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在破产案件中了申报债权(马洪兴、董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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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研习】向管理人提出异议是提起破产债权确认之诉的必要前置程序

【案例研习】向管理人提出异议是提起破产债权确认之诉的必要前置程序

【案例研习】向管理人提出异议是提起破产债权确认之诉的必要前置程序《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第八条对此作出了进一步规定,债权人对债权表有异议的,应当向管理人提出,如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或者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仍然不服的,则应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

该条规定的目的是将债权争议解决在诉讼之前,亦即,债权人应当第一步先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如未获管理人回复或对管理人的复核结果仍然存在异议,才可进入下一步破产债权确认诉讼程序。

案例一【裁判要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八条的规定,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应当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应当在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

上述人应当提交证据证明其对债权表中记载的案涉债权向管理人提出过异议,债权人对债权表中记载的自身债权如果存在异议,应当首先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及法律依据,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债权人仍然不服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调整的,异议债权人才可以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

【案例索引】蔡金桥、大石桥市兴隆百货有限公司管理人等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民事二审案,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辽08民终602号【裁判观点】当事人对自己提出来的诉讼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实其主张,由举证不能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2年下半年司法考试(试卷三)综合练习试题B卷

2022年下半年司法考试(试卷三)综合练习试题B卷

2022年下半年司法考试(试卷三)综合练习试题B卷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姓名:______考号:______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周某与妻子庞某发生争执,周某一记耳光导致庞某右耳失聪。

庞某起诉周某赔偿医药费1000元、精神损害赔偿费2000元,但未提出离婚请求。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周某应当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害B、周某应当赔偿医疗费而不应赔偿精神损害C、周某应当赔偿精神损害而不应赔偿医疗费D、法院应当不予受理2、中国甲公司与某国乙公司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在中国仲裁过程中,乙公司申请财产保全,即要求扣押甲公司在某港口的一批机器设备。

仲裁委员会对此申请应如何处理?()A、不予受理,告知当事人直接向有关法院提出申请B、审查后直接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由有关法院执行C、将乙公司的申请提交甲公司所在地的中级法院裁定D、将乙公司的申请提交机器设备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裁定3、张某根据与刘某达成的仲裁协议,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在仲裁审理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申请依和解协议作出裁决。

裁决作出后,刘某拒不履行其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刘某则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

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裁定中止执行,审查是否具有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B、终结执行,审查是否具有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C、继续执行,不予审查是否具有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D、先审查是否具有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然后决定后续执行程序是否进行4、《民法总则》是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制定的法律。

A、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B、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C、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要求D、商品经济发展的需求5、的邻居乙买来建筑材料,准备在房后建一杂物间,甲认为会挡住自己出入的通道,坚决反对。

2022国开《商法》形成性考核作业(二)

2022国开《商法》形成性考核作业(二)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40分)1.下列关于证券概念的表述错误的是()选择一项:A.证券法上的证券范围,往往随不同的国家地区、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实践需求、不同的立法理念等,表现出极大的差异B.“证券”构成证券法理论体系、法律制度的概念基础C.证券是记载并代表特定民事权利的书面凭证D.证券能够代表特定民事权利,可以脱离民事权利而独立存在正确答案是:证券能够代表特定民事权利,可以脱离民事权利而独立存在2. 证券法律关系中最基本的一对主体是()选择一项:A.证券公司与投资者B.证券发行人与投资者C.证券公司与证券发行人D.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与投资者正确答案是:证券发行人与投资者3. 证券发行人的类型主要包括()选择一项:A.政府、金融机构、公司、其他企业B.在我国只有政府可以发行证券C.政府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企事业单位D.金融机构、公司、其他企业正确答案是:政府、金融机构、公司、其他企业4. 信息披露的种类主要包括()选择一项:A.发行信息披露和持续信息披露B.常规信息披露和临时信息披露C.单方信息披露和多方信息披露D.自愿信息披露和法定信息披露正确答案是:发行信息披露和持续信息披露5.证券发行是创设证券权利的复杂行为,包括着劝导投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分配证券、接受资金和交付证券在内的各项行为。

证券发行一般包括证券的()选择一项:A.劝导、认购与分配B.劝导、分配、接受和交付C.募集、制作、接受和交付D.募集、制作与交付正确答案是:募集、制作与交付6. 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和证券上市三个术语和概念在实践中常被混用,严格地说,证券发行、证券上市和证券上市有着密切联系,但却是含义不同的法律术语。

以下关于三者的描述错误的是()选择一项:A.证券上市是连接证券发行与证券交易的独立中间环节B.证券发行旨在保证发行人实现募集资金目的,证券上市则旨在增强发行人证券的流通性C.证券交易是证券上市的前提,证券上市是证券交易的后果D.证券上市意味着证券可以借助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卖的资格,反映了发行人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法律关系;证券交易则指买进或者卖出证券的实际过程,反映着证券投资者相互之间的法律关系正确答案是:证券交易是证券上市的前提,证券上市是证券交易的后果7. 在证券交易中禁止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不包括()选择一项:A.内幕交易B.操纵市场C.虚假陈述D.自我交易正确答案是:自我交易8.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不同,上市公司收购一般可分为()选择一项:A.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收购方式B.友好收购与敌意收购C.善意收购与恶意收购D.部分收购与全面收购正确答案是: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收购方式9. 证券法律责任最基本、最主要的一种分类,即为依据证券违法行为的性质及违法程度的不同进行区分,下列不属于该分类方式的类型是()选择一项:A.证券民事责任B.证券行政责任C.证券刑事责任D.证券欺诈责任正确答案是:证券欺诈责任10. 证券交易所是证券市场最重要的组织形式,根据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实行()选择一项:A.自由制B.特许制C.核准制D.准则制正确答案是:特许制11. 破产能力,即能够适用破产程序而得宣告破产的资格,是法院对债务人适用破产程序并宣告其破产的必要条件。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练习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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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练习题库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第五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各项中,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对企业破产有管辖权的是 .A.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B.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B.破产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C.债务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您的答案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根据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申请人对人民法院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为 .A.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B.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C.裁定送达之日起7日内D.裁定送达之日起1个月内您的答案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申请人对人民法院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时,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为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3.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在破产程序中,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定,有权提出上诉的是 .A.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B.破产宣告的裁定C.撤销债权人会议决议的裁定D.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您的答案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依据破产法的规定,对于人民法院在破产程序中作出的裁定,除了对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以外,一律不准上诉.4.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并通知债权人和发布公告后,债权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不再予以清偿.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的法定期限为 .A.收到通知后的1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B.收到通知后的15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C.收到通知后的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D.收到通知后的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您的答案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并通知债权人和发布公告后,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不再予以清偿.5.根据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是 .A.中止执行B.继续执行C.终结执行D.与破产程序合并执行您的答案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包括已经审结但尚未执行,虽已开始执行但尚未执行完毕的,都必须执行.6.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以破产企业为债务人的,尚未审结且另有连带责任人的经济纠纷案件应当 .A.中止执行B.中止诉讼C.终结诉讼D.终结执行您的答案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以破产企业为债务人的,尚未审结且另有连带责任人的经济纠纷案件应当中止诉讼.7.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当在债权申报届满后15日内召开,由召集和主持.A.人民法院B.清算组C.债权人会议主席D.债务人上级主管部门您的答案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当在债权申报届满后15日内召开,由人民法院召集和主持.8.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者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3以上5以上4以上D.半数以上您的答案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和主持,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者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9.某破产企业有12位债权人,债权总额为1500万元.其中债权人甲、乙的债权额为500万元,有破产企业的房产作抵押,现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下列情形不能通过.A.有7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700万元B.有7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800万元C.有6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550万元D.有4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600万元您的答案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10人过半数通过,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000万元的半数以上.考生注意,如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10.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时,出席会议并表决通过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一定比例,该比例为 .2以上3以上4以上3以上您的答案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但是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11.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达成的和解协议发生效力后,应受和解协议约束的债权人是.A.和解协议成立前产生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B.和解协议成立前产生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C.和解协议成立后产生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D.和解协议成立后产生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您的答案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解协议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应受和解协议的约束,所以A选项所述内容符合法律规定.B选项所述债权人是和解协议成立前产生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因该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该权利是法定的,无须债权人会议讨论决定,也不受和解协议的约束.和解协议成立后产生的债权人不受和解协议的约束,因为该部分债权人是在破产企业整顿期间所产生的债权人.12.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人破产之日起内成立清算组.A.7日B.15日C.20日D.30日您的答案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在破产案件中,对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算分配由清算组负责进行.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13.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债权中,属于破产债权的是 .A.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B.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C.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D.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您的答案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根据破产法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优先放弃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其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在破产宣告后不属于破产债权.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不属于破产债权.14.根据企业破产法试行,应在破产财产分配前优先支付的费用有 .A.破产企业所欠税款B.破产职工的安置费用C.破产费用D.破产企业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和医疗费您的答案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应在破产财产分配前优先支付破产费用.优先支付完破产费用以后,按以下顺序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15.根据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应当是 .A.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B.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甲企业所欠职工工资——破产债权C.破产债权——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D.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您的答案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应按以下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二、多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界限的实质标准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下列情形中,可以界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 .A.债务人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式清偿债务B.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并呈连续状况C.债务人资不抵债D.债务人对主要债务在可预见的相当长时间内持续不能偿还您的答案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不能清偿在法律上的着眼点是债务关系能否正常维系,其要点为: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期、债权人提出偿还要求的、无争议或已有确定名义指已经生效判决、裁决确定的债务;3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长期连续不能偿还.2.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有情形之一的,不予宣告破产.A.公用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B.取得担保的企业C.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公用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D.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清偿债务的您的答案正确答案CD答案解析除此之外,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整顿并且经企业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的,中止破产程序.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 有权提出破产申请.A.债权人B.债务人C.债权人上级主管部门D.债务人上级主管部门您的答案正确答案AB答案解析依据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和债务人均有权提出破产申请.4.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兼有财产担保和无财产担保债权人双重身份时,下列其在债权人会议表决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不享有表决权B.享有表决权,并且表决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和有财产担保债权额的总和C.享有表决权,但表决时所代表的债权额仅限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额D.享有表决权,但表决时所代表的债权额仅限于无财产担保的债权额您的答案答案解析债权人兼有财产担保和无财产担保债权人双重身份时,在债权人会议上享有表决权,但表决时所代表的债权额仅限于无财产担保的部分.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当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有 .A.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B.债权人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2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D.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您的答案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者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债权人要求时召开.根据上述规定,C选项错误,没有根据债权人数的比例,确定债权人会议是否召开的法定情形.其他三个选项正确.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下列事项中,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有 .A.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B.讨论决定破产宣告前维持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费用的支付C.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D.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方案您的答案正确答案AD答案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1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数额;3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A、D所述为上述债权人会议职权的范围.B项权利由人民法院行使,C项权利由清算组行使.7.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债权人中,可以在债权人会议上享有表决权的有 .A.担保物价款不足以清偿其担保债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B.兼有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和无财产担保债权人双重身份的债权人C.代替破产企业清偿债务后的保证人D.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您的答案答案解析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在债权人会议上,不同债权人的表决权如下:1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表决权;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无表决权;2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表决权;3兼有有财产担保和无财产担保双重身份的债权人,其表决权仅限于无财产担保的部分;4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在担保物价款不足以清偿其担保债权时,就未受清偿的债权部分在债权人会议上享有表决权;5债务人的保证人,在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可以作为债权人,享有表决权.8.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整顿期间,债务人企业有下列情形时,应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企业整顿,宣告其破产.A.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B.无偿转让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C.财务状况继续恶化,债权人会议申请终结整顿的D.不执行和解协议您的答案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依据破产法的规定,整顿期间,债务人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企业整顿,宣告其破产:1不执行和解协议;2财务状况继续恶化,债权人会议申请终结整顿的;3有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之一,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9.某国有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该企业的下列财产中,属于破产财产的有 .A.破产企业工会所有的财产B.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家的特定物C.破产企业在与他人合资组成的法人型联营企业中的投资D.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您的答案正确答案CD答案解析破产企业的财产并不等于破产财产,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本题C、D 两项符合上述2、3两点的规定,属于破产财产.10.根据企业破产法试行及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破产债权的有 .A.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B.债务人发行债券形成的债权C.债务人为保证人的,在破产宣告前已经被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承担的保证责任D.企业被宣告破产前,其因为违法行为而受到的罚金、罚款,在破产宣告后仍未缴纳的款项您的答案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破产宣告前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金、罚款以及其他有关费用,不属于破产债权.11.人民法院于2000年9月10日受理某国有企业破产案件,12月10日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在破产企业清算时,下列选项中,清算组可依法行使撤销权的有 .A.该企业于2000年3月1日对应于同年10月1日到期的债务提前予以清偿B.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于2000年4月1日从该企业无偿调出价值10万元的机器设备一套C.该企业于2000年5月8日与其债务人签订协议,放弃其15万元债权D.该企业于2000年7月10日将人价值25万元的车辆作价8万元转让他人您的答案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是指行为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依据题目的意思,这个期间就是3月10日到12月10日,本题所述BCD三种情形均发生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期间,符合破产法第35条所列情形,清算组可依法行使撤销权.A选项所述情形未发生在上述期间,因此清算组不可行使撤销权.12.列费用属于破产费用的有 .A.破产财产的管理费用B.破产案件的受理费C.催收债务所需费用D.债权人会议费用您的答案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依据破产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破产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分配所需要的费用;2破产案件的受理费;3债权人会议费用;4催收债务所需费用;5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13.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丙企业为担保人.人民法院受理丙企业破产申请后,乙银行申报了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丙企业的担保义务从申请破产之日起终止B.乙银行以丙企业承担的担保债额为破产债权C.乙银行在参加破产分配后可就其未受清偿的债权向甲企业要求清偿D.丙企业可要求甲企业补偿其向乙银行已清偿的担保债额,用于破产分配您的答案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1被申请破产的企业为他人担任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其被宣告破产而免除;债权人在得知保证人企业破产的情况后,如果未申报债权参加破产程序,保证人破产企业丙企业的担保义务即从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终止.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2如果债权人乙银行申报债权、参加破产程序,即以其在破产宣告时所享有的、保证人承担的担保债权数额作为破产债权.3债权人在参加破产分配后如分回20万元,仍可就未受清偿的部分80万元向主债务人甲企业要求清偿.4破产企业在依保证责任向债权人清偿后,即在其清偿范围内20万元享有对被保证人甲企业的代为求偿权,有权要求被保证人予以补偿,并将所得财产用于全体债权人的分配.三、判断题.1.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并呈连续状况,如无相反证据,可推定未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您的答案正确答案对答案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在起司法解释中规定:“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并呈连续状况,如无相反证据,可推定未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凡是资不抵债的企业,均达到破产界限. 您的答案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破产法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法宣告破产.据此,破产实质界线为不能清偿,而非资不抵债.3.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取得担保,自破门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清偿债务的,不予宣告破产.您的答案正确答案对答案解析依据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清偿债务的,不予宣告破产.4.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应当依照破产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在10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您的答案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依据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应当依照破产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5.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未他人担任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因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而免除.您的答案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依据破产法的规定,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未他人担任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而免除.6.以破产企业未债务人的、尚未审结且另有连带责任人的经济纠纷案件,应当终结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依破产程序受偿.您的答案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以破产企业未债务人的、尚未审结且另无连带责任人的经济纠纷案件,应当终结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依破产程序受偿.7.在企业破产程序中,经人民法院认可的和解协议确定的债权人对债务减免债务的约定,对债务人的保证人无效.您的答案正确答案对答案解析和解协议对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连带债务人无效,即债权人在协议中对债务人所作的减免债务或延期偿还让步,效力不及于其保证人和连带债务人,他们仍应按原来债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8.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3个月内,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申请对该企业进行整顿,整顿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 您的答案正确答案对答案解析根据破产法规定,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3个月内,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申请对该企业进行整顿,整顿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9.破产财产就是破产宣告时在破产企业内的财产.您的答案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破产宣告时,在破产企业内的财产并不等于就是破产财产,在破产企业之外的财产也不一定就不是破产财产.10.在整个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对各种问题均以裁定方式解决.当事人对裁定有异议时,可以上诉.您的答案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在破产程序中,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除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外,一律不准上诉.11.破产法贯彻对债权人公平清偿的原则,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对所欠职工工资和税款,均按同一比例予以清偿.您的答案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是第一顺序,所欠税款是第二顺序.在前一顺序的债权得到全额偿还之前,后一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12.在破产宣告后,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企业发生的债务,不得抵销.您的答案正确答案对答案解析1在破产宣告前,债权人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可以在破产清算前抵销.2在破产宣告后,债权人对破产企业发生的债务,禁止抵销.13.破产宣告时对破产企业未到期的债权,应扣除未到期的利息后,作为已到期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予以清偿.您的答案正确答案对答案解析破产宣告时对破产企业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予以清偿,但是应减去未到期的利息.14.破产企业有破产法所列的“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等违法行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1年内被查出的,由清算组追回财产,依法对破产债权人追加分配.您的答案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依据破产法的规定,破产企业有破产法所列的“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等违法行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1年内被查出的,由人民法。

司法卷三:企业破产法考点(三)

司法卷三:企业破产法考点(三)

司法卷三:企业破产法考点(三)1、多选2013年年初顺发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困难,亏损严重,2013年8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了顺发公司债权人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有权采取下列哪些行为?()A.20(江南博哥)12年10月10日顺发公司无偿转让给甲公司一栋办公楼,管理人要求甲公司返还办公楼B.顺发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应于2008年1月1日前缴清全部出资,管理人要求股东提前缴清出资C.顺发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3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通过大幅提高董事、监事、高管薪酬的决议,管理人要求董事、监事、高管退还增加的薪酬D.2012年11月乙公司要求顺发公司清偿拖欠的货款,顺发公司将公司的一辆轿车质押给乙公司以担保货款的清偿,管理人要求乙公司返还轿车正确答案:B, C参考解析:考查破产撤销权、追回权。

AD选项错误,管理人不能直接要求相对人返还财产。

《企业破产法》第34条规定:"因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者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

"但是第31条规定管理人须向法院申请撤销行为。

B选项正确。

法律依据为《企业破产法》第3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C选项正确。

法律依据为《企业破产法》第36条的规定,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2、多选关于债权人会议的说法正确的是:()A.债务人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成员B.附停止条件债权的债权人在条件成就前,不得行使表决权C.对债务人财产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不享有表决权D.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职工和工会代表参加正确答案:B, D参考解析:考查债权人会议的规则。

法律依据为《企业破产法》第59条的规定。

A选项不正确。

该条第1款规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2024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专题案例分析训练题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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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专题案例分析训练题4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案例分析题1、2017年9月以来,债务人A公司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

同年10月23日,债权人B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对A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A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认为所欠B公司债务有C公司提供的连带保证担保,且C公司有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人民法院不应受理破产申请。

2017年11月2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破产案件。

在选择管理人时,D会计师事务所和E律师事务所参与投标,其中D会计师事务所曾于2013年1月至2014年10月担任A公司的财务顾问,E律师事务所曾于2014年度担任B公司的法律顾问。

清理债务人财产时,管理人发现,A公司自2017年9月起存在普遍拖欠职工工资的情形。

截至2017年年底,A公司董事仍正常领取工资,但未领取2017年度的绩效奖金。

确定破产债权时,管理人对A公司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当列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用等列出清单,进行公示。

A公司职工对清单记载的所欠基本养老保险等费用提出异议,要求管理人予以更正。

但管理人既未更正,也未作出合理的解释和说明。

破产宣告前,由于A公司的一项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大幅上升,公司资产价值整体超过负债总数,因此A公司请求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破产申请。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A公司对破产申请提出的异议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A公司的异议不成立。

根据规定,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D会计师事务所和E律师事务所,谁不得担任本案的破产管理人?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E律师事务所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

根据规定,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的,不得担任债务人破产案件的管理人。

法考真题解析:申报债权-破产财产分配.doc

法考真题解析:申报债权-破产财产分配.doc

法考真题解析:申报债权|破产财产分配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第91题(2016-3-91)甲、乙双方于2013年5月6日签订水泥供应合同,乙以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为其价款支付提供了最高额抵押,约定2014年5月5日为债权确定日,并办理了登记。

丙为担保乙的债务,也于2013年5月6日与甲订立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一年,自债权确定日开始计算。

乙于2014年1月被法院宣告破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的债权确定期届至B.甲应先就抵押物优先受偿,不足部分再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C.甲可先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D.如甲未申报债权,丙可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物权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五项规定,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本案中,抵押担保是债务人乙自己提供的,债权人甲须先就抵押实现债权。

选项D正确。

《破产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

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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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知识学习

经济法: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知识学习

经济法: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知识学习1、多选下列有关管理人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管理人由债权人会议选定B.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超过5年,又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可以担任管理人C.个人担任管理人的,应当(江南博哥)参加执业责任保险D.管理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辞去职务E.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正确答案:A, B2、多选下列各项中,对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情形有()。

A.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B.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且获得人民法院的认可C.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但未获得人民法院的认可D.管理人未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正确答案:A, C参考解析:本题考核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情形。

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或者已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未获得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3、多选下列各项中,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是()。

A.监督管理人B.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C.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D.决定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E.核查债权正确答案:A, B, C, E4、多选甲企业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丙企业为一般保证人,人民法院受理了丙企业的破产案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人民法院受理丙企业的破产案件后,丙企业的保证责任免除B.人民法院受理丙企业的破产案件后,丙企业的保证责任不得因其破产而免除C.丙企业的补充责任应按乙银行申报的破产债权数额确定D.丙企业的补充责任应按乙银行实际分配的财产数额确定正确答案:B, C参考解析:(1)选项AB:人民法院受理保证人破产案件后,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得因其破产而免除;(2)选项CD:一般保证人的补充责任应按债权人申报的破产债权数额确定(而非债权人实际分配的财产数额)。

5、单选和解债权人是指()。

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高分题库附精品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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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高分题库附精品答案单选题(共45题)1、以下是关于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你认为正确的是、()A.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任何限制B.每月延长工作时间的数量不得超过36小时C.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1小时,但须申请有关部门批准D.每月延长工作时间的数量不得超过48小时【答案】 B2、甲、乙之间由于债权债务纠纷而诉至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在自愿、合法原则的指导下对于甲、乙进行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制作调解书。

在调解书送达的过程中,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送达时,甲拒绝签收,于是送达人员将调解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视为送达B.法院对于该调解书进行公告送达C.为方便甲乙接收,经甲乙双方同意,法院直接给甲乙电子邮箱寄送了调解书电子版D.送达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法院对该案依法进行判决【答案】 D3、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应当、()A.先办理出让手续并补交出让金,然后再设定抵押B.经过有审批权的政府部门批准C.在抵押权实现时,从拍卖所得款项中优先缴纳出让金D.再设定其他担保【答案】 C4、下列哪种民事诉讼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2006年)A.当事人协议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B.起诉时被告被监禁的案件C.发回重审的案件D.共同诉讼案件【答案】 C5、三石商贸有限公司因管理混乱经营陷入困境,于2019年3月经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瀚城律师所被指定为破产管理人。

2019年5月底,经债权人会议决议,成立债权人委员会。

二鸟公司与瀚城律师所接洽,准备受让三石公司全部的库存和营业事务,关于本案,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债权人委员会应包含一名三石公司的职工代表或工会代表B.瀚城律师所应将与二鸟公司的合作事宜事先制作财产管理或者变价方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通过C.瀚城律师所的方案未被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其可以提交给债权人委员会进行表决D.瀚城律师所在实施与二鸟公司的合作方案前,应报告债权人委员会【答案】 C6、王大与王二系亲兄弟,王大独身无子,王二提出将他的三儿子王钢过继给王大,王大未置可否。

中石油(华东)《商法学》2014年秋学期在线作业(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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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学《商法学》2014年秋学期在线作业(三)一,单选题1. 某企业被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受理后,该企业于破产受理日前7个月将企业财产无偿转让给甲,对该行为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A. 无效B. 效力待定C. 可撤销D. 有效?正确答案:C2. 以下关于债权人会议的表述正确的是:()。

A. 债权人会议主席由全体债权人选举产生B. 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工会代表和债务人职工参加C. 债务人的所有债权人都是债权人会议的当然成员D. 对债务人享有别除权的债权人不享有表决权?正确答案:D3. 某企业法人被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有权受理该案的法院是:()。

A. 债务人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B. 债务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C. 债权人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D. 债权人的住所地?正确答案:B4. 某公司被人民法院裁定重整,重整计划获批准,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B. 该计划只对债务人有效C. 债务人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债权人可以申请终止该重整计划D. 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重整计划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正确答案:B5.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的标准是:()。

A.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B. 严重亏损C.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必能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债能力D. 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正确答案:C6. 破产立法的首要目的是:()。

A. 对债务人的救济B. 债权人公正分配要求的满足C. 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D. 让债务人东山再起?正确答案:B7. 在破产案件中,下列有关管理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A. 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B. 自让人不能担任管理人C. 债务人有权要求法院更换管理人D. 在不给债权人或债务人造成相关损失的前提下,管理人有权随时辞去职务?正确答案:A8. 在破产清算中,以下对附生效条件的债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 该类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B. 该类债权是破产债权,破产企业应当按照清偿比例向债权人清偿C. 该类债权是破产债权,但是应将破产分配额提存,待最后分配公告日,条件仍未成就的,则应分配给其他债权人D. 该类债权是破产债权,都是该类债权人不得参加债权人会议?正确答案:C二,多选题1. 下列属于破产费用的有:()。

2022年司法资格考试(试卷三)考前检测试题 含答案

2022年司法资格考试(试卷三)考前检测试题 含答案

省(市区) 姓名 准考证号 ………密……….…………封…………………线…………………内……..………………不……………………. 准…………………答…. …………题…2022年司法资格考试(试卷三)考前检测试题 含答案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甲设计并雕刻了一尊造型别致的雄狮,置于当街店门口招揽顾客。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将雄狮置于公共场所,视为放弃著作权B 、乙以该雄狮为背景拍照纪念不构成侵权C 、丙可以该雄狮为范本制作和销售纪念品D 、丁可以该雄狮为立体造型申请注册商标2、《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 ),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A 、民事行为能力 B 、人格尊严 C 、民事责任能力 D 、民事法律能力3、宗某患尿毒症,其所在单位甲公司组织员工捐款20万元用于救治宗某。

此20万元存放于专门设立的账户中。

宗某医治无效死亡,花了15万元医疗费。

关于余下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 、应归甲公司所有 B 、应归宗某继承人所有 C 、应按比例退还员工D 、应用于同类公益事业4、孙某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李某承租后与陈某签订了转租合同,孙某表示同意。

但是,孙某在与李某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已经把该房租给了王某并已交付。

李某、陈某、王某均要求继续租赁该房屋。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 、李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B 、陈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C 、李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D 、陈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5、居民甲与金山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买商品房一套的合同,后因甲未按约定付款。

金山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甲付清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022年下半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模拟试题 含答案

2022年下半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模拟试题 含答案

2022年下半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模拟试题含答案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姓名:______考号:______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甲为摄影家乙充当模特,双方未对照片的发表和使用作出约定。

后乙将甲的裸体照片以人体艺术照的形式出版发行,致使甲受到亲朋好友的指责。

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乙发表照片侵犯了甲的隐私权B、乙发表照片已取得甲的默示同意,不构成侵权C、甲是照片的合作作者,乙发表照片应向其支付报酬D、乙是照片的著作权人,出版发行该照片是合法行使著作权的行为2、绿杨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已经受理其申请。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在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尚未宣告绿杨公司破产之时,下列哪一项财产不构成债务人财产?()A、绿杨公司享有的未到期债权B、管理人撤销绿杨公司6个月前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涉及的财产C、绿杨公司所有但已设定抵押的财产D、绿杨公司购买的正在运输途中的但尚未付清货款的货物3、在破产程序的启动方式上,我国的破产原则属于()A、宣告开始主义B、和解前置主义C、受理开始主义D、和解分离主义4、某演出公司与"黑胡子"四人演唱组合订立演出合同,约定由该组合在某晚会上演唱自创歌曲2-3首,每首酬金2万元。

由此成立的债的关系属何种类型?()A、特定之债B、单一之债C、选择之债D、法定之债5、甲向乙借款20万元,丙是甲的担保人,现已到偿还期限,经多次催讨未果,乙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法院受理并审查后,向甲送达支付令。

甲在法定期间未提出异议,但以借款不成立为由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视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B、甲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裁定终结督促程序C、甲在法定期间未提出书面异议,不影响支付令效力D、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对丙具有拘束力6、甲县法院受理居住在乙县的成某诉居住在甲县的罗某借款纠纷案。

司考改革重点内容归纳与总结每日一练(2014.8.17)

司考改革重点内容归纳与总结每日一练(2014.8.17)

司考改革重点内容归纳与总结每日一练(2014.8.17)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甲、乙、丙拟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一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3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2人。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B.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参与当年的分红C.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D.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但可以参与当年的分红【司法部答案】C【考点】股东名册的效力【答案解析】《公司法》第33条第2款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本题丙在股东名册中有记载,所以丙取得股东资格,享有股东权(包括分红权)。

A、B、D三项说法都错误。

根据排除法,答案已经出来了。

《公司法》第33条第3款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C项正确。

此外,注意区分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登记三者的效力:⑴出资证明书只有证明股东资格的效力,⑵股东名册具有证明股东身份变动的效力,⑶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不论第三人是否知情。

2、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都是非讼案件B.起诉人或申请人与案件都有直接的利害关系C.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都是一审终审D.陪审员通常不参加适用特别程序案件的审理【司法部答案】C【考点】特别程序【答案解析】特别程序包括两类案件,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

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特别程序的启动,有的是基于当事人的起诉,有的是基于当事人提出的申请,但起诉人或者申请人不一定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这是由别程序只确认某种法律事实和权利状态这一特殊目的所决定的。

故B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押题练习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押题练习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押题练习试卷A卷附答案单选题(共40题)1、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公司应向股东发放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是股权的证明文件B.公司应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行使股东权利C.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和出资额应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D.未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不享有股东权利【答案】 D2、某化工厂排污导致周边居民的池塘受到污染,造成池塘里的鱼大量死亡,给塘主造成了严重损失,A 环保组织欲提起公益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A 环保组织要想提起公益诉讼,必须满足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且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的条件B.因为受损居民较多,所以A 环保组织须向化工厂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方便解决问题C.该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但是法院不能调解D.该案件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同为附近居民的李某就同一行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答案】 A3、2013年2月1日乙公司向甲公司订购巴西世界杯纪念短袖T恤1万件,双方约定:乙公司合同签订一周内向甲公司交付5万元定金,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6万元违约金,乙公司应在4月5日前支付30万元首期价款,甲公司从5月1日起分批交付T恤,交付完毕后乙公司付清余款。

随后,乙公司按约交付了定金。

4月4日,乙公司准备按约支付首期价款,甲公司的竞争对手告知乙公司,甲公司生产经营严重恶化,将要破产。

乙公司随即暂停付款,并电告甲公司暂停付款的原因,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

甲公司告知乙公司:本公司经营正常,T恤生产原料马上准备到位,正准备安排工人从4月10日起加班生产,乙公司应尽快履行合同,否则将不交货并追究违约责任。

但乙公司坚持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不同意。

乙没有按期支付首期价款,并于4月7日发出通知,解除甲乙之间合同,取消交易。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后,为生产该批T恤,于2013年2月2日立即向丙公司订购所需胚布一批,要求丙4月8日前送至甲公司。

2020年四川省《商法》每日一练(第387套)

2020年四川省《商法》每日一练(第387套)

2020年四川省《商法》每日一练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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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答案与解析在最后。

姓名:___________考号:___________一、单选题(共30题)1.甲、乙、丙拟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为有限合伙人,下列不可以作为丙的出资的是:( )A.著作权B.土地使用权C.房屋租赁权D.劳务2.甲有一辆汽车价值50万元,但其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中将保险金额约定为40万元,并按照40万元的保险金额缴纳了保险费。

后来该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撞车事件导致厂部分毁损,造成损失10万元,此时保险公司应该向甲支付多少赔偿金?( )A.50万元B.40万元C.10万元D.8万元3.2014年5月,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甲的下列哪一行为不属于抽逃出资行为?(2014年卷三29题,单选)A.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去B.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去C.利用关联交易将其出资转出去D.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4.关于破产重整的申请与重整期间,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31题,单选)A.只有在破产清算申请受理后,债务人才能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B.重整期间为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C.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并经法院批准,债务人可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D.在重整期间,就债务人所承租的房屋,即使租期已届至,出租人也不得请求返还5.甲公司开具一张金额50万元的汇票,收款人为乙公司,付款人为丙银行。

乙公司收到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32题.单选)A.乙公司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后即退出票据关系B.丁公司的票据债务人包括乙公司和丙银行,但不包括甲公司C.乙公司背书转让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D.如甲公司在出票时于汇票上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则乙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依然有效,但持票人不得向甲行使追索权6.2014年6月经法院受理,甲公司进入破产程序。

破产案件中的债权申报

破产案件中的债权申报

破产案件中的债权申报
张爱东
【期刊名称】《山东审判》
【年(卷),期】2002(000)006
【摘要】@@ 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对破产案件的审理作出了具体而详尽的阐释,增强了具体性和可操作性,规范了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尽管如此,由于破产程序自身的特点,实践中疑难问题仍是层出,现就审理破产案件中在破产债权申报与破产财产确认方面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及观点作以下整理,不妥之处请同仁指教.
【总页数】2页(P13-14)
【作者】张爱东
【作者单位】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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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债权申报期限,债权人还能申报债权吗?

超过债权申报期限,债权人还能申报债权吗?

超过债权申报期限,债权人还能申报债权吗?
问:某法院在审理某企业破产清算一案时确定了债权申报期限为2021年9月30日前,因我之前没有看到法院的公告,现刚过债权申报期,我还能进行申报吗?
江西纪先生
答:《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从你所提的问题上分析,某法院的破产清算案还没有对某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变现分配,你只要及时交纳你所申报债权的费用,便可以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并能依法行使债权人的权力。

作者单位:江西省宜黄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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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既申报破产债权、又另案起诉其他连带债务人的几种处理方法——对江苏高院破产案件审理指南第13条的商榷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马洪兴董烨司法实践中,债务人或者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破产,债权人既申报了债权,又另案起诉其他连带责任债务人承担清偿责任的,该如何处理,相关法律并明确没有规定,实践中各地法院也存在着不同的做法:一、中止审理。

建行鹤壁营业部向鹤壁市建筑陶瓷厂发放贷款,鹤壁投资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到期后,建筑陶瓷厂未按约偿还借款。

后鹤壁建行营业部将债权转让给了信达资产郑州办。

2003年4月14日,鹤壁市淇滨区法院裁定宣告建筑陶瓷厂破产还债。

2003年6月12日,信达郑州办向淇滨区法院申报了债权,然后又起诉担保人鹤壁投资公司。

河南省高院一审判决:一、鹤壁投资公司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鹤壁投资公司承担债务后,取得信达资产郑州办事处在建筑陶瓷厂破产程序中申报并被确认的份额。

若本案债务履行前建筑陶瓷厂破产程序已经终结,执行中应扣除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在破产程序中得到清偿的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债权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以下简称信达郑州办事处)在向人民法院申报了债权、参加了破产程序的同时,又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担保人鹤壁市经济发展建设投资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并无不当。

但因债务人鹤壁市建筑陶瓷厂破产案件尚未终结,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能否受偿,以及受偿的数额还无法确定;担保人鹤壁市经济发展建设投资公司应当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也不能确定。

因此,本案应当中止审理,待破产案件终结后再进行处理。

二、继续审理并判决,但判决主文明确债务人仅对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余额承担清偿责任: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在处理“东方国际集团上海荣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浙江班班纸业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上诉案时,认为在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并申报全部债权后,在破产程序尚未终结前,债权人又同时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保证合同的,此类诉讼纠纷案件在程序上无需中止审理。

但为避免因法院裁判导致同一债务双重受偿和新的纠纷产生的后果,法院的判决主文应附履行条件,即保证人在破产程序尚未终结前可暂时停止向债权人清偿,待破产程序终结后再根据破产受偿情况,向债权人作出相应的清偿,且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的权利应当以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部分为限。

为此,在该案中,上海市高级法院在既保证了债权人担保债权的及时实现,同时又避免双重受偿等情况的发生,作出了“作为保证人的上诉人应于荣昌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十日内偿付被上诉人在荣昌纸业公司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债权”的判决,该判决虽然没有中止审理,但依然强调了两个关键因素:待破产程序终结后清偿、清偿额是现有债务金额扣除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受偿部分后的最终余额。

三、2017年11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了《破产案件审理指南(修订版)》,其中第二章(六)13条:“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又起诉要求连带债务人承担清偿责任的,应当受理并继续审理。

生效判决认定连带债务人承担清偿责任的,案件执行程序与企业破产程序之间应当做好衔接,避免债权人双重受偿;债权人也应当主动如实报告债权清偿情况,债权人双重受偿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下称“该指南”)“该指南”的精神是:债权人在债务人或者连带保证人进入破产程序、债权人申报了破产债权后,可以对其他连带债务人起诉,而人民法院不仅要受理、要审理、还要判决不附条件地全额支持债权,至于可能出现破产债权与诉讼案件债权的重复受偿问题,“该指南”一是要求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进行衔接,二是指望债权人自觉、主动报告,如果出现双重受偿,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笔者认为,上述三种方法,最高院的精神是先中止、待破产程序终结后再审理诉讼债权并对破产清偿后的余额进行判决并执行,上海高院的做法是可以先审理、但判决书明确债务人是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尚未清偿的余额承担责任,这两种做法仅存在程序上的快慢区别、本质上仍然是一致的,即均是要求连带债务人待破产程序终结后清偿、清偿额是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受偿后的余额。

但江苏高院的“该指南”与上述精神不同,笔者以为其既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实务中也是弊端多多,很可能造成司法实践中的混乱,产生新的更多的纠纷。

具体表现在:1、“该指南”与现有法律规定和最高院的上述指导案例相悖。

《破产法》第124条:“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该指南”既要求法院审理并判决,又不要求判决主文明确是对破产清偿后的余额负责清偿,其实是全额支持了债权额,已经违反上述破产法第124条,也违背上述最高院的指导案例精神。

“该指南”的起草者也许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认为债权人既可申报债权又可要求上诉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四十四条规定“保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的,债权人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也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

债权人申报债权后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部分,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当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六个月内提出”。

如果对此理解为债权人一旦申报债权就必须等待破产程序终结后方可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其后果就是将连带保证责任变更为一般保证责任,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笔者认为,按照破产法律原理,经人民法院裁定确定的破产债权,即发生如同判决确定的债权同样的法律效力,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债权人如果仅因破产程序中债权尚待实现的状况,即起诉要求其他连带债务人承担责任、并对已经在破产程序中登记的债权不进行前置处理,其实是一份债权取得了两份生效判决的同时支持,其本质一案两诉,操作中也就存在双重受偿的可能。

同时,按照《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四十四条规定,债权人既可以申报债权,也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但保证人仍然是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未受清偿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而不是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该指南”设计的救济途径不具操作性。

从执行程序来说,执行法官的法定义务是执行判项,即按照判决书主文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其并无法定义务要关注破产案件的清偿率和实现时间。

从破产程序中债权审核的角度看,无论管理人、债权人会议、法院对债权的关注重点都是债权的真实性和具体数额,没有法定义务去关注其他案件中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清偿的情况,“该指南”的执行只有寄希望于执行法官和管理人的超出一般的敬业态度,系额外设定义务。

一般情况下,破产程序和执行程序是由不同法院在进行,现有执行机制不能保证不同法院的承办法官会完全掌握该债权所有利害方的全部信息。

3、商人是逐利的,“该指南”仅是法院内部的规范性文件,如果以此为据为债权人另行设定一个义务也是不现实的。

实践中的情况更是复杂的,尤其是在有利可图时,我们绝对不要小看了商人的“智慧和创造力”:债权人在既有登记的破产债权,又有生效判决支持的债权时,就完全有可能双重受偿,简单的方式是债权人自己直接去破产程序和执行程序分别受偿,更为隐秘也更有可能的是将其中破产债权转让,让一个案外人去破产程序中受偿,自己在执行程序中追偿。

尤其是一些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理不良资产时,通常是将数十笔数百笔债权打包转让,此时,外人包括人民法院根本无从判断其中某笔债权的转让金额。

更有甚者,债权人还可以恶意的低价转让该债权,由此可能引起更为混乱、更多纠纷的复杂局面。

笔者掌握的一个案例:常州市某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某银行诉某塑业公司(债务人)、某投资公司(保证人)、某科技公司(保证人)借贷纠纷案中,就存在着该借贷关系中的另一抵押人已经被南京市某区法院裁定破产重整,而债权银行为此在该法院诉讼确认了抵押优先权并申报确认了抵押债权。

在抵押人重整期间,债权银行又起诉主债务人和其他担保人,常州某区法院判决认为:“银行在实现债权过程中,因抵押人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担保物权没有得到及时实现,......银行通过行使诉权在担保物权未能得到及时实现且存在不确定性的前提下,再次通过诉讼方式寻求救济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并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并不违反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因而判决债务人和其他连带保证人全额还款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在取得破产登记的抵押债权和判决支持的债权后,该银行正试图将破产重整的抵押债权打包转让。

如果转让一旦实现,其造成的巨大混乱可想而知。

4、“该指南”的起草者另一个考量也许是希望纠纷中的其他利益方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会主动向执行法院或者破产审理法院进行报告,以求得两个程序的平衡。

但是,现实生活千变万化,债务人不一定能够知晓全部情况,想当然的为债务人设定这样的报告义务,也是强人所难。

5、如果双重受偿的情况真的出现怎么办?是担保人还是破产管理人去追究?通过什么程序追究?哪家法院审理?双重受偿的债权人除了返还之外还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现有法律没有涉及,所以“该指南”其实是给司法实践出了更多的难题,加重了法院和相关当事人的负担。

笔者认为,为理顺关系避免双重受偿,达到既保护债权人利益,又不无谓的增加其他诉讼参与人负担的目的,建议将《破产案件审理指南(修订版)》第二(六)13条修改为:“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又起诉要求连带债务人承担清偿责任的;或者已经起诉连带债务人的;或者已经有生效判决进入执行程序的。

应中止对连带债务人的诉讼和执行程序,待破产程序分配后,恢复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避免债权人双重受偿。

”或者“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又起诉要求连带债务人承担清偿责任的,应当受理并继续审理。

生效判决认定连带债务人承担清偿责任的,连带债务人应于破产程序终结后十日内偿付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债权。

”两相比较,笔者认为前一条更符合《企业破产法》124条的立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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