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
人防工程责任制度
人防工程责任制度人防工程是城市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施。
为了加强对人防工程的管理和运行,保障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必须建立和完善人防工程责任制度,明确相关管理部门和责任人员的职责和义务,确保人防工程始终处于良好的管理状态。
一、责任目标人防工程责任制度的目标是建立一套科学、规范、有效的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员在人防工程管理和运行中的职责和义务,确保人防工程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具体目标包括:1.明确人防工程管理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
2.加强对人防工程的监督和检查,发现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3.加强对人防工程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修理,确保其性能完好。
4.提高人防工程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质量。
5.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确保人防工程的安全运行。
二、责任主体人防工程责任制度的主体包括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员。
各级管理部门包括市、区、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负责对人防工程的管理和监督。
相关责任人员包括人防工程管理人员、维护人员、保安人员等,负责对人防工程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具体责任主体如下:1.市级人防管理部门:负责人防工程的总体管理和监督,协调各级管理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2.区级人防管理部门:负责人防工程的具体管理和运行,执行市级人防管理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3.街道级人防管理部门:负责对街道内的人防工程进行管理和检查,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4.社区人防工程管理人员:负责社区内的人防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其安全运行。
5.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包括人防工程维护人员、保安人员等,负责对人防工程的日常维护和保卫工作。
三、责任分工行中的具体责任和义务。
具体分工如下:1、市级人防管理部门:(1)组织制定人防工程管理规定和标准,明确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职责和义务;(2)指导和协调区级管理部门的工作,督促其完成相关任务和目标;(3)定期检查和评估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工作成效,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人防工程维修管理制度
人防工程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防工程维修管理,保障人防工程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人防工程维修工作,包括设施维护、设备维修、安全检测等全过程。
第三条:人防工程维修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维修及时的原则,确保人防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各级人防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维修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维修工作能够有序开展。
第五条:全体人防维修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保障人防工程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维修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人防维修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维修工作人员的维修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七条:本制度由人防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章维修责任第八条:人防维修管理部门负责人对人防维修工作负总责,保障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人防维修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工作安排,认真履行维修任务,确保维修质量。
第十条:人防维修工作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危险隐患,应当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十一条:对于可能导致人防设施设备损坏或者安全事故的情况,人防维修工作人员有权停止维修工作,并上报领导。
第十二条:人防维修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维修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人防维修工作人员应当熟悉人防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方法,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确保维修安全。
第三章维修流程第十四条:人防维修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详细的维修计划和流程,按照计划进行维修工作。
第十五条:维修计划应包括维修内容、维修范围、维修时限等具体内容,确保维修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六条:维修工作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确保维修工作质量。
第十七条:维修过程中如需更换设备或器材,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严格把关。
第十八条:维修结束后,必须开展维修验收工作,确保维修工作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九条:维修后如出现设备故障,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查找原因并进行修复。
第四章安全保障第二十条:人防维修工作人员必须穿着符合要求的工作服和安全防护用具,确保人防维修工作安全。
山西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
山西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山西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听上去很严肃,但说白了就是我们大家都得对这个事儿负责任。
你想啊,人防工程就像一座巨大的“保险箱”,平时看着不起眼,关键时刻可是能保命的。
这里面有很多设施,像防空洞、地下室啥的,都是为了在紧急情况下保护我们的安全。
咱们可不能等到发生意外了,才想起来要检查、维护,得提前打好预防针。
就像天气预报,晴天的时候要记得带伞,不然万一来场大雨可就遭了。
维护这些工程,真不是光靠嘴上说说就行。
咱们得实打实地去做,看看管道有没有漏水,墙体有没有开裂,通风系统是不是正常运转。
这就像咱们上厕所得冲水一样,不能光是用眼睛瞅,还得亲自去摸摸看。
要是发现问题,立马就得上报,不能拖拖拉拉,听着就让人心慌,万一出了什么事,那可就麻烦了。
你想,人在危急时刻,最怕的就是手忙脚乱,得心应手才能应对得当。
说到责任,咱们每一个人都是一份子,绝不能推卸责任。
就像打麻将,谁也不能随便杠牌,得讲究个规矩。
每个人都得清楚自己的职责,谁负责哪个区域,哪个设备,心里得有数。
咱们要建立一个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交换信息,防止出现“信息孤岛”。
要是有个啥问题,大家伙儿就得齐心协力,没事儿就要开会聊聊,唠唠嗑,互通有无。
这样才能把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人防工程的安全。
还有个问题,平时的培训也不能落下。
人防知识得经常更新,就像手机软件一样,老版的可能已经不管用了。
大家得时不时参加培训,掌握一些新的知识和技能,真到了关键时刻,才能从容应对,不至于手足无措。
比如,怎样使用防毒面具、急救知识这些,都是关乎生命的东西,谁也不能掉以轻心。
平时多练习,就算碰到突发情况,也能反应迅速,不至于慌乱。
说到这里,咱们也不能忽略对设备的保养。
人防工程里的设备就像我们身体里的器官,要是长时间不检查、不维护,难免就会出问题。
咱们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确保它们都能正常工作,就像车子要定期保养一样。
你想,车子坏了那可就麻烦了,何况人防工程?谁都希望在关键时刻,这些设备能够发挥作用。
浙江省人防工程使用和维护管理责任书(试行)
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使用和维护管理责任书(试行)(适用防空地下室)为加强防空地下室的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签订本责任书:一、工程概述1.名称:2.位置:3.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平方米4.战时用途:5.平时用途:二、使用和维护管理责任1.防空地下室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依法由建设单位负责。
2.若建设单位合并、分立的,依法由合并、分立后承受其权利和义务的单位负责防空地下室维护管理责任。
若建设单位注销- 1 -的,应当事先落实防空地下室使用和维护管理承接单位,向其移交防空地下室工程档案资料,同时按照规定协助承接单位向当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办理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变更登记手续。
3.为防止防空地下室弃置、无人管理、失修和损坏,建设单位可依法自行或者委托单位实施防空地下室日常维护管理,也可以约定由使用单位实施日常维护管理。
建设单位委托物业管理等单位实施日常维护管理的,或者约定使用单位实施日常维护管理的,应当与物业管理等单位、使用单位签订使用和维护管理协议,明确防空地下室安全使用和维护管理责任,并自签订协议之日起1个月内将有关协议报送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
4.依法建立健全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档案制度、岗位责任制度。
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维护管理人员,定期检查、维护、保养防空地下室,妥善保管维护管理档案,保持防空地下室良好- 2 -使用效能。
5.确因建设或平时使用,需要对防空地下室进行改造、装修等,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报经设区市、县(市、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
6.其他三、日常使用要求建设单位平时使用防空地下室应当符合下列安全措施:1.严格用电管理,定期对电路和电器设备进行检查,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严禁超负荷用电。
2.制定防汛方案和应急措施,做好防汛排涝和防雨水倒灌等工作。
3.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发现治安和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4.人员避难走道、疏散走道及出口处,不得摆设柜台、占道经营,并设置火灾疏散指示标志和标志灯。
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和《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手册》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和《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手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4.12•【字号】•【施行日期】2018.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军事设施保护正文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和《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手册》的通知各市、县(区)人防办,赣江新区城乡统筹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等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落实维护管理责任,确保人防工程战时防护效能有效发挥,省人防办印制了《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和《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手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有关规定(一)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人防工程建设单位作为维护管理责任主体单位,新建人防工程在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同工程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签订《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承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和技术标准做好维护管理工作,并接受当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未签订《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的,未落实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的,人防主管部门不予竣工验收备案。
变更责任主体单位时,需向人防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与人防主管部门重新签订《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妥善办理好各类交接手续;已经投入使用的人防工程,由人防工程建设单位补签或负责协调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补签《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确保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不脱节。
(二)《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需明确人防工程概况以及工程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和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主体单位的责任等内容,确保人防工程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责任得到落实。
(三)《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一式两份,工程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和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主体各执一份。
人防工程安全责任书
XXX人民防空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书2022 年版XXXX 制XXX 人民防空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书为进一步落实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加强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过程中的维护管理,提高人防工程安全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依据《XXX》和《XXXXX》,结合XX 人防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人防工程概况1.人防工程管理维护使用(含暂时使用)部门:2.人防工程位置:3.人防工程建造面积:4.人防工程使用面积:5.战时用途:6.平时用途:二、人防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主体XX 人民防空委员会是X XX 人民防空工作领导机关和决策机构,下设X XX 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人防办)是X XX 人民防空委员会日常工作的管理、组织、指导和监督部门。
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遵循“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用管统一、分工负责、定期维护、保障使用、安全可靠”的原则。
XXX 人防工程管理、维护、使用(含暂时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人防工程的安全维护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人防工程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三、人防工程安全维护工作制度(一)岗位职责制度。
人防工程管理、维护、使用(含暂时使用)部门,应当根据人防工程情况规定责任人、管理人、维护人的工作岗位及其相应的责任,明确任务和内容。
(二)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制度。
人防工程管理、维护、使用(含暂时使用)部门,按要求针对不同类型的人防工程,制定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的次数、时间和内容,并列入部门和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三)消防管理制度。
人防工程管理、维护、使用(含暂时使用)部门,应当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加强消防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定期更换灭火器。
(四)维修保养档案制度。
人防工程管理、维护、使用(含暂时使用)部门,应当建立工程维修保养档案,对工程维修保养的时间和内容进行记录。
人民防空工程维护和安全管理责任书
人民防空工程维护和安全管理责任书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过程中的维护管理,确实保障人民防空工程的防空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规定,贯彻“用管统一、定期维护、安全可靠”的原则,结合人民防空工程的实际使用情况,经协商一致,签订《人民防空工程维护和安全管理责任书》,内容如下:一、人防工程概况及双方当事人1、人防工程概况1.1人防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人防工程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人防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4人防工程使用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双方当事人2.1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2.2人防工程隶属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当事双方的责任3、甲方责任3.1履行人防工程管理职能,对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和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隶属人履行人防工程维护及安全管理责任。
3.2为本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维护管理、平战转换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4、乙方责任4.1乙方按有关规定与使用人签订《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合同》,并报甲方备案。
如果本人防工程由乙方自行使用,则乙方按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规定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4.2应按规定对人防工程进行维护、修缮和管理,使其符合《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程》,达到下列标准:(一)人防工程结构完好;(二)人防工程内部整洁、无渗漏水,空气和饮用水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三)防护密闭设备、设施性能良好;(四)风、水、电、消防系统工作正常;(五)金属、木质部件无锈蚀损坏;(六)进出口道路畅通,孔口伪装及地面附属设施完好;(七)满足其他相关部门对人防工程使用的相关要求。
人防工程安全使用责任书(大兴区民防局有)
人防工程安全使用责任书(大兴区民防局有)范本一:人防工程安全使用责任书一、引言为确保人防工程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
本责任书适用于本单位人防工程的所有使用者,包括管理人员、维护人员和普通使用人员。
所有使用人员应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确保人防工程的正常运行。
二、安全管理责任1. 上级单位:上级单位应认真组织人防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并加强对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2. 本单位负责人:本单位负责人应强化安全意识,确保人防工程的安全使用。
负责人必须对人防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组织开展相关安全培训。
3. 保安人员:保安人员负责人防工程的安全巡视和监控,发现安全隐患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保安人员还要参与安全演练和应急救援工作。
4. 使用人员:使用人员要遵守人防工程使用规定,严禁私自拆卸、损坏或擅自改造人防设施。
在使用过程中,应当注意安全,禁止在人防工程内吸烟、使用明火等行为。
三、应急预案1. 制定应急预案:本单位应根据人防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将其向所有使用人员进行宣传,确保在发生突发情况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2. 演练应急预案:本单位要定期组织人防工程的应急演练,以提高使用人员在应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和自救能力。
四、人防设施维护1. 定期检查:维护人员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表定期对人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要及时修复,确保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2. 维修记录:维护人员要做好维修记录,包括维修内容、时间、人员等,以备查阅。
五、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1. 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制度2. 人防工程应急预案3. 人防设施维护记录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 人防工程:指为保护人民群众免受空袭、灾害等危险因素可能造成的伤害,所建造的地下或半地下紧急疏散、暂避或保护的设施,包括防空洞、地下疏散楼等。
2. 安全管理职责:指各级单位和个人在人防工程使用中的安全管理职责,包括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培训、监督安全工作等。
人防工程的岗位责任制度
人防工程的岗位责任制度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落实人防工程的工作,确保人防设施和设备的有效运行和保护,制定了以下岗位责任制度,以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责任,提高人防工程的保护效果和维护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总体要求1. 坚持以人为本,重视人防工程的保护作用,建立和健全人防工程的岗位责任制度,形成上下联动、协同作战的管理机制。
2. 加强对人防工程管理和运行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人防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 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协同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维护人防工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二、各岗位责任1. 人防指挥部(1) 负责制定人防工程的总体规划和方案,指导和协调各相关单位开展人防工程建设和维护工作。
(2) 组织开展人防设施和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协调各相关单位对人防工程进行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急处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4) 组织开展人防设施和设备的技术改造和更新,提高人防工程的保护水平。
2. 人防设施保护员(1) 负责对人防设施和设备的日常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2) 对人防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3) 参与人防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理和处置能力。
(4) 配合人防指挥部对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3. 人防设备技术员(1) 负责对人防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2) 对人防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保证其稳定运行。
(3) 参与人防设备的更新和改进工作,提高设备的保护效果。
(4) 配合人防指挥部对人防设备的管理和运行工作。
4. 人防设施管理员(1) 负责人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保证设施的完好。
(2) 对人防设施的使用和保护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设施的安全性。
(3) 参与人防工程的规划和建设,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
(4) 配合人防指挥部对人防设施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5. 人防应急处置员(1) 负责对人防设施和设备的应急处理工作,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工程名称:责任单位:(公章)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制-1-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确保人民防空工程的战时防护效能,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结合人民防空工程的实际情况,签订本责任书。
一、人防工程概况及双方当事人信息(一)人防工程概况1.人防工程名称:2.人防工程位置:3.人防工程建筑面积(验收面积):(二)双方当事人1.人民防空主管部门: (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2.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主体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单位地址:二、双方当事人责任(一)甲方责任1.履行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检查职责,督促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主体单位落实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
-2-2.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使用和平战转换提供技术指导。
(二)乙方责任1.负责人防工程维护、修缮和消防、防汛、治安、卫生等方面的管理,使其符合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和《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程》(RFJ-2015)的标准。
2.不得擅自改变人防工程结构,不得违规开发利用人防工程。
3.履行人防工程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职责,建立、落实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维护管理岗位责任制,落实专职或兼职的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员。
(2)建立健全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人防工程设备设施(含标识标牌、平战转换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证人防工程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3)建立维护管理记录,健全人防工程技术档案,并不得泄露、遗失人防工程数据、资料、文件等。
(4)建立消防、防汛、治安、卫生等日常检查制度,制定人防工程安全管理方案和应急措施。
(5)定期组织管理和使用人员进行人防工程使用、维护、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对人防工程的维护、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讲评考核。
单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
单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提高人防建筑设施的保护效能,有效防范和减轻人防设施遭受破坏和损坏的风险,促进人民生命安全和国家保障体系的完善,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管理的所有单建人防工程,包括地下人防工程和地面人防工程。
第三条单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坚持预防为主、维修保养结合的原则,全面提高人防设施的保护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单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由单位设立专门的人防工程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条人防工程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单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二)负责人防工程设施的巡查、检测、维修和保养工作;(三)组织开展相关的人防设施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四)建立健全人防工程档案和事故应急预案;(五)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人防设施的保护和安全评估。
第六条单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部门负责人由单位主管领导任命,并对其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七条单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定期组织人防工程设施的巡查和检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理;(二)制定人防工程设施的维护计划,按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工作;(三)组织开展人防设施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人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四)建立人防工程档案,记录设施的基本情况、维护记录和事故处理情况等信息;(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在发生事故时能够正确、迅速地处置;(六)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人防设施的保护和安全评估工作,及时采取措施加强防护。
第八条单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并逐步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
第九条单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要注意与其他相关工程的协调配合,确保人防设施的安全可靠。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条单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人防工程设施的维护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二)规范人防工程设施的巡查、检测、维修和保养工作;(三)明确人防工程设施的责任归属和管理权限;(四)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有关文书和资料;(五)加强对人防工程设施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南京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
南京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人防工程名称: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监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南京市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技术规定》要求,为保证我市人防工程平时处于良好的状态,战时能够充分发挥战备效能,切实做好人防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与你单位签订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1、切实履行维护管理人防工程职责和义务,做好人防工程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和年度检查及备案工作,并接受各级人防主管部门的监管检查。
2、熟悉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积极主动落实各项安全责任措施,加强人防工程使用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严防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并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3、落实岗位责任制,规定领导成员、管理人员、维护人员的维护管理工作岗位及其相应的责任,明确维修保养任务和内容;相关管理人员取得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培训合格证。
4、按照人防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落实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经费。
5、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消防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防火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消防人员,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演练,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避免事故发生,并落实以下规定:①经常检查电气开关、电缆电线、照明灯具以及其它电气设备,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更换。
②严禁在人防工程中生产、贮存和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未经人防部门批准同意,人防工程内不得住人。
③人防工程内部装修不得使用可燃材料,每个人防防护单元至少要保证两个出入口畅通,并备有应急事故照明,疏散通道应有明显疏散方向标志。
④应配备好消防设备和器材、消防水源可靠、水泵良好、电源有保证、水枪龙带齐备并有明显标志。
⑤送风、排风、排烟风机使用完好,有专人管理,并有使用台帐记录。
6、对人防工程开发利用应当与其设计用途相适应,符合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有关要求。
改变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用途的,须征得人防主管部门同意。
青岛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安全使用承诺书
青岛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安全使用承诺书一、安全使用管理工作责任1、人防工程使用管理职责。
建设单位对人防工程的安全使用负全面责任,行政主要负责人是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设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对人防工程的使用行为负责。
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在办理承接查验时,应签订安全使用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使用的权利和义务,并做好相互监督检查工作。
发现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或损害约定权利的,应及时制止和纠正,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人防工程安全使用规章制度。
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要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使用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加强安全使用的制度建立、知识宣传、管理教育和培训力度,适时完善相关文件。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迅速处置,及时消除;发生安全使用事故,应即时组织应急处置和救援,及时上报,并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3、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的日常监督检查。
使用、管理单位应做好日常巡查工作,按照人防工程安全使用有关规定要求,定期组织安全使用检查并建立检查记录台帐。
4、人防工程的使用、管理单位应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其它安全工作职责。
对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中出现的失职、渎职行为,将按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规定进行查处。
二、安全使用管理工作要求1、落实人防工程使用查验制度。
人防工程的承接查验必须接受属地区镇、社区的监督和指导,并做好相关纸质文档和实物的交接工作,对不具备交接的内容,应作出约定。
2、完善人防工程应急预案。
使用、管理单位要及时修订相关文件,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应急演练,以检验预案的实效性,并加以完善。
3、建立人防工程防火、防汛、治安、卫生责任制度。
使用、管理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灭火器具配备要适应现场需要,喷淋设施应保持保持正常;临时用电不得私拉乱接;防汛措施切实可行,应急水泵、防水档板、砂袋应就近放置;人防工程内物品堆放应整齐、有序,出入口、通道、疏散通道须保持畅通,现场整洁卫生;禁止“三合一”现象。
人防使用责任书
人防使用责任书一、为了加强人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人防使用责任书》。
二、人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人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防法》、《人防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以下责任:(一)加强对人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的完好无损,保障设施的正常使用。
(二)严格遵守人防设施的使用规定,不得私自改变设施用途,不得擅自拆除或损坏设施。
(三)做好人防设施的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四)定期组织人防设施的演练和应急预案的制定,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加强对人防设施的安全防范和保护,防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六)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人防设施的检查和评估工作,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
(七)对人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人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责任,任何违反责任书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四、人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人员如有违反责任书规定的行为,将面临以下处罚:(一)对于因私自改变设施用途、擅自拆除或损坏设施的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对于因管理不善导致设施发生事故的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对于因违反规定导致设施被他人非法利用的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人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责任书规定,认真履行管理和使用人员的职责,确保人防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六、人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人员必须加强对人防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提高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增强管理和使用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七、人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共同维护人防设施的安全和稳定。
八、人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人员应当不断加强自身的素质和能力,提高管理和使用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水平,确保人防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责任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人防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书
人防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书为了加强人防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人防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1、确保人防工程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特别是重大火灾事故。
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
3、保障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4、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责任内容(一)消防安全管理1、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或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等。
3、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期限和措施,并落实整改资金。
(二)消防设施、器材1、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2、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占用、堵塞、封闭。
3、定期对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三)用火、用电、用气安全1、加强用火管理,严禁在人防工程内违规使用明火。
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2、加强用电管理,电气线路应穿管保护,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用电安全。
3、加强用气管理,使用燃气的场所应符合燃气安全使用规定,定期检查燃气管道、阀门等设施,防止燃气泄漏。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使其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3、定期组织消防演练,让全体人员熟悉疏散路线和逃生方法,提高应对火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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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
人防工程名称:
使用管理单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切实做好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保证人防工程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特与你单位签订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
1、学习和掌握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规定,切实履行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职责和义务,自觉做好人防工程日常维护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并接受人防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2、落实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制,规定分管领导、部门和具体管理人员的职责,明确维护管理的任务和要求。
具体管理人员参加人防主管部门定期组织的业务培训,取得人防工程管理培训合格证。
3、按照人防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经费。
4、做好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并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5、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责任制,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演练,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平时认真落实以下规定:
①经常检查电气开关、电缆电线、照明灯具以及其它电
气设备,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更换。
②严禁在人防工程中生产、贮存和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
③人防工程内部装修不得使用可燃材料,每个防护单元至少要保证两个出入口畅通,并备有应急事故照明,疏散通道应有明显疏散方向标志。
④应配备好消防设备和器材、消防水源可靠、水泵良好、电源有保证、水枪龙带齐备并有明显标志。
⑤送风、排风、排烟风机使用完好,有专人管理,并有使用台帐记录。
6、人防工程开发利用能及时到人防主管部门办理《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并自觉落实审验制度。
符合环保、工商、消防、防汛等有关规定,有防火防汛工作预案。
7、严禁擅自改造人防工程主体结构、改变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用途等行为,人防工程确需改造或改变用途的,应报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8、加强值班制度,遇到突发情况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不得漏报、谎报、瞒报。
9、每年按照《连云港市人民防空工程年度检查管理办法》对工程进行年检,并按时上报《人防工程年检报告》。
10、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变更时,交接双方能及时到人防主管部门办理责任主体变更手续,由接管单位与人防主
管部门续签《连云港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
凡未到人防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即自行变更交接的,视为责任主体未变更,该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责任仍由原使用管理单位承当。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工程使用管理单位各持一份。
人防工程监管部门:工程使用管理单位: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