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国考《综合素质》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华东师
教师资格证考试:小学《综合素质》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第二节教育法解读讲义和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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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半年真题
6.教师李某未履行请假手续,参加了县教研室组织的一次学术研讨会,让学生在教室 自习。学校给予李某记过处分并扣除其当月部分绩效工资,李某对此处分不服。关于 此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学校不应该处分李某,李某享有学术研究权 B.学校不应该扣除工资,李某享有报酬待遇权 C.李某对处分不服,可以向上级纪委提出申诉 D.李某的旷课行为,侵犯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2021下半年真题 12.小学生宋某多次旷课、逃学,经老师多次教育仍拒不改正。对于宋某,学校可以 ( )。 A.予以处分 B.予以训诫 C.开除学籍 D.责令参加社会服务活动
共文化体育设施,以及历史文化古迹和革命纪念馆(地),应当对教师、学生实行优 待,为受教育者接受教育提供便利。 6.第七章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
第五十九条 国家采取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前提 下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兴办校办产业。 7.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按照预算核拨教育经费的,由同级人民政府 限期核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5.社会青年孙某闯入一所农村小学寻衅滋事,扰乱学校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教育法》,对孙某应由( )。 A.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强制教育 B.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C.受害学校给予罚款 D.乡级人民政府实施管制
2022上半年真题 6.为了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顾老师计划带他们去参观当地的科技馆,科技馆以学生 年龄小,人数多,管理不便为由,婉拒了请求,它的行为( )。 A.应当改进,科技馆应为师生参观提供便利 B.可以理解,科技馆并不是专门的教育机构 C.值得肯定,科技馆应当确保学生的人生安全 D.有待商榷,科技馆所有的设施应向师生免费开放
【综合素质】第二章(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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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功能
1.规范功能 2.标准功能
3.基本原则
1.坚持社会主义方 向原则 2.教育的公共性原 则 3.教育的保障性原 则 4.教育平等性原则 5.终身教育原则
3.预示功能
4.强制功能
【 经典考题】
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这句话体现的原则是() A、国家性原则
→
2.重要条款
第九条【公民的教育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 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 教育机会。”
第十四条【分级管理】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
理、分工负责的原则, 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
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 自治区、业单位)
民事法律责任(常见行为) 刑事法律责任(严重违法行为)
教育法律救济
一、教育法律救济的含义:
教育法律救济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的合法权益 受到侵犯并造成伤害时,通过裁决纠纷,使受害者的权
利得以恢复,利益得到补救的法律制度。
教育行政主体或其他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如果侵犯 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相对人可以通过申诉、复议、
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 理办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 展规划纲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性质与地位
1995年3月第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与同年9月 1日起正式实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
中的基本法,是教育的“宪法”或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
的“母法”,在教育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教育法》是我国历史上颁布的第一部教育大法。
教师资格证_学习资料_综合素质_分章节资料_第二章: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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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法律法规教育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母法、教育宪法、权力最高)教育单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 2020年》教育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母法、教育宪法、权力最高)第四条: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八条: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第十二条: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
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十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
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
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一条: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
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学 综合素质 教育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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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所有的法律
都围绕其核 心展开
• 公民的教育权利与义务,(所有人都平等,普通话进行教学,不允许区分重
点学校或班级)
• 不同种类的法律责任,P48(注意联系之前对于各种责任的理解区分)
4、教师王某在课堂上使用方言而不是普通话教学,王某的教学行为
(
)
A、 合法,只要课堂教学效果好,用哪种语言教学无所谓 b、合法,都是
以尊重和大宏观角度为主线(维护国家和谐发展)
3. 保障性(做题按照 基本教学活动的保障,老师、学生的权利也要保障, 如九年义务教育的思路即可)
4. 平等性(非常重要,经常出考题)所有人接受教育机会平等,换句话
来说,就是所有人不管身体、心里等出现异常,都必须接受教育,只是 接受教育的场所不同)
5. 终身教育(很好理解,但要跟老师的终身学习区分)
行为(打骂学生,侵占财产);主观故意(一般指过度的不干预或干预 过度)P43有解释,但内容高级,考的不多。
② 法律责任种类,行政(惩戒为主,警告、记过);民事(侵占财
产);刑事(一般指出现了伤亡)一定要区分!
综合素质
真题
2、放学后,15岁的李某与同学王某在酒店和朋友聚餐,在喝完从酒店买 的白酒后,李某与王某发生了争执,李某拿起酒瓶击中王某的头部,致 使王某成为植物人,此次伤害事件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综合素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核心:每个适龄的人均须接受,强制!所有人平等,并且教育是免费的。 思路:
不允许将学生分为优良中差,不允许进行客观差异对待,如按成绩排名座 位等。 换句话来说,就是在我们教学过程中,将学生看成自己的孩子或者极为重 要的VIP,不能让他们收到任何心灵上的伤害。 并且一切都必须以人为本。万事遵从法律,比如,不允许使用未经允许的 教科书。 防止任何一位学生辍学,通俗的说,对于顽固的家庭,需要请他们来读书。 同时学校、社会也有义务为学生的上学提供便利。
国家教师资格证 综合素质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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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幼儿权利的保护
• 保护原则: • (1)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 (2)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品德、智力、体质的规律。 • 1、人身权保护 • 2、财产权保护 • 3、受教育权保护 • 是主体最基本的权利,同样受教育权也是公民的一项宪法权利,
也是在教学活动中的基本权利。
真题回顾
• .下列选项中,属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0〜
发明权等。
• 1、主体: • 指教育法律关系的参与者,也就是在具体的教育法律关系中享有
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自然人和法人。
• 2、客体: • 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共同对象,又称为权利客
体和义务客体。
• 3、内容: • 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据法律规定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表现为法
律关系主体可以作出一定行为,可以要求他人做出或不做出一定 行为。
• 某幼儿园为实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要求保育员采取措施后控制
幼儿的便溺时间和次数。该幼儿园的做法 • A.正确,有利于培养幼儿的良好的生活习惯 • B.正确,体现了保育员管理幼儿生活的权利 • C.错误,违反了《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规定 • D•错误,违反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规定
•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对儿童的养育与发展负有首要责
2020年)》,提出的战略目标的是
• •
A.全面普及学前教育 C.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B.基本实现区域之间的教育公平 D.优质教育资源总重不断扩大
• 教育行政部门取缔了一批违反国家规定私自招收未成年学生的私
立学校.教育行政部 门这一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B.《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C.《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 D.《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犯罪法》
教师资格国考:《综合素质》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华东师大版)by李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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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财富
非物质 财富
行为
(3)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
权利
义务
三、教育法律救济●
(一)教育法律救济的含义 教育法律救济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
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获得恢复和补救的法律 制度。在教育领域中主要运用的法律救济方式包括 教师申诉制度、受教育者申诉制度、行政复议、行 政诉讼、行政赔偿和民事诉讼。
修订:十届人大25次会议于2006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并于 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2012年第二次修订。
1.学校不得违法开除未成年学生 2.教师不能在校内吸烟 3.突发事件先救未成年人 4.父母不可偷看孩子日记 5.法院可剥夺父母监护权
五、《幼儿园工作规程》
本教材所指为广义
教育法律(狭义)是国家全力机关制定的 教育法律。
教育法的本质属性
1.国家制定或认可; 2.教育法是一种行为规范 3.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
(二)教育法的特点
1.主体的复杂性; 2.调整范围的广泛性 3.法律后果的特殊性
(三)教育法规的体系结构
纵6横8两个维度 纵向6个层次 第一层: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 第二层:教育基本法。 第三层:教育单行法。 第四层:教育行政法令。 第五层:地方性的教育法规。 第六层:教育规章。
(3)高等教育法。它是以高等教育为调整对象, 涵盖大学专科、本科、研究生教育以及非学历高等教 育的法律法规的总称,即已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高等教育法》。
(4)职业教育法。它是以各级各类职业技术教育 和培训为调整对象的教育法律法规的总称,即已颁布 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5)成人教育或社会教育法。它以各类在职人员 和职后人员的教育为调整对象,包括成人教育、继续 教育、终身教育等。从内容上应是横向结构不可缺少 的方面,但是否单独立法正在进行论证。
综合素质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第一节教育法律法规汇编及解读章节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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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第一节教育法律法规汇编及解读章节练习(1)单项选择题1、下列选项中说法错误的是()。
A.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B.教师的专业化尝试是从建立专门的师范培训机构开始的C.将每年的9月10日定为教师节是在198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上确定的D.对于非师范院校毕业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应当进行面试和试讲2、《教育规划纲要》指出了我国当前教育的战略主题,其中包括以发展()为重。
A.素质教育B.德育C.能力D.全面发展3、我国的《教师法》颁布于()。
A.1991年B.1992年C.1993年D.1994年4、以下不属于学校法律关系基本特征的是()。
A.学校与政府B.学校与社会C.学校与教师D.学校与家庭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B.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C.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D.学校应当把素质教育放在首位6、在我国教育史上,最早把小学教育规定为义务教育是在()。
A.1904年B.1922年C.1949年D.1986年7、依据我国相关法律,下列有可能成为行政诉讼被告的是()。
A.某教育局局长B.某市市长C.某市公安局D.某乡镇党委书记8、基础教育管理权属于()。
A.学校B.地方C.中央D.家庭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于()通过。
A.1985年B.1993年C.1995年D.1999年10、世界上最早颁布义务教育法的国家是()。
A.美国B.英国C.法国D.德国答案解析1、C2、C 解析:《教育规划纲要》指出了我国当前教育的战略主题,其中包括以发展能力为重。
3、C4、D参考解析:学校法律关系特征是:学校与政府、学校与社会、学校与教师、学校与学生。
5、D参考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
寓德育与教育教学中。
教师资格证-小学综合素质-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第一节-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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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小学综合素质-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第一节-法律基础[单选题]1.()是教育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江南博哥)的根据。
A.法律事实B.法律规范C.法律条文D.法律责任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教育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是由一定的客观情况的出现引起的,这种客观情况称为“法律事实”。
[单选题]2.()是教育司法活动的灵魂和生命。
A.公正准确B.及时高效C.合法合理D.教育与保护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公正准确是教育司法活动的灵魂和生命。
[单选题]3.教育法律救济的非诉讼渠道不包括()。
A.行政渠道B.仲裁渠道C.调解渠道D.司法渠道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法律救济的渠道有四种:行政渠道.司法渠道.仲裁渠道和调解渠道。
其中,行政渠道.仲裁渠道和调解渠道统称为非诉讼渠道。
[单选题]4.()是指作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公民,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向教育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获得救济的制度。
A.教育行政申诉制度B.教师申诉制度C.受教育者申诉制度D.教育申诉制度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教育行政申诉制度是指作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公民,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向教育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获得救济的制度。
它主要包括教师申诉制度和受教育者申诉制度。
[单选题]5.()是基于教育管理相对人申请的行政行为。
A.教育行政复议B.教育行政申诉C.教育复议D.教育申诉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教育行政复议是基于教育管理相对人申请的行政行为。
如果被处理的相对人不依法提请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就不能主动地实施行政复议行为。
[单选题]6.某校学生小强因为违反学校规定被学校勒令退学,小强对此表示不服,他可以采用的法律救济途径是()A.教育申诉B.刑事诉讼C.民事诉讼D.申诉仲裁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小强属于受教育者,教育申诉中受教育者申诉包括:对学校做出的各种处分不服,对学校或教师侵犯其人身权,对学校或教师侵犯其财产权,对学校或教师侵犯其知识产权可以提出申诉。
综合素质-第2章-1教育法律法规概述习题+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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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法规概述
• 真题回顾
• 2012年下半年选择题第5题
教师张某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依据相关法律,他
可以采用的法律救济途径是( )。
A. 教师申诉
B. 刑事诉讼
C. 申请仲裁
D. 民事诉讼
教育法律法规概述
【解析】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教 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 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 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
出处理。
教育法律法规概述
• 真题回顾
• 2013年下半年选择题第12题
某县中学教师李某对学校给予他的处分不服,李某可以
提出申诉的机构是( )。
A.学校教工代表大会
B.当地县级人民政府
C.当地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D.所在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教育法律法规概述
【解析】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九条规 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做出的处理不服的,可 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 到申诉的30日内,做出处理。
教师资格证考试:小学《综合素质》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第一节教育法律法规概述讲义和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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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பைடு நூலகம்)。
2022下半年真题
1.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组成人员不包括( )。 A.总理、副总理 B.各部部长 C.国务院秘书长 D.国务委员
2021上半年真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B.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C.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D. 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2022上半年真题 2.下列不属于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权限的是( A.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 B.监督本级监察委员会工作 C.撤销本级人代会的不适当决议 D.罢免上一级人代会的个别代表
三、教育法的渊源
1.宪法,根本大法 2.教育法律,1995年3月18日通过,1995年9月1日施行,教育基本法 3.教育行政法规 4.地方性教育法规 5.教育行政规章
知识拓展:宪法
1.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 高国家行政机关。 9.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 员的工作。 10.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 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复习
![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复习](https://img.taocdn.com/s3/m/3cddc9aaed3a87c24028915f804d2b160a4e8651.png)
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复习综合素质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内容简介本章主要考查国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
本章内容主要以客观题和材料分析题的形式进行考查。
第一节教育法律法规概述一、教育法概述(一)教育法含义广义的教育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强调教育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狭义的教育法仅指国家权力部门(或立法机关)制定的教育法律。
即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基常务委员会所制定的教育法律。
它是我国法律的渊源。
(二)教育法的功能教育法的功能指的是教育法的属性、内容及其结构所决定的教育法的潜在效用。
它是教育法具有生命力的内在依据。
教育法的核心内容是对教育权力和教育义务的确认和规定,以明确不同的教育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及违法的责任承担。
教育法具体功能有:1.规范功能:规定不同的教育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2.标准功能:教育法律规范是人们教育行为的标准;3.预示功能:4.强制功能。
(三)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是指教育法所固有的,指导教育法制活动全过程的全局性、根本性的准则。
是有关教育立法、执法的依据。
是宪法在教育建设中的具体体现,党的方针的集中体现,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基本性质和教育基本制度的特点。
1、教育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教育的指导思想性质和基本原则依据: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教育的社会主义培养方向: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要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等;继承、弘扬优秀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人类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
2、教育的公共性原则《教育法》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这用社会公共利益”这一规定确立了我国教育的公共性原则。
教师资格-中学综合素质-第二章 教育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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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
4、公民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 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 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 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5、帮助、扶持特殊地区和人群的教育政策。第十条。 6、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原则。第十一条第一款。 7、支持鼓励教育科学研究原则。第二款。
Hale Waihona Puke 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
(三)对我国教育管理体制的规定 第十四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
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 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高等教 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第十六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 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和 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接受监督。”
第四十二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 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 金、助学金。
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 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出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一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及规定
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 权利。”这一法律规定始于( ) A、《义务教育法》 B、《教育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D、《宪法》 答:B、《教育法》
2016年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重点知识内容
![2016年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重点知识内容](https://img.taocdn.com/s3/m/cf653ecfab00b52acfc789eb172ded630b1c98e2.png)
2016年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适用于全国统考省(市、自治区)】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重点知识内容第一节教育法律法规概述一、教育法概述(一)教育法的含义·广义的教育法——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狭义的教育法:由国家权力部门(或立法机关)指定的教育法律。
(二)教育法的功能·教育法的功能——教育法的属性、内容及其结构所决定的教育法的潜在效用。
·教育法具有如下功能:1、规范功能;2、标准功能;3、预示功能;4、强制功能;(三)教育法的基本原则1、教育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2、教育的公共性原则·“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这句话体现了公共性原则。
(选择题)·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选择题)3、教育的保障性原则4、教育平等性原则5、终身教育原则二、教育法律关系(一)教育法律关系的概念·教育法律关系是由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人们在从事有关教育活动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力与义务的关系。
·教育法律关系由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组成。
(二)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1、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指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也就是在具体的教育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自然人和法人。
2、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共同对象,又称为权利客体和义务客体。
·教育法律关系主要的典型形态有如下几类:(1)物;(2)教育行为;(3)智力成果;3、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教育法律关系的类容: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据法律规定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和义务的概念·权利当中的利益是可以放弃的,但当权利与职责相联系时,法律关系的主体就不可以随意放弃。
教师资格考试中学《综合素质》命题考点分析:第二章 教育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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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字典文档网为考生整理了教师资格考试中学《综合素质》命题考点分析: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希望对各位考生备考有所帮助。
考核要求
1.教育法律法规【本章节命题考点分析】
了解国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
了解((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一2020年)》的相关内容。
2.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本章节命题考点分析】
理解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熟悉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所规范的教师教育行为,依法从教。
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3.学生权利保护【本章节命题考点分析考试真题模拟练习题】
了解有关学生权利保护的教育法规,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
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教育教学活动中关于学生权利保护的实际问题。
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学综合素质》高频考点速记第二章 教育法律法规-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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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内容简介本章主要考查国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
本章内容主要以客观题和材料分析题的形式进行考查。
第一节教育法律法规概述高频考点提要1.我国主要教育法律法规相关概念;2.教育活动中教育权利和义务。
高频考点速记一、教育法律法规概念(一)教育法律从广义的法律概念出发,教育法律概念可泛指一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发布的对教育活动进行规范的文件。
从狭义法律概念出发,教育法律就是国家立法机构根据宪法制定的对教育活动进行规范的文件。
本书的教育法律概念就是指狭义上的教育法律,即:国家立法机构根据宪法制定的对教育活动进行规范的文件。
(二)教育法规从广义的法规概念出发,教育法规是指关于教育的法律、法令、条例、规章等由国家政权机关制定并由其保证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从狭义的法规概念出发,教育法规概念是指国家立法机构之外,由国家行政机关和地方权力机关制定、发布的对教育活动进行规范的文件。
本书所采用的教育法规概念,是根据我国宪法所区分的,由国务院和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教育行政法规和地方教育法规,同时把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也纳入教育法规范围内。
(三)教育政策教育政策是政策的一个分支,是党和国家为完成一定历史时期的任务所确定的关于教育工作的策略、方针和行动准则。
在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制定的政策中,教育政策是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以后,党制定的重要教育政策有《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1985),党和国家制定的重要政策有《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3)、《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1999)、《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
二、法制条件下教育活动中的法律关系(一)教育关系三、教育关系,是指在人们为实现一定教育目的、完成一定的教育任务通过交往而形成的关系。
综合素质2
![综合素质2](https://img.taocdn.com/s3/m/8cc6bcf50242a8956bece4fd.png)
2011年11月16日上午,甘肃省庆阳市正宁
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幼儿接送车发生 特大交通事故。
校车逆向行驶,与对向车迎面相撞,司机、 陪护教师及18个幼儿死亡。校车核载9人, 实载64人。
浙江紧急通知,校车安全“地毯式排查”
德清投入2000万,购置79辆美式校车,学 生每次1元,贫困学生免费,行驶中给予各 种最高优先权,被称之为“黄色特权车”。
2、低保户家庭子女免费接受基础教育
2003年衢州市全面实施低保户等贫困家庭子 女免费接受基础教育工作,其减免费用 213.6万元,给4710名中小学生提供了物质 帮助,依法保障了4710名中小学生的物质帮
助权利。
物质帮助权是宪法赋予我国公民的一项基
本权利。
在教育领域,为了实现学生的受教育平等 权、保障所有学生都有机会接受基本的义 务教育,我国法律法规规定了对贫困学生 和残疾学生的物质帮助制度,主要有减免 学费,减免杂费,助学金和贷学金等形式。
材料:
1、健康生命权 1998年《亚洲人权宪章》指出:在所有权 利之中,首要是生命权利 。
幼儿的生命权至高无上是“儿童优先”立
法理念的体现。
儿童的生命权和生存权必须受到法律的保
护,任何人不得剥夺儿童的生命、不得侵 犯儿童生存的权利,社会必须为保护儿童 的生存和发展提供合适的条件。
谁料,李某对经常打人的强强十分讨厌,
不仅不配合强强妈妈教育强强,反而经常 对强强冷嘲热讽,并将强强爸爸入狱的事 情告诉全班幼儿,致使全班幼儿疏远强强, 常说强强是个大坏蛋。
强强性格由此变得更加偏异,患了严重的 心理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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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之综合素质
第二章
教育法律法规
试卷结构
考试题型
❖ 1.单项选择题:35道 ❖ 2.材料分析题:2道
考纲解析❖1.有关教育的法 Nhomakorabea法规 ❖2.教师权利和义务 ❖3.幼儿保护
教育法律法规
❖考试内容与要求
❖ 1.法律基础 ❖ 2.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
❖ 了解国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工作规程》等。
❖ 熟悉幼儿权利保护的相关教育法规,保护幼儿的合法权利。
❖ 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幼儿教育工作中幼儿 权利保护等实际问题。
命题趋势分析
❖ 从历年考题来看,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主要以单项选择题或 材料分析题的形式出现在考试中,一般只有单项选择题,分 值一般略大于考试大纲规定的10%。
❖ 应能够结合相应的案例对教育法律法规进行理解。其中,法 律法规基础知识是教育法律法规的基石,因此,需要了解相 关法律法规知识,这对于保护教师本身和幼儿的权利是有利 的。
(5)地方性教育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 性文件的专称。地方性教育法规只在该行政区域内 有效,其名称通常有条例、办法、规定、规则、实 施细则等,如《上海市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 河南省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 》等。
(6)教育规章 教育规章是中央和地方有关国家行政机关依照
❖ 了解《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的相关内容;
❖ 了解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相关内容。
❖ 3.教师权利和义务 ❖ 熟悉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熟悉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所
规范的教师教育行为,依法从教。
❖ 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幼儿教学实践中的实 际问题。
❖ 4.幼儿保护
(6)学位法。它主要就学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学位的等级、学位授予的条件和程序等作出规定,即 已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7)教师法。它是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人 员的地位、权利、义务、职称、考评、进修、培养 等为调整对象的教育法律法规,即已颁布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重点掌握各种法律法规的内容,尤其是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及 幼儿的保护。在考试中,应能依据教育法律法规相关条款分 析材料,解决实际问题。
教学重点难点
❖ 教学重点: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及其对师生权利与义 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 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 安全管理办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儿童权利公 约》的相关内容是复习的重点。
❖ 教学难点:分析评价教育教学实践中的法律问题,教育 法律法规与教育实践中的具体事例相结合。
主要内容
一、教育法律法规概述 二、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简介 三、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四、幼儿的权利和保护
第一节 教育法律法规概述 一 教育法概述
(一)教育法的内涵P34
教育法律(广义)是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 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 施的教育行为规范体系及其实施所形成的法律 关系和教育法律程序的总和。
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颁布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 有的称为教育行政规章,包括部门教育规章和地方政 府教育规章。
地方政府教育规章只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
横向结构
(1)教育基本法。它奠定了我国教育制度的基础 ,是决定我国教育发展的根本法,即已颁布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基础教育法。它是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初 等教育、中等教育、特殊教育等教育领域的教育法律 的总称。已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即为基础教育法的一个组成部分。
(3)教育单行法律
教育单行法律一般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制定的,规定教育领域某一方面具体问题的 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和教育基本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 教育法等。
(4)教育行政法规
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 制定的关于教育 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低于《中华人民共和 国宪法》和教育法律,高于地方性教育法规和教育规 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由国家最高权力 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地 位和法律效力,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其他一切法 律法规制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有 关教育的条款是我国教育立法的根本依据,是教育 法规的最高层次,其他形式的教育法律、法规都不 得与之相违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一部关于教育 的基本法规,它对教育的地位,教育方针,教育的基 本原则,教育基本制度,教育投入和条件保障,学校 的法律地位,教育与社会关系,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以及法律责任等全局性重大问题作出了基本规范。
本教材所指为广义
教育法律(狭义)是国家全力机关制定的 教育法律。
教育法的本质属性
1.国家制定或认可; 2.教育法是一种行为规范 3.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
(二)教育法的特点
1.主体的复杂性; 2.调整范围的广泛性 3.法律后果的特殊性
(三)教育法规的体系结构
纵6横8两个维度 纵向6个层次 第一层: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 第二层:教育基本法。 第三层:教育单行法。 第四层:教育行政法令。 第五层:地方性的教育法规。 第六层:教育规章。
(3)高等教育法。它是以高等教育为调整对象, 涵盖大学专科、本科、研究生教育以及非学历高等教 育的法律法规的总称,即已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高等教育法》。
(4)职业教育法。它是以各级各类职业技术教育 和培训为调整对象的教育法律法规的总称,即已颁布 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5)成人教育或社会教育法。它以各类在职人员 和职后人员的教育为调整对象,包括成人教育、继续 教育、终身教育等。从内容上应是横向结构不可缺少 的方面,但是否单独立法正在进行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