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工程策划管制规定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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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工程策划管理规定1 附件
Q/CDT
电力工程策划管理规定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管理职责(1)
4 管理内容、流程和要求(1)
5 报告和记录(3)
前言
为规范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和项目公司工程策划管理工作,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及DL/T 800--2001《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代替中国大唐集团公司Q/CDT203 0101-2009《工程
策划管理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B是规范性附录;附录C、D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

引言
0.1 总则
为了更好地进行工程管理和工程准备,必须深刻把握工程管理的目标、范围、方法以及为完成工程项目建设所要做的准备工作,“谋定而后动”是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和建设高水平工程的前提。

在工程开工前进行认真、充分、细致的工程策划,是工程管理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基础和保证。

本标准是将集团公司组建以来工程策划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加以总结而提出的。

0.2 工程策划的主要目的
工程策划的主要目的是:
——确定工程项目的功能、性能、技术、成本、工期、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制订工程建设目标和管理目标,明确管理思路和管理方案;
——制定工程建设计划(方案)和风险控制方案;
——确定组织机构和职责,确定管理流程和管理标准;
——规定沟通的渠道和要求等。

0.3 工程策划的项目
工程策划可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工程项目总体策划——工程建设目标、管理目标、管理思路、管理方法及管理手段;
——工程设计策划——初步设计原则、设计优化和初步设计文件;
——工程管理组织机构、职责和程序策划;
——工程进度管理策划;
——工程质量管理策划——工程达标创优规划;
——工程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策划——职业健康、环境及安全文明施工规划;
——工程造价管理策划;
——工程计划与统计管理策划;
——工程物资管理策划;
——工程施工组织策划;
——工程信息管理策划。

0.4 工程策划的依据
工程策划的依据是:
——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定;
——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
——集团公司的项目定位和需求;
——集团公司和分子公司的管理要求;
——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自然、社会环境、产品特点、管理模式、管理经验、资源条件等)。

电力工程策划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电力建设工程策划的主要职责、工作内容和管理过程。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火电、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含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策划管理,其他类型项目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工程设计管理规定》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定》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定》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工程进度管理规定》
3 管理职责
3.1 集团公司职责
3.1.1 制订和修改工程管理策划的原则及要求。

3.1.2 审批初步设计原则、标段划分原则和工程招标总体规划。

3.1.3 审核大中型项目及重要项目的工程管理总体策划书。

3.1.4 监督检查、指导分子公司、项目公司工程策划的管理工作。

3.2 分子公司职责
3.2.1 监督检查和指导工程策划的实施。

3.2.2 审批项目工程管理总体策划大纲和项目工程管理总体策划术。

3.2.3 提出工程工程管理总体策划的改进要求。

3.3 项目公司职责
3.3.1 组织编制工程管理策划文件。

3.3.2 细化、充实、和修改完善工程策划文件。

3.3.3 组织实施工程策划中确定的工程建设目标及工程管理任务。

3.3.4 监督检查和指导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对工程管理总体策划书的贯彻落实工作。

3.4 参建单位职责
按工程策划的要求编制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4 管理内容、流程和要求
4.1 建设项目工程管理总体策划的一般规定
4.1.1 建设项目工程管理总体策划作为指导项目建设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应对项目管理的目标、
依据、内容、组织、资源、方法、程序和控制措施进行确定。

4.1.2 工程管理总体策划包括工程管理总体策划大纲和工程管理总体策划书两类文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商资质评价管理规定1
附件
Q/CDT
电力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商
资信评价管理规定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管理职责(1)
4 管理内容(1)
5 报告和记录(3)
6 附录(3)
前言
为规范和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电力
建设工程项目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以下简称:工程承包商)的资信管理,进一步提高承包商服务质量,为集团公司选择承包商提供参考,结合集团公司工程管理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B、C、D、E和F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公司工程管理部。

电力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商资信评价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明确了集团公司系统电力基本建设工程承包商的资信评价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电力基本建设工程(含新建、扩建及改建工程)项目工程承包商的资信评价管理,城市热网、港口码头等其他类工程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定(试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检查评价管理规定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造价管理规定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质量管理规定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质量检查评价管理规定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设计管理规定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3 管理职责
3.1集团公司职责
3.1.1组织制订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商资信评价规定;
3.1.2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分子公司及项目公司工程承包商的资信评价工作;
3.1.3组织集团公司系统工程承包商资信最终评价,对承包商资信提出最终评价意见;
3.1.4组织发布合格工程承包商名单和不合格工程承包商名单(黑名单)。

3.2分子公司职责
3.2.1组织所属项目认真开展工程承包商的资信评价工作,对项目公司的评价意见提出审核意见。

3.2.2负责所属项目工程承包商的综合评价,按时向集团公司报送工程承包商评价信息,向集团公司提出工程承包商使用意见和建议。

3.2.3指导、监督、检查、考核项目公司对工程承包商的资信评价工作。

3.3项目公司职责
3.3.1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工程承包商资信评价规定,制定工程承包商资信评价、考核实施细则;
3.3.2按期组织工程承包商资信评价工作,提出评价考核意见。

3.3.3按规定向分子公司报送工程承包商资信评价信息。

4 管理内容
4.1工程承包商资信评价内容
集团公司主要针对以下内容对工程承包商进行资信评价:
4.1.1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及工程安全控制情况;
4.1.2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及工程质量控制情况;
4.1.3工程进度控制情况;
4.1.4工程造价控制情况;
4.1.5资源配置情况;
4.1.6合同管理情况;
4.1.7企业经营管理状况;
4.1.8质保期服务等其它情况;
4.1.9安全质量事故考核;
4.1.10综合评价情况。

4.2工程承包商资信评价的方式、标准
4.2.1工程承包商资信评价工作采取项目评价、分子公司综合评价、集团公司最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以保证评价信息客观全面。

4.2.2工程承包商资信评价以项目工程承包商合同履约情况作为评价的基础。

由项目公司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承包商资信评价考核评分表》(见附录B、附录C和附录D),对评价范围内所有的承包商资信进行量化评价。

评价结论分四级:不合格(60分以下)、合格(60-79分之间)、良好(80-89分之间)、优秀(90分以上)。

4.2.3设计承包商发生以下行为时,该承包商资信评价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A.因设计原因造成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其他生产安全事故(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事故分级规定,下同)。

B.因设计原因造成较大以上质量事故(事故分类按集团公司
质量管理规定中的质量事故分级标准执行,下同)。

4.2.4监理承包商发生以下行为时,该承包商资信评价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A.因监理原因造成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其他生产安全事故。

B.因监理原因造成较大以上质量事故。

4.2.5施工承包商发生以下行为时,该承包商资信评价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A.施工发生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其他生产安全事故。

B.发生较大及以上施工质量事故。

C.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分包工程行为,或转包工程行为。

D.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环境污染事故。

4.2.6各分子公司负责对所属项目的所有工程承包商资信评价、考核评分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取各项目评价得分的加权平均值(按照承担工程的金额大小分配权重)作为该承包商资信评价的综合评价得分,并填写《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承包商资信综合评价表》(见附件E)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

4.2.7集团公司将工程承包商承建项目所涉及的各分子公司的综合评价得分进行汇总,取其平均值作为该承包商的最终资信评价得分,形成《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承包商资信评价结论表》(见附件F),作为资信评价的最终依据。

4.3工程承包商资信评价的组织
4.3.1项目公司评价,由项目公司主要领导、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分子公司工程部门人员和聘请的专家组成。

4.3.2分子公司的综合评价由分子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

4.3.3集团公司的最终评价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

4.4工程承包商资信评价的周期安排
4.4.1资信评价分为年度评价和工程验收综合评价。

4.4.2年度评价是指对工程承包商年度履约行为的评价。

年度评价在每年12月中旬,项目公司开始项目评价,12月底,各项目公司将项目评价结果上报分子公司;元月15日前,各分子公司将综合评价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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