理赔。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合阳营销服务部迁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合阳营销服务部迁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合阳营销服务部迁址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9.08.05
•【字号】陕保监复[2009]333号
•【施行日期】2009.08.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合阳营销服务部迁址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9]333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新华保险陕西分公司关于合阳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变更的请示》(新保陕发〔2009〕52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批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合阳营销服务部由渭南市合阳县城金水路106号迁至渭南市合阳县凤凰北路风景家园小区。

迁址后,原址撤销。

你公司应采取措施保证客户的后续服务,按照《关于实施<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保监发〔2007〕68号)要求,自本文件批准之日起2个月内到我局办理《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变更手续,并自换取保险许可证之日起20日内予以公告。

二○○九年八月五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设立蒲城、子长营销服务部等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公司保险监管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发布日期】2006.02.28
【实施日期】2006.0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设立蒲
城、子长营销服务部等的批复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蒲城、子长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新保陕发[2006]4号)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设立蒲城、子长2个营销服务部,具体内容见下表:
1 / 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礼泉营销服务部等迁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礼泉营销服务部等迁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礼泉营销服务部等迁
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7.11.26
•【字号】陕保监复[2007]319号
•【施行日期】2007.11.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礼泉营销服务部等迁址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7]319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礼泉、武功营销服务部职场地址变更的请示》(新保陕发〔2007〕55号)收悉。

经研究,批准以下机构迁址。

迁址后,原址撤销。

一、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礼泉营销服务部由礼泉县兴礼南路39号图书大楼迁至礼泉县市政东大街中段工行大楼四、六层。

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武功营销服务部由武功县邰城路工商局办公服务大楼迁至武功县普集镇后稷路邮政大楼四、五层。

你公司应采取措施保证客户的后续服务,按照《关于实施<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保监发〔2007〕68号)要求,自本文件批准之日起2个月内到我局办理《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变更手续,并自领取保险许可证之日起20日内予以公告。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申请筹建西乡支公司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申请筹建西乡支公司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申请筹建西乡支公司的批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9.06.30
•【字号】陕保监复[2009]276号
•【施行日期】2009.06.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申请筹建西乡支公司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9]276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新华保险陕西分公司关于筹建西乡支公司的请示》(新保陕发〔2009〕31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筹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乡支公司。

二、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向我局提交开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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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黄陵营销服务部等设立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公司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陕保监复[2007]346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发布日期】2007.11.29
【实施日期】2007.11.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黄
陵营销服务部等设立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7]346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黄陵、洛川等七家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新保陕发〔2007〕57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黄陵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黄陵县环城路黄花沟村,负责人为李勇君。

二、批准设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洛川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洛川县解放路北段东侧,负责人为周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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