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规划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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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规划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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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规划工业用地规划导则(试行)重庆市规划局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前言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事业“十一五”规划行动方案》的统一部署,《工业用地规划》编制组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借鉴了国家和其它省市的相关规划标准,通过组织专家论证,在广泛征求规划设计、科研、管理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本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内容有:1. 总则;2. 工业用地的定义与分类;3. 工业用地选址与布局;4. 工业用地规划标准;5. 工业园区规划标准;6. 工业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7. 名词解释。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87号文《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的要求,正文中用黑体字注明了本导则中涉及相关国家标准强制性条款内容。

本导则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单位地址:渝北区新牌坊新南路9号;邮编:401147),以便在今后修改时参考和吸纳。

本导则主编单位: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彭远翔、钱紫华目录1.总则12. 工业用地的定义与分类22.1 工业用地的定义22.2 工业用地的分类23. 工业用地选址与布局33.1 工业用地选址原则33.2 工业用地布局原则44. 工业用地规划标准64.1 总体标准64.2 工业用地的配套设施94.3 工业用地的道路104.4 工业用地的绿地105. 工业园区规划标准115.1 工业园区定义和布局形式115.2 一般标准115.3 工业园区配套设施的布局135.4 工业园区道路145.5 工业园区绿化组织145.6 高新技术园区的工业用地145.7 特色工业园区的工业用地156. 工业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167. 名词解释20本导则用词说明21附:补充说明与参考文献221.总则1.0.1 为了加强对重庆市工业用地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技术指导,促进工业用地合理有序地开发建设,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结合重庆市发展的实际,制订本导则。

合肥工业用地规划导则(版)

合肥工业用地规划导则(版)

合肥市工业用地规划导则(修改稿)1.总则1.0.1为了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业立市”战略和对有限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提出更高更迫切的要求,加快形成本市工业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功能集成的发展格局,特制定本导则。

1.0.2《合肥市工业用地规划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是为审核项目用地规模及评估提供基本参数;为制定工业用地公开出让文件和提高土地利用率提供重要参考数据。

2.实施规定需供地的新建工业项目,在审核其用地规模和规划方案审批时须符合以下要求和准入条件:2.0.1 规划选址工业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必须符合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园区规划;符合合肥市工业产业布局和导向,项目体现向园区集中,形成集聚发展。

2.0.2 用地规模工业项目用地规模应依据项目规划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以及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和投资总额等指标,与本导则进行比较评估其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确定是否供地和供地规模。

如有下列情况的,原则上不单独供地,鼓励项目进入标准化厂房生产。

用地规模低于20亩的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低于400万元/亩的工业项目;亩均税收低于30万元/亩的工业项目。

四个城区工业园区,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低于3亿的工业项目。

2.0.3 容积率工业项目的生产性建筑部分(研发、宿舍楼部分建筑面积不参与指标计算)容积率应大于本导则规定的所在大类行业所在区域控制值。

低于本导则规定的重大工业项目采用“一事一议”方式,报市规委会批准确定容积率。

四个城区工业园区,单栋(组)标准化厂房面积应大于5万平方米,容积率应大于3.0;成片建设标准化厂房,应配套适量的生产、生活设施,容积率应大于2.5。

鼓励建设高层工业厂房。

2.0.4 建筑密度多层工业厂房的建筑密度应大于35%。

2.0.5 建筑系数对生产工艺特殊需要室外装备或场地的工业项目,其建筑系数(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建、构筑物及堆场占地面积总和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应大于40%。

工业区规划指引(工业区规划相关指标)

工业区规划指引(工业区规划相关指标)

工业区规划指引(工业区规划相关指标)工业区规划指引(工业区规划相关指标)引言概述工业区规划是指在城市或乡村中规划和布局工业用地,以促进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

合理的工业区规划不仅可以提高工业生产效率,还可以改善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条件。

本文将介绍工业区规划的相关指标,以帮助规划者更好地进行工业区规划。

一、用地面积指标1.1 工业用地比例工业用地比例是指工业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合理的工业用地比例有助于提高工业发展的空间效率。

一般来说,工业用地比例应根据城市或地区的工业发展需求和土地资源情况来确定。

对于发达地区,工业用地比例可以相对较低,而对于工业发展较为薄弱的地区,工业用地比例可以适度提高。

1.2 用地强度用地强度是指单位面积工业用地所容纳的工业产值或就业人口数量。

用地强度的合理控制可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一般来说,用地强度应根据工业发展的需求和土地资源的供给来确定。

高密度的用地强度可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但也可能带来环境污染和交通拥堵等问题。

因此,在确定用地强度时,需要综合考虑工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平衡。

1.3 用地布局用地布局是指工业用地在城市或乡村中的分布情况。

合理的用地布局可以提高工业生产的效率和交通运输的便利性。

在确定用地布局时,应考虑到工业用地与居民区、商业区和交通枢纽等的距离,以及工业用地之间的联系和互动。

同时,还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等因素,避免工业用地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二、环境保护指标2.1 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指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污染物的限制要求。

合理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助于减少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

在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时,应根据工业企业的生产工艺和排放物的性质来确定。

同时,还应考虑到周边环境的敏感性和可承受能力,确保污染物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2.2 绿化覆盖率绿化覆盖率是指工业区内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合理的绿化覆盖率可以改善工业区的生态环境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m3工业 规划要求

m3工业 规划要求

m3工业规划要求一、工业厂区规划设计的原则1、控规导则以合肥为例,工业用地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1)有气体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不得布置在城市上风向,有水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不应布置在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及环巢湖地带。

(2)有污染的工业项目严禁与居住、公共设施等其他用地功能相混合,与其他非工业用地之间应符合相关防护距离规定;污染较严重的工业项目应集中布局在循环经济园。

(3)工业区配套设施应充分考虑区位、产业门类、就业人口等因素,集中配套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

(4)工业项目用地规模应依据项目规划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以及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和总投资额等指标核定。

2、总平面布置这是工业建筑设计的首要环节。

在厂址选定后,总平面布置应以生产工艺流程为依据,确定全厂用地的选址和分区、工厂总体平面布局和竖向设计,以及公用设施的配置,运输道路和管道网路的分布等。

此外,生产经营管理用房和全厂职工生活、福利设施用房的安排也属于总平面布置的内容。

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问题和保护环境质量也是总平面布置必须考虑的。

总平面布置的关键是合理地解决全厂各部分之间的分隔和联系,从发展的角度考虑全局问题。

3、可持续发展厂区应该是一个人和自然有机协和的统一体,实现社会经济和自然生态在更高的水平上的协调发展,建立人与自然共生共息,生态与经济共繁荣的持续发展的文明关系,把生态环境保护、建筑持续发展作为必须具有意识和行为准则。

4、以人为本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设计以满足人们对现代生产、工作环境所要求的舒适性、健康性、安全性和经济性为出发点。

创造出一个布局合理、功能齐备、交通便捷、环境优美、节能化的示范现代工业区,充分考虑现代人的生产、生活方式,形成─种绿意盎然、自然和谐、高尚的生产、办公环境。

二、工业厂区建筑设计要1、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生产工艺是工业厂区规划设计的主要依据,生产工艺对建筑提出的要求就是该建筑使用功能上的要求,因此建筑设计在建筑面积、平面形状、柱距跨度、剖面形式、厂房高度以及结构方案和构造措施等方面的同时还要满足厂房工期短、能尽快投产、满足货物入库出库需求。

重庆市城乡规划工业用地规划导则

重庆市城乡规划工业用地规划导则
相对独立的工业区和工业组团。 2 必须有良好的基础设施,包括给排水、供电、通讯、废物处理和燃料供应设
施。 3 必须考虑分期建设的可能性, 并尽可能紧凑地安排近期建设用地。
3.2.2 一类工业用地布局原则 1 一类工业用地布置对居住、公共设施和环境等基本无干扰和无污染的工业。 2 一类工业用地可以集中组成工业区,也可以和居住用地混合布置,但应成组
本导则的主要内容有: 1. 总则;2. 工业用地的定义与分类; 3. 工业用地选址 与布局;4. 工业用地规划标准; 5. 工业园区规划标准; 6. 工业企业的卫生防护距 离; 7. 名词解释。
根据建设部建标 [2000]87 号文《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工 作的暂行规定》的要求,正文中用黑体字注明了本导则中涉及相关国家标准强制性 条款内容。
2. 工业用地的定义与分类
2.1 工业用地的定义
2.1.1 பைடு நூலகம்业用地(用地代码 M)是指城镇中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堆场、构 筑物及其配套设施和附属设施(包括其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的建设用地。
2.2 工业用地的分类
2.2.1 工业用地可分为一类工业用地 (用地代码 M1)、二类工业用地(用地代码 M2)、 三类工业用地(用地代码 M3)。 2.2.2 一类工业用地(用地代码 M1)是指对居住、公共设施和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 染的工业用地。 2.2.3 二类工业用地(用地代码 M2)是指对居住、公共设施和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 染的工业类型的用地。
本导则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 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单位地址:渝北区新牌坊新南路 9 号;邮编: 401147), 以便在今后修改时参考和吸纳。
本导则主编单位: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彭远翔、钱紫华

合肥工业用地规划导则2019版共8页word资料

合肥工业用地规划导则2019版共8页word资料

合肥市工业用地规划导则(修改稿)1.总则1.0.1为了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业立市”战略和对有限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提出更高更迫切的要求,加快形成本市工业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功能集成的发展格局,特制定本导则。

1.0.2《合肥市工业用地规划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是为审核项目用地规模及评估提供基本参数;为制定工业用地公开出让文件和提高土地利用率提供重要参考数据。

2.实施规定需供地的新建工业项目,在审核其用地规模和规划方案审批时须符合以下要求和准入条件:2.0.1 规划选址工业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必须符合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园区规划;符合合肥市工业产业布局和导向,项目体现向园区集中,形成集聚发展。

2.0.2 用地规模工业项目用地规模应依据项目规划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以及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和投资总额等指标,与本导则进行比较评估其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确定是否供地和供地规模。

如有下列情况的,原则上不单独供地,鼓励项目进入标准化厂房生产。

用地规模低于20亩的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低于400万元/亩的工业项目;亩均税收低于30万元/亩的工业项目。

四个城区工业园区,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低于3亿的工业项目。

2.0.3 容积率工业项目的生产性建筑部分(研发、宿舍楼部分建筑面积不参与指标计算)容积率应大于本导则规定的所在大类行业所在区域控制值。

低于本导则规定的重大工业项目采用“一事一议”方式,报市规委会批准确定容积率。

四个城区工业园区,单栋(组)标准化厂房面积应大于5万平方米,容积率应大于3.0;成片建设标准化厂房,应配套适量的生产、生活设施,容积率应大于2.5。

鼓励建设高层工业厂房。

2.0.4 建筑密度多层工业厂房的建筑密度应大于35%。

2.0.5 建筑系数对生产工艺特殊需要室外装备或场地的工业项目,其建筑系数(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建、构筑物及堆场占地面积总和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应大于40%。

工业区规划指引(工业区规划相关指标)

工业区规划指引(工业区规划相关指标)

工业区规划指引(工业区规划相关指标)工业区规划指引(工业区规划相关指标)引言概述:工业区规划是为了促进工业发展和提高城市经济效益而进行的重要工作。

合理的工业区规划可以提高生产效率、保护环境、改善居民生活质量。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介绍工业区规划的相关指标,包括用地规模、用地布局、交通配套和环境保护。

一、用地规模:1.1 用地面积:工业区的用地面积应根据工业发展需求进行科学规划。

需要考虑到工业企业的数量、规模和发展潜力,以及未来的扩张需求。

同时,还要考虑到城市的用地供应情况和其他用地需求的竞争。

合理的用地规模可以提高工业区的产能和效益。

1.2 用地比例:工业区的用地比例是指工业用地占总用地的比例。

一般来说,工业用地比例应根据城市的发展战略和工业结构来确定。

不同的城市可能有不同的用地比例要求。

例如,发展重工业的城市可能需要更多的工业用地,而发展高科技产业的城市可能需要更多的研发用地。

1.3 用地分区:工业区的用地可以根据不同的工业类型进行分区。

例如,可以将重工业和轻工业分开,或者将高污染工业和低污染工业分开。

这样可以避免不同工业类型之间的相互影响,保护环境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二、用地布局:2.1 产业集聚:工业区的用地布局应尽量实现产业集聚效应。

相同或相关的工业企业可以通过集中在一起,形成产业链条和产业集群,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技术创新能力。

同时,产业集聚还可以促进企业之间的合作和交流,提高整体竞争力。

2.2 基础设施配套:工业区的用地布局还需要考虑到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

例如,工业区应该有足够的供电、供水和供气能力,以满足工业生产的需求。

此外,还需要考虑到交通、通信和物流等方面的配套设施,以提高工业区的运作效率。

2.3 人员居住区规划:工业区的用地布局还应考虑到员工的居住需求。

一些大型工业企业可能需要提供员工宿舍或者住房补贴,以吸引和留住人才。

此外,还需要规划员工的生活配套设施,如学校、医院、商业中心等,以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

最新合肥工业用地规划导则版

最新合肥工业用地规划导则版

合肥工业用地规划导则2011版合肥市工业用地规划导则(修改稿)1.总则1.0.1为了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业立市”战略和对有限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提出更高更迫切的要求,加快形成本市工业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功能集成的发展格局,特制定本导则。

1.0.2《合肥市工业用地规划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是为审核项目用地规模及评估提供基本参数;为制定工业用地公开出让文件和提高土地利用率提供重要参考数据。

2.实施规定需供地的新建工业项目,在审核其用地规模和规划方案审批时须符合以下要求和准入条件:2.0.1 规划选址工业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必须符合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园区规划;符合合肥市工业产业布局和导向,项目体现向园区集中,形成集聚发展。

2.0.2 用地规模工业项目用地规模应依据项目规划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以及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和投资总额等指标,与本导则进行比较评估其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确定是否供地和供地规模。

如有下列情况的,原则上不单独供地,鼓励项目进入标准化厂房生产。

用地规模低于20亩的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低于400万元/亩的工业项目;亩均税收低于30万元/亩的工业项目。

四个城区工业园区,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低于3亿的工业项目。

2.0.3 容积率工业项目的生产性建筑部分(研发、宿舍楼部分建筑面积不参与指标计算)容积率应大于本导则规定的所在大类行业所在区域控制值。

低于本导则规定的重大工业项目采用“一事一议”方式,报市规委会批准确定容积率。

四个城区工业园区,单栋(组)标准化厂房面积应大于5万平方米,容积率应大于3.0;成片建设标准化厂房,应配套适量的生产、生活设施,容积率应大于2.5。

鼓励建设高层工业厂房。

2.0.4 建筑密度多层工业厂房的建筑密度应大于35%。

2.0.5 建筑系数对生产工艺特殊需要室外装备或场地的工业项目,其建筑系数(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建、构筑物及堆场占地面积总和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应大于40%。

工业用地修建性详细规划相关规定

工业用地修建性详细规划相关规定

工业用地修建性详细规划相关规定实自己得工作中遇到最大得内容就就是审查工业项目得规划设计方案,这个方面主要就是涉及到总图专业得内容,不过现在很多都就是搞建筑得人在设计,弄得乱七八糟得,很多内容真不知道怎么说才好。

我下面收集得就是广州得详细规划规定中工业与仓储用地得内容,可以参考下,适合设计与审批得同行来瞧!工业用地类型根据对居住与公共环境得不同影响程度,工业用地可分为: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与三类工业用地。

5、2 规划布局原则5、2、1 标准工业厂房得基本地块规模可参照下表执行。

表5、2、1 标准工业厂房得基本地块建议规模5、2、2 工业用地总平面布置应在上层次规划得基础上,根据生产流程、防火、安全、卫生、施工等要求,结合内外部运输条件、场地地形、地质、气象条件、建设程序以及远期发展等因素,经技术经济综合比较后确定。

5、2、3 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原则:1 科学功能分区,合理确定生产、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等区域,各项设施得布置应紧凑、合理,人行交通与货运交通应明确便捷,互不干扰。

2 在符合生产流程、操作要求与使用功能得前提下,建(构)筑物等设施可采取多层布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3 厂区及功能分区用地宜规整,建(构)筑物外型宜简洁明快。

4 应充分利用地形、地势、工程与水文地质条件,合理布置建(构)筑物与有关设施,尽量减少土(石)方工程量与基础工程费用。

5、2、4 当工业用地地形坡度较大时,建(构)筑物得长轴宜顺等高线布置。

5、2、5 产生高噪声得生产设施宜相对集中布置,其周边宜布置对噪声不敏感、高大与朝向有利于隔声得建(构)筑物。

厂区内总平面布置中得噪声控制,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得规定。

5、2、6 有防潮、防水雾要求得生产设施,应布置在地势较高、地下水位较低得地段。

5、2、7 产生高温、有害气体、烟、雾、粉尘得生产设施,应布置在厂区内全年最小频率风向得上风侧且地势开阔、通风条件良好得地段。

工业区规划指引(工业区规划相关指标)

工业区规划指引(工业区规划相关指标)

工业区规划指引(工业区规划相关指标)工业区规划指引(工业区规划相关指标)引言概述:工业区规划是城市发展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关乎着城市的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

本文将从工业区规划的角度出发,详细介绍工业区规划的相关指标,包括土地利用、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和产业布局等五个方面。

一、土地利用1.1 工业用地规模:根据城市的经济发展需求和工业发展趋势,确定工业用地的规模,包括工业用地总面积和各类工业用地的比例。

1.2 用地布局:根据工业发展的需求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合理布局工业用地,避免工业区与居民区的冲突,确保工业区的高效运作。

1.3 用地保护:在工业区规划中,要考虑土地资源的保护,合理利用土地,避免过度开发和浪费,同时保护农田和生态环境。

二、环境保护2.1 污染防治:工业区规划中要考虑到污染源的控制和治理,合理布局工业企业,避免污染物的扩散和累积,保护周边环境的质量。

2.2 绿化覆盖:在工业区规划中要注重绿化覆盖的设计,增加绿地和植被覆盖率,改善空气质量,减少噪音和热岛效应。

2.3 生态保护:工业区规划中要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保留和恢复湿地、水体等自然生态环境,促进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三、交通运输3.1 道路网络:工业区规划中要考虑到交通运输的需求,规划合理的道路网络,确保工业企业的物流运输畅通,减少交通拥堵。

3.2 公共交通:在工业区规划中要考虑到员工的出行需求,规划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提供便捷的公共交通服务,减少汽车出行。

3.3 物流中心:工业区规划中要合理布局物流中心,提供高效的货物集散和仓储服务,提升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四、基础设施4.1 供水供电:工业区规划中要确保供水供电的可靠性和稳定性,规划合理的供水供电设施,满足工业企业的生产和运营需求。

4.2 通信网络:在工业区规划中要考虑到通信需求,规划高速稳定的通信网络,提供畅通的数据传输和通信服务。

4.3 公共设施:工业区规划中要规划合理的公共设施,包括医疗、教育、商业等设施,提供便利的生活和服务环境。

工业区规划指引(工业区规划相关指标)

工业区规划指引(工业区规划相关指标)

第二章工业区选址布局原则2.1一般布局原则2.1.1工业区应能够方便、快捷地进入区域货物运输系统,如铁路、高速公路和机场。

2.1.2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地质条件良好,尽可能不占良田,紧凑地安排各项用地,做到经济合理。

2.1.3必须有良好的基础设施,包括给排水、供电、通讯、废物处理和燃料供应设施。

2.1.4必须考虑分期建设的可能性,并尽可能紧凑地安排近期建设用地。

2.2一类工业区布局原则2.2.1布置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基本无干扰和无污染的工业,如电子工业、工艺品工业等。

2.2.2 一类工业用地可以集中组成工业区,也可以和居住用地混合布置,但应成组成团相对独立。

2.2.3一类工业可集中布置于多层厂房之内。

2.3二类工业区布局原则2.3.1布置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如食品工业、医药制造工业等。

2.3.2二类工业用地应单独设置,不得和居住用地混杂。

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这间的距离,应符合防护距离的有关标准。

2.3.3有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后才可向外排外。

不得在城市上风向布置有气污染物排放的企业,不得在城市上游地区布置有水污染物排放的企业。

2.4三类工业区布置原则2.4.1布置对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如治金、化学工业等。

2.4.2三类工业应严格限制。

如确需用要,应远离城市单独设置,并做好完全环境保护措施,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的距离应符合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2.5高新技术园区布局原则2.5.1布置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2.5.2高新技术园区应尽可能布置在大学或科研机构较密集的地区。

2.5.3高新技术园区应有良好的基础设施及环境条件,应有大面积的绿地,高质量的通信设施,高技术的技能培训设施和高质量的工作、生活、娱乐环境。

第三章工业区用地标准3.1工业区用地规模3.1.1工业区的用地规模随着城市的性质、工业的内容、工业区在城市中的布局以及建设条件和自然条件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3.1.2工业区用地规模应遵循最合理和最经济的原则,考虑企业的相互联系和成组布置要求,考虑区内企业及配套项目的劳动就业特点和生产工艺要求。

工业区规划指引(工业区规划相关指标)

工业区规划指引(工业区规划相关指标)

第二章工业区选址布局原则2.1一般布局原则2.1.1工业区应能够方便、快捷地进入区域货物运输系统,如铁路、高速公路和机场。

2.1.2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地质条件良好,尽可能不占良田,紧凑地安排各项用地,做到经济合理。

2.1.3必须有良好的基础设施,包括给排水、供电、通讯、废物处理和燃料供应设施。

2.1.4必须考虑分期建设的可能性,并尽可能紧凑地安排近期建设用地。

2.2一类工业区布局原则2.2.1布置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基本无干扰和无污染的工业,如电子工业、工艺品工业等。

2.2.2 一类工业用地可以集中组成工业区,也可以和居住用地混合布置,但应成组成团相对独立。

2.2.3一类工业可集中布置于多层厂房之内。

2.3二类工业区布局原则2.3.1布置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如食品工业、医药制造工业等。

2.3.2二类工业用地应单独设置,不得和居住用地混杂。

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这间的距离,应符合防护距离的有关标准。

2.3.3有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后才可向外排外。

不得在城市上风向布置有气污染物排放的企业,不得在城市上游地区布置有水污染物排放的企业。

2.4三类工业区布置原则2.4.1布置对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如治金、化学工业等。

2.4.2三类工业应严格限制。

如确需用要,应远离城市单独设置,并做好完全环境保护措施,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的距离应符合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2.5高新技术园区布局原则2.5.1布置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2.5.2高新技术园区应尽可能布置在大学或科研机构较密集的地区。

2.5.3高新技术园区应有良好的基础设施及环境条件,应有大面积的绿地,高质量的通信设施,高技术的技能培训设施和高质量的工作、生活、娱乐环境。

第三章工业区用地标准3.1工业区用地规模3.1.1工业区的用地规模随着城市的性质、工业的内容、工业区在城市中的布局以及建设条件和自然条件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3.1.2工业区用地规模应遵循最合理和最经济的原则,考虑企业的相互联系和成组布置要求,考虑区内企业及配套项目的劳动就业特点和生产工艺要求。

01合肥工业用地规划导则13(2022版)

01合肥工业用地规划导则13(2022版)

合肥市工业用地规划导则(修改稿)1.总则为了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业立市”战略和对有限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提出更高更迫切的要求,加快形成本市工业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功能集成的发展格局,特制定本导则。

《合肥市工业用地规划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是为审核项目用地规模及评估提供基本参数;为制定工业用地公开出让文件和提高土地利用率提供重要参考数据。

2.实施规定需供地的新建工业项目,在审核其用地规模和规划方案审批时须符合以下要求和准入条件:2.0.1 规划选址工业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必须符合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园区规划;符合合肥市工业产业布局和导向,项目体现向园区集中,形成集聚发展。

2.0.2 用地规模工业项目用地规模应依据项目规划的容积率、建造密度、绿地率,以及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和投资总额等指标,与本导则进行比较评估其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确定是否供地和供地规模。

如有下列情况的,原则上不单独供地,鼓励项目进入标准化厂房生产。

用地规模低于20亩的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低于400万元/亩的工业项目;亩均税收低于30万元/亩的工业项目。

四个城区工业园区,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低于3亿的工业项目。

2.0.3 容积率工业项目的生产性建造部份(研发、宿舍楼部份建造面积不参预指标计算)容积率应大于本导则规定的所在大类行业所在区域控制值。

低于本导则规定的重大工业项目采用“一事一议”方式,报市规委会批准确定容积率。

四个城区工业园区,单栋(组)标准化厂房面积应大于5万平方米,容积率应大于3.0;成片建设标准化厂房,应配套适量的生产、生活设施,容积率应大于2.5。

鼓励建设高层工业厂房。

2.0.4 建造密度多层工业厂房的建造密度应大于35%。

2.0.5 建造系数对生产工艺特殊需要室外装备或者场地的工业项目,其建造系数(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建、构筑物及堆场占地面积总和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应大于40%。

(整理)合肥工业用地规划导则版

(整理)合肥工业用地规划导则版

合肥市工业用地规划导则(修改稿)1.总则1.0.1为了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业立市”战略和对有限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提出更高更迫切的要求,加快形成本市工业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功能集成的发展格局,特制定本导则。

1.0.2《合肥市工业用地规划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是为审核项目用地规模及评估提供基本参数;为制定工业用地公开出让文件和提高土地利用率提供重要参考数据。

2.实施规定需供地的新建工业项目,在审核其用地规模和规划方案审批时须符合以下要求和准入条件:2.0.1 规划选址工业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必须符合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园区规划;符合合肥市工业产业布局和导向,项目体现向园区集中,形成集聚发展。

2.0.2 用地规模工业项目用地规模应依据项目规划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以及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和投资总额等指标,与本导则进行比较评估其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确定是否供地和供地规模。

如有下列情况的,原则上不单独供地,鼓励项目进入标准化厂房生产。

用地规模低于20亩的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低于400万元/亩的工业项目;亩均税收低于30万元/亩的工业项目。

四个城区工业园区,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低于3亿的工业项目。

2.0.3 容积率工业项目的生产性建筑部分(研发、宿舍楼部分建筑面积不参与指标计算)容积率应大于本导则规定的所在大类行业所在区域控制值。

低于本导则规定的重大工业项目采用“一事一议”方式,报市规委会批准确定容积率。

四个城区工业园区,单栋(组)标准化厂房面积应大于5万平方米,容积率应大于3.0;成片建设标准化厂房,应配套适量的生产、生活设施,容积率应大于2.5。

鼓励建设高层工业厂房。

2.0.4 建筑密度多层工业厂房的建筑密度应大于35%。

2.0.5 建筑系数对生产工艺特殊需要室外装备或场地的工业项目,其建筑系数(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建、构筑物及堆场占地面积总和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应大于40%。

合肥工业用地规划导则2019版共8页文档

合肥工业用地规划导则2019版共8页文档

合肥市工业用地规划导则(修改稿)1.总则1.0.1为了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业立市”战略和对有限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提出更高更迫切的要求,加快形成本市工业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功能集成的发展格局,特制定本导则。

1.0.2《合肥市工业用地规划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是为审核项目用地规模及评估提供基本参数;为制定工业用地公开出让文件和提高土地利用率提供重要参考数据。

2.实施规定需供地的新建工业项目,在审核其用地规模和规划方案审批时须符合以下要求和准入条件:2.0.1 规划选址工业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必须符合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园区规划;符合合肥市工业产业布局和导向,项目体现向园区集中,形成集聚发展。

2.0.2 用地规模工业项目用地规模应依据项目规划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以及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和投资总额等指标,与本导则进行比较评估其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确定是否供地和供地规模。

如有下列情况的,原则上不单独供地,鼓励项目进入标准化厂房生产。

用地规模低于20亩的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低于400万元/亩的工业项目;亩均税收低于30万元/亩的工业项目。

四个城区工业园区,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低于3亿的工业项目。

2.0.3 容积率工业项目的生产性建筑部分(研发、宿舍楼部分建筑面积不参与指标计算)容积率应大于本导则规定的所在大类行业所在区域控制值。

低于本导则规定的重大工业项目采用“一事一议”方式,报市规委会批准确定容积率。

四个城区工业园区,单栋(组)标准化厂房面积应大于5万平方米,容积率应大于3.0;成片建设标准化厂房,应配套适量的生产、生活设施,容积率应大于2.5。

鼓励建设高层工业厂房。

2.0.4 建筑密度多层工业厂房的建筑密度应大于35%。

2.0.5 建筑系数对生产工艺特殊需要室外装备或场地的工业项目,其建筑系数(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建、构筑物及堆场占地面积总和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应大于40%。

工业用地修建性详细规划相关规定

工业用地修建性详细规划相关规定

工业用地修建性详细规划相关规定实自己的工作中遇到最大的内容就是审查工业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这个方面主要是涉及到总图专业的内容,不过现在很多都是搞建筑的人在设计,弄得乱七八糟的,很多内容真不知道怎么说才好。

我下面收集的是广州的详细规划规定中工业和仓储用地的内容,可以参考下,适合设计和审批的同行来看!工业用地类型根据对居住和公共环境的不同影响程度,工业用地可分为: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和三类工业用地。

5.2 规划布局原则5.2.1 标准工业厂房的基本地块规模可参照下表执行。

表5.2.1 标准工业厂房的基本地块建议规模5.2.2 工业用地总平面布置应在上层次规划的基础上,根据生产流程、防火、安全、卫生、施工等要求,结合内外部运输条件、场地地形、地质、气象条件、建设程序以及远期发展等因素,经技术经济综合比较后确定。

5.2.3 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原则:1 科学功能分区,合理确定生产、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等区域,各项设施的布置应紧凑、合理,人行交通与货运交通应明确便捷,互不干扰。

2 在符合生产流程、操作要求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建(构)筑物等设施可采取多层布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3 厂区及功能分区用地宜规整,建(构)筑物外型宜简洁明快。

4 应充分利用地形、地势、工程和水文地质条件,合理布置建(构)筑物和有关设施,尽量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和基础工程费用。

5.2.4 当工业用地地形坡度较大时,建(构)筑物的长轴宜顺等高线布置。

5.2.5 产生高噪声的生产设施宜相对集中布置,其周边宜布置对噪声不敏感、高大和朝向有利于隔声的建(构)筑物。

厂区内总平面布置中的噪声控制,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的规定。

5.2.6 有防潮、防水雾要求的生产设施,应布置在地势较高、地下水位较低的地段。

5.2.7 产生高温、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的生产设施,应布置在厂区内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且地势开阔、通风条件良好的地段。

工业区规划指引(工业区规划相关指标)

工业区规划指引(工业区规划相关指标)

工业区规划指引(工业区规划相关指标)引言概述:工业区规划是指在城市或者乡村中规划和布局工业用地的过程,旨在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工业发展效益,促进经济增长。

本文将从工业区规划相关指标的角度,探讨工业区规划的重要性和指导原则。

正文内容:1. 工业用地需求分析1.1 经济发展需求随着经济的发展,工业生产对用地需求不断增加。

通过分析经济发展趋势和产业结构,可以确定工业用地的规模和布局。

1.2 用地资源评估评估可用的用地资源,包括土地质量、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利用限制等因素。

这有助于确定可供工业用地的潜力区域和可行性。

2. 工业区规划指标2.1 用地利用率用地利用率是指工业用地的实际利用程度。

通过合理规划和设计,提高用地利用率可以增加工业生产效益,降低土地成本。

2.2 交通便捷性工业区的交通便捷性对于物流运输和人员流动至关重要。

规划中要考虑交通网络的布局和交通设施的建设,确保工业区与周边地区的联系畅通。

2.3 环境保护措施工业区规划应考虑环境保护措施,包括污染防治设施的设置、绿化率的要求等。

合理规划可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工业区的可持续发展性。

2.4 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是工业区规划的重要组成部份。

包括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确保工业生产的正常进行。

2.5 用地布局合理性合理的用地布局可以提高工业区的效益和生产效率。

通过考虑不同产业的相互关系和空间布局,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业的协同发展。

总结:工业区规划是促进经济发展和提高工业生产效益的重要手段。

通过分析工业用地需求、评估用地资源,以及考虑用地利用率、交通便捷性、环境保护措施、基础设施建设和用地布局合理性等指标,可以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工业区规划方案。

这将有助于推动工业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促进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工业用地规划导则

工业用地规划导则

重庆市城乡规划工业用地规划导则(试行)重庆市规划局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事业“十一五”规划行动方案》的统一部署,《工业用地规划》编制组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借鉴了国家和其它省市的相关规划标准,通过组织专家论证,在广泛征求规划设计、科研、管理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本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内容有:1. 总则;2. 工业用地的定义与分类;3. 工业用地选址与布局;4. 工业用地规划标准;5. 工业园区规划标准;6. 工业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7. 名词解释。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87号文《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的要求,正文中用黑体字注明了本导则中涉及相关国家标准强制性条款内容。

本导则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单位地址:渝北区新牌坊新南路9号;邮编:401147),以便在今后修改时参考和吸纳。

本导则主编单位: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彭远翔、钱紫华1.总则12. 工业用地的定义与分类22.1 工业用地的定义22.2 工业用地的分类23. 工业用地选址与布局33.1 工业用地选址原则33.2 工业用地布局原则44. 工业用地规划标准64.1 总体标准64.2 工业用地的配套设施94.3 工业用地的道路104.4 工业用地的绿地105. 工业园区规划标准115.1 工业园区定义和布局形式11 5.2 一般标准115.3 工业园区配套设施的布局13 5.4 工业园区道路145.5 工业园区绿化组织145.6 高新技术园区的工业用地145.7 特色工业园区的工业用地156. 工业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167. 名词解释20本导则用词说明21附:补充说明与参考文献221.总则1.0.1 为了加强对重庆市工业用地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技术指导,促进工业用地合理有序地开发建设,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结合重庆市发展的实际,制订本导则。

工业用地规划设计原则及方法

工业用地规划设计原则及方法

工业用地规划设计原则及方法工业用地规划设计是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和高效利用土地资源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在规划和设计过程中,需要遵循一系列原则和采用科学的方法,以确保工业用地的合理布局和有效使用。

本文将介绍工业用地规划设计的原则和方法,以指导相关工作的实施。

一、原则1.可持续发展原则工业用地规划设计应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即在保障生产需求的基础上,兼顾生态环境、社会效益和资源利用的平衡。

规划设计应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的综合提高,实现工业用地的可持续利用。

2.空间布局优化原则工业用地规划设计应优化空间布局,合理划定用地边界和功能区域。

不同类型的工业企业应根据其产品特性、生产流程和环保要求,合理选择用地位置,并合理划分产业园区和生态绿地。

同时,应充分考虑交通、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条件,以最大程度提高用地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3.生态环境保护原则工业用地规划设计应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合理划定限制性区域和保护区域。

在规划设计过程中,应考虑周边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合理利用生态功能区和绿道网络,减少对自然资源的破坏,并通过科学设计和技术手段实现工业用地与周边环境的良好协调。

4.社会效益最大化原则工业用地规划设计应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符合当地经济发展需求和社会发展目标。

规划设计应重视产业结构调整和创新驱动发展,促进工业用地对当地就业、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积极影响。

同时,要充分考虑城市景观、文化遗产和人居环境等方面的需要,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工业用地。

二、方法1.数据收集与分析在工业用地规划设计中,首先需要进行充分的数据收集与分析。

通过获取相关用地、交通、环保和市场等数据,了解用地的基本情况和发展需求,为规划设计提供依据和参考。

同时,还需要对现有工业企业的生产状况、用地利用率和环保情况进行评估,为规划设计的细化工作提供支持。

2.用地评估与选择基于数据分析的结果,进行用地评估与选择工作。

通过综合考虑用地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等因素,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和政策要求,选择适宜的用地区域和用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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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规划
工业用地规划导则
(试行)
重庆市规划局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
前言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根据《重庆市 城乡规划事业“十一五”规划行动方案》的统一部署,《工业用地规划》编制组深 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借鉴了国家和其它省市的相关规划标准,通 过组织专家论证,在广泛征求规划设计、科研、管理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本 导则。
样也允许一类工业放在二类工业用地内。当然,工业企业的选址还需要研究生产条 件、建设条件、劳动力等等因素。
3.2 工业用地布局原则
3.2.1 一般布局原则 1 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地质条件良好,尽可能不占良田,宜集中布局,组成
相对独立的工业区和工业组团。 2 必须有良好的基础设施,包括给排水、供电、通讯、废物处理和燃料供应设
3. 工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用地选址与布局
3.1 工业用地选址原则
3.1.1 工业用地选址需依据我国和重庆市现行的卫生、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及土地 利用等法规、标准和拟建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生产过程的卫生特征、有害因素危害状 况,结合建设地点的规划与现状,水文、地质、气象等因素以及为保障和促进人群 健康的需要,进行综合分析而确定。 3.1.2 工业用地选址应避免在自然疫源地选择建设地点。 3.1.3 向大气排放有害物质的工业企业应布置在当地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被保护对 象的上风侧。 3.1.4 严重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恶臭、粉尘、噪声且目前尚无有效控制技术的工业 企业,不得在居住区、学校、医院和其它人口密集的被保护区域内建设。 3.1.5 排放工业废水的工业企业严禁在饮用水源取水点上游 1000m、下游 500m 范围 内选址,固体废弃物堆放和填埋场必须避免选在废弃物扬散、流失的场所以及饮用 水源取水点的近旁。 3.1.6 属于放射性工业企业严禁设在市区内。 3.1.7 在同一工业区内布置不同卫生特征的工业企业时,应避免不同职业危害因素 (物理、化学、生物等)产生交叉污染。 3.1.8 食品工业和精密电子仪表等工业应设在环境洁净,绿化条件好、水源清洁的 区域。 3.1.9 在规划管理中,工业企业的选址应对号入座,即一类工业应放在一类工业用 地内,二类工业应放在二类工业用地内,等等。规划中的一类工业用地是不允许放 二三类工业企业的,二类工业用地也不允许放三类工业。但当工业协作上有需要, 企业也愿意,不影响其生产,则应允许一、二类工业企业放在三类工业用地内,同
1.总 则
1.0.1 为了加强对重庆市工业用地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技术指导,促进工业用地合理 有序地开发建设,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结合重 庆市发展的实际,制订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对工业用地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中普遍性的技术问题进行指导, 对于特殊性问题仍需进行个案研究。在重庆市辖区内从事工业用地的规划编制和管 理工作,应参照本导则。 1.0.3 工业用地的规划与管理除参照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与规范的规定。 1.0.4 本导则在试行中将不断地修订和完善,必要时进行版本更新。
本导则的主要内容有:1. 总则;2. 工业用地的定义与分类;3. 工业用地选址 与布局;4. 工业用地规划标准;5. 工业园区规划标准;6. 工业企业的卫生防护距 离;7. 名词解释。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87 号文《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工 作的暂行规定》的要求,正文中用黑体字注明了本导则中涉及相关国家标准强制性 条款内容。
施。 3 必须考虑分期建设的可能性,并尽可能紧凑地安排近期建设用地。
3.2.2 一类工业用地布局原则 1 一类工业用地布置对居住、公共设施和环境等基本无干扰和无污染的工业。 2 一类工业用地可以集中组成工业区,也可以和居住用地混合布置,但应成组
成团相对独立。 3 一类工业可集中布置于多层厂房之内,形成楼宇工业。楼宇工业宜选择无干
2. 工业用地的定义与分类
2.1 工业用地的定义
2.1.1 工业用地(用地代码 M)是指城镇中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堆场、构筑 物及其配套设施和附属设施(包括其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的建设用地。
2.2 工业用地的分类
2.2.1 工业用地可分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代码 M1)、二类工业用地(用地代码 M2)、 三类工业用地(用地代码 M3)。 2.2.2 一类工业用地(用地代码 M1)是指对居住、公共设施和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 染的工业用地。 2.2.3 二类工业用地(用地代码 M2)是指对居住、公共设施和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 染的工业类型的用地。 2.2.4 三类工业用地(用地代码 M3)是指对居住、公共设施和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 染的工业类型的用地。
本导则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 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单位地址:渝北区新牌坊新南路 9 号;邮编:401147), 以便在今后修改时参考和吸纳。
本导则主编单位: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彭远翔、钱紫华
目录
1.总 则 1 2. 工业用地的定义与分类 2
5.1 工业园区定义和布局形式 11 5.2 一般标准 11 5.3 工业园区配套设施的布局 13 5.4 工业园区道路 14 5.5 工业园区绿化组织 14 5.6 高新技术园区的工业用地 14 5.7 特色工业园区的工业用地 15
6. 工业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 16 7. 名词解释 20
本导则用词说明 21 附:补充说明与参考文献 22
2.1 工业用地的定义 2 2.2 工业用地的分类 2
3. 工业用地选址与布局 3
3.1 工业用地选址原则 3 3.2 工业用地布局原则 4
4. 工业用地规划标准 6
4.1 总体标准 6 4.2 工业用地的配套设施 9 4.3 工业用地的道路 10 4.4 工业用地的绿地 10
5. 工业园区规划标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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