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审核中的财务问题——新准则下收入确认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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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审核中的财务问题——新准则下收入确认要点
营业收入作为利润表的排头兵,是企业取得利润的重要保障,证监会也将其作为IPO的硬指标之一。相应的,收入确认准则也是重中之重。相对于收入确认的原准则,新准则逻辑更统一,框架更完整,对实务的指导作用更强。01 新旧准则在收入确认的对比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其中的关键变化之一为收入确认的模式和理念发生了改变,原准则重点关注风险和报酬的转移,而新准则提供了详细的指引,强调控制权转移。
1、以下是原准则和新准则收入确认的具体过程:
准则第一步第二步第三步第四步
原准则识别合同识别合同中的一项
或几项收入
产品销售
确定产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
报酬转移转移给客户的时点
提供劳务
选择专业测量、劳务量、或成
本进度作为完工百分比
让渡资产使用权选择一次性确认或分期确认
建造合同
选择成本进度、工作量或专业
测量作为完工百分比
新准则识别合同识别合同中的一个
或几个单项履约义
务
时点履约
确定产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
时点
时段履约
具体选择产出法和投入法确定
履约进度
2、以下是原准则与新准则确认收入类别:
新准则类别原准则类别对应关系
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完工百分比法确
认收入
新准则下确定进度采用产出法
和投入法(成本法).原准则
下确定完工百分比的成本法即
为投入法,工作量和专业测量
即为产出法
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商品所有权上的
主要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客户时确
认收入
在操作层面几乎不存在差别
02
涉及收入确认的关注点
同时我们也需要注意到,新收入准则本身仍然带有会计准则天然的可选择性,在实务中经常需要运用重大的会计判断。只要存在重大会计判断,就存在以盈利目的为导向的盈余管理的空间。
所以,对于IPO 而言,为避免利用准则进行业绩粉饰的嫌疑,会计准则的应用更强调可控性和谨慎性。当交易的经济实质(economic substance)不等于其法律形式(legal form)时,应该按照其经济实质做会计处理。
下面通过分析这些企业过会审批期间的反馈意见,整理了在IPO 审核中,关于收入问题,证监会主要关注以下几个要点:
1、不同销售模式下收入确认的原则、时点、依据及方式;
2、收入确认标准与相关合同约定的条件是否相符
3、收入确认标准与行业惯例是否相符
4、收入确认标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5、收入确认是否和相关营业成本相配比(以下是相关反馈意见)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7、关于收入确认政策和收入变动,请发行人:(1)根据公司的经营实际、销售特点及业务流程,补充披露不同销售模式下收入确认的原则、时点、依据及方式,说明收入确认标准与相关合同约定的条件或行业惯例是否相符,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收入实际确认情况与其收入确认标准是否一致;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收入确认与招股书中描述是否一致,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证监会关注的第1、3、4点)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14、(1)补充披露境外销售的产品内容、销售方式和毛利率情况,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时点及依据;(反映了证监会关注的第1点)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21、请会计师就发行人收入、成本确认等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会计政策存在重大差异进行专项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反映了证监会关注的第4点)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16、(8)报告期,公司工程业务收入分别为2,057.90万元、
11,705.85万元、4,338.99万元,请补充说明工程施工收入的取得方式、收入确认依据、时点及相关会计处理,BT项目收入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相关收入的原因及具体会计处理,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及行业惯例;(反映了证监会关注的第1、3、4点)17、(2)请结合各类业务流程,说明并披露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核算方法和归集过程,是否按照不同项目清晰归类,产品成本确认与计量的完整性与合规性,收入确认与相应营业成本结转是否配比;(反映了证监会关注的第5点)
广东金源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13、请发行人:(1)结合发行人产品举例并补充披露发行人具体的收入确认政策(经销、直销、外销、内销等)、收入确认时点,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反映了证监会关注的第1点)
03
结合具体案例的收入确认进行分析
IPO财务高度强调会计准则运用中的正确性、可控性和谨慎性,概括而言,在原准则下,IPO实务中有三条规则:
规则一:产品销售收入强调以客户签收或验收为标志的交付时点;
规则二:尽量减少完工百分比的使用;
规则三:完工百分比中避免使用或者单独使用成本进度。
执行新准则后,IPO财务在选择具体的收入确认方法时,同样首先要符合新准则的规定,并使用“五步法”的步骤对合同收入进行确认和计量。其次,在存在重大会计判断的情况下,一定要选择收入确认更为可控和谨慎的方法。最后,在确认和计量存在较大困难的情况下,利用准则给予的兜底条款尽可能谨慎地进行处理。
根据上述原则,我们以下对几类经济实质(economic substance)不等于法律形式(legal form)的业务在原准则和新准则下的处理方法和建议进行具体分析。
1、委托代理销售(Principal v.s. Agent)
在实务中,该问题常见于将经营活动中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