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案件审理情况备案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文书)
税收违法案件审理报告
税收违法案件审理报告一、案件来源本案件来源于具体来源,如税务稽查部门移交、群众举报等。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为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具体代码,法定代表人为_____,注册地址为详细地址,生产经营地址为详细地址。
三、案件事实经过详细的调查与核实,查明以下税收违法事实:1、违法事实 1在具体时间段,当事人通过具体手段,如隐瞒收入、虚开发票等,少申报增值税具体金额。
详细证据包括:列举相关证据,如合同、发票、银行流水等2、违法事实 2在具体时间段,当事人未按照规定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具体金额。
证据情况:罗列相关证据3、违法事实 3当事人在具体时间段,虚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多列支成本费用具体金额,导致少缴企业所得税具体金额。
相关证据有:逐一说明证据四、违法性质及法律依据1、对于当事人少申报增值税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具体条款的规定,属于偷税行为。
2、未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具体条款的规定,构成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3、虚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具体条款,属于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五、处理意见及建议综合考虑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当事人的态度等因素,提出以下处理意见:1、责令当事人补缴少申报的增值税具体金额,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2、对当事人未足额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责令其补扣补缴,并按规定处以罚款。
3、对于虚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导致少缴的企业所得税具体金额,责令其补缴,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同时处以罚款。
建议将本案件的处理结果在税务系统内进行公示,以起到警示作用,同时加强对同类企业的税收监管,防范类似违法行为的发生。
六、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争议点及解决情况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争议点:1、关于争议点 1,一方认为观点 1,另一方认为观点 2。
经过深入讨论和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仔细研究,最终认定解决结果。
税务稽查文书
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税检通一…‟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等人,自年月日起对你(单位)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
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税务机关(签章)年月日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使用说明1.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九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检查人员在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施税务检查时使用。
3.“决定派等人”横线处至少填写两人姓名。
4.本通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5.文书字轨设为“检通一”,稽查局使用设为“稽检通一”。
6.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被查对象,一份装入卷宗。
灵宝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调取帐簿资料通知书税调…‟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规定,经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决定调取你(单位)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到税务机关进行检查,请于年月日前送到税务局(稽查局)。
联系人员:联系电话:税务机关地址:税务机关(签章)年月日使用说明1.本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设置。
2.适用范围:检查人员在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帐簿凭证等资料时使用。
3.本通知书中的抬头填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名称。
4.税务机关使用本通知书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应由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应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0.11.01•【文号】国税发[2010]103号•【施行日期】2011.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现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
附件:《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相关税务文书式样国家税务总局二○一○年十一月一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上级税务局可以根据税收违法案件性质、涉案数额、复杂程度、查处难度以及社会影响等情况,督办管辖区域内发生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对跨越多个地区且案情特别复杂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本级税务局查处确有困难的,可以报请上级税务局督办,并提出具体查处方案及相关建议。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具体督办事项由稽查局实施。
第三条国家税务总局督办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主要包括:(一)国务院等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批办的案件;(二)国家税务总局领导批办的案件;(三)在全国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四)税收违法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案件;(五)国家税务总局认为需要督办的其他案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督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范围和标准,由本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分别确定。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依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标准、时限向国家税务总局报告税收违法案件,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案情复杂程度和查处工作需要确定督办案件。
地税税务稽查案件审理报告
地税税务稽查案件审理报告尊敬的阅读者:本文根据题目要求,将以地税税务稽查案件审理报告为题来进行撰写。
以下是本文的正文内容:地税税务稽查案件审理报告一、案情回顾本案由地税税务稽查部门于20XX年X月X日收到举报,举报人称某企业涉嫌偷漏税、虚报税收等违法行为。
根据举报线索,经税务部门初步核实,该企业存在涉嫌违法行为的可能性较大,因此决定对该企业进行税务稽查。
二、案件调查过程1. 稽查准备工作地税税务稽查部门进行了案件的准备工作,包括收集相关资料、调查企业纳税情况等,确保有充分的依据对该企业展开稽查活动。
2. 稽查活动展开地税税务稽查部门根据调查准备工作,制定稽查方案,并于20XX 年X月X日正式展开对该企业的稽查活动。
稽查人员依法依规进入企业现场,查看企业的财务账簿、票据凭证、记账凭证等相关资料,并对企业进行询问。
3. 资料核对与财务分析稽查人员通过对企业财务资料的核对与财务分析,发现该企业存在多项违法行为。
首先是偷漏税问题,企业在申报税款时存在隐瞒收入、虚报费用等情况,导致实际纳税金额与申报金额存在差异。
其次是虚报税收问题,企业通过虚构交易、伪造票据等手段,虚报经营收入,以减少应纳税款。
通过综合分析与核对,稽查人员明确了企业的违法行为。
4. 法律依据与处罚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XX条,对于企业偷漏税、虚报税收等行为,税务部门有权进行处罚。
鉴于该企业存在的多项违法行为,税务稽查部门建议对该企业进行罚款,并责令纳税义务人进行补缴未缴税款。
同时,针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将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并适时启动惩戒机制。
三、结案意见根据调查结果与相关法律规定,本案中的某企业存在偷漏税、虚报税收等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已对其进行相应的稽查活动,并提出了处罚建议。
对于该企业的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加强对其的监督管理,以确保税收的正常征收与纳缴。
四、结语本报告是地税税务稽查部门对某企业税务违法行为进行审理后的报告,依据严格的调查与分析,旨在维护税收秩序,保障社会公平和税务系统的正常运行。
《税务稽查审理审批表》附填表说明
A11047《税务稽查审理审批表》【分类索引】业务部门稽查局业务类别纳税信用与风险监控事项表单类型内部流转设置依据(表单来源)政策规定表单【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和〈税务稽查文书式样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11〕122号)【表单】税务稽查审理审批表稽查局局长审批(签名):年月日【表单说明】1.《税务稽查审理审批表》依据《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52 号)设置。
2.适用范围:审理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检查部门移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相关证据材料审核完毕,并拟定的审理意见报请稽查局局长审批时使用。
3.“检查部门意见”栏由审理人员简要概括填写检查部门《税务稽查报告》提出的定性处理、处罚依据及建议。
4.“审理部门意见”栏由审理人员简要概括填写审理部门《税务稽查审理报告》提出的审理意见,并由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
案情复杂需要稽查局集体审理,或者案情重大需要报请稽查局所属税务局集体审理的,应当在该栏中明确提出分级审理意见。
凡需要报请稽查局所属税务局集体审理的,稽查局必须先行集体审理。
5.本审批表由审理部门填写,附《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审理报告》,并由稽查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稽查局局长批准。
6.审理部门根据本表审批意见,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办理以下事项:(1)经批准不需要稽查局集体审理或者报请稽查局所属税务局集体审理的,审理部门根据稽查局长批准的审理意见拟制《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税务稽查结论》、《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由稽查局分管领导审核后报稽查局长签发。
(2)对需要稽查局集体审理或者报请稽查局所属税务局集体审理的,审理部门应当进行稽查局集体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7.本审批表为A4竖式,一式一份装入卷宗。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总结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总结2022年,我局继续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审理,把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作为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贯彻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重要方式之一,坚持公正、合法、及时、有效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断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对税务稽查过程的监督和促进作用,不断推进我局依法治税工作进程。
现将我局的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重大案件审理基本情况2022年达到重大案件标准的案件4件,审理案件4件,占稽查部门本年查结案件39件的10、2%,审理后发回复查补正案件2件,改变调查部门拟处理意见2件。
审理案件查补税款685、4万元,滞纳金88、2万元,罚款35、5万元。
今年审理的重大案件主要是稽查部门开展重点检查的行业中达到标准的案件,2户企业为房地产开发企业,1户为矿山开采企业,1户为服务业。
其中:查补税款在100万元以上的案件2件,200万元以上的案件1件。
通过审理稽查案件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对土地增值税、房产税政策掌握不够,税款计算不准确;企业所得税政策变化掌握不够,运用税收政策有误差;取证资料、手续不完善,案件定性及数据计算不准确等。
二、重大案件审理基本做法(一)保证相关人员会议审理的知情权。
每次召开审理委员会除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参加外,对稽查局主查、主审人员一并列席会议,对重大案件涉及基层征管因素的基层局主管领导也列席会议,通过参加会议掌握情况,形成会议审理结果。
(二)重大案件审理坚持把握好“四性”。
一是程序的合法性。
审理中对案件卷宗进行全面审核,以保证税务检查工作符合法定程序。
二是证据的有效性。
在证据事实方面坚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在审核过程中重点审核证据的充分性、合法性、有效性和证明力,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一律退回补证。
三是依据的适用性。
在审理过程中坚持做到全面、准确、规范地引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条款。
四是数据的准确性。
税务稽查文书
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税检通一…‟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等人,自年月日起对你(单位)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
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税务机关(签章)年月日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使用说明1.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九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检查人员在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施税务检查时使用。
3.“决定派等人”横线处至少填写两人姓名。
4.本通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5.文书字轨设为“检通一”,稽查局使用设为“稽检通一”。
6.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被查对象,一份装入卷宗。
灵宝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调取帐簿资料通知书税调…‟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规定,经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决定调取你(单位)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到税务机关进行检查,请于年月日前送到税务局(稽查局)。
联系人员:联系电话:税务机关地址:税务机关(签章)年月日使用说明1.本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设置。
2.适用范围:检查人员在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帐簿凭证等资料时使用。
3.本通知书中的抬头填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名称。
4.税务机关使用本通知书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应由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应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
(内部管理)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
不需回复的,“应回复日期”项可以不填写。 8.“承办单位”项区分不同情况分别拟定: (1)所受理的交办或者督办、相关部门转办或者情报
交换事项为税务局稽查局工作职责范围的,“承办单位”为 本级税务局稽查局或者下级税务局稽查局;
(2)所受理的交办或者督办、相关部门转办或者情报 交换事项为税务局其他部门工作职责范围,“承办单位”为 相关税务部门;
43.税务稽查案件复查报告 114 44.税务稽查案件复查结论 118 45.税务稽查案件复查鉴定 121
检举税收违法行为登记表
检举人, , 检举人单位,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 检举形式, , 检举时间, 检举人地址, , 检举次数, 被检举人, , 被检举人登记注册类型, 纳税人识别号,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被检举人地址, , 电话, 检举 材料, 1. 2. …… 检 举 主 要 内 容, 记录人(签名):年月日 拟 处 理 意
4.“被检举人登记注册类型”栏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填 写:
(1)被检举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填写其税务登记的 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
(2)被检举人未办理税务登记,但已办理工商营业执 照的,填写其工商营业执照的登记注册类型;
(3)被检举人未办理税务登记,也未办理工商营业执 照,或者受理检举过程中无法获知其登记注册类型的,可 以暂不填写。
10.本登记表为 A4 竖式,一式一份,由制作的税务局 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留存。
交办/督办/转办/情报交换案件登记表
交办/督办/转办/情报交换/单位, 限办时间, , 联系电话,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 , 涉嫌税收违法性质, 相关材料, 1. 2. …… 交办/督办/转办/情报 交换案件 主要内容, 记录人(签名):年月日 拟处理 意见, 承办单位, 承办日期, 应回复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14-12-02字体:【大】【中】【小】《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已经2014年11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度第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2014年12月2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税务机关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内部权力制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以下各级税务局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第四条参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和工作纪律,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密。
第二章审理机构和职责第五条省以下各级税务局设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审理委员会)。
审理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成员单位组成,实行主任负责制。
审理委员会主任由税务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税务局其他领导担任。
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包括政策法规、税政业务、纳税服务、征管科技、大企业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督察内审部门。
各级税务局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其他与案件审理有关的部门作为成员单位。
第六条审理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拟定本机关审理委员会工作规程、议事规则等制度;(二)审理重大税务案件;(三)指导监督下级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第七条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部门,办公室主任由政策法规部门负责人兼任。
第八条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实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二)提出初审意见;(三)制作审理会议纪要和审理意见书;(四)办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统计、报告、案卷归档;(五)承担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参加案件审理,提出审理意见。
税收违法案件审理报告
税收违法案件审理报告一、案件来源本税收违法案件来源于税务机关的日常监管、税务稽查以及群众举报等渠道。
二、被查对象基本情况被查对象为_____(企业名称/个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为_____,注册地址/户籍地址为_____,实际经营地址/经常居住地为_____。
被查对象主要从事_____(经营范围/职业),税务登记类型为_____(如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等)。
三、案件查处情况(一)违法事实1、增值税方面经查,被查对象在_____(具体时间段),通过_____(违法手段,如虚开增值税发票、隐瞒销售收入等),少申报增值税销项税额_____元,多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_____元,造成少缴增值税_____元。
2、企业所得税方面在_____年度,被查对象通过_____(如虚构成本费用、不列或少列收入等),虚增成本费用_____元,少计应纳税所得额_____元,少缴企业所得税_____元。
3、个人所得税方面被查对象_____(如未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个人未如实申报纳税等),少缴个人所得税_____元。
(二)证据收集为证实上述违法事实,税务机关依法收集了以下证据:1、书证被查对象的财务报表、会计账簿、记账凭证等,证明其财务核算情况和相关业务往来。
相关合同、协议、发票等,证明其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物证涉案的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等,证明其发票违法行为。
3、证人证言对被查对象的财务人员、业务人员等进行询问,获取的证人证言,进一步证实其违法事实。
4、电子数据从被查对象的财务软件、税务申报系统等提取的电子数据,包括销售数据、纳税申报数据等。
(三)税务处理及处罚建议1、税务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_____条规定,追缴被查对象少缴的增值税_____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_____条规定,责令被查对象补缴企业所得税_____元,并加收滞纳金_____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_____条规定,追缴被查对象少缴的个人所得税_____元。
涉税法律案件判决文书(3篇)
第1篇行政判决书(2021)XX行终字第0001号原告: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三,职务: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四,XX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XX税务局(以下简称XX税务局)法定代表人:王五,职务:局长第三人:XX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XX会计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赵六,职务:主任会计师一、案件由来原告XX公司因涉税问题与被告XX税务局发生争议,不服被告作出的XX税行政处罚决定,向本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事实与理由(一)事实1. 2019年1月,原告XX公司向被告XX税务局申报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税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2. 2019年4月,被告XX税务局对原告XX公司进行税务稽查,发现原告存在以下涉税问题:(1)少列收入:2018年度,原告未将一笔应收账款500万元计入收入申报。
(2)虚列成本:2018年度,原告将一笔不符合税法规定的费用300万元计入成本申报。
3. 2019年5月,被告XX税务局依法作出XX税行政处罚决定,认定原告少列收入500万元,虚列成本300万元,应补缴税款800万元,并处以罚款100万元。
4. 原告不服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向本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理由1. 原告认为,其未将应收账款计入收入申报,是因为该笔账款存在不确定性,且在申报时无法确认收入实现,因此不应计入收入申报。
2. 原告认为,其将不符合税法规定的费用计入成本申报,是因为该笔费用属于业务支出,与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因此应计入成本申报。
3. 原告认为,被告XX税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程序违法,未依法履行告知义务,且处罚金额过高。
被告XX税务局辩称:1. 关于少列收入问题,原告的辩解不能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应当将收入全额计入申报,不得少列。
2. 关于虚列成本问题,原告的辩解不能成立。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问题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问题的通知【标 签】重大税务案件审理【颁布单位】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文 号】川地税发﹝2005﹞6号【发文日期】2005-01-14【实施时间】2005-01-14【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征收管理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1]2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审理委员会的组成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主任由各级地方税务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担任,成员由法制、监察、征管、稽查、税政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成员单位负责人不能参加审理委员会召开的审理会议的,可委托本部门熟悉业务的人员参加。
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法制部门,由法制部门负责人担任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二、审理案件的标准 各地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调整案件审理标准。
但下列案件必须经过审委会审理: (一)查补税款数额较大的案件,其中省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省局稽查局查补税款800万元以上的案件; (二)拟处以3倍以上罚款的案件; (三)税务机关内部或税务机关与纳税人有较大争议的案件; (四)拟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
实行同城一级稽查的单位,审委会全年重大案件审理数不得少于5件。
查补税款全额虽达到重大案件审理标准,但案情简单清楚且无争议的案件,可由重大案件审理办公室审理后,经分管领导审查同意,直接退交稽查局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审理工作的通知》(川地税发[2004]2号)及本《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案件审理制度,提高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量。
(二)各级稽查局要按照查审分离的要求,做好审理工作,并建立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提高审理和办案质量。
2016年税务系统税务稽查岗位业务能力测试(初级)-(共80题-共100分)
2016年税务系统税务稽查岗位业务能力测试(初级)(共80题,共100分)一. 单项选择题 (共30题,共30分)1.下列情形不属于税务稽查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1分]A扣缴义务履行情况B纳税人纳税义务履行情况C税务机关征税情况D纳税人接受和配合税务检查情况正确答案: C教师详解:2.市国税稽查局根据举报稽查人员查实A纳税人偷税50000元,决定给予少缴税款一倍的罚款,并限定在当月25号前缴纳税款及罚款。
纳税人于22号缴纳30000元税款后,以税款计算不准确和罚款过重为由,向市国税局提起行政复议。
市国税局正确的做法是( )。
[1分]A受理罚款复议请求,不受理税款复议请求B决定受理C不予受理D要求纳税人25号前补缴税款后再申请复议正确答案: A教师详解:3.下列选项,不属于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的过程中调查取证手段的是()。
[1分] A复制B没收C录音D记录正确答案: B教师详解:4.《税收执法督察规则》所称税收执法督察,是指各级税务机关对本级税务机关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或者下级税务机关的税收执法行为实施检查和处理的行政监督。
“各级税务机关”的层级是指()。
[1分]A县以上(不含县)B设区市以上(不含市)C设区市以上(含市)D县以上(含县)正确答案: D教师详解:5.有关信息化稽查中,相关信息的获取说法不正确的选项有()。
[1分]A与案源相关的信息资料可以是从第三方获取的B在实施检查工作前,税务检查人员应当广泛地收集与案源相关的信息资料C税务检查人员可以以非正当手段获取与信息化稽查对象相关的信息资料,只要这些信息资料是真实的即可。
D与案源相关的信息资料可以是从涉税对象部有关人员了解的相关信息正确答案: C教师详解:6.某县税务局稽查局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抵缴税款的,稽查局可以填制《税收案件终结执行审批表》,依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后终结执行,以下选项中有权做出批准决定的人是()[1分]A县税务局局长B县稽查局局长C所属市稽查局局长D所属市税务局局长正确答案: A教师详解:7.下列选项,不属于装订成册的税务稽查案卷卷文件材料备考表项目的是()。
税收违法案件审理报告
税收违法案件审理报告一、案件来源本案来源于税务稽查部门移送的关于_____公司的税收违法线索。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_____公司,成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_____,法定代表人为_____,注册地址为_____,经营范围包括_____。
三、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一)增值税方面经检查发现,该公司在_____年_____月至_____年_____月期间,存在以下增值税违法行为:1、销售货物未申报纳税通过对公司的销售记录和相关合同进行审查,发现该公司在上述期间内,有_____笔销售货物业务,金额共计_____元,未按照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
相关证据包括销售合同、发货单、收款凭证等。
2、进项税额抵扣不符合规定该公司在_____年_____月,将购进的用于集体福利的货物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了抵扣,金额为_____元,税额为_____元。
此行为违反了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相关规定。
相关证据有购进货物的发票、用途说明等。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1、成本费用列支不实在检查企业所得税时,发现该公司在_____年将_____费用_____元计入成本,但实际并未发生,导致成本虚增,应纳税所得额减少。
相关证据有相关的会计凭证、费用报销单等。
2、隐瞒收入该公司在_____年通过隐瞒_____业务收入,共计_____元,未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证据包括相关业务合同、银行流水等。
(三)税收征管法方面该公司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和记账凭证,致使税务机关无法准确核算其应纳税额。
四、案件定性及处理依据(一)定性根据上述违法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该公司的行为构成了增值税偷税、企业所得税偷税以及违反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
(二)处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五条、第六条之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
税务稽查文书式样标准
税务稽查文书式样标准基本标准税务稽查工作底稿税务稽查立案审批表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税务稽查报告税收违法案件证据及其他资料交接清单税务稽查审理报告税务稽查审理审批表税收违法案件集体审理纪要税务稽查案卷封皮税务稽查案卷卷内资料目录税务稽查项目书税收违法案件终结检查审批表税务稽查执行报告为了规范税务稽查文书的制作和使用~促进执法管理信息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并参照相关规定~确定税务稽查文书式样标准如下:一(税务稽查文书用纸文书一般使用A4幅面,210mm×297mm,纸张。
但•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金领款财务凭证?、•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金付款专用凭证?等少数使用32开纸张的除外。
二、税务稽查文书页边距1文书页边距一般设定为:上白边,天头,32mm,下白边,地脚,30mm,左白边,订口,28mm,右白边,翻口,26mm。
但•税务稽查案卷卷内资料目录?、•税务稽查案卷卷内资料备考表?等少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 9705??2008,有关规定单独设定页边距的文书除外。
三、税务稽查文书眉首部分,一,税务机关标识对本税务机关以外使用的文书~在眉首添加税务机关标识。
税务机关名称应当与税务机关印章的文字一致。
既可以由税务局也可以由稽查局使用的文书~在式样顶端标明“××税务局,稽查局,”,在具体应用中根据发文税务机关选择适用。
税务机关标识一般使用华文中宋1号字~但可根据税务机关名称字数进行必要的调整~调整应当以醒目美观为原则~并不大于22mm×15mm 。
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往来的文书~其税务机关标识使用红色标识,其他未作特别说明的文书~其税务机关标识使用黑色。
具体文书如:•税收违法检举案件督办函?、•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催办函?、•税收违法检举事项交办函?、•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延期查处申请?、•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延期查处批复?、•税务稽查案件复查通知书?和•税务稽查案件复查结论?等。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文书范本之一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文书范本之一税务稽查案件审理情况备案表××国税稽审备字〔××××〕××号填制部门(章):接收部门(章):填表人(签名):接收人(签名):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说明:1.本表由稽查局统计后,按季度送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2.“案件编号”为稽查局立案审批表所制编号;“案件名称”应包括被查对象名称、违法行为性质等关键信息;“制作审理报告时间”为案件经稽查局集体审理后,稽查局审理部门制作审理报告的时间。
3.本文书为A4横排,一式两份,稽查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签字或盖章后各留一份。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文书范本之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案卷交接单××国税重审交字〔××××〕××号案件名称:共页第页移交部门(章):接收部门(章):移交人(签名):接收人(签名):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说明:1.本交接单在提请单位提请审理,以及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案件材料退回提请单位补正材料或补充调查等情况下使用。
2.“案件材料”包括: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提请书、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审理报告、证据目录。
3.本文书一式两份,提请单位、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签字或盖章后各留一份。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文书范本之三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登记表(________年度)说明:1.本文书为A4横排,由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按年度填写,一年一表。
2.“编号”按照受理日期先后顺序按10位数编制,如2014年受理的第一起案件编号为2014000001。
“案件名称”应包括被查对象名称、违法行为性质等关键信息。
“原始案件编号”为提请单位立案时所制编号。
“案件处理情况”根据不同情况填写:退回补正材料/补充调查/重新调查/重新处理/请示上级/征求意见/终止审理/审理终结等。
税务稽查初级试卷(答案)
税务稽查初级试卷科室姓名一。
单项选择题(共30题,共30分)1.在税务稽查法律关系中,执法主体是( )。
[1分]A. 省以下税务局稽查局B。
省、市、县(区)税务局C. 县级以上税务分局D。
所有税务机构我的回答:C正确答案:A教师详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十四条所称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是指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
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2.根据税务稽查案件复查规定,不属于税务稽查案件复查主要内容的是()。
[1分]A。
调查和审理是否符合法定程序B. 税务稽查案件办案工作纪律执行情况C。
定性处理适用依据是否正确适当D. 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数据是否准确我的回答:B正确答案:B教师详解:根据税务稽查案件复查规定,税务稽查案件复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调查和审理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二)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数据是否准确;(三)定性处理适用依据是否正确适当;(四)税务处理决定执行是否及时得当;(五)税务文书使用是否正确规范。
因此,税务稽查案件举报信息是否及时准确,不是税务稽查案件复查主要内容。
3.其他应付款是税务检查的项目之一,下列各项应列入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的是( )。
[1分]A. 结转到期无力支付的应付票据B. 应付由企业负担的职工社会保险费C。
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D。
应付租入包装物的租金我的回答:A正确答案:D教师详解:应付租入包装物的租金应列入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
4。
《提取证据专用收据》可以在提取企业电子资料原件时使用,其中“证据出处”还应填写()。
[1分] A. 计算机主机后计算机出厂号码B。
计算机使用者名称C. 计算机使用者名称和计算机主机后计算机出厂号码D。
计算机品牌名称我的回答:A正确答案:C教师详解:《提取证据专用收据》使用说明5.2014年6月,某企业购进价值为90万元的专门用于研发的机器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根据相关规定,该企业正确的税务处理是()。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山东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山东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税务局
•【公布日期】2019.07.22
•【字号】
•【施行日期】2019.07.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处罚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山东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的通知
为适应跨区域稽查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规范全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发布)第11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对《山东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鲁税发〔2018〕1号发布)进行了修订,现予以重新发布,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19年7月22日
山东省税务系统
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
说明:1.拟处罚金额达到上述金额的为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
2.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实行分级审理制度,拟处罚金额达到上述标准的案件,由稽查局提请本单位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
重大税务案件终止审理审批表——(工商税务,税务稽核评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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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家 重大税务案件终止审理审批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文书)
______税重审终字〔____〕____号
说明:
1. 本文书由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请终止审理案件时使用。
2. 终止审理的情形包括:稽查局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补充调查,或者补充调查后仍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案件短时期内难以查清的,由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请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终止案件审理。
3. “案件名称”“案件编号”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提请书相同。
4.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案件提请单位,一份由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存档
来源: /ws/detail123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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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案件审理情况备案表
____税稽审备字〔____〕____号
序号
案件编号
案件名称
制作审理
报告时间
拟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金额
填制部门(章) 接收部门(章)
填表人(签名):____ 接收人(签名):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说明:
1.本表由稽查局统计后,按季度送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2.“案件编号”为稽查局立案审批表所制编号;“案件名称”应包括被查对象名称、违法行为性质等关键信息;“制作审理报告时间”为案件经稽查局集体审理后,稽查局审理部门制作审理报告的时间。
3.本文书为a4横排,一式两份,稽查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签字或盖章后各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